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专业19篇)
一个好的报告能够清晰地传达信息,提供准确的分析和结论,对决策和问题解决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报告的结构和逻辑要合理,内容要有重点和亮点,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报告范文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可以拓宽我们的思路,激发我们的写作创意。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一
我校2011年4月被确认的兵团第一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两年来,在兵团知识产权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科技局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教育氛围,知识产权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做到有主管领导,有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证,并不断走向规范、成熟,现就两年来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兵团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及教育工作,我校由校长、书记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经验,试点班级相互交流,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安排各试点班级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推动我校知识产权活动层次不断提升。
(二)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为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整体迈进,我校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并实施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优秀教师评比办法》、《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三好班级评比办法》、《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三好班级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宣传到位,深化落实。
我校在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工作中,利用宣传栏、网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氛围。
(一)在活动中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学校的宣传画廊搞好知识产权教育的宣传专栏,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播放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材料;在校园网上定期上传学校知识产权教育专题新闻,比较全面地介绍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情况。
(二)在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自治区各级创新大赛时,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一项必要内容向学生介绍,使学生能够运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好自己的智力成果,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我校教师和学生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坚持“请进来、送出去”,完善师资培养培训。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水平,加深对知识产权的了解,我校有计划地选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努力为班主任的成长创设机会。
(一)积极组织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学校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方针,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中,聘请专家到校讲解知识产权讲座,选派知识产权辅导教师参加哈尔滨知识产权培训班。
(二)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自培活动,培养合格的知识产权辅导员队伍。对学校全体老师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知识讲座和培训。我校内部每月定期组织交流学习,尤其对班主任老师的培训,班主任再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辅导。
四、完善课程设置,知识产权教育走进学生课堂。
为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我校将知识产权教。
育正式纳入学生课堂。通过教育一个学生,来影响一个家庭,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
(一)开展特色课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拓展课程中,我校开设了《航模》、《建模》、《车模》、《机器人创意搭建》、《知识产权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开展,不仅锻炼的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而且对知识产权的理论知识也进行了很好的教育和渗透。
(二)在各个班级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教育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形势》,《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知识产权保护途径》、《青少年如何开展发明创造活动》等,重点在高年级学生中开展学习和教育活动,根据高年级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
教学。
内容,设计教学活动。
五、大力营造氛围,举办各类实践活动,成绩优异连创佳绩知识产权教育作为学校的特色教育,我们在课程设置、兴趣活动、社会实践上进行了安排,实现让科技活动走进课堂,每周有课时、有教材。
(一)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到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利用晨会课,科学课等在学生中普及知识产权教育,每个年级班主任老师撰写知识产权教案,年级组共享教案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培训。
(二)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宣传周,大队部、德育处联手举行知识产权手抄报评比、黑板报评比活动,并展出优秀的手抄报作品,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对专利知识的掌握。
(三)继续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引导学生发明创新、参加科技竞赛,鼓励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在航模、车模、建模,机器人、科幻画、艺术实践、小发明、小制作等方面激发学生发明创造的热情。
(四)组织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队会,广泛宣传版权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从我做起,远离盗版,拒绝有害出版物,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学生诚信处世,不抄袭他人作品,养成尊重知识产权、勇于创新的优良品质;劝诫亲友和身边人不使用盗版制品,提高师生版权保护意识,拓展教育空间。
(五)宣传表彰。为参加航模、车模、机器人等比赛的孩子们进行宣传并表彰,利用校园橱窗、电子屏、校园广播进行宣传报道。2011年至今,我校代表队频繁在自治区乃至全国科技创新大赛上获奖。航模、车模、建模比赛取得全国、自治区、兵团一、二、三等奖近百个之多。科幻画比赛获全国、自治区、兵团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近百名。
六、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使用经费,保障教育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大力支持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在专项资金方面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定期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到财务清楚、及时公开。学校这两年加大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及科技活动的投入力度,除了兵团划拨的专项经费外,我校自筹经费购置设备、奖励获奖师生,制作宣传展板,师资培训等。
(一)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校投入近2万元购买机器人,参加自治区及兵团科技创新大赛,投入近3万元购买各项设备让学生参加自治区、兵团、全国各级各类航模、车模、建模、科幻画等比赛。同时学校投入十多万元装修并配备设备打造了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内设航模室、车模室、建模室、机器人活动室等功能室。
(二)学校还投入大量的资金对科技辅导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达5人,并邀请有关专家开设知识产权的专题讲座,每学年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知识产权教育的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知识产权教育管理能力。
(三)学校在规范使用市科技局提供的专项资助外,还自筹相应资金作为知识产权专项费用,用于支持学生及教师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奖励及其他知识产权费用。
