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范文(17篇)
在选择方案时,我们应该权衡各种利弊以及长远的发展趋势。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这里分享一些制定方案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41号)以及《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__〕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__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__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__〕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__〕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二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三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和西城区教委20xx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规范、严谨,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工作。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技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项目,要求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对机器人项目有浓厚兴趣,动手能力强,有过基本的机器人编程和制作的学习经历;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书画、合唱,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跑类项目、跳类项目和乒乓球项目,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专项运动能力突出。
4、根据上级要求,各项目特长生只面向西城区招生,只有在填报特长意向学校时选择了北京八中的学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四
石家庄石门实验学校秉承石家庄二中教育集团“学生好,一切都好”的育人理念,应学生家长要求,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网络预报名填写预报名表。学校会进行材料审核,春节后陆续发出面谈通知,请家长和孩子随带小学四至六年级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操行评语记录,学生成绩单,语、数、英学科作业本,以及能证明自己相关特长的荣誉、证书原件,择优录取。
面向河北省各市县(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招收26个班。
学费15000元/年(含住宿费)。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争取优异成绩,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初一新生入学后,学生由家长在周五下午4:00接回家并于周日下午5:30以前返校。不回家的学生可以留宿,由年级统一安排老师值班并辅导学习,组织培优及开展其他有益活动。
因为是寄宿制学校,所以要求孩子独立生活能力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癔病、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尿床、癫痫及其他较重的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交通便利,有三路公交车可直达:从南焦客运站乘坐“202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100米即到;从解放广场(老火车站)乘坐:“216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从火车站乘坐“215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五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择校、择班问题,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结合镇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无择班的原则;
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督导、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的原则;
坚持小学新一年班额不得超过45人的原则;
坚持学校自主招录与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有学校就读的原则。
三、
招生条件。
镇小学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到所在地小学报名入学;
申请入学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户籍等证件日期截止为报名入学当年的7月1日之前。
针对镇内两所小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校办学规模,下发招生计划。各校依据招生要求,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城镇内学校招录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后,可依据报名情况经抽签等公平透明的方式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施招录。学校依据招生数可以适当灵活调整班级数。
(一)报名: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在报名入学当年的8月10日——8月12日之间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按招生当年的具体通知,可能略有变化,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8月15日——8月16日,接待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8月17日公布剩余招生名额,8月18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8月19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抽签确定入读学校。
(二)审核:阳光入学领导小组分工包保学校,与学校领导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件,并通过核查、认定等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如对涉及的户口、身份证等证件有疑义,应联系公安部分进行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示:各校要于报名入学当年8月17日,把《镇xx年xx小学阳光入学名单》及剩余计划,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
如其中一所小学招收学额已满,学生可直接到另外一所学额没有招满的小学直接报名入学;
如两所小学学额都已招满,仍有报名的学生,两所学校可将超出学额范围的学生进行抽签分配。现场确认抽签结果,及时公布。学生按照两所学校领导小组现场抽签的结果到具体学校入学。
(五)上报:各校在8月19日将招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科。
五、阳光分班。
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阳光分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招生工作,成立阳光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基教、法制纪检等人员组成,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对各校采取包保责任制。镇两所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属地政府密切联系,及时将招生政策宣传到位。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学校要利用秋季开学初有利时机,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在招生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户籍、身份证信息、外来人口等相关证件审核均由镇两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完成。要在各自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包保领导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如出现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如存在重大违纪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察处理,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移交司法处理。
(三)学生报名就读学校需上交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坚决杜绝一生多报情况发生。抽签结果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阳光入学工作完成之后原则上也不允许发生转入。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限招生现象发生。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方案公布如下,各地要落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
三、科学确定划片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办法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切实履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
要严格控制城镇班额超标学校的招生规模,起始年级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要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动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
七、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做好与居住证管理制度的衔接,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我省《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九、健全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招生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七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八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九
导读:目前,海沧区发布2017年海沧小升初招生方案,今年首次对申请跨片区派位的,提出顺位原则。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海沧的小升初仍然对口直升,即几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应中学,以学籍为升学依据。
不允许跨片区报名升学,确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升学的需经区教育局批准。
今年首次对跨片区派位提出顺位原则。举个例子,在北师大海沧附校,如果今年申请跨片区或是回海沧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有50人,北师大海沧附校只能接收40人,那么先招收户籍在海沧、原来就读校在非厦门市的.申请者,如果有剩下学位,接收户籍在海沧、原来就读校在非海沧区的厦门其他区申请者,如果再有剩下,再接收户籍和学籍在海沧的。同等条件下,拆迁安置、房户两一致优先录取。如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今年还首次对在申请上公办初中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以及港澳籍学生的监护人,提出在厦务工、社保和暂住要求,但是,今年还没有具体年限,明年就要各满一年。
