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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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一
一、停电发生时的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处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
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处。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要求业主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大楼正在上班营业,保安部应协助维持好秩序,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二、停电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1配电房值班员发现停电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主管。
2、工程主管立即到现场,组织当值电工检查电力系统情况,并及时汇报管理处主任;
3、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2、值班室电工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情况;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送上备用电源;
5、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时间、报告时间、受话人姓名、报告内容、离开时间、事故原因等)。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二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处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处。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关联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要求业主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大楼正在上班营业,保安部应协助维持好秩序,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1、配电房值班员发现停电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工程主管。
2、工程主管立即到现场,组织当值电工检查电力系统情况,并及时汇报管理处主任;
3、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2、值班室电工向供电局调度室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情况;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送上备用电源;
5、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时间、报告时间、受话人姓名、报告内容、离开时间、事故原因等)。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东陵路高架桥现浇混凝土项链支架基础。
三、总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穿塑料底鞋、带鞋跟的皮鞋蹬高作业。
6、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7、班组长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应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班组长和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8、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9、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11、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1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3、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完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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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施工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15、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潜在危险源: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0%,主要是脚手架倒塌、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造成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
监控管理要求:
1、脚手架搭设、拆除、维护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痴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蹬高作业的,不得从事蹬高架设作业。
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脚手架的高度应低于檐口40·50mm,外排立杆应高出檐1~1.5m,并搭设两道横栏,挂密目安全网。
4、架设用的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
4.1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4.2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冲压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厚度不得小于50。不得使用腐朽、裂纹及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钢丝箍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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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四
20xx年已逝去,为展现公司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良好风貌,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公司决定于20xx年1月18日举办20xx年度总结表彰暨20xx年迎新年会,以此来答谢各位员工一年来辛勤的工作与默默付出。
20xx年度总结表彰暨20xx年迎新年会。
(1)年会策划及准备期(20xx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本阶段主要完成年会方案策划、通知发布、节目收集。
(2)年会协调及进展期(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完成节目安排表、音响确定、物品购买。
(3)年会倒计时期(20xx年1月17日):本阶段主要完成礼仪小姐、主持人、节目单等全过程确定。
(4)年会正式演出时间:20xx年1月18日13:00至21:00。
(1)对20xx年公司发展成绩总结,以及制定20xx年公司总体规划,包括新年度计划、方向、目标等。
(2)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增强团队协助的意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3)表彰优秀,通过奖励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大家在新的一年,工作都有出色的表现。
(4)丰富员工生活,答谢全体员工一年以来付出的'辛勤努力。(5)让员工充分的展现自我,在年会的过程中认知自我及对企业大家庭的认同感。
(6)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互动,让我们在同一舞台共同交流、联欢。
公司全体人员,约200人左右。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五
脚手架施工是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最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之一,其事故的诱因是多方面的,事故一般表现为: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有效防范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的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工程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力求做到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一、 预防监控措施
