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汇总21篇)
方案是为了实现目标而提出的一种具体规划和设计。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及时记录和总结,以便于后续的改进和优化。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汲取“7.28”xxx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金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多湖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平安金东”创建考核总目标,结合街道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完成如下具体目标:
1.平安考核达到省市区考评要求,力争考评成绩在全区前列;
2.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数,杜绝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货车事故明显减少,整改治理一批等级道路以外的乡村道路隐患点。
3.保障十下线“连心工程”、农村公路路面维修等工作顺利实施。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整改、督导、保障等相关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实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及时向上级报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动态。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下沉力量,督促网格员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职责,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考核,落实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措施。
3.多湖交警中队:负责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两站两员”规范化设立、运行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对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街道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湖中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等抛洒滴漏污染城街道道路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置;对违法占道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渣土车工程车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
5.多湖派出所:对街道属各相关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保障。
6.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湖分局: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整治,严格查处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督导辖区内各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对电动车购买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电动车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头盔等告知义务;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
7.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辖区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开展企业保安交通安全门岗制度,加强劝导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8.应急安全管理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配合路政、交警做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多湖分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9.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多湖交警中队规范实行“护学岗”,落实学生上、放学护路队执勤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开展“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联合多湖交警中队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1.街道妇联、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2.各村社:村社负责人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村社负责人在接报事故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以“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为载体,全域完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保证职责范围内交通设施完好;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教育,并签字背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网格员、党员等力量加强对村口、道口、辖区内交通事故易发高发重点路口劝导提醒。
13.其他单位:在街道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严格落实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根据路长制工作规定对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隐患治理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2)建立交通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街道主要领导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及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工作,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全面排查路口、开口隐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开展事故多发路口工程改造,对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的路口进行改造提升。
(2)开展“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活动,及时掌握路侧护栏、监控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并做好日常维护整修工作。
(3)推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但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实现交叉路口和村间道路100%亮灯。
(4)规范工程车运输车管理。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排查行动,对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故意污损遮挡车牌、安全设施不全、营运证件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源头监管,根据区工程运输车辆行业管理协会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
(1)开展“大劝导”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共建活动,各村社建立交通劝导员队伍,在全街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大劝导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社会面宣传力度。
(2)开展“无事故”创建。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完善,成立交通治理工作站,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开展“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由经济发展办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上下班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3)开展精准宣教。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零酒驾承诺书,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党员学习内容中;各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依托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利用村民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对辖区内所有60周岁以上老人、电动车主逐一见面点对点宣教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告知信并签字背书;多湖交警中队牵头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帮助企业、村社建立自治机制;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交通安全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网格指导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并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
2.强化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联合街道纪委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落实责任倒查。要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和责任倒查,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明确相关主体责任。街道纪委将对交通事故倒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因工作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坚决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分批、分区域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配合)。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5月30日前,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年底前,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法设置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等配合)。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2020年7月30日前,中央驻皖石化企业和各地石油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每年,石油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皖石化企业等配合)。
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近期建设地下轨道交通的其他城市,同步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综合演练测试、部门联勤联动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5.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配合)。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列出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年底前,组织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年底前,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配合)。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年底前,各地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同)。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30日前,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及时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数据资源局配合)。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30日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积极加强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民政厅等配合)。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30日前,各地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
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各地根据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调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相关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与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水平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应急管理部牵头)。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10〕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xx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2016年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安监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为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打击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健康有序的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违章驾驶、非法营运的不良行为。现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积极深入辖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以解决好道路交通薄弱环节的管理为重点,加强驾驶员和乘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不良行为,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卢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华华同志、邱臣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家明、杨波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重点道路。下司镇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以及通村通组道路。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碰撞交通事故的双向私车道路段;存在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路段;进出镇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区域。“十三五”期间农村事故、摩托车事故、夜间事故、无证驾驶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路段。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上路、非法营运等;镇区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野蛮驾驶、危险驾驶等;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明确镇干部、村两委、各有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
