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汇总17篇)
方案的评估是确保它们的有效性和改进的关键环节。在制定方案之前,可以先进行头脑风暴和团队讨论,获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在以下范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了解其中的关键要素和步骤。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雄县2013年暑期食品安全保障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大营镇中心学校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暑期食品安全的通知精神,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中心校暑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校长王启良担任,副组长由李忠义、张振强、曹爱民担任。成员为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由各校园长具体负责暑期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督导、检查等。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安排部署(暑假前)。
1、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暑期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启动。
2、各校在暑假前组织学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让师生能够辨别食品的好坏,远离“三无”食品;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活动,让师生知道一旦出现食品中毒,应该怎样处理;开展一次办报活动(班报、校报、手抄报等形式),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深入宣传;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把食品安全常识传递给每个家庭。
(2)第二阶段:仔细排查、整理资料(暑假期间)。
1、各校抓住放假期间师生离校的有利时机,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设备设施进行细致自查,及时进行整改,提升了学校食堂的开办水平。
2、各校安排好人员值班,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各校认真整理相关软件资料。
4、各校对学校环境卫生要高度重视,避免开学后到处杂草丛生,要提早安排。
(3)第三阶段:全面推进,落实长效机制(暑假开学前)。
1、暑假开学前,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人员进行大扫除。对食堂、寄宿制学校小卖部采购的食品等逐一检查,严防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在校出售。
2、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中心校将常抓不懈,督促各校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放暑假前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电子版发至中心校邮箱;暑假期间,各单位每周二上报一周情况,没情况的报平安,电子版发至中心校邮箱;开学后3天内将开学排查情况电子版发至中心校邮箱。
2、中心校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三
组长:
成员:
(一)、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健康检查。
(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2、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制度。
(3)、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4)、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七)、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项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预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及主管人员责任。
(八)、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调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十)、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
3、所有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利用板报、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食品卫生小常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长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营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氛围,最大限度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麟教体发(2013)119号文件精神及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为学校教育。
教学。
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结合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宗旨,以强化预防、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狠抓督查为主要措施,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引导师生树立食品安全观念,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和防护能力;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关女。
副组长:王存斌李红星。
成员:刘选科张金锋许军柱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我校将积极响应县政府、县教体局的号召,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开展扎实而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制度的规范、健全率达到100%。
2、学校师生灶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限制超范围经营。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无证无照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3、学校师生灶食品安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样合格率达到100%。食堂卫生干净整洁,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安全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装有防蝇、防尘和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有防蝇门帘,坚持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4、学校师生灶要求进货记录必须齐全,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原料储存符合管理要求,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蛋奶”采购、运输、储藏、加工、发放、留样必须符合要求,可追溯率达到100%。
5、认真落实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物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规定要求,生熟食品存放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不准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正常;按规定留样。
6、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设有食品安全应急机构,并制定应急预案,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率达到100%。
8、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确保师生知晓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9、校园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规范,管理规范,确保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并在食品加工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0、学校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1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注重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档案健全、规范、装订精美。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成立组织机构,拟定创建方案。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安排,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掀起创建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2013年10月31日):根据方案,对照工作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细化创建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30日):对照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创建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四)、验收考核阶段(2013年12月):。
1、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认真。
总结。
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果,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改正,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2、根据《麟游县教体系统食品安全示范校考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验收结束后上报验收材料。
3、全面准备各项工作,迎接上级联合验收考核评定。
五、几点要求。
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标语、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掀起全员共同参与创建热潮。认真组织主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全面安排,自查自纠。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机构、制度、责任、检查、整治“五落实”;按照县局文件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管理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丰富载体,加强宣传。通过升旗、集会、班会、广播、专栏、讲座、校讯通等形式,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拒绝食用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落实职责,责任倒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我校将严格实行三项刚性制度:即“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文件。
麟常小发〔2013〕22号。
—————————————————————————。
常丰镇中心小学。
关于上报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校工作。
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
2013年4月24日。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县工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所辖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民生、民安、民利、民诉、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落实县局的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着力维护安全和谐的食品市场秩序,为全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通过整顿,实现农村食品市场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的经营秩序不断规范,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流通环节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诚信、和谐、安全的食品经营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全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常态监管为重点,切实。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整顿工作力度。要以农村乡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食品店、个体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开展“拉网式”反复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建立我所辖区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务求整顿取得实效。