1、 施工前必须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事故预防教育等相关教育,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职责,人人理解工作目的,人人熟悉作业环境。
2、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决不能令其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培训合格的上岗证件。
4、 认真按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和监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审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执行。
5、 根据技术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报批后应报计划购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6、 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的各阶段、各部位、各环节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如地基安全情况、支垫情况、立杆的垂直度、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的水平度及同层水平杆之间的高度误差、扣件的上紧程度、铺设层数和脚手架铺设情况、安全防护的设置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8、 确保使用阶段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摸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沙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任意拆除支架的承重结构和主要连接件。
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拆随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
二、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在自救、互救的同时,向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汇报事故情况。
2、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应立即启动项目部编制的应急救援方案,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根据事故严重情况,按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协调,组织营救人员,调动救援设备和物资,控制事故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同时向总公司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可向社会援助机构和媒体机构求援。
3、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护,用自备的救护车辆或联系送院,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4、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任何部门及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配合救援工作。
5、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进行救援工作的同时应向总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或副组长汇报事故情况,以便总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根据事故严重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高一级(企业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7、项目部安全部门还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公司安全管理
部门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如实填报伤亡事故报表,严禁瞒报和谎报。
8、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按事故处理结果和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9、认真、科学地总结应急预案和实施全过程,对不足和缺点之处进行修改进一步使其完善。
1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救护伤员。
2 、其次,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和公司、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a)向内部报警,简述:出事时间、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
b)向外部报警,详细准确报告:出事时间、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3、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地段设栏防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保护现场,同时按应急措施进行加固抢险。
4 、公司、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及时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或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现场,并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如事故等级构成大事故或有人员死亡,公司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公司总经理和朔州市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达到现场后,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六
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现实中预案通常形成较为固定的结构模式和写法。怎样写紧急事件预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紧急事件预案,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校园安全无小事,校园安全应警钟长鸣。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草拟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各项安全指标和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对校舍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三、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的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少先大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四、安全措施:
1、给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各专用教室、图书室等功能室配备灭火器,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持安全疏散口的畅通无阻,保证随时能够正常使用。
3、学校在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如:119、120等的使用说明。教育学生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推搡打闹,不得在校园及教室内追逐打闹、下课不许跑。
4、每年请消防宣传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常识的培训,深化思想教育,使全体教师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及操作方法。
5、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每年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讲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6、一旦出现火灾等险情,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学校和各班班主任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各位老师能时刻将学生的安全挂在心间,明确自己肩上责任。
8、学校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习。每学期开学大队部组织学生学习、讨论。利用班队会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遇到险情如何处理、如何疏散等。
9、教育全校教师时时处处留心学生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险情随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一些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对于突发的各类情况采取相应各种应对措施:
