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优秀17篇)
总结可以促进我们的思考和创新能力,为我们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流畅和准确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写作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策,坚持创新,以“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营林生产促林场后劲。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00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狠抓护林防火促林木蓄积量增长。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2、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
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
场党支部是全场的领导核心,建设好一个领导班子,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我场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艰苦奋斗、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廉洁奉公。七月份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更是把班子建设推向高潮,场支部乘势带动工会、共青团跨入先进行列,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被提到党支部的重要议程,全年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发生。
我场今年除在营林生产和管理和安全工作上取得了可喜成绩外,还有以下四项突出成绩。
(一)改建办公楼和职工住房。
题,一直悬而未决,今年,我场投入万元,对其进行改建装修,新修职工住房12套,改建办公房16套,添置电脑、传真机、家庭影院等办公设备及职工娱乐配套设备。该项目建设于七月份建成使用,有力提供了职工安心山区、以场为家的物质保障,美化了林场形象。
(二)硬化东徐公路路面。
东徐公路65%纯属山路,路面基础极差,且弯道多而陡,是我场木材运输、职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在局党委、加义镇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由我场牵头,几经周折,多方交涉,终于在今年五月份争取到了该段公路路面硬化的工程。我场计投资45万元,县林业局拨款10万元,合计投入55万元,加上周边企业和村里出资出力,筹集国家拨款外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估计在本月月底通车。
(三)买山经营,盘活资源。
我场有山林面积万余亩,在全县四个国有林场中是面积最小的,针对于近年人员增长过速,木竹经济增加过慢,山林资源过少等现实情况,场支委专门委派了一名支委成员,专职负责买山经营,盘活资源。继20xx年一次性买进加义镇高段村230亩山林后,今年又在加义镇连云村买进残林130余亩,用以进行速生丰产林营造,现该山已全部改造完成了更新造林。
我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人员多、文化素质低首先是领导班子人员多,共有8人;其次是计时人员多,包括干部在内共计30人,占在职人员的30%;三是退休人员多;同时,职工工资、采伐工价大幅度上调,致使林场管理等非生产性费用大大增加。职工中有70%为初中以下文化,岗位竞争不激烈,效率较低,通过教育今年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小差距。
近年来,国家对林场投入较少,又遭受了罕见的冰雪和洪水灾害,加上公路养护和东徐公路路面硬化耗资巨大,致使林场财务紧张。有些工区的通讯照明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三)资源少、摊派多、社会负担重。
多年来国有林场在体制方面始终没有得到体顺,属于半企半事性质,人员经费没有得到县级财支撑,且近年来由于农场并入乡镇的`冲击,林场地位在上级府重视方面也略有降低。部门乡镇摊派也逐年增加,比如说公路维护方面,林场在道路未硬化前,每年要向东徐公路管理处交纳2000元;还有电费方面,在同等地位,林场周围的思源、高段、连云、镇办林场等几个单位每度电元,而我们的要1元,此项,林场每年要多交电费2万余元。
(一)坚持营林工作的主线,抓住主营业务不放松。
(二)拓宽木材深加工的路子,超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任务。
(三)执行走开发求发展的方针,争取项目逐项到位。
(四)加大步伐,完善山林承包责任制,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继续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做到无一起山林火警火灾。
(六)继续实施楠竹山承包。
一年来,我场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修路买山,维修职工信住房,进行楠竹承包,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迎难面对冰雪洪水灾害,实现了资源资金双增长,生产生活双丰收,实现了无火警火灾,无安全事故,无计划生育违法现象,无地下、xx功踪迹。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为目标,狠抓营林、林、业务三项建设,发展高效林业,为保证我场青山常在,资源永续利用而不懈努力。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上报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的通知》(鲁林场字〔20xx〕年477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搞好平度大泽山林场规划设计,整体布局日趋完善。以前,林场内景区结构单一、特色不突出、景点观赏性不强、整体布局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掘。为此,20xx年我们聘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境旅游规划室的高级工程师,对大泽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将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和生态工程进行重新布局,使之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标准,充分发掘了林场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奇峰怪石遍布、农林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初步具备了区域生态旅游条件,成为平度市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打造崂山林场特色景观林,提升崂山风景绿化美化程度。崂山林场积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争取上级财力支持300万,开展崂山路流清至垭口段50米范围两侧风景林林相改造工程,进一步美化崂山,打造崂山森林旅游品牌。目前,己完成外业调研,该项目己获得区发改局的预批。同时,加强景区竹林抚育管理,在20xx年初天气持续干旱、寒冷的情况下,对华严寺、蔚竹观、华楼宫周边竹林进行了清理、救治,通过防治与管护,20xx年竹林发笋较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平度大泽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平度大泽山林场在中心接待区及各服务区合理设置厕所、果皮箱、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清洁和管理环境卫生,将固体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到林场外,交由相应的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景点和主要游步道旁设立生态宣传牌,对游客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在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同时,又兼有生态示范和环保教育功能,并要求林场内的农田、果林严禁使用有公害的农药、化肥,以保证水体清洁。
一是林场融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森林旅游开发得不到快速发展。二是各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各国有林场的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国有林场各自优势,增加林场的二、三产业经济收入,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场职工的生活水平。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三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具体领导。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
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工作。今年我场多次突击检查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勒令整改。由于我场上下同心抓安全,全年无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和火灾报警现象。
场党支部是全场的领导核心,建设好一个领导班子,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我场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艰苦奋斗、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廉洁奉公。七月份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更是把班子建设推向高潮,场支部乘势带动工会、共青团跨入先进行列,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被提到党支部的重要议程,全年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发生。
二、取得的突出成绩。
我场今年除在营林生产和管理和安全工作上取得了可喜成绩外,还有以下四项突出成绩。
我场职工住房及办公楼原系70年代建电站时的办公和保管房,加之林区雨雾经常,对楼房刷蚀十分严重,可以说是下雨天外面大雨里面小雨,场支委也多次研究改建改建,但限于资金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今年,我场投入23.8万元,对其进行改建装修,新修职工住房12套,改建办公房16套,添置电脑、传真机、家庭等办公设备及职工娱乐配套设备。该项目建设于七月份建成使用,有力提供了职工安心山区、以场为家的物质保障,美化了林场形象。
东徐公路65%纯属山路,路面基础极差,且弯道多而陡,是我场木材运输、职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在局党委、加义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由我场牵头,几经周折,多方交涉,终于在今年五月份争取到了该段公路路面硬化的工程。我场计投资45万元,县林业局拨款10万元,合计投入55万元,加上周边企业和村里出资出力,筹集国家拨款外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估计在本月月底通车。
