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问题(精选22篇)
合同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保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诚信性。合同应该清晰明确地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它们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大家可以参考这些范本,根据自己的需求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20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障交易安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各种场合都需要签署合同。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有必要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20如何撰写一份合同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资质;其次,明确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再次,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节点;最后,设置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条款。%20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它们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大家可以参考这些范本,根据自己的需求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
租赁合同问题篇一
租赁合同的关键点现在越来越的的人来到城市打工,租房子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的租房市场经营参差不齐,为了保护我们的利益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在签定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那?介绍一些租赁合同的关键点给大家,希望在您租房时有帮助!
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对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承租人可能也会遇到出租人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最后,除了住宅租赁,也要谈谈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租赁。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以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问题篇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居高不下,使得许多的人们买不起房子。但是房屋是人们生存的基本的条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租赁房屋,同时现在的人对于居住的条件和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在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也越来越普遍,对于合同终止和合同无效等情况对于装修物的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装修费用的承担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普遍。为了正确,及时处理此类的纠纷,本文就房屋租赁中因装饰装修等原因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提几点建议。
一、法律问题引起的原因。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同时我国《合同法》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从我国合同法看出对于房屋租赁中装修装饰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是由于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但没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在合同终止,无效等原因而解除时装修费用的承担以及装修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如果动产没有附合于不动产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因为没有发生附合的不动产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故纠纷大多是房屋的装修将动产附合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是指动产与他人不动产相结合,成为其重要成分,而发生动产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1]]。同时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拆除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动产且为原始取得。但在物权法上规定动产所有权人可以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或者请求侵权责任。在租赁期间发生合同解除的情况又有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当事人双方违约的对于装饰装修物所有权的归以及装修费用的负担而引起的纠纷。
结果,不以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为必要的条件。而出租人业已取得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对出租人而言并不一定获利,在一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因拆除附合物而对原租赁物产生毁损,故承租人无法请求不当得利的返还。但若该附合物对出租人而言确有利益的增加,对于已经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的负担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
二、现行的立法规定。
这是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取得,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1号)从第九条到第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因此导致出租人对附合装饰物无偿享有。对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租赁关系终止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合同当事人依过错责任的大小承当相应的责任承担现值损失。对于因出租人的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的,我国法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对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同意利用的除外。对双方都违约的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趁机提高租金,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不承担这样的风险。对于租赁期满的,当附合物对于出租人的不动产的利用价值确实有所增加但出租人仍可无偿取得,承租人不可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从这一角度上说有失公平。
对于剩余租期的装饰装修的残值的计算标准在法条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法院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导致了其方法多样,标准多样。我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采用了现值损失和残值损失的计算标准。关丽在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指出:现值损失是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该价值一般按照装饰装修造价审计鉴定方法计算,由工程造价扣减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折旧费用。残值损失是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该价值通过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扣减房屋占有使用期间消耗的装饰装修价值来确定,房屋占有使用的期间消耗的价值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基础确定,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费用[2]。如:甲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为80万元,租期为4年,在第三年合同解除时,每年应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已摊销60元,未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估价现值为30万元低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摊销费用的60万元,故残值为80―60=24万元,残值损失为20万元。但这并没有在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也会造成其标准不一。
