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的论文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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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一
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确立,是建筑行业安全的保障,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是建筑行业得以稳固提升,规模逐渐增大,质量逐渐增强的必要条件。本文对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行分析,希望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帮助。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行业事故,也在不断的发生,提高建筑行业生产安全的手段有很多种,比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等。而其中法律手段无疑是最好的一种制约手段,它可以将所有的建筑行业生产条例进行一个严格的规定,强制性的制约建筑行业的发展,使建筑行业的安全得到保障。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一系列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水平,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1]。
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指国家施行的一系列法律条例,对建筑行业的生产进行相关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以及具体施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它对建筑的安全施工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和保障作用,对相关事务的责任人也起到了追究责任的目的。而准则中涉及的各个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安拆单位、租赁单位等等,都是执法渠道的相关责任人,都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以及生产过程。它是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强力武器,也是政府直接监管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一种法律途径。它倡导整个社会重视生产安全,提供了一个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范围。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各项机构、各种院校等创造了一个浓郁的法律氛围,使他们能够得以有正确的参照,对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才等的培养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而且该项法律体系还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国家财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1956年颁布了《三大规程》,使得施工安全技术工作有章可循,它是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为今后法规体系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该项法规体系经过了岁月的磨练,从萌芽到发展到萎靡到崛起期,发展至今日,借助了各国先进法规条例以及我国的当下行业模式,已经确定了有经验的、专业性较高的、十分严谨的法律条例。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法规条例已经得到了初步的完善,进入了较为成熟的状态。
2我国建筑安全法规体系的主要缺陷以及改进措施。
我国的建筑安全法规条例体系在形式上确实是由国家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的法规设定,但是在各个位阶尤其是法律这一位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影响了整个法律的条例效应以及权威性。就拿我国最重要的母法之一的《安全生产法》来看,其调整的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安全生产它是一项比较适合全社会行业的法规,那么对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这一块而言,则更适合一般的工矿、商贸企业,对于建筑行当并没有单独实行的细致详尽的法规条例,因此在具体的实施中就会造成很多的缺漏,使得法规并没有发挥它的效益。再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例,施工企业相关项目负责人,对于事故的处罚,从2万~20万不等,跨度幅度非常大,造成执法人员的裁量权也很大,在事故发生之后,没有以书面形式规定处罚时应该遵守哪些原则,往往容易被各种因素所影响,造成处罚的罚款量不一,罚款的力度不同,造成了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的现象。偏重对城市建筑安全生产的规定,而对城镇乡村的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则选择忽视的态度。偏重对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管理,而对拆除工程的管理并不是十分的看重。目前我国农民生活的水平已经逐渐提高,导致了城镇房屋建设规模也逐渐加大,并有调查显示,每年的农村房屋持续在8亿m2左右,其中农房占6亿多平方米,因此其建筑工程量极大。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借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出台的法律政策,比如台湾建筑安全法规体系的特色就在于其政规章制度制定得非常的详尽谨慎,技术性非常的强,如《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法规条例中虽然标题将标准作为一个重要词条,但是其与真正的技术标准不同,它设定了具体的法规条例规定了相关作业场所、安全器材储备等等,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整改动政策,包括施工、工具的结构体、开挖、沉箱、打桩作业等等一系列的相关环节的规定,其技术特点非常鲜明,而对美国、英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有诸多的借鉴之处,我们可以多多翻阅其中的典籍以及法律条例来进行参考,制定出适合我国的具有其优点的相关建筑安全法规条例系统。整个法规体系由于内容缺失导致严谨性不足实施度不高可行性不强。想要完善建筑安全法规体系,首先要明确法规体系的指导思想,应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将实践性、科学性作为法规确定的第一要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将各设计部门、各施工部门、生产部门等的基层人员的第一想法进行实时的记录,以提供法律制定的依据。对相关法规执行部门进行一个强制性的措施,加强实施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强制性的法规制度追究其责任,构建全过程全主体的责任体系。对有关整个行业的各项责任人都进行相关细则规定[2]。
3结束语。
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的特点,它关系到建筑工程以及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关系,通过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有详细的规定,保障了有关人群的权利以及相关义务。该法规体系既具有通常意义上行政规章制度等的法律意义,也被附有了法律效力和技术规范标准。它的保护对象是建筑活动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以及国家的财产安全,它调整的内容涉及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具有政策性,又有强烈的技术性以及科学含量。该体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一线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建筑施工的质量,还有建筑主体的结构构造、安全性能等。它为建筑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的规范,使相关人等在从事建筑建造行业时获得相应的科学准确的行事准则。
作者:陆璐单位:九江市彭泽县建设局。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政策法规司编.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背景资料汇编.,1.
[2]华燕,王际芝,汪东,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土木工程学报,2003(3):79~83.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二
献身国防征文--无悔的选择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的一生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人就像一颗划破长空的流星,在一闪间消失在天际,而那最灿烂的瞬间,正如人的青春,既是最为辉煌又是最为短暂的一刻。正是由于灿烂,才使青春显得更加美丽;正是由于短暂,才使青春显得更加宝贵,更加值得珍惜。珍视人生,珍惜青春,并不是要我们徒劳地感叹人生;更不是要我们匆匆忙忙的把往事记在本子上。珍惜青春,就要让人生更有意义,就应该把青春奉献到自己认为最有价值的事业中去。人一生的最高理想,往往不是一种极乐的境界,而是一条满是坎坷、满是艰险,却可能只有驿站、没有终点的路。我深知,我所选择的路要求我艰难的去走,要我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但我不会畏惧,因为在我理想的路上,每一次战胜困难必然会让我看到母亲和同胞姐妹的笑容,那会令我感到莫大的欣慰。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中国的世纪,这也许是说,在新的世纪里,我们中国将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将有更好的发展前景。但是随着发展的加快,我国也将迎来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方面更多、更复杂的挑战。如今的世界,就是一个竞争的世界。经济上,全球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这本身就是一种商业竞争和贸易冲突的过程。加上某些国家争当全球经济的核心,更是利用多种手段,加剧经济冲突。政治是经济的卫道士,由于经济上的竞争与冲动,使一些国家为了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闹得政治上风云变幻,整个世界不得安宁。
如今,中国繁荣昌盛,蒸蒸日上作为中华民族子。
女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把我们的祖国发扬光大吗?难道不应该为祖国作出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吗?是啊,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靠我们的努力。李清照的《夏日绝句》也曾写道“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让我们五十六个名族的兄弟姐妹,团结一致,在同一片蓝天下,共同奋斗吧!让我们的祖国为有我们而骄傲!。