(2)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独山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
(3)保障工作开展经费。
(4)镇交管站设在镇应急办,杨波为专职交管员。
(5)6月上旬前,根据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寨及道路分布出行情况,在各村寨适当位置科学设立劝导点,每个行政村明确至少2人为本村劝导员,由镇交管站统一管理。
(6)成立由镇派出所、应急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司分局、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赶场、红白喜事、重大节庆活动、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监管工作。
(7)6月中旬起,要全面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交安云app),落实交管站工作员、交通劝导员通过“交安云app”开展基础人、车、路工作数据采集,实现“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查、赶场有人跟、乱象有人管”。
(8)明确村支两委职责,在农村婚丧嫁娶、赶集赶场、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常态开展巡查、打招呼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
(9)镇应急办、各村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进一步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1)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
(2)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交通安全问题。
(3)6月底前,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风险研判,梳理剖析近三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
(4)7月起,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
3.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作自治。
(1)利用(交安云app)应用为载体,组织村干部、学校教师等人员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节点,落实好常态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措施。
(2)各村将农村交通安全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全面加强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情况进行100%告知。
(三)从严整治道路风险隐患。
1.全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推送反馈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以及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开展治理工作,对属于其他部门管养的路段及时反馈给管养部门进行治理。
2.全面完善公路标识标牌标线。6月底前,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摸排,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3.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措施。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4.强化“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
(1)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马路市场”的排查,将情况报县道交办。
(2)制定治理方案,研究治理办法,明确治理时限,组织涉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难以整治到位的“马路市场”,通过临时规划场地、设置提示警示标志、建立临时管理措施、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示:9月底前,县道交办牵头对“马路市场”治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严管严治交通违法,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交警、派出所、运政、综治等力量重点治理非法营运、酒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车上路、客车及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多人、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非法营运摸排、明察暗访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3.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大整治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4.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配合县教育局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5.严防农村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事故。落实好网格员责任,进组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劝导和告诫工作,禁止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由村委会与各户村民签订县公安局制作的《交通安全承诺书》。
(2)以村民大会、村小组会等为载体,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深入村寨开展不少于1次“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拒绝酒驾、佩戴安全头盔、不骑“带病车”的宣讲活动,重点针对公路沿线村寨老年人、儿童群体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
2.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每个村在公路沿线至少设立1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常识内容(内容由县道交办制定并下发参考)。
(2)在每个自然寨至少刷制1条交通安全提示标语。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镇、村、网格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
(六)强化调度和跟踪问责问效。
1.定期调度,落实督导措施。结合每月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工作及时推进。
2.强化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对公职人员、党员酒驾醉驾,将严肃问责。
3.强化工作落实。辖区内一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县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责任倒查,各村各部门务必按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做到尽职免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0日前)。开展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15日)。全面开展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三个清单”,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按要求全面收集相关材料,迎接县政府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全面统筹好各项工作,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镇应急办负责全面收集工作信息,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报到县安委办,20xx年10月30日前认真书写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局机关有关股室、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机关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湖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在我县打造不少于2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2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维稳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020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局体卫艺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局电教站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校车办、维稳股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局基建办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和交叉,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停线等,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局维稳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等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础教育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局维稳股、电教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安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局维稳股牵头,各学校配合)。
从2020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双重预防机制为基础,形成事前预防、事发预警、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理的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标准、可量化。
(三)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对校园所有建筑、用火用电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强校舍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校园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2.强化校舍日常维护。加强对校园建筑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中小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3.排查违规改建校舍。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隐患。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
2.规范驾乘行为。扩大校车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严格安全文明驾驶,严格乘车交接手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开学前、恶劣天气时的工作提醒。
3.实施动态监管。制定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加强对校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1.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2.强化隐患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实施精准监管、整治。
3.加强风险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制度规范。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改善卫生环境。重点解决包括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在内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的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
3.加大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国培、省培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学生食堂、校园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九)加强专项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中下旬)。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下旬至12月)。各地各校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查找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园)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2022年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按期完成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向师生宣讲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要扎实开展以消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科学设计学生在校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等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校结合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不断夯实学校基层基础,保障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对照“中小学、幼儿园三十条”,细化方案,加快推进,推动实现人防专业化、物防标准化、技防智能化、心防人性化、阵地防规范化、环境防人文化、机制防制度化,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各校按期推进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手续,保证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一)目标。对排查出存在问题校舍,制定“一栋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鉴定整改,建设手续完善,抗震验算鉴定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根据目标,9月24日前完成学校每栋校舍详细整治方案。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情况,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治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抓落实,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等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二是按程序推进,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档案(纸质和电子)。