去冬今春,我场遭受了的六十年一遇冰雪和洪水灾害,林区公路冲刷、木竹折断翻蔸,损失十分严重,共计冲走土方1652立方米,石方523立方米,水洗路面2546米,冲毁涵洞16个,冲走木材125立方米,竹材962根,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面对困难,场支部立即召开支部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积极采取灾后自救措施,投入资金26万元,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投入公路维护、木竹集材工作,保证了灾害带来的损失到最低限度。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上报20xx年的通知》(鲁林场字〔20xx〕年477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搞好平度大泽山林场规划设计,整体布局日趋完善。以前,林场内景区结构单一、特色不突出、景点观赏性不强、整体布局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掘。为此,20xx年我们聘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境旅游规划室的高级工程师,对大泽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将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和生态工程进行重新布局,使之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标准,充分发掘了林场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奇峰怪石遍布、农林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初步具备了区域生态旅游条件,成为平度市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打造崂山林场特色景观林,提升崂山风景绿化美化程度。崂山林场积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争取上级财力支持300万,开展崂山路流清至垭口段50米范围两侧风景林林相改造工程,进一步美化崂山,打造崂山森林旅游品牌。目前,己完成外业调研,该项目己获得区发改局的预批。同时,加强景区竹林抚育管理,在20xx年初天气持续干旱、寒冷的情况下,对华严寺、蔚竹观、华楼宫周边竹林进行了清理、救治,通过防治与管护,20xx年竹林发笋较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平度大泽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平度大泽山林场在中心接待区及各服务区合理设置厕所、果皮箱、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清洁和管理环境卫生,将固体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到林场外,交由相应的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景点和主要游步道旁设立生态宣传牌,对游客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在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同时,又兼有生态示范和环保教育功能,并要求林场内的农田、果林严禁使用有公害的农药、化肥,以保证水体清洁。
一是林场融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森林旅游开发得不到快速发展。二是各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各国有林场的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国有林场各自优势,增加林场的二、三产业经济收入,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场职工的生活水平。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五
公室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县开展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近期以来,我县以全国“两会”安全防范为重点,按照5月20日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控工作。在全省全国“两会”期间,我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正有效、有力开展。
二、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一是5月20日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后,由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我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印发了《县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进行了安排。
三、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县安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县境内4个加油站开展了“两会”期间安全检查,一是对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到位、企业主体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三是对城区内加油站检查实名登记、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加油站严格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并落实整改;自觉遵守加油站经营管理安全规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常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加油站经营安全。
(二)道路交通方面:从5月18日至23日,县交通局组织“两会”目标考核小组,深入全县22个乡镇158个行政村,逐一实地核查乡村道路交通的通畅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深入新建和续建项目施工一线,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召开工地现场办公室4次,下发整改及安全通知书2份,并对雅道路地质灾害隐患路段进行时时监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日报制度,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
(三)建筑施工方面: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明新带队,与县住建局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告知情况,并对脚手架、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基坑)支护,塔机等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姐监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山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共检查了6个在建项目,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问题17条。检查_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四)工贸安全方面。严格执法,深入开展隐患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止29日经信商务合作局两会期间共派出8人次,暗访督查工业、商贸企业及个体户30余家,检查电力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与汛期安全生产,共出动4人次。制定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两会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油库值班制度。
(五)消防方面。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产所、施工现场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宗教场所检查,大队进行了寺庙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惠远寺、白洛初寺、山卡贡寺进检查,重点对寺庙大店、僧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的电线路铺设、酥油灯的摆放位置、用火规范性及消防设备等进行检查。
(六)森林草原防火方面: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加大对林草领域的检查力度。一是重点加强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二是排查林区道理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强化林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三是加强对林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转,保障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四是加强林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四、强化督查,加强问题隐患整改。
为扎实抓好我县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县安委会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5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10个相关部门抽派科级干部为成员的五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五个片区22个乡镇和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会”期间值班值守、重点领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推进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推进情况。发现一般隐患8项,整改8项,下达整改函4份。其中,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县水利局、森林公安分局对扎坝片区开展“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除督查各乡镇,还重点检查了两河口移民工程所属标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发现存在问题3项,完成整改3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立“从零开始”的理念,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二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全县安全发展意识为重点,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三是以“四部两直”的方式,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危化品企业、水电开发、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六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1287人,占应安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154人,占应安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亿元以上。
我县的国有林场工作是在20xx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xx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制)时间截止定为20xx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耕息。
