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范文(19篇)
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详细协商并明确各项条款,以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下面是一些常见合同格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一
新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假如投诉未果,不要拖,果断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小编友情提示,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不用白不用。
同时劳动仲裁是进行劳动诉讼的前置条件,只有进行过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二
在现在这个小公司上了两个星期的班了。每天老板按时上下班,坐在我后面,做什么他都一目了然,很不自在,办公室气氛平时也很压抑紧张,同事间很少交流,都是不停得做自己的事情,老板平时骂人比较难听,这种时候气氛更压抑。
今天听我的搭档讲才知道,我入职的那天也就是我前任被辞退的一天。事先什么都没跟她沟通,我入职那天突然跟她讲你可以走了,下午不用来上班了。今天又有一个人被炒了,后天走人。我们这都没签劳动合同的。
搭档讲现在他的工作一步步转向我,教会我了,他没价值了,说不定就会是下一个被辞退的、听得我心里很惶恐。
找了一个半月的工作,结果选择的却是这样一个公司。今天的心情难以言说。对新工作的激情荡然无存,甚至觉得自己没必要这么认真,混到过了年赶紧撤人。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三
中国法院网讯1月21日,新疆兵团北屯某工程公司因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交纳劳动保险费用,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在其承包工程中受伤致残的民工王某支付工伤赔偿款95152.52元。
法院查明,20**年底,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了“新疆喀腊塑克水利枢纽工程输电线路工程”,该工程基础部分的负责人为张某。张某安排民工王某在工地上从事小工工作。20**年12月4日12时许,王某在砌混凝土底座时,在其头顶上方一架子的钢管卡突然断裂,造成架子垮塌,将其压在下面,致使王某当场受伤。20**年3月,农十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同年5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王某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六级。王某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年8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王某工伤赔偿款的裁决,北屯某工程公司认为与王某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服裁决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招用王某在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工程中劳动,张某是代表北屯某工程公司的行为,虽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发生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北屯某工程公司对其工程施工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王某在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即作出驳回北屯某工程公司诉讼请求,赔偿王某工伤保险费用的判决。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四
提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国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很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但平时应多搜集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工作记录等,同时应当积极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的方式解决。
李花原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家饭店的服务员,下岗后她到离家不远的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当了一名园艺工。李花很想找份稳定的工作,所以跟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表示,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暂时不能跟临时工签合同的,要等领导开会决定再说,事后李花多次询问均未果。李花在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兢兢业业干了三个月后,一日清晨,李花正在马路边上修剪树木,突然一辆奔驰从其身旁飞驰而过,把她刮倒在地,肇事者逃之夭夭。为此,李花住了一个月的院,花去医疗费用3782元。出院后,李花认为自己因工负伤,多次要求某园林绿化管理处报销其医疗费用,单位均以李花是临时工为由表示李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不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以单位富余人员为由,决定辞退李花,李花不同意,某园林绿化管理处便频繁做工作。李花心想,自己不走,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自然也会想办法赶我走,无奈之下只好答应辞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某园林绿化管理处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协商同意的,而且李花是临时工,单位有权裁员,拒绝了李花的要求。李花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申诉。
劳动法律师解读。
本案的关键是事实劳动关系,涉及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待遇以及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
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法》对两种劳动关系的保护是一致的,故无论是否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形成了《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同样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另园林绿化管理处虽然为事业单位,但李花显然属于工勤人员,故同样受《劳动法》调整。本案中李花在园林绿化处管理下工作,提供劳动,获取工资,故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基础事实是确认无疑的。
本案中李花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符合法律规定的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受到伤害,故某园林绿化管理处应为其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并向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园林绿化管理处提出了两点理由,拒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两点理由均是不能成立的。一是用人单位提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所以不用支付,那么这一观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上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而劳动者同意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得超过十二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工龄超过十二年的可以只支付十二月工资。二是因李花是临时工,所以不用支付。这个观点在案件中多次提到,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也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生效之日起,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权利义务都是一致的,都是“劳动者”,而园林绿化处还讲李花的身份是“临时工”,所以就不用补偿,不受《劳动法》保护,这种理由可笑之极。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样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前十二月的月平均工资。
那么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裁决基本上是较为合适的。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五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原则上都要适用该条法律,支付双倍工资。
在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比如社会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卡的银行记录等。
以上就是对“没签劳动合同能要赔偿吗”以及“没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不过在主张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要提供可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六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期间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法务主管、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上述人员能举证证明曾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合同,遭到恶意拒绝。
3、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4、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拿走隐匿,或劳动者授意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6、双重劳动关系中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7、对于瑕疵合同,如果具备相关要件,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只是内容上有瑕疵,所以在试用期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七