愿看到中国的强大,想方设法阻扰中国的前进。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学校,必然要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人才的准备,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从小树立青少年报效祖国的意识,培养保卫祖国的强大后备军,是我们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国防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国防意识,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前途,关系到青少年能否成为祖国和人民所需要的合人。俗话说,“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国家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统一和稳定。无论是确保国家的内政不被干涉、主权不被侵犯、领土不被分割,还是实现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都不能没有强大的国防。在中学阶段适时进行国防教育,是党中央的一项英明决策。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必须在完成科学知识传授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开展国防教育系列活动,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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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雄厚,能够对世界事务拥有决定性发言权,具有抑制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全球性强国。
一位瑞士外交家曾有句名言:“瑞士公民迈出右脚的时候,是一个公民,迈出左脚的时候,就是一个战士。如果要问我们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没有打过仗,其主要原因是我们随时都在准备打仗。”相对的和平,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警惕,越是处在和平时期,越要加强全民的国防教育,但是,如何在相对和平时期保持全民的国防意识,提高我国国防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对我们来说确实是新的课题,必须深入研究和探索。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三
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是指为扞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国防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服务于国家利益。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我们没有永恒呢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此言一语中的国防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所以爱祖国必然爱国防。巩固而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经济力量决定军事力量固然不错,但绝非必然。许多历史事实表明,如果不重视对军事的人力物力投入,军事力量是不可能强大的。甲午战争前,中国式农业国,近代产业疲弱。但绝不应忽略当时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国土面积第二的大国,年财政收入9000万两,无疑在当时世界各国中属于经济强国,此一点却常被有意无意的忽视。正是由于清政府的无能,军事投入的只守不攻的战略,导致甲午惨败。《甲午海战全景纪实》中说:“中国,输掉的不只是一场战争,也输掉了国运,输掉了希望,输掉了本该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世纪。神州山河破碎,苍天笑我无人。这是一个民族无法承受的精神灾难~~”
历史是一面镜子,中国近现代史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国防以经济基础为后盾强兵必先富国,两者应当协调发展。我爱国防!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四
摘要:
《建筑法规》是土建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在专业课程改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强、应用技能型人才成为课程改革的重点。本文着重从教材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三个方面对建筑法规教学问题进行了简要探析,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1、引言。
《建筑法规》是土建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主要研究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问题,使建设行业的新生力量在进行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然而《建筑法规》课程具有条文抽象、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等特点,需要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特点,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将教学内容与社会需要有效融合,才能满足具有工程实践能力、服务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因此本文就《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课程改革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
2、《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
2.1教材内容抽象,知识更新慢。
《建筑法规》课程涵盖了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知识面广,知识点交叉,理论性过强,没有相关图表说明,案例过少[1]。教材内容抽象,学生接收起来困难,枯燥无味。由于法规课程主要讲解的是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然而土建类专业的学生大部分是理科生,基础法律知识有限,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吸收该课程知识的难度。同时,教材内容更新慢,体现不出新修订的法律、规范的变化。导致针对性性培养学生学习与岗位紧密结合的知识相对滞后,造成学生能力培养受到制约,从而影响其未来的执业发展。
2.2教学方法单调,缺少实践环节。
目前大多院校的教学方法仍采用的是传统灌输式,教师讲学生听的方式,启发式教学和创新教育甚少,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时间久了,学生会对教师过分依赖,失去独立思考问题,创新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很多院校的《建筑法规》课程缺少实践环节,或是实践环节缺乏整体设计,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难以理论联系实际加以巩固,不利于学生毕业后的工程应用。同时,由于许多教师是大学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师职业,其本身缺乏必要的实践经验,对实践环节不能进行很好的整理设计,这也会造成学生无法进行实践能力的培养[2]。
2.3考核方式单一,评价方法片面。
传统的考核方式采用的是“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即教师出相应试题并按标准答案阅卷,给出期末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学生课堂出勤和平时作业,得出总评成绩[3]。期末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占主要部分,大多采用的是闭卷考试。这种考核方式的考试内容大多是局限于教材的固定知识点,以记忆成分为主,考查不到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为应付考试,学生往往死记硬背,存在侥幸心理,从而造成其逐步失去学习的主动性。
3、教学课程改革措施。
3.1灵活选用教学内容,注重应用性和实践性。
选择合适的、专业针对性强的教学内容至关重要,不仅有利于教师结合专业特点,做好组织教学,也有利于学生自学。因此,教师在选用教学教材内容时,应针对具体专业,以体现专业所需的应用能力为主线,突出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和实践性。以建筑工程专业为例,教师可以以建设单位为视角,从项目前期阶段直至验收、保修全过程为教学主线,对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讲解。
此外,应在教学内容中安排具有实际应用意义的案例,单调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实际工程,既巩固了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学生兴趣。最后,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还应补充一些职业资格考试、新修订的规范、强制性标准等相关知识来更新完善教学内容。
3.2以学生为主体,优化教学方法。
以学生为主体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基本原则是教学活动要能充分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让每个学生都能树立起学好这门课的信心[4]。教师要重视学生学习的需求风格,采用相应的教学方式有的放矢地设计教学方法,营造寓教于乐、民主的'课堂氛围。教师在授课时应发挥其主导作用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的风格多多少少都不同,可以将具有相同或相近风格的学生分成一组,从而组成若干个小组,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即在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引入网上助学式、探究式、互助式、案例式,根据课程章节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来兼顾每个学生。当然,前提是教师要以教学大纲要求为基准,围绕每堂课的重点、难点来设计教与学的过程,将教师与学生两部分有机结合在一起,来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当然,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教学效果。教师不仅要有夯实的理论知识,也要有很强的实践经验。这样教师才有能力在课程上合理安排实践环节,做好整体设计。建设这样的师资队伍,一方面需要组织教师到建筑企业顶岗实习,丰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可从建筑企业聘请专业技术骨干作兼职教师。
3.3改革考核方式,体现评价全面性。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督促学生进一步学习和评价教师效果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有必要将传统的期末考试考核转变为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教学过程考核与期末试卷考核相结合。最终的总评成绩应包括课堂考勤、课堂研讨、课堂笔记、课程设计、结课考试等内容,减小理论知识考核的比例,适当增加运用知识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的比例,对于那些能主动思考、解决问题、体现创新思维的学生给予成绩鼓励。
4、结论。
因此,教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应灵活选用教学内容、注重应用性和实践性,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改革考核方式、体现考核的全面性等,争取在《建筑法规》课程改革上取得良好效果。总之,教师讲授《建筑法规》课程需要达到的最佳效果就是,能使学生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过程中法律法规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初步分析并解决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为未来从业做好必要的铺垫。由此可见,为适应新时代建筑教育要求,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思维的专业人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2]董春敏,郭可栋.我国大学就业与学生就业问题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xx.23(3):136.