(四)学校每学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宣传、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支持师生申报发明专利、奖励等方面的开支。
七、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背后,我校知识产权工作也存在不足,宣传培训工作的力度应进一步加强,个别老师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及主动性要再进一步的提高。我们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以上的不足将成为我校今后努力的目标。
作为兵团第一批试点学校,两年来,我校师生对知识产权有了十分详尽的认识和理解,并且落实到了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们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对于我校来说,知识产权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搞好知识产权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工作全局,实施好知识产权战略,争取作出更大的成绩。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二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的拥有数量和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管理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为创新活动进行产权界定并提供激励机制,对创新成果进行产权保护并提供市场规范机制。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策源地,也是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祥地。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最早对新技术、新领域的发明与引进作出类似专利制度的规定。17,英国《安娜法令》首次授予作者、出版商专有复制权利,激励人们对创作和兴办出版业进行投资。这些早期的知识产权法律,为工业革命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美国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作者。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对其知识产权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一方面,在国内建立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在国际上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直接挂钓的政策。近年来,美国通过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极力推行美国标准。我国要顺利实现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必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此,应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以版权为制度支撑的文化产业涉及软件、电影、音像、广告、传媒、图书出版等行业。据88个国家和地区专利机构的统计,,全世界拥有670万件有效专利,比增加5.3%,其中近28%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目前,美国和日本是主要的有效专利持有国,拥有全球47.5%的有效专利。我国应科学运用版权战略、专利战略,积极将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为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出更多更好创新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以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为重点,构建创意产业群。有资料表明,美国的硅谷地区、日本的关西地区、德国的巴登富腾堡地区、意大利的都灵和米兰地区、法国的巴黎、英国的伦敦等,都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应用来形成在全国乃至在全球有影响的创意产业集聚地。我国应立足自身国情和产业基础,借鉴其中的有益经验,提高创新能力,构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群,形成强势自主版权和自主品牌。当前,应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振兴电影和音像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业和图书出版业蓬勃发展,同时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制度支撑,也是世界市场经济体系运行的基本规则。从国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已成为国际社会对投资、贸易环境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既是文化与科技产品引进的基本前提,也是外商投资合作的重要环境要素。从国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假冒行为,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使市场主体将人力与物力更多地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实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6.下列关于文章前两段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对知识产权数量的拥有和对其运用和管理的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b.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为创新活动进行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井为之提供激励机制和市场规范机制。
c.英国是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发祥地,《垄断法规》和《安娜法令》这些早期的知识产权法律,为工业革命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d.美国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作者。近年来,美国通过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极力推行美国标准,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新产业发展。
7.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目前,美国和日本是主要的有效专利持有酉,拥有全球47.5%的有效专利。据统计,20,全世界拥有670万件有效专利,比20增加5.3%,其中近28%由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
b.以知识产权创造为目标,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要做的工作之一。
c.我国应立足自身国情和产业基础,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高创新能力,构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创意产业群,形成强势自主版权和自主品牌。这也是实施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途径。
d.从国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已成为国际社会对投资、贸易环境进行评估的重要内容。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后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这是吸引外商的重要手段。
8.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只有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才能顺利实现到20进人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
才有可能推出更多更好的文化和科技创新成果。
c.软件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电影和音像产业,广播电视业和图书出版业等产业,是我国目前构建创意产业群的重点对象。
d.从国内市场来说,知识产权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所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假冒行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就能达到实现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目的。
阅读答案:
6.c(a“综合实力”错,b比照第一段的第二句话,d第二句强加因果)。
7.d(“这是吸引外商的重要手段”错)。
8.d(d项第二句将原文的必要条件理解为充分条件)。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三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根据基材经济方面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推动知识型经济的发展,不是依靠体力物质消费,而是依靠知识的创造,开发和应用。知识产权是商品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产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并且知识传播的出现和更新迅速加快使得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让知识经济时代被赋予新的特点。