2、原定的安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xx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启动林场后又新增了职工安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森林资源安全,保障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省属国有林场(以下统称国有林场)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经营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林场是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国有林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其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其所在地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把国有林场的道路、水利、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将国有林场职工纳入所在地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国有林场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维护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国有林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资人职责;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国有林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和经营活动,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承担。
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国有林场管理权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林场人事、生产和经营的管理。
国有林场履行法人职责,确保国有林场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林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国有林场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稳定国有林场经营区,维护其合法权益。国有林场经营区内属于集体拨交的林地维持现状,继续由国有林场经营,并依法支付村集体林地使用费。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维护其所在地国有林场经营区的稳定负责,将国有林场林地保有数量与资源增长目标纳入对设区市政府的考核内容。
国有林场应当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可以通过租赁、合作造林、赎买、置换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第七条对在国有林场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全省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全省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建设完善管护用房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十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大林业科研技术投入,开展林业科研试验,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科学培育森林资源,增强国有林场科技示范带动能力。
第十一条国有林场应当采用良种壮苗造林,改造低产林分,调整优化树种结构;鼓励发展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营造混交林、培育大径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可以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建设公益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的,应当对占用的林地、林木资源给予补偿,国有林场应当支持。
第三章资源保护。
第十三条省、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清查和动态监测,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配备森林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管护绩效考核,提高管护成效。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成立防护组织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禁止擅自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场林地,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重要民生项目确需使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实行占补平衡,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禁止在国有林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开发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
(三)毁林开垦、破坏和蚕食林地;。
(四)堆放废弃物、排放污染物;。
(五)在禁火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指定区域生火烧烤、焚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在国有林场内实施下列行为应当经国有林场同意,依法需要审批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一)种植、养殖、放牧、采脂、砍柴、挖树兜、剥树皮;。
(二)猎捕野生动物;。
(三)采挖、采集野生植物;。
(四)举办群体性活动。
第十九条在国有林场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有林场的有关规定,服从国有林场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根据工作需要在国有林场设立执法点(警务室)或者派驻执法人员。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有林场的隶属关系和经营区范围,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国有林场或者调整经营区范围、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及其他资产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国有林场应当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其它国有资产。
第二十三条国有林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监管制度,规范各类产权产籍管理。
国有林场对外投融资、借款、担保、承包、租赁、合作经营等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国有林场开展造林抚育、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活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第二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权属证明、森林采伐和造林规划设计文件、合同协议、森林经营方案等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档案。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和年度计划;。
(二)提请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三)依法聘任(解聘)或者提请聘任(解聘)工作人员;。
(四)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方案,制定规章制度;。
(五)制定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方案;。
(六)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七)其他按照规定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国有林场场长离任时应当对其进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国有林场同意或者未经依法审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林场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国有林场实施,并对国有林场实施处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上报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的通知》(鲁林场字〔20xx〕年477号)要求,现将青岛市20xx年国有林场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
一是搞好平度大泽山林场规划设计,整体布局日趋完善。以前,林场内景区结构单一、特色不突出、景点观赏性不强、整体布局不够完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掘。为此,20xx年我们聘请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环境旅游规划室的高级工程师,对大泽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将区域内的旅游景点和生态工程进行重新布局,使之达到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标准,充分发掘了林场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奇峰怪石遍布、农林资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初步具备了区域生态旅游条件,成为平度市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打造崂山林场特色景观林,提升崂山风景绿化美化程度。崂山林场积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争取上级财力支持300万,开展崂山路流清至垭口段50米范围两侧风景林林相改造工程,进一步美化崂山,打造崂山森林旅游品牌。目前,己完成外业调研,该项目己获得区发改局的预批。同时,加强景区竹林抚育管理,在20xx年初天气持续干旱、寒冷的情况下,对华严寺、蔚竹观、华楼宫周边竹林进行了清理、救治,通过防治与管护,20xx年竹林发笋较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加强平度大泽山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平度大泽山林场在中心接待区及各服务区合理设置厕所、果皮箱、垃圾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清洁和管理环境卫生,将固体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到林场外,交由相应的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景点和主要游步道旁设立生态宣传牌,对游客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在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的同时,又兼有生态示范和环保教育功能,并要求林场内的农田、果林严禁使用有公害的农药、化肥,以保证水体清洁。
二、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林场融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森林旅游开发得不到快速发展。二是各国有林场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三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相对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各国有林场的指导,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国有林场各自优势,增加林场的二、三产业经济收入,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场职工的生活水平。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九