[4]杨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浅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xx.(10):249.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五
在进行高职建筑法规教学过程当中,由于建筑法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学生存在一定的畏难心理,如何有效地借助科学的方式方法来更好的提高这堂课的教学效果,本文以翻转课堂为研究对象探讨发展课堂应用于高职建筑法规的教学模式和实践效果,对于促进今后的高职建筑法规相关教学研究的完善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1翻转课堂的内涵。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通过制作教学视频在网上上传的方式让学习者可以通过在线浏览,教师根据学生的视频学习情况来进行相应的教学活动设计。这种通过教学视频来导入教学课堂实施教学的模式,符合了当下互联网教学的要求,具有非常大的推广意义。翻转课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特点:一方面,翻转课堂比较注重网络资源的利用。在翻转课堂实施过程当中,教师需要借助相关的媒体来进行教学视频的制作,在制作的过程当中需要大量的.使用网络资源来不断地充实教学素材。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展课堂比较注重网络教学资源的使用。另一方面,发展课堂比较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在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运用过程当中,教师通过布置相关的学习任务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在这个过程当中,学生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来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
总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值得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推广。
2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建筑法规是高职重要的教学内容,如何做好建筑法规的教学是当前高职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本文尝试探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的应用案例。
2.1教学准备。
在进行发展课堂教学模式运用之前,教师需要做好相关的教学视频的准备工作,在本文中教师主要将建筑法规中的核心内涵以及主要规则,通过制作视频短片的方式引导学生提前观看,在学生观看的过程当中可以对不理解的地方进行记录。
2.2教学过程。
在学生完成了建筑法规相关教学视频的观看之后,教师会引导学生讨论建筑法规的背景、内容、意义以及具体的重要的条款,通过引导广大学生更好地进行建筑法规的学习来实现对建筑法规基本常识以及良好的建筑法规学习观念的形成。
2.3教学总结。
在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之后,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来总结本节课学习目标是否达成。对于本节课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完善。总之,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中的应用,可以看出这一模式具有很好的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也有助于提高整体的教学效果。
3翻转课堂英语高职建筑法规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上文中主要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来探讨了翻转课堂在高职建筑法规这一门课程的具体应用思路,通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今后的应用改进思路。
首先,高职教师应该重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在今后的高职教学过程当中,高职教师应该从思想层面高度重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内涵、价值、具体的实施思路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只有建立在思想重视的基础上今后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才会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
其次,要完善教学环境。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过程当中,不仅需要教师在思想层面的重视更需要在教學环境方面的完善,例如,为广大学习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的平台,提供更多的互动资源,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等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效果。
最后,要做好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与时俱进。在教学实践过程当中,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以及教学的具体任务,来不断的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应的思路和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促进预定的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实现。总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促进高职教学改革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4结语。
本文主要以高职建筑法规这一门课为例,探讨了翻转课堂主要的应用思路,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有助于推动高职教学研究的深入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汤兵兵,袁勋.项目法应用于高职电子专业课程教学的实践研究[j].知音励志,20xx(23).
[2]于荣娟,梁显丽,陈红红,等.思维导图教学法应用于高职院校数学课程中的实践探索[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17(5):71-75.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六
建设工程法规是建筑施工专业一门重要课程,学习掌握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建筑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应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典型的建设活动实际案例中,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应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一、案例教学简介。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法”,它缘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通常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进一步理解掌握教材中相关知识、原理。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作为主要教学素材,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案例背景中,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交流等形式,培养学生在面对实际工作情景的分析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思想,目前在中等职业学校许多课程教学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突出的优点:(一)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枯燥的知识具体化,使之处于形象生动的情景中,通过联系实际工作,缩短教学与实际工作的差距,让学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原理。(二)案例教学可促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发展。在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大胆质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不足之处寻求进一步完善的方法。(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纯由教师讲学生听的状况,把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理论知识讲授变得生动活泼,从而有助于学生掌握抽象的知识原理,并能达到灵活应用举一反三的教学成效。
二、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这些法律规章知识本身显得抽象,也比较枯燥乏味,采用传统课堂教学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法律规章知识具体化,通过建设活动工作中实际案例情景,拉近教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其次,教学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学习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目的在于应用,学生将来毕业后在建设活动工作中,能够应用所学的法律规章知识,做到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这就要求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应结合建设活动实际工作情景,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践应用性。采用案例教学法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
最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目前,国家在各行各业广泛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行业也不例外,学生将来毕业后参加各级各类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时,建设工程法规是必考科目之一。从考试试卷考核的内容来看,主要通过一些实际工作情景或案例的形式来检测考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来看很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引入。
在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相关建设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确定相应教学目标,然后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选择案例背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帮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离开案例,案例教学也就无从谈起。选择适当的案例对教学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通常应满足以下原则:一是实践性,指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应符合建设活动的实际,不能随意主观臆造脱离相关建设活动;二是相关性,指教学案例必须与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紧密相关,能有效地实现相应教学目标;三是代表性,指教学案例能反映建设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情况,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四是全面性,指教学案例背景资料应尽可能涵盖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例如,在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时,在实际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施工单位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原则,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选择时,则应尽量涵盖什么样的投标文件会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甚至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方面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背景资料】。
某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规定3月15日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最后时间,203月16日上午9:00为投标截止时间。a、b、c三家公司在年3月14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a公司由于路上塞车赶到投标现场时已是9:01,但此时开标工作尚未开始,b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30递交了投标文件,由于时间仓促投标文件密封签上忘了加盖单位公章,决定在开标时予以澄清说明,c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45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伪造了一项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问题】。
招标人是否应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说明理由。
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应作废标处理?说明理由。
招标人对c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可做怎样的处理?说明理由。
(二)案例讨论。
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目的在于配合课堂教学进度,通过教师教授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然后进行案例引入,组织案例讨论。例如在讲授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知识后,引入上述案例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关问题,引导和督促学生应用招投标法知识,经过调查研究、独立思考、独立决策、小组讨论、集中交流,最终解决案例中提出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具体来说应遵循以下步骤:
学生熟悉案情,拟写发言提纲。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一般提前一周左右印发给学生,学生课前预习熟悉案例,然后查阅资料,调查研究,解答问题,拟写发言提纲。比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教学时,我将上述背景资料及问题提前分发给学生,有的学生非常认真,上网搜索招投标法相关资料,有的走访招标代理公司、施工企业,请教有关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案例讨论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教师要做好学生课前准备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学生拟写的发言提纲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分组进行讨论,推荐小组代表。为了便于案例讨论顺利开展,采用4-6人一个小组的形式进行。由于学生个体素质的差异性,在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组时,一般遵循“异质分组”的原则,即各小组成员由不同层次学生组成,推选组织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小组长。各小组长负责召集本组内学生进行组内案例交流,这一阶段工作可安排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进行,小组讨论后综合各人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推荐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优秀学生作为小组代表,准备参加全班的案例讨论。
全班案例讨论,各组代表发言。全班案例讨论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组代表逐个上台发言,为保证公平性,发言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在各小组代表发言时,要求其他各组成员保持安静,并做好记录;第二阶段各小组观点相互辩论,目的是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最终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例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在案例讨论阶段,根据前述案例背景资料对问题1,有的小组认为招标人可接受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路上塞车属于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意愿,同时迟到仅1分钟时间且开标工作尚未开始,不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也有小组认为招标人应拒绝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a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为9:01,而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是9:00,依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对问题2,有的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标,原因是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显然属于一般性工作失误,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过澄清说明之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也有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因为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失去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应作为废标处理。对问题3也引起了各组间的激烈讨论,大家各执己见针锋相对,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此阶段,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加以引导,为大家创造一个有序、自由的讨论氛围,不必参与讨论和发表个人意见。
(三)案例评价总结。
在学生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讨论结束后,首先,教师应对各小组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依据各小组表现情况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三类等级,并记入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学期综合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以此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其次,教师要根据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并结合学生小组发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阐明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分析的要点,指出各小组发言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例如,在前述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根据背景资料对问题1的分析应主要围绕“投标截止时间”这一要点进行,并结合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展开论述,而不是从“情理”上去推论,情与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前面谈到的各小组对问题1所持的两种不同观点,孰是孰非也就不言而喻了。最后,在教师评价总结结束后,要求学生进一步独立撰写案例分析的心得体会报告,由教师逐份批阅,评定作业成绩,以此锻炼学生运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的理解。
实践表明,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中,通过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引入、案例讨论及案例评价总结教学环节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加深了学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最终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建设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1]孙军业.案例教学[m].天津教育出版社,.
