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问题(热门16篇)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具体的交易需求进行合理设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租赁合同问题篇一
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租赁合同问题篇二
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考虑到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租赁合同问题篇三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居高不下,使得许多的人们买不起房子。但是房屋是人们生存的基本的条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租赁房屋,同时现在的人对于居住的条件和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在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也越来越普遍,对于合同终止和合同无效等情况对于装修物的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装修费用的承担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普遍。为了正确,及时处理此类的纠纷,本文就房屋租赁中因装饰装修等原因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提几点建议。
一、法律问题引起的原因。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同时我国《合同法》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从我国合同法看出对于房屋租赁中装修装饰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是由于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但没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在合同终止,无效等原因而解除时装修费用的承担以及装修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如果动产没有附合于不动产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因为没有发生附合的不动产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故纠纷大多是房屋的装修将动产附合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是指动产与他人不动产相结合,成为其重要成分,而发生动产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1]]。同时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拆除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动产且为原始取得。但在物权法上规定动产所有权人可以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或者请求侵权责任。在租赁期间发生合同解除的情况又有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当事人双方违约的对于装饰装修物所有权的归以及装修费用的负担而引起的纠纷。
结果,不以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为必要的条件。而出租人业已取得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对出租人而言并不一定获利,在一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因拆除附合物而对原租赁物产生毁损,故承租人无法请求不当得利的返还。但若该附合物对出租人而言确有利益的增加,对于已经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的负担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
二、现行的立法规定。
这是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取得,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1号)从第九条到第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因此导致出租人对附合装饰物无偿享有。对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租赁关系终止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合同当事人依过错责任的大小承当相应的责任承担现值损失。对于因出租人的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的,我国法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对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同意利用的除外。对双方都违约的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趁机提高租金,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不承担这样的风险。对于租赁期满的,当附合物对于出租人的不动产的利用价值确实有所增加但出租人仍可无偿取得,承租人不可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从这一角度上说有失公平。
对于剩余租期的装饰装修的残值的计算标准在法条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法院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导致了其方法多样,标准多样。我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采用了现值损失和残值损失的计算标准。关丽在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指出:现值损失是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该价值一般按照装饰装修造价审计鉴定方法计算,由工程造价扣减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折旧费用。残值损失是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该价值通过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扣减房屋占有使用期间消耗的装饰装修价值来确定,房屋占有使用的期间消耗的价值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基础确定,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费用[2]。如:甲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为80万元,租期为4年,在第三年合同解除时,每年应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已摊销60元,未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估价现值为30万元低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摊销费用的60万元,故残值为80―60=24万元,残值损失为20万元。但这并没有在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也会造成其标准不一。
三、目前学界的观点。
对于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所花费的费用的承担。李永军教授认为从原则上出租人有义务偿还承租人改善租赁物所花费的费用,但偿还的数额应当以租赁合同终止时改善对于原出租物的价值增加部分为准[3]。德国法学家认为“起决定作用的一直是在得利人那出现的、客观财产之增加”,王利明教授认为,承租人可以请求“与动产价值相当的补偿”。对于李永军教授的观点,在实践的过程中,由于附合物本身含有很强的主观性,它是满足原承租人的需求,故很难认定添附物对于原租赁物在何种程度上是属于价值增加的部分。对于德国法学家的观点和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在不动产的附合中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附合的不动产对于出租人而言有“增值性”也有“减值性”的可能性。如果是增值,对于出租人则是不当得利,如果是减值对于出租人则是无端的损失。
人不同意利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如果对原租赁物造成毁损的应该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附合于不动产,经过一般的美学鉴定的确可以增加环境的感经出租人接受后可以折价对承租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当其补偿的根据是折旧补偿,即他的补偿范围是在出租人的财产增加的利益范围内,在其经过租赁期间后折旧的补偿范围,且其补偿的金额不应高过其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在其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所遗留的附合物对出租人的利益没有丝毫的增加或是法律所规定的必须拆除(如连锁店的装修等)可以要求承租人拆除如果因拆除而导致出租人的出租物的毁损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如果因出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可要求对于剩余租赁期间装饰装修物的残余价值的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承租人的附合装饰装修物的费用不得要求补偿,但对于未发生附合的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否则承租人自行拆除但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耗资巨大的但在租赁期间即将届满而认为收回成本的,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需要续租的其租金不得高于该地区的平均租金,若意思表示不能达成一致按租赁期间届满后对于装饰装修物的才处理规则。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在没有做约定的情况下在现行的合同法法条或司法解释在处理合同终止时附合装饰装修费用和附合物都需要相应的社会成本,有司法成本、鉴定成本等。因此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对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附合物以及工程的造价款在合同终止时的负担状况应该相应的明确,这有助于纠纷的产生。
首先,在订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明确约定在当事人的任意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解除时,在经出租人的同意进行房屋的装饰装修的费用承担的主体以及附合物的处理办法。以及如有特殊情况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租赁期间6个月以上的为要式合同,故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不论是法定要式还是约定要式都尽可能订立要式合同。这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起到更好的约束效果。
