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实用10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一
斗镇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正
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的工作要
求,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片负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村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期间,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
生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现象,力争禁烧期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确保合肥市机场飞行安全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付世波任组长,支部委员、营长郑传
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及村后备干部为成员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建立领导组成员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禁烧工作落实到村民组、田间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制订禁烧网格
以禁烧工作领导组为单位, 27个村民组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
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村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三)明确管理责任
1、村书记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全
面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进行协调监督。
2、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具体工作:
(1)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
(3)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3、村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负
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确保本组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我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发放行政告
知书到禁烧区每家每户,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午、秋季收获期间,
以村书记为队长随机抽调1-2名村民组长为巡查小分队,进行不定期检查。以村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村民组长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禁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三)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我村财政预算。有力保
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经纪人收购禁烧区油菜等秸秆,鼓励发展油菜(小麦)
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五)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各包片干部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
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自5月15日至6月30日制定24
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查,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3、奖补与分工责任挂钩。在禁烧期间,每个村民组设基数奖300元,
如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所属村民组长50元,如果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不奖不罚,未完成禁烧工作任务目标,造成本村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火点,被上级禁烧办发现的,在村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年度考核时不评优。秸秆禁烧小组人员在所属片区内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款100元,如发生重大故事的立即停职,上报上级党委政府。
(八)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5月15日至6月30日为午季秸秆禁烧期,分3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19日)。村两委根据上级会议要
求,制定工作方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20日-6月20日)。根据方案,
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坚决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上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3、总结考评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
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个人,村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附:岗集镇斗镇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
成员名单
岗集镇斗镇村民委员会
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16〕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三、重点区域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四、工作安排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月15日)。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快秸秆“离田”。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六、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二
秸秆禁烧会严重污染我们的环境,所以需要制定一个环保的工作方案,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 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1、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三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抓好我县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年夏季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管齐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达到全县“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目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各乡镇办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村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秸秆禁烧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办要组织专门队伍,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局要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实行分片管理,开展巡查和督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环保考核和生态县建设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二)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和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五定”禁烧方案,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监控,白天巡查,夜间设点督查。各乡镇办要制定秸秆禁烧应急方案,配备简易灭火工具,发生焚烧秸秆问题,能立即赴现场灭掉火源。对秸秆焚烧情节严重的,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给予严重处罚;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司法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乡镇办要认真落实禁烧工作日报告制度,于每日上午9:00前将上一天的禁烧情况上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及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办6月15日前将本单位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禁烧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环保局。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五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六
为做好我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发〔20**〕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2008年度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15年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高质量完成上级交给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构建和谐生
态固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禁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岳道有任组长,纪委书记王胜、副镇长安可军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片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包村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负责人。同时各村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好早播关。麦收后立即发动群众抢收抢种,消除禁烧秸秆的隐患。四是秸秆堆放关。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每个自然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对方场地,方便秸秆集中存放。
4、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各村要坚持全员上前,把守田间地块,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禁烧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桐明公路、县乡道路、村村通两侧及林网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以上区域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麦收以后,降雨前有风时,晚上9点以后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众。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包片的村干部、镇干部停职、停薪,待岗一个月。
6、科学引导,综合利用。镇农机、农技、畜牧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固县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0**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实行全面禁烧。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特别是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要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发动阶段。时间:5月底之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禁烧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每日15点前要实事求是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日报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县政府督导组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县成立秸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县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帐,组建联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乡镇、县工业园区是责任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督查局抽专人带队督导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落实县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表扬,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秸秆焚烧。
县环保局、农委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乡镇、县工业园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
县发改委要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财政局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县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导致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在控制范围之内。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查处。
县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县气象部门应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县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
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县监察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督监察,强化奖惩措施。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解决问题在田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组成4个督导组和32个驻乡镇督查组。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督查检查。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农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农委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高塘、范兴集、老集、土陂、吕寨、滑集、谢集。
第二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交通局、县农机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交通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谭棚、杨桥、牛庄、工业园区、城关、张营、白庙、同城、关庙。
第三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环保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单桥、长官、杨小街、宋集、张新、陈集、艾亭、陶老。
第四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公安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田桥、韦寨、迎仙、瓦店、姜寨、庙岔、庞营、黄岭。
县秸秆禁烧四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县直单位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各村、自然村、农户、田块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作用,检查村、自然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确保辖区内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九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00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00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00—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
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十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xx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xx—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