三、目前学界的观点。
对于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所花费的费用的承担。李永军教授认为从原则上出租人有义务偿还承租人改善租赁物所花费的费用,但偿还的数额应当以租赁合同终止时改善对于原出租物的价值增加部分为准[3]。德国法学家认为“起决定作用的一直是在得利人那出现的、客观财产之增加”,王利明教授认为,承租人可以请求“与动产价值相当的补偿”。对于李永军教授的观点,在实践的过程中,由于附合物本身含有很强的主观性,它是满足原承租人的需求,故很难认定添附物对于原租赁物在何种程度上是属于价值增加的部分。对于德国法学家的观点和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在不动产的附合中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附合的不动产对于出租人而言有“增值性”也有“减值性”的可能性。如果是增值,对于出租人则是不当得利,如果是减值对于出租人则是无端的损失。
人不同意利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如果对原租赁物造成毁损的应该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附合于不动产,经过一般的美学鉴定的确可以增加环境的感经出租人接受后可以折价对承租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当其补偿的根据是折旧补偿,即他的补偿范围是在出租人的财产增加的利益范围内,在其经过租赁期间后折旧的补偿范围,且其补偿的金额不应高过其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在其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所遗留的附合物对出租人的利益没有丝毫的增加或是法律所规定的必须拆除(如连锁店的装修等)可以要求承租人拆除如果因拆除而导致出租人的出租物的毁损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如果因出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可要求对于剩余租赁期间装饰装修物的残余价值的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承租人的附合装饰装修物的费用不得要求补偿,但对于未发生附合的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否则承租人自行拆除但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耗资巨大的但在租赁期间即将届满而认为收回成本的,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需要续租的其租金不得高于该地区的平均租金,若意思表示不能达成一致按租赁期间届满后对于装饰装修物的才处理规则。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在没有做约定的情况下在现行的合同法法条或司法解释在处理合同终止时附合装饰装修费用和附合物都需要相应的社会成本,有司法成本、鉴定成本等。因此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对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附合物以及工程的造价款在合同终止时的负担状况应该相应的明确,这有助于纠纷的产生。
首先,在订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明确约定在当事人的任意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解除时,在经出租人的同意进行房屋的装饰装修的费用承担的主体以及附合物的处理办法。以及如有特殊情况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租赁期间6个月以上的为要式合同,故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不论是法定要式还是约定要式都尽可能订立要式合同。这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起到更好的约束效果。
的义务,根据装修平面图如果是对房屋进行重大的装修必要的时候还应请相应的专业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对房屋的影响程度,再确定是否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是要求承租人对装修计划进行修改或调整。这对于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的装饰装修的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者,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装修完毕后应将附合装饰装修的费用以及相应的工程造价款以书面的形式在一定的期限提交给出租人。朱留虎学者认为承租人应该在装饰装修完毕的一个内将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提出[4]。在此,笔者认为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后,出租人对于附合的装修价款,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相应的约定在合同自动终止后对出租人确有得利的部分费用的承担,这可以避免在合同结束时因鉴定而产生的费用。如果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没有异议的,,则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期限届满后的附合装修装饰的费用。
参考文献:
[1]崔建远.《物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7。
[3]李永军.《合同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60。
租赁合同问题篇三
租房注意事项一:一定要看清楚房子是不是房东本人直接租的,要是不是房东本人直接租房子,建议慎重考虑。
因为,房子如果租下,就会面临这办暂住证,以及交租房。都需要房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
租房注意事项二: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房子是不是在六年或者三年内有么有其他孩子用过这个房子的名额。
因为,有些学校会要求一个房屋地址,在六年或者三年只内,只能一个孩子入学。
租房注意事项三:在租房子的时候,还要注意房子是不是商住房或者军产房。
因为,在有些区县要求中,商住房和军产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温馨提示:如果租房,租房合同一定要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合同。
租赁合同问题篇四
问题一:
设计费的确定《设计合同文本》第二条以表格形式要求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种,发包人和设计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并应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则。实践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任意性规范。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这只是在无相应合同条款援引的情况下,用以解决纠纷的技术性手段。
问题二:
问题三: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租赁合同问题篇五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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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问题篇六
塔机租赁作为塔吊业界常用的服务模式,签订合理、合法、合规的合同自然是业务领域的重要一环.然而,由于不少公司和施工方在合同制订上粗枝大叶,甚至仅凭“交情”就完成交易,这就带来了不小的合规风险.因此,塔吊人才网特地根据塔机租赁合同的特点,总结出了塔机租赁合同的一些要点,希望对广大塔机公司业主有所帮助.
首先,塔机租赁合同要将主客体信息予以明确,以防出现不愉快事件--这些信息可以归纳为:塔机型号、商标、数量、租金、押金、租期这六大项目.如果在塔机租赁合同前面就列明,往往效果更佳.
