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精选15篇)
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方案的设计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可行性和资源的限制。请注意,以下范文仅供参考,具体的方案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一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二
通过分层次培训,使县、镇、村人口信息化工作人员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的信息化管理、操作人员能力标准;30%的村级信息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利用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变更、查询、分析、引导服务等应用。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三
各学校要对推荐上报参加初赛、复赛的教师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参赛人员的主要信息必须在学校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四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培训时间为个月(课时),主要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出发,采取以企业为主体,设有的培训专业为基础,通过校企合作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则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确定,对在岗职工培训重点围绕本工种、本岗位的技能提升和新工艺、新技术的了解及应用;对转业转岗职工培训重点围绕新职业(工种)和新岗位的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通过培训使在岗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2、返乡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
对失去工作返回我市的返乡农民工,培训时间为个月(课时),主要从开展技能普及和技能提升出发,采取走下去,请上来,长短期结合的培训方式:即培训部门的教师深入基层进行技能普及知识讲座,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短期培训;请上来就是把想学到一技之长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农民组织在一起,开展长期培训,培训内容从适合就地就业、促进就业等,通过培训使返乡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
3、城镇失业人员培训。
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和已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培训时间个月(课时),主要从为我县轻重工业对口的技术工人的需求,给城镇失业人员发放用工信息和参加职业(工种)培训意愿单,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分组培训,培训重点以实际操作和新职业基础知识为主,邀请用工企业技术人员讲课(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使培训后的人员能够顶岗工作,满足岗位的技能需要。
4、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农村“两后生”)储备性劳动技能培训。
对农村“两后生”,培训时间个月(课时),主要为社会储备技术人才资源,组织学习技能,延缓就业,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围绕我校现有专业和我县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培训、定向就业培训。
5、“阳光工程”培训。
针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个月(课时),培训专业农业种植养殖等技术促进就业。
6、其他培训。
对社会和企业需要提高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培训专业、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培训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五
(以20xx年为参考)。
为确保20xx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入司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努力抓好毕业生入司导入工作,更好地帮助他们尽快融入企业,稳定心态,稳步成长,有效开展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公司人才储备力量,行政人事部结合现实情况,特提出2012年度应届毕业生培养计划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六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七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的在岗农民工。培训工种以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工种为主,重点是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等。
(二)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技能操作训练两部分。理论培训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专业课主要是所学工种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公共课主要有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建筑知识、安全知识等内容。技能操作训练依托施工现场组织进行。教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统一选配。
(三)培训时间:初级工为200学时、中级工为300学时、高级工为100学时,理论培训时间占1/3,技能操作时间占2/3。
(四)培训管理: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同级人保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并将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备案。申请报告应当明确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目标、培训协议等内容。在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同级人保部门提交结业申请,对培训合格的建筑业农民工核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合格证书。
(五)技能鉴定:技能培训结束后,由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技能鉴定,利用施工现场的设施和材料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合格的,核发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由农民工本人持有,企业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八
(一)实行培训协议制度。建筑业企业与培训机构、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签定委托培训、鉴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二)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鉴定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建筑业企业要落实农民工培训教育责任,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建立工地业余学校,配备必要的培训器材,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实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培训工作责任制。农民工要保证学习时间,履行培训义务。培训机构要切实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争取财政和其它补贴,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对不能享受本市补贴的外地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
(三)实行台账制度。建筑业企业、培训机构、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必须建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就业台账。
(四)实行月报制度。为掌握工作进度,加强调度,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建设部门要按月统计培训鉴定人数和实现就业人数,于下月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行按季通报。
(五)实行督查制度。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重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培训台账、培训质量、就业情况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骗取和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实行验收制度。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建设局和市直建筑企业农民工培训鉴定工作,实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实际培训人数、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方案制定、培训组织、培训档案、工地业校建设、教育经费提取等内容。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进行停业整顿,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九
方案目的:
(1)使毕业生快速转换角色与心态,适应从校园人到企业人的转变;
(3)帮助毕业生改变观念,调整情绪,解决其工作与生活上的难题;
(4)培养毕业生职业意识,规范毕业生职业行为,加强毕业生对管理的深入认知,使毕业生快速成为部门、车间、班组骨干力量和技术核心力量。
培养周期: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9月(1年6个月)。
培养对象:应届毕业生共计10人。
负责部门及人员: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科与各部门车间。
参与部门:行政人事部(安环科、行政科、人力资源科)、轧钢部(轧钢班、机修车间、电气车间、研发)、物流部(精整车间、酸洗车间、发货车间、质检车间)、采购部(仓库、统计)等。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
(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项目责任书。
(二)按照县级机关下发的培训名额,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
(三)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一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二
入司培训阶段(3天)。
1、第一阶段:入司集中培训阶段(3天):
20xx年2月23日――20xx年2月25日;
2、第二阶段:实习培训阶段(3个半月):
20xx年2月26日―――20xx年6月11日;
3、第三阶段:人力资源科及各相关部门经理、主任跟踪阶段(3个月)――毕业后正式工作:
20xx年6月12日―――20xx年9月12日;
4、第四阶段:各相关部门、科室(车间)培养、定位阶段(1年):
20xx年9月―20xx年9月。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三
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以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师生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学生的心理疾病。我校将积极参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研究,立足“以人为本、让学生健康活泼的成长”,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陶冶学生的心理情操,锻炼学生的心理素质。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四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青年的培训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筹备,迅速行动。
(二)广泛宣传。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团干部的作用,用好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实际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培训。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将本次培训工作当作年度培训就业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
企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篇十五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领导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虹凯职业培训学校的培训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素质,把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在岗或转业转岗培训、城镇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返乡农民工实用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创业培训等。通过培训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管理技能、操作技能和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