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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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1、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安装报警装置。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电线、电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报告。一般事故2天内向区教育局书面汇报;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通知人寿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7、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8、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详见《城沙镇第一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分工:报警、报告、疏散、救护、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xx﹞2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科学处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条各学院及实验室应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安全救护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普及应急处置常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及时自救。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小组成员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一般事故由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各学院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第八条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将有关要求和举措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十条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教职工对本人所管理的学生要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常识和要求,实行安全考核准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落实所有实验用房间、场地的安全责任人,并根据室内的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场所应及时报学院,由学院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第三章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逐级负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一般事故时,实验室报学院,学院报党校办、保卫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生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还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求救。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第十五条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
1.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
2.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势态控制和逐级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时,第一时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第二十条实验室发现有人中毒时,立即打开窗户,保障通风,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避免延误。
第二十一条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所在学院应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学校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发生放射源泄露、人员超剂量辐射等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保护现场,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将受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医院检查和治疗,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学校在公安、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时,应立即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进行现场消毒,将受污染人员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卫生部门。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捕杀抢救等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疫、隔离以及环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发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使用记录完好。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或请专业医疗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治。同时,学校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流程,报上级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事故的调查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院指导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认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直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院、实验室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改处理要求应明确具体措施及时限,严格复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校或学院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经20xx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全力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维持正常教学科研与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理工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制订本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应急原则是: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实验管理中心、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相关学院等。指挥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小组。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发生事故学院的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具体成员由学院确定。
(二)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科研实验室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实验室(中心)主任、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实验室(中心)主任、现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在事故初起阶段,协同相关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无法处置的,立即通知学院负责人,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院无法单独处置的突发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安全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处置。
(一)预防。
1.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室。对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加热设备,压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4.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2.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3.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三)安全状态监测。
1.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
2.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3.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对实验室水、电、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四)信息报告。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学院负责人,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等,请求协调处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措施。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钾、钠、黄磷等易燃物和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等氧化剂及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根据火势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处及消防部门报警。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湿的电器,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能源管理中心进行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1.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五、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
六、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单位要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经突发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确定,终止应急状态。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八、本预案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四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xx﹞2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科学处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条各学院及实验室应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安全救护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普及应急处置常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及时自救。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小组成员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一般事故由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各学院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各实验室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第八条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实验室所有场所发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将有关要求和举措传达到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十条实验室全体人员应在实验室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发生事故时应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教职工对本人所管理的学生要强化安全教育,普及应急常识和要求,实行安全考核准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落实所有实验用房间、场地的安全责任人,并根据室内的危险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场所应及时报学院,由学院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第十二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逐级负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上报,同时开展安全自救。发生一般事故时,实验室报学院,学院报党校办、保卫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生重大事故时,实验室还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报警、急救电话求救。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单位。
