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关考勤方案(优质17篇)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调研和分析现有的资源和条件,以便合理分配和利用。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制定方案的方法和技巧。
机关考勤方案篇一
(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
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7号文件执行。
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二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本单位所有人员如因事、因病需要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休假等假时(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局机关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报者,查清后,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各部门考勤每月底汇总后上报局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送财务室按规定予以处理及公示。
四、严格请假制度,请假一天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报局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局长批准,再逐级进行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五、凡请事假必须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及请假起止日期,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必须补假条,并及时销假(无假条或不及时销假者一律视为旷工)。
1、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
2、事假三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及当日津贴补贴。
3、事假当月累计5天以上(含5天)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由个人自行交纳当月全部养老保险等五险(在职在编人员在两奖中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
4、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5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因病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经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凡弄虚作假取得疾病证明休病假者,一经查明按旷工处理。
1、请病假(未住院者)一天,持有正规医院医嘱和处方或注射单请假,不予扣款。
2、病假两天(含两天)以上,持有正规医院证明或医嘱进行请假,不予扣款。
3、因病住院需出示住院证明,不予扣款。
4、没有医嘱及住院证明,一律按事假对待。
七、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一律按照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每年公休假应在年初提出申请,列入计划,按计划安排公休假。
八、未请假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在职在编人员扣除半年综合治理奖、精神文明奖;其他人员自行缴纳当月全部养老保险等五险;对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九、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必须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如不告知擅自外出超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严禁工作期间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网上聊天、做手工品,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两次者给予停职检查并扣除半年两奖金。
十、凡一年之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扣除半年两奖,取消评优资格,同时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予续聘。
十一、局机关凡夜间值班(含节假日、双休日)的工作人员,给予补休半天。
十二、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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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朝农经济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和现代农业建设服务,现就我公司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严格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至30分钟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30分钟以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加强机关全体人员去向牌管理。工作人员去向牌由各单位负责管理,挂在醒目位置。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机关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四岗”现象,即: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私岗(上班时间做私活,耽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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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当天就诊后及时上班的计出勤。
6、副处以上由监察室、党群口由党办、其它科室由总办负责月考勤统计工作,包括收集管理当月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在与实际考勤情况核对后,如实填写考勤汇总表,并于次月23日前报公司劳资复核。
7、上班期间,要衣帽整齐,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奇装异服上班。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各类假具体规定详见附件)。病假可当日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公司劳资科备查,一份存本科室。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劳资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
3、请假的审批权限如下:
(1)班子成员请假,由公司一把手审批。
(2)科室正职以下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需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三天以内(含三天)需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科室正职领导请假一天以内的,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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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假人员须将经领导签字批准后的书面请假条交公司考勤部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且经领导批准同意的,应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出差、业务学习或临时就医后当天及时上班等又计出勤者,应于事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填写《考勤登记条》,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机关考勤负责人保管,单位主要领导填写的《考勤登记条》由副职签署意见。确系事发突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向单位主要领导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5、机关全体人员经组织批准享受探亲假的,休假期间不参与考勤。
6、机关全体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三、建立监督制度
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小组由公司纪委、监察室、劳资科、工会、总办和财审部室等部门组成,每个月至少暗访3-4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核对有关人员在岗及去向情况。暗访发现不在岗,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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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挂钩。
2、按时上下班并出满勤者,每人每月发给考勤奖60元。
3、机关全体人员在国家规定休假期间考勤奖照发,其他假期不发考勤奖(请假一天扣2元,当月扣完为止)。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不发当月考勤奖。
4、机关全体人员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天考勤奖2元,5次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
5、旷工1天,扣本人本月考勤奖4元。每个考勤月旷工累计达三天的,除扣发当月考勤奖扣发当月奖金及岗补,每个考勤月内累计旷工四天,则予以下岗解聘,次月起停发工资。
6、机关全体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私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日考勤奖,发现5次扣发一个月考勤奖,累计5次及以上者扣发一个月考勤奖并予以通报批评。
7、公司督查小组暗访时,如主管领导有袒护现象,一并扣发其当月考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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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岗补及奖金。请事假十六天以上(含十六天)的,除扣发工资外,取消当月岗补及半年奖金。
9、关于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持有县级医院以上的有效诊断书和休假建议书,经科室和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一把手审批。 病假证明和请假条应交机关考勤员及劳资备案。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10、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单位负责考勤的同志应在次月23日前将单位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劳资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劳资科于每月23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总办,作为机关全体人员发放上月考勤奖的依据。
3、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考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公司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6、公司将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公司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7、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黄企发[2015]09号 关于印发《黄河企业公司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三、考勤制度” 同时废止。
附件:
各类假的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各类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病假及其有关待遇的规定
职工生病不能坚持上班者经医生证明可请病假。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机关工作人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之和,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和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职务工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和津贴之和,下同):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二)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规定
1、工作人员病假按10元/天(含半天)扣发当月满勤奖(按每月平均出勤22天计算满勤奖日标准,按月结算,下同);在1个月内累计达到或超过规定工作日一半的,扣发当月满勤奖。
2、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费执行。
3、病假期间有个人盈利收入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5、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天,不发年终奖。
6、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假期连续计算。
二、休假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从转正定级的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满21年以上者休假15天。
下列情况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或温书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累积超过40天的。
三、产假
产假为90天。实行晚婚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6个月,同时给男职工护理假7天。
四、哺乳假
实行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哺乳期间确有困难的,可准予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五、温书假(含面授、考试假)