的义务,根据装修平面图如果是对房屋进行重大的装修必要的时候还应请相应的专业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对房屋的影响程度,再确定是否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是要求承租人对装修计划进行修改或调整。这对于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的装饰装修的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者,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装修完毕后应将附合装饰装修的费用以及相应的工程造价款以书面的形式在一定的期限提交给出租人。朱留虎学者认为承租人应该在装饰装修完毕的一个内将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提出[4]。在此,笔者认为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后,出租人对于附合的装修价款,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相应的约定在合同自动终止后对出租人确有得利的部分费用的承担,这可以避免在合同结束时因鉴定而产生的费用。如果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没有异议的,,则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期限届满后的附合装修装饰的费用。
参考文献:
[1]崔建远.《物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7。
[3]李永军.《合同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60。
租赁合同问题篇四
根据律师多年代理房屋租赁纠纷的经验,提醒承租人为了减少纠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务必应注意:
一、主体(出租人是否存在共有主体)明确、标的即房屋明确。即位置明确,建筑面积也应标明。
二、租期明确,不要写成“永久“,“长期”等样。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费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及收费银行账号明确。分年、季缴纳的,应当明确具体的缴费时间,还有租金上涨幅度的约定。
四、房屋需要维修时,维修费的承担,如果不约定承担主体,则由出租人承担。
五、装修装饰、扩建、转租权、转让费、房屋抵押、所有权变动的约定。
六、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约定。
七、提前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后装修装饰的残值损失补偿约定。
八、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约定。
九、退回房屋等卢律师提示的其他的重要约定。
租赁合同问题篇五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以上三种情形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证明、批准的,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4.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条文可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另外,双方也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规定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即应该视为当事人之间变更了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租赁合同也是生效的,本法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时,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三、避免分割出租的情形。
所谓的分割出租是指户主把原来的住房重新规划后设计成多个单间,每间都配备有独立的门锁,两室一厅的房子就变成了四室一厅,甚至更多,然后再进行出租,从而赚取更多的租金。它不同于合租。分割出租因为户主任意的改变房屋的结构,从而给房屋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是否存在分割出租的情形。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因此承租人在租房时应该分清楚是分割出租还是合租,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租赁合同问题篇六
房屋租赁作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转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十的频繁,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增长。但是,从当前我国房屋租赁合同鉴定的实际情况来看,出租人在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由于人们对自身的权责不够明确,因此这就容易使得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存在着许多的纠纷问题。这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就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
在我国《合同法》中,人们并没有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的概述,只是将其作为租凭合同中的一种进行介绍,这就使得人们在对房屋租凭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问题,这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不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就开始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定义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其中大部分学者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定义是指房屋出租人们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承载人必须定期给付出租人租金所签订的合同,并且在合同终止时,租出人必须要将房屋完好的归还给出租人。
目前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问题时有发生,这就对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房屋租赁合同监督的过程中,就对其相关问题予以重视,从而减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发生。其中我们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的性质和产权问题。
在当前我国房屋租赁当中,房屋的性质问题是经常出现的,这就使得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所谓的房屋性质的问题其实就是指的土地性质的问题,目前我们在对土地性质进行划分时,主要可以将其划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综合用地以及商业用地这几种类型。然而,在早期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房屋并不重视,这就使得房屋性质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就使得人们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对房屋的性质问题进行考虑,这就使得人们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极有可能遭受严重的损失。
除了房屋性质外,还有一个是房屋产权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我们签订商业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一般都是产权人即房产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但是目前因为商业活动的频繁,承租人由于主客观原因而转行或退市的情况屡见不鲜,原承租人为了使自己损失降到最低,把房屋转租出去。另一情况就是所有权人将房产抵押或出售等导致出租人(所有权入)变更的情,这些情况均会对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产生影响,因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当约定,如承租人转租时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才能转租,相反承租人也可以约定出租人在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时必须保证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的持续有效。
商业房屋租赁的用途当然是只能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但商业经营活动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零售、娱乐、餐饮等都是商业经营活动。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除了约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外,还应当约定具体用途。如租赁房屋处在居民区,而承租人租了房屋用于餐饮经营活动,那么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等会对周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进而导致投诉不断,甚至在办理证照时遇到不可逆的问题。
承租人租赁房屋以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是商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环。同样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也应当约定装修的范围,出租人可以约定承租人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以减小因房屋装修而对房屋产生的损害。另外还可约定租赁房屋到期后对装修的处理,是拆除恢复原状,还是承租人撤出后保留装修归出租人所有等等。
3租赁期限、租金、费用的问题。