(一)知识产权与经济、科学和技术之间的联系日渐深入。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日渐重要。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正是对知识经济法律保护的保障。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源泉,已然成为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减少经济贸易的扭曲,促进其自由化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势必进行最大限度的知识产品交易。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其保护相较于实体物质更加复杂。相应地,这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产权与经济的关系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而变得日益密切。科技发展为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展示了新的课题。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创新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电子信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已经来临。由于知识产权的传统对象不能是高科技和智力成果,给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挑战,知识产权将进一步在新技术革命中迅速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扩大。随着知识和信息的广泛传播,加快了其生产量与扩散速度的量变程度,高新技术已超越了原有知识产权保护盖的范围,越来越多的技术不断呈现在我们眼前。而知识产权的新增类别相继出现,也使得现有的知识产权增添了更多的挑战项目。知识的类别涉及各方各面,且相对复杂,其中也包括涉及到社会伦理的问题。如何使用法律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扩大其保护范围。其次,由于快速更新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快速扩张总量和知识显著更快的传播,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需要重新考虑。知识经济时代的信息更新速度不能再用原先的.思想加以考虑,对于专利与权,是绝对权利。与其对应的公众的义务则是不侵犯。在提高权利者的自我意识的同时,也应强化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消极义务的认识。从权利者和义务人双方面入手,提高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将极大程度的影响着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有效性。任何制度都是通过实践实现价值的。
五、结语。
知识产权的保护理念正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而逐渐被人们传播与接受。在知识经济悄然兴起之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深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这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反观《平凡的世界》的创造年代,正是因为当时的人们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以及权利者对权利的保护意识不强,才导致了作者路遥的一生贫苦。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之际,只有牢牢把握机遇,才能更好地适应竞争。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四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职务: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账户号:
乙方: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职务: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开户行:
账户号:
为了构建长期作、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相互支持、共同成长、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全面意向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保密,针对乙方诉讼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义务。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在维权工作中遇到需要诉讼的主体目标将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对目标进行法律诉讼。
甲方为乙方提供已下服务:
案件信息及相关诉讼证据,充分授权乙方诉讼权利。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及信息对甲方客户案件进行诉讼服务,负责案件的起诉,庭审,案件进去,以及判决结果材料的获取并交由甲方备案。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与声明
1、甲方同意与乙方开展全面合作,并承诺最大限度的将甲方维权业务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委托乙方进行。
2、在案件起诉与证据收集上,最大限度的为乙方提供完善的证据。
3、充分信任并授权乙方对法律诉讼的受托权利。
4、对乙方提出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措施。
5、需要私下调解的案件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保证根据乙方规定时间以及付款方式及时给付款项。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与声明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法律诉讼事项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私自与当事人进行调解。
2、乙方从业人员应根据时间调整积极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诉讼事项。
3、不得私下接触甲方委托诉讼目标的涉案当事人。
4、对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5、甲方给付费用后及时开具发票。
6、法律诉讼不得超出甲方委托范围。
第七条:费用结算
1、乙方可以根据个案给甲方报价,甲方确认后报由甲方财务进行结算。
2、根据案件标的提成,法律诉讼索赔金额百分之五十归乙方。
上述两种方式可以二选一,当案件产生后委托时说明结算方式即可。
上一页第五条:有关合作中的保密事项
合作期间,双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给对方所有的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甲方客户的相关信息与乙方案件相关人员的信息均属保密信息,收到一方应妥善保管,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用于任何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协议的有限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果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第七条:其他事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五
日本的《大纲》是该国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集中体现。所谓知识产权立国,就是要把日本建设成为一个崇尚发明与创造的国家,亦即通过大量创造知识产权并对其加以充分的保护和利用,以谋求日本经济的持续发展。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程来看,《大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3年至2017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改革日本的知识产权运行体系和基本制度;第二阶段从2017年至今,其基本目的是着力推进已建立的运行体系和基本制度的实施,使日本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在世界上居领先位置。
我国在《纲要》出台前,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个全局性的国家发展战略,不是上述3个战略的补充,而是实现这些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更多的是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进行规定,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二、战略性质:进攻性与防御性之不同
在制定《大纲》时,日本强调其国际竞争力以及在国际上的地位,“在21世纪,为了继续确保日本在世界上许多工业领域的先锋地位,必须要将实现知识产权立国作为日本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且要尽早实施针对该目标的一系列措施”。基于此,日本强调大学、公共研究机构有必要进行全球竞争性研究开发,企业也应当制定战略性计划以在世界范围内获取和运用知识产权。
与这种明显具有进攻性的知识产权战略不同的是,我国的《纲要》开篇就明确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即“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同时,《纲要》将建立和完善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作为战略重点。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其目标就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与保护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经济结构转变,保证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积极效应的同时,防止知识产权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具有明显的防御性特征。
三、知识产权创造:分工性与统合性之不同
