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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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中医医院的项目。
儋州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定国。
联系电话:133076xxxxx。
项目概述如下: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20xx年年度目标是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65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65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63391565.1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63391565.1元,财政资金-执行率38.42%。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亳州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实施主体: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一)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我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
并形成项目绩效报告,并要求限期报送自评报告。
(二)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整体评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市局认真开展综合评价。我局依据各县区上报的评价报告及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市商贸项目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2020年2月,市商务局印发《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亳商〔2020〕6号),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在资金的申报上,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项目由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把关上报、市商务局严格审核、录入财政涉企系统项目比对、集体研究,项目公示,制定《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我局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文件,制定《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实行全程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及时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全部全额用在项目上。在资金管理监管上,经常深入项目单位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
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按预算、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使用,基本达到了预算安排、管理办法和领导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支持内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培育、限额以上个体企业培育、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获得荣誉称号奖、参加促进消费展会、开展扩消费活动、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电商示范创建、电商主体培育等项目395个、支持资金2270.57万元。支持外贸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进口机电设备、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企业扩大进出口、生产型企业稳外贸、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等项目230个、支持资金2944.43万元。
四、取得成效。
(一)外贸发展实现新突破。
对外贸易出口稳定增长。2020年1-11月,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出口10.3亿美元,增长20.1%,进口1.4亿美元,下降26.9%。预计全年可实现外贸进出口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2%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全市超千万美元企业44家,实现进出口额6.6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61.7%。
市场开拓更加多元。深化贸易促进活动,已组织31家企业参加网上华交会、广交会;
1家企业参加安徽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贸产品转内销活动,13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江淮线上经济论坛云展示项目,4家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展览会,8家企业参加上海老字号产品展、上海农交会。进博会期间,全市共组织61个单位208位采购商参会,蒙城庄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亳州市红旭药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就食品、医疗器械、服装箱包等产品达成进口意向交易额2000万美元。
贸易风险有效规避。建立了中美贸易摩擦受影响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机制,制定措施清单,准确掌握企业外贸运行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指导企业通过与进口商共担关税和产品创新、拓展市场、投资合作等途径,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可能带来的影响。1-8月份,全市108家对美贸易企业实现进出口9302万美元,同比增长83%。(1-8月份对美贸易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893万美元。9-12月省商务厅没有提供到企业的数据)。
政策措施精准有力。为了贯彻落实“稳外贸”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全市外贸促进政策,充分发挥与中央、省外贸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2020年,我市共兑现国家、省、市外贸奖励扶持资金3406万元,惠及全市130多家外贸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推动亳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消费提质汇聚新动能。
社消总额稳步增长。2020年我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2.1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社消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3%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对各县区商贸企业的摸排摸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调度服务等多措并举,大力培育企业主体,优化限上企业结构。2020年全市新增限上单位265家,总数达1008家,1-11月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7亿元,预计全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可实208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
便民消费优化提升。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修编《亳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5-2030)》,重点完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划,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不断优化提升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水平。2020年新建或改造中心城区菜市场10家,新建或改造社区菜店42家。
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认定亳州富丽华君悦酒店为四叶级绿色饭店;
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古井慧升楼、金不换酒店、富丽华假日酒店为国家四钻级酒家,进一步提升商贸企业经营特色,促进消费升级。
(三)电商发展取得新成效。
电商网点调整优化。按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的原则,我市农村电商网点不断优化调整。全市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4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全市农村电商网点从783个优化调整至722个,又调整优化至740个。其中综合服务点从104个增加到230个。网点的上行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和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电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网点+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设。2020年,我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16家,培育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12家,网销额超100万元的电商名优品牌8家。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8个,省级电商示范村28个。
开展农网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上行实效。一是组织我市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与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对接,组织和引导更多的电商企业入驻平台,进行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加强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及宣传。二是鼓励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大对当地涉农电商企业的指导,对有特色产业的行政村进行一对一对接,形成产地直销、农超对接产业链。三是推动本地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支持谯城电商、利辛羊乐购等县域电商平台建设,拓展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和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种类和规模,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2020年1-11月,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实现58.4亿元,预计全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5亿元。