1、火灾: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及时拨打119,上报主管部门,并组织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灭火。
2、校外闲杂人员对学校的骚扰:组织教师积极应对,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3、学生意外受伤: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送学生在就近医院得到救治和向学校领导报告,并立即通知家长,共同协商,将损失降到最低。
4、传染病防治: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宣传工作。发现后及时隔离,并对所接触过的人员和地方进行消毒(消毒时按照防疫站的有关措施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5、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灾害:学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与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三、部门工作的预见性: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四、通信联络: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处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任何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应急指挥常规程序:
供电系统安排的停电状态:
1、总务处提前掌握供电系统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电时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2、校长及时将停电时段通知校内处室并布置各处室迅速通知其下属部门。
3、教导处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1)、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
(2)、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
(3)、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4、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5、晚间停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6、校长办公室负责核查、记录各科室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六、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回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1)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
(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进当中摔倒等)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
(3)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争吵、打架等)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
(4)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5)其它事故(如水、电、火等意外)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二)较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四)特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管理机构。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二、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
略
四、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略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七
应急救援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对人类生命和财产的突发重大事故灾害所采取的反应救援行动。应急预案则是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指南。应急预案实际上是一个透明和标准化的反应程序,使应急救援活动能按照预先周密的计划和最有效的实施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些计划和步骤是快速响应和应急救援的基本保证。
应急预案是应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有完整的系统设计、标准化的文本文件、行之有效的操作程序和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
一般的应急预案,其基本结构可采用1+4的结构模式,即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功能(职能)设置、特殊风险预案、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和保障支持系统四个分预案。
基本预案也称“领导预案”,是应急反应组织结构和政策方针的综述,还包括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法律依据,指定和确认各部门在应急预案中的责任与行动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最高行政领导承诺、发布令、基本方针政策、主要分工职责、任务与目标、基本应急程序等。基本预案一般是对公众发布的文件。
该预案应紧紧围绕应急工作中主要功能而编制,明确执行该预案的各部门和负责人的具体任务。
应急功能设置分预案中要明确从应急准备到应急恢复全过程的每一个应急活动中,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目标,每个单位的应急功能要以分类条目和单位——功能矩阵表来表示,还要以部门之间签署的协议书来具体落实。
应急需要多少功能?一般来说,依风险的水平和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而不同,但作为一般意义上,应具有一些基本应急功能,其核心的功能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通信、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管制、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与抢险、泄漏物控制、现场恢复等。这里应明确每一个应急功能所对应的职责部门和目标。
指针对地震、洪水和重大事故等这些突发和后果严重的特殊危险而制定的专门的预案,它是前两部分的重要补充。
特殊风险分预案是在公共安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风暴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大型设备故障、管道腐蚀泄漏导致中毒等)、突发事件和突出的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提出其中若干类不可接受风险。根据风险的特点,针对每一特殊风险中的应急活动,分别划分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协助支持和有限介入三类具体的职责。不同企业和不同行业的风险不同,事故类型也不同,应针对其不同的特殊风险水平来制定相应的'特殊风险管理内容。
应在执行上述预案中规定责任和任务的详细指导和具体要求。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还应包括一个在活动中核对职责和任务的清单。
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主要是针对每一个应急活动执行部门,在进行某几项或某一项具体应急活动时所规定的操作标准。这种操作标准包括一个操作指令检查表和对检查表的说明,一旦应急预案启动,相关人员可按照操作指令检查表,逐项落实行动。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是企业编制应急预案中最重要和最具可操作性的文件,回答的是在应急活动中谁来做、如何做和怎样做的一系列问题。事故的应急活动需要多个部门参加,应急活动是由多种功能组成,所以每一个部门或功能在应急响应中的行动和具体执行的步骤要有一个程序来指导。事故发生是千变万化的,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但应急的程序是有一定规律,标准化的内容和格式可保证在错综复杂的事故中不会造成混乱。一些成功的救援多是因为制定了有效的应急预案,才使事故发生时可以做到迅速报警,通信系统及时地传达有效信息,各个应急响应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做到忙而不乱,在复杂的救援活动中井然有序。
标准中应明确应急功能,应急活动中的各自职责,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还应明确在应急活动中具体的活动内容,具体的操作步骤,并应按照不同的应急活动过程来描述。