第十五条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
1.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
2.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势态控制和逐级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如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防止事态扩展;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发生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强腐蚀或强刺激的化学灼伤时,第一时间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第二十条实验室发现有人中毒时,立即打开窗户,保障通风,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通畅地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避免延误。
第二十一条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所在学院应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学校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发生放射源泄露、人员超剂量辐射等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保护现场,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将受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医院检查和治疗,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学校在公安、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时,应立即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进行现场消毒,将受污染人员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卫生部门。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捕杀抢救等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疫、隔离以及环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发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使用记录完好。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或请专业医疗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治。同时,学校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流程,报上级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院指导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认真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直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院、实验室及当事人应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整改处理要求应明确具体措施及时限,严格复查,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校或学院依据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预案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经20xx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五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积极自救。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分析研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三章预防与预测。
第七条预防。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预测。
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应急程序。
第九条处置突发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复。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部门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等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报警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种类,发展程度和已经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报警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和120等电话。
(二)启动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先期处置。
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处置及救援。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做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危险源,阻断危害传播,划定并标明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五)善后及恢复。
1.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事故现场处理措施。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引致次生灾害;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沙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首先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关闭管道阀门,同时,其他现场人员应通过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其次,听从统一指挥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工作。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六
教师和学生要熟悉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性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和实验操作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如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
实验室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一般有:
1、化学药品的混合接触引起火灾
2、氧化性盐类和强酸混合接触
3、安全措施
(1)科学、严格地管理化学药品,不给各类物质造成混合接触机会。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3)实验室应备有各类灭火用品,并保证随时好用。
实验室中能引起爆炸的物品很多,某些强氧化剂,如:硝酸盐、氯酸盐、过氧化物等,一旦遇上有机物,易燃性物质,还原剂或发生强烈磨擦、撞击等即发生强烈爆炸,还有许多可燃性气体,如:氢气、甲烷等,一旦与空气混合,达到其爆炸极限时,遇水即可发生爆炸。一般情况下,燃烧和爆炸往往同时发生,有时先着火后爆炸,有时则爆炸后引起火灾,因此二者的预防打措施类同。
化学药品按它们的毒性分为:
1、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和液态溴等,能腐蚀或烧伤皮肤,误肤造成唇、口、喉、胃烫伤,灼痛严重时可发生虚脱而死亡。
2、刺激性毒物,如汞、铅、铵盐、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质沉淀、误服可致人死亡。
3、神经性毒物如氢化物和氢氰酸等,能阻碍人体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内部窒息而死亡,另外,还有一些我们经常接触的和使用的药品,平时往往忽略了它们的毒性,如氯化钡、碳酸钡、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铜、硝酸银、硝酸钴等,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首先要高度重视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实验室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准备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风橱,不能在实验室内做饭和进餐,更不能用使用过的仪器作餐具,实验完毕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热水洗手,防止皮肤上的毛孔张开而使毒物渗入,有毒废液要倒进指定容器内,经处理后才能弃去,皮肤上有破伤时应专门包扎后进行实验,以免毒物经伤口浸入体内。一旦发生中毒,一定要沉着冷静,尽快通知医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误服各种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让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面粉水,肥皂水等,将毒物冲淡,随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呕吐,注意为磷中毒,千万不可喝牛奶,可将5—10毫升硫酸铜溶液用温水调服,另外,若误服少量强酸液,可服镁乳、石灰水、氢氧化铅或肥皂水解毒;误服少量强碱时,可服醋、柠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误服少量硝酸银溶液可服氯化纳溶液解毒。
(2)吸入有毒气体,应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
(3)若不慎将有毒物质少量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药棉或纱布擦掉,并用自来水冲洗或用相应的解毒剂冲洗,若将毒物溅入眼睛,应在冲洗后,立即请医生治疗。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第三章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六条各单位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并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四)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一)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四)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病原微生物。
3.若病原微生物泼溅在衣物、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浓度为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二)危险化学品。
3.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其他。
若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浓度为75%的酒精、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第九条实验室发生化学灼伤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第十条实验室发生中毒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同时送入医院就医。
(二)经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浓度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立即送入医院就医。
(三)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送入医院就医。
第十一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二)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第十二条实验室发生火灾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
(三)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其所在的位置。