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规范,资金总体使用效果较好,降低了企业成本,提升了企业效益,提振了民营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做大做强的信心,调动了企业积极性,促进了我市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亳州市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20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3.9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中医院改建传染病区项目由中医院负责。经公益性论证分析,该项目符合项目公益性的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1、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一点基本要求,即非营利性。公益项目的非营利要求与项目收益并不矛盾,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关键不在于是否从事经营活动获得收入,而主要看其是否将其经营所得进行利润分配。专项债券公益项目的收益应全部归属政府的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存在利润分配的可能性。该项目包含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等医疗卫生建设,建成后存在运营收益,主要运营收入来源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该项目收益将全部归属于政府的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会进行利润分配。基于此,判断其满足公益性论证的第一点基本要求。
2、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二点基本要求,即注重社会整体目标和长远利益。专项债的公益性应体现在地方重大区域发展内容。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发行专项债的公益性项目一定是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中有重大影响力的建设项目,项目的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往往能带来当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较大提升,影响当地与该领域相关的产业和部门,甚至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产业机构的调整,乃至影响当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本项目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突发疾病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就业人口增加,带来了家庭人口的安置,使项目所在地文化、教育,卫生得以发展、提高。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二点基本要求。
3、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三点基本要求,即追求公共福利和公共价值。为公众平等地提供公共福利,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专项债券公益项目应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医院的扩建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对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该项目的建设必将产生大量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追求公共利益和价值。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三点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党和国家始终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卫生事业,而传染病控制工作是卫生工作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之一。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县传染病医疗体系的整体布局和硬件建设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只有加强传染病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控制体系,提高传染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
2、项目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传染病预防控制是卫生工作的先锋,先锋作用发挥不好,传染病控制不住,四处流行蔓延,就会给其他方面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尽快解决目前县传染病医疗体系病房、设备设施等紧缺的问题,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3、项目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的需要。传染病防控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卫生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传染病控制水平中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县城内及周边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以及传染性疾病的预检、分诊、筛查、防控等重要职责,但长期以来医院内一直缺乏规范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根据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作为一所城区内的二甲医院,急需设置规范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病区、核酸检测室及相应的救护、检查、检测设施,拟将现门诊楼按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应急能力提升,并设置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因此,对院内现有建筑物进行改扩建弥补疫情防控的空缺,加快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满足越来越多城镇人口就医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其本身的直接经济效益并不十分明显,但它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是巨大的,表现在:
(1)卫生事业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项目的建设,让当地人民就近就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利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促进就业人口增加,带来了家庭人口的安置,使项目所在地文化、教育,卫生得以发展、提高。
(3)本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改善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加速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社会效益分析。
(1)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项目建设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只有加强突发疾病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
(2)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扩建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将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有利于社会和谐。本项目是一所综合性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住院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现在规范的医疗机构不多,且规模不大,而邯郸市区有几家医院聚集,现有的医疗布局情况阻碍了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现有条件不能满足需求。项目建成后,能改善医疗环境和布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居民群众的需要。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粮财联〔20xx〕30号)文件精神,**试验区粮食局、财政局对20xx-20xx年省财政下达的仓库维修、物流和园区建设、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等粮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20xx-20xx年,省财政共下达我区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合计172万元。按资金使用方向分,仓库维修资金98万元,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资金30万元;按资金使用单位分,**试验区建丰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丰省储库)xx4万元,**试验区生源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生源公司)58万元;按下达年度分,20xx年23万元,20xx年65万元,20xx年84万元。
二、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进展(完成)情况。
我区按照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粮食仓库维修,购置了粮油专项设备,实施了安徽**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增添了部分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对整个项目的监管。为了确保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挤占挪用现象,采取财政直拨方式,由区财政局直接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和专项设备供应单位。
(一)粮食仓库维修情况。3年来,我区执行政策性收购的2家企业利用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维修仓库35幢,面积15349m2,修建道路和水泥晒场8408m2,购置设备65台(套),地上通风笼4600m。
(二)物流和园区建设情况。我区物流和园区建设主要突出**独特的区位和地理优势,以建丰省储库为载体规划建设安徽**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xx0亩,总建筑面积28600平方米,总投资8747.42万元,整个项目按仓储、加工和信息服务三个功能区进行规划,分两期完成。一期规划建设5万吨仓库,建设xx幢高大平房仓,配套建设年周转能力达20万吨的仓储物流区;二期规划建设加工区和物流信息服务区,建设年加工5万吨大米和2万吨米糠油生产线各一条,建成粮食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目前已征地18.06亩,建成高大平房仓3幢,仓容1.5万吨,并且完成了已征土地的水、电、路、绿化和晒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完成投资2xx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退城进郊政策继续实施后续工程。
三、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几年来,我区仓库维修资金累计投入426万元,其中维修投入270万元,设备购置投入156万元。仓库维修资金投入中省财政下达资金98万元,占整个投入23%,区财政实际拨付资金98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我区粮食物流园区由建丰省储库组织实施,预计投资8747.4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7715.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xx32万元,截止20xx年2月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xx0万元,其中省下达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4万元(20xx年省储库新建仓库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xx年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区财政实际拨付74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城进郊和经营利润,由于退城进郊没有按期完成,目前整个项目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退城进郊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四、项目实施效果。