租赁期限是房屋租赁起始日与终止日的期间。按照合同法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租金问题,要明确租金计租的标准,如年租金、月租金、日租金等,以及租金的递增、租金的支付方式都要明确约定。租金在实际支付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税,即租金是否含税。一般民间房屋租赁仅凭收款收据,甚至没有凭证,没有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但商业经营活动中的房屋租赁发票对于承租人来讲是一个很重要的票据。出租人到税务部门凭房屋租赁合同开具发票时还要缴税,所以这个问题要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4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及确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明文规定企业法人不得擅自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不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对于租赁合同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租赁经营权,只有那些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确定了财产租赁经营范围的企业才有权从事财产租赁业务。在实践中,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承租方一定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出租方的经营范围,看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财产租赁这一项。
5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及确认。
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方无履约能力,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说,不但不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具有履约能力,还要看其商业信誉如何。只有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在实践中,要搞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是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等。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问题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造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频繁发生,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些问题予以重视,除了注意这些问题以外,还要对房屋租赁管理机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以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解决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着相关问题。
租赁合同问题篇七
出租主体资格。
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不一致,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证明或委托租赁授权书。
房产被抵押,需要银行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商铺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房屋性质:商业用房性质。
土地性质:非住宅、非工业性质。
忽略了上述信息,你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风险。
合同中的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率)。
实用面积。
地毯面积。
地毯面积实用面积建筑面积。
免租。
应积极争取免租的条件。
押金。
争取免付押金。
税费。
一般来说税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5.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不符合政府部门的要求。
对于上述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装修事项。
1.明确出租人同意对商铺进行装修,并协助办理相关许可。
2.出租方提前解约,补偿装修损失。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设施的处置方式。
配套设施注意事项。
明确门店经营对水、电、电话线、网线等的配置要求,并明确出租方责任。
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新进区域租赁合同登记,规避风险。
转租。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2.转让费相关规定。
商铺的租售。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担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消防问题。
出租方应出示房屋土建消防验收合格证。
店铺开业前应通过消防安全检查。
空调及温度。
以下几点针对非独立店铺而言:
1.空调的开启和关闭时间(除了开启和关闭的季节时间外,每日的开启和关闭时间也需要明确)。
2.需要明确空调费用是否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中。
3.空调的延时开启是否计费,若计费,计费单价是什么。
4.店铺内的环境温度范围;空调主机的维护保养费用,电费是否均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5.施工中对空调的修改和调整,其施工单位如果有指定或者推荐,那么其价格须符合市场价位,否则租户可自主选择。
1.核实房产证的地址是否与合同上、现实中的地址一致。
2.确定房屋的面积是否相符。
3.房屋的产权证号必须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4.房屋的租赁价格、税费及房屋的租赁终始日期,必须标注清楚、规范。
5.收款方的详细收款信息及约定付款方式。
6.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资料应准备齐全,以便其他项目进行。
房东需准备的材料。
甲方为原房东,属于企业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东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甲方为原房东,并属于个人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东手印)。
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房东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注:如果原房东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必须有原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非原房东,亦为租赁者(俗称二房东),并属于个人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东手印)。
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与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
5.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甲方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甲方非原房东,亦为租赁者(俗称二房东),属于企业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原房东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与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
5.原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7.甲方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原房东与二房东租赁关系存在,在房屋租赁期内,二房东不想再继续租赁房子,连锁公司直接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时须有连锁公司与二房东的房屋转让租赁协议。
如果房屋属于新房还未下发房屋产权证,需原房东提供以下证明:
1.买房合同。
2.预售房许可证。
3.竣工证明。
注:如果是住宅还需另提供居委会同意出租证明。
续租要点。
营运数据保密制度。
实施营运、财务数据保密制度,有利于租赁谈判。
续租管理预警机制。
对租赁合同即将到期3-6个月内的,启动沟通机制,大店公司跟进,小店店长跟进。
重点大店防御布局。
1.年销售1000万以上的门店,在房东关系维护上做重点跟进,制定维护方案。
3.提前1年制定续租方案。
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法产权。
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
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
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
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
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
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
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
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租金退还给乙方。
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具有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问题篇八
问题一:
设计费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问题二:
问题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租赁合同问题篇九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六角楼二楼)。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ktv经营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3-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详见附表。
3-3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______年全额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滞纳金________元。
3-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使用现金支付房租。
3-5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承担。
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采暖、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租赁期间,乙方需另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4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乙方经营中雇佣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无条件返还该房屋及设施。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6-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因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8-1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8-2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