第十三条实验室发生触电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三)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仪器设备故障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消防部门报警。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五章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六条事故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上交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第十七条根据调查结果,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八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武科大办[20xx41号)、《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武科大办[20xx]5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级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各学院(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学院(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与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接受学校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中心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实验室负责人职责:积极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关部门领导及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
第四条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六条实验室值班人员、安全员、实验室相关成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二)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报告的对象为:
(一)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实验室主任、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二)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实验室主任、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保卫处、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校保卫处和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其事故性质和类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别处理:
(一)实验室爆炸和火灾、危险品污染及突发放射源事故: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附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相关规定处理。
(二)实验室中毒事故:当实验室发现有中毒事件时,首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立即报校医务室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三)实验室触电事故: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远离电源,保护伤员生命。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四)实验室机械事故: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或采用科学方法使伤员不受到机械的再伤害,保护伤员生命,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事故: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同时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第九条各学院(中心)应当根据各自学科的专业特点,负责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邵晋辉
副组长:雷正华
组员:黄月芬、童晓翔、李志刚、胡健、陈锡平、王海英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制止,后教育。
3.先处理,后报告。
1.实验物品要摆放规范。
2.在学生操作之前,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
3.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向学生重点强调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3.药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仪器中的反应物或残余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3)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实验药品,以免受伤。
(4)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后再离开实验室。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并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积极自救。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分析研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七条预防。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预测。
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条处置突发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复。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部门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等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报警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种类,发展程度和已经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报警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和120等电话。
(二)启动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先期处置。
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处置及救援。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做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危险源,阻断危害传播,划定并标明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五)善后及恢复。
1.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引致次生灾害;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沙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首先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关闭管道阀门,同时,其他现场人员应通过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其次,听从统一指挥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工作。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十三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一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和学生要熟悉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性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和实验操作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如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
实验室中因化学药物引起的火灾,一般有:
1、化学药物的混合接触引起火灾。
2、氧化性盐类和强酸混合接触。
3、安全措施。
(1)科学、严格地管理化学药物,不给各类物质造成混合接触机会。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3)实验室应备有各类灭火用品,并保证随时好用。
实验室中能引起爆炸的物品很多,某些强氧化剂,如:硝酸盐、氯酸盐、过氧化物等,一旦遇上有机物,易燃性物质,还原剂或发生强烈磨擦、撞击等即发生强烈爆炸,还有许多可燃性气体,如:氢气、甲烷等,一旦与空气混合,达到其爆炸极限时,遇水即可发生爆炸。一般情况下,燃烧和爆炸往往同时发生,有时先着火后爆炸,有时则爆炸后引起火灾,因此二者的预防打措施类同。
化学药物按它们的毒性分为:
1、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和液态溴等,能腐蚀或烧伤皮肤,误肤造成唇、口、喉、胃烫伤,灼痛严重时可发生虚脱而死亡。
2、刺激性毒物,如汞、铅、铵盐、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质沉淀、误服可致人死亡。
3、神经性毒物如氢化物和氢氰酸等,能阻碍人体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内部窒息而死亡。
另外,还有一些我们经常接触的和使用的药物,平时往往忽略了它们的毒性,如氯化钡、碳酸钡、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铜、硝酸银、硝酸钴等,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首先要高度重视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实验室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准备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风橱,不能在实验室内做饭和进餐,更不能用使用过的仪器作餐具,实验完毕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热水洗手,防止皮肤上的毛孔张开而使毒物渗入,有毒废液要倒进指定容器内,经处理后才能弃去,皮肤上有破伤时应专门包扎后进行实验,以免毒物经伤口浸入体内。一旦发生中毒,一定要沉着冷静,尽快通知医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误服各种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让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面粉水,肥皂水等,将毒物冲淡,随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呕吐,注意为磷中毒,千万不可喝牛奶,可将5—10毫升硫酸铜溶液用温水调服,另外,若误服少量强酸液,可服镁乳、石灰水、氢氧化铅或肥皂水解毒;误服少量强碱时,可服醋、柠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误服少量硝酸银溶液可服氯化纳溶液解毒。
(2)吸入有毒气体,应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
(3)若不慎将有毒物质少量落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药棉或纱布擦掉,并用自来水冲洗或用相应的解毒剂冲洗,若将毒物溅入眼睛,应在冲洗后,立即请医生治疗。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针对我院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院领导、院行政办公室分管实验室的岗位人员及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应急办公地点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2、职责分工。
院行政办公室在院领导的指挥领导下负责协调各实验室的应急响应工作,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配合各实验室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在实验室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院领导和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人、院领导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领导汇报。保卫处收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封锁现场,了解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市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切断自来水源和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先要迅速冷静地切断火源和电源,再尽快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市公安局: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校保卫处: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三
