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优秀21篇)
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提出的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目标和需求。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案评估和修订方法,供大家参考。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要点有哪些你知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要点,欢迎阅读。
集团公司中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分摊总机构管理费是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关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有关业务的操作模式,否则就会产生涉税风险。在新政策环境里改为有偿服务计收入,不计管理费,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从母子两公司整体看,只要掌握好盈亏平衡点,其服务费的企业所得税总和可以为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设企业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n,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n,同时要满足不大于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很大,要缴纳大笔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希望利用捐赠的形式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会采取向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又扩大了企业社会影响。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业直接捐赠。其实,要达到上述目的,捐赠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将捐赠变投资,合作双方都能降税负,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税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企业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税,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二
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欢迎阅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身份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 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并且采用了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相结合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注册 地标准较易确定,因此,筹划的关键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一般以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及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来综合判断。《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其定义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收入确认金额是在确认收入的基础上解决金额多少的问题。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一般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和协议的,应按购销 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提供劳务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额的,企 业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中的金融企业利息收入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息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确定。
但是,在收入计量中,还经常存在各种收入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 间。如各种商业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于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商品销售收入中应尽可能考虑 这些抵免因素,以减少计税基数,降低税负。
(1)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 费的筹划。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因此,在准确确定工资、薪金合理 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列支工资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准予扣 除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因而在减少所得税税负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改善职工福利,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2) 业务招待费的筹划。依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 入的0.5%。其中,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设定了双重标准。税法对 这两个条件采用的是孰低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税的,而剩下的60%,还要看其是否超过了营业额的0.5%。如果超出 了,要就超出部分缴税。因此,企业应避免招待费的过度支出。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 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 后的纳税年度扣除。虽然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扣除时间是多长,要看企业以后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支出应 尽量在限额内。
税法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合并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的部分业务宣传可以将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既达到广告的目的,同时又可以降低成本。
(4)对外捐赠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虽说是限额扣除,但由于会计利润是以会计准则为标准计算得来的,可调控的空间比应纳税所得额大;另外,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情 况,适度进行捐赠,这样既会对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和声誉,为企业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都有积极的作用。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比原暂行条例的规定低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实施细则中规定有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20%。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以,小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从业人 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使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从而适用20%的低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 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据此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和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等,使其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而适用15%的低税率。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减征或者免征。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积极争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支持,以享受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合理选择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年度,让企业的优惠年度分布于企业利润最大年度,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款。对于新办企业,如为年度中期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 营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以推迟至下一年度计算。如果新创办的符合减免 条件的企业当年实际经营不足6个月,而且能够预测到第二年的经济效益较当年好,则可以选择第二年为免税年度,这样享受到的优惠更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况,相继对一些不同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为进行投资地区的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投资者选择投资地 点,除了考虑投资地点的硬环境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收差异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税收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因此投 资者应选择既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又能使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区域投资方案,作出投资决策。
现行税制对投资项目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企业、街道创办的 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水利部门举办的企业、农业部门举办的企业等。同时,税法还对下列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产业的发展项目,可 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老、少、边、穷”地区的新办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 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投资者应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结合税收优 惠政策,合理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三