[2]徐艳霞.引入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率[j].职业技术教育研究,(11).
[3]王影.浅谈案例教学法及常见问题与对策[j].科技资讯,(18).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七
【内容摘要】: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法律本身属于政治上层建筑范畴,而道德属于思想范畴,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呼应,互相配合,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现代社会的两大规范体系——法律和道德在不时的冲突和亲合,这种矛盾的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巨大后果,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迷惑以至于无法消除迷惑,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则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了起来。这是法制的发展,也是时代的呼唤。我们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德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的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一、法治治外,德治治内,二者具有互补性。
德治就是通过加强人民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来约束违法行为的发生,人们意识到违法时间对社会和别人造成的伤害而不去犯法。
法治是通过违法后的惩罚手段来约束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人们意识到违法后对自身造成的约束和惩罚而不去犯法。
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由于两者之间各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从外面的力量、从强制的角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以德治国是从内心、从人的素质上要求来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二者相辅相成。法律的实施依然需要道德的土壤,当整个社会迷信市场作用的时候,互助精神在法院的司法判决中无法体现。处于弱者的消费者面对一个又一个貌似公正却完全不同的判决无所适从。我们不缺少市场的理念,也不缺乏对法律的关照,我们缺少道德的支撑。
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必须同经济政治道德等诸因素紧密联系相互适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再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有着共同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基础,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量和鼓励力量,并且通过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鼓励而具有指引人们应该怎样行为的功能,实现它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遵纪守法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法治和德治是人类管理社会和阶级社会实现阶级统治的两种重要手段,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其中,法治是对道德中重要问题的调整,是对道德力量的强化,道德法律化把人类的理念铸化为法律;德治既是对法治内化,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同时也是对法治的重要补充,把法律之外的社会关系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是一个交互演进的过程。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肩负着维护社会共同道德的任务。「”1」“法律的最终目标是使人们在道德上善良。为了求得众人所能达到的最大的善良,世俗法律使自己适应各种道德信条所认可的各种生活方式,但它应该抗拒那些由于道德观念的真正松弛和堕落的风尚而为人们所要求的变更。它应该始终保持走向有道德生活的总方向,并使共同的行为在第一个标准上面倾向于道德法则的充分实现。「”2」道德是法律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的,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不成其为社会组成部门,而仅仅是写在官方文件上的词句,只显得空洞且与社会无关。”「3」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呼应,互相配合,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但是,法律本身属于政治上层建筑范畴,是以国家意志和全民必须遵守的姿态出现的,它直接干预人们的行为,它只要求对人们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违法或犯罪的程度,作出相应的评判;道德属于思想范畴,而思想问题是不能靠国家权力的强制来解决的,它通过干预人们的思想和精神来实现干预人们的行为,道德规范的评判要求比法律要广泛得多和高得多。这告诉我们,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建设,把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律的充分实现必然会提高一般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反过来,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必然会促进法律的制定和实现。我们在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中,必须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二、法治和德治的差别。
从《法律基础教程》和《思想道德修养教程》看,德治强调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而法治则是强调公民意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公民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遭受损失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国家赔偿。德治要求人们多尽义务、多奉献;法治则要求人权保障,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德治要求发扬传统美德和老一辈革命传统,而法治要求遵循现行法律和法治与国际接轨。德治从治心的角度来规范人们的内心世界和行为,执行的标准有点空洞,不便于操作;而法治从治行为的角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执行的标准就是法律,明确具体,便于操作。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历代封建王朝奉行“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的思想。其结果是: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甚至代替了法律,把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等同起来。
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主要的,德治是补充。强调以德治国和以德育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对我们党治国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深化发展。是个人健康成长和国家繁荣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体现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治国理念。是建立健全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法律虽然严密,但也有它难以管辖的地方。因为违反法律的行为一般是违反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的行为,但不能由此认为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行为与道德行为,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而道德一般强调的是义务。通过道德的义务推动法律的实施。以人作为主体而言,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外界强制性。无论道德和法律,既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也调整人们的内心活动。但法律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外部活动,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他律;道德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内心活动,一般体现为社会舆论的谴责,是自律。法律是外部强制性的管束,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外力作用于内心活动。内外结合,方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为现实社会还存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所接受的教育程度、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个人的遗传天赋、聪明才智等等在事实上还是不平等的。只有在法治社会中坚持正确的道德导向,在政策制定中充分注意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才能使社会稳定有序和文明进步。
法律的基础是道德,法律的立意和归宿是为了公正,公正也可看作是道德要求的范畴。法律实施的过程是个机械过程,它必须以道德作为基础。而且,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道德不具有国家强制性,而是基于个人的自主的创意和决心规范自己意志以及人们的相互高尚而建立的准则,它主要诉诸良心,明辨善恶,是居于人的内心自律。“法律不考虑潜在的动机如何而要求对现行规则与法规进行外部服从,而道德则求助于人的良心。道德规则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首先是根据伦理责任感-而行为,它还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6」法治的实现只有通过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体现在法治的活动中,使法律与道德的精神协调起来,使法律得到道德的内化力的支持,让法律精神同道德精神一起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会成为可能。一般地说来,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要比法律广泛。法律难以触及人的心灵,解决不了人的思想问题,而德治的落脚点在于人心,在于人的思想自觉。法律解决不了信仰、价值观问题,只有道德才能使人树立正确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并以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法律不可能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统统管起来,而必然留有一些领域由道德来管理。道德是指导和制约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道德的相对独立性是道德的社会价值能够发挥出来的前提。道德建设中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依靠教育、引导、培养和熏陶,辅之以相应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法规约束,努力倡导和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逐渐形成和确立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内容,以排解引导为桥梁,以阵地建设为依托,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新机制,使一些公共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再转化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改变人们的旧习惯,推动社会的不断文明和进步。
三、社会需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7」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主要表明法律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的密切关系。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搞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或法治。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着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作用。法律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对经济和社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是巨大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法律是概括的,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而实际生活却是具体和千变万化的,因而法律的作用也有其局限性:法律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8」法律的这些缺陷,弥补的手段就是道德。道德就是渗透于经济、政治、行政、文化、教育、习惯、传统和舆论的思想观念和准则。制定得再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去执行和适用,如果一个法律工作者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又如何能正确理解和执行与道德紧密联系的法律呢,也就很难想象法律会得到有效实施。另外,制定得再好的法律,也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如果社会成员缺乏守法的思想道德风尚,没有他们对任何违法行为的道德上的抵制,法律也不可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再者,法律的不健全和存在漏洞,如果社会成员缺乏起码的道德水平,就会做出不违法却又有害于社会公德的行为,影响社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最后要提及的是,官僚腐败的滋生,一是法治观念的淡薄和官本位思想的突出,认为法律是”专管老百姓“的,二是道德约束下降,心理防线溃堤。市场经济需要道德和法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法律推动和影响道德的发展,通过道德推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并弥补法律的不足。