经组织批准参加业余大专及以下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
15天温书假;参加本科及以上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25天温书假。
参加其他业务学习的,考试时间算温书假。
六、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夫妻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每年给予一方假期一个月(不包括途中时间,下同)。未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年给假20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四年给假20天。
七、婚假
婚假3天,双方均属晚婚的15天。
八、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请丧假7天。
九、事假
除上述假外,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者可请事假。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要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以后,下午17:3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准他人代签。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应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一律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明确去向、事由、时限;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出差需延长时间的,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缺勤。
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勤情况实行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公布,接受监督。
七、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违反规定的,按县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统一按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3、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由科室科长批准,3天以内报分管局长批准,5天以内报分管内务领导,5天以上报局长批准,15天以上由人社局批准。科室科长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2天以内由内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审批后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年底进行汇总。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写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因病请长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二、奖惩措施
1、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年底按照考勤兑现。
2、出勤率与考勤奖挂钩。年终缺勤累计超过20天包括20天发全年考勤奖8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30天包括30天发全年考勤奖7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40天包括40天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病假除外,累计15天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3、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无故旷工4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扣发20%的年考勤奖金。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计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主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5、机关干部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干部。
6、机关干部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影响单位声誉,年终发放全年考勤奖的50%。
7、机关干部确需加班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8、机关干部年休假时间可抵冲事假的请假时间。
9、年底对扣罚的考勤奖,用于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的发放。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办公室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本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局机关领导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科室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全机关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关于指纹考勤机的使用及管理
(一)指纹采集
1、每位在职领导干部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两个手指指纹。
2、干部职工请尽快到办公室公室进行指纹采集。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7:45-8:00;上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1:30-11:45;下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14:15-14:30;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30-17:
45。超过刷指纹时间5分钟后,指纹机将自动关闭刷指系统。领导外出办理公务时,原则上应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办公室公室说明,过后由本人凭书记(长 )签字认可的补签单交办公室作为出勤记录。职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所站长或分管理领导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所站长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的补签单交办公室作为出勤记录。
(三)特殊情况考勤
1、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干部职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报分管领导、所站长签字批准, 批准后的请假条要及时递交办公室公室;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打电话告诉分管领导及所站长,等假满回来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递交,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
2、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回到单位后本人填写《补签条》并递交办公室公室,无《补签条》者视旷工。
3、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分管领导批示后通知办公室公室。
4、迟到早退问题:上班5分钟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前离岗视为早退。因处理公务而迟到早退或漏签者需递交《补签条》,所有不递交《补签条》的,都视为旷工。
5、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签到表替代考勤机进行考勤。
(四)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二、督查组检查制度
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及上班期间纪律督查相结合的日常考勤监督模式。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纪律督查组,负责对机关各站(所)、办公室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的督查。实行不定期督查,上班期间不在岗,经核实不能说明外出原因,或外出原因与工作无关的,视为旷工。
三、乡工作岗位补贴与指纺考勤相挂钩
(一)干部职工当月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请病假在10个工作日以下的(含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病假按4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
(二)当月请事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含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事假按14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并把当月超过3个工作日的事假天数累计计入考核年度内剩余月份乡工作岗位补贴的计算。
(三)当月每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按30元/次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个工作日),每旷工1天按400元/天减发乡工作岗位补贴。当月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并把当月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天数累计计入考核年度内剩余月份乡工作岗位补贴的计算。
(四)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享受乡工作岗位补贴,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全年累计请假超过自己公休假天数的,按事假处理。
(六)病假一律以医院相关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七)经批准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期限超过30天不在岗(包括30天),不得享受工作岗位补贴。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机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早晨上班、中午下班及上班、晚间下班应在在办公室签到,如因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办公室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日常抽检由办公室主任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办公室汇总签到情况。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局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粮食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对于全年无故缺勤3~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无故缺勤5 ~1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无故缺勤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0 ~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5、年请病假累计10~1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5 ~3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市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四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月修订)。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吃东西、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
二、考勤到岗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6、7、8月为下午2:30)以前。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缺勤。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专人汇总存档。
三、各科室主任于每周第一天(遇节假日顺延)将本科室上周出勤情况报党政办,因公外出未签到的注明理由,党政办结合签到和监控录像,每月公布一次。是否出勤根据签到和监控录像确定,街道纪工委牵头进行随机查岗。
四、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五、科员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一天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两天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三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书记批准。请假人的工作衔接和ab岗的转换由科室主任负责。
六、科室主任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半天假,由主管副职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逐级请示,其中请假一天按党委和行政口分别由书记或主任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由书记批准。请假获批后,必须及时告知科内同志们。请假人的工作衔接由主管副职负责。
后,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直接下级,并安排好工作,不得误事。
八、需休病假的,如因急病不能请假者,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三天(含)以上需交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病假条。
九、需请事假的,三天(含)以上需交事假条。
十、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15天。