企业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通过合法合规手段来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的一系列措施。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利润并提升竞争力。在实践中,我对企业纳税筹划收获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本文与读者分享。
二、合法合规。
企业纳税筹划首要原则是合法合规。合法是指企业要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假报税、操纵账簿等不合规行为。合规是指企业要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真实、准确的纳税申报,及时缴纳税款。在筹划过程中,企业应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同时定期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核实,避免因不合规操作而引发风险和纠纷。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或补贴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充分了解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自身的税负。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另外,不同地区对于不同产业和不同类型企业也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并加以利用。
四、合理规避风险。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规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企业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税务风险情况,采取合理的风险规避策略。比如,企业可以积极开展税务审计和纳税申报风险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高风险的税务操作,可以选择事先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性;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潜在的风险隐患。
五、确保可持续发展。
企业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为了降低税负,更是要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筹划过程中,企业要充分考虑税务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短期行为给企业带来长期影响。同时,企业还应考虑税务筹划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确保筹划方案与企业未来发展目标相符。最重要的是,企业要树立诚信意识,依法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结语。
企业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利益。在纳税筹划中,企业要围绕合法合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规避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进行操作,并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制定具体的策略方案。通过合理而有效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同时,企业还应树立诚信意识,在纳税过程中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四
摘要:企业税收筹划是现今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宝之一。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但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
因此纳税人应当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才能真正的从中获益。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起源、法律环境、税种筹划方法、案例、筹划风险与规避的分析,解析税收筹划,体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企业税收;税收筹划;筹划风险。
1绪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税收筹划作为一门新学科、一种经济行为、一个朝阳行业,正向我们大步走来。如格言所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面对税收,“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重要法宝。为了更好的理解与应用税收筹划,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本文将着重以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筹划为详细分析对象,剖析企业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其他税种的筹划本文不做解说。
2税收筹划的概述。
2.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也就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taxboundary)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2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发展。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发表司法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务,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只要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即使他从这些安排中获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许可的,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此观点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认同,自此税收筹划开始了高速发展。在我国,税收筹划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它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更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3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企业或公民的行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私人和部门自动享有该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利润独立化,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所得的收益属合法收益,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4税收筹划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正确使用税收筹划能保护企业利益,但使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税收筹划必须先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基本原则。特点主要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开风险有目的的进行专业的税收筹划。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企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基本原则,坚持好守法原则、自我保护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风险效益均衡原则,不能盲目跟风,合法安全的进行税收筹划。
2.5税收筹划的范围和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税种的税负弹性,税基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异性,纳税成本的大小,货币的时间价值等方面,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纳税成本最低,获取最大的资金时间价值,使得税收负担最低和税后利润最大。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保证企业利益是税收筹划的最终追求。
2.6税收筹划的作用与必然性。
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这使得税收筹划的兴起成为了必然,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成为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
3.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就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达到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
所得税是我国将来的主体税,而企业所得税正是所得税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呈快速增长的势态,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纳税人可选择恰当的预缴方法,实现相对节税。
案例6:某工业企业其产品处于成长阶段,利润快速上升,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预计本年度可实现利润800万元,每季可实现利润200万元。本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为100万元。该企业适用税率为25%。
方案一: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200×25%=50(万元)。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补缴税款=(800+100)×25%-37.5×4=25(万元)。
方案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
本年每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600÷4×25%=37.5(万元)。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补缴税款=(800+100)×25%-37.5×4=75(万元)。
虽然两个方案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总额相等,但方案一预缴是多缴,汇算清缴是少缴,而方案二预缴时少缴,汇算清缴时多缴。两个方案的纳税差异属于相对差异,方案二获得了税金的时间价值,实现了相对节税。
4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
4.1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应当是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其中心内容是在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筹划提高经济效益。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再加上,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具有主观性、条件性,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权力义务的不对等性和对纳税筹划方案认定的差异性,纳税人设计税收筹划方案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4.2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