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调动了粮食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企业进一步改善储粮条件,降低保粮成本,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对整个粮食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撬动和导向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掌握市场粮源。从我区两家企业项目实施情况看,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更加明显。
(一)建丰省储库。该库已建仓库全部为高大平房仓,业务程序处理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所有粮食全部实现了双低保管、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库内还配备了地磅、摄像头、消防器材和能够开展常规检化验活动的仪器设备,库区环境也非常亮丽。20xx年7月份,该库保管3年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需要轮换,如果按过去普通仓库常规保管的话,这批粮食肯定陈化不能食用了,但是通过检验,该库保管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各项品质指标仍然达到食用标准,完全可以食用,结果省里把它作为平抑市场粮价粮食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仅此一笔销售,不仅有效调控了粮价,还为国家多创造了几百万元经济效益,资金的放大效应可见一斑。
(二)生源公司。该公司8个站点每站都配备有风机、地磅、清粮机和输送机,所有仓库全部都安装上了地上笼,全部实现了机械通风、双低保粮。有了这些专项设备,农民售粮无需肩背手提,经过清粮机除杂后直接通过输送机进仓,高水分粮食也无需整晒,可以直接通过机械通风降水,一方面可以大大方便售粮农民,更好地改善为农服务条件,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粮食质量,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五、问题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在资金拨付上,由于受财政拨付体制影响,无论是仓库维修资金,还是项目建设资金,承担项目实施的企业都无法入账,原因是我区财政在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直接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或设备销售单位,导致项目实施企业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建议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
(二)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前些年,粮食仓库维修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像撒胡椒面,既不利于监管,也不利于发挥仓库维修资金的整体效益。建议把维修资金统一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监督使用,这既可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也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利于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今年来,随着扶贫工作力度的加大、扶贫资金金额的增加,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随之开展。我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理念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模式不断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镇党委自身本着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通过进一步走访贫困和非贫困村民、进一步查实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我镇2020年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使用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我镇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安排到位及时,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化。但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不足,我们将及时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各项指标不断完善与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推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根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领导组《关于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工作历时40多天,结合涉农资金的账务审计、走访农户和实地勘查等形式,对全县涉农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情况。
(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各项补贴均按照农户申请、逐级申报、审后直补的原则,由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卡通”拨付到农户。经我们每项随机对20家农户进行抽查,没有发现截留、抵扣、挪用现象。
3、通过财务审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我们发现有极个别应由政府和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如信访稳控费)。有的村自主性差,乡镇有挤占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二)开展涉农“三乱”专项治理。
农民建房领域。国土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只按标准收取5元/户的土地证书工本费,农民新建、翻盖自用住房住建局没有超标准收费。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县教育局严格能够落实运纪发[]7号《关于在教育工作中建立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滥发教辅资料。学校和教育部门不得选用和推荐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给学生使用。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晋价费字[]98号《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包括补办证卡费和小学生课后代管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春秋游费用、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全县中小学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收支两条线”政策,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3、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在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机构代码和年检收费,银行开户及刻制公章属正常收取费用,无其他搭车收费现象。
4、对农户调查中没有发现有借修通村公路向农民乱摊派集资等问题。
5、通过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账务核查,发现有的村报刊征订款达到全乡村级转移支付的40-65%,人均达6元,有的超过了8元,超出限额,而且种类繁多,有的村达到了20多种,除党报党刊之外其他刊物所占的比例较。20村级报刊征订数量严格按农廉网上公示的村级报刊征订限额严格执行,目前正在实施中。
(三)检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年,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我县严格按照“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共同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没有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的行为。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没有强行以资代劳。财政奖补资金由县财政采用国库直接支付,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我县严格按照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定专人,对涉农收费单位、村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社会化服务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公开透明力度,接受监督。
今年,县减负办和物价局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农廉网上公示外,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也在涉农收费现场公示,并把公示制与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公示、常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凡是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三、治理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借助阳光农廉网平台,构建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的制度体系。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形势总体平稳。
四、存在问题。
我县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一些社会负担和隐型负担仍然不容忽视,比如,村级报刊征订负担过重、一事一议筹劳筹资难,农民增收难、村级债务沉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五、今后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减负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书。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委、政府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众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乡村或部门主要领导,要取消两年内的晋职、晋级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大涉农收费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除在公示栏和公布墙上进行不定期的公示外,县减负办、物价局进行公示监督和“12358”价格电话举报,畅通群众上访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利益。
(四)实行村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通过财务管理“2528”工程和会计电算化的推行,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力度,增加农村财务透明度。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精神,从根本上制止农村干部的胡支乱花行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农民的利益。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一)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二)各村和帮扶工作组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三)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各村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按笔进行了公开公示,得到了全镇居民的监督,力争做到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落到实处。