日本《大纲》强调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大学、公立研究机构等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认为大学、公立研究机构等单位在基础的创新性研究方面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期望其“可以获得基本专利的突破性革新以及创造出新技术和新产业”。日本在2001年提出“平沼计划”,从2001年起的.3年内,在大学制定1000个技术创新计划。事实上,日本在2017年,由大学创办的风险企业就有1112家了。日本力图通过对企业和大学、公立研究机构之间的任务分配,使该国的知识产权的创造更加具有效率,能够创造出高质量的知识产品。
我国的《纲要》虽然提及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并没有充分体现出其各自的侧重之处。《纲要》规定,应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能力。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虽重视高校、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对其各自的地位并未明确。
四、知识产权保护:一体性与主体性之不同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日本《大纲》强调司法制度的完善,明确“对于与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相关的诉讼案件,由东京和大阪两地方法院专属管辖,使东京、大阪两地方法院发挥实质上的专利法院功能”。此外,日本还通过专利委员制度以及调查官制度加强专家参与下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从司法程序上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民事诉讼与无效程序的连接,提高专利案件的审判效率。显然,其所采取的多种措施均是围绕着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而展开的。
我国的《纲要》在强调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也强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这是与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两种途径、并行运作”的保护体制相联系的。一直以来,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与执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司法保护方面,《纲要》强调“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这表明,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正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并且将逐渐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
五、知识产权利用:区分性与统一性之不同
在知识产权利用方面,日本《大纲》针对大学、企业等单位的职能分别进行了规定,并对其在战略中的作用进行了区分:大学重流转、企业重应用。《大纲》强调大学等单位的技术转移功能,在大学建立知识产权本部,促进大学知识产权的转化、利用。与此对应,企业应战略性地运用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融入经营活动之中,从而获得最大的收益,实现企业的最大价值,通过制定战略性的计划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和管理知识产权。日本在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增加知识产权信托和担保融资等具体运用形式,公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业绩情况,推进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化,扶持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现状与思考》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六
经济全球化给人类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变化,使得原本在民族藩篱隔阂下的主权国家紧密联系,使散居各地的人们建立起彼此互通有无的“地球村”。全球化引起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变革,信息的瞬时传播便利创新思想的相互借鉴,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仿制”、“贴牌”、“冒牌”甚至“抄袭”现象的泛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若要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必然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经济全球化给知识产权带来的巨大变化随处可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伴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呈现嬗变之势。国际社会虽然缺乏国内那样有组织的政府,缺乏对所有民族国家行使权威的超国家组织,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际社会是有法律秩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国际法律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碎片化的规则集合体,不过,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拓展,知识产权国际统一法运动不断升级、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相关立法运动正深入到国内立法活动的传统领域。从知识产权的产生、效力到权利的期限,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到超地域性、从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垄断性到公益性、社会化,从纯粹的私有财产权到与人类生命健康权的关联关系,等等法学论文,凡是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都存在知识产权国际统一立法的痕迹。国际知识产权法软性约束的形象正在被改观。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知识产权立法无法化解的三对矛盾: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普遍保护的需要、各民族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歧异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形成的主权冲突,均仍困扰着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保护事业,其中以主权为最大桎梏。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根据一国法律创设的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并不当然在其他主权者领土上被承认为权利。这是主权在知识产权领域最常见的注解。主权原本是一个国家政治学概念。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对主权的来源――公意――进行解说后,写道:“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者既然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由此,我们将主权的特性之一概括为“主权不可转让”。在卢梭的著作里主权是对政府与人民关系的诠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国际法上,主权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对并列存在的国家人格的高度抽象小论文。所以,在国际法学者眼里主权对内是最高的、对外则是独立的。在一国之内,主权所及之处,没有较之更高的权威。主权对内、对外的两个方面中,以对内的向度为我们考察的基础。对于他国的知识产权在内国是否应当给予保护,需要求助于属地管辖权。
就此而论,主权不对知识产权的设权行为发生直接的调整与约束作用,是需要借助知识产权保护权为中介手段的,沿着“主权――管理权――知识产权”而起作用。传统国际法对主权进行二分结构的划分,分割为“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需要申明的是,此处的划分是人为的,是纯粹基于理论探索的方便。因为实质上主权是不可以分割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基于属地管辖权的措施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认可制度,比如,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发明、商标是否予以承认、外国专利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客体限制及审批,等等。属地管辖权的行使在不违反该管理者所属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与公约义务的时候,其效力是不容置疑的。
当论及属人管辖权的.时候,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主权者对位于主权者领土之内的和旅居非本国领土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凭何种根据确立其随人所至的管辖权力?卢梭在论述主权权力的界限时写道:“如果国家,或者说城邦,只不外是一个道德人格,其生命全在于它的成员的结合法学论文,并且如果它最主要的关怀就是要保存它自身;那末它就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以便按照最有利于全体的方式来推动并安排各个部分。正如自然赋予了每个人以支配自己各部分肢体的绝对权力一样,社会公约也赋予了政治体以支配它的各个成员的绝对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当其受到公意指导时,就获得了主权这个名称”;“凡是一个公民能为国家所做的任何服务,一经主权者要求,就应该立即去做”。按照卢梭的理解,国家的各个成员有服从主权者管辖的义务,这是主权者对其公民行使属人管辖权的正当理由。在现代国际法的视野里,属人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对人管辖权力的自然衍生。也就是说,既然一国公民通过国籍的纽带与其母国发生政治的和法律的联系,那么,当位于本土之时,母国对之行使管辖,顺理成章。即使居于海外,也不得因地理距离的阻隔,而误认为主权权力因空间范围的阻滞而失去效力。对于法人,情形与自然人类似。当一国公司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属人管辖权也对之当然发生控制、约束及保护作用。