十一、产假:3个月。晚婚的再给予45天假的奖励。如果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实行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十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假期。
十三、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本年度内安排,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休假期间的工作人员应保证通讯设备的通畅,并按期休假,按时返岗,及时销假。
律不予认可。对屡教不改的,按《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辞职辞退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处理。
十五、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十六、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七、本办法自201月1日起执行。
十八、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关考勤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政治业务学习,端正全院干警的学习态度,严谨学习风气,扭转会风、会纪,积极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严肃开会纪律,真正使干警在学习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根据我院《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和考勤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经院党组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集中考勤制度,院政工科、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学习考试的情况;
二、实行集中学习、开会前签到制,统一在会场签到,政工科负责考勤,监察室负责抽查;
三、政工科、监察室负责每次在学习结束或散会前,将各部门的参学、参会情况进行通报;
七、集中学习、开会期间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工资50元,事假(包括没有医院证明的病假)一天扣工资1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八、政工科将考勤情况纳入奖惩兑现,并按部门纳入量化目标综合考评,与年终评先选优、福利待遇挂钩,进行年度考核。
县法院为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探索以制度治院的管理模式,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激励竞争的好局面。
县法院为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先后制订和完善了《上班考勤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近20项。为做到有的放矢,该院在制定制度前,开展了”我为法院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让他们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并在全院大会和院务会上进行讨论。为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该院把修订完善的所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印发至每个人员手中,让大家都能及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对各项制度既能熟练予以掌握,又能在工作中自觉予以遵守。这些制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明确具体、有效地规范了法官的行为。
现在县法院上下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并逐步养成了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院领导自觉摆正位置,主动置身于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中,成了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广大-法官自觉维护、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有力保障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县法院激励与考核并重的机制,激发了大家敬岗爱业、争先创优的事业心,法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有了明显改善,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力促社会和-谐。
机关考勤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e#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考勤。
第三条 被考勤人应主动进行考勤登记,考勤员应对被考勤人进行核查登记,对未到单位人员要即刻电话询问查明原因并按实登记。
第四条 办公室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五日前汇总公布。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晋升职务、计发补助、扣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无故缺勤。
第六条 工作时间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 因病可以请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长期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八条 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15分钟为迟到或早退。
第九条 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无故不参加支队组织活动的或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30分钟的,按旷工对待。
第十条 因公出差,副支队长及科室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由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科室副职及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第十一条 大队领导申请探亲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的,须向支队办公室报告,经支队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核准假期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休假、护理假、丧假按规定天数扣发相应的补助,但对特殊情况和因工作关系参加的活动除外。
第十三条 对正常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按实际情况办理。
第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占用工作人员的正常节假日,可按规定安排补休,也可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的通知》(新国土资监总发〔2015〕82号)文件执行,没有依据的,由支队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七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 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 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 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
一、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 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 、非工作日加班 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 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四、 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 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 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 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 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 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 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 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 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 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 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五、产假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100元
记大过 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暂定冬季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17:30(11:50—12:30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 考勤办法
二、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三、,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四、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但每月不得超过四天。
二、每年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年资待遇。
三、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
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
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六、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
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七、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2、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4、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工资不再发放。
第九条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1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请假、休假。
3、高温补助,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每月补助100元。
4、工龄工资,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满二年为100元,以此类推,200元封顶。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30元
记大过 罚款1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员工入厂及离职
第十条 入场和离职
一、新员工入厂试用 期五天,试用 期满未经录用者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徒期十五天,每天三十元,学徒期满后即享受工序工资待遇。
二、离职
1、因公司原因辞退 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2、因本人原因需辞职 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 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期方可辞职。
3、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埂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高埂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20%。
3、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10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三)旷工1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旷工2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4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全年旷工累计6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40%;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5-4-27)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4、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若各办(所、中心)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所、中心)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外出未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1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10元,中层干部扣3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50元;第2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20元,中层干部扣5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100元;从第3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40元,中层干部扣10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0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3次以上(含3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10%,中层干部副职扣15%,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50元。