税收筹划主要涉及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也应从这两方面着手。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人义务,维护纳税人权利,要以此作为税收筹划的主要目标,也要以此作为税收筹划风险规避的重要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盲目照搬。
由此可见,税收筹划绝对不能想当然,要靠才智和技巧,善于掌握和利用国家税收有关优惠政策,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5结论。
综上所述,可见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到位的税收筹划增加了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纳税观念,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已然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法)(宝。重视税收筹划,在知法懂法的情况下,通过筹划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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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五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企业经营成本、税收负担和税务合规等方面。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筹划需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只有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才能避免纳税风险。例如,应该熟悉企业所在地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跨国企业税收政策等。只有对税务规定有清晰的认识,企业才能更好地进行筹划。
其次,企业要善于利用财务管控手段。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可以通过有效的财务管控手段来降低税负。例如,合理安排资产的折旧年限,可以推迟税额的计入。同时,合理运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如适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计提净资产法和股权并购会计政策计提净资产法,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应纳税额。企业还可以提前规划和提取预留海外投资损失,避免因出现亏损而导致企业税负有所上升。
第三,企业应合理规划税务结构。税务结构的规划是企业纳税筹划的核心内容。企业可以借助不同税种之间的差异和优惠政策,通过合理配置利润的发生地和报道地来实现税务结构的优化。例如,跨国企业可以合理利用子公司所在国的税收政策,采取跨国转移定价等方式,来降低企业总体税负。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重组、转型等方式,优化税务结构,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第四,企业纳税筹划要兼顾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不仅要履行自己的税收义务,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遵循规范、合理、公平的原则,不得利用各类合理经营行为、不当转移定价、偷税漏税等方式来规避税收。只有以规范合法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企业才能建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
最后,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经常发生变化,企业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纳税筹划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只有及时应对税务变化,制定相应的策略,企业才能在变局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合法合规、财务管控、税务结构、社会责任以及积极应对变化是关键因素。企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善于利用财务管控手段,合理规划税务结构,同时兼顾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积极应对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纳税筹划中获得最佳效益,实现良好的经营发展。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六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7.5=5万元。
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5=7.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七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作为其派出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组织及管理。在有投标需求的情况下,建筑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单位,以争取地方的工程项目。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涉及的管理单位自下而上包括一级母公司、二级子(分)公司、三级子(分)公司、项目部等,部分三级子(分)公司下设有四级、五级子(分)公司。由于承接工程项目的主体多为二级子(分)公司,而实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一般为三级子(分)公司,因此,建筑企业集团内普遍存在内部层层分包的情况。
相比营业税下的税收征管,增值税具有“征管严格、以票控税、链条抵扣”的特点,对于每个增值环节均需严格按照销项税额相抵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对建筑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构架及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一般情况下,管理链条越长,流转环节越多,潜在的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但这一特点也有利于集团内部实行专业化管理。
增值税的主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为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在充分考虑市场经营开发和项目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改变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
(1)各级单位梳理下属管理范围内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能,明确优化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方向,通过撤销规模较小或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相同的单位等措施,以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
(2)结合“营改增”后的资质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组织模式及其业务流程调整方案,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并考虑资质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在市场法人主体数量足够的情况下,逐步将工程施工类三级单位变为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八
纳税一直是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问题之一,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降低税负,那么企业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途径的知识,欢迎阅读。
规避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把资本投向无税负或轻税负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这样,纳税人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税收上的优势,以增强竞争实力和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率。
这是指就同一经营行为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就低避高,选择低税负纳税方案,以获取节税利益。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可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递延纳税虽不能减少应纳税额,但纳税期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使用这笔款项而不需支付利息,对纳税人来说等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纳税期的.递延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了利息的支出,还可使纳税人享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好处, 简单的说利用递延纳税的时间资金进行周转使用,不但那为自己产生效益,也可以利用通过膨胀为自己降低税负压力,从而变相降低税负。
税收优惠这个最容易理解的,主要是根据政策优惠和行业护持来实现,例如国家护持目前高新行业、节能等,我们可以将发展发现向该行业优惠政策靠拢,从而降低税负,税收优惠的主要方式有:
(1)地区性的税收优惠,即不同地区的税负轻重不同;
(2)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即对某些行业实行低税政策;
(3)规定减免税期间;
(4)对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采取避免双重征税的措施,
(5)农业合作社等。
税收优惠对节税潜力的影响表现为: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税务筹划的空间就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税收筹划仅仅靠以上几种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想让公司税务处于合理状态,还是委托专业机构比较合适.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九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我国一直不断地修改和调整白酒的税收政策。现行白酒税政的分界点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1994年之前,对白酒征收的最主要税种是产品税,税率高达60%。1994年之后,酒类企业的产品税被增值税和消费税取代。当前,对于一个典型的白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消费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种,由于这些税种金额很小,不作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白酒企业适用普遍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和大多数生产企业不同,白酒企业还需要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是我国于1994年新设立的税种,最早有11个税目,其中包括“酒及酒精”,该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等六个子目。白酒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粮食白酒税率为25%,薯类白酒税率为15%。2006年,两类白酒的税率统一调整为20%。对于白酒企业,消费税是负担最重的税种,往往占总体税负的50%左右。可以看出,白酒企业的税负远远高于一般不缴纳消费税的企业。