(四)财政资料及财政报账制度执行情况。
各村的扶贫资金实行专人报账,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镇级报账制。扶贫资金由镇经管站代理做账并进行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所有账目及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善、全面。
(五)监管、检查制度。
为确保把扶贫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我镇财政所、经管站、扶贫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查看账目、看现场等方式对我村扶贫资金进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居民的监督。县级审计、财政局、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我村的扶贫资金也定期或不定期的通缩查看账目等方式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行为,切实提高政府债务项目综合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对通道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通道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情况。
20xx—20xx年,怀化市通道县累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33亿元,拨至6个项目单位,共计4.33亿元,分别是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通道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各项目单位使用4.33亿元。
1、资金安排。20xx—20xx年,上级财政拨入我县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新增0.47亿元,20xx年新增1、26亿元,同比增长0、79亿元,20xx年新增2.6亿元,同比增长1.34亿元。
2、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拨付至各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拨付0.47亿元,20xx年拨付1、26亿元,20xx年拨付2.6亿元。
3、结构分析。县政府将资金安排至7个不同项目类型,分别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两供两治、水务建设、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结构如下:(见附件)。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及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交基础数据表的相关数据,截至绩效评价日,6个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累计已使用4.33亿元,其中20xx年发行债券0.47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1、26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2.6亿元。项目单位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如下:(见附件)。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道县财政局提请通道县政府组织相关项目单位、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召开20xx—20xx年市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组织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对各项目单位逐一进行财务检查和资料核查,走访项目现场,并审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评分表和自评报告。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自评表和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分析汇总全区基础数据表和绩效自评表,组织撰写全区20xx—20xx年专项债务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债券资金投入,有效地缓解了我县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对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补短板和促进我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同时,通过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了我县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和可持续性发展。
(一)项目主要产出成果。
(二)盘活土地资源,拉动产业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0、77亿元,截至目前实现土地出让收益0、25亿元。通过推项目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充分利用项目片区有事,优化盘活了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整合和集约化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拉动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改善住房条件,带动经济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0.80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许多房屋陈旧破败,电线老化、危楼危房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居民的生活。通过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较为优质的企业进行土地开发,排除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将小区旧宅换新房,并完备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善了百姓居住环境,提升通道县整体城市形象。同时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增强了片区的土地利用价值,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完善园区功能,助力招商引资。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园区建设专项债券0.93亿元,主要承接精深加工和低污染、低能耗类企业。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大力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不断规范部门行为,优化政务服务,同时大力改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使工业发展的软硬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极大地促动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进程。同时完善的环保设施,高标准生产厂房为入驻园区的其他生产企业提供了巨大便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问题,是企业能够有更充足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增大了对外来企业的吸引力,加快形成工业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水源稳定,提升用水质量。
万佛山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北至万佛山景区,南至原下乡乡政府沿线的村落、临口集镇和企业,日供水规模2000m,服务人口12000人。该区域供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通道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及县城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和配套设施工程有效提高县城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整个水厂的生产能力达3.5万立方米/天。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地区用水紧张的矛盾,改善通道县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六)完备基础设施,满足社会需求。
为改善通道县的停车和交通的环境,缓解旅游旺季停车车位不足的问题,提高通道县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通道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升通道县旅游城市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旅游停车场为通道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发通道县旅游业,提升县城及景区新面貌;推动通道县红色旅游区建设意识,大力发展通道县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主体力量。
本次绩效评价着重于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产出绩效、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入手,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设置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对每个指标进行合理赋分,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指标总分为100分,总得分为93分:
产出40分,得分37分,扣分原因为存在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实施数量,扣3分;
效益30分,得分28分,扣分原因存在部分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扣2分。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客观讨论、监控和评估绩效的标准,是实行有效绩效管理的基石。清晰的绩效目标能为项目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防止评价过程中发生误解。但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表存在部分绩效目标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绩效指标的现象,给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力。
(二)项目过程方面。
1、未对资金专账核算。
专账核算能将政府专项债的资金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资金的收支,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但经查看各项目单位财务资料,发现大部分项目单位未对政府专项债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无法准确核算评估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成本及收益。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存在部分项目进度较慢现象。
经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发现部分项目因为涉及土地变更、空间规划以及疫情原因导致施工进展慢等原因,导致项目难以有效推进,整体项目开展进度较缓慢。
2、存在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现象。
社会资本的投入一是可以补充项目建设资本金,二是能够更多的带动社会化的运作方式,有效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三是社会资本具有透明性,有利于项目阳光化发展。但经现场查看和沟通了解,整体项目暂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一)项目决策方面。
