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模板18篇)
一个明确的方案可以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制定的基本要求之一。最后,希望以下的方案范例能够引发大家对方案制定的思考和探讨。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一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环卫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延寿县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意见》的要求,结合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九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如下:
与住建局所进行实地勘察,划清环卫管理界线,制定详细的环卫管理示意图,做到界线清楚,职责明确。
2、村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3、二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营。
4、所有垃圾运至延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区《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精神,促进全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在全镇集中开展垃圾清理工作。为使清理工作形成长效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抓好镇区和农村垃圾治理,集中力量清除,加大源头治理,合力打造村容整治、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通过深入开展垃圾清理工作,使全镇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在全镇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群众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到2016年底,全镇7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17年底,全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形成容貌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整体环境。
(一)构建体制、分级实施。
镇垃圾清理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机制。镇政府是容貌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镇容貌整治的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是实施容貌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落实垃圾清理的具体工作,要根据任务量的多少配备必要的人员或队伍,负责街道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实现垃圾分片集中、统一处理,彻底改变垃圾乱堆现象。同时,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确保垃圾清理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时间要求:2016年4月12日到5月12日)。
1、各村、各社区、镇城建处、龙烟矿山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整治无死角”的要求,落实治理责任人,全面清理辖区内积存垃圾。规范辖区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杂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清理辖区内街道乱堆乱放的粪堆、柴草和建筑材料,要做到砖瓦码放整齐,小街小巷的柴草和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彻底清除辖区内的粪堆,草堆。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等单位和工商个体户,要各自对院内容貌及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院外周边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有沿街门面的单位继续实行“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清障。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垃圾治理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垃圾治理工作同发展经济做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引导和发动广大居民、致富带头人、驻地厂矿企业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中来。要结合实际,因村而宜,制定详细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二)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单位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清理方案和行动计划,服从镇领导小组的指导和调度,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连片、连线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公路沿线,镇区周围等重点地段开始,全面推进,整体覆盖,力争垃圾治理工作早日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增强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建立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
1、村级监督。各村都要成立环境卫生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要广泛发动村级老党员、村民代表或卫生示范户代表担任,监督农户垃圾不乱倒、柴草不乱堆乱放等情况,对保洁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各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2、乡镇监管。由镇纪委牵头,成立两个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小组,一组由农办配合负责农村片的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另一组由城建处配合,负责镇区、社区、龙烟矿山公司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组长由镇纪委委员担任,成员不少于3名,作为日常环卫工作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检查管理、督查记录等制度,对所辖的村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三
我镇共有10个行政村,48个自然屯,镇域面积132平方公里。常驻人口9099户,26124人;外来人口5744人。日产垃圾量高达47.7吨,其中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
民富村日产垃圾10吨以上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民富桥头公厕旁、民富四队;。
五星村日产垃圾10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四环桥下,路家屯里;。
新国村日产垃圾2吨准备设置1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后双合屯;。
新发村日产垃圾0.5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村屯分散),位置为新民屯、新发屯;。
民主村日产垃圾2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前五凤楼、三合屯;。
友谊村日产垃圾10吨准备设置1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陈红屯;。
胜利村日产垃圾2.5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胜利屯南、胜利屯北;。
光明村日产垃圾4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天里屯、福昌号屯;。
新立村日产垃圾4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燕窝屯、新立屯;。
庆丰村日产垃圾2.7吨准备设置2个垃圾转运站,位置为奶牛路东侧、民胜屯。
1、为了保证垃圾清运体系正常运转,需要在我镇原有的垃圾处理体系中加入垃圾分类的环节,并且需要建立生活垃圾临时存放中转站。这样必然需要投入人力和机械;恳请区政府给予调节或资金上支持。
2、目前城管局只能清理生活垃圾,还有些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没地方处理,恳请区政府考虑将其清运走。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四
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每天2次,定时定点全面清理清运,上午6:00-11: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集中收集后进入巡回收集,如遇检查、调研期间加大收集频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车走地净,垃圾不落地。
垃圾桶的配置:由业主单位指导放置点,统一购置、更新。
垃圾桶密闭且完好,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保持垃圾桶外观及其周边干净整洁,摆放规范。
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采用密闭式电动垃圾收集车或机动车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确保垃圾运输途中不撒漏,造成二次污染。
垃圾收集车车容车貌保持整洁、无乱悬挂。
人群密集场所垃圾的收集:由于该部位垃圾产生量大,将增加清运的频次和密度,每日安排早、中、晚三次清理收运。如有可能,我们将和甲方充分沟通,改造现有的垃圾存放设施,避免垃圾存放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店铺垃圾的收集:店铺是主要的垃圾来源之一,进场后,我们将和店铺充分沟通、统筹考虑,从而确定出垃圾收集的频率、时间、收集路线等,据此上门收集。