然而,继1994年白酒高税负的税政框架确定之后,税务部门针对白酒行业又连续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苛刻的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如下规定。1995年,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1998年,财税[1998]45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凡已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2001年,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征收1元定额消费税;取消以往外购酒可以抵扣消费税的政策;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这次税政调整对白酒行业冲击巨大,企业纷纷调整产品价位结构,减少低价酒生产,向高端白酒发展。2002年,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针对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税务局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其计税收入额进行调整。同时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
最近一次的白酒政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这是国家继2002年以来第二次针对白酒低价销售问题作出规定。这次调整对白酒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
纵观上述政策,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对白酒企业的税收层层加码,步步收紧,有些政策甚至是歧视性的,其他行业很少能受到如此“特殊照顾”。究其原因是因为国家从宏观上对白酒行业采用的是限制性政策。财税[1998]45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
白酒企业历来被课以重税,其中尤以消费税为甚。面对高额税负,白酒企业采用各种手段来规避税收负担。在白酒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中,企业的税收负担随之波动。白酒行业的消费税政策及白酒上市公司特有的避税方法直接对企业税收负担产生重要影响,未来税负转嫁将比关联交易具有更大筹划空间。
在分析白酒行业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是从消费税方面来进行分析,比如从降低计税价格、规避纳税环节、延迟纳税、分开包装不同税率产品等方面入手,研究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和避税行为。作为特定行业,白酒企业需要承担很高的消费税税负,其纳税筹划自然是以消费税为主。分析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是20%,定额税率是0.5元/斤,这在税法里规定的很明确,不存在筹划空间,那么,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就是应税销售量和计税价格。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就需要重点研究这两个因素,主要筹划方法有:
降低计税价格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最主要的方法。在税率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降低计税价格,也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达到降低税负、取得纳税收益的目的。
(1)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单一环节征收,即消费税纳税行为的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而在以后的流通领域或者终极消费领域,包括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包括消费税,不必再缴纳消费税。这就给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带来了空间。筹划时,可以将原来的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一分为二,分离为生产和销售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分离后,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产品以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高价对外售出。这样,就将应在生产环节实现的毛利转移到流通环节,降低了计税价格,从而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而销售公司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样使集团公司消费税税负降低,而增值税税负则保持不变。
(2)运输业务外包。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等诸多费用,这些费用都构成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础。运输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是酒类企业很大的一项支出。因此,企业可以将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拆,以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具体操作时,可以采用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的方案。如果单独为购货方开具运输发票,并相应地降低销售价格,公司支付的运费具有代垫性质,这样就可以降低税基,而且购货方也可以接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尽可能地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如果生产企业的成本、费用本身比较高,定价显然只能更高,否则,不符合商业惯例,税务部门可以用反避税的措施予以制裁,企业达不到纳税筹划的目的。降低生产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需要通过内部业务的调整,转移部分成本和费用,具体有下面几种途径:
(二)减少或延迟应税销售的筹划《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里规定,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式分别确定,具体为:
(2)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即销售确认的时间因结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销售实现时间上可以进行筹划。
(三)分开包装不同税率酒类产品的筹划。
在酒类产品销售旺季,企业为了促销,通常会将不同酒类产品打包销售,比如,将白酒、枸杞酒、果木酒包装成一个礼品盒出售。由于白酒消费税适用的是复合征税的办法,从价税率为20%,从量税为0.5元/斤,而枸杞酒和果木酒属于“其他酒”,适用于10%的比例税率,因此白酒的税负较重。而企业将这三种产品组合包装后,按照税法规定,消费税应当从高征收,即组合产品都应当按照20%的从价税率征收,同时还应当根据这三种产品的总重量按0.5元/斤征收从量税,从而人为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白酒生产企业应考虑将不同税率的酒类产品先分开核算销售,然后再组合包装的方式,避免不同税率产品适用高税率纳税的情况。
(四)调整产品结构的筹划。
白酒企业的消费税实行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方式征收,实际上是鼓励白酒走向高档化、优质化,这主要体现在从量计征方面。对于低档白酒,其利润率本来就很低,增加较高的税负还可能会亏损;而高档酒的利润率本来就高,增加较低的税负对其影响非常小。所以,白酒企业需要顺应政策导向,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高档价位白酒的产销比例。
(五)白酒企业的避税行为。
(1)有效避税手段是关联交易。按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费税。针对上述特点,白酒企业找到了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办法是酒企分设独立的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生产公司以低价将白酒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市场价对外销售,通过关联交易方式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下面举例说明,为简化起见暂不考虑每斤0.5元从量税。某白酒企业避税前一瓶白酒出厂价为100元,20%的从价消费税就需要缴税20元,税负为20%。实施避税方案后,该企业分设生产公司a和销售公司b,a以40元价格将每瓶酒卖给b,按规定在生产环节纳消费税,a需缴20%的从价税为8元,b再以100元价格批发给经销商,无需缴纳消费税。总体来看,税负仅为8%,前后对比,消费税负担足足下降了12%。避税效果如此明显,因此上述方案成了白酒行业最通行的做法,所有的白酒上市公司都分设了独立的销售公司。
(2)有效避税手段就是税负转嫁。当白酒税负提高时,酒企采用提价的方式将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下游的消费者。税负转嫁这种方式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用的。事实上能够进行税负转嫁的产品是很少的,因为它取决于产品的需求弹性。对于纺织、家具、服装等产品,需求弹性很高,企业稍一提价,消费者立刻改用其他替代品,销量就大受影响。而对于白酒,尤其是高端白酒,需求弹性很低,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因此提价对销售的影响很小。白酒上市公司高端酒占比例很大,因此税负转嫁的空间也很大,譬如2009年名酒集体提价后财务指标均得到改善,而茅台在2010年甚至宣布在未来3—5年每年提价10%。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模小、品牌弱的酒企,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低,不一定有多少税负转嫁空间。人们对高端白酒的刚性需求使得白酒上市公司拥有了得天独厚的筹划空间,这是一般消费品不可比拟的。
五、结语。
白酒生产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时,除了利用正确的方法外,还必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因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必然会增加相关费用,包括财务人员培训费、税务咨询费、企业经营模式转换费等。只有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大于筹划的成本时,筹划方案才是可行的。此外,企业还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分别设计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筹划,从而帮助企业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
办税服务厅是承担税款征收入库、宣传执行税收政策、展示地税形象的窗口,是直接反映地税部门服务水平的前沿阵地。我局办税服务厅负责市属近。