1、加强绩效管理意识。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的填报负责,并将绩效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建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双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债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考核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对于不能按目标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寻找解决对策,保证项目按时达成既定目标。
(二)项目过程方面。
1、设立专账核算。
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建议参照《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设立专账核算,以单独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反映项目全周期收支及经营收益实现情况。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存在征拆困难的现象,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要积极整合资源,征地拆迁工作是政策性、敏感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作,特别是大宗征地拆迁项目尤为突出。仅靠个别职能部门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是很难做到既快速又和谐的完成。要成立征地拆迁为民工作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调配、整合各涉及部门资源,明确分工目标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和纪律保证,促使参与单位对工作、对矛盾不拖、不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要深入宣传政策,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零距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征地拆迁和谐稳定。二是征地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被征地拆迁农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既要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临过渡住房、子女上学等眼前困难,又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和社会保障等长远利益问题。只有解决好拆迁问题,才能有效的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出项目应有的效益。
2、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社会资本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力量,可以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对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一是优化社会投资服务机制方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手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项目核准与其他相关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构建纵横联动的投资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的业务合作,公平择优开展招商工作,并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加强规划统筹方面,结合项目建设要求,细化规划条件,方便社会资本参与。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1、市监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承担辖区市场主体从业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企业非公党建牵头工作;
(三)承担辖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承担辖区流通领域消费者投诉受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六)积极协助园区有关部门作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及发展工作;
(九)作好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工商信息化建设;积极作好智慧工商和学习型、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及辖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号文件),设立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简称工商分局),为绵阳市工商局派驻园区工作机构。下设三个工商所,其中在科创区设科园和园艺两个工商所;在仙海区设仙海1个工商所.现在在编正式职工18人(在科创区工作公务员15人,行政高级工1人,仙海区公务员12人),其中公务员17人,行政高级工1人,另报经科创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18人,经仙海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2人,临聘人员20人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绵阳弘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分局使用,分局按相关合同和经费管理规定支付相关劳务费用及其他支出;所聘人员主要从事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登记岗位和消费维权以及市场监督检查等辅助工作,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以上部门已整合并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分局2021年6月底按照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20号文件《关于调整市属园区市场监管机构相关编制事项的批复》才完成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确定,分局属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名称从2021年6编办出台文件起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创园分局。
一、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其中科创区439.61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药品事务补助经费:4.62万元,仙海区:49.58万元;全年总体收入较上年496.20万元递减7.02万元,基本保障了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年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2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20万元、信息化建设20万元、药品事务17.86万元),重点保障了分局春雷行动2020、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个体年报工作、信用信息公示、流通领域质量抽查、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非法传销、消费者维权网点建设、基层市监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国家省市组织的市场监督管理实务培训、完成对上马望蜀苑、华润中央公园商业示范街等两处双心示范街区建设、“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以及园通智慧农贸市场打造等主要工作。
二、财政收入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无结余。但纵向相比2019年分局收入496.20万元,减少收入7.0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及仙海区补助经费均在2019经费预算中有不同幅度压缩。同比,分局全年支出相比2019年支出496.20万元减少支出7.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大幅压缩,分局以收定支所致。全年科创区预算收入439.60万元,完成预算收入439.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上级补助收入4.62万元,相比2019年61万元,大幅减少56.38万元,充分反映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年内大幅压减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的投入。
三、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分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74.9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3.50万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56.60万元,人员支出236.10万元(其中包含分局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21.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包括公积金支出34.6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48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三公经费总计支出66987元(年内分局无人员出国,因此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相比2019年度32695.30元增加支出34291.70元,增幅达104.88%,主要原因是年内行政办案及行政执法检查频繁,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增加,增幅达199.02%,近两倍,主要原因在于年内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增多导致车辆使用增多,相应费用增加。分局年内公务接待费8127元,相比上年13011元减少4884元,反应了年内系统单位之间交流学习业务减少,全年共计接待人员12批90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会议费用7315元,相比2019年2700元增加支出4615元,降幅达170.93%,原因在于年内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增加后业务会议明显增加所致。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培训费用93350元,相比2019年26100元增加支出67250元,增幅达257.66%,主要在于年内安排人员及批次相比上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分局上年无结余,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九、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1)资产信息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全年年末银行存款327307.47元,全部为应付未付往来款项,分局现存大众途安城市越野执法车两台,价值358600元,分局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561935元,相比上年1524385元增加37550元;新增办公设备采购37550元,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分局固定资产净值为695179.7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866755.23元。
(2)负债信息情况。