值班制度
(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18:00至次日8: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4-9月)为21:00、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20:30。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23:00至次日8:30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1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50%;值班迟到或早退2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5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100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八)值班旷工1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50%。
请销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一般干部请1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50%,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发年终目标奖90%,请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80%;请事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70%;请事假50天以上(含5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20%。
(五)每月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80%,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95%,请病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85%;请病假50天以上(含5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75%;请病假70天以上(含7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人发[1996]7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1981]2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三)会议无故缺席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无故缺席2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4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全年缺席累计8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40%。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机关考勤方案篇八
为加强我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机关公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市政府有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考勤
(一)考勤范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抽调人员。
(二)考勤时间。机关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随市政府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而变化)。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岗,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
(三)上班签到。实行考勤薄签到办法,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00-9:00,下午2:00-3:00(随市政府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而变化)。上午9:00、下午3:00以后考勤表上交分管机关领导,不得再签。逾期未签到视为缺勤。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代签视为缺勤。由值班人员监视签到情况。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分管机关领导监督实施,月底以签到薄的登记为准考核出勤情况。
(四)随机抽查。每天上午、下午各两次随机抽查上班情况,并由值班人员作好记录,由分管机关领导组织实施。擅自离岗的需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的记离岗一次,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的视为早退,提前半小时以上下班的视为缺勤。
(五)请假程序。有事有病必须请假。不论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请假人必须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存档。请假半天报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须经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分管领导批准,班子成员请假报局长批准。病假3天以上须持正规医院诊断书。会议请假须经会议召集领导批准。请假后上班应向批假领导报告,由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六)特殊情况。因公出差、开会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或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向分管机关领导或局长电话报告(请假),并由办公室据实登记,注明事由、批准领导等事项。
(七)休假程序。所有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以外,还享有探亲假、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公务员年休假,休假天数遵照国家规定执行,由局党委统一安排,政工科组织实施,办公室登记备案。
(八)外出公务。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因公开会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需延长外出时间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予以登记。
(九)公示监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遇节假日顺延),接受监督。
(十)考核原则。机关考勤必须客观公正。考勤统计结果将作为目标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任用等重要依据。
(十一)当月未迟到、早退、缺勤,无事假、病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迟到、早退、因私事离岗一次扣发工资10元,因私事请假的,抵扣公休假,超一天扣4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发工资60元。考核奖惩由办公室书面报分管领导。财务室月清季结。
(十二)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作如下处理: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离岗累计达3次或缺勤1天的,责令作书面检讨;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离岗累计达6次或缺勤2天的,责令书面检讨,并给予政纪处罚。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3、机关工作人员要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销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补登违纪记录,处罚20元。协助弄虚作假的,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做同等处罚。
二、机关值班
(一)组织领导。机关值班工作由分管机关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包括节假日)早上8:30至次日上午8:30(随市政府作息时间调整通知而变化)。
(三)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50元。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30元。
(五)若遇防汛救灾、处理应急事件、重要接待活动等需调整值班的,由办公室主任调整值班人员。
(六)职责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按时交接-班,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如病假),自行联系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调整值班时间,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并担负上班时间以外的职责。
2、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领导指示后,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汇报时要果断妥善处理,事后及时汇报。
3、值班人员应保持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
4、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5、值班无故缺席者,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人员缺勤,处罚60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20%。
6、因值班人员疏忽,造成上级领导指示不能下达,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老河口市水产局
2015年8月3日
1、机关干部必须爱岗敬业,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
2、实行周一例会制和签到制度,每天上午8:30前必须签到,签到不允许代签,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到的,班子成员需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双休日如因工作需要上班,以通知为准。
3、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到岗到位,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并按时交接-班(当天8:30至第二天8:30)。
4、机关工作人员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二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作旷工论处,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批准。
5、一个月内旷工三天以上的,由园区纪工委谈话警示,且年终不能评优、评先,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发生旷工事件的人员,经班子会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6、园区纪工委负责日常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督查。督查处理工作按照《农科园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为切实端正机关工作作风,督促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包点职责、分管职责、牵头人职责和参谋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努力做到以镇为家。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必须出满勤。
3、机关工作人员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上班时间:8:3017:20,其它月份:8:3017:00到岗并在出勤表上签到,直接到村工作或直接到县联系汇报工作时,告知党政办,由党政办考勤人员在出勤表上登记,既没有签到又没有请假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达三次的,视为矿工一天。
4、旷工的按每天50元标准处罚。
5、考勤由党政办负责,纪委监督,书记、镇长对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6、出勤结果月底由党政办汇总公布,出勤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汇总抄报组织部并如实填入《干部考核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
1、工作日内确需请假的,班子成员由书记、镇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和点长共同批准,超过一天的经分管领导和点长同意,由书记、镇长批准。
2、因公差者(含到县开会),由书记、镇长安排。
3、凡请假和出差者,均应在获得批准后,主动告知党政办再离开,由党政办在出勤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旷工。
三、值班制度
1、镇政府机关每天实行党政干部轮流值班。
2、值班由主要领导带班,每班34人,值班人员夜里必须在镇住宿并在值班表上签到 。
3、值班人员请假由带班领导批准。
4、带班领导因事、因病请假或被安排出差,应委托一名同志带班并记入值班表。
5、值班表由带班领导或被委托的带班同志签字后于第二天上午交党政办保管。每月底由党政办对值班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四、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坚守24小时值班,每天上午8:30交接-班;2、值班人员在处理一般事务时要做好记录;3、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处理日常事务,如发生重大事件时,当班人员第一时间要到现场,当班领导要请示书记或镇长。
五、年终对出勤、缺勤、值班、旷班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缺勤、旷班较多者,提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六、本制度由镇纪委监督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反对“四风”,经镇党委、政府、纪委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制度,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镇机关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后,所有公职人员务必首先到办公室签到。严禁代签或日后补签!
