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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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一
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端午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要求,结合公司节日生产情况,要求各部门认真安排好“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公司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
1、各部门开展一次全员节前安全教育,重点学习本文安全要求和节假日应急方案。
2、各部门节前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下面安全检查内容检查。
3、目前正进行工程建设或改造的单位应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1、是否组织了员工进行节前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应急预案,尤其各单位员工是否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是否掌握疏散逃生技能,培训教育是否有无记录。
2、是否做了节前安全自检自查,有无记录。
3、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疏散标识是否明晰合理。
4、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做了清理。
5、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是否完备未过有效期。
6、消防中控设备、安防监控设备是否完好。
7、取、送款时是否符合公司业务安全要求。
8、前台是否按公司要求使用保险柜,节日期间其他办公场所的重要物品是否妥善保存。
9、常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人走断电。要求各部门办公地点、后台放假期间不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每日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特别是用电设备,能断电的要切断电源。
2、营业时间加强内的巡视,发现可疑物品通知警方处理。
3、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和班务安排。
4、每日两次巡视监控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5、妥善处理用户投诉,不激化矛盾。
6、强调前台现金及时入保险柜,不留大量现金过夜。
7、节日期间提示员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出行人身安全。
公司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生产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若发现安全问题请及时联系公司综合部。
特此通知!
xxx。
xx年xx月xx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二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三
广大市民: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也是道路交通和各类火灾等事故频发的时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充分准备,在举措上要及早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非法行为,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勐养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四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六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七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查找隐患,狠抓落实,确保节假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各办公室、相关站所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检查时间:20xx年1月18日—2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2)检查方式及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形式,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重点对出租厂房、建设工程、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商贸服务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方案详见附件1),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今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消防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平安过节。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严处。
(3)有关要求:街道各片区、办公室在参加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网格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和工业小区也要对辖区内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地毯式大检查。各组于1月27日前将“xx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及时上交街道安监站(街道103办公室)。
三、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广泛采集研判各类涉稳信息,最大限度地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街道值班电话:xxx0传真:8xx8。
街道安监站联系人:xx联系电话:1xxx2。
xx办事处。
20xx年1月16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八
车队全体职工:
一、车队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公司将对路口、平峰及夜晚时段、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区、清明假期拥堵易发点段、旅游包车、郊区线路作为营运安全管理重点,车队全体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观察、降低车速,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驾驶员要继续做好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三、公司及车队将组织人员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签字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四、公司及车队将对场区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开展场区安全隐患大检查,加强对加油(气)站、维修车间、供电所、变电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检查是否有电瓶车充电、电源线路混乱、现场是否有油污、杂草、物品堆放杂乱等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九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
分公司各基层单位:
为加强分公司节日期间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车辆管理和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服务队值班司机写出节日安全行车保证书,同时还要重点对值班司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确保其在值班期间不违规驾车,不违法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1、各基层单位在节前要对所属车辆的安全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留存车辆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车队值班干部要增强责任心做到严格管理,出行车辆必须携带随车证件,准驾证和任务路单。
3、节日期间禁止公车私用,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派车执行长途任务,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
4、节日期间若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分公司值班领导或主管部门上报,不准瞒报或迟报。
为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1、各基层单位对车场、工具房和重要部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2、各基层单位对用电场所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电路设施、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有效。对暂时不用的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断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尤其在动火作业时要认真做好工业动火审批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4、各基层单位要保证本单位所管辖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并认真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分公司消防安全。
xxx。
xx年xx月xx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一
各单位,各直属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生产时段,室内外温度较高,易发生火灾、油气泄漏、高空坠落、中毒、中暑以及车辆伤害等事故事件。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并具体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节前,各级领导要按规定开展安全联系点活动,深入基层现场进行检查,各级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生产组织和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管理,各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要组织制定严密安全生产强化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节前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一线生产岗位干部和重点要害部位员工的教育,突出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和应急、风险识别、劳动纪律等内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认真宣贯年初以来集团公司召开的2次事故案例教育视频会议及油田公司采油作业系统安全管理专业会议精神,层层传达煤层气公司“3.14”、青海油田“4.14”等事故通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生产实际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当前生产工作及季节特点,认真组织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节前检查要严格按照《节前安全专项检查表》,分专业、分系统、分阶段进行自检自查,突出检查生产组织、值班安排、节前教育、节前检查部署、强化措施制定、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基层自检自查等情况。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作风务实,真抓实干,讲实效,不走过场,切勿形式主义。