应急救援活动可明确地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活动四个阶段,应急预案中各类应急活动都应按这四个层面分类和展开。
应急准备——事故没有发生,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作出响应的各项准备。如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资源等。
初级响应——从预警到响应的最初阶段,是企业自救的最佳时期。这一阶段是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重点,大部分的事故应在这一阶段得以控制,或争取到了最宝贵的时间等待救援。如果险情不断扩大,已经超出了场内救援的能力和范围,则进入扩大应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是场内和场外联合救援阶段。
扩大应急——扩大救援的范围,是动员社会的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当企业的应急能力不能满足应急活动的需求,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必须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恢复——这一阶段主要是评估事故后果,清理现场,恢复现场等。
作为一个应急活动,如财务部门支持,在不同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其活动内容也有所区别。应急准备阶段主要是对应急活动策划过程资金的预算;应急初级响应阶段则主要是对现场救援的及时支持,如紧急状态时防护用品缺乏,紧急提供资金购防护用品;撤离现场时对重要票据和资料的专人保管;应急恢复时的赔付工作和恢复生产时的资金准备等。
这部分内容最全面,是应急的支持体系,应急策划中的危险分析、资源分析和化学危险品的一些数据、管理内容、工艺过程、专家库系统等材料都在支持附件中体现。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八
台风往往伴随着狂风和暴雨,给沿海沿江地方带来洪涝灾害,一些城市还会出现严重内涝,为降低损失,需要在台风之前做好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预案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预案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四、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预案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预案: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预案;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预案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预案,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虎峰村,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经营非标准、标准机械零部件。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机械制造行业,主要设施有车床、铣床、冲床、钻床、冷镦和切割,部分作业接触到润滑油料、油脂、电气焊以及砂轮机等,易产生机械伤害事故和火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和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行政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和火灾的扑救工作。
成员: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间、厂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
公司报告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和灭火处置方案。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
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
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或火灾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或火灾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在洪灾、汛期及台风发生时有效地应对灾情,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防尼伯特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方针与原则。
(1)施工现场防台风应急预案,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2)范围。本规定所称防台风应急预案是指突然发生,一旦发生台风灾害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甲方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防台风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要立刻到场,检查受灾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工地临时建筑物的防台风处理情况。
二、组织领导。
(1)本项目部设立防台风应急工作小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防台风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布置、统一指挥。制定“三防”预案,落实各相关人员职责,制定有效的应急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前,项目部现场应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应急预案启动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现场整理情况:
1、检查脚手架具体到每个扣件、以及脚手架上不存放任何材料。
2、对现场容易被凤吹起的材料进行堆放和固定。
3、对施工现场的维护进行加固,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台风来临任何相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四、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出现台风灾害时,项目部必须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清点现场监理人员,抢救受害员工,必要时及时疏散人员;
(2)立即将灾情上报甲方、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本部;
(3)对受伤者立即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督促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实施抢险救灾,并防控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
(6)对传染病发病人员或疑似病例,必须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尽快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对非传染性疾病发病人员,应实施快速报治:
(10)遇暴雨、6级以上强风等灾害性天气,禁止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机械设备作业,确保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报告检查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后,项目经理要检查和督促灾害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和器材的落实。
(2)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时,项目经理要及时向公司本部报告灾情与进展、施工人员状况和已/拟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3)发生“汛灾、洪灾或台风灾害”后,项目经理必须经常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时及时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一、船舶防抗台的方法归纳起来有三种:
1、码头绑缆、系泊抗台。
2、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
3、出海、海上抗台。
二、港内作业的船舶在选择哪种方法防抗台风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船舶自身的抗台能力。
2、港口的地理环境(包括码头、锚地、外海的地理环境)。
3、台风的发展动向,对本港可能的最坏影响。
而后再做出选择,这其中还要兼顾我们的生产利益,把握好采取预案的时机。认真总结和认清港内船舶防抗台的三种方法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拟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当危险出现时,我们就会胸有成竹,一一应对,才能确保安全。
三、各种防台方法容易出现的危险和需要采取的对应预案。
(一)、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触碰码头或其他船,造成船体、桨叶、舵叶及码头的损坏。