今年海沧小升初学校新增厦门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霞阳小学划入。
海沧小升初报名为5月20日,学籍在外地、户籍在海沧的毕业生,要申请回海沧升学的报名时间是5月22日-6月16日。
毕业考的安排为:英语在6月10日,数学和英语在6月17日。小学毕业生到中学报到时间是7月5日。
厦门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厦门小升初初招方案。2017年厦门小升初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日、2日,今年岛内初中学位缺口1363个,将增大每个班的生额以接纳小学毕业生。
今年小升初,岛内报名时间为6月1日、2日;岛内电脑派位时间是6月30日。岛外由各区教育局定。小学毕业考时间:英语在6月3日,语文和数学在6月10日。
一些学校获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生要统一参加特长测试,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学生不得报考。
厦门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小语种(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学生90人,其中面向思湖片区招收60人、面向集海同翔片区招收30人。
厦外小语种的招生程序是:符合条件小学毕业生报名,岛内由电脑随机抽出480人参加面试,即录取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为1∶8,岛外随机抽出240名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岛内从480人中选出60人,岛外从240人中选出30人,确定录取名单。
报名条件和毕业考成绩无关,也不要求学生懂得上述语种,主要条件有:在本市就读拥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楚,模仿力强,身体健康,体育达标;非厦门户籍则要符合父(母)最近两年在厦务工、社保、暂住各两年。
特长学校(项目)、提前招生的学校(如外国语小语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
小升初一般都是在片区内直升,不得跨片区报名,但是,有一些学校被允许跨片区招生,包括:科技中学面向岛外四区招收50名科技特长生。厦门实验中学面向思明、湖里、集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175人,面向同安区小学毕业生招收70人。厦门二中面向思明和湖里招收小学毕业生100人。翔安一中面向思明、湖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100人。厦门集美中学诚毅班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80人,其中招收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40人,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40人,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面谈录取。
这些学校的报名方法和报名时间,由相应的学校发布。
岛内民办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父亲或者母亲缴交社保,办理暂住)的,可以申请公办学校派位。岛外民办学校则要等待各区教育局出台文件。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
同安一中今年将招收333名初中生,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户籍(含经审批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可以参加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工作于7月8日上午在第一实验小学(芸溪)进行。
其他中学则根据划定招生片区,录取片区内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比较特别的是,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或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家庭在经商地实际租住,学生本人可向居住地片区中学(同安一中除外)提出跨片区录取申请。
中学在有空余学位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满一年)或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可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
在同安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同安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可就近申请入读居住地片区中学,但是,第二外国语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一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二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三
为做好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5月10日,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部署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以下是关于贵港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本地户籍(包括非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9020人,其中港北区130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91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8120人,桂平市28000人,平南县208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2000人,其中港北区106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76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6500人,桂平市27400人,平南县19900人。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由县(市、区)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每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或对口招生(只有一所初中的乡镇),让学生就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制度,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制定的“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学生编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各学校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班。
1.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17〕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5)要求就读初中的提供小学学业证明。
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视各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县(市、区)要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会同当地残联等相关部门,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数量、残疾程度和家长的.意愿,安排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进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计、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报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招生服务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组织家访组,积极协调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2017年5月底前,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在2017年5月25日前把招生入学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2017年6月,报名登记。符合入学安排对象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名。
(三)2017年7月,发放入学通知书。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四
导读:2017年西安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入学通知已经公布,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4月17日—2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17年西安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入学通知公布如下:
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巩固成果”的总体思路,以创新招生制度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西安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坚持依法治教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改革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积极适应西安教育改革创新新常态。
(二)坚持区县为主原则。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市级统筹指导,区县具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并监督实施,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三)坚持计划指导原则。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调研论证,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均要主动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招生,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2017年,我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深化改革、完善办法的总体思路下,推进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探索。具体招生办法坚持“以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一)招生对象。
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21日。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日期和时间。
(五)综合素质评价总值及分项值设定。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40,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值为60。
(六)过程性评价。
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
(七)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