1 500 多户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务咨询、发票供售以及为零散纳税人代开发票等业务,年征收税款约 90 000 万元。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最初是按业务类型分设11个窗口,每个窗口的分工也比较明确。但是各窗口只接待本窗口职能范围的纳税人,受理单一的办税业务,分局之间、窗口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窗口之间不同时段忙闲不均,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期,办税服务厅经常出现有的窗口前排起长龙,有的窗口空无一人的现象。有时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排了几个小时的队,轮到自己时却因资料不全、手续不合格等原因而被告知下次再来,从而导致纳税人对地税机关办事效率的不满意。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领导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多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整合。将原来的分行业、分管户设置的11个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发票管理窗口、纳税申报窗口三大类,并采取综合服务与设置专窗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整合窗口职能,除了对外供售发票和办理税务登记两个窗口外,其余窗口都可以办理申报征收业务。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从以前的办一件事需要“到几个窗口、找多个人、出示几道手续、耗费大量时间,变为现在的到一个窗口、找一个人、出示一道手续,正常办税只需3—5分钟”。从根本上缩短了办税时间,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活动,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通过巧妙的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作为一名企业纳税筹划部门的负责人,我从事这一工作多年,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分享我对企业纳税筹划的见解和经验,希望对其他企业和管理者有所启发。
第二段:规划精准策略(250字)。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制定明确的策略和规划。首先,了解并熟悉税法和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漏税或出现风险。其次,将企业的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纳入考虑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筹划手段。例如,对于跨国企业来说,转移定价可以有效避税;对于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让和技术合作的筹划可以减少知识产权税的负担。最后,要合理规划公司的营运地点,通过选择税率低或免税的地区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第三段:完善内部管理(250字)。
在纳税筹划中,内部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财务和税务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其次,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减少潜在的非法行为和风险。例如,建立起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降低逾期欠款的情况,从而减少坏账损失,并避免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关注。另外,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流畅和密切合作,避免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疏漏和误解。
第四段:合规持续改进(250字)。
在企业的纳税筹划中,合规是基础,持续改进是关键。要建立健全的跨部门合规管理机制,确保企业遵守当地税法和法规。特别是在应对税法和政策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筹划方案,避免违反法律和规定而造成的处罚和风险。此外,企业应注重对筹划方案的监测和评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税收合规的意识和素质。
第五段:结语(300字)。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需要全面深入的了解税法和税收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合规管理,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作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从业者,我们应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稳健,在遵守税法和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筹划手段有效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期望税务部门能进一步简化税收政策和流程,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二
房地产公司的筹资方式有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股权融资的资金来源为股东投人的资本,没有固定还款日,公司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较低,但是资金成本较高。债务融资即借贷,利息可抵税,但公司需承担固定的利息负担,财务风险较高。通过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方式的优缺点,在筹资总额确定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其借贷资金的利息能够抵税的总额也较高,但是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因此,在选择筹资方式时,房地产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资本组成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二)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可以按照白_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的方式进行,但是在利用加速折旧法进行资产折旧计算时,需要参照企业所得税的`特殊规定,报批税务机关,只有得到税务机关审批后才可以使用。因此,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所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式为白_线法。在折旧前,需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剩余价值进行合理的估算,缩短折旧年限可提高企业投人成本,降低应缴税款。此外,国家对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均作了具体规定,房地产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参照各项规定,尽量使固定资产利润向后期转移,以此达到顺延缴纳税款的目的。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三
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纳税统筹的方法是按照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公司之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具体操作,如果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就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业3%的税率进行纳税。反之,就适用服务行业5%的税率纳税。由于两种操作方式之间的税率相差较大,给纳税筹划者留下可操作空间,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只负责后期工程组织,则工程承包公司就需按照服务行业5%的税率进行纳税,反之,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实际进行了项日建设,都需要按照建筑业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
(二)利用代收费用进行纳税统筹。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公司的营业额包括其房屋出售价款和经营过程中所收取的代收费用、手续费等。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代替房地产企业收取相关费用,这部分费用并不纳人企业营业额,而且,政府为了促进物业企业发展,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如物业企业为有关企业代收的费用不计人营业额,只对其代收手续费进行营业税征收。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可在企业内部成立物业公司,将价外费用的收取交由下属物业公司负责,如物业管理费,并由物业公司开具发票。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四
通过纳税筹划,预测企业的盈利水平,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一个综合分配方案,合理确定股东的工资和分红水平,在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股东权益,是企业正确的选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私营企业所得税各环节6种常用纳税筹划方法,欢迎阅读。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五
摘要: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不断改革及完善,企业已被推向了全面税收约束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努力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低税负、高效益的经营理财方案。文章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出发,阐述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方式,并提出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第一,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第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第三,确定投资产品类型合理避税。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第四,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首先是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次是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建工程期间的借款利息也不能在税前抵扣,而是一并计人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的方式逐年抵扣,无疑使企业因纳税而导致现金流出提前,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企业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第五,企业筹资活动纳税筹划。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方法,尤其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
第六,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筹划。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可以看到,通过积极争取,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进一步进行所得税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税有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1、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8).