2.断缆,码头缆桩断裂。
3.搁浅。
4.港口设备(吊机)倾倒,而伤及船舶。
5作业劳动强度大,由于断缆可能伤及船员。
6.风暴潮的影响。
码头绑缆、系泊抗台应采取的应对预案。
1.充分的利用码头水深,尽可能的增加吃水,尽量减小船体的受风面积。
2.保证适度的稳性。
3.准备好碰垫,尽量保证船与船之间的安全距离,码头的吊车等设备,尽可能移离停靠船舶。
4.分析泊位走向及可能的受风方向和风力,是否会受风暴潮的影响等等。
5.调整系缆,合理使用缆桩,系缆点不要过分集中,勿使系缆上下垂直受力,出缆角度要保持水平分力大于垂直分力,缆绳要受力均衡,各系缆与船体的摩擦部分要包扎以防磨断。如果条件许可,也可以在主要受力的缆绳上挂以重物,或者接上一段锚链以增加系缆的弹性。
7.条件允许的船舶,可适当用车、舵来调整船艏、艉与码头的横距及艏、艉系缆的受力,控制船位,防止断缆。
8.加强员工的防抗台意识及劳动安全教育,谨防工伤。
9.测定码头泊位的水深,计算潮时、潮高、潮流,适当的调整压载防止“墩底”
(二)、锚地,锚泊抗台(包括系浮筒抗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走锚,断链及锚链绞缠。
2.他船走锚危及本船。
3.船舶横摇,纵摇难以控制。
4.台风过境,船头值班环境恶劣,工人工作强度大。
5.主机、舵机故障,走锚,断链时,有搁浅,碰撞他船的危险。
锚地,锚泊抗台的应对预案。
1.选择好锚位。根据港口锚地的地理环境选择合适的锚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锚位要能遮蔽台风的强风,了解锚地底质的情况,水深的情况,锚地是否宽敞,水流情况,周围锚泊船的情况,是否有显著物标定位。
2.准备抛“一点锚”抗台。当船舶已受台风风系影响,风力达6-7级时方可抛“一点锚”。抛锚时双锚尽可能同时抛下,松链时应尽量同步,以避免锚链绞缠。“一点锚”的偏荡较大,应注意与其它锚泊船的距离。
3.保证适度的稳性,船上的可移动物品要注意固定。
4.用车、舵配合抑制船舶的偏荡。用车时,不要贸然使用高车速,不宜使主机忽开忽停,车速忽高忽低。按风力的强弱和锚链受力情况让主机的转速采用逐步增大或减小。车速高低应使锚链保持一定的受力为限。如船舶横向受风,锚链打横时不要盲目动车顶风,这样会增加锚链的负荷,只有当锚链靠近船头方向时,方可酌情动车。操舵的目的是让船艏和风向保持一个不大的风舷角,同时务必使风向稳定在一侧。
5.如果发现走锚,断链,应立即果断起锚或弃锚出海抗台。防止触碰他船或搁浅。
6.要确保主机、付机、锚机、舵机、锅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船头值班人员要系好安全绳,与驾驶台保持联系,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
8.锚链系浮筒抗台时,应注意出链长度,防止风浪大时断链。如果预计风力较大,还可抛下另一侧锚,同时松长双链均匀受力,成“一点锚”状态。
(三)、出海,海上防台主要有以下危险。
1.判断,预报失误,船舶误入台风中心。
2.船舶横摇剧烈,有倾覆的危险。
3.主机,舵机故障,船舶失控。
4.避台海域不够宽敞,航海障碍物多,水深较浅,船舶有搁浅、触礁的可能。
5.大风浪船舶操纵、调头困难。
1.船舶应有足够的稳性。调整压载水,增加吃水,减少船舶的受风面积。
2.及时接收、分析台风警报。掌握台风发展运动情况,与现场气象观察结果比较,判断本轮是否已受台风风系影响。船舶在台风进路的什么位置?进而采取相应的海上避台方法,离开台风中心,避开强风区。
3.仔细研究避台海域的情况。选择水深相对较浅,航海障碍物较少,定位物标好的开阔海域滞航抗台。
4.保证四机一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注意大风浪中的船舶操纵要点。对航向、航速作适当调整,控制船舶尽量减小横摇的次数和幅度。使船艏与风浪成30度角,减小船体的受力。谨防船被风浪打横。在大风浪中调头,一定要遵循“船速慢,舵效好”的基本操作方法。要选准海面较平静的一段时间开始调头,力争在下一组第一个大浪到来之前渡过横风横浪的危险区段,并调头完毕。
6.台风过境后,涌浪大增,此时更应该谨慎操船,防止横摇,控制好船位,防止船舶被涌浪推进危险海域。比较以上三种防台方法的主要危险和可操作性,我们不难发现,港内作业船舶防抗台的方法首选是,出海,海上防台;其次是,锚地,锚泊抗台;最后才是码头绑缆、系泊抗台。但是毕竟我们这里是造船防抗台风,各个下水的船舶的工程进度不一,具备出海抗台能力的船舶不多,所以,我们主要是考虑码头绑缆、系泊防台。
为确保下水船舶防风工作有序的开展,我们必须早部署、早准备,全面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周密计划、及时掌握台风动向、严密组织、精心指挥,确保下水船舶的安全。
我们的防台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寓抗于防,立足于抗;立足于在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下防抗台风;制定防台风预案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九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中快乐地展现自己,体验成功,感悟成长,我校定于2016年6月1日在本校举行庆“六一”游园、新少先队员入队系列活动。为了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确保会场秩序井然,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特制定本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姜世权。
副组长:
成员: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保卫人员。
1、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负责排查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隐患和督查活动开展过程的安全问题。
2、德育处负责观察学生参与情况,严禁学生活动期间回宿舍或教室。
3、保卫人员负责任对校外人员作好登记工作及进入校园车辆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任校园灯光及电线线路安全工作。
1、安全隐患:
本次游园活动旨在娱乐为主,但也不排除安全隐患。如在游戏或兑奖过程中,出现拥挤等安全问题。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学校,情况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局及公安机关。
2、防范措施:
(1)活动前向工作人员、参赛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活动,重点反复讲解,增强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
(4)各项管理人员督促到位。
1、讲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统一校服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请假。
5、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事项等多方面教育,确保无事故。
6、特别提醒:
(1)遇事要冷静,措施要果断。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
一、基本的原则方针:是制定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二、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1.企业及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介绍项目的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和内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环境、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气象状况等。2.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要说明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附近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3.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介绍工地消防机构和成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哪些消防、救助设施及其分布,消防通道等情况。4.附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如各楼层不一样,还应分层绘制),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其影响。根据施工特点和任务,分析本工程可能发生较大的事故和发生位置、影响范围等。如列出工程中常见的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毗邻建筑坍塌事故、土方坍塌事故、气体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掉物伤心事故、触电事故等;对于土方坍塌、气体中毒事故等应分析和预知其可能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和严重程度。