具体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而言,当一国自然人到海外发表著作,或一国的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使用在母国登记注册的商标或专利,比如,中国温州某打火机公司在欧盟境内设立分厂,其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行为仍然要受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管辖,也即属人管辖。至少,欧盟在考虑是否赋予其商标权效力时,必然要考虑到根据中国商标法创设的“既得权”问题。这也是为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法规范与国际惯例所肯认的。其理由就在于此等知识产权主体与母国之间的“人身性质的”法律联系。
在分析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属地性和属人性的时候,我们是以主权可分为假设前提的。事实上,对主权作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的划分,是基于逻辑的需要,并非现实存在的可量化、可切割的权力的。再者,当我们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管辖权的属性时,我们还隐含了一个推论:一国的属地管辖权与另一国的属人管辖权是平行的、不冲突的。这个推论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真实的情况是,当一个国家在其本土主张属地管辖时法学论文,其主权权力所及的对象同时包括了本国的和外国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换言之,一国的属地管辖权必然触碰另一国的属人管辖权,甚至有不可调和的危险。比如,对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得报酬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调整,就会发生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激烈碰撞。外国知识产权持有者根据税收来源地原则要向东道国承担所得税的缴纳义务,与之同时,它还是其母国的纳税人,要向其母国就同一所得承担纳税义务。在两个主权者没有达成意志的妥协与安排之前,这种管辖权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
如何协调知识产权跨国保护领域的管辖权冲突呢?这是现代国际知识产权法的谜题。就单个国家的主权而言,它是在其领域范围之内的最高意志,是全体人民意志的联合;对外,主权则是主权者身份的表征,是此法律人格者区别于彼法律人格者的符号。由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主权者的意志都具有最高的地位。因此,作为主权者意志的外化形式,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若发生冲突,唯一可行的方案是主权者意志的相互妥协、协调一致。鉴于此,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成为了最好的工具小论文。双边的、区域性的或者全球性的知识产权条约在特定主权者之间将产生法律的约束力。若缺乏此类条约,在具体事项的管辖下不可避免地发生抵触与冲突。
四、结论。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主权者意志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自然延伸,是主权权力效力运行的自在空间。那么,保护知识产权的管辖权是否可以脱离孕育其效力的主权者而让渡给其他主权者或主权者之集体,统一加以行使呢?我们认为,此类权利是可以让渡的。因为代表公意的主权意志可以转换其表达形式。基于意志表达方式的可转化性,此类权利的可让渡性也就不难证立了。事实上,截至目前国际社会已经有了让渡保护知识产权的若干先例。比如,欧盟成员国通过区域性条约的形式从组织成员手中受让了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制定权。尽管欧盟获得的管辖权并非彻底的、全面的权力,但是它的成功运作至少表明了主权者意志是可以转化表达形式而让渡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功推动并缔结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同样验证了一个命题: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完全可以经主权者意志的协调一致而向主权者集体让渡的。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说“保护知识产权之权利可让渡”,并非是指知识产权的保护权一定要经让渡才可产生其实效;再者,此类权利的让渡是有期限的、附条件的让渡,这种让渡是暂时的,并非永久的、不可回复的让渡。因为一个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可以选择退出该组织而收回其管辖权。比如,退出世界贸易组织而中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原成员国的约束力,或者自愿取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会员资格而不再承受其约束法学论文,等等。
要破解主权对国际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桎梏,还有一条可行的途径――协调主权者意志。在民族国家林立的国家间社会倡导主权的协调有“弱肉强食”的危险。但是我们主张的不是主权的协调,而是主权运作方式、主权者意志表达方式的转换,也即由单独表达主权意志转化为由主权者集体表达。国际社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制定、知识产权的行使、滥用权利的监督与惩治等领域,已经树立了协调主权者意志的范例。
我们认为,主权者一秉诚意地协商、谈判,达成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协调彼此对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管理方式、权限、互通情报,等等,完全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在无损国家主权的条件下完成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防范与消除。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不仅使国际合作成为民族国家的基本义务,而且改变了国际合作的含义,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属地因素和属人因素的双重作用。可见,一方面,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保护是大势所趋,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另一方面,此类国际合作必然要求主权者意志的协调,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主权者意志的协调是客观可行的。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七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知识产权战略合作达成共识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_____、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_____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_____、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
5、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八
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向各位领导、企业界的朋友们对xxxx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我公司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总工程师担任主要负责人,制定文件明确了专利的编制、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职责,统筹管理公司技术创新、专利申请、情报管理、发明奖励及教育培训、实施许可、评价、纠纷处理等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清晰、责任落实、程序完善、合作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另外,我们还在技术研发中心、供销公司、质检部、生产部等部门下设知识产权兼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内各项创新点的收集,知识产权工作的资料整理、报送等工作。我公司每年按照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设立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开支费用。
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努力培养一批能够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且熟练运用有关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
根据公司情况,公司把“公司公司以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第一竞争力”作为公司知识产权方针。
到2020年,把我司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行业领先企业。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完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企业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发展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三、