2、孙瑞标,缪慧频,刘丽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六
房地产业给国家贡献了巨额的税收,然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房地产业税负较重的实际情况。与其它行业相比,房地产企业除了要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以外,还需另外缴纳一个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的最高税率可达60%,这也是房地产业税负特别重的原因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地产企业整体纳税筹划的策略,欢迎阅读。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考虑,企业可选择适当的开发方案,避免因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造成税负的增加。
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当增值率超过50%、100%、200%时,就会适用更高的税率。企业可以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进行筹划,避免出现适用更高一级税率的情况。
对于包含装修和相关设备的房屋,可以考虑将合同分两次签订。首先和购买者签订毛坏房销售合同,随后和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合同。经过这样处理,房地产企业仅就毛坏房销售合同缴纳土地增值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房地产企业贷款利息扣除的限额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限度内据实扣除,另一种是按税法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扣除。这两种扣除方式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较高的一种进行扣除。
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开发产品时,会代替相关单位或部门收取一些价外费用,比如说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部分政府 基金等。这些费用一般先由房地产企业收取,后由房地产企业按规定转交给委托单位,有的房地产企业还会因此而有结余。对于代收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 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第二种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是否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会影响房地产 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适用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税额。企业利用这一规定可以进行纳税筹划,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
在市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适当加大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改善小区环境,提高装修档次,以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使增值率降 低。投入的成本可以通过提高售价得到补偿,加大公共配套设施投入还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可谓是一举多得。要注意的是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并 不意味着虚开建安发票虚增成本,虚开建安发票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
会计制度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工程项目的“开发间接费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在实际业务中,开发项目的行政管理、技术支 持、后勤保障等也无法与公司总部的业务截然分开,有些费用的列支介于期间费用与开发费用之间。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可以向开发项目倾斜,把能划归开发项目 的人员尽量列为开发项目编制,把公司本部和开发项目混合使用的设备划归开发项目使用。这样把本应由期间费用列支的费用计入了开发间接费用,加大的建造总成 本,会带来1.3倍(1+20%+10%)的扣除金额,从而降低增值额和增值率。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分别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额是不同的,这就为企业选择核算方式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 间。一般来讲,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别核算更有利的情况。具体来讲,对同一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如果开工、竣工时间接近, 又由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分,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充分利用该项政策,选择合作建房的方式进行项目开发。
代建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房地产企业如果有代建房业务,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利用代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
房地产公司可适当与主管地税局沟通,尽可能延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或更换税负相对较轻的项目进行清算;对于能实行以预征代清算的项目,应主动争取以预征代清算。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七
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自身税收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加剧,在新税收征管法的实施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意识到纳税筹划必须在遵守税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进行,才能确保其合理性。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份合理纳税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并附上相应的反面教材。
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账款”,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续费8000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的赔款、罚金、滞纳金等各种罚没收入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有的企业为了将罚没收入挪作他用,便虚挂往来账户。
如:企业向不履行合约单位收取罚没收入8万元,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企业却虚挂往来记入“其他应付款”。
企业已实现的收入应该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某些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账或跨期入账,从而达到其逃交了税金与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账,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账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然后“其他应付款”账户转入“应付福利费”账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
企业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有些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同时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账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账,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账。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属经营性收入,不交纳销售税金。而经营收入却应交纳销项税金。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金,故意将营业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如:某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售价200万元,成本120万元。双方结算后,企业本应作为收入入账,同时期末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并按规定交纳产品的销项税金及附加。但企业为了少交税金直接将收入200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核算。同时结转成本时,冲减了“营业外收入”。结果使得企业少计交增值税80000元(令进项税为210598元),少计交城建税5600元,少计交教育费及其附加2400元,对企业利润影响额为712000元,对应交的所得税影响额为(2000,000-1200000-80000-5600-2400)=234960(元)。
成本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作为财务人员,在控制成本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进行,不能随意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成本。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账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账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500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500万元。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的各种罚没资金,应在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有的企业为了少交所得税,将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按年终实现的利润总额计交所得税。