第一条为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有林场,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林业系统的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
第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国有林场工作。市(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国有林场工作。
跨市(地)、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与其有隶属关系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国有林场是生产性事业单位。其基本任务是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高森林质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五条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方针。
第六条国有林场的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
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八条凡国有森林资源集中连片、林地面积达到200公顷以上的,或者国有森林资源具备一定规模,且林地内具有自然历史遗迹需要保护的,可以申请设立国有林场。
第九条设立国有林场,由拟设林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设立国有林场申请,须经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审查。
申请设立国有林场时,应当附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文件和国有林地权属证明。
第十条国有林场被批准设立后,应当按规定办理林权证和国有资产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国有林场合并、分立、变更和终止时,必须按原报批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审核、批准。
国有林场的区界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完整和稳定,不得擅自分割和变更。调整行政区划时,应当避免将同一国有林场划归两个以上市(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章生产与经营。
第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本场的实际情况,定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逐级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大力造林、育林,培育后备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进行林木主伐、更新采伐、低产林分改造、抚育采伐和占用林地伐除林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及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古树名木、珍贵稀有的植物群落以及具有纪念意义的林木,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严加保护,不得采伐。
国有林场对其经营管理的防护林和具有特种用途的风景林、种子园、母树林,不得进行主伐;需要进行抚育采伐或者更新采伐时,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制度。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针,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度,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对林场内列为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应当依照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以保护。
第十九条国有林场应当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场内的资源条件,以林为主,因地制宜地搞好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经营。
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可以按规定设立森林公园和开展森林旅游活动。
第二十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国有林场可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者联合开发利用林场内的森林资源。
第二十一条国有林场之间可以本着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不同形式的国有林场集团。
第二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有效地利用其经营管理的资源资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定期清查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建立档案,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所属的国有林场进行财产清查,界定产权,实行资产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有林场的立地条件类型、林种及经济条件,可以将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商品经营和混合经营三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国有林场的类型,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商省有关部门划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态公益型及其他较为贫困的国有林场,应当给予优惠,扶持其发展。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森林、林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确需在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上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活动的,必须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占地单位应当按规定向被占用林地的国有林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国有林场在其经营管理的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时,须逐级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有林场为开展多种经营需要使用自己经营管理的林地进行建设时,须逐级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和建设等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未经国有林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林场进行养蜂、狩猎、采集、放牧等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发展林场经济方面成绩显著的;。
(二)在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方面成果显著的;。
(三)在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森林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制止或者检举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功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审核、批准,擅自变更国有林场的区界或者改变其隶属关系的,由原审核、审批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而占用林地的,占用的林地由有权审批该林地的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退回;占用的林地内的林木被伐除的,以滥伐林木行为论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进入国有林场进行养蜂、狩猎、采集、放牧等活动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资源毁坏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并限期补栽毁坏株数1至3倍的树木。
第三十三条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的,以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实施罚款处罚时,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所罚款项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国有林场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非林业系统的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73年10月12日山东省原《国营林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
国有济源大沟河林场始建于1958年,位于济源市西南,黄河小浪底北岸,现有职工80余名,(其中在职职工45名,退休职工35名)。拥有林地6万亩,森林覆盖率97.8%,林木蓄积量10余万立方米,属重点生态公益性林场,是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单位,20xx年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场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入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改革为动力,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安置富余人员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在抓好营林管护的同时,多措并举开辟新的发展渠道,在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奋斗目标。
偏僻的位置、信息的闭塞,特殊的环境、因循守旧的观念是制约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林场要改变贫困面貌,唯一出路是必须发展,必须真正的干起来。因此我场按照《决定》要求,首先从改变观念入手,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多次学习林业政策、先进单位典型事迹,观看学习碟带,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认识,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请专家教授等人员到场授课,让大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林业发展形势、科技知识、致富信息及社会发展趋势从而使大家掌握了一些政策、信息和科普知识。三是走出去参观考察。先后组织骨干人员和职工到鄢陵花卉苗木基地、固始养鸡场、养猪场及其它先进林场、企业参观考察学习,并要求写出考察报告、心得体会。经过参观考察学习,走出大山的林业人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精彩,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其后组织全场职工进行大讨论,查问题,找原因,挖掘自身优势,寻找发展出路。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我们的资源是优势、技术是优势,我们有上级的支持、有勤劳的双手、有朴实的品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别人能干的事我们也能干,从而使大家达成共识:消极等待思想要不得,只有发展才有出路,只有依托自身优势,抢抓机遇,大胆开拓创新,才会走上强场富民之路。并制定了以林为主,围绕自身优势,开展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确立了“一年理顺打基础,两年起步图发展,三年之内见成效”的奋斗目标。思想统一了,目标明确了,发展意识增强了,轰轰烈烈地开始了二次创业。
