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规定心得大全(15篇)
总结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过去和规划未来。教育总结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提高总结的质量和深度?想要写一份优秀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一
学校管理是指学校的管理者通过组织协调全体师生员工,充分发挥人力、才力、物力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校内外的有利条件,高效的.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活动过程。
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就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管理。管理水平是办好学校的关键。
在当前的学校管理中,如何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自己数年来的学校管理经历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谈几点拙见: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二
低年级学生年龄小,特别在意来自于老师的奖励和同学们的认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根据他们活泼爱动,好胜心强,喜欢表现自己的特点,适当地创设一些让学生表现自己才能的机会。如上台演示、板演、当小老师、小小售货员通过有趣的数学游戏活动,激起他们强烈的求知欲望,唤起学习的自信心,满足学生心理上的成就感。这也有利于老师把握整个课堂的管理。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三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4、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经济处罚;3、降级;4、辞退。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财年。
总结。
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
评选时间:每财年结束后评选。
四、评选办法: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1.优秀团队奖2.优秀员工奖3.敬业精神奖。
4.最佳新人奖5.优秀管理者奖六、奖励涉及对象: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3.敬业精神奖评选标准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锐意进取;4)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进步速度快;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横向配合好;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3)以较快的速度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较快适应岗位需要;4)具有较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5)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标。
5.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努力、认真、实事求是,遇事不推诿,具有责任感。
3)具备足以应付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注重组织业绩和团队目标的实现,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为人公正公平,获得下属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根据所掌握的资源迅速准确的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实现工作目标。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奖励规章制度范文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第一条奖励分类: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
奖励20元.—当月执行(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6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文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第一条奖励分类: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
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
奖励20元.—当月执行(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7)全年出满勤的;(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四、处罚事项分类:1、重量级处罚: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浪费公司财物;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四
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
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
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
要求:。
(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
(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
(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
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
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
开灯时间:(待定)。
闭灯时间:。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
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
其他日期不早于。
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五
管理规定学习心得通过这的管理规定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于一个团体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在此分享心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篇1自3月13日,市分行机关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13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出现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如果不学习《保密法》,不熟悉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内部颁布的《员工违规处罚条例》《信贷新规则》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对于那些虽然重要,但与我们关系不大的可以不去学习或者一知半解,稍懂大意就可以了。如《国际法》、《国际私法》、《证据法》、《航空器管理法》等等这些我们平时不用或很少接触的可以绕过不学。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
合同是市场主体自由谈判,以促进资源向更高价值转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当事人双方为确认某种事实而达成的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协议。各项贸易都是基于一份完整,合法,合理的合同之上,而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样是保证贸易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而我们业务中日常接触到的合同大体有两种:买卖合同和出口合同。基于合同的重要性,为加强合同管理,公司对于合同的定制及跟踪执行制定了一整套的规范系统。
首先,公司经营的所有商品与供货单位签订由公司统一制订的买卖合同,合同需经经理审批签字,盖有公司合同专用章并使用公司统一下发的合同编号。其次,公司经理办公室指定为买卖合同审核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审核无误后方能盖上合同专用章。最后由财务部按有效的买卖合同及有关手续分批付款。希望通过此套流程操作以防止签订买卖合同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合理定价是整个合同的关键要素之一,业务员应完全掌控各项材料的单。
价及使用情况(如服装部分的各项面料及辅料的单价及用量,加上运杂货费、利润和应纳税款等成本支出来综合制定),务求定价合理准确。其次,部经理要认真复核,严格把关,分管总经理对大类商品的收购要认真审核,坚决杜绝因定价过高而造成亏损,务求做到双重保险。
合同跟踪管理是保证合同能够正常有序的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公司同样制定了一系列的购销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其中要求业务员签订买卖合同后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中有困难,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如对方不能执行,要迅速寻求追索办法,直至使用法律手段。由此得出,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为了避免单据编制的重复,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的有序开展,各业务部本部门的所有合同均应按所签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来编制合同号及运编号,以便能够简明迅捷的登记、查询、了解各项业务活动的相关情况。
通过这段时间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学习,本人充分了解了公司对于基本业务及日常规范所提出的规章及正确的流程,这不但将会规范我们以后的业务工作,同时提高的业务操作的效率,保证了各项业务的顺利有序执行。
总结。
反思。
通过这次各项制度的学习,觉得自己觉悟提高了很多。思想也上升了一。
个高度。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只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这种思想,而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感觉与己关系不大、可学可不学,即使在学习时也不够深入,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过对这次规章制度地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规章制度、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矢。争取不让学生掉队。让每个学生都能轻松自信的学好英语。