如:某企业非法经营,被没收价值200万元的物品。按制度规定,此损失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但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便全部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使当年虚减利润200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均应列作营业外支出。有些企业为了调整当年利润和少交所得税,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
如:某企业于年底更新了5台正常运作的设备,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厂长授意,财务部部门作了清理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60万,借记:累计折旧40贷记:固定资产100,于年末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60,贷记:固定资产清理60.结果导致企业虚减利润60万元,少交所得税19.8万元。
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需要按照情况来分别处理。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其他一些情况也要充分考虑在内。但有些企业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务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借用或租用包装物时,将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现金;收到押金时则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应收款。
如:某建筑公司购入沙子时,借入袋子的押金30000元,借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30000元,贷记:现金30000元,收回押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0000,贷记:其他应收款30000,从而将收回押金转作小金库,同时也虚减了利润。
按规定,由于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及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有的企业为了控制利润水平,延期交纳所得税,便将正常的停工损失也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某企业年终对机器的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在停工期间所支付工人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所耗燃料、动力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共计20万元,企业全部作为非正常停工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使其对利润的影响额为20万元,对所得税影响额为6.6万元。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八
纳税筹划亦称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遵守、尊重所在国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义务人的权利,旨在实现纳税最小化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时的谋划与对策其实质是节税。但作为纳税筹划本身而言并不是一种静止的、片面的行为如何为企业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以合理运用是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拟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纳税筹划平台是企业理财过程中税务筹划的基础和操作空间。目前常用的有价格平台、优惠平台、漏洞平台、弹性平台和规避平台。要成功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必须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和科学的筹划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则:。
1.政策主导。
2.合法有效。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其存在的基础是应当合法至少不违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公然的违法偷税行为比较容易辨别,而对税法已有反避税规定的避税行为应视同偷税处理则认识不清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正确认识并划清与违法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筹划。同时开展纳税筹划要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以最小的筹划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效益。在税收利益上既要考虑节税带来的直接效益也要考虑减少或免除处罚带来的间接利益:既要考虑纳税筹划的直接成本也要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比较选择中的机会成本。
3.切实可行。
4.全面权衡。
决定现代企业整体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而应从企业的社会形象、发展战略、预期效果、成功机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权衡。
纳税筹划始终贯穿于财务决策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务核算等过程中正确运用纳税筹划平台.科学地进行纳税筹划以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价格平台作为各种筹划平台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但纳税人在利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运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设立一些辅助的机构或公司并进行必要的安排这种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费用的,在纳税人生产经营还不具备一定规模时筹划所能产生的效益不一定会很大。二是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定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税务机关调整的价格比正常价格略高一点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不幸被调整不仅没有筹划效益.还会有一定的损失.而且还包括进行筹划所花费的成本。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为了避免运用一种方法效果不太明显以及价格波动太大的弊端,纳税人可以利用多种方法同时进行筹划。这样.每种方法转移一部分利润.运用的次数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达到满意的经济效果。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十九
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设立、筹资、投资、交易、股利分配、股权转让等各项交易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轻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本年实现营业利润50万元。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1)纳税筹划方案a: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纳税筹划方案a: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7.5=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b:20xx年度经营指标粤华金耀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全年从业人员80人,资产总额为200万元。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4号)第一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可知:
纳税筹划方案b: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
纳税筹划效果:粤华金耀公司节约企业所得税=12.5-5=7.5万元。
综上所诉,b方案比a方案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建议公司领导选择b方案作为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计划,同时控制公司人员规模,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务实基础,同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粤华金耀物业。
财务管理部。
20xx年3月7日。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二十
电网企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每年会生产大量的电力能源,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电网企业是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能源保障,电力能源生产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电网企业也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企业之一,电网企业每年要上缴大量的税金。在这种情况下,电网企业能够运用生产和运营的流动资金就会减少,电网企业的生产规模必将受到限制。为了有效地进行电力生产和运营,电网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电网企业实现精益生产,帮助电网企业减少开支、增加收入。“十一五”以来,电网企业要进行开展广泛的电网建设工作,这必将需要大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工作就变得更加重要了[1]。电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为企业节约更多的资金。
在电网企业的电能营销过程中,会与很多企业签订电能承包使用合同,这些合同大部分为总包的形式,需要开具统一的发票。但是很多企业却难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物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常常会减少电网企业的进项税。电网企业应该改变承包合同的管理形式,采取新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总包合同的签订。电网公司将不再负担材料费和修理费,这些费用的折扣将由业主来承担。
我国很多电网企业会将维修工作委托给工程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管理形式。而工程公司则只会为电网企业缴纳营业税,不会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电网企业难以对进项税进行抵扣。电网企业应该改变维修工程的管理方式,采取质保工不包料的结算方式。维修工程中所需的材料,电网公司应该自行购买,这样可以及时地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项税相抵扣,减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金。
