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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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二
12月19日,新沂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全院范围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学习“回头看”文件精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效果,并按照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保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必须以此为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沂市要求各定点医院要认清形势,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经办流程。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把医保待遇审核关,为患者管好救命钱。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学习,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工作为医保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新沂市将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集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地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结合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疑点等方式,彻查定点医药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小病大治等违规问题,做到集中检查,不留死角。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微信、邮件等多渠道举报方式。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三
“大爷大妈,这是老年人养老防诈骗宣传指南您看看,以免上当受骗。”大厂镇在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拿着防诈骗宣传指南,走街串巷向老年群众宣传讲解养老诈骗形式、常见作案手段以及反诈知识点。“那我们平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一位老人问道。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老年人逐个讲解常见的8大陷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原来免费讲座、投资保健品的都有可能被骗啊。”个别老人看完宣传单后恍然大悟。
大厂镇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犯罪空间”,进一步营造全镇打击养老诈骗的`浓厚宣传氛围。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四
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每年4月定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按照市级医保局相关部署,结合我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年度安排,邯郸市中医院于4月同步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邯郸市中医院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资源,以各种载体和多样方式引导提升公众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并向各处发放宣传海报,提供宣传标语、动画片等电子屏幕播放内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群众“救命钱”的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涵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解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途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多方面内容。不仅教育引导医疗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履约,同时也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自身权益。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周小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本周按照《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结合我镇实际,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通过形式多样,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看起不费劲,达到最大的成效。二是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确保每个村至少2条以上标语,每个社区至少4条以上固定标语,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各村(社区),打好工作组合拳,通过召开社长会、农民夜校、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1.线索摸排再动员,组织各村(社区)再次排查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2.宣传发动再给力,整合资源,统筹进行,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常态坚持。
3.督导检查再加压,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六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医保资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各级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剑川县医疗保障局组成药品耗材现场检查、住院病人现场检查、病例抽查3个检查小组在我院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20xx年剑川县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检查小组深入临床一线,采取现场稽查与随机抽查病历、走访患者、查看系统、系统审核、回访患者以及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了逐项检查。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剑川县人民医院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现场反馈会。剑川县医疗保障局检查小组人员、剑川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医保办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本次检查,医保局副局长段庆莲对医院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二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提高执行医保政策和规定的能力。三要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院职工要立即行动起来,把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行动的开展,提高了打击欺骗诈取医保,确保基金安全的意识,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形成了全院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为齐心协力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氛围。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加大检查治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规范诊疗行为,确保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七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6月14日上午,黄家塘社区联合汉口银行荆州分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汉口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述养老诈骗真实案例的'方式向社区中老年人宣传养老诈骗知识,揭露养老服务诈骗“套路”,帮助中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就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以及遇到诈骗时该如何应对,为居民做了详细的解答,并帮助居民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教授居民如何正确使用反诈app。
社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筑牢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固屏障。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近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采取走向户外广场、社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多次深入老年群体宣讲等方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在为客户讲解保险产品的同时,主动向老年群体讲解如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帮助老年金融消费者认清常见养老骗局,持续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此外,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还充分运用多媒体渠道,通过以案说险、风险提示、消保知识介绍等内容推送,形象清晰地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等相关知识,与老年金融消费者实现良性互动,帮助老年群体提高对养老诈骗风险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接下来,泰康人寿辽宁分公司会继续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着力构建广覆盖、深层次、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宣传教育格局和传播效果,努力营造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宣传声势和氛围,切实帮助老年群体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护航幸福晚年,为构建健康有序、繁荣和谐的辽宁金融市场作出更多贡献。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九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广泛宣传、精准打击,全力整治,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及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该院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在宣传举报渠道、揭露诈骗手段的同时,深入社区、村镇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在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该院结合办案实际情况,联合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通报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消除潜在风险,加强溯源治理。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一
要求各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公示栏公示、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对留守老人、退休老人等易上当人群通过进一步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明确节点,压实责任,要求各村把握目标任务,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对全镇已登记和未登记但可能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对照摸底调查表,深入了解我辖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并对每一条信息进行梳理,避免错漏。
要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可能存在养老领域涉诈问题,进行整治规范,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地方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深挖。
清理养老事业监管盲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二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xxxxxx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乡镇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许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文广旅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在我市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现有a级景区34家、民宿2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法人社及分社100家。通过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我市文化旅游机构经营良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等欺骗老年人问题,暂未发现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此项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下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以责任制为抓手,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各县(市、区)文广旅局,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文旅部门,局直各单位也积极行动,成立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明确任务,聚焦重点问题。根据行业领域实际,加强对文旅市场各类经营单位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以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领域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多措并举,确保行动成效。专项行动中,一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省文旅厅“闪电1号”行动,按照市文广旅局统一部署,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黄打非”等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对省文旅厅移交的快手号“河南一起旅游”和抖音号“许昌中州国旅--咸鱼妹妹”2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二是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以集中检查、分包紧盯为主要执法手段,对所属区域内旅行社、保健品康养机构进行“拉网式”实地排查,责任到人、盯点到户,监督分包单位经营动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推动线上线下共同治理。襄城县文广旅局在携程、同城、驴妈妈、去哪玩、飞猪、百度推广、微信平台等app上,通过搜索关键字重点对我县出发的旅游线路进行线上摸排,对旅游车辆出发聚集地、旅游景区周边旅游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东城区文旅体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相关台账,摸排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隐患,严查文旅领域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并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400多家次,发现处理移交线索2条。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市局机关、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局直单位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宣传为先,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通过市属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整治工作重点,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4-12345),摸排和征集违法线索;通过微信工作群,将打击整治方案、典型案例、工作要求推送给旅行社、艺术品经营等市场主体,督促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市博物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平台、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对涉老反诈相关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涉老诈骗案例讲述、诈骗套路大揭秘、“关爱老人严防诈骗”重点提醒,充分展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和现实成效,扩大涉老反诈社会面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考古所通过微信群,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向退休职工宣传讲解诈骗的主要种类、作案手法,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切勿贪图小便宜向对方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账号、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不轻易点开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二是襄城县、魏都区文广旅局、市群艺馆等单位积极发挥文化艺术专业人员专长,编排、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短片,提醒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6月,东城区文旅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在管委会官方公众号发布防骗案例,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同时在辖区游园广场、沿街门店、商住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老年人防骗专项宣传活动。6月15日,魏都区少儿图书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页在门前面向接待的群众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许昌塔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广场向广大老年群体普及保健食品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防诈资讯,提升老年人防诈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展出宣传版面32块(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发布(转发)涉老诈骗案例(或知识)20余条,实地发放宣传页等材料1100余份,播出防诈宣传标语约900条、累计600小时。
为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处罚宣传力度,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构建长期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以下四项工作,推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对象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政策解读,健全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养老诈骗公益知识,播放防范养老诈骗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文化旅游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养老诈骗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旅游景区、旅行社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旅游景区、旅行社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