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共申请国家专利10余项,其中被授予专利权的2项,发明专利2项。专利产品的比重逐年提升,目前已占公司销售总额的52%,利润总额的55%左右。注册申请并通过国家商标一项。另外我公司科研课题“三氯异氰尿酸新工艺开发与应用”“三氯异氰尿酸缓释片开发与应用”被山东省科技厅认定为科学技术成果。
2016。
年
5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外部审核。自2005年11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试运行以来,公司强化了专利法规宣传、专利知识普及、专利培训、专利申请与保护;巩固了专利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小组的职责、专利产权的管理、专利奖惩、专利工作的考核等内容列入专利管理制度,总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目前公司进行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济南泉城专利所)省高新认证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认证前调研和辅导工作。
四、取得经验。
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且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工作。要想把知识产权工作做到位,得制定细致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也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它需要细致的管理和维护,并实时关注相关政策和动态,做到积极主动地完成每项专利的申报和相关专利补贴的申请。
我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实际不足和运行问题也肯定不少;产品类的发明专利较少、专利的数量和少档次较低、注册商标也没有实际应用到产品上、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
六、建议。
3、政府多出台一些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并给予一定资金政策扶持。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九
最近学校又组织我们全校教师通过网络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国家知识产权”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我们大家受益匪浅,现就对两位领导的知识讲座谈几点个人的体会: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xdth/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一)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无形性。
(二)权利需经法律程序确定。
(三)大多与已有权利或他人权利交叉,保护范围不易界定。
(四)已经实现了广泛的国际化。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一)国际贸易的三大支柱之一。
(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保证。
(三)自主创新的主要目标和资源。
(四)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粗浅的认识。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
晨光文具企业是一家整合创意价值与创造上风,专注于文具事业的综合文具供给商和品牌服务商,拥有完全自主、独立的知识产权。晨光文具致力于提供舒适、有趣、环保、高性价比的文具用品,让人们享受使用过程并激发使用者的创意。晨光文具始终坚持使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和制造方式,为全球环保事业及循环经济做出了贡献。
晨光公司对自身知识产权足够重视,维护意识足够强烈。它及时对自身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申请并通过、对自身功能性设计进行专利申请并通过、对“晨光”商标进行注册和宣传、让其他人难以有法律的空子可钻。
但究竟文具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晨光做得红红火火,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也很轻易发生。
宁波微亚达制笔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中韩晨光公司特有名称、装潢、包装而被中韩晨光公司告上法庭。由于晨光公司有先见之明早已做好了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的维护措施终极胜诉。在维权意识上晨光公司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研发产品之初一定要作好包括商标、设计专利等各个方面的维护这是最初的知识产权战略。
2、瞄准全球创意价值。
“晨光总有新创意”是m&g晨光的核心价值,也是晨光得以保持知识产权优势,成为世界级品牌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体系比较完善。产品开发方面,晨光在全球设有多个创意中心,拥有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和世界水平的`跨国设计师团队;市场营销方面,晨光一直率行业之先,始终屹立在创意营销的潮头浪尖;品牌建设方面,晨光的创意精神已经融进品牌血液,成为知识产权的核心贡献;社会贡献方面,晨光以“帮助每个人实现创意的梦想”为己任,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团体发展方面,晨光坚持创意进取,以创新精神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凭借多年累积的强大系统资源,晨光建立起在书写工具、修正工具、本册、pp、包袋、办公文具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作为综合文具供给商,晨光所有品类文具都秉承着一贯坚持的“高品质新创意”,为消费者打造最完美使用体验的条件下,追求最高性价比。
3、与其他行业优势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利。
创立之初,晨光公司老总陈湖雄把设计开发部建立在韩国,由于他以为韩国设计企业的设计非常好,也有一些资源,于是将设计部放在韩国。这是中韩晨光公司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又一个闪光点,懂得联合其他优势企业,让自己的研发设计得到幕后高手的支持,相当于在设计上赶超了别人。
4、重视培训,向国际的标准看齐。
每年,晨光公司的老总陈湖雄都会带着他的团队--从优秀研发设计队伍,到经销商再到中高层的职员,到国外考察,帮助他们进步境界开拓思路。
晨光以“书写创意”为定位,建立了独特的创意思想体系和世界级的设计中心,包括在上海和国外拥有3个专业设计研发中心--从消费价值设计、产品产业设计、生产模具开发到品牌形象设计,这一全程系统设计能力也使晨光得以将创意迅速转化成产品并实现销售。
晨光强大的研发能力确保了每年有160款以上的新品实现全球同步发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200多项。而公司有如此强悍的知识产权专利,来自强悍的知识产权队伍,公司对研发队伍的不遗余力的重视培训,使得知识产权队伍信心满满,激发他们对卓越品质的追求。这就是他们在知识产权战略“人治”方面的闪关点。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一
对于知识产权这个词,对我来说是很陌生的,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战略》,让我对“国家知识产权”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所以学习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电视和报刊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在看的时候注意和自己的学习联系起来,寓教于乐,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就容易的多。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二
摘要:知识经济环境下,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利器。本文主要从企业管理角度分析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要义。
9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内率先出台了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成为我国确立知识产权战略的先导,标志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新的发展。“入世”以来,我国面临了诸多跨国知识产权争端,从dvd产品在欧洲遭海关扣押,到思科在美国起诉华为软件和专利侵权、日本丰田诉吉利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反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代价。对此,企业管理中确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当务之急。
在现代管理中,企业战略是企业基于未来内外部条件变化作出的预先安排。不同企业,战略层次不同,一般分为公司战略、竞争战略和运营战略三个层次。公司战略是公司高层指导和控制公司行为的纲领,解决公司经营理念、产业范围、资源分配和国际化等问题。竞争战略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运营战略指上述两大战略的贯彻或流程。因此公司战略和竞争战略构成企业战略的框架。
公司战略是总战略,可表现为:稳定性战略,指企业持续性地向同类型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增长战略,指提高销售额,扩大顾主和市场份额等。收缩战略,是减少经营规模或范围。组合战略,是指同时实行上述若干战略。以上战略由企业利用已掌握的资源,分析优劣而确立。
竞争战略由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ichaelporter提出,他认为,管理的成功取决于选择正确的战略,而正确的战略与组织和产业的形势相适应,也就是能建立起保持高于产业平均生产水平的竞争优势。他总结道:管理必须选择一种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战略,诸如成本优先、别具一格或专一化战略。成本优先必须是成本的领导者;别具一格战略强调高超的质量、非凡的服务、创新的设计技术专长或不同凡响的商标形象;而专一战略则集中在成本专一化和差别化的空间。不管采用何种战略,要保持竞争优势,一方面要跟上产业演变的步伐,另一方面必须阻挡来自竞争对手的侵蚀。企业建立某些障碍使仿制者难以得手,可利用专利或版权减少仿制机会,或与供应商订立专供合同来限制其向竞争对手供应渠道等。因此,竞争战略体现了公司战略的动态变化,也是公司战略确立和调整的核心。知识经济条件下,拥有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战略是21世纪企业战略的先导,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利器。