电网企业在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应该转出进项税额。在不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就不需要转出进行税额。材料货物在购进和领用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电网企业要合理利用这个时间差,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使企业减少缴纳大量的税费。通过这样的办法,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流通资金,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电网企业首先应该通过内部筹资、内部拆借的方式来进行筹资,这样筹资的效果最好。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足够的资金,则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在企业的筹资过程中,企业应该多考虑自身特点和市场风险,进行多渠道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又能够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3.2电网企业在后续计量过程中要多运用“税收档板”“税收档板”是指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如果将所得税延期缴纳,就类似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2]。电力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设备的更新发展速度很快,电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来进行加速折旧,这样既满足税法规定,而且也能有效地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我国原来的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如果符合“修理资金占固定资产20%以上时,寿命增加两年,修理后作为新的用途使用”这三个条件之一,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付来完成摊销,不能够在税前对其进行扣除。而我国的新税法则规定,只要都满足“修理资金占资产总值50%,寿命增加两年”,就可以将企业归入长期待摊费用类型中,否则直接就可以税前扣除。供电企业的大修支出在税前扣除政策更加宽松,能够方便促进大修项目的进行,提高电网企业的设备质量。
利用个人所得税能够有效地实现税收筹划工作,首先要平衡奖金的发放,把奖金按月发放,减少季度奖金、加班费的发放,使员工工资不要过度上涨。其次,要重点控制年终奖的发放,利用税法的特殊政策来有效节制年终奖。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补贴、福利,降低员工的现金工资收入,具体的如工作餐、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措施。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加了员工的福利,而且还可以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税收征收对象,以房屋的价值余额或租金等收入为根据,向房屋产权人收取一定的税金。利用房地产税收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无形资产,将它与房地产价值分别核算。电网企业可以将中央空调等设备单独入账,作为单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单独折旧处理,不要将它归入到房地产原有价值中,这样就可以少缴纳房产税。
电网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电网企业同时又是我国重要的纳税企业,每年会为国家缴纳大量的税金,这使得电网企业能用于生产和运营的流动资金越来越少。为了给电网企业节约足够的生产运营流动资金,应该采取税收筹划工作。电网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以增值税筹划工作、所得税筹划为主,这些税收筹划工作必须以遵守我国相关税收政策为前提,利用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也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使企业能够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篇二十一
本文为大家解析企业融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提供给大家参考。
现代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财务目标,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企业应当从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财富的最大化。成功的企业往往也是理性的纳税人,其不仅懂得如何凭借智慧赚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凭借智慧合理避税。在现代“薄利多销”的买方市场环境下,税务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理财的一个举足轻重的焦点。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已经成为独立自主经营的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随着企业行为的逐利化、理性化和自主化,税务筹划成为每个纳税主体应有的权益。面对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企业必须占领市场份额,做大做强,以维系自身的竞争力。相对于西方国家早已盛行的税务筹划,我国企业税务筹划还很不成熟。如何在我国企业中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无疑是每一个理性经济人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我国企业应当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减轻税负,从而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一。
融资决策是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企业融资主要是满足投资和用资的需求,根据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可将企业的筹资活动分为权益资金筹资和负债资金筹资,从而形成企业不同的资金结构,导致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各不相同。在筹资中运用税务筹划,就是合理安排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的比例,形成最优资金结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方面:
1、融资活动对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2、资本结构的变动对于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
3、融资方式的选择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减轻税负方面对于企业和所有者税后利润最大化的影响。
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等权益方式筹集自有资金,虽然风险小,但为此支付的股息、红利在税后利润中进行支付,不能起到抵减所得税的作用,企业资金成本高昂。倘若通过负债筹资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支付的利息可在税前计入费用,从而抵减企业的税前利润,使企业获得节税利益。但由于负债比例升高会相应影响将来的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因此,并不是负债比例越高越好。长期负债融资的杠杆作用体现在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率以及普通股的每股收益额方面,这可以从下面的公式得以反映:
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前)=息税前投资收益率+负债/权益资本×(息税前投资收益率-负债成本率)因此,只要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增加负债额度,提高负债的比例就会带来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效应。但这种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效应会被企业的财务风险以及融资的风险成本的逐渐加大所抵消,当二者达到一个大体的平衡时,也就达到了增加负债比例的最高限额,超过这个限额,财务风险以及融资风险成本就会超过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收益,也就会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后利润,从而降低权益资本收益率。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一般性经营性借款或者说流动性借款利息可以直接扣除,但有一定的上限,超过的部分不能扣除。专门性借款即固定资产借款利息不能直接扣除,只能随固定资产一起折旧,但没有扣除限额。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种规定进行纳税筹划,即将不能扣除的一般性经营性借款利息转化为固定资产利息。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是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请,由出租人融通资金引进承租人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长期租赁方式。
通过这种方式,承租企业通过支付租金可迅速获得所需设备,不用承担设备被淘汰的风险。对所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将其当作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且支付的租金费用也允许在税前扣除,使企业计税基数减小,从而少交所得税。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改良支出也可作为递延资产在不短于5年的时间内摊销。可见,融资租赁作为企业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税收抵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见,融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融资是企业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融资决策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业绩。对融资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对纳税人有利,对国家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