在西方,治理社会一手靠的是法律,一手靠的是《圣经》,法律管行为,《圣经》管灵魂和内心。“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通的规范性命令,其控制范围在部分上是重迭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规范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则乃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9」在我国,治理社会靠的是综合治理。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改革由经济改革向经济、社会、政治以及伦理文化的综合改革发展。对市场经济的整体道德评价转向对市场中的道德秩序与行为规范的关心和评价,因而法律和道德成了治理社会和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既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我国的市场经济促进人们的自立、竞争、效率和开拓创新精神,但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道德中来。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其原则就是要求等价交换,即交换的商品应是货真价实和双方的互利互惠,同时又绝不允许搞权钱交易。我国目前社会面临的状况和带来的问题首先是信用危机问题,其突出表现是:在宏观方面,政府管理者一方以“三乱”来增加财政收入,甚至建立小金库,乱发奖金;社会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和社团)一方以各种偷逃税方式来转移和隐瞒利润。在社会组织(特别是企业)之间利用“双轨制”长期存在的条件,大规模地、非法地侵占和转移权益,“三角债”是最突出的表现。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人员利用国家“所有人缺位”以及改革赋予他们的“自主权”,为个人谋取利益;劳动者则利用抽象的“主人翁”地位普遍地消极怠工,追求分配利益的扩大化,而国家又使劳动者在缺乏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下岗,其利益受到损害。这样,一方面,信用问题几乎遏制了社会经济活动,另一方面,社会对信用危机一致谴责,建立信用危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需要。其次是单纯谋利的动机和取向问题,表现为物质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再次是不择手段问题,表现为把致富与商业贿赂、商业欺骗、商业投机、商业偷窃和掠夺性开发经营;又次是对经济利益的态度问题,表现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对等交易和强制性签合同等;还有就是“搭便车”或“无票乘车”问题。不少人仍抱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使得国家权力被滥用,社会上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现象屡禁不止,虽然采取多种措施,但各种职务犯罪行为仍然甚嚣尘上。这些现象的严重性在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普遍“陷入”了不道德的经济行为之网,对应当遵从的道德规则失去信任,将以不道德手段谋取利益作为普遍的行为准则。对此现象,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对一般的问题显得苍白无力。因而,随着中国经济进入全面的“系统整合”阶段,而全面的市场整合需要全面的伦理道德建设为基础,制度整合更需要以伦理道德观念整合为必要条件,社会对规范的市场经济伦理道德观念的呼吁已经越来越强。
全社会要共同行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发挥法律的权威作用,发挥道德的感化作用。各级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主导作用,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加强监督,特别是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形势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为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执法机关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同时通过各种具体的执法活动,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各项具体政策中,融于社会的各项管理中,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在全社会的形成和完善。大力整顿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创建社会主义文明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浪潮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儒家伦理文化为主导的“自然道德”传统已经崩溃,计划经济时代的道德体系也因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而失去其社会约束力和整合力。儒家的以人性论为基础的“德教为先”思想涵盖从政治到日常生活的基本道德秩序的内容,是与儒家的“德治”思想及治国方略紧密相联的,儒家的思想道德对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入刑”的思想。其优点在于强调人是可以教化而且必须教化的,这种教化,包括家庭道德和社会公德,其缺点在于它的立足点在治民,即教化老百姓对封建统治者安分守己,顺从封建专制和等级剥削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的道德同传统社会是完全不同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德治”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服务,在于通过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道德教育不是奴化和愚民的教育,而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所有的人在不损害他人的条件下有权利追求自己生活的满足;道德规范在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规定个人应尽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能够生活在一种实用化和功利化的道德环境和法治环境中。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同时形成社会主义市场道德。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内容要求我们要发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造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框架,把当前我们已经提倡的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设抓好。我们应使传统美德和新型规范相互渗透,法制和德治相辅相成,把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使以德治国深入人心。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人心思进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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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亨利·莱维·布律尔著:《法律社会学》,第33-34页。
【6】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第358页。
【7】马慧勇著:《道德与法律的嬗变-法治与德治之历史与现实反思》。
【8】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大版99年3月第1版。
【9】(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第368页)。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八
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决定了交通安全的技术水平。所以,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道路交通的技术与装备水准。本专业学生走上社会,来到工作岗位后,便能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得社会交通环境与条件得到改善,进而使交通事故得到抑制和减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教学改革能够使学生掌握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整体技术水平。
1.2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当前,创新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了人才培育的重大问题之一。创新能力不仅包含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包含了观察、思维及实践操作能力。要培养本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就必须要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解放思想,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鼓励学生想出适合的应对策略。只有在学习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加强课程改革,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交通安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1.3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交通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核心产业,而交通安全则是该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国民经济与人民的人身安全,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从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仍在上升,伤亡人数也在不断上涨。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财产直接达到了9.8亿元。因此,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若要促进道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相关课程的教学。广大科学工作者要重点探究我国交通环境特征,找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进行改革。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
2.1从理论方面进行改革。
从理论层面着手,教师可以将课堂讲授与学生的自主学习联系起来,采用多媒体等新式教学方法,取代传统的板书教学。要全面发挥出多元化教学的优势,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及效率。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这门课程而言,其理论知识相对枯燥,学生学习起来可能感到乏味。因此,教师更应当采取启发式教学法或讨论式教学法,让学生更加扎实地掌握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要让学生学会自主思考、积极创新,在夯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比如,教师可以结合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实施案例教学。然后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采用课堂辩论、学生讨论等方法,利用案例进行理论讲解。或是组织交通安全月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兴趣和思维。
2.2从实践方面进行改革。
所谓实践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到一起,还要帮助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并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水平以及创新水平。实践教学包含了两个部分,即专业实验与专业实习。前者的主要目的就是养成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能力;而后者的目标则是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意义和规律,让学生对安全设施、监测方式、防治手段等有较为明确的理解。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把握好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多和外界交流,学校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来到校内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向学生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专业性问题。同时也可以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考察与学习,充分了解这些单位在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研究科学课题,让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与问题处理能力。
2.3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
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学大多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使学生不得不对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因此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无益于学生创造力的激发。因此,必须要构建起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提升考试检测的有效性。例如,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而言,可以采用过程考核与项目任务联合考核的办法,将具体的评价体系分成三大部分。其中期末考试的分数占据70%,实践课程分数占据20%,平时表现则占据10%。在期末考试时,允许学生开卷考试,学生可以自主整理好理论知识点。考试内容应把应用题型作为主体,并提高题目的灵活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对于实践课程,则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合作意识,教师依据学生的表现和书面报告,对学生进行评分。平时成绩则包含了出勤、课堂提问等。将这几点综合进行考察,能够更为准确地作出评估。
3结语。
要提升教学水准,实施教学改革便是极为重要的任务。学校和教师要能够认识到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道路交通安全》课程的教学方式得到科学改善,从而优化教学效果,使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参考文献:
[1]张素丽.《道路交通安全》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新西部,,11:221+256.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九
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发展的方向,世界各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下面小编带来的是电子商务法规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为一个尚不成熟的法律领域,电子商务的立法困境表现为三个矛盾。