夜市、市场垃圾的收集:根据夜市、市场的特点,增加垃圾清运频次、调整清运时间,每日三次收集垃圾,分别在开业前清扫收集一次;中间时间循环保洁收集一次;收市后全面清扫、收集一次。清洗垃圾桶、冲洗地面油污。
无主垃圾的收集:进场前对整个项目片区有一定的了解。记录无主垃圾所在位置。集中人力,机械设备和集结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一次性消除无主垃圾的残留。对于以后出现的无主垃圾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并对常发地点进行预防治理,协同主管部门采取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根据到现场考察走访,得到了充足的数据和资料后我们针对项目道路片区的垃圾清运拟定了实施方案如下:
服务质量承诺。
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场地净,清运率100%;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和环境,车辆完好率和出勤率100%;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密闭运输,不污染道路和环境,车辆完好率和出勤率100%;停车场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车容整洁;保证辖区各公园、公共场所、街面的垃圾巡回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不堆积;制度健全,有运行记录,各类台帐、资料齐全。
日常管理组织。
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普扫垃圾应在早上6:3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装入倒运容器,并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在22:00-23:30之间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袋装后投入垃圾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收集的小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收集点。企、事业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特种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医疗卫生垃圾、涉外单位垃圾、受化学和物理性有害物质污染的城市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并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排放特种垃圾的容器要根据垃圾的特性选用,严禁将污染性质不同或理化性质不同,混合会发生理化反应的垃圾置于同一容器。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家用电器、沙发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溢满和散落,并每天清洗箱体一次。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普扫垃圾收集:按照规定清扫成堆后放置于各路段垃圾定点放置处,要求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然后用垃圾清运车直接装载运往垃圾中转站,垃圾堆清理后及时清扫干净细微的垃圾。如遇大风天气,普扫垃圾直接装入垃圾清运车内。
保洁垃圾收集:直接通过畚斗装到随行的人力垃圾车内,不准堆放,不准倒入果皮箱或垃圾桶内。
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每日两次按保洁路线清理垃圾,第二次清理后要擦洗干净垃圾桶、果皮箱,做到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暴露垃圾。清掏的垃圾放入垃圾清运车,直接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垃圾收集车管理规范。
1)作业前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
2)按时到达作业指定地点,启动作业系统,准备作业。
3)倾卸垃圾时应按车辆装卸有关规定操作,并听从倾卸点工作人员的指挥。
4)本班作业结束后到指定点冲洗、维护车辆:车辆进场时,不得有垃圾及污水残留。
5)下班前,应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的相关记录或报修单。
垃圾收集车跟车作业的管理与规范。
1)开车前,检查车辆状况,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启动车辆。
2)车辆行驶时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避让行人的违章行为。
3)作业时要控制垃圾斗的翻转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引起的撞击;。
4)车辆在行驶途中应确保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
5)在倾倒垃圾后,到指定点将车辆冲洗干净。
6)下班前做好日工作记录,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五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环卫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延寿县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意见》的要求,结合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九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施方案如下:
与住建局所进行实地勘察,划清环卫管理界线,制定详细的环卫管理示意图,做到界线清楚,职责明确。
全面提升、巩固新农村卫生精神面貌,为创建“美丽延寿”增砖添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办事处职责:。
(1).全面负责486个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
(2).组织实施垃圾的日常清扫清运、巡回保洁等工作;
(3).统筹安排环卫设备的日常使用及调度;
(4).负责各类环卫设备的操作培训和人员管理;
(5).负责所有环卫设备的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6).负责每月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每周各乡镇村保洁工作的汇总报告。
(7).积极配合并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镇政府提出的环卫工作建议。
3、中转站职责:。
按照区域责任划分,自觉履行环卫职责,环卫经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及保洁员的管理,具体执行辖区内环卫工作的开展。
4|、保洁班长责任:。
负责网格(自然村(屯))内居民讲究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及网格内环卫工作的执行,明确职责和目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管理措施、标准。
城乡结合部、各自然村(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长效管理,道路清扫、墙角、沟渠、河道边坡等保洁实行“五定、四包”(定人、定岗、定责、定质量、定奖罚,包班长、包路段、包质量、包任务)全日巡回保洁制度,全面实行垃圾封闭式收集运输。
6、辖区道路卫生质量标准:
垃圾箱保持箱容周围整洁,垃圾、废物及时清倒,无积压垃圾和废物;
道路两旁及墙角、河道边坡无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
(2)、保洁作业:实行全日制巡回保洁,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作业规范要求:保洁期间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飞、纸屑、杂物等。
(4)、垃圾定时收集;密闭化运输和不超高、不超载运输,确保垃圾无积压,无撒漏,垃圾清运率达90%以上,并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场卸放,收集时间为每天上午7:00—9:00,中午15:00—16:00。
1、督查办法。
(1)、办事处及中转站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指导、督促、检查,帮助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各村保洁班长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和外来人员讲究卫生的好习惯,并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
(3)、各网格(自然村(屯))内设卫生督导员,每天不间断巡回检查,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2、考评办法。
(1)、公司将办事处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效列入年终考核范围内,由环卫主管、保洁队长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每月开展各辖区道路普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考评工作,各班长要积极配合。
(2)、考评以积分制进行,环卫主管、保洁队长所应认真掌握评分标准,体现公平、公证、公开,做到每次考评应有序记录、评分,并做好通报、总结工作。
3、奖惩办法。
(1)、凡因环境卫生不合格被县政府、镇政府通报的村,每通报1次该村相关保洁人员在年终考评总分中扣10分,警告一次扣5分。考评总分直接挂钩年终绩效。
(2)、各自然村(屯)辖区内环卫整治成果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将对环卫工作业绩突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
垃圾分类。
分类的目标结合垃圾分拣中心,通过积极构建“户分、村收、镇集”收运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具体措施(一)统一标准,规范分类。辖区内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建筑垃圾不包括在内)。(二)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
1.配合各乡镇环卫专员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
3.各村可按“四分法”按需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
由保洁班长或者保洁队长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垃圾集中点(或中转站);
4.环卫主管密切监督,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科学填埋处理。