二、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
奋斗目标确立后,我们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充分的'论证,决定依靠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成立了“济源市黄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事荒山造林、园林设计与施工、通道绿化、苗木培育与销售等业务,三年来,该公司先后承担三十余家的设计、施工业务,创造了产值500余万元,增加固定资产80余万元。为了和园林公司配套发展,我场收回了过去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又租赁了一百余亩的苗圃地,全部育上了绿化苗木,形成了较好的产业链。通过园林公司的成立,不仅安排了二十余名下岗富余人员,又从社会上招收了部分下岗职工,并安排了部分职工子女就业。园林公司的成立,通过职工入股分红,到公司加班劳动,人均年收入增加元以上。园林公司的成立,已成为我场走出林场办企业、发挥优势谋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在完善往年工程的基础上,又承接了济源联创、恒通化工、邵原一中、邵原实验小学、市委市政府、第二行政区、市区大树进城项目、济源宾馆、济源林业局等单位绿化工程,创产值180万元,预计利润25万元。其次,利用我场丰富的林下资源优势,发展了土杂鸡养殖,实行职工自主经营,政策扶持,自负盈亏的自营方式,开辟职工脱贫致富的绿色产业。
三、走科技兴场之路,与科技院校攀亲结缘。
四、强化内部管理,着眼于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一是加强人的管理,精简机构,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多职,实现人尽其能;二是完善制度,目标管理,奖罚分明,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三是实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观念,充分调动职工积极向上、踏实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基础建设作为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一项常规工作始终是我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深水井一眼、建护林房三座、高标准了望塔一座、新配备七台电脑、各护林点全部通上了电、配备了电视机等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办公效率,改善了林区生活条件。稳定了职工情绪,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
六、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狠抓营林生产培育林场后备资源。
要振兴林业,使林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长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把造林培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完成造林520亩,成活率均在90%以上,完成大田育苗150亩,重点培育山地造林树种侧柏、速生杨树40亩,四旁、道路、园林绿化树种110亩。
(二)狠抓护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森林防火工作历年来都是我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意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在林区各主要路口设立五个醒目的防火警示牌,路边、村庄、学校书写防火标语万余条,与精神病人、痴呆人的监护人签定防火责任状,确保防火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责任,领导分片负责,护林员划定山头、地块,场与林区内济邵高速施工等单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救、责有人担;三是认真做好值班和火情监测,进入防火期,实行领导带班的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护林员夜间巡视、了望台不间断监测的措施,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通畅,并加强了主管领导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重点布防,确保万无一失,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被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20xx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护林员某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护林员”称号。
2.搞好森林有害生物的测报与防治。年初根据今年我场刺槐尺蛾的发展预测,及时向市森防站上报,并在5月初进行了飞机生物农药防治,面积达1.6万亩。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在今年“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局在我场举行了“爱鸟及屋”的挂巢仪式,为鸟类提供温馨舒适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爱鸟护鸟意识,关注生态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七、经营收入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完成全年经营收入xx万元。其中:种植业xx万元,养殖业xx万元,承包户上交收入xx万元,补贴收入xx万元,营业外收入xx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林场性质不确,体制不顺。目前林场属差供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职工身份既不是国家产业工人,又不是事业单位员工,也不是农民。在管理上,国家只给林业建设投资,林场的生产、技术不给经费,工资、福利等经费严重不足。看好的项目因没有启动资金难以上马。林场要搞一些科研项目,也是因没有科研经费投入而无法进行。林场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追求的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几乎没有经济效益,应将林场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2、林场基础设施落后,林区房屋破旧,吃水困难。林区护林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已成为危房。生活条件远远落后于当地群众。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除养老保险参加外,医疗、工伤保险因无力补交(40余万元),而不能参加。
(二)建义与要求。
1、尽快出台国有林场林地、林木和林权流转以及真正能够操作林木林地抵押借款等相关政策,加快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步伐。
2、要求国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3、要求每年给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加大防火设施建设力度。
4、出台相关政策,给国有林场明确定性。
5、有关部门下达抚育间伐计划。自天保工程后,没有抚育计划,大多已成过熟林,林分密度大,自然老化现象严重。应采取积极稳妥措施,恢复抚育间伐,提高森林质量。
6、切实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欠帐问题,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7、增加管护人员,确保资源安全。由于我场地处浅山丘陵区,道路多,林区内农村、农民居住多而分散,人为活动频繁,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纵横交错,而上级核定的管护人员少(5700亩/人),且经费不足,管护困难,森林资源达不到有效保护。建议每人管护2000亩。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一
林场是*县仅有的一处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位于鲁西南黄泛平原,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自然灾害较频繁。林场总面积2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5000立方米,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主要是由白榆、刺槐、毛白杨、黑杨等一大批优良树种汇集形成的特种用途林,林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保证树种遗传改良的可持续性,维护树种和遗传的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树种开发,提高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xx年底,林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16人,总人口17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后勤人员4人,林业生产职工24人;有技术职称的职工7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初小学历的27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林场目前有房屋总面积20xx平方米,电力设施落后,全场没有柏油路面,农机具严重老化,个别设备已经瘫痪,缺少通讯工具。84年以来,因地方财政紧缺,林场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近几年来,随着公益型特种用途林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公益林已占全场林地总面积的80%,场内原从事其它经营的土地逐年减少,很难开展多种经营,没有稳定收入,加之实行分类经营后应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没有到位,更增加了林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难度。目前,职工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实发13万元。林场固定资产现值160万元,债务余额50万元。在林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连续两期完成了部、省下达的良种基地建设任务,取得了13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1998年被划定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