(一)电子商务立法的迫切性与立法技术不成熟之间的矛盾。
电子商务技术的创新和发展走到了政府管制和市场前面,使法律规则的缺失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然而,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规则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若不尽早规制,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会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障碍;但不恰当的立法,则会成为限制或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另外一个障碍。
(二)电子商务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法律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
电子商务采用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发展非常迅速。一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新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基于电子商务技术构建起来的法律框架,随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快又难以适应了。
(三)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与各国不同立法模式之间的矛盾。
电子商务具有的全球性的'特点,要求电子商务法应当具有全球协调性。但由于各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处的阶段和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各国选择了不完全一致的立法模式,呈现了不同的立法特点。
尽管各方面一致认为法律的缺失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但实际情况似乎并不那么严重。有两类规则体系在电子商务中替代传统法律起到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的作用:即电子商务标准和电子商务中的非正式制度。
电子商务能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平台的商务活动,需要协调和统一不同的技术、不同的经营观念、不同的市场运营规则。离开了标准,电子商务根本无法实现。通过一定的强制性要求或指导性功能,电子商务标准起到了协调电子商务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环节、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作用。
(二)非正式制度。
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参加者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逐步发展出一些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交易规则、支付规则、自律性规范等,如亚马逊和阿里巴巴的在线交易规则、paypal和淘宝网的在线支付规则、电子认证机构的cps等。此外,电子商务中还存在一些纯粹的由民间组织或行业协会等制订的自律性规范。
电子商务标准和非正式制度起到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作用,实质上是软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软法的界定。
软法,是指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是相对硬法而言的。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往往通过舆论谴责、共同体成员的一致对待、或其他某种形式的外部社会压力迫使行为人遵守。软法的制定体现了自治与协商治理的精神。电子商务的立法困境及自身特点与软法也存在很大程度的契合,促进了软法的发展。
(二)软法的协商治理与电子商务的开放性。
软法是在各方利益主体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是一种自下而上式的协商治理。与传统的商务模式相比,电子商务参与的主体众多,除了买卖双方外,还包括各类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而且其活动也是全球性的。这就要求电子商务的规则体系必须打破国家和地区间的界限,在多方利益主体、多元文化传统、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软法由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协商形成规则的协商治理与电子商务需要协调不同国家和地区间活动规则的要求是一致的。此外,作为电子商务基本运行环境的因特网,是一个多网络、无中心、无主管的分散型互联网结构,这也是目前因特网中存在大量软法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软法自下而上的规则形成方式与因特网自身的这一特点是契合的。
(三)软法的软约束力与电子商务的技术性。
软法实施依靠自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其约束力主要来自于舆论导向、伦理道德、文化等,是一种软约束力。电子商务的技术和服务标准以及非正式规则都与电子商务的技术性密切相关,软法的软约束力不仅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模式的不断创新预留了很大的空间,而且能够根据技术的发展及时作出回应,适应了电子商务技术性提出的挑战。
基于电子商务的特点、与软法之间的契合以及电子商务立法中的困境,通过软法的治理对于规范电子商务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
根据电子商务软法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机关制定的软法、行业协会制定的软法、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制定的软法等。根据电子商务中软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及约束力的差别,可以将软法分为封闭系统内的软法和开放环境下的软法,前者软约束力相对较强,后者一般约束力较弱,是否遵守主要靠行为人的自律。
电子商务中已经存在的软法,有效地起到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作用,为处在困境中的电子商务立法开辟了一条新的规制途径。软约束力也为行为者在遵守规则时提供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为立法者提供了一个缓冲的空间,为协商不同规则之间的冲突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成为电子商务全球化治理的一个有效手段。软法通过充分的实践检验和发展后,可以在适合的时候上升为硬法。因此,软法的灵活性、软约束性不仅可以弥补硬法的不足,而且可成为未来硬法的来源之一。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
近年来,中国国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成就,无论是军事技术还是军事力量,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然而,要实现国家安全和军队现代化的目标,还需要有一系列明确的法规制度来加以支持和保障。在中国,最重要的国防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本文将结合《国防法》的一些重要内容,总结一些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中国的国防法规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国家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国防法规对于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应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日常生活中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只有全社会形成了高度的国家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其次,国防法规对军队建设和军队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军队是国家的利剑,必须保持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才能应对各种挑战和威胁。国防法规明确了国家对军队的任务和职责,对军队建设和现代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军队建设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要求,强化军营纪律,加强军队人员素质培养,提高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军建设向着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目标不断迈进。
另外,国防法规对于国际安全合作有重要意义。世界各国之间的安全合作是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挑战的重要途径。中国国防法规中明确了我国参与国际安全合作的原则和方式,为我国加强国际安全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国际安全合作中,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多边安全机制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国际安全合作的规则和原则,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
最后,要加强国防法规宣传和教育。国防法规是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和规则,而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加强国防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国防观念。学校应该将国防法规纳入课程体系,加强对国防法规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情怀。媒体应该加强对国防法规的宣传报道,提高全民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综上所述,中国的国防法规对国家安全、军队建设、国际安全合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作为公民,我们要时刻保持国家安全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国家安全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国防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对国防的认识和支持,共同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一
一、任务要求:
要求学生通过收集资料,认真学习资料,掌握建设法规的'概念和我国的建设法规体系,掌握《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主要法律和法规,熟悉工程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了解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写出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二、成果要求:
1.要求学生写出不少于字的学习论文,题目自定,论文内容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法规、甚至整个法规体系的学习心得,也可以是完善我国建设法规的建议或我国工程建设中关于法律、法规问题的探讨。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正确、文笔流畅。
2.论文要有: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3.要求于1月17日前交到工程管理系。
三、格式要求:
1.论文封面格式。
论文题目、姓名、班级、学号。
2.论文格式。
(1)题目二号字体、居中、加粗;
(2)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
(3)其他标题用小四号字体、加粗;
(4)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字体,不需加粗;
(5)参考文献用五号字体,不需加粗。
四、成绩给定:
最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论文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五、其他要求:
1.严禁抄袭,论文有雷同者,成绩按不及格计。
2.参考文献要详细列出。包括作者、文献名、文献出处、出版年份、期刊号。
六、推荐参考资料:
1、《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金国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2、《建设法规》,朱宏亮,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7第二版。
3、《建设法规教程》,建设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9。
4、《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何佰洲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二
摘要:道路交通发展至今,在满足人们对交通运输的实际需求,给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无限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难以回避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难以回避,却不是不可预防并避免的。对此,细分析导致交通事故的现实原因,并力图从中寻求有效规避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关键词:交通肇事道路安全意识立法与执法力度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一、人的因素及法律上的不利评价。
(一)那么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法律意识淡薄,不论是肇事者,还是被害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章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发生率的50%以上;因对法律认识不足,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警而擅自离开现场或破坏现场,未有效保护现场并设置安全提示标识等非法或不当行为导致量刑加重。
(二)驾驶员的驾驶技能的高低、驾驶员持续驾驶时间、行驶速度等因素的影响,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主因。
20xx年2月3日,付某驾驶无证无牌摩托车沿西后线行驶时与行人霍某相撞,霍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注:无视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导致一人重伤即可构罪)。