2.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3.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统一处置。4.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科学填埋处理。
二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包括场地租赁、规划设计建设,水、电、路、保温等措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低温地区的作业特点。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六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开放思维、科技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按照建设“生态任县、绿色任县、和谐任县”的总体要求,建立“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努力创造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城乡环境,全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乡镇(区)主体、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健全“委托管理、城乡一体、全面负责、一杆到底”的城乡环卫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基本完成“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工作目标,最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理顺管理体制。组建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环卫局),隶属县政府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各乡镇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环卫所),负责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各连片村(社区)设立包片管理员,负责各包片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构筑和完善“县、乡镇区、村(社区)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打破“条块分割、权责不清”的被动局面,加快形成“规范化、一体化、日常化”的管理体制,适应城市化管理的"需要,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
(二)规范运作程序。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乡镇区驻地及所辖行政村(社区、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全部委托给县环卫局负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尽快实现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目标。到20xx年底,全县各乡镇区驻地、经济开发区、城中村环卫托管率达到100%,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底,各乡镇区行政村托管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底,力争在全县范围内全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环卫托管率达到100%。
(三)夯实托管基础。各乡镇区要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改善辖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升环卫托管基础。要加快村庄主干道路硬化步伐,对“三边、三线、村围”(三边:河边、沟边、坑边;三线:公路、高速、高铁沿线;村围:村庄进出口及村周围)陈积垃圾的分批清理力度,到20xx年基本完成。要做好农村“三大堆”(柴草堆、垃圾堆、建筑废料堆)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条件好的村庄逐步取消村内“三大堆”,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规范管理好“三大堆”。
(五)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农村日常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利用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二是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资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实现资金筹集的多元化。三是按照“谁产出、谁负责、谁买单”的原则,逐步向村民适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进程,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区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现实好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标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将文明规划延伸到村到人。积极动员党员、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等骨干带头示范,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列入各乡镇区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中,并会同县环卫局对各乡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各乡镇区要把环卫托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区、村两级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其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一)垃圾分类。
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
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
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四)路线安排。
本着方便沿线各村社垃圾收集运送的目的,将全镇33个村、246个生产合作社划分为7个片区,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路线、日程及车辆(详见附件:垃圾转运路线及日程安排表),对全镇所有收集清运路线上的生产合作社每周收集1次垃圾。垃圾收集车经过试运行,到达各社、农户的时间形成相对固定时间点,相互不耽误时间,确保所有农户垃圾按时清运。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镇、村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司法所所长、城管中队中队长赵建锋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光耀、李祯年二同志任副组长,罗普业、刘生武、曾令泽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统筹调配、垃圾清运员管理考勤及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引导、垃圾清运员工作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人大代表要带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广大群众起示范带头作用,树立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榜样。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列入乡规民约中,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评星亮丑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三)强化考勤管理。
要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员日常管理,督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30到岗、夏秋季上午7:30到岗,在车辆定点停放处签到,检查好车辆后,按照工作安排表确定的村社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清运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并由村干部在工作日志上签字确认,算为整天出勤;当天清运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在固定地点有序停放,按要求签字交接后方可下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听从镇上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工作考勤制度,实行工资发放与日常出勤、考勤挂钩,不得无故缺席、脱岗。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爱护清运车辆,经常清洗检修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正常运行,不得野蛮清运,人为损坏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义新农村需要,清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六边”现象,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运,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服务中心,因地制宜,立足长效,集约利用”的原则,围绕《xx市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逐步实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向农村延伸,环境监管向农村覆盖,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一个垃圾堆放点,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垃圾集中点;做到及时、规范处理现有垃圾;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村容镇貌整洁卫生.