其次,塔机租赁的租金计算方式要严格规定好.一般而言,自安装验收之日(即乙方的使用之日)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则.而塔机进出场的费用该由哪方负责,也是必须谈妥的条件,通常来说,是由甲方(塔机租赁公司)实施,乙方(施工方)支付费用.
第三,塔机在施工过程中,会有维护乃至维修的需求,这部分的费用,特别是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该如何承担也是必须考虑的事项.至于甲方提供的塔机机组人员(往往包括塔吊司机和指挥工)薪酬该如何支付,亦应在塔机租赁合同中标明.
最后,在塔机租赁合同里写明违约责任该如何分担,特别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租赁合同问题篇七
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租赁合同问题篇八
出租主体资格。
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不一致,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证明或委托租赁授权书。
房产被抵押,需要银行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商铺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房屋性质:商业用房性质。
土地性质:非住宅、非工业性质。
忽略了上述信息,你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风险。
合同中的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率)。
实用面积。
地毯面积。
地毯面积实用面积建筑面积。
免租。
应积极争取免租的条件。
押金。
争取免付押金。
税费。
一般来说税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5.房屋产权证的面积不符合政府部门的要求。
对于上述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装修事项。
1.明确出租人同意对商铺进行装修,并协助办理相关许可。
2.出租方提前解约,补偿装修损失。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设施的处置方式。
配套设施注意事项。
明确门店经营对水、电、电话线、网线等的配置要求,并明确出租方责任。
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新进区域租赁合同登记,规避风险。
转租。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2.转让费相关规定。
商铺的租售。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担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消防问题。
出租方应出示房屋土建消防验收合格证。
店铺开业前应通过消防安全检查。
空调及温度。
以下几点针对非独立店铺而言:
1.空调的开启和关闭时间(除了开启和关闭的季节时间外,每日的开启和关闭时间也需要明确)。
2.需要明确空调费用是否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中。
3.空调的延时开启是否计费,若计费,计费单价是什么。
4.店铺内的环境温度范围;空调主机的维护保养费用,电费是否均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5.施工中对空调的修改和调整,其施工单位如果有指定或者推荐,那么其价格须符合市场价位,否则租户可自主选择。
1.核实房产证的地址是否与合同上、现实中的地址一致。
2.确定房屋的面积是否相符。
3.房屋的产权证号必须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4.房屋的租赁价格、税费及房屋的租赁终始日期,必须标注清楚、规范。
5.收款方的详细收款信息及约定付款方式。
6.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资料应准备齐全,以便其他项目进行。
房东需准备的材料。
甲方为原房东,属于企业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东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甲方为原房东,并属于个人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东手印)。
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房东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注:如果原房东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必须有原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非原房东,亦为租赁者(俗称二房东),并属于个人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东手印)。
2.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与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
5.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甲方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甲方非原房东,亦为租赁者(俗称二房东),属于企业房产,需准备: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原房东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与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
5.原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7.甲方与**连锁公司的租赁合同。
原房东与二房东租赁关系存在,在房屋租赁期内,二房东不想再继续租赁房子,连锁公司直接与原房东签订合同时须有连锁公司与二房东的房屋转让租赁协议。
如果房屋属于新房还未下发房屋产权证,需原房东提供以下证明:
1.买房合同。
2.预售房许可证。
3.竣工证明。
注:如果是住宅还需另提供居委会同意出租证明。
续租要点。
营运数据保密制度。
实施营运、财务数据保密制度,有利于租赁谈判。
续租管理预警机制。
对租赁合同即将到期3-6个月内的,启动沟通机制,大店公司跟进,小店店长跟进。
重点大店防御布局。
1.年销售1000万以上的门店,在房东关系维护上做重点跟进,制定维护方案。
3.提前1年制定续租方案。
门面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法产权。
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
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
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
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
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
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
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
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租金退还给乙方。
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具有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问题篇九
租赁房屋,是大多正在奋斗的青年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涉及到房屋租赁定金交付后想不租了的、房屋到期解除时出租方以物品损坏为由扣留押金的以及出租方以高价转租的等问题。
1、出租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根据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两个或多个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根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租赁合同有效。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来讲,法院在认定租赁合同有效的同时,需要在裁判文书中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4、涉及群租房屋或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时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构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无效。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物上的装修添附物或残值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如果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