申请人:刘#,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20xx年2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聘任为司机,每月工资为1100元。20xx年3月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必须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便将其辞退。申请人表示不同意,无奈于20xx年3月31日离开了单位。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且未给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没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八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单位是否有惩罚呢?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那么,在雇佣关系产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工作中,只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每月2倍的工资,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赔偿。如果是劳动者不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则对劳动者就不适用这一条。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广泛讨论的问题,也是劳动者关心的焦点。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开始的标志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公司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关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九
核心内容:
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给包工头干活,劳动者最好带一个小录音机放在裤兜里,将你和包工头说的话都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收集到人证、物证(录音)相关证据,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法庭起诉包工头(用人单位)。
相关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有很多,因此,你只需提供任一个(比如工作证、工作牌,以及用数码相机拍照的值班记录)足以证明你是工资员工的证据就够了。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如果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则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需要的证据不如劳动关系多,比较容易证明。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在与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要求用工主体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而雇佣关系的用工主体主要指个人或者家庭用工。
二,雇佣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员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事后造成了残疾,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赔偿。
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有医疗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工伤康复待遇。工伤致残的还能有生活护理待遇、伤残待遇。若是因工死亡则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四,工伤员工维权措施。
1、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用人单位不申请,也难不倒劳动者。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疗终结就去进行伤残评定。
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医疗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只有确定了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更加准确地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额。残疾在工伤中称之为劳动功能障碍,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给您办理工伤保险的,您可以在评定伤残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计算出具体赔偿额,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也可以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进行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一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李某于xxxx年3月20日与被申请人重庆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xxxx年3月4日到3月3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到xxxx年3月4日.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被申请人派申请人到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从事人事工作,月平均工资为2770元.在xxxx年3月4日,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以违纪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关联单位向申请人出具了因违纪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裁如所请.
xxx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二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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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三
2010年1月,朱先生应聘成为嘉兴某染织厂的正式员工,收入待遇各方面都挺好,就是有一点,单位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2013年1月,朱先生在印花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食、中、环指,虽经治疗痊愈,但与厂里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纠纷。2014年1月13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朱先生与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赔偿朱先生各种费用;同时,朱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即日起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议签订当日,单位即支付了相应款项。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就此止息。
前不久,朱先生听人家讲起,像自己这种没和用人单位签过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朱先生翻了翻劳动合同法的法条,觉得其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很符合自己的情况,于是朱先生又开始了维权之路。
今年3月,朱先生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4000元,被驳回仲裁请求。
5月,朱先生又向秀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支持其诉讼请求。但仍旧被驳回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具有一定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朱先生所主张的自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的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不能被法院支持。至于,2011年1月之后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朱先生早在2011年1月即已依法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朱先生也就无权再要求支付2011年1月至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的双倍工资,更无从谈及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四
我做外贸不到一个月就辞职,没签合同。面试的时候hr告诉我月薪是1800加提成,没告诉我晚上需要加班,而我曾口头答应可以签2年的合同。但是辞职后结算工资的时候,老板只给我了800元的工资,他说扣掉违约金500元,没加班扣掉500元。请问,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谢谢!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五
在讨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家会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
【问题一】劳动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来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合理使用劳动力、控制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特长。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赔偿期限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规定的,主张赔偿将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石祖新律师特提供北上广、江苏、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参考(案例附在文尾)。
【问题四】那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惩罚了吗?
非也。此时单位将需要承担第二个法律后果: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五】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只能说,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会有这种人、这种事,好处怎么能让你都占了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延伸问题】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两项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
二、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七】劳动者如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呢?
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有同学说,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不也可以吗?实践中,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主要解决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涉及法定赔偿的事项会告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八】如何确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赔偿主张呢?