四、应急机构组成后,应明确责任和分工。1.包括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组成,具体指挥机构组成可列附表说明。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企业经理或项目经理、有关副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或小组(可设在施工质安部),日常工作由质安部兼管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单位经理为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提醒注意的是:救援队伍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2.职责:如写明指挥领导小组(部)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项目“预案”的指定和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和实施求援行动;组织事故调查和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3.分工:写明各机构组成的分工情况。如,总指挥:组织指挥整个应争救援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情况;后勤负责人;负责应急人员、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工作。
五、报警与通讯方式。写出各救援电话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络电话或方式。如写出:消防报警公安:110,医疗:120,交通、省市县建设局、安监局电话、工地应急机构办公室、可提供救援协助临近单位电话等。
六、事故应急救援步骤。1.写明应急程序:如重大事故。首先发现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
报告。
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
报告。
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2.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可根据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列表写出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现场救援措施等。
七、相关规定与要求。要写明有关的纪律,救援训练、学习等各种制度和要求。
建筑施工是属于高危险的工作,事故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大家必须重视和认真编制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突发事故处理,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减少施工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一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二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可根据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
调查报告。
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
(7)附则: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8)附录:包括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
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可以分为5个步骤,即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发布和预案的实施。
1)组建编制队伍预案从编制、维护到实施都应该有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在预案实际编制工作中往往会由编制组执笔,但是在编制过程中或编制完成之后,要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工程与维修部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邻近社区,市场销售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三
(一)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二)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三)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四)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五)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六)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七)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八)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九)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十)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十一)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四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中小型的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经营使用单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同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邻近的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
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专业和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并达到国家或者本省规定的条件,实行备案管理。
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经相应培训并达到本省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结合实战需要,制定训练计划,开展相应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并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周边环境、地形地貌、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议样式和规范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优先保障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有关应急救援机构运行保障、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相关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保障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传输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应当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气象、海洋、防汛、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和机构建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相关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研判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出相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可能波及邻近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邻近地区人民政府发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疏散行动。
第二十五条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任务的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相关车辆迅速通行。
应急救援专业车辆的外观由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设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可以借用或者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调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借用或者征用救援物资、设施和装备等产生的费用,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未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
(三)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将监测监控信息传输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应急指挥机构的。
第三十一条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六
寿光市营里镇幼儿园刘俊荣安全防火疏散演练方案一、活动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潜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全校师生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学会自救自护。
