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大全(12篇)
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目的与方法、研究结果和结论等部分。编写报告后,要根据读者的反馈和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告的目的不仅是向读者传达信息,更是为了激发读者的思考和行动。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一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二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4〕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4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4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14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4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4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4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4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14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4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三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四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五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六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x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七
福建侨报社:
你社《关于申请部分资产报废的请示》(闽侨报函〔〕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11号)规定,同意你社86件(台)账面原值349,651.00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请按规定做好残值处置,及时进行资产核减和账务调整。
此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2月15日。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八
根据县局《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xx〕38号文件要求,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xx乡财政所自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xx乡财政所。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九
第一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1.1项目概况。
1.2项目法人概况。
1.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主要建设条件。
1.5项目结论。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1建设规模。
2.2产品方案。
第三章市场分析。
3.1产品市场总量预测及国内生产力布局。
3.2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风险。
3.3产品目标市场定位。
第四章产品及工艺技术。
4.1产品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2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3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五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5.1土建工程。
5.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5.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5.4环境保护、节能措施。
5.5生产安全设施。
5.6消防设施。
5.7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5.8建设期和进度安排。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6.1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2总投资估算。
6.3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七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7.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28。
7.2财务评价。
7.3不确定性分析。
7.4社会效益分析。
第八章目前项目进展。
8.1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8.2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8.3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九章申请报告结论。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十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报告资金专项财政中央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1x年201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201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1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1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1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附送: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查自纠工作报告资金专项财政林业中央。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1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1x年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资金拨付情况。201x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94241.81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
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1x201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万元、造林补助资金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部分县资金到位不及时。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
一是督促有关县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十一
我乡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努力,不断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完成财政收入109万元、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促进了我乡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制度,做到资金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累计公开公示40余次,抽查补助类资金11次,巡查项目8个次;累计监管支出资金共163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88万元,涉农类补助资金40个共742万元,项目(包括补助类项目)资金15个共505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建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梧桐乡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财务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财政资金监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为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我乡投入资金,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宽带等办公设备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充分利用县局局域网络,与县局保持联络,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从而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我乡设置专线电话为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各单位反映情况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
三是建立监管台账机制。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抓好信息公开,及时公示监管信息。
利用政务平台、村务平台,设立了公示专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以及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项目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便民服务中心利用电子显示屏幕、触摸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资金监管、及时组织抽查巡查。
抽查巡查是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管实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导作用,我乡积极协调、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开展抽查巡查工作3次,抽查巡查补助性资金11大项,项目类资金8个。
(五)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乡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二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明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各项涉农资金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三是及时跟踪项目进程。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工作,对财政资金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去向,定期察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全乡在建项目8个,均能按程序、要求、标准组织实施。
四是完善“双代管”制度。加强村“三资管理”、完善“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党和国家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对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财政资金监管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资金监督建设滞后,乡镇财政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财政所人员配备相对缺乏,大量工作难以有效完成,同时硬件设施落后,监管条件差,监管效率无法提升,不利于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群众误解多。主要表现为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例如上级的补助财政资金由于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繁多,政策落实到乡、村、乃至群众,则需要一段时间,产生了信息公开上的时间差,群众难免产生误解。