成员
(一)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领导。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4、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二)食物中毒处置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
2、立即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同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传染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传染病时及时通知家长隔离治疗。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疗、病理和传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其它伤害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医院诊治。
2、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通知受伤者的家属或家长。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搜集有关材料,妥善处理事故。
应急指挥z
手机z
牌界派出所z
牌界医院牌界供电所z
牌界水厂z
医疗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消防:119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着建立一个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机房安全体系的目标,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中心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验室的具体情况,配备更新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定期进行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电路设施的检修、改造,增强抵御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对实验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5.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
1、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内,实验室相关管理员负责对机房进行监控,主要职责是:巡视网络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消除网络故障隐患,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2)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主控机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机房内严格采取防雷(如电源保护开关、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备灭火器等)、防尘、防静电等措施以及机房入口处24小时监控录像等措施。(注:监控系统的建立正在筹备中)
3、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常规维护,做好巡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实验室教学的正常运行。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有关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和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事件初步性质、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事后,要对其他实验室和相关人员及学生进行教育,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院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突发事件在本单位再次发生。 分析总结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学生实验机房应急预案
当学生上课期间机房发生触电,火灾等突发事故时,实验指导教师第一时间迅速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迅速做好抢救和灭火工作,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119报警电话,若发生学生受伤事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实验室管理员及时报告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电源系统应急预案
(1)定期检查实验室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电路线缆器材情况,当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处置:
(2)当实验室发生供电突然停电或是电源异常时。首先应和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是否正常停电以及预计停电时间。检查不间断电源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遇到突然断电,应及时将空调等不在ups电源供电范围内的设备及时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间电流过大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当确定停电原因是在本身供电系统范围内,立即汇报给负责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达到现场检修。
(4)恢复供电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复机房设备和ups的供电,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注:ups电源正在配备中,故此应急预案将其考虑在内。
3、网络和服务器络系统应急预案
(1)发生网络故障时,首先检查机房设备情况,确定网络故障的原因。
(2)确认原因后,若为短时间内可恢复的,应尽快联系网络维护人员,及时处理和排除故障。
(3)当确认原因为短时间无法恢复,应该及时向负责领导汇报,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做好上课机房调整的准备,以保证教学实践的正常运行。然后再联系维护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4、机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应急预案
(1)上班工作时间发生火警,还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紧急撤离,并立刻拨打119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减少电子设备的损坏。同时采取关闭电源总闸等措施,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2)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休息时间发现火情后,要立刻拨打119报警,并立刻通知领导,做好火灾的处置工作。
(3)火情结束之后,机房相关人员应全体赶赴现场,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联系相关网络公司和设备相关厂家,及时评估事故损失情况,研讨恢复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佳解决方案。
(4)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应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因雷击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核实、报损,并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5、设备盗抢应急预案
发生盗抢事件后,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报警,并向领导汇报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侦察工作。待现场处理完毕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估计损毁情况,并联系相关网络和设备厂家,积极做好恢复工作。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负责人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应急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拨打有关电话报警和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简要报告事故地点、类别和状况。
2、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设置警戒区,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
3、在事故发生区域内严禁火种,严禁开关电闸和使用手机等。
4、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
(二)剧毒化学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
1、马上打开窗户通风。
2、疏散人员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
3、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
1、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毒物为非腐蚀性,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导泻的办法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外,然后送医院救治。
2、但腐蚀性毒物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三)强酸、强碱腐蚀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
2、在实验室作简单急救处理后,再迅速送医院急诊室作进一步处理。
3、同时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四)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线路。
2、组织在场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如电线起火切忌用水扑救以免触电,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4、火势较大,预计难以控制,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并立即拨打119报警。
(五)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或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没有切断电源前切勿手拉触电者)。
2、有衣着燃烧者,应立即扑灭。
3、心脏呼吸骤停者,应立即进行复苏抢救,迅速将触电者送至医院急诊室抢救处理。
4、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
(六)实验室爆炸应急预案
1、立即撤离现场,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
2、实验室负责人或者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3、所有人听从安排,有组织地通过安全出口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五、应急保障
1、保证消防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状态。消防应急设备是用于事故初始状态控制的重要保障,为此消防应急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点放置,定时检查更新,确保消防设备随手可拿,拿来可用。
2、注重应急宣传。平时注重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学习,增强人们的危机防备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3、注重平时演练。意外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容易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平时要注重演练,让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设备放置地点,知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撤离路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会有条不紊。
4、常备通用的救护器材与药品。为了应付突然而来的事故,在实验室或工作室应储备一些救护器材与药品如:尼龙绳、手电筒、毛巾、药棉、纱布、胶布、止血贴、生理盐水、解毒剂等。
5、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或报警。报警电话110,火灾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
本预案由分析实验中心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尹梦蛟
副组长:汪涛
成员:全体教职工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2、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九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x)、区安监局(值班电话:x)。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