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林场位于*县西南部,靠近边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又属于黄泛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低洼,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无力建造新房,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场公路,交通极不便利,下雨天无法进行生产,通讯工具、农机具得不到配备更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2、机制僵化。分配制度不完善,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和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出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没能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潜能,过多地强化了壮大国有经济成分,忽视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国有资产闲置,造成浪费。
3、国有林场的包袱重。林场总面积有214公顷,可用林地有160余公顷,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占130余公顷,多数是汇集的良种基因,基本没有可采伐利用的林地资源,剩余的30余公顷土地,虽然林场配备了有能力、有管理经验的领导集体,但因剩余土地太少,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多种经营项目,只能进行小面积单一的育苗,来维持林场的生产经营。
加之多年来林场一直负债经营,离退休人员多,成为了林场的一项沉重负担。
4、林业政策发展滞后。*县林场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政策没有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没有到位,县财政困难,97年以来,也没有资金或具体措施进行脱贫扶持,而且林场在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直接影响到对发展其它多种经营的投入,使林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进行有规模、有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林场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林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经常聘用专家来单位讲课,选派优秀人员到外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水平。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联姻,引进智力和技术,依靠科技,增加效益。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国有林场的投入。投入不足是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瓶颈。要重点投资建设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大力改善营林生产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使国有林场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加大扶持国有林场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项目力度,以此带动林场每家每户的大发展,努力促进国有林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
3、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一要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能让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者逍遥法外。二要改善国有林场周边环境。要以政令形式发布通告,严禁周边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巧立名目向国有林场乱摊派、乱集资或卡、拿、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三要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国有林场在没有实现脱贫解困之前,建议政府应对其实行免税政策。
4、加快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林场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管理。要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国有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国有林场的班子中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二
经济社会的发展近些年越来越快速,林场实习学习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场,关乎林场的发展,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有林场实习。
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今年3月3日到4月25日,我由学校安排以一名实习生的身份来到地区林业局实习,在办公室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在这短短的近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体会较多,感触颇深。
“纸得来终觉浇,绝知此事要躬行”。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出现了许多问题,才知道书本理论是是那么的苍白。在学校两年的课程学习里,我们所开设的课程很多,然应用到实际的却很少,这使我认识到光靠课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需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学习、真做事才能学到为我所用的职业技能。
工作与学习虽有相通,却也不同。在学校学习的日子里,我显自由散漫,不想上的课就不去上,想睡懒样的时候就8点以后起床,到了单位,换了环境,看到兢兢业业工作的"老师"们,使我意识到,生活不应是这样一个慵懒的态度,工作也不充许一个人慵懒。于是我严格按照单位。
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积极认真地完成领导交给我的每一项工作,即使是一件无聊的事也得认真做好。
工作无主心,但不能放松。办公室每天所处理的事务就是收发报纸,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打印文件,传达消息等简单繁琐的小事,很多时间还无事可做。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我要耐住性子,认真体会办公室工作,有有事做的时候不能嫌事情简单烦锁而不认真对待。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正是这个道理。
两个月的实习结束了,但这两个月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我熟悉了办公室环境,了解了办公室工作.其次,我学到了许多保贵的工作经验,同时也体会到了更多的人生准则.这些收获将在以后有岁月里引导我走向人生的辉煌。
林场是*县仅有的一处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位于鲁西南黄泛平原,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自然灾害较频繁。林场总面积2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5000立方米,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主要是由白榆、刺槐、毛白杨、黑杨等一大批优良树种汇集形成的特种用途林,林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保证树种遗传改良的可持续性,维护树种和遗传的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树种开发,提高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xx年底,林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16人,总人口17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后勤人员4人,林业生产职工24人;有技术职称的职工7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初小学历的27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林场目前有房屋总面积20xx平方米,电力设施落后,全场没有柏油路面,农机具严重老化,个别设备已经瘫痪,缺少通讯工具。84年以来,因地方财政紧缺,林场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近几年来,随着公益型特种用途林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公益林已占全场林地总面积的80%,场内原从事其它经营的土地逐年减少,很难开展多种经营,没有稳定收入,加之实行分类经营后应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没有到位,更增加了林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难度。目前,职工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实发13万元。林场固定资产现值160万元,债务余额50万元。在林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连续两期完成了部、省下达的良种基地建设任务,取得了13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1998年被划定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
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林场位于*县西南部,靠近边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又属于黄泛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低洼,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无力建造新房,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场公路,交通极不便利,下雨天无法进行生产,通讯工具、农机具得不到配备更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2、机制僵化。分配制度不完善,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和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出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没能充分发挥职工的劳动潜能,过多地强化了壮大国有经济成分,忽视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国有资产闲置,造成浪费。
3、国有林场的包袱重。林场总面积有214公顷,可用林地有160余公顷,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占130余公顷,多数是汇集的良种基因,基本没有可采伐利用的林地资源,剩余的30余公顷土地,虽然林场配备了有能力、有管理经验的领导集体,但因剩余土地太少,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多种经营项目,只能进行小面积单一的育苗,来维持林场的生产经营。
加之多年来林场一直负债经营,离退休人员多,成为了林场的一项沉重负担。