(五)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要求收回该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
(七)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
九、其他条款。
9-1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
9-2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保证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3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
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承担因违法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9-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违约方拒不理赔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损失。9-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市___街___巷___号。
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x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租赁期间出租方需按合同租金租赁,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租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房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
4、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7、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房屋买卖、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10、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需通过法律赔偿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x度。
(2)电表现为x度。
(3)煤气表现为x度。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随合同一起签订。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x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x%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x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一
编号:
本租约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15日为送达时间。
2.本租约以中文为准,任何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二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口地址:户口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住房用途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8日按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付款方式缴付次月租金给甲方。
乙方于甲方签订达成租赁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以及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押金在甲方作为违约保证金,租房合同到期,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以及恢复租赁房屋清洁卫生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若乙方违约或者对租赁物业在使用上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2.乙方按时交纳租金。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纳,亦不得逾期7日以上。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内:如甲方需要将房屋另行他用,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不得拖欠。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租赁房屋,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为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认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1)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或者相关费用超过14天。
(4)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故意损坏该房产。
合同期间,房屋遭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毁灭或者巨大损失,本租约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期满或者提前终止,乙方必须迁出将自置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余下物品放弃权利,有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关于租金调整:租赁期间,如市场租金价格变动或者甲方对租赁房屋配置更新,需调整租金,需双方友好协商。
第四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先行代为支付,后甲方已票据、电子票据、当下实收等方式向乙方收取,每两个月交收一次。
需要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项目有:
1.电费,按照广州市电费价格标准,第一阶梯,0.61元/度。实际费用,按照供电局扣费通知为准。
2.煤气费,按照广州市管道煤气价格标准,3.45元/方。实际费用,按照实时抄表为准。
3.有线电视费用,53元/2个月。物业费与水费,以物业管理处单据为准。
4.其他需乙方自付费用。
第五条相关事项。
1.租赁期间,有关用电、防火、防盗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各项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2.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甲方在书面中提及接受改装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状恢复或者向甲方交纳恢复房屋原装所需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在租住期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一下物品:
空调两台:科龙空调(1匹)一台,在房间。奥克斯空调(2匹变频)一台,在客厅衣柜两个,沙发一张:米色布艺沙发床,洗衣机一台:海尔7kg容量涡轮洗衣机一台,电冰箱一台:电视机及机顶盒各一个:三洋液晶32寸液晶电视一台,茶几一张:木纹茶几,玻璃餐桌一张,热水器一个:万和8升天然气,樱花牌煤气灶、消毒碗柜、微波炉、抽油烟机各一个。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无论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以上各项均无异议。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区道号室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框架,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其他,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未(已/未)设定抵押。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第一条)。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合同继续履行,以甲方实际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计租。
3-3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每日按欠缴租金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4租赁期届满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所承租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否则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如有相关费用没有结清的情况,双方同意甲方将有权限制同等价值的.物品搬出作为抵押物,在双方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结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物品。
3-5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起5日内,如乙方使用该房屋地址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应完成注册地址的变更,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乙方逾期未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的,自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办理完成之日止,乙方向甲方支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每日双倍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第一年度每套(年租金)为元(人民币);
4、租赁期间房屋由乙方免费使用。