2、全镇干部应在工作日不折不扣地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扑克、网上聊天、睡觉等等。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严禁酗酒。
3、对镇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必须由请假人事先出具请假条,并在假条上说明事由及请假时段,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具和送交请假条的.,可以委托镇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代笔。请假条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只能准1天),交镇党政办公室。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也须写请假条,经镇主要领导批准。请病假的还需向党政办及时提供相关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婚假、产假、公休假、丧假等三泉镇需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参见镇党政办《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5、上班前或下班以前需要出外办事而不能按时按点上下班的,需及时告知镇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党政办去向,镇纪委或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在“外出去向栏”或“签到表”上注明去向。
二、机关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常年值班制度,每班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要严格执行党政办印发的《三泉镇机关值班表》。
2、值班必须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事务,对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并将结果报告带班领导;班内有事时,需在党政办填写好《值班记录》;交-班时,特别是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带班领导应与下一班当面交接,若本班有事物未处理完毕的,须在交-班时将具体情况明确告知下一班带班领导;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上一班的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向下一班或镇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必须确保镇机关24小时除门卫外,平日至少有1人在班。在检查中发现无人值班的,视为旷工。
3、带班领导有责任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值班人员有急事需请假的或班内需轮值的,应经带班领导同意。在汛期、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求全班到岗,值班人需请假的,请假人应该找其他工作人员替班;带班领导请假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班子成员替补。对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全镇干部职工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
三、考核办法
1、由镇纪委负责日常督察上下班及值班纪律。每月考核情况经镇领导批准后,于当月月底在镇机关和相关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
2、镇纪委有权随时询问全镇所有领导干部及职工的去向、督促任何人按时签到,有权在工作日期间随时进行突击查岗。发现有未签到、未上班或无故早退的,可以询问分管领导该人的去向,或打电话询问本人去向,被询问人应当在15分钟之内,用所到单位或村的座机电话回复;没有座机电话的,须经所到单位或村的领导回电证明。没有及时回复的,视为旷工。
3、屡次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经3次以上提醒教育及诫勉谈话仍然无效,或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三泉镇纪委在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4、三泉镇以前的制度与本制度有相互矛盾之处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从2015年元月起正式执行。
2015年元月8日
1.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报刊;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 遵纪守法、不图私利,特勤队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
4. 认真执勤、确保安全,特勤队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安全防范工作。
5. 严格落实巡视检查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积极配合班、队里的安全防范工作。
6. 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聚群。
机关考勤方案篇九
迟到:上午正式上班时间后10分中之内(即8:40前)到公司不为迟到,8:40~9:10为迟到。
上午缺勤:9:10~11:45到公司的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下午缺勤。
全勤:一个月之中没有请假、迟到和早退记录的,为全勤。
业务部门(销售,实施)外出登记:
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提醒和要求大家遵守办公室的工作规范和提醒上班时间已到;。
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在每月3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的考勤情况,并提交考勤表交会计,以便进行工资核算。
四、请假。
1.非急诊或无法抗拒的原因,不允许事先不请假。
2.一天以内的假由本部门经理批准,一天(含)以上的假由总经理批准,不得越级请假。以请假条作为请假依据,无批准的请假条者,作旷工论。除突发病假外,必须先请假后休假。
3.请假条作为月终统计考勤的组成部分。
4.国家规定的超过五天以上的假期,原则上只允许连续休假,跨月休假时,应计作下月的假期,本年度未休的假期,下年度不再补休。
5、公司一般不允许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
6、没有签字的《请假条》擅自不来上班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主动离职。
五、计算标准。
1.事假、病假每次以小时计算。不超过整小时向上累加到整小时,例如,一小时二十分钟计作二小时。
2.迟到、早退以次数计算。
3.各种假期的扣款方法如下:
(1)事假每小时扣:月基本工资/176x1;。
(3)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76x1;。
(4)旷工每小时扣:月基本工资/176x3。
(6)住院性治疗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一个月超过15天(含节假日,含15天)者,只发放当月基本工资,同时不享受当月补助和当季奖金(项目奖金除外)。
(7)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计算。
六、加班。
1.任何员工如需加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填写《加班条》。
2.每标准小时加班工资为:月基本工资/176x2。
3.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长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
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员工、奖金与销售业绩挂钩的销售人员、市场部、销售部、渠道部、管理咨询部)无加班工资。
员工出差期间不支付加班工资。
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如确实超负荷加班,公司将通过其它方法予以补偿。
七、本工作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本工作规范从2019年10月21日公示,23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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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方案篇十
作为一名机关单位的职工,每个月都要进行考勤。经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和体验,我发现考勤虽然简单,但却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文将分享我在机关考勤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间打卡。
考勤是记录职工是否按时到岗上班的重要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打卡。对于有些职工来说,考勤可能只是形式化的,但是,只要你迟到了,那么你的积极性和工作表现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保证准时签到。
第二段:签到时一定要做好记录。
在签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记录,要将签到时间和签到方式(人脸识别、刷卡等)都记录下来,这样,在问题发生的时候,我们可以很方便地追踪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如果有固定的时间记录表,签到时一定要准确填写。
第三段:准确核对假期和加班信息。
对于需要请假或者加班的职员,管理者需要对相关记录信息更加严格。因此,在核对假期信息时,我们应该认真核实请假时间和请假原因,并将信息及时整理记录。对于加班情况,我们需要确保计算时间相整齐,方便计算和核对。
第四段:必须记录外出情况。
我们允许外出或者出差情况需要记录好出发时间和返程时间,并特别标注出差的地点和事由。做好记录可以更好地把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更好地保护管理者对工作的控制。
第五段:管理者需要加强对考勤的监管和管理。
在机关单位考勤管理中,管理者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需要加强对职工的考勤信息管理和记录,严格对外勤、加班、请假等情况进行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考勤管理中的问题,从而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程监管。
总结:考勤管理是机关单位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于每一个管理者和职工来说,都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科学、高效和有序的工作流程,为实现机关单位的各项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一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因对外活动较多不需打卡外,其余人员均应按规定打卡。
员工每人一卡,每日打卡两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凡超过或上班时间或早于下班时间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计,4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员工上班未打卡者,必须于当日下班前持卡由上级领导在卡片上核准签注理由,否则视为旷工半天;员工下班未打卡者,必须在下一个上班日上午由上级领导在卡片上核准签注理由,否则视为旷工半天。有需次日外出办公者,一般情况下须先至公司打卡后再行外出,特殊情况须在前一天向上级领导报备。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已旷工论处:
委托他人代打卡者。
有涂改情况者。
故意损毁出勤卡者。
无故迟到后不打卡者。
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3日前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报财务部。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二
机关考勤是公务员工作的必要环节,也是机构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机关的管理,保证公务员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化,许多机构都会对员工进行考勤。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些许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第二段:考勤制度的重要性。
机关考勤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员工更加规范、高效地完成工作,同时有助于机构全面、准确地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借以判断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程度和员工素质状况的优劣等。所以,合理、科学的考勤制度对于机关管理和监督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段:考勤制度的操作。
1、上下班打卡。在机关考勤制度的操作中,员工需要按时上下班打卡。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否则就要扣除相应的迟到或早退时间。
2、请假申请。如果员工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领导或者人事申请,请假期间也要按时上报相关工作,同时请好假假前需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出差记录。进行业务出差期间,机关会规定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备注等内容,员工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好表格,以保证记录正确。
4、月末报告。在月末考勤报告汇总时,员工需按规定的汇总时间到人事处进行签到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全签到、签退等缺漏记录。
5、日常自我意识。在考勤过程中,员工需要自觉遵守制度,不擅自迟到早退,假期不请无故缺席,有时候还需要加班保障工作的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及操作细节对于员工的提示和帮助,并在这个过程中感悟到了以下一些心得:
1、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考勤环节都极其重要,员工应该认真对待,避免出现差错。
2、高度重视考勤记录。员工每天的工作记录直接影响到业务的进展和个人工作的评估,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记录,特别是出差期间,更要注意。
3、自觉自律。机关考勤制度的实施需要更好的体现员工的自觉自律精神,倡导员工“守法自律”。
4、统筹安排时间。在工作日程安排中,要统筹好工作所需的时间和考勤安排,充分发挥工作效率。
第五段:结语。
总结来说,机关考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规范、管理、监督和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机关管理与行政责任、质效、纪律等方面的综合协调。通过对考勤制度的系统操作和实践,让我们更加规范、高效地完成工作,有利于公务员的职称晋升以及单位的考核评价。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认真对待考勤制度,充分发挥其规范和提高工作素质的作用,为机关高效管理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朝农经济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和现代农业建设服务,现就我公司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严格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至30分钟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30分钟以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加强机关全体人员去向牌管理。工作人员去向牌由各单位负责管理,挂在醒目位置。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机关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四岗”现象,即: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私岗(上班时间做私活,耽误工作)。
1
就诊,当天就诊后及时上班的计出勤。
6、副处以上由监察室、党群口由党办、其它科室由总办负责月考勤统计工作,包括收集管理当月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在与实际考勤情况核对后,如实填写考勤汇总表,并于次月23日前报公司劳资复核。
7、上班期间,要衣帽整齐,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奇装异服上班。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各类假具体规定详见附件)。病假可当日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公司劳资科备查,一份存本科室。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劳资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
3、请假的审批权限如下:
(1)班子成员请假,由公司一把手审批。
(2)科室正职以下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需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三天以内(含三天)需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三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科室正职领导请假一天以内的,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需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2
(3)、请假人员须将经领导签字批准后的书面请假条交公司考勤部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且经领导批准同意的,应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出差、业务学习或临时就医后当天及时上班等又计出勤者,应于事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填写《考勤登记条》,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机关考勤负责人保管,单位主要领导填写的《考勤登记条》由副职签署意见。确系事发突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向单位主要领导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5、机关全体人员经组织批准享受探亲假的,休假期间不参与考勤。
6、机关全体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健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三、建立监督制度
公司成立督查小组,对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小组由公司纪委、监察室、劳资科、工会、总办和财审部室等部门组成,每个月至少暗访3-4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核对有关人员在岗及去向情况。暗访发现不在岗,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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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全体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挂钩。
2、按时上下班并出满勤者,每人每月发给考勤奖60元。
3、机关全体人员在国家规定休假期间考勤奖照发,其他假期不发考勤奖(请假一天扣2元,当月扣完为止)。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不发当月考勤奖。
4、机关全体人员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天考勤奖2元,5次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
5、旷工1天,扣本人本月考勤奖4元。每个考勤月旷工累计达三天的,除扣发当月考勤奖扣发当月奖金及岗补,每个考勤月内累计旷工四天,则予以下岗解聘,次月起停发工资。
6、机关全体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私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日考勤奖,发现5次扣发一个月考勤奖,累计5次及以上者扣发一个月考勤奖并予以通报批评。
7、公司督查小组暗访时,如主管领导有袒护现象,一并扣发其当月考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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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岗补及奖金。请事假十六天以上(含十六天)的,除扣发工资外,取消当月岗补及半年奖金。
9、关于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持有县级医院以上的有效诊断书和休假建议书,经科室和主管领导同意,报公司一把手审批。 病假证明和请假条应交机关考勤员及劳资备案。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10、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单位负责考勤的同志应在次月23日前将单位人员的考勤登记条、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劳资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劳资科于每月23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总办,作为机关全体人员发放上月考勤奖的依据。
3、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考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公司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6、公司将每月公布一次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公司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7、本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黄企发[2015]09号 关于印发《黄河企业公司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三、考勤制度” 同时废止。
附件:
各类假的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各类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病假及其有关待遇的规定
职工生病不能坚持上班者经医生证明可请病假。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机关工作人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之和,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和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职务工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和津贴之和,下同):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二)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规定
1、工作人员病假按10元/天(含半天)扣发当月满勤奖(按每月平均出勤22天计算满勤奖日标准,按月结算,下同);在1个月内累计达到或超过规定工作日一半的,扣发当月满勤奖。
2、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费执行。
3、病假期间有个人盈利收入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4、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5、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达到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天,不发年终奖。
6、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假期连续计算。
二、休假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工作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从转正定级的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满21年以上者休假15天。
下列情况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或温书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累积超过40天的。
三、产假
产假为90天。实行晚婚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6个月,同时给男职工护理假7天。
四、哺乳假
实行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哺乳期间确有困难的,可准予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五、温书假(含面授、考试假)
经组织批准参加业余大专及以下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
15天温书假;参加本科及以上程度学习的每年给予25天温书假。
参加其他业务学习的,考试时间算温书假。
六、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夫妻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每年给予一方假期一个月(不包括途中时间,下同)。未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年给假20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异地的父母,每四年给假20天。
七、婚假
婚假3天,双方均属晚婚的15天。
八、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请丧假7天。
九、事假
除上述假外,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者可请事假。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除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外,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鼓励大家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科技业务和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单位制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日报单位分管领导登记核查。
5、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以短信或微信形式向科室主管领导请假报告,不允许先斩后奏,请假短信或微信为补卡依据,月终由考勤员向各主管领导收集。
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
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3天以内,一般干部由科室领导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批准。科级以上干部请假3天以下者,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者,报主任批准。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表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出市、出省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将审批报告交科室考勤员统计。
6、严格实行督查制度。办公室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一般采取上班后15分钟或中途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7、从发文之日起,机关干部必须填写省人事厅统一印发的“公仆日记”或“考勤记实手册”,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措施
1、本考勤制度仅限于经办公室人事专员核定的在编在岗人员,并由办公室发放或代发工资的人员范围内执行。
2、考勤每天打卡2次,城区5元/次,景区8元/次,城区打卡时间为:上午8:30-9:00,下午:2:30-3:00;景区打卡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月底统计,按月兑现。
3、每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考勤奖;无故
旷工1天以上不足3天者,扣发月考勤奖金20%×旷工天数,已发放的从工资中扣回。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月累计5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
5、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下棋、打球等个人娱乐活动的,初次提出批评教育,累计5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
6、上班时间串岗、闲扯、喧哗打闹,影响他人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扣发当月考勤奖。
7、干部职工年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职工。
8、机关工作人员确需加班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汇总报分管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的依据。各科室领导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办公室人员的出勤情况。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分管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本考勤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
蔡伦竹海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一、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统一按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3、本机关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病、因事请假在1天以内,由科室科长批准,3天以内报分管局长批准,5天以内报分管内务领导,5天以上报局长批准,15天以上由人社局批准。科室科长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2天以内由内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审批后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年底进行汇总。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10天假日及52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2天填写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因病请长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二、奖惩措施
1、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年底按照考勤兑现。
2、出勤率与考勤奖挂钩。年终缺勤累计超过20天包括20天发全年考勤奖8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30天包括30天发全年考勤奖7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40天包括40天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病假除外,累计15天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3、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无故旷工4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扣发20%的年考勤奖金。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计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主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5、机关干部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干部。
6、机关干部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影响单位声誉,年终发放全年考勤奖的50%。
7、机关干部确需加班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8、机关干部年休假时间可抵冲事假的请假时间。
9、年底对扣罚的考勤奖,用于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的发放。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办公室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本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局机关领导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科室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四
迟到:上午正式上班时间后10分中之内(即8:40前)到公司不为迟到,8:40~9:10为迟到。
上午缺勤:9:10~11:45到公司的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下午缺勤。