4、林业政策发展滞后。*县林场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政策没有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没有到位,县财政困难,97年以来,也没有资金或具体措施进行脱贫扶持,而且林场在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直接影响到对发展其它多种经营的投入,使林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进行有规模、有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林场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林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经常聘用专家来单位讲课,选派优秀人员到外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水平。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联姻,引进智力和技术,依靠科技,增加效益。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国有林场的投入。投入不足是制约国有林场经济发展的瓶颈。要重点投资建设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大力改善营林生产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使国有林场路、水、电、通讯等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加大扶持国有林场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项目力度,以此带动林场每家每户的大发展,努力促进国有林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
3、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一要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能让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者逍遥法外。二要改善国有林场周边环境。要以政令形式发布通告,严禁周边乡(镇)、村及有关部门巧立名目向国有林场乱摊派、乱集资或卡、拿、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三要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国有林场在没有实现脱贫解困之前,建议政府应对其实行免税政策。
4、加快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林场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管理。要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国有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国有林场的班子中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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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三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00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四
总结。
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xx年国有林场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全年工作情况(一)狠抓营林生产促林场后劲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 1.77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
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1、管人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范文仅供参考感谢浏览。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全年工作情况。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1.77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狠抓护林防火促林木蓄积量增长。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
总结。
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具体领导。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2、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
安全检查工作是一项预防性工作。今年我场多次突击检查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勒令整改。由于我场上下同心抓安全,全年无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和火灾报警现象。
(四)狠抓班子团结促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
场党支部是全场的领导核心,建设好一个领导班子,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我场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艰苦奋斗、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廉洁奉公。七月份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更是把班子建设推向高潮,场支部乘势带动工会、共青团跨入先进行列,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被提到党支部的重要议程,全年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发生。
二、取得的突出成绩。
我场今年除在营林生产和管理和安全工作上取得了可喜成绩外,还有以下四项突出成绩。
(一)改建办公楼和职工住房。
我场职工住房及办公楼原系70年代建电站时的办公和保管房,加之林区雨雾经常,对楼房刷蚀十分严重,可以说是下雨天外面大雨里面小雨,场支委也多次研究改建改建,但限于资金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今年,我场投入23.8万元,对其进行改建装修,新修职工住房12套,改建办公房16套,添置电脑、传真机、家庭影院等办公设备及职工娱乐配套设备。该项目建设于七月份建成使用,有力提供了职工安心山区、以场为家的物质保障,美化了林场形象。
(二)硬化东徐公路路面。
东徐公路65%纯属山路,路面基础极差,且弯道多而陡,是我场木材运输、职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在局党委、加义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由我场牵头,几经周折,多方交涉,终于在今年五月份争取到了该段公路路面硬化的工程。我场计投资45万元,县林业局拨款10万元,合计投入55万元,加上周边企业和村里出资出力,筹集国家拨款外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处于收尾阶段,估计在本月月底通车。
(三)战胜罕见冰雪、洪水灾害。
去冬今春,我场遭受了的六十年一遇冰雪和洪水灾害,林区公路冲刷、木竹折断翻蔸,损失十分严重,共计冲走土方1652立方米,石方523立方米,水洗路面2546米,冲毁涵洞16个,冲走木材125立方米,竹材962根,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面对困难,场支部立即召开支部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积极采取灾后自救措施,投入资金26万元,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投入公路维护、木竹集材工作,保证了灾害带来的损失到最低限度。
(四)买山经营,盘活资源。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以及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等活动,应当执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有林场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二)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三)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四)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五)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六)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七)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国有林场实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六条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收缴交、归并、侵占和平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编制所属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各项林业建设资金应当重点向国有林场倾斜,支持国有林场发展。
第八条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各级政府的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第九条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壮大林场规模。
第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撤销。
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国有林场,应当林地权属清楚,四至界线分明,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国有林场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进行资源评价、资产评估和经济审计,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明确划分责任,保护好森林资源资产和其他国有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性质的营林单位或者由国有林场控股的股份制林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纳入国有林场系列管理。
第三章森林资源经营与保护。
第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有条件的林场可以采取承租集体林地造林经营的方式,扩大森林资源规模。承租集体林地应当签订书面的承租合同,明确承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承租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加快中幼龄林抚育步伐,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树种,积极培育大径级林木,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第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
第十九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分类经营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其中跨地(市)国有林场、省属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公益林占有林地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调整森林经营方案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并完善森林经营档案。