3.有序推进。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评定,能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和抗震评估鉴定权限范围,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估、鉴定,特别是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质量和安全。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延安市教育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要求,现就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全力保障我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以全国各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为教训,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i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做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1.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水务部门要在辖区危险水域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深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强化应对举措,对预防工作提早安排、全面部署。各学校要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家长要履行好学生在节假日、周末、上学前放学后的安全监管责任。
2.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认真落实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签订及回执回收保管工作,明确家长签字职责(不可代签),确保预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水务部门要督促各类水工程、蓄水设施、河道管理单位、涉水涉河工程建设单位、河道采砂经营企业、涉水旅游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特别是要为中小学生设置图文并茂言简意赅的标志,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有条件时要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巡查,落实救援措施。
4.建立“三位一体”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监护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责任。各镇办、村组(社区)要依托周边村镇,主动沟通,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要在重点水域的醒目位置悬挂预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宣传预防溺水知识。暑期,聘请一些热心群众、教师、离退休人员等义务监管员(志愿者)组成学生安全监护小分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学校周边湖泊、河道、水渠、鱼塘等管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工作责任体系,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市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暑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整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要加强对提供校车专业服务企业、单位的专业监管和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安全保障,提高服务质量。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六)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和学校相关岗位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校的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各学校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校园长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自查、排查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一、整治目标。
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査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査处。3.督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2.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1.制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燃气设施标准。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3.
总结。
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4.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部署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各地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分年度总结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査,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池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河安委【2013】1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管处安字[2013]1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以河池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目标为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韦启平。
副组长:林建宏。
成员:诸葛军韦强韦振海。
邱开柱黄涛。
-1-。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不定期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继续加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做到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建立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专职安全员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日志,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安全措施必须经安全监理工程师批准并落实到位,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足额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7、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足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重点防范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2-。
体打击方面、预防中毒和窒息方面、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或是需要专家论证的进行专家论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特种设备进行验收并定期检定,登记备案。
10、严格执行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强制性标准。使建筑各分部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符合用电规程。
11、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规定认真填写防汛值班记录,按时上报防汛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防汛检查,检查记录完整、真实。
12、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文明工地”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将平安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13、按时上报建管处要求的统计报表和文件,认真执行建管处的巡查通知单和监理指令,并按时回复。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将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上报销号,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继续治理直至治理完成销号。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20日),项目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措施落实得力的施工队以及个人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小组要求整改的施工队而未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拒绝整改的施工队进行严肃批评处罚。
按照建管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5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项目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题,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预防坍塌事故和爆破作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压降火灾事故,全力保障消防安全态势和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20xx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职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四个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组员:吴xx、浦xx。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同各科室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
2、抓好学习,组织演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监局消防教员来单位授课,并组织对消防应急预备队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责任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对单位各个科室、各个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进行标示,并责任到人。
4、考核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室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松教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从20xx年3月24日至7月10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全。
学校成立安全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摸底自查阶段(3月24日到4月4日)。开展班级、师生寝室、校舍、用电设施、各类设施、师生食堂、学生家庭环境和学生心理摸底自查。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行动,对危害师生健康及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及时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
1、把好门卫守卫关。对进校门的车辆、外来人员严加检查。
2、把好班级管理关。各年级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3、把好事前预见关。任何事故发生都是有前奏性的,及时预见及时采取措施。学生上下楼梯按划线行走。各种实施每天排查。学生寝室老师每天陪伴睡觉。集体行走必须排队。上学放学家长送接。饮食要卫生。乘车定合同。
4、把好安全设施关。消防器材放置到位,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灯、路灯要良好。
5、把好整改力度关。各班级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并确定防患整改对象,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表现异常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三)迎检验收阶段(4月26日至5月26日)。准备系列材料,迎接"百日行动"检查住。搞好资料归挡。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饲料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州(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年2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省农业厅“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2009年2月,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我省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09年3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各州市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农业厅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
组长张泽军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徐祖林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成员马兴跃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站长。
宋学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思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存焕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副处长。
王文惠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赵梦莹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高婷婷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徐祖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2007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08年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t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__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__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