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五年级范文(15篇)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或某篇文章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文字表达。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接下来是一些经典读后感的摘录,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一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作者:王瑞敏。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作文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三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四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作者:张博文。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五
《弓》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叫黑豆儿的小孩,失去了双亲,跟着伯父到城里弹棉花谋生的故事。
他在城里认识一位小提琴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到最后他俩各把自己最珍贵的“弓”当作纪念品进行交换,留做纪念。充分表现出了他们的友谊。
黑豆儿克服了很多困难,经营起的棉花小木屋随被大火烧毁,但他又鼓起勇气建起了一个更好的,表现出了黑豆儿的坚强。
黑豆儿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在那样差的环境下成长,想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在学习上我们要向黑豆儿一样遇到困难多思考,不被困难吓到,要战胜它。小提琴家与黑豆儿之间的浓浓情意,告诉我们一定要交好一个好朋友,朋友之间一定要团结、谦让,齐心协力地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做一件事情要有决心,要有朋友的帮助。同时要注意也要主动的帮助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难题,就会对自己说:“只要有决心,只要有朋友,就不会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六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七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八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作者:郑铭枫。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但充满快乐。《故乡》读后感。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
人生如一支歌,应该多一些昂扬,少一些萎靡;人生如一首诗,应该多一些热烈,少一些愁苦;人生如一幅画,应该多一些;亮丽,少一些灰暗。
一口气读完《意林》,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所打动。特别是看到那细小的种子,在坚硬的石堆里,毫不畏惧地生根发芽;小小的蚂蚁为了难得的生命,不白白地消磨,整日勤勤恳恳,忙忙碌碌;墙角的壁虎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尾巴。这些毫不起眼的动植物无不努力争取享受生命的乐趣,进行不屈地抗争时,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的意义。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看似简单的一段话,却道出生命的所在。
生命如此宝贵,我们更应该珍惜才是,人来到这世界,就应该证明自己存在过。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其质量。有的人虽然生命已逝去,但精神永存,鼓舞人们奋勇前进;有的人虽然活着,但犹如僵尸,灵魂已死去,永远遭受人们的唾弃;有的人虽然没有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一生很平凡,但为人正直,堂堂正正做人,也为人所称道;有的人随波逐流,一事无成,其生命则失去了光彩。
作为学生的我们,拥有花一样美好的青春,我们应该珍惜这只有一次的青春年华,为将来铺下坚固的基石,不再荒废青春,虚度年华。
在将来,我们不应该被金钱、地位、名利这些冰冷的物质所禁锢,更应该放飞梦想,追求目标,达到真正的“富裕”。
让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去展现无限的人生价值吧!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一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就好像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句话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仔细往下读,这时候,我才发现作者原先不就是为了描述灿烂的春色光景,而就是用这些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
人们都明白时光就是十分宝贵的。有了时光我们就能够勤奋学习,勤奋工作,让祖国越来越强大。时光就就是财富,时光就就是生命。
时光对每个人都就是公平的,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抓紧时光去学习,去努力,去奋发向上!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二
请善待不会说话的动物吧,不仅仅是因为你这样做不会失去什么,而是因为你必须这么做;因为它们都是由创造所有生物的同一只仁慈的手放到地球上来的。
——题记。
一条曾几经磨难,名叫“美丽的乔”的狗,被它曾经的主人,一个名叫詹金斯的残忍奶农砍掉了两只耳朵和尾巴。那一刻,乔是多么地无助,它才是一条仅仅一岁的小狗,它是无辜的,它也憧憬着美好的生活,它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发生在它身上的这一切!