分局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52712.25元(其中包括其他应付款252100.92元,应缴财政款611.23元(银行存款利息),流动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在于年内清理结算了部分往来款项所致。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所、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2020年度,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创园分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准确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6分。
3.绩效运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内,市监分局在绵阳科创区、仙海区两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念武装,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等形式。聚焦机关文化建设,以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5个过硬。从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发力,打造高效便捷登记环境。
(1)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10月31日,科创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0283户,其中各类内资企业5239户、个体户5044户。今年科创区新办市场主体1689户,其中企业695户、个体户994户。仙海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265户,其中企业361户,个体户904户。今年仙海区新注册市场主体189户,其中企业67户、个体户122户。
(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贯彻落实《绵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小时办结”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其中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
(3)优化线下窗口办理。在区政务办的支持协调下,分局设立了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区,对受理服务窗口重新进行了设计、布局,与税务部门一道入驻专区,为科创区办事群众提供快捷的开办与注销服务。
(4)持续推进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集成了企业开办涉及的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务和社保登记一体化协同办理的优势,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开办服务,目前科创区已经有997条申请信息,办结信息746条。
(5)打造企业登记“不打烊”新模式。分局着力打造24小时智能办照区,将企业服务延伸到工作日之外。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37户企业在24小时智能办照区现场打印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个全天候服务模式是全市首创。
(6)主动承接市级下放事项。今年3月1日,分局主动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本级国有企业登记委托事项,共办理药品零售新设10户、变更4户、延续1户;第三类医疗器械新设8户、变更6户、延续23户;股份公司新设1户、变更3户、备案6户、增补换照1户。
(7)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我局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户数为1213户,其中设立登记631户,变更登记569户,备案登记13户。
(8)持续开展政银合作。目前我局共有6家银行机构开展了导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其中三家实现了现场打印营业执照,全年打印并颁发营业执照54份。
(9)推进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分局辖区共有9户企业发展为集群托管机构,共托管小微企业690户(含注销113户)。
(10)以年报为契机,把好市场准入关。今年我局企业年报率97.7%,个体年报率41.2%,农专社年报率100%,以上均超过全市平均数。
(三)是围绕职能职责做好各类专项治理。
(1)扎实开展“春雷”专项行动。科创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户1169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个(次),整治重点区域6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件,案值5.6万余元,处罚没款8.26万元,大要案(1-10万元)3件。其中,与疫情相关案件为14个,另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案件1件。
(2)分时分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叫停部分业态。疫情之初,一方面及时叫停各类除涉及居民必备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关停了茶楼、儿童游乐、洗浴、ktv等容易引发人群密集接触的休闲娱乐场所274家,劝关酒店宾馆80户(次)、网吧44户(次),暂停1237户(次)餐饮店堂食经营,关停鸡、鸭、活禽宰杀点7个(次),下发各类通告及宣传画1200余份,深入药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指导疫情防控、消杀100余次。二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复工复产,确保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开发了“人员实时追踪”小程序,重点在超市、药店与集贸市场等行业进行推广使用。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1137户(次)服务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结对帮扶有困难中小企业。向上争取防疫物资,口罩3000个、消毒酒精300瓶、84消毒液300瓶全部送到150户小微企业手中,并与之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三是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督促辖区市场做好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市场经营者做好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控物资储备;市场开办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推荐消费者使用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等。组织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4次、共清理垃圾2.5吨。
(3)今年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聚焦辖区市场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行业乱象规范: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区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针对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消费品、食用农产品、防疫物资领域竞争状况,加大案件摸排查办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四是强化瓶装液化气和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垄断、无证经营、非法充装、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4)“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分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将相关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同时,亦要求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长江流域等地的野生水产。截至10月底,共检查360户(次)经营主体,其中242户(次)餐饮店、58户(次)水产经营户、60户(次)渔具经营户,向经营者宣传“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检查过程中和各经营主体签订“保护长江生态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
(5)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动我区商标与专利化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以服务加监管相结合。一是对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实行台账监管。辖区字号名称、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的97户市场主体逐户走访。二是对可能涉及地理标志注册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查办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案件3件,其中一件已移动公安部门。
(6)价格监管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的用电成本,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33家物业进行了摸排,其中涉及转供电收费项目的企业17家,分局监管人员对这些物业一一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辖区内大汇商运、天滋物业、天天佳兴物业、锦府物业等先后下调了电费价格,并进行了退费核算,共计应退费金额75万余元。
(7)网络监管工作。分局利用绵阳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完成“春节”期间、“五一”期间、“6.18”、“国庆中秋”期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工作4次,监测网络交易平台12个次,企业自营网站486个次,网店260个次,责令改正网络违规信息46条。
(四)是以当前消费热点及态势为重点,提升消费信心。
(1)开展线上“3.15”活动,助力园区消费环境回暖。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各行业消费环境萎靡,为提升消费者消费信心,分局采用非聚集式的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市局领导、管委会领导及政府部门,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共计七人,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宣传315消保维权工作,宣传科创区消费复工信息,回复辖区商气人气,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快手等多个平台实时观看今年的宣传活动,直播当日网络点击率超11万余次。
(2)做好消费投诉维权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0年分局受理各类举报投诉843件;其中12345市长信箱、来函430件,各类来电投诉、网络平台投诉、消费者本人直接投诉案件413件。843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5万元。
(五)是积极推进特色亮点和分局重点工作。
(1)打造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2020年9月,科创区试点打造了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元通农贸市场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运行,该市场实现了公平计量、电子支付索证索票、销售数据可查、产品朔源,但对于现金支付索证索票及市场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推进存在困难。