一、工作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会计是一项专业性相当强的工作,在这么重要的岗位,我深感肩头的担子和压力。不过,有压力才有动力,紧张而又充实的工作氛围给予了我积极向上的动力,任何一项业务核算对于我来说都是崭新的一页。每当工作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我都积极翻阅相关资料、教程,直到弄懂弄通为止。同时,为了能够跟上园区前进的步伐,我也利用业余时间开始自学中级财务三门课程,就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丰富理论知识,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勤奋敬业,热情耐心。
在会计工作中,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面对工作量大、结算复杂的情况,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收入做原始凭证到审核、装订,记账凭证的填列,以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开具,办理纳税上报以及其他与发票管理有关的工作,银行账目的核对,用户现汇、承兑汇票的验收工作等等,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每项工作都一丝不苟,做到了账清、账实、账表相符、账薄整齐。及时准确地录入数据,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信息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遵守财务保密制度,对未公开的财务数据严格保密,决不泄漏。积极协调与计财部、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关系。工作上随叫随到,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及时办理业务,从不抱怨。
3、工作敢本人积极探索会计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规范财务工作程序,简化各种手续。例如: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一个订单一开,费时费力,发票使用很多,而且不易查找,本人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按厂家、品种将发票合开,然后再打好明细附在上方,既节省了发票的使用张数,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方便了查找。通过工作创新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4.在工作中,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对成本的计划控制、各部门的费用支出、以及对销售工作的配合与总结等工作任务,在领导的监督下,应合理的调节各项费用的支出,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成本控制,从而谋取利润最大化。在应收帐款上的监督作用:对款项的收回期限把握、回款具体事宜、相关责任人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对前工作期间应进行有阶段性的.总结,从周度小结到月度、半年、全年总结。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其中包括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等等;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年中总结工作中,发现自己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加强;二是遇到困难强调客观原因较多,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上述不足,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改正。
三、下步打算。
20xx年,面临更加繁重的会计工作任务。还要继续努力,相信机遇和挑战的共存将会进一步激发我的工作斗志和热情。决心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同事,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会计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振作精神。只有精力充沛,精神振奋,才能干劲倍增、信心百倍,才能只争朝夕,争创一流。
俗话说:“点点滴滴,造就不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积累经验,与各位同事一起共同努力,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各种工作技能,为了园区的发展壮大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20xx年,xx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推进审计工作创新转型,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的作用,为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的新拱墅保驾护航。
一、全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xx区审计局今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0个,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464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41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共完成涉及84个政府投资项目的188196.3274万元工程项目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1574.1490万元,平均核减率为6.15%。在审政府投资项目合计153项,送审总金额919111.4290万元,其中:在审跟踪项目42项,送审金额824744.0434万元。审计项目获市级优秀项目为1个,获市级优秀内部审计项目2个。编报审计信息(简报)43篇,被上级机关录用37篇次;其中市级12篇次,省级4篇次。
二、坚持围绕中心,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强。
(一)管好“钱袋子”,着力提高政府性资金的效益。
xx区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在投资审计方面我们积极探索“两手抓”战略,并运用“双模式”并轨跟踪审计这一模式,真正实现在投资审计领域财务数据与业务工作并轨的监督体系,进一步促进投资领域制度完善、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全年通过对全省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等多个投资项目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有效地提升了建设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切实为政府管好“钱袋子”。
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做“透”财政审计。在今年的同级审工作中我局围绕着“核心审”,将“外围审”的重点确定为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继续摸清我区全部政府性资金情况,同时开展了上塘街道、和睦街道财政决算审计。财政审计通过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增强宏观性、系统性,更好地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二)举全局之力,实施全区政府债务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参加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并为此次审计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和人力保证。审计中,审计组积极创新,严格规范,前移审核关口;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单位能够查深审透;评价公正,数据准确,审计结果受到相关方面的肯定和重视。在审计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此次全国性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任务。
(三)创新量化审计,助力提高领导干部履职效果。
今年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今年共交办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我局选取民政局试点,创新性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量化评价审计,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一观三化一廉”为核心,着力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量化审计内容、评价指标,逐步形成适合我区特点的量化审计模式。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政府清正、干部清廉、政治清明。
(四)悉心指导内审工作,开展社区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我局高度重视和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在下半年首次对组织十个街道实施全区-社区管理情况同步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对象涉及95个社区,涵盖范围广、内容多。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xx区审计局采用街道内审人员主动自愿报名参与区审计局审计调查组的方式,不仅增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工作联动,而且也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水平,拓宽审计监督的范围和深度。
三、强化能力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一名军转干部充实到局领导班子中。
二是优化审计队伍。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今年我局进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和民主选拔工作。三位同志走上了科级干部岗位,顺利完成了科级干部的新老交替,为青年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培养了青年干部的担当精神,同时今年我局还新招录一名事业编制人员,进一步充实审计队伍。
三是整合审计资源。抽调骨干力量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审计工作。并将上级安排的项目与本级审计项目有机结合。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上级安排的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审计成果共享,有效减少重复审计,缩短现场审计时间。
四是践行“八项规定”、“八不准”纪律,建廉洁审计队伍。我局续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积极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工作规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集中在全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审计中加强对铺张浪费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支出。
四、强化转型和创新意识,审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继续推行科室负责人、法规科复核人、分管局领导的审计业务质量三级复核制,并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流程进行优化。加强对审计业务过程中相关实质性环节的管理,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果时效性。通过分析、提炼对个体项目或多个项目审计结果,以审计专报、综合报告、审计信息等方式,加强审计成果的利用,全面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
二是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上级审计机关的技术优势,继续深化“审计办公管理系统”、版“审计现场实施系统”等信息系统运用,充分发挥现代审计技术的作用。全局大部分审计人员通过了审计署推出的计算机审计资格考核认定,人数达到了规定比例。在现场实施中采用了计算机审计软件,大大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和查错纠弊的能力。
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
第三十五条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编制用款计划;负责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提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使用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与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核对账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