当我重重地合上书时,我思绪万千,满脑子都是书中插图上的那只没有耳朵和尾巴的小狗。乔是不幸的,但它也是幸运的。因为就在詹金斯砍了它的耳朵和尾巴之后,有一个名叫哈里的年轻人把它从詹金斯的“魔爪”中救了回家,并给它处理了伤口,还把它送到了莫里斯太太家。从此以后,乔便有了一个温馨的“家”,莫里斯太太善良勤劳,充满爱心,她乐于让孩子们和动物尽情玩耍,她认为孩子们在照顾、训练、陪伴动物的过程中,会学到很多东西。所以,家里能与乔做朋友的动物有很多。乔特别喜欢它的年轻的女主人,莫里斯太太的女儿——劳拉小姐。她是一位漂亮善良而又聪慧的女孩,有着甜美的笑容,愿意为生病的动物们做她所能做的一切。
劳拉小姐特别会训练小狗,乔和家里其他的小狗,都被训练成了“绅士”级别的小狗。它们会打喷嚏和咳嗽,能够倒立、装死、爬扶梯,甚至能够背字母表。因为有了劳拉小姐,乔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变得丰富而美好。
我为乔的命运的改变而激动不已。当初,被可恶的詹金斯砍掉耳朵和尾巴的乔曾经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自卑,孩子们曾叫它“丑陋的乔”,那时的乔曾选择独自离开,自己结束生命,生命对它来说只有痛苦和煎熬。莫里斯太太一家人如一缕阳光照亮了乔的生活,劳拉小姐喜欢它,尊重它,并给它戴上美丽的项圈,给它取名为“美丽的乔”,它又开始热爱生活,乐意为主人做事。从乔的转变中,我深深地感悟到:只要人们热爱动物,善待动物,动物也会爱它的主人,人和动物之间可以建立起非常美好的情感。
看,爱的力量如此强大,它不光在人和动物之间,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用一颗仁慈、善良的心去对待别人,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把爱的种子播种在人们心中,让它生根、发芽。不久的将来,这种美好的情感便会充满我们的生活,世界将处处充满爱!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三
我看过许多本书,《女巫》就是其中之一。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所以想推荐给大家。
《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先生写的。受欢迎程度竟超过了文学大师j·k·罗琳。这本书构思精妙,使你看到一半时再不肯放下它去干另一件事情。文中的那个小男孩很勇敢,敢于和女巫们做斗争,最后竟把那支全部是女巫的强大队伍打得落花流水,都变成了小耗子。不过,这也要归功于他那乐观积极的心态。小男孩被变成了小老鼠后并没有伤心、丧气,而是继续让姥姥出谋划策,努力打败这些杀害小孩的女巫。文中的姥姥也令我感到很佩服,在小男孩进入女巫大王的房间时,姥姥要让他在拿到变鼠药以后出去,就把一只正在织的袜子吊到女巫大王的房间的窗台上,好让小男孩行动完毕后把他拉上来。看到这里,我不得不惊叹姥姥的聪明头脑。可偏偏这时,女巫大王回来了,她问这是谁的`袜子,姥姥便说这是她不小心掉下来的。女巫大王这才放松警惕。如果姥姥不会随机应变,那么事情就不会变得这样简单。
我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只是很搞笑的一本书,但看了许多遍之后,我不这样想了。我觉得这本书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的道理,它们在和你玩捉迷藏。努力吧!一定不要放过这些道理,否则它们会嘲笑你愚蠢的。
希望大家看一看这本富有知识的书,它会使你受益匪浅的。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四
说到女巫,大家一定会想到在童话中,带着黑高帽,骑着一把飞天扫帚,帮灰姑娘实现愿望的老婆婆。可是这本书说的女巫不是童话中的女巫,而是真正的女巫。如果你见到一个大鼻子、戴假发、瞳孔一会儿变蓝一会儿变红,牙齿有点蓝、腿有点儿瘸、戴手套的女士,那你就快跑吧,因为她就是女巫。什么,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噢!愿上帝、佛祖保佑你!那是因为你就是那个散发的臭气波,而且越洗越臭、越脏越闻不出来的,并会被女巫不断杀死的孩子。
这本《女巫》的“男一号”非常不幸的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他安然无恙的度过了,但是第二次他被变成了老鼠,而他用自己的智慧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男一号”的勇敢让我敬佩。更是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人心隔肚皮”;一个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还有最让我敬佩的是“男一号”的智慧和勇气。
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当你面对比你强大数倍的敌人时,你是什么感受呢?恐惧、害怕,恐怕只要是能沾上这意思的词都能用上了吧。可是,我们的主人公,却在被女巫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克服自身的恐惧,努力想办法,最终战胜女巫,把女巫也变成了老鼠,让她以后再也害不了其他人。
故乡读后感五年级篇十五
《草房子》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
桑桑的老师——-温幼菊会给他讲她小时候的故事,还会给桑桑唱一首无词歌。温幼菊小时候父母都去世了,是她的奶奶把她抚养大的,她的奶奶留给她的只有两个字“别怕”,这是她最珍贵的财富。
我的眼角不觉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温幼菊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一个迷宫,到处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的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不能没有死路,没有墙壁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毫无意义。
20xx年我们全家去庐山看三叠泉瀑布,先要下1420个台阶,看完瀑布,又要爬1420个台阶原路返回。返回时,爬到半山腰,我就觉得小腿像绑着十几吨重的铅块,抬不起腿迈不开步,快有放弃的念头了,可是我想到了“别怕”这个词,顿时浑身充满了力量,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
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能感悟到“别怕”这个词,遇到困难,咬咬牙,坚持过去,那么我们会更乐观,更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为我们而变得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