知识产权战略要求企业考虑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并将其上升为战略来设计,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产权对经济的增长不会自然产生,它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创造热情,保持竞争力来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特有属性在管理行为中的具体化,成为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管理的新形态。
通常,知识产权管理可从下列几方面展开:制定战略。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如专利战略要求确立专利开发、调查、申请或实施等制度;商标战略要求商标设计、注册、使用和保护常规化;版权战略把握版权的使用和保护。设立管理部门。在组织构成上按不同知识产权类型进行分组,并将其归属相关的部门,如将其隶属于研发部门或法务部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可细化成几个部分:新员工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制度;知识产权资料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知识产权培训制度;知识产权审检制度,包括产品、合同等的审查和检验;保密制度,如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在规章制度内确立保密条款等;评估制度,主要指知识产权评估的标准和程序。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构架,是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的要义。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三
(一)我国的实践。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非法拷贝或复制他人著作的现象。中国的高校校园网与其它网站相比,一般都率先应用最先进的网络技术,网络应用普及,用户群密集而且活跃。而完全不使用他人的信息在网络环境下几乎是不可能的,再加上网络信息更新快的特点,且大多数人缺乏人的利益,从而修正了nsi公司在程序上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信息中心争议解决办法》规定,凡是域名包括或者属于他人含有在先权利的内容,即属于侵权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使用域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禁止转让或买卖域名,这将有利于防止域名恶意抢注的情况发生。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规定了在域名的归属出现争议时,域名注册机构并不负责域名争议的解决。这种排斥了域名纠纷的行政解决方法,仅靠司法救济,无法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直接规定了域名的禁用条款,为授予域名专有权奠定了合理的基础;并直接规定了禁止域名的有偿转让,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域名的恶意注册;还将企业名称与域名的关系予以了考虑,全面设计了种种商业识别符号的关系。但这种直接的将企业名称和商标与域名相联系,既容易导致混乱,又无实际意义。现在我国商标局也开始接受域名的商标申请,但是具体的规范还没有制定出来。对于域名争议,我国的民间自律解决机制还是比较灵活的,但是由于机制本身的问题,比如说这种机制不具有终局效力、目前只能了发于解决域名和商标间的争议等。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四
知识产权是一个变化中的概念,传统知识产权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法学的视角,强调制度的安全与秩序;另一个是经济学视角,强调制度的效力与效果[1]。此外,不少研究者还从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及技术发展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了大量研究。尤其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从管理角度探讨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价值及运行控制方式、从技术角度探究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控制手段,正成为新的重要视角。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正是试图从信息管理的角度探讨知识产权制度的信息化发展及其对社会环境要素的影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加米尔-伊德里斯来华访问时,提出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界面临着七种挑战,它们是:知识产权信息的强化教育工作,知识产权的教育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工作,促进技术创新、促进发明商业化的工作,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工作,调整和发展知识产权的战略工作,以及知识产权的全球化工作。可见从整体来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可以具体表现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知识产权事业及业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等几个环节,我们以下就试图从这几个方面来具体分析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对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内在需求与现实推动。
1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对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要求。
根据有关专家的观点,知识产权制度存在五个构成要素[2]:(1)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目标;(2)作为鼓励知识生产与创新的激励因素的权利;(3)为达到知识产权制度目标和保障权利而设计的规则;(4)为达到知识产权制度目标保证规则有效运行的机制;(5)该制度影响的利益团体的行动。虽然在字面上我们找不到信息管理的字样,但事实上每个构成要素中均蕴涵着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因素。从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目标看,必然包含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传播、合理配置尤其是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从知识产权权利看,禁止知识产权信息的非法复制、未经授权的商业化利用等,是知识产权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规则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规则是知识产权制度目标实现、权利保障的有效形式;从机制看,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必然产物和重要组成部分;从利益团体的行动看,围绕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信息管理活动,是各种利益团体的一种基本行为。
此外,为衡量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有效程度,美国技术评价办公室曾提出了一个对该国知识产权制度评价的框架,其中的一级指标包括:达成目标的有效性;取得目标的效率;可实施性;制度的健全性;作为政策工具的精确性;与国际及国家其他系统的兼容性[3]。作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必然结果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效率、增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等,起着重要的协助与支撑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五
因特网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信息交流模式,但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是网络活动必需遵循的一个原则,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网络传输的内容是一连串的文字、图形、声音、影像、计算机程序等作品,互联网的网页间闪烁着的是各种商标或其他标识,网络传输所依赖的技术有可能涉及到技术秘密或者专利技术,网络域名则更与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有关。然而,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因技术手段的变化、载体形态的不同等而呈现出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必将影响到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与服务活动。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相比,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诸多的新领域、新事物,其中包括: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作品、向公众传播权、网络链接权的保护、域名与商标冲突、驰名商标的网上保护、网络域名注册市场服务的不正当竞争、涉及网络假冒及虚假宣传等行为的不正当竞争、与网络技术有关的不正当竞争、作品保护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4]。这些新的保护客体及业务领域导致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变化。
