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委托书(实用17篇)
志同道合的伙伴可以帮助我们共同实现目标。写总结要有简明扼要的风格,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复杂的问题。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华摘录,希望能给您的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鉴定委托书。
()字第号。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22条的规定,请委派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对___。
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由鉴定人员签。
名或盖章,你单位应证明鉴定人的身份,并加盖。
公章。
(印章好范文版权所有。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二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变更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一、本文书简介。
(一)概念。
本文书是公司、企业的发起人,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于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繁琐、程序复杂,为了节省自身时间并提高设立效率,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或经验的他人代理自己进行设立登记事宜时所使用的委托书。
(二)适用场合。
公司、企业设立登记事项。
(三)特征。
属于授权委托书,只是授权委托事项较为特殊,本文书是在公司发起设立时期使用的,主要用于发起设立登记事项的代理,因此区别于一般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简单的民事事务而设立的委托书。具有专业性、复杂性、严格程序性。
二、法律风险。
在委托书的正文。一般要写清楚:
1.受托人的姓名、身份等,从而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清楚地了解受托人的基本情况,也不会产生张冠李戴或者冒名顶替的情况。并且应当仔细审查受托人的行为能力以及相关资质,以免影响设立登记申请的进程和效力。
2.说明受托人的权限、委托事项的内容,委托事项应写得具体、简明。受托人的具体权限也应当在文书内具体列明,例如,更正材料的文字、填写、格式等错误的权利,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申请设立的效率,而且可以明确委托权限,防止越权代理等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3.文书当中应当明确委托期限,有限期限的重要性在于超过了该期限,受托人丧失代理权。所以,为了防止逾期代理应当明确委托期限。但是由于企业发起设立申请事项比较繁琐、程序复杂,因此可能出现申请设立尚未获批,委托期限即已届满的情况,抑或是申请已经获批但是委托权限尚未到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申请事宜受到阻碍影响整个程序进展效率,或者成功之后受托人滥用代理权作出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对此,应当附加委托期限自动延期或自动终止的条款。
4.在正文的右下方写明委托人的名称和委托书的开出日期,并加盖公章,从而明确委托人身份和委托书的有效期间起算时间。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三
广州海关:
本单位现向贵关申请办理报关员注册手续,由于本人因(具体原因)不能亲自来办理,现特授权(所在报关单位全称)前往贵关办理报关员注册有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报关单位的简要情况:
1.报关单位名称:(所在报关单位全称)。
2.地址:(所在报关单位法定注册地址)。
3.电话:(所在报关单位联系电话及手机)。
4.邮政编码:(报关单位法定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所在报关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所在报关单位为非法人企业的,则提供报关单位的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本人全权授权委托(所在报关单位全称)代为提出报关员注册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收受法律文书等所有与报关员注册有关的事项。
三、委托代理起止日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授权委托人:(受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报关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四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变更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五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变更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六
屏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本人(单位)身份证:购买四川省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屏山县新发乡丁发村丁家组《》层号营业用房一套(间),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特委托四川省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权专人代办理房屋的下列登记或业务: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房屋他项权预抵押登记。
委托人:(单位)。
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受托人)保证该委托书真实合法,如有失实、欺骗,委托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代理人(受托人)。
日期:年月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七
委托人:
委托人现全权委托被委托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1、作品名称:。
2、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3、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八
委托人现全权委托被委托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1、作品名称:。
2、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3、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九
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
姓名________。
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印章)。
__年__月__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
本人同意委托____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
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____。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一
本人同意委托xxx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
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二
兹委托常德市长城专利代理事务所代为办理软件名称为xxx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代理人张启炎办理此项事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常德市长城专利事务所(盖章)。
被委托人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三
委托人:
委托人现全权委托被委托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1、作品名称:。
2、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3、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四
(一)居民企业。
1.个体经营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2.单位企业纳税人: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清税申报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
(2)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非居民企业。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2.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除外)。
3.对实行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需提供负责汇总缴纳的机构、场所出具的发票、税款由其统一清理的证明。
4.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发放电子税务证照的不需提供)(如证件丢失,可凭纳税人的丢失声明办理)。
5.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人同时申请联办其他事项的,需提供办理该事项个性化的资料。
2.需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需取消缴税账户的,需提供:《账户缴税功能变动表》;。
(具体要求见各事项的工作指引)。
(四)纳税人跨省、跨市迁移的。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经领取“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除外)。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所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0-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
注意事项。
(一)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当年度未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其他税务资料。
(2)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款、发票由总机构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3)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在缴销发票、清缴税款、缴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后,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再进行清税检查。
(4)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进行出口退(免)清算,并在完成清算后缴销纳税人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5)有纳税人各类资格(如税收优惠等各类税务资格)需逐一取消。
(6)完成《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
(7)完成《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8)完成纳税人的多(预)缴税款的清理。
(9)完成所有的税源风险任务。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2.对个体“双定”户在月度中间申请注销的,当月15号后申请的,按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与双定额比对,取高值且达到起征点的征税;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仅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达到起征点的征税。
注销当月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税。对在当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缴纳的税款,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要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作抵缴处理;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不用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不退。
更多相关阅读:
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通告。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甲方授权乙方发表作品如下:
1。“xxx”是许可人的原件,许可人享有“xxx”的全部可能的媒体上的宣传,被许可人有权在不破坏作品完整性的情况下对本作品的文字和图片内容及布局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更改。
5。被许可人有权获得已出版作品的报酬和版税。
6。如果发现任何侵犯本作品版权的行为,被许可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动终止侵权行为,并对其提起赔偿诉讼。
7。许可方作品的图片仅由被许可方授权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出版和发行活动。被许可方不得将许可方作品的任何图片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将其用于出版其他书籍或授权或转让给第三方。
8。被授权人不得代表被授权人行使本授权委托书约定的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被授权人保留追究被授权人未经授权使用工程的权利。
9。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授权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第二章设立登记。
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工商登记委托书篇十七
委托权限:代为办理该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登记材料的提交、补正、签章,登记费用的交纳,作品登记证书的领取以及其他与作品著作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完成作品登记之日止。
委托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