20xx年1月15日9时30分许,陶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车沿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横过马路的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年仅7岁的小学生赵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陶某弃车逃逸。(注:首先,肇事者对其逃逸行为的严肃后果认识不足,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虽未破坏现场,但在其应当且有机会报警的情况下而未报警,客观上形成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而认定逃逸,致使刑罚加重。且因其逃逸行为,投保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主张对其免责,从而加重了对被害人进行经济损失赔付的负担。另外,被害人属未成年,在监护人未尽职履行监护义务的情况下致使被害人脱离了监护人的控制,且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不当行为,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诱因,存在一定的主观过错)。
根据上述真实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查的认识到,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章行为,有的是因为驾驶员引起的,有的是行人引起的。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并道、盲目开快车对交通标志、标线视而不见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酿成重大事故,追悔莫及为时已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行人翻越防护栏杆、横穿马路的违章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更是导致事故频发的罪恶之源。
二、车的因素。
车辆的适行状态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客观条件。车辆本身的安全设计、安全性能、制动系统以及在车辆投入行驶之前对车辆进行的必要安全保养与检查,都与安全行驶息息相关。
三、其他因素。
(一)在道路因素。道路的通畅适行,是安全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前提。对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安全防护及监测,有保障安全驾驶,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二)在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包括的范围很广,既包括道路交通设施、通行条件的社会环境,也包括天气、气候、嗓音、废气污染等自然环境。据统计,雨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比晴天要多20%以上,也就是说环境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行车的安全。
(三)立法与执法方面。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正处于日趋完善的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有些行为由于法律的空白而无法用法律进行评价的情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一些地区对安全影响比较大的交通违章事件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执法警力仍然不足,偏远以及落后地区交通活动处于乏人问津的自由状态。警力分配不合理,出现有的路段警力过于集中,而有的路段却疏于管理的'情况。
(四)管理手段方面。专业交通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化水平低下,对道路交通科技的投入远不能达到普遍覆盖所需的水平,存在许多盲点。
一、要加强道路安全教育、提高道路安全意识。
(一)要把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要培养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普及道路安全知识,提供必要的现实案例,以案说法,使广大群众能够深刻地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进而提高道路安全意识及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对违章行为进行有效地抑制,是降低甚至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率的最有效的对策。
另外,驾驶员交通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所以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对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行为进行及时的监督与约束极为重要。
二、保障道路适行安全,例如,在道路交叉口信号灯的设置时考虑交叉口交通量、交叉口安全度及相信路段安全度,使其设置更科学更实用更有效;定期维护及时清洁风险提示标识,使其有效发挥其安全行驶的提示作用等。此外,路面的强度稳定性、平整度和抗滑性也是影响道路安全行驶的原因。
三、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设施的投入,有效应用各种先进的通讯设备、视频监视系统,在各级交通警察系统建立事故数据管理系统,及相应的事故报警系统以及时、快速应对事故的处理,力图将事故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
四、加大相关立法及执法力度。
(一)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就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漏洞及操作力较差的法律领域进行科学调研分析,尽快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时代对法律的需求,更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
(二)一定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当地的报废车辆标准,禁止不符合条件的破旧车辆上路,严格限制低速车进入高等级道路,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管理,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破坏道路附属设施建立驾驶员违章记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章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加大对交通违章的惩罚力度,强化交通法规的威慑力,对严重违章、不接受处罚的事故责任者或者肇事者坚决予以法律制裁。
五、加快建立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有关研究表明,40%死亡人员是因为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从美国交通安全实践经验中可以看出,缩短事故后时间,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过程中的伤亡以及伤害程度。在这个意义上,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被称为“生命黄金半小时”,对挽救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生命至关重要。我国已有少数地区建立起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通道,但是多数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还没有建立起该救援通道,有关部门应尽快做好该项工作[2]。
六、设立公益救援基金,在个人无力救助或个人能力远远达不到基本救助需求的情况下,为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帮助,解决其亟待解决的实际生活问题,尽量减轻其遭受的事故创伤。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有效地预防、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由我做起,由不违章做起,为自己,为家人,珍爱生命,远离事故!
参考文献:
[2]冯延东.道路交通安全分析与对策.呼伦贝尔学院学报.10第13卷第5期。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三
中国国防法规是指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这些法规和政策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和理解中国国防法规,我深刻领悟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军队的重要作用以及个人责任和义务。以下是我对中国国防法规的心得体会总结。
首先,中国国防法规体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维护自身利益和发展空间的核心要素。国家安全涉及国家主权、制度安全、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多个方面。国家安全法规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更加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并且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为国家安全作出贡献。
其次,中国国防法规强调了军队的重要作用。军队是一个国家安全和国家防御的中坚力量。中国国防法规通过明确军队的任务和职责,强调了军队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军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的领土整体完整,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维护中华民族的利益。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更加认识到军队的重要性,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感到自豪。
第三,中国国防法规强调了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中国国防法规明确了公民对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公民主动支持国家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动员体系的建设。公民要积极履行军事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个人对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意识到个人的行为和选择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第四,中国国防法规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措施。中国国防法规明确了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制度,提出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的措施。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了解到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有助于更好地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中国国防法规的学习对于加强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广大公民做到充分了解和遵守国防法规,才能够更好地支持国家安全工作和军队建设。学习国防法规,不仅是一种法律意识,更是一种责任担当。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的一份子,要积极投身于国家安全工作,为国家的繁荣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中国国防法规,我深刻理解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军队的重要作用以及个人责任和义务。学习国防法规使我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担当,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中国国家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军队将发展壮大,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四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建筑遗产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只经历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历程相对较短,相关研究和政策方面不可能与发达国家相比,但由于吸取了有关国家的实际经验,发展速度较快。同时,由于中国的历史跨度大,不同年代、不同类型的建筑遗产在保护和整治中也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在经济能力和社会统一性上也比较差,这都给中国的保护和整治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相关保护政策和手段也在不断完善中。但正是因为起步晚,才应该在今后保护和整治工作的制定中参考国外在相关遗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相关经验,学习国外先进的保护制度和政策,才能缩短差距,早日完善中国建筑遗产和周边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五
国防,是国家为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而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是国家为了捍卫与扩大利益而采取的一切防卫措施的总和。国防不仅仅是军队及政府的事,没有全民国防观念的提高,便不可能有真正强大的国防。其实国防离我们每一个人都很近,尤其是作为祖国未来建设者的大学生,大学生是社会中的新生力量,对大学生进行国防军事教育,是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也是进行最基础、最稳固的国防意识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
大学生军训是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需要,国防教育是全民教育的一项重要容,也是当代大学生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弱兴衰与国民国防意识的强弱有密切的联系。大学生既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又年轻力壮,是国家最有希望的一代,是国防兵员的主要来源。加强全民的国防教育,首选要加强大学生的国防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国防观念。要做到这一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对大学生进行军事训练。通过军事训练,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人民军队的传统教育,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责任感,从而推动全民国防教育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崇勇尚武的传统美德,使全体公民都树立起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有备无患的国防观念。
益高于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在处理个人与他人关系时,关心他人为重。在高校国防教育就是按照军队的基本标准来要求学生,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强化大学生的集体观念。