第二十条国有林场进行林木采伐,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和造林育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并依法进行更新造林。作为单独采伐编制限额单位的国有林场,年度采伐限额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实行采伐许可指标单列。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应当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其中设立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不得改变国有林场的林地使用权归属,并应当明确收益分配方式。
第二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区划,设立护林站,健全护林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确保管护成效。
第二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加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成立护林防火组织,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抓好火源管理,组织火灾扑救。
第二十五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配备森防技术人员,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建设,建立检疫、预测预报制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林业执法,保护森林资源。
第二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保护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等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第二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保护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维护其生息繁衍的环境。
第二十九条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国有林场设立公安派出机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国有林场依法享有以下经营管理权:(一)依据林业长远发展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和生产规模;(二)按照市场需求依法经营销售本场生产的木材、林产品和其他产品;(三)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各种资源;(四)依法对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进行统一管理;(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场工作需要决定本场的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干部任免、劳动用工和工资奖金分配;(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在国有林场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有林场的统一管理,遵守国有林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毁国有林场的林木及设施、设备。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有林场摊派和乱集资、乱收费。对于非法向国有林场集资、收费、摊派的,国有林场有权拒绝,并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
第三十三条国有林场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国有林场应当将争议情况及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加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第三十五条国有林场不得以其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三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独立经济核算。
第三十七条国有林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机关的监督。第三十八条国有林场应当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国有林场场长的产生,采取聘任、委任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具体产生方式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国有林场场长产生后,应当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本场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提请或者决定本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三)依法提请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场管理人员;(四)依法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场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组织制定工资调整、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六)决定本场岗位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方案;(七)其他需要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第四十一条国有林场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国有林场应当结合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条件,按有关人事政策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以岗定酬、合同管理。
第四十二条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林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工资调整方案等事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财务、人力资源、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部门及管辖区内的管护站(点)、瞭望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国有林场开办的企业,应当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组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本地区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有林场防汛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年来,我场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管理求效益,把振兴林场经济,发展林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回顾全年工作,我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营林生产促林场后劲。
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振兴林业,使我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不渝地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
1、计划完成造林300亩,实际完成316亩,成活率在95%以上,且生长良好。
2、计划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
万根。实际完成出材3037立方(其中间伐37立方),采伐楠竹万根。
3、计划完成中幼林抚育20xx亩,实际完成2685亩。
4、销售木材1940立方,楠竹6800根,实现销售收入94万元;加工厂实现销售圆木1000立方,销售收入35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同时安排了4名同志就业。
5、完成退耕还林500亩,配套荒山造林750亩,且层层签订了合同,现正在整地造林。
(二)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我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四个管”工作:
1、管人。
我场坚决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方法上我们采取开会上课与讨论消化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讲解精神实质相结合,会议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全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场就有欧治平,卢玉兵两位同志晋升为技师职称。在用人上我们任人唯贤,做到看得准,用得上,靠得住,信得过,受到全场上下的一致好评。
2、管劳动纪律。
我场采取劳动任务与劳动福利挂钩,分片包干负责,并以合同的形式规范起来,有效避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同时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支部党员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管理产品质量。
我们对产品管理实行“三对口”即:内山收方与集材验收要对口;集材验收与入库数要对口;产品出库与财会帐目要对口。在整个业务过程实行“谁出错谁赔偿”制度。由于产品管理制度的健全,多年来未出现过霉烂变质现象。
4、管财务。
在财经管理上,我们坚持一只笔审批,有效控制了乱批乱开支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另个还由财会人员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大大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三)狠抓护林防火促林木蓄积量增长。
实践证明,护林防火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林场的前途和命运。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立木蓄积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场今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护林防火工作:
1、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具体领导。
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成立了新的安全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大小会议上讲护林防火,制定措施并总结表彰先进。
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是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场年初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张贴安全标语1700多条,出动宣传车30台次,做好护林防火牌600多块,每月专门召开一次护林员会议,支部成员下工区讲安全、督生产。
3、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场部与各工区、各线、加工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护林防火值班制度,配备各种防火用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护林防火、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火灾扑救措施。
4、加大查处消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