(2)“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科创区作为全市首批“双心”工程示范区,经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双心”工程环境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已完成14个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照升级工程,15个智能摄像头全部调试安装,实现了odr三方视频通话调解消费纠纷。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2日至23日,分局实行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共参与志愿服务460余人(次),分片到人,一周7天,早7晚6,全天候守护,全方位管理。完善农贸市场各大入口所有要素创建,并涵盖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对五小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零距离监管。争分夺秒补短板,精益求精对标达标,圆满完成了文明创建工作。
(4)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分局与绵阳中院行政庭、市局法规科联合推出法制宣传栏目《廖帅小秋来帮忙》。通过收集整理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的问题为主,其他法律咨询为辅,采用电话问答、视频讲解等方式,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该栏目开办以来推出语音、文字各5期,视频7期,共计12期。其中2期获省局转播点赞。
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局还存在预算资金使用相对滞后、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在2021年的我单位的绩效管理中,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职能。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照《河北省20xx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高级中学积极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此次活动符合县政府、教育局中长期规划,符合中央、河北省政府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享受资助,且标准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校内资助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由财政统一提取足额下发,确保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赢得了广大学生及家长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评价、核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摸清政策在加大精准扶贫帮困力度、推动教育公平等方面取得效益和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教育脱贫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下一年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转向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和参考。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参照《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
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我校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以王壬彬校长为组长、吴学顺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年级组为单位,在年级组长统一带领下,进一步核查各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生询问、家访、微信等形式确定资金下发情况,各年级组再把具体情况上报领导小组。此次工作开展的严密、认真,落实到位。
(一)政策决策。
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和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在客观上迫切需要,有不可替代性与受益群体的现实需求直接相关。政策目标明确,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在资源配置和受益群体有公平性,公共特征突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支持方式公平合理。我校将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总务处专门负责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资助档案分年度专门归档,档案完整齐全、保存良好。
(二)政策执行管理。
学校按学期及时维护学生信息系统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三免采用直接免除的方式,资助范围和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和资助资金分配和管理程序规范;以致家长一封信、走访、班会等各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资金足额到位,分账管理,使用及时合理;制定了本校资助实施方案和业务管理向度,保障政策顺利实施,资金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有效,风险应对措施合理。
(三)政策产出。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受到资助100%获得三免,资助经费发放100%到位。没有因贫辍学情况。
(四)政策效果。
建立健全了资助台账,学校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建立完善威名一助资助制度,有效促进教育公平。通过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100%。
政策目标明确,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在资源配置和受益群体有公平性,公共特征突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支持方式公平合理。学校按学期及时维护学生信息系统做好学生信息安全管理;三免采用直接免除的方式,资助范围和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程序和资助资金分配和管理程序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00%受到资助100%获得三免,资助经费发放100%到位。没有因贫辍学情况。
依据各项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规范科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利用班会课学习资助政策、方案和工作流程,使每位同学了解政策、熟悉流程。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确保他们享受每年不低于2000元资助。从确定资助对象,到公示,再到发放补助,各项手续完善,基础数据齐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严格学生资助实施范围,提高资助学生比例。实施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将校内资助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确保校内资助足额提取,足额用于资助学生。各类资助资金全部通过资助专用卡发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巡查督查,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对照量化考核,找成绩、查问题、促整改,奖优罚劣,责任追究,有力保证了资助正确方向和目标实现,确保了补助类项目按时发放。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20xx年,市建委共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80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毕。根据《xxx市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结合实施情况测算,所需补助资金如下:1、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690户,其中重建1215户,每户补助2万元,需款2430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万元,需款285万元。
2、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总结一般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110户,其中重建635户,每户补助1万元,需款635万元;修缮加固475户,每户补助万元,需款190万元。
以上合计需款35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380万元,省财政补助840万元,县财政共配套320万元。
一是项目组织执行情况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从2月份开始,通过会议、2---安排部署工作,范文写作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实行部门对各镇危房改造工作包保责任制度,各包保部门按照包保工作责任制对所包镇进行全方位督察、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外,还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等有关工作材料。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启动会和培训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供给危改户选用,并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指导资料,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使危改房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危改工程进度和质量,县危改办除加强日常督查调度外,先后会同市建委、市民生办及县民生办等对全县23个镇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进行了10余次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各镇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全县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4、加强配套,确保补助到位。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本着“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最大限度扩大受益群体。在今年的2800户改造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2000户,补助资金达2478万元,除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3220万元以外,县级财政还配套320万元。
三是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3)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重建和修缮加固房屋所需材料购置费用、危房改造费用等。
(4)补助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分为d级危房拆除重建和c级危房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原则上五保、低保户重建面积不大于60㎡,热门思想汇报户均补助2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它贫困户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五保、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6千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修缮加固户均补助4千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与灾后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相重合的农户,各镇在补助农户时,按照各部门确定的标准,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的原则补助农户。2、资金拨付和管理。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8---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其因素分析。