学习教职工考勤制度时,觉得学校真是事无巨细,每件事情都为老师考虑,特别是这个亲情假,实施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为多少老师解决了多少难题。但是极个别老师竟然钻这个空子。真是让人无语。组里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是对一些不良迹象也有所耳闻,心里难免有些愤愤不平,到不是觉得会对自己有什么,只是觉得,总是想着迟到早走,总是想着钻学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那教学能好到哪里,这样怎么可能把学教好。
学习到高新一小教导处教学检查制度。里面有提到学校适时举办年级组以及全校性作业展评。以前英语很少有这样的展评,只有书写比赛的展评,其实适时地举办作业展评真的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上进心,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认真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于一个团体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六
今年以来,大队修订下发了《职工从业“十七不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若干规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按照大队要求我认真进行了学习,收获很大,感触颇深,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制度特点。
(一)时效性强。
我队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为实现全队跨越式发展的长远目标,不断健全、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能有效规避风险、加强管理水平的具体举措,符合当前从上至下深化改革的精神,也与大队发展状况相匹配。如移动电话费发放管理规定便根据近年来实际收入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对移动话费标准进行了上调。机关公务接待办法也按照省委、省局及地方政策的最新要求,进行了更新,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二)针对性强。
本次制度以从以往个别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中汲取教训,针对大队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散、乱、软等问题,有的放矢,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便将以前分散的合同管理权统一划归大队,集中管理,一方面避免队属单位因在合同签订和执行上出现差池,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也便于大队对全队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宏观把握、调整。再比如议事规则制度,对大队行政和党委的会议制度和讨论内容进行了详尽的分类,什么级别和类别的会议讨论什么类型的问题,由什么人参加,会议精神如何贯彻传达都进行了明确阐述,将有效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和议事效率。纪委出台了问责制度,通过一系列问责办法,让失职渎职的惩治力度显著加大。
(三)操作性强。
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那就是一纸空文,本批制度均有着很强的可操作性,如财务请款、借款制度,根据机关、队属单位的具体情况,明确了不同金额款项请款、报销的每一步办理流程,相关人员对照制度便可对操作流程一目了然,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混乱,财务人员也有了明晰的工作依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办法更是从会前准备、议题讨论、表决等各项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个人感受。
1.要切实加强制度学习。“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制度是保障全队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作为办公室管理人员,必须对各项制度融会贯通,不仅自己学习到位,对实际怎样执行了然如胸,还要带领科室成员一并学习,不能出现碰到具体情况再去翻看制度的状况。
2.要严格落实制度执行。管理靠制度,制度靠执行。制度不是挂在墙上,而是要记在心中,切实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只有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摸索和运用制度,才能融会贯通,运用得心应手。人都是惯性思维,容易受到习惯的控制,如果不对自己严格要求,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按老路子来”的错误思想,那就无形中加大了违纪甚至违法的风险。
3.要广泛开展制度宣传。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制度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对大队《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报告专用章管理办法》、《地质资料借阅管理规定》、《资质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掌握,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在执行好制度的同时将重点督促办理相关业务人员落实好各项制度,在每日持续使用中不断强化。二是在大队网站、橱窗等宣传阵地向更广泛受众群体宣传制度。三是编制制度汇编,让制度成为全队干部职工的必备工具和“案头书”。
通过点面结合地学习制度,本人对规范化管理有了更深入地认识,在办理具体事宜时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今后将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完善。相信经过全队上下不懈努力,最终使制度内化于全队干部职工心中,外现于具体的工作行为中。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七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干、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
对因区、队长失职失查、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员工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焦化、电力、化工、建筑、机修、洗选加工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八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九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
强化工作流程明确。
岗位职责。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经济嘉奖并通报,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详情如下:
二、惩罚。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批评,详情如下:
(1)上班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迟到10分钟至3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迟到30分钟至60分钟以上按30元扣除。
(5)上班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备注:
1、业务人员业绩第一名者,按底薪3倍发放,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2、业务人员业绩第二名至第四名者,按底薪一倍发放,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事假、病假扣除当天100%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300%,譬如聊qq、看电子书、煲电话粥等),将予以重罚处罚如下:
第一次(处罚100元)。
第二次(处罚300元)。
第三次(处罚1000元)。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
工作计划。
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
劳动合同。
》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
一、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所有矿井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1次/月或2次/年的矿井要停产整顿。
三、所有矿井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所有矿井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
五、所有开采下组煤或水文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严禁在未安设水害报警系统和未构筑预隔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六、所有矿井采掘活动中突然发现出水、透水征兆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所有矿井主提升系统严禁超负荷运行,必须做到“减速降载,以勾定产”。
八、所有矿井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必须做到零失爆,保证管理实现“90·5·1”。
九、所有矿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严禁甩掉机电设备保护和带电作业。
十、所有矿井严禁“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运输斜巷必须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运输不超载、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十一、所有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炮掘工作面架棚支护未采取防倒措施、锚网支护工作面锚索未跟头、巷道维修未事先加固的严禁施工。
十二、所有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动态达标,“两确认三汇报”符合要求,否则严禁生产。
十三、所有单位隐患排查必须做到班组1次/班、区队(车间)1次/天、矿井(厂)1次/月、公司1次/季,严禁在未排查隐患、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十四、所有单位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45g/m3,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的,严禁生产。
十五、所有单位应急避灾演练2次/年,区队更换作业地点要及时进行新区演练,严禁不演练或减少演练次数。
十六、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准确、熟练,严禁无证上岗。
十七、所有资源整合及新建技改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生产建设“三同时”,在竣工投产前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否则严禁生产。
十八、所有露天开采煤矿在剥采不合理、边坡治理不到位、防治自燃发火措施不落实、矿区道路行车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严禁生产。