从知识产权法律特性来看,根据郑成思先生的分析[5],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一是“专有性”,而网络上的信息则多是公开、公知、公用的',很难被权利人控制。这一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领域最新的实体法问题。在国际上,有的理论家提出以“淡化”、“弱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来缓解专有性与公开、公用的矛盾。而更多学者乃至国际公约,则主张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专有性来解决这一矛盾。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二是“地域性”,而网络上知识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这一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中最新的程序法问题,即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选择诉讼地及适用法律的问题。过去,绝大多数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均以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为诉讼地,并适用诉讼地(法院所在地)法律。但网络上的侵权人,往往难以确认其在何处;在实践中,侵权复制品只要一上了网,全世界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侵权行为发生地。许多的国家及地区正通过加速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一体化”的进程,即通过弱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来解决这一矛盾。
此外,同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相比,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还具有以下显著特性,一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动态扩张。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网络经济的快速演变,导致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日益多样化,推动着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不断动态扩张。二是更为隐蔽的无形性。传统的知识产权具有无形财产的性质,但由于固化载体的存在而使知识产权活动显得直观易察;而在网络的虚拟空间,知识产权甚至连固化的载体形式都失去了,其无形性更加隐蔽,从而导致涉及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活动难以认定和监测,增大了知识产权问题的难度。基于网络知识产权的特性,我们可以考察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存在合理性与必要性。首先,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的日益升级促使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担当更多的重任,如各种知识产权信息的准确收集、合理组织、快速传播、充分交流。其次,网络知识产权权利的加强及保护客体的不断扩张,促使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内容向纵深方向发展,如因网络而产生的域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再者,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弱化,有利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更方便地跨越地域限制,业务范围更多地从国内转向国际。因而,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推动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业务的拓展、深化。网络知识产权的特性,也成为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一种重要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六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学习方法就显然尤为重要。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客体具有无形性、内容具有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工业产权。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七
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战略》,让我对“国家知识产权”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八
收集、利用,专利公报的提供”等[7],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在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关键地位。就目前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的重点看来,我们认为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化”资源,即借助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手段实现知识产权文献、数据、资料的数字化、数据库化;二是“化”业务,即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管理、知识产权贸易管理等各项业务中,大力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软件与系统;三是“化”人,即培养与造就一大批熟悉网络技术的知识产权信息组织、信息加工、信息检索等信息管理专家,并在各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中普及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与检索知识及技能。世界信息系统大师、美国学者詹姆斯-马丁博士提出了一系列的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化”信息的工程化方法,即信息工程方法[8]。其思想主要包括:第一,要围绕核心业务作好战略数据规划;第二,建立主题数据库;第三,开发并应用独特的软件系统。这种信息工程方法对于我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信息化、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陈传夫.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
2陈传夫.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38。
3陈传夫.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50。
4:///fgrt/。
5郑成思.知识经济、:///news/。
6方祥生.中国将从五方面调整知识产权政策.光明日报,(8):15~a2。
8刘兴.企业信息化要“化”什么?计算机世界报,2001(10):10。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篇十九
正如以上我们谈到的,知识产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而产生和不断演变的,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与飞速发展,必然对相应知识产权法的修改和调整提出更高。
的要求。这种调整和修改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日益扩大和深化,因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每次修改与完善,都会增加或删除一些内容或程序步骤,引起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在类型、内容、范围等诸多方面的变化,进而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如日本为使其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便不断地对其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修改,自1959年至今,已先后对专利法进行6次修改;对著作权法的修改则更为频繁,1990年至,先后修改了11次。其中在1985年和1986年,日本通过对著作权法两次修改,明确了对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进行保护;1992年修改著作权法,创立了向权利者支付补偿金的制度,规定使用数字化的复制机器进行的私自录音、录像,应该向作者和链接权人支付补偿金。又如,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在7月和10月分别实施了新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修正案,对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有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调整,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更具时代性和国际性。及时地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制度变化信息进行科学管理并扩大宣传,才能使修改后的知识产权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与修改,也对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快速、方便、新颖、有效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以使其能与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同步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