演练时光:
地点;营里镇幼儿园。
资料:安全防火演练。
1、教师对学生传授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救自护要领。
2、汽油、木块、灭火器、湿毛巾、手电筒。
2、布置演练的具体分工要求职责人,各负其责。
3、下午演练时光铃声响起,疏散演练开始,全校师生在老师的疏散引导下快速撤离火场,向安全地带疏散,要求学生在撤离时弯下腰,伏下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嘴,并在撤离时关紧教室的门、窗,用手电筒代替应急灯从教室门口在最短的时光内安全撤离。
5、撤离现场后,校长讲解消防知识、消防法规、火灾案例等。
6、有教师表演油盆灭火,使师生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消防的小常识。
防火疏散演练;总指挥:
疏散组负责人: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忙。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局办公室和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3、若出现人员受伤状况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或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镇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潜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井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七
为了确保在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辖区内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抢救伤者,有序实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将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旅游车辆、过境车辆和运送货物及危险品车辆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至最低点。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4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限公司总经理黄德平担任,副组长由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副经理乔汇能、神农顶景区派出所所长黎勇、神农顶景区派出所指导员易鹏飞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景点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
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德平担任,事故现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职责:迅速果断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行使统一指挥权和调度权;维护现场抢救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现场撤离恢复交通工作;筹划事故善后处理各项工作;用心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的状况。
抢救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地的“120”急救中心联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工作职责:负责抢救伤员和公私财产。
救治组:由事故所在景点管理站负责联系木鱼中医院。工作职责:全力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维护秩序组:负责维护事故发生地段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杜绝物资被哄抢现象的发生,根据事故发生状况和现场抢救勘察的需要,封闭道路或实施部分交通管制,实行夜间照明管制,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群众工作及善后处理组: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接待工作,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稳定群众情绪,本着“医疗终结一个、处理一个,医疗终结一批、处理一批”的原则,防止事态扩大或造成群体性上访。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向“110”、“122”、“120”、“119”报警。
(二)“110”、“122”、“120”、“119”实行联动配z,立即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派员赶赴现场,同时将事故发生状况上报交警支队。
(三)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后,立即组织相应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抢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划定封闭现场范围,清理现场围观群众,实施秩序管制,确保进入现场救助、勘察秩序顺畅,严防哄抢物资或二次事故发生。
(五)救治组120单位接到报案后,立即做好伤员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伤员一旦运到,立即进入抢救状态,尽最大可能挽救伤者生命。
(六)群众工作及善后处理组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各项统计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安抚群众情绪,接待受害人家属,做好善后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定期组织演练。神农顶旅游有限公司对应急救援工作要高度重视,确实增强职责意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务实、紧要时刻拉不出来、贻误救援工作的,要按照“一职双责”的要求,进行职责追究,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罚。
附:电话号码。
神农顶景区派出所:3452143。
神农顶景区派出所所长:黎勇:[1**********]。
神农顶派出所民警:易鹏飞:[1**********]。
苗晓林:[1**********]。
森林公安局办公室:3452221。
领导小组组长黄德平:[1**********]。
领导小组副组长:乔汇能:[1**********]。
二一年一月九日。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八
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以人为本,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切实加强领导,制定保障措施,加快提高我镇预防交通事故的反应和处理潜力。
二、指挥体系。
(一)成立镇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同志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其任务主要是对全镇交通道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必要时协调交警、交通、派出所、综治、卫生等部门。
(二)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有关小组和人员应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出应急处理反应。
各小组的组成和任务分工如下:
1、应急抢险组。
组长,组员由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2、人员救护组。
组长,组员由五站中心卫生院有关医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护送医院治疗。
3、现场保卫组。
组长,组员由派出所、交警队全体民警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人员到场。
4、善后处理组。
组长,组员由交协警、司法所全体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三、应急处理操作程序。
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伤亡事故报告规定的程序上报,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各小组成员要按应急处理的4个小组的分工,迅速组织本小组的抢险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小组分工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并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脚手架应急预案内容篇十九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
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培训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