全勤:一个月之中没有请假、迟到和早退记录的,为全勤。
业务部门(销售,实施)外出登记:
如果下午到客户处上门服务,出发前填写《待办事项》并主送提醒总经理批复,回公司后填写《执行报告》。
外出人员应保证外出时间、外出事件、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被公司发现虚假填报,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公司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执行;。
人力资源部有义务通过邮件告知相关人的迟到、旷工情况,如有误判,请当事人补相关的《待办事项》和《执行报告》,或《请假条》。间,介绍上一工作日的工作进展和当天的工作计划,或分享情报和心得,活跃公司气氛,没有外出的人员都参加。
周六上班时间: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参加培训或讨论,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调休,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对假期安排做调整。
二、上班时间工作规范。
1.遵守震华企业的上班工作规范;。
3.不要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新闻、资讯;。
5.以下事项是公司禁止的:
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影响个人的职位升迁。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五
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考勤以股室为单位记载。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三、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事(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由局长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应于事后及时说明情况。
四、实行工作外出报告制度。局领导外出须通知局办公室,副局长出县外须报告局长,各股室负责人外出须报告分管领导,一般干部外出一天以内向股室负责人报告,两天以上向分管领导报告。
五、未履行请假或外出报告手续,无故脱岗者,一律视为旷工,由办公室统一记载。
六、违反组织纪律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不参加当月考核。
2、旷工按天数计算,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和一切津补贴,达到公务员条例处罚标准的按条例执行。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其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年终考核。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我镇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严禁玩电脑游戏。工作时间实行大星期制,每周为10个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论学习),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实行考勤工作责任制。机关、各单位、站所的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负责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和情况通报。
三、规范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的内容主要为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办公室坐班或市级办公事;“开会”是指参加市级以上的会议和培训学习;“下村”是指到七个村委会指导和帮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请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请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级开会、学习、培训等公事。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逐级请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两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及以上的,经站所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副科请假一律由主要领导批准。群体干部职工请假一定要先写请假条(除特殊情况外),假条批准后,及时送到党政综合办登记,假期满后,及时到党政综合办销假,逾期未销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婚、丧、产等假(按照特殊假处理)按规定享有,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六、节、假日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八、要严肃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旷工、婚丧假、产假等,认真做好报批手续和记录,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九、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十、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无故旷工每天每次罚40元;
十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饮酒、赌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二、上班时间不13年7月1日执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考勤。
第三条 被考勤人应主动进行考勤登记,考勤员应对被考勤人进行核查登记,对未到单位人员要即刻电话询问查明原因并按实登记。
第四条 办公室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五日前汇总公布。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晋升职务、计发补助、扣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无故缺勤。
第六条 工作时间应当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 因病可以请假;病假在3天以上的,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长期请病假6个月以上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八条 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15分钟为迟到或早退。
第九条 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无故不参加支队组织活动的或上下班时间晚或提前30分钟的,按旷工对待。
第十条 因公出差,副支队长及科室领导(含非领导职务)由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科室副职及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经支队主管领导批准,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第十一条 大队领导申请探亲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的,须向支队办公室报告,经支队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核准假期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休假、护理假、丧假按规定天数扣发相应的补助,但对特殊情况和因工作关系参加的活动除外。
第十三条 对正常假期已满,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按实际情况办理。
第十四条 对因特殊原因,占用工作人员的正常节假日,可按规定安排补休,也可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的通知》(新国土资监总发〔2015〕82号)文件执行,没有依据的,由支队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另行制定考勤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无故不打卡、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三)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超过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给予降职、降聘或解聘(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考勤方案篇十七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强化制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缺席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机关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考勤时间以区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3、事假和公休假:因病因事需休病假、事假和公休假时,科员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告分管领导;二天以上(含二天)科员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科长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员由科长、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副书记、副主任由主管领导批准;书记、主任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4、旷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凡未请假或者超假而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凡是无故不上班者;虽按时上下班而中途整天外出未请假者。
5、外出办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办事处党、政领导外出办公,应告知党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外出办公,须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家时,应告知党政办);科(室)人员外出办公须报科室领导。
6、考勤办法:
(1)建立考勤制度。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考勤,本人每月末最后一天下班时间在被考勤人签名处签名后,科长将考勤表交党政办公室。
(2)凡请事假、病假、工休假者,经批准后,准假人应将假条交党政办存档。
二、奖励办法:
1、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对遵守本制度好的.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将考勤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和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机关考勤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