机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要加强重点施工项目的过程管理,强化施工组织、教育培训、应急准备、作业许可、安全监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吸取大连石化“6.2”闪爆事故教训,各单位要加强罐区、库区的监控和巡检,认真检查和测试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情况,尤其要加强异常气候条件下的防静电工作。装置检维修作业要悬挂启停、检维修安全警示标志,检维修操作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直线领导和属地主管要到现场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储罐检维修等作业应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加密可燃气体检测频次,及时清理拆卸废弃物,搬运物品要轻拿轻放。节日期间禁止高危施工作业,必须作业的要升级管理,安全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现场监督,值班干部必须现场组织,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强化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送班客车等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十大不安全行为”,尤其是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强化驾驶员、私家车主及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将雨天湿滑情况下的行车安全要求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加强对道路风险的.评估,加强车辆的监控检查,严格落实节假日车辆的“三交一封”制度,对长途车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杜绝非生产用车,严禁公车旅游,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
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和干部跟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节日值班。连续性生产单位,要选派素质高、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员工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酒后上岗。节日期间,科学安排生产工作量,油(气、水)井措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节日期间,各单位务必要保证信息、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传达及时、准确。
辽河油田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二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县区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日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结合正在集中开展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第二阶段工作和国务院安委会巡检自查准备工作,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各类隐患,要迅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道路交通、旅游、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堵塞各种漏洞。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及事故多发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道路管控力度。
(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运行的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公安部门要严格节日期间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旅游安全。旅游、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景点、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和持证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人员资格、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1.公司国庆节放假通知2016。
2.关于做好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官方】。
5.公司2016年十一国庆节放假通知。
6.2016年公司单位国庆节放假通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三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中电建、中能建集团,三峡集团,神华集团,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范围停电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为和谐的`节日氛围提供电力保障。
二、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电力事故。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确保节日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生活用电需要和电力重要用户供电安全。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做好燃料供应储备和设备维护检修,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减少损失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结合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五
各部室、园区各企业、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国庆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是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的黄金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和易发期。近一段时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连续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活动,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形势依然严峻,丝毫容不得麻痹大意和半点松懈。各部室、园区各企业、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克服惰性心理,持续不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园区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公司各个部门、车间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尤其要安排专人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确保安全生产。各部室、各包抓干部作为所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要对前一阵子市区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检查出问题的企业,各包抓部室、包抓干部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近期,委领导带队检查了一批企业,查出问题较多,反映出部分包抓部室、包抓干部深入企业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国庆节前后,各包抓部室、包抓干部至少要深入企业进行两次安全检查,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放过任何一个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照各行业现场检查表,严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节前的安全检查表于9月30日下午五点前交环安站,节后的安全检查表于10月9日中午十二点前交环安站。对于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未交或迟交检查表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园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各企业要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9月30日下午3点前报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统办楼408)。
区安委办值班电话:6xxx36xxx07(传真)。
管委会值班电话:2xxx3。
高坝派出所电话:2xxx2。
xx武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六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可持续发展,将20xx年定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年”,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1.工作主题:完善制度、班组建设。
2.工作重点: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班组建设、强化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一线职工操作技能,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管理能力,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3.工作指标: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二、强化主体责任、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产意识。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以制造部、物管科、营销部门为重点,主抓现场安全,强化“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要求,重点推进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工作,提升执行效果。
2、强化职能责任落实。综合部、制造部以及设备、工艺、行政办、保卫、人劳等各部门要重点做好综合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艺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逐步达到体系覆盖全面、职能分解充分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做好标准化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为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年度前完成换证工作。
2、制订下发《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以职能管理和现场安全为重点,提升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年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3、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安”的管理理念,结合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法规和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风险认知程度。
2.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来强化对行车、电器、吊装等高危工种、人群的培训工作,提高技能。
3.加强安全违章、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做好风险告知、危险点分析及宣传工作。
五、加大违章事故查处力度。
1.对违章、事故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一事故一追究、一违章一处罚”的工作要求,减少违章现象。
2.实行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会议自我分析制度,发言内容包括事故认识、主要原因以及预防、承诺等内容。
六、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健全隐患排查体系。