2、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活动。按照依法登记与备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进行检查清理,根据清理检查情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台帐。对清理情况,要分别予以处理。对证照齐全有效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
2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和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活动。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学校周边、农村集镇和城乡结合部等。
4、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端午节”、“六一节”、高中考期间、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针对粮油、酒、饮料、糕点、糖果、蔬菜、肉类、水产品、营养保健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当作赠品赠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社区、学校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
5、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活动。采取集中整治、部门联动的办法,加强校园周边副食、饮食摊点、食杂店的清理检查,对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商店或食店,责令其停业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加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对涉及流通环节以外的食品违法案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为重点,积极推动食品行业自律经营。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认真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确保年底按照县局的部署,完成全辖区30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每一户“示范店”都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4场和超市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和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确保其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
(四)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重点,有效强化食品安全消费维权。
我所将按照“一会两站”的总体格局和“六进”的要求,大力推进12315进农村、进超市、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确保80%以上的行政村和60%以上的城区大型超市、商场、企业、学校、社区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借助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12315维权联络网,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消费方面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切实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六)以创新监管方式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5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识别伪劣食品的意识和能力,主动防范有害食品,保障消费安全。
三、
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郭道工商所成立由所长程永强任组长,副所长王攀峰、王恒、王亚龙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每个人都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目标,认真落实“六查六看”,强化日常市场巡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作,提高效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广告宣传、质量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多个环节,各片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合力。要加强各片区之间、工商所和县局相关股室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
6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长和每个片区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以发布监测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为重点,大力宣传郭道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成效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违法经营者,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文明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实行整治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片要按月上报整治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对整治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报告。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七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八
小学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领导,夯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学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师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同时要安排懂管理、责任心强的后勤人员专人负责管理。要落实营养餐卫生安全一日三查,学校营养餐、商店要落实学校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承包经营业主必须在持有业主为代表人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与学校明确经营关系,承诺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专项食品安全承诺书的前提下方可与学校签订协议从事经营活动。对不服从监管的经营业主,要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其经营资格,确保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对营养餐和商店经营的食品,加强进货索证、检查登记等过程监管。重点做好食品原料存储,食品加工温度、时间控制,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推进规范化管理,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报告,及时控制、有效处置。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营养餐推进“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做好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
学校自供水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必须经过市疾病控制机构检验并持水质检验合格报告,自备水、二次供水要规范做好卫生消毒,对水井、蓄水池落实加盖加锁等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提供桶装水的必须严格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四)切实改善营养餐硬件设施。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营养餐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经济实用、安全达标”的原则,不断加大营养餐硬件投入。学校在新建、改建营养餐时,请市卫生监督部门给予规划设计指导。整顿中要重点治理师生营养餐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塑料餐具、不合格仿瓷餐具以及加工、清洗用具问题,确保中小学营养餐硬件设施设备达到安全标准要求。(五)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学生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行为。同时,要加大营养餐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门培训,指导从业人员严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四、整顿措施和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日常卫生安全管理。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学校具体整顿的方案和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逐层逐级落实。(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通过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三)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
(四)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要认真查找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与整顿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和落实。并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工作,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
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常见食物中毒症状及其预防知识,开展学生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食品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三)开展对学生的食品安全良好行为习惯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宣传形式。
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师生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普遍开展以“校园安全文化”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教育课、食品安全专题广播等多种形式,在师生员工中讲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2、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岗活动。通过在学生中设立“校园安全监督岗”,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纠正和制止学生中的不良卫生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前提,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注重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二)美好生活,从饮食卫生开始。
(五)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六)给食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责任。
(七)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八)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号)精神和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教育局20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年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部署阶段(月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各地要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地要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各地要分别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度安排,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各地要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要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应选择不少于2个区(县)作为试点地区,规划方案《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盛自治区应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区(县)和不少于2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国家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交流。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壳、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积极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