1、镇村一体、科学规划.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镇各部门协同专项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区域、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农村群众建设洁净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镇村要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组织推动,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自觉承担房前屋后的卫生整治保洁,自觉参与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各村委会是辖区范围垃圾收集清运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引导村民将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对可利用或可自然分解的垃圾尽可能采用生态循环方式处理;严禁将工业生产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中.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垃圾集中点;村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保持垃圾堆放点和集中点不产生异味,不滋生蚊蝇,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三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各自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规民约、卫生条例、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倡导,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村要积极采取多渠道融集资金,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费用四级负担的方式解决,即市财政按各村委会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元(以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为准),镇按各村委会的农村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1000元/年,1000-1500人的1500元/年,1500人以上20xx元,村民每户每月缴交卫生费1元(由村委会自行收取),各村委会原则上负担1500元,如不足部分村委会还需负担.(注:三溪村委会负责除镇区外的6个村小组垃圾清运).同时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村规民约、当地乡贤捐赠和企业资助,确保经费到位.(资金配给详见附表)。
1、建立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健全长效运作机制.各村要加快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村庄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固定的清扫保洁队伍,并应有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可采取“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机制.各村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垃圾收集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农户负责自家庭院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本村的垃圾收集点.
3、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各村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积极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沼气池建设及改厨改厕相结合.
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把长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纳入村委会重点工作,各村委会要建立村级卫生保洁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本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督促.同时,由镇人大、财会、城建等相关部门组成巡查组,每季度末对每个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对垃圾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没人投诉的村委会,镇政府按本方案规定满额发放应该拨付的资金给该村委会;对垃圾不能及时收集清运且投诉严重的村委会,每发现一次在镇政府下拨工作经费中扣罚200元,扣完为止.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九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
经甲乙双方商定,特拟定以下条款:
生均公用经费。
全年垃圾包工包料。
清运。
学校一号、二号垃圾池垃圾,乙方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20xx元。
一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二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竣工。
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付清。
安排人监督工程进行过程。
1、办妥各类应办手续。
2、确保工期,确保质量达到标准。
3、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一
建筑杂物、装修渣土、生活垃圾等,不仅严重影响美观,而且随着温度升高,不时散发出阵阵恶臭,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针对这种情况,铁东街道爱民社区党员干部联合洮北城市管理分局联合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行动。清运现场,大家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出动清运卡车、铲车重点对社区棚改卫生死角、积存垃圾等杂物进行了清理。历时一周,棚改区域的裸露垃圾被彻底整治到位。
“把这里清理干净了好呀。感谢你们!”看到最后的成果,居民纷纷竖起大拇指,也自发拿起工具帮忙整平土地,并承诺将共同守护环境,严厉制止乱丢乱扔现象。
此次清理行动体现了社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初心,爱民社区也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为目标,牢牢把党史教育和为民服务相结合,立足岗位,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为民服务解难题,推动党史教育走深、走实、走细。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为了村内生活垃圾管理符合环保要求,给村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村内固定垃圾回收箱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最少一月清运一次;如有垃圾回收箱提前出现满仓,外溢情况,需及时清理,不受时间约束。
3、清运时间:乙方自行安排。
4、清运方式:将垃圾回收箱内生活垃圾清运至三组固定垃圾填埋点,每倒一次垃圾,要求必须用土填埋一次。
1、乙方自20xx年02月02日至20xx年7月02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1、乙方收取甲方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50元/月标准收取。(其中不包含车辆加油费用和车辆平时的维护维修费用)。
2、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清运费用。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4、甲方为乙方购置意外伤害险一份,如乙方履行合同起始时间,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中途毁约,此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承担垃圾清运车辆的加油、保养、维护费用。乙方只负责操作清运。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填埋点,不得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村域范围内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我县帮扶村垃圾处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县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帮扶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根据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
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淤泥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采用户定点、片分类、村处理、镇监管、县检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1、户定点户粗分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院落内有猪圈的户可以直接入圈,没有的将有机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到垃圾收集池。将建筑垃圾采取集中堆放,然后到指定地点填埋。可全部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沟平地、修道铺路等。
2、片细分片收集。片上保洁员将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细分类,生态化处理,再次减量,可回收垃圾变卖收入可作为保洁员额外报酬收入。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理。
3、村处理。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在不污染饮用水。
源、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地方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坑,对村保洁人员收集转运的垃圾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4、镇监管。镇负责监管自行处理的村庄是否结合堆肥、生态循环处理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处理,同时加强对村上垃圾填埋工作的指导,确保生活垃圾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填埋处理。