1.采取专业排查和职工协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危险品、高空、交叉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控制,健全隐患排查体系,提高隐患治理能力。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台账,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七、扎实推进现场管理工作。
1.推行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工作理念,推进现场管理工作以制度化、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现场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维护好环氧地坪地面、工位器具等现场工作环境,重点解决跑冒滴漏和时常反复的工作陋习。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制订下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年内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
2、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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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人:
日期: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八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及市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红线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将迎来公众出行的高峰期,公路安全保畅通工作也将面临较大压力。让人民走得安全、舒心、放心,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节日期间的工作重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安全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道路运输、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县乡道路的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采取“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审查问题、深挖隐患,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
道路运输要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例检规定和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安全规范活动。要科学优化运力部署和投放,优化运输组织方案,做好旅客转运、梳运等工作,避免乘客滞留聚集。
公路工程建设要严格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序和作业时间,切实加大道路工程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高风险施工作业面专人巡查值守,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县乡道路要及时发布工作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出行服务信息。要加强公路桥梁、隧道路面管控,配合公安交警做好车辆疏导工作,严防车辆尤其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桥梁上发生拥堵、滞留。加强路面日常管理养护和路政巡查,加大对危桥、易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多发路段等重大隐患路段的动态跟踪治理,及时处置公路病害,修复受损交通设施,确保运营安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十九
斗门、马山镇党委、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开发区接***生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非常严峻。目前,“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组织开展一次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抓细节,扫盲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具体见附表),并有牵头局(办)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两镇和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由一把手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附: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二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包村(社区)负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对今年以来各级督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春节前能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对检查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深刻汲取xxxx市xxx镇“xxxx”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节日期间,凡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停产(业)放假,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并安排专人值守。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高危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基础上,春节期间可安排生产,但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格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领导在现场抓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春节过后恢复正常生产的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做好恢复生产安全准备工作,并报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节日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救装备,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络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中共xxxx市xxxx区委员会办公室。
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年12月*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8、依法加强铁路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和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铁道部要制定对准入的铁路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造修企业和维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价办法。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铁路产品造修企业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抽查,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铁路。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对生产制造铁路产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要制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源头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明确给予产品召回、经济处罚、暂停生产、撤销许可等处理的规定。严格限制对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零配件制造企业、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整机造修企业进入铁路。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二十二
一、做好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所有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使员工达到“一遵守二知三会”即:“遵守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知安全操作规程、知消防灭火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救援、疏散逃生”。
三、加强对燃煤、燃气管道、液化气罐使用的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操作及使用,严格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并加强监管;经营餐饮业的单位,严禁外人进入加工操作间,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排油烟机、烟罩、排油烟管道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清理,杜绝火灾隐患。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进货、加工、制作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五、教育所有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禁参与赌博、和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活动。
六、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库房内动用明火。
七、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灭火器到期要及时进行年检,确保使用灵敏有效,并按规定摆放在明显位置,不得遮挡。
八、服从属地管理,接受地区执法部门的安全、消防、卫生检查,对执法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整改工作。
九、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部室、腾远公司、房管站、承租单位或个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工作,确保安全不出问题。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篇二十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少数基层单位传达会议精神不到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9月25日,位于临湘市詹桥镇印石村的正隆花炮厂亮珠生产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庆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分头负责,分兵把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近两天,省内外相继发生了株洲醴陵市“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客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省、市已决定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延期至年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省、市督查组等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凡是前期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后方可复产。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2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