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力量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供辖区内民办学校统一使用。问卷内容要注重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的评定,包涵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八)招生及录取。
报名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120%以上的学校,应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按学生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相同分值的,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具体细则加以区分,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
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仅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根据评价结果排序,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人数录取新生。
(九)参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而未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规定。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入学。
(十)招生及入学收费规定。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一)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办法、程序、步骤和相关规定,周密设计工作过程的各项环节,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要全面夯实工作责任,确保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评价操作认定。
严格对《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的发放、管理及结果运用,科学研判过程性评价赋值。原则上,换算赋值范围控制在1—10值量区间,做到评价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对违规提供《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在评价赋值时不科学公正的个人和学校要严肃追责。合理设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内容,要落实立德树人目标,切实体现全面发展导向,涵盖核心素养三大方面、六大素养。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1.严格报名资格审查。除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市教发〔2017〕36号附件2)外,严禁招收西安市户籍以外或不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学生。发现跨市域招生行为,将严肃问责相关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校长。
2.严密组织综合素质评价。落实区县主体责任,保证报名、评价、问卷和录取等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3.强化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4.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经区县教育局比照审查报名库和录取库、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入学籍库。严禁违规招生建档行为。
5.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借读。本市内各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违规行为,将严查问责到人。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6.严格工作督查和问责。各区县强化招生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处理并进行通报。
(四)强化招生安全管理。
高度重视招生安全工作。要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扎实做好辖区内安保预防和处置工作,安保预案要责任到人。各区县教育局要与招生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务必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置,维护西安教育稳定大局。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
各区县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社会了解,让家长理解,让各界支持,让政府放心,努力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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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2017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西安市2017年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登记表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非城区初中学校按学区对口招生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小学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应的初中校提供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乌山户籍的柘塘中心小学、乌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柘塘初级中学入学;原群力户籍的群力小学毕业生安排在群力初级中学入学。
3、xx初中:原xx户籍的xx小学毕业生安排在xx初级中学入学。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基本条件。
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且该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需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2、学区划分。
(1)省溧中附属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3)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
3、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在城区初中学校中统筹安排。
(3)落户未满一年且无房产的学生,原则上,永阳街道范围内统筹安置到xx中学就读;开发区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或群力中学就读。
(4)对于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安置点学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5)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区域范围内拥有房产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不具备以上区域内的户籍,此类对象在城区初中招收学区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2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4、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2年初中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全国劳模、公安英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校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
3、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见附件2),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5月25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27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5月27日前,全区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检验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学生和家长。
5月28日~29日,溧水区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登记。
7月1日前,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将小学毕业生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初中,各初中进行招生登记审核工作,学生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7月5日,城区各初中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7月10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对城区初中新生学位进行统筹协调或电脑派位。各初中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月23日前,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六
小升初是小学生升入初中的简称。按照中国的义务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小学生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广州市黄埔区2017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任务 | |
3月 | 10日前 | |
31日前 | ||
4月 | 15日 | 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初中招生计划。 |
5月 | 5日 | |
15日前 | ||
20日 | 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 |
公办小学上报统筹生基本信息至区招考办。 | ||
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 ||
6月 | 9日 | |
10日前 | ||
11日 | 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 |
15日 | 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 |
17日 |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 |
21日上午 |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 | |
21日下午 | 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进行招生录取。 | |
23日 | ||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 ||
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录取。 | ||
7月 | ||
民办初中上报新生名单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招考办。 | ||
8月 |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七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