4-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免租金。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在二个月以内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每日按欠缴租金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二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上述4-3-1项约定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和违约金。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欠交的房租、水电费和承租期内损坏甲方房屋设施及建设结构等费用,并提供相应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后,剩余部分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5-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冷)、物业管理、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双方租赁合同到期,乙方交还甲方该房屋时,应恢复房屋交付时原状。如因乙方未按要求向所属供水、供电、供暖部门交齐相关费用等原因,对甲方造成招租困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5-4双方租赁合同到期,乙方交还甲方该房屋时,应补齐采暖费(热能损耗费)等费用,如退租时乙方仍为欠费状态,乙方认可,甲方从押金里扣除相应的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责任。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因房屋主体结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房屋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因违法行为或管理不当造成的灾害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及赔偿。
6-2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一第二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由甲方负责正常维修,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的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6-4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内从事危险、有污染、有异味、有噪音、有震动等影响其他业主的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一切损失及后果。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7-3甲方在租赁期内拆除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事件发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一第三条)。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4乙方已对合同及附件所述内容全部知情,无异议。
9-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房屋租赁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6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诉诸法律解决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因守约方保全违约方财产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责任险支出的费用、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9-8在租赁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甲方有权带领预期的承租人查看租赁场所,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但查看时间应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为房屋共有租赁示范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位置、房数、面积、质量为_____________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房屋的;
2.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的,承租人到期找不到房的,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遭受的损失。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支付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本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随意提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出租人修缮房屋时,承租人应当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确实无法修复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共同修复,承租人支付的修复费用应当用于抵消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
1.出租人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该合同对该房屋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合同范本为《共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出租人应在出售房屋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方交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规定向承租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负责赔偿人民币元。
2.出租人未能按时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负责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出租人未按时(或未达到要求)修缮租赁房屋的,应负责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第七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未能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分享注意事项。
以上总结对双方均有效;共用方应共同爱护房屋内的设施。如有无法修复的损坏,由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共享方选择自己的承包商签订合同;一方中途退出的,另一方承担全部租金;一方利益受到另一方损害的,自行处理,出租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保密。
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对从本协议中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其他相关第三方披露,除非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定》附件第12条。
1.本协议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协议;
(2)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房地产许可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含义。
第14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原始协议上盖章。
本协议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位于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爱生楼三楼的教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为甲方提供可容纳____人的教室__个,用于举办培训的教学工作;上述教室容纳人数不含加座。
2、在教室内提供用于教学的相关设备,包括:上课所需30套学员桌椅和计算机(计算机的配置见附件一),同时保证上述设备能正常使用,以及能支持上述设备的正常用电荷载。
3、保证教室在课前__分钟开门,保证教室外周围环境卫生;。
4、确保校园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的房屋场地)的防火、防盗、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齐全并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出现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以保障甲方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5、确保甲方教学、办公所需水、电的正常供应。如有异常,应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派人到现场落实解决。
6、保证以下事项:
(1)甲方班级开课之日不能因任何原因调整教室;。
(3)在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组织教学,督促学员爱惜教室内设施设备;由于学员及甲方工作人员故意、过失损坏设施设备或其它不当行为,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按甲方实际财产损失额赔偿,并可向责任学员追偿。
2、甲方认真履行乙方教室的治安、防火等规定。
3、本协议期内造成的甲方学员人身伤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双方结清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2)不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教室的;。
3)交付的教室危及甲方人员安全或者健康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双方结清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的。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1、租赁期限:自___年_月日始,至____年__月_日止(共计___天)。
2、教室使用及管理费用按使用天数计算;每天__元,租赁期限为2天,教室租赁合计费用共计____元(大写:__)。茶歇费用为__元/天,茶歇为2天,共计____元(大写:____)。各项合计总费用为__元整(大写:____)并由甲方在使用教室之前支付,以上费用即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除此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结算。
2、乙方为甲方出具国家正式发票,项目内容为:技术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租赁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协议,一方单方面中止的,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协议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六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区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b:家俱:________c:水表底数:_________d:电表底数:___________e: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
本协议__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