5、县检查。县住建局不定期对自行处理的村庄开展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填埋处理。
(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的垃圾设施。
1、垃圾收集池建设。5-10户农户集中居住区域修建垃圾收集池,原则上每个集中居住区域或院落建设1个垃圾收集池,要求方便群众、坚固耐用。
2、垃圾填埋场。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修建垃圾填埋场,原则上每村建设1个垃圾填埋场,要求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同时防止因堆肥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3、垃圾中转站建设。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的乡镇要建设1个垃圾中转站,要求布局合理、方便转运,同时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和污水排放的问题。
(二)健全环卫队伍。
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
1、组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队伍。帮扶村所在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村庄垃圾处理监管工作。
2、配齐村保洁人员。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由村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可优先考虑村干部和农村低保人员,补助标准结合村情自定)。原则上80-100人设置1名保洁人员,负责垃圾清运村内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镇对村保洁人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
(三)经费保障。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人员经费实行乡镇投入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鼓励村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免收),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筹集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对新建符合标准的垃圾收集池、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县财政按照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一)4月10日至4月30日,各乡(镇)政府、驻村工作组、帮扶村村委会组织,开展集中进行垃圾清理工作。
对本辖区内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运输车辆、建。
设生态垃圾处理池、垃圾收集池的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确定新建基础设施数量,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村内积存垃圾清运和处理,为环境整治创造条件。
制订工作方案,同时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广泛参与到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中来,杜绝出现政府主动、群众旁观的现象。
(三)6月1日至6月30日,进入实施阶段,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工作重点,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齐、配足环卫人员,定岗定责。
(四)7月1日至8月31日,建立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收集清运和处理所产生的垃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驻村工作组、帮扶村村委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理,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想发挥好生活垃圾处理的作用,首先就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2012年我县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密切配合,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同时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村、部门予以表彰。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2330元。甲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年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20年6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厂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垃圾清运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协议》履行期限相同,属服务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服务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对整个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三、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乙方清运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应当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垃圾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复印件,并交甲方2份存档。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作业人员,如更换必须通知甲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九、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十、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驾驶员私自进入乙方生产现场的;。
7.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动用乙方厂内消防器具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二、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必须确保交通安全。运输车辆、驾驶员、作业人员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厂内机动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靠右侧通行,转弯处要停车瞭望,没有行人及其他车辆方可缓慢通过;不允许在作业区域通行;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乙方车辆在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九、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二十二、其他约定。
二十三、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光华路270号某某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第二条清运内容、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负责清理、清运所有某某园区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夏季每天早上5:00以前,春、秋、冬季每天早上6:00以前清运完毕。
3、乙方清运的生活垃圾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每月壹仟壹佰元(1100元)结算。本月结算上月的清运费;结算清运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某某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相关条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及时把垃圾运出某某小区时,经甲方催告通知后2日内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对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超过5日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限: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五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寒假生活简报。
生活日常随笔。
哲学与生活:校园生活中的哲学论文。
生活部年度总结。
生活补助贫困证明。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700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生活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负责光华路270号某某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
第二条清运内容、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负责清理、清运所有某某园区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清运垃圾时间每天一次,做到日产日清。夏季每天早上5:00以前,春、秋、冬季每天早上6:00以前清运完毕。
3、乙方清运的生活垃圾费每月结算一次,按每月壹仟壹佰元(1100元)结算。本月结算上月的清运费;结算清运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某某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相关条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及时把垃圾运出某某小区时,经甲方催告通知后2日内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对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超过5日仍未运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限: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五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合同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