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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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一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80平方。
3、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2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50;乙方所占比例为:50%。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三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公章: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搞活xx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xx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xx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xx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xx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xx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广告行业及团队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合伙经营的广告公司名字为:
2、经营场所与面积:80平方。
3、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4、因甲方原已经经营几年,前期投资全是甲方出资。乙方现入伙则需补给甲方2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则属公司共同所有。
5、乙方入伙后。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50;乙方所占比例为:50%。
6、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和甲方合伙后,双方共同经营,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事宜。若需再扩大经营或更换办公场所,增加办公设备,则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份比例出资进行更换。
9、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10、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所占股份为依据,年终进行分配。
11、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万元。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四、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六、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________%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两种方式只可选择一种。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九、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纠纷或者做对企业有损害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
地址: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七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景。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企业名称:
3、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_________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1、利润分配,双方同意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发生合伙人无法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4、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7)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留存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日期: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九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____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2.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方退伙后,____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甲方退伙后,____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非因法定事由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__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法院。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双赢的原则,乙方应邀成为甲方所组建的“昆乐品牌营销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经销由“昆乐品牌营销中心”贴牌生产、全国总经销的:昆乐牌系列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分工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疗效确切、包精精美、大包贴牌、价格合理的一系列a类产品;
(3)提供药品经营相关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资料;
(4)提供可供产品清单和供货底价(详见附件)
(5)甲方根据乙方对a类产品所需的经营环境进行有效的、严格的市场管理,避免窜货和价格绲乱等恶性竟争。
2、 乙方负责与义务
(1)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年销售能力,确定每个单品的年分销量,按月落实并采购(详见附件)。
(2)按照双方约定的窜货管理方案(第五条),主动维护好销售市场。
(3)向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意向信息。
(4)向甲方提供全部直营药房、加盟药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
(5)现款购货。单品要货数量超过100件需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备货。
第二条:区域保护约定
1、 签订了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乙方享有以下所辖的区域拥有独家经销权;约定区域 ;乙方超出此区域的直营药房,甲方承诺有乙方直营药房周边500米之内,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销售供乙方专销的相同产品(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药店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除外);乙方超出本约定的独家经销区域的直营分店销售甲方产品,一样受严格的市场保护,但其跨区直营分店需要服从所在区域的统一管理。
2、 没有签订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不享受区域独家经销权,为保障乙方利益,甲方严格按照零售价格和本协议‘第五条’对销售市场进行管理。
第三条:产品运输
第四条:退换货
在符合甲方所供产品仓储要求条件下,如果药品在有效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经法定质检部门确认),甲方无条件退货;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负责退换。
第五条:窜货管理
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同意并接受本窜货管理办法。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均设立了防窜货编码,货到乙方验收时请同时核对送货单和相应的产品编号,乙方签收即视同对产品编码的`确认。
乙方不得将本产品销往本区域以外的药房和区域(跨区直营分店除外),一经发现,乙方必须在限期 5 天内主动将窜货产品收回,超期未收回,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建议零售价(详见附件)进行统一规范,不得低于约定的零售价销售,一经发现,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处理好价格问题,如未按期处理好价格问题,视为乙方违约;情节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窜货与市场违约金约定为人民币 1000 元,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以本违约金作为处罚,赔偿受侵害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根据乙方签订的年销售甲方产品的任务,甲方提供连锁专业培训,70%的内容根据连锁的情况来制定, 30%的内容加强甲方产品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有内容及达成协议的细节、双方商业模式细节、供货底价等,皆属保密范围,若因泄密或故意损害对方利益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期年,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双方无违约行为,乙方享有优先续订权。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确认同样有效)之日起,乙方十天内向甲方汇款购货生效;乙方超期末执行,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则自动解除。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xxxxxx,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双方合作期限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1、甲方xxx(姓名)以x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元。
2、乙方xxx(姓名)以x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元。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xxx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xxx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xxxxx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xxx法院。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四
第一条甲方开设商行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x年xx月xx日起至__x年xx月x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五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___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0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0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六
(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____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2.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方退伙后,____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甲方退伙后,____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非因法定事由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经营协议书篇十七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企业由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个,有限合伙人个。
姓名或名称住所。
姓名或名称住所。
(注: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姓名或名称合伙性质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等;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此条自拟(注: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个普通合伙人(注: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注:可规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另作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可另作约定)。
第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约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