高校进行国防军事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军事教育以军人的要求来训练大学生,有利于大学生在艰苦条件下磨练自己,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培养大学生百折不饶的顽强意志品质。
高校通过开展军事化管理的集中军事训练,使学生在“整齐划一”的队列训练和各项竞赛评比中形成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在“一切行动听指挥”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在“紧张”中培养雷厉风行的作风,在“有序”中培养文明礼貌品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且由于军事实践是一项团体的活动,军事训练体能消耗大,具有对抗性、竞争性和艰苦性。通过组织各种项目的军事比赛、汇操表演、技术考核,不仅能够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毅力,吃苦耐劳、勇于拼搏勇、敢顽强的精神,同时也是挫折通过军训,同学们大大增强了国家意识、国防意识、民族意识,增强了祖国安危在我心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不仅要认真学习,担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还要努力拼搏,肩负起保卫祖国的重任。同时,同学们还了解了现代军事科学知识,学会了队列操练等基本军事技能。
高校开展军训国防教育使大学生为更好地成为国家接班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010年9月。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六
第一段:引言(120字)。
国防法规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基石,对于每个公民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实施国防法规不仅能保护国家的利益,也能保障个人的安全和幸福。在近期的学习中,我对国防法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将就我个人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第二段:国家安全意识的觉醒(240字)。
学习国防法规让我意识到国家安全对个人而言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我应当时刻关注国家的安全形势,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在生活中,我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如参与国家安全宣传活动、举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只有当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具备强大的安全保障。
第三段:法律意识的提高(240字)。
国防法规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作为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我将努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此外,我也会积极参与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的工作,如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参与相关法律的修改建议等。只有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国家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并持续发展。
第四段:军事意识的培养(240字)。
国防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我对军事事务的关注和理解。作为一个公民,我应当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并为强国梦尽一份力。我会关注军事新闻,了解国家军力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进展,为国家军事力量的壮大而自豪。此外,我也会加强自身的军事知识储备,提高紧急时刻的应对能力,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五段:激发爱国热情(360字)。
学习国防法规更加坚定了我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在全面了解我国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爱国是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将通过行动去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爱国主义教育等。只有在每个公民都有强烈的爱国热情的推动下,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国家安全才能永续不息。
结尾(100字)。
通过学习国防法规,我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不论在平时生活中还是特殊时刻,我们都应当铭记国家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国防建设,为国家的安全稳定尽一份力量。只有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爱国热情高涨,我们的国家才能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幸福。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七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国防法规的论文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医学卫生知识的普及和病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病人及其家属状告医疗卫生机构的案件层出不穷。概想原因有二:一方面的确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工作者使然。另一方面,大量医疗事故的出现也与医护人员执业法律意识不强有关。笔者认为,广大医护工作人员在走上医疗工作岗位之前,就应加大对其相关执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但遗憾的是作为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重要途径之一的医学院校,并没有在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培养方面予以重视,导致数以万计的执业“法盲”医护人员走上工作岗位,为以后大量的医疗纠纷的爆发埋下隐患。作为医学院校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医学类院校不应只顾及学生专业的培养,基本执业法律意识培养应该加强,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减少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
1、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是确保病人权益的需要。
病人相对于健康的人来讲处于弱势地位,他们除了肌体上的不适之外,精神上更显脆弱,这就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善于与病人进行沟通,尽量为病人做好服务。从法律层面上讲,病人就医就标志着医患合同关系的成立,医护人员应该尊重病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在治疗过程中医护工作人员对病人的基础护理、病情观察、健康教育及治疗措施等方面都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各种医疗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有预见性。要依法进行各种医疗活动,确实把“以病人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的整体医疗工作做好,使每个患者都能得到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然而,如何才能培养出如此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专业医护工作者?笔者认为,源头是医学院校应大力培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就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患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2、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确保医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医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由于医护工作人员工作服务性强,稍有疏忽就会引发医疗纠纷,凡此种种都要求医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应对。例如:一些自然死亡的病人家属常常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威胁到医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面对此种情况,若我们的医护工作人员在校期间就得到过系统的执业法律知识培养,例如对《医疗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了如指掌,并在实践课堂中得以有效训练,在其走上工作岗位以后,面对突发状况的时候,也许就能沉着应对,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优化医疗服务质量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科技的进步,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作为患者花钱为自己的身体康复购买最好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当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能做出与其投资相匹配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良好的医疗质量也是医疗卫生机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衡量医疗质量的好坏不应是从医疗卫生机构所具有的硬件方面来考虑,更重要的.应该是从医疗机构的软实力来考量。因此,肩负着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的医学院校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期待和重视。社会期待那些高素质的医学人才不应只是专业知识方面的人才更应是化解医患危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高手。作为培养专业人才摇篮的医学院校要勇于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4、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医疗机构发展的需要。
医护工作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医护工作人员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对象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广泛越复杂,处理不好则会增加医护工作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当病人病情突然变化,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就会因责任心差、业务能力差、处理不得当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又会给医疗机构的声誉带来重大影响。因此,相关医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的高低与医疗机构的发展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凡此种种,都需要医学院校加强对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的培养。
5、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目前,在我国医护人员的学习教育中,相关执业法律法规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医护工作者缺乏相关执业法律法规知识。对此,相关机构应为其补课,要改变其长期以来形成腐朽医疗意识。随着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觉醒,医疗卫生机构要发展,就要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就应该在如何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笔者认为,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医学院校不能再坐以待毙、不负责任,要勇于负起责任,打响“强化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知识”的第一枪!唯有如此,我们的医学院校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人民的身体健康才有真保障,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才能真发展。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感觉、理解、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观点等等。法律意识不能够自发形成,需要进行有目的的培养。
2、医学类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笔者认为,医学院校培养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应该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证执业法律课程量,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每周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执业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开展执业法律宣传,普及执业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思想,创造有利于医学生执业法律意识形成的校园环境;二是强化医学生执业法律理论知识学习,提升医学生医学生执业法律实践操作能能力。着力培养医学法律人才,开展医学法学研究,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强化执业法律实践课程,使医学生的执业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结合,提升医学生处理医患纠纷的实际操作能力。
社会在进步,医疗卫生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医学院校要加强对既懂医又懂法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医学生在日后的医护工作中自觉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医护工作疏忽引起的医疗纠纷,从而有效杜绝或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真正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1]吴春荣.医院常见护理安全隐患因素分析及防控对策[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