各地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投诉举报和犯罪案件移交等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许可;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一)加快职能交接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年底前基本完成盛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大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培训力度;加快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切配、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科学利用抽检结果并及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继续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早发现、及早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国家局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各地要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核查、有效研判、妥善应对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稳妥、准确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问题处理情况。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等,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报道,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精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6月16日至7月2日。
三、活动步骤。
1、6月16日:“食品安全周”启动,各学校要营造氛围,悬挂宣传标语,通过校讯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6月17日:各学校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或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6月18日至25日:各单位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一次自查,同时加强校门口流动摊点的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要关注中高考、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4、6月26日至7月2日: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并上报工作经验和相关活动影像资料。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好本单位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2、各学校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各学校要在宣传周期间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本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提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开展**乡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探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全辖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马莲”、建设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任务。
依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建设工作,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充分发挥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加强乡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制食品质量,保障农村饮食安全。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网,依托工商消费维权网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实群众监督资源,做到各行政村都有群众监督员,明确工作职责,推动群众监督网有效运作。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感和危机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尤其是对各集体食堂要加强考核,坚持做好“四关”。即:进货关,各类蔬菜、面食要从正规渠道购进;人员关,食堂人员每年健康体检一次,防止疾病传染;环境关,各食堂每日保证各区域内卫生清洁,无死角;消毒关,购置消毒柜,所用餐具必须每日进行消毒,各区域定期消毒、防霉、防虫。并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村、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分值,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年度考核得分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被考核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村、单位建立、完善食品质量预警制度,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预防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对群众或媒体反映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力量,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
育组,以乡党委政府为首,各村、学校、卫生院站、各企业积极配合,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特制订《2013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工作方案》。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培训,强化考核,充分认识培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长、中队长应带头参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职责,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主办科室和中队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培训作为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方式,联合培训。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提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培训工作,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培训力量共同培训的大格局,并使培训工作常态化。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六
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食品贸易量的增加、新食品种类的快速增加、新的食品技术的发展以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各国关注。下面是有20xx年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
规章制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
合同。
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慈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洪银国。
组员:沈利峰王鲁克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
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可围绕慈溪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切实保障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顺利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和《南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南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平安南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各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源性疾病,努力防范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二、活动目标。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要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采取中小学生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消费理念,从小培养新一代成熟的食品安全消费群体。
三、主要内容。
(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编印《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主要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介绍选购安全食品常识,引导学生注意自身食品安全等内容。9月开学初举行赠书仪式。
(二)认真开展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动员大会,贯彻部署。
活动方案。
(三)结合本次活动内容,各中小学校通过。
黑板报。
宣传栏学校广播和漫画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学习体会,各学校可在校内或学校之间开展相关的比赛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开展“八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比赛活动。2、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3、开展一次学生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4、为父母(亲属)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课。5、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参观学校食堂活动。6、开展一次“我是食品监督员”活动。7、每学期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8、每个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活动,提高学生及相关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保护好学生身体健康。
(五)把活动中挑选出来优秀的文章、漫画向上级部门和媒体进行报送,积极宣传我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工作成果。
(六)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要与当前的营养计划工作和学校消费教育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消费知识教育,全面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意识。并使每个学生都成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员,通过他们向其家属和亲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从而使食品安全知识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宣传,营造出一个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大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监股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全面组织、协调好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股要认真督促各中小学校在本次活动中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确保本次活动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各中小学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各学校要从爱护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安全促教育,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真正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防止出现敷衍应付现象。要克服困难,妥善安排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实现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授课内容,安排课时,落实师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注意收集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做好记录台帐,以备检查。活动开展中,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信息和工作动态。
(五)认真考核评价。各挂联股室根据各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敷衍、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篇十七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