石祖新律师在此提醒,应充分重视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想赔偿获得获得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问题是你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要及时搜集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而且最好是在离职前就能够收集或固定相关证据,否则离职后的取证工作将变得十分困难。
【问题九】那么,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问题十】最后,还应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想要尽早拿到赔偿,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哦。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六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七
基本上没有问题,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在我国法律规定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劳动合约,如果劳动单位未签劳动合约给劳动者,在离职时劳动者享有和签署劳动合约相同的离职待遇赔偿,并且在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的劳动合约,如果对方拒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基本上是稳胜。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但是您需要证明实际用工的存在。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代在飞速发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如今的雇佣关系中,劳动合同是维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条重要纽带。从某种程度上说,劳动合同的订立,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保护。在劳动合同的种种细节之上,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各式博弈。除此之外,倘若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而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关系证明。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条、记录工资发放的存折等);。
(4)、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在社保局打印);。
(5)、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厂牌、工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6)、入职表、招工表等招用记录;。
(7)、考勤记录;。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9)、用人单位出具或者签章的劳动者获奖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10)、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2、辞退证明或者不让你上班的录音等证据。
3、工资单或者工资银行明细。
4、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去工商局可以打印的。
6、仲裁申请书(自己去劳动仲裁那边拿表格填写)。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八
劳动合同法网()李迎春律师解答: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确实利用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弱点,在收到劳动者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后不签收,或者根本不接受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到头来反而说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建议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可离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1、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但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篇十九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相继出台,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仅数量上大幅度增长,而且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也不断在审判中出现。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的案件明显增多,在劳动争议类案件中比重占六成左右,已成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从双倍工资的性质入手,以寻求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一些争议问题。
一、双倍工资的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而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究竟是什么?实践中争议不断。
有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就是工资,理由是:双倍工资从字面来看就应当是属于法定工资,将双倍工资理解为工资符合立法宗旨。亦有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是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与赔偿金性质相同。
笔者认为,双倍工资首先不是工资。工资的性质是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的特征是与劳动者提供劳动有直接关系。我们这里谈论的双倍工资既不是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双倍劳动,也不是未签订合同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价格比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更高(例如加班工资就是因为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时间提供了劳动,而加班时间的劳动力价格高于正常时间,而按法定标准计算)。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为什么称为“双倍工资”,笔者认为可能更多是出于立法的技术性原因,易于理解也便于操作。
其次双倍工资也不是赔偿金,因为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三种情形:一是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赔偿金;二是第八十五条所规定的因逾期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而加付的赔偿金;三是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因此,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因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设立的惩罚性措施,但并不属于赔偿金。
二、索赔双倍工资案件的特点。
笔者对所在法院受理的索赔双倍工资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该类案件主要集中在餐饮、酒店、中介服务等低端产业。这些行业外来人员比较集中,流动性较大,甚至用工单位受市场经济影响自身也并不稳定,客观上造成了这些行业签订劳动合同困难问题较多,监管难度较大。由此呈现出这部分劳动关系建立后稳定性较差,用人单位往往只和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该类案件几乎都是劳动者对老板的“秋后算账”。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在低端产业,长期供大于求的问题突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获取一份工作,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一味忍让、迁就,只有在离开企业后,才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就需要特别注意一个时效问题,本文将在下部予以着重阐述。
3、该类案件调解难度较大。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对劳动者首次提供劳务时间、工资性收入数额等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以致事实部分差异较大,影响了调解的基础。
4、该类案件易形成群体性案件。出现这类纠纷时,往往问题出在用工单位身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个别现象,这就有可能由个案引发群体诉讼,或直接形成多人集体诉讼,进而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三、索赔双倍工资案件存在的问题。
虽然《劳动合同法》确定了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罚则,并没有规定任何豁免的情形。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仍应仔细分析问题的成因,不宜机械地去理解。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切实履行了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已书面通知劳动者而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等情况。此外还有一类特殊主体,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在续签时掌握着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如果因故久拖未签,此时若发生劳动争议而涉及双倍工资,责任在谁还是值得分析探讨的。
(二)双倍工资具体支付数额的确定。
实践中,一些人将“双倍工资”简单地理解成“工资的双倍”,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将“双倍工资”理解为仅为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补贴、加班费等,或者是平均工资等。实际上双倍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实际发放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的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方面。故双倍工资应包含上述范围。
关于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几个月,实践中争议颇多,有主张直至劳动关系终止日的,也有主张最多11个月,还有认为最多12个月的,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可谓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该条例出台后明确了这一问题,让双倍工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但在此后的实践中我们发现,普通群众对《劳动合同法》等带有“法“字的法律认识理解度高,对条例这类法规认识模糊,存在误解,无形中增加了矛盾化解的难度。
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从字面上看好似对应的都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内容,致使在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支付几个月工资,也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这类情况下最多也是支付11个月工资。
索赔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也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实务中我们遇到有的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4年以上了,劳动争议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双倍工资等;也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可见时效问题非常有必要形成统一的认识。
笔者认为,双倍工资罚则实际上是索赔已发正常出勤劳动报酬外的一倍工资,性质上并非劳动报酬,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劳动者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持了。从另一方面分析此中的道理,实际上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面一年的违法行为已经结束,()故应当及时计算时效。
四、解决索赔双倍工资案件增多的对策。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合同意识。用合同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重要依据和途径,因此,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加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走出不签合同的认识误区。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反而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倍工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签订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实践中,也有的用人单位只注意的新员工的合同签订,疏忽了与老员工的续签合同,这也有可能导致支付双倍工资。
2、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增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力量。我国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渠道是“调解―仲裁―诉讼”。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尽量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由于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增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力量有必要得到加强。
3、加强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首先,要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用工进行监督,争取将问题消灭于萌芽。其次,鼓励社会、个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举报和监督,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再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用人单位形成有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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