十九、所有地面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及应急预案未进行评价评定和申报的严禁生产。
二十、所有地面单位必须做好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漏、安全用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基坑垮塌、食品药品危害等事故防范。航空做好任何不安全事件的预防和监控。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本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的交通项目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按实计量、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细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见附件1),细化后的使用清单必须由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第2大项、第5大项和第6大项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书面申请(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其他大项可根据实际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自行实施,但未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书面同意,每一大项费用不得超支。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应填写计量表(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计量的依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纳入当期工程款的计量。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以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1%的费用予以明确。除此以外为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而增加的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项目公司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第九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项目公司不予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
5.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7.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六)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停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项目公司报告。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每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20日开始执行。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二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标题: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网址:http://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三
(一)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扼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1、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各村、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工作计划。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各村、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村和相关单位,并督促村和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由乡主要领导召集各村、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继续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农机、食品、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做出相应处理。建立奖励制度。
6、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
(一)乡人民政府将20xx年全乡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村、相关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各村"两委"班子、相关单位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我乡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颁发至各村及安委会成员单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单位重要负责人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20xx年由乡人民政府颁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村、相关单位。
(一)考核期: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按照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发。
(三)评定档次:
将安全工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参见考核细则。
(一)抽调乡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成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程序。
1、由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范围内各村、相关单位按照乡政府颁发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各村、相关单位汇报、查看安全管理档案、抽查各村、相关单位的方式进行。
2、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按考核细则标准打分汇总,并形成考核评定的初步意见。
3、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评定初步意见报乡政府研究决定。
(一)芗溪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乡通报。
(二)获得安全生产先进村、单位的,由芗溪乡人民政府颁发"20xx年度芗溪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
(三)对经考核为安全生产不合格的村、相关单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芗溪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规定》实行一票否决,追究责任。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四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七、最终解释权归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
奖惩管理规定心得篇十五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qq超拽分组 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2015网名大全 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二)工作服装的制发:
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5.工作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服装穿着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 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
(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表3.9.3 机械工业公司各单位举办营缮工程申请书
(使用单位),主办单位,财务单位。 本请书应填一式三联,一并送各有关单位签注后呈准后分送申请单位。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一条 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体现员工良好的职业风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四条 着装基本要求:
1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2 、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吊带及露-胸、露脐、露背装;
3 、不能穿拖鞋在厂区内的非生产作业区域活动;
4 、不得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5 、生产作业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质检人员等在工作区域应根据gmp 规范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口罩、手套等,要求穿戴整齐、端正。
第五条 仪容基本要求:
4 、胡子:男员工须每天刮须净面,不蓄胡须。
第六条 标准着装要求:
1 、重大场合( 例:公司年度大会、总结大会等) 或明确着装要求的会议及会见,以及接待重要客户的着装要求。
男士着装标准:
春秋季:深色正装西服(黑色、藏青色),白色衬衫、可着低领纯单色羊毛衫、深色袜子,黑色皮鞋,系领带。
夏季:白色衬衫、深色西裤、深色袜子,黑色皮鞋,系领带。
女士着装标准:
春秋季:套装或套裙,可着纯单色羊毛衫,黑色皮鞋。一套衣服不能超过三种颜色。
夏季:衬衫、西裤/ 裙,套装或套裙,黑色皮鞋。一套衣服不能超过三种颜色。
2 、正常办公着装要求:
男士办公着装标准:
春秋季:西服套装或商务休闲西装配西裤,衬衫( 不可为大花色) 、可着低领纯单色羊毛衫、深色袜子,深色皮鞋。
夏季:衬衫( 不可为大花色) 、西裤、深色袜子,深色皮鞋。
女士办公着装标准:
春秋季:套装或套裙,可着纯单色羊毛衫,皮鞋。一套衣服不能超过三种颜色。
夏季:衬衫、西裤,套装或套裙,皮鞋/ 凉鞋。一套衣服不能超过三种颜色。
第七条 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员工着装仪容进行检查,员工违反第三、四、五条规定的,将通报批评,并每次罚款10 元。第六条将作为员工日常着装的参照标准,暂不做强制要求。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以上规定,并建议本部门员工按照着装标准进行着装。
第九条 本规范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改,自2015 年6 月15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