20xx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28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实际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与计划完成危房改造情况一致。这得益于县政府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四、主要经验教训及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经验教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极大改善了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受到广大干群的普遍赞誉,但由于受政策所限,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个人简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紧。
10---集中供养及入住率的完成。
二是几点建议。1、为减轻县级配套资金支付压力,范文内容地图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2、建议针对危改户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3、建议针对异地集中统建多层住宅的新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困难户能享受到政策补助,扩大受益群体,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经过近六年的努力,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12----。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已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县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187号)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共申报项目3个,其中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1个、自然生态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项目1个。
3.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条件和范围要求,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
(2)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完成植被修复500亩、珍稀植物挂牌建档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购置垃圾桶60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0户。
(3)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设施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
3.分析评价。
县环保局深入到该3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发〔2013〕156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召集项目单位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和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拟报项目,经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会商,确定拟申报5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县申报3个项目,即: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2013年6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达县2013年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万元,县财政局、环保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市局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2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8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4.4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4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4.8万元、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于2013年12月31日将31万元专项资金追加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已拨付到位资金31万元,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至2013年6月,已拨付到位的3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3个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可研—发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发改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然生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是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设计施工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四、项目完成情况。
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已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退耕还林800亩、新造竹林1000亩、小区森林覆盖率达75%,完成23种珍稀植物挂牌建档30多个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个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池15口,购置垃圾桶66个,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3户,完成小区内水泥路建设5.5公里。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租用空闲土地4亩作为湿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五、项目效果情况。
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施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解决新村场镇生活污水直排的历史问题,确保了人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乡镇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乡镇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镇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更好地保护了飞泉自然生态小区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的改造,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预期治理和整改的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县2013年3个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县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并力争于2015年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县,在创建工作中,特别是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希望市局多给予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2、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让牺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好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七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八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九
20xx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xx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专项债绩效评价报告篇二十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建设一栋综合教学楼和一栋门卫房及室外运动场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09.35㎡,其中新建综合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182.03㎡,新建门卫房建筑面积为27.3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200米标准环形塑胶运动场(含一座舞台、升旗台),田径场中间设一处7人制足球场,以及2个篮球场、1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沙池等体育场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指跨年度项目总目标)。
20xx年9月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20xx年12月底计划完成投资210万元。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全部是地方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总投资概算2884.79万元,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目前已支出约5.8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开发区财政局和国库支付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自20xx年立项,20xx年完成施工招标,开始施工建设,并于20xx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该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施工现场设有项目管理部,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严格按照工程量进行审核,成本预算控制良好,未发现有浪费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xx年进场施工,项目按照施工合同计划有序组织,未发现有质量问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项目建设是为保证、提升开发区社会公共配套,服务居民项目,是公益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项目,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从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问题,能进一步改善洋浦开发区的整体教育水平,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教育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截至目前,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将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公共配套设施,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社会服务功能。
项目进展顺利,按照计划完成了预定目标。
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