转租在房屋租赁中太平常了,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租赁的房屋可能都不是从一手房东那里租来的,所谓一手房东就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房屋产证上所登记的那个人。在转租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只是简单地被称为承租人,而是次承租人,所谓次承租人,通俗来讲就是我们不直接面对一手房东,而是承租人背后的承租人。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围绕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展开的,这里面最难保证和最有风险的莫过于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主要的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转租合同亦不能履行,出租人既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也可以房屋物权人名义要求次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申请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也可基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为多人,且各方利益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另行分别解决。
2、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纠纷与前一租赁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表达意见的话,势必造成讼累,不利于案件的审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承租人。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已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作为一个事实予以考虑;或出租人已另案诉讼要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等待另案的处理结果。
4、房屋转租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装饰装修损失的,如何处理。
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次承租人的合同相对主体是承租人,所以次承租人不能简单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导致转租合同解除。此时次承租人有两种选择:a)依据合同相对性向承租人主张权利;b)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代位权规定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支持的,具体的房屋使用费可以依出租人请求参照租赁合同约定、转租合同约定或当时当地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标准酌情确定。
6、承租人擅自转租获得差价收益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不属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次承租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收益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出租人以承租人欠付租金为由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依据《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主张代承租人向出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债务的,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次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三十日),按照出租人主张的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向法院提供等额现金担保,逾期不提供的,对次承租人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在房屋租赁中,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在百思寻解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径直解除租赁合同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延伸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
房屋租赁作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转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十的频繁,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增长。但是,从当前我国房屋租赁合同鉴定的实际情况来看,出租人在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由于人们对自身的权责不够明确,因此这就容易使得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存在着许多的纠纷问题。这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就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介绍。
在我国《合同法》中,人们并没有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明确的概述,只是将其作为租凭合同中的一种进行介绍,这就使得人们在对房屋租凭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问题,这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不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就开始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定义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其中大部分学者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定义是指房屋出租人们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承载人必须定期给付出租人租金所签订的合同,并且在合同终止时,租出人必须要将房屋完好的归还给出租人。
目前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问题时有发生,这就对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房屋租赁合同监督的过程中,就对其相关问题予以重视,从而减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发生。其中我们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的性质和产权问题。
在当前我国房屋租赁当中,房屋的性质问题是经常出现的,这就使得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所谓的房屋性质的问题其实就是指的土地性质的问题,目前我们在对土地性质进行划分时,主要可以将其划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综合用地以及商业用地这几种类型。然而,在早期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房屋并不重视,这就使得房屋性质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就使得人们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对房屋的性质问题进行考虑,这就使得人们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极有可能遭受严重的损失。
除了房屋性质外,还有一个是房屋产权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我们签订商业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一般都是产权人即房产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但是目前因为商业活动的频繁,承租人由于主客观原因而转行或退市的情况屡见不鲜,原承租人为了使自己损失降到最低,把房屋转租出去。另一情况就是所有权人将房产抵押或出售等导致出租人(所有权入)变更的情,这些情况均会对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产生影响,因此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当约定,如承租人转租时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才能转租,相反承租人也可以约定出租人在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时必须保证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的持续有效。
商业房屋租赁的用途当然是只能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但商业经营活动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零售、娱乐、餐饮等都是商业经营活动。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除了约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外,还应当约定具体用途。如租赁房屋处在居民区,而承租人租了房屋用于餐饮经营活动,那么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等会对周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进而导致投诉不断,甚至在办理证照时遇到不可逆的问题。
承租人租赁房屋以后,对房屋进行装修是商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环。同样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也应当约定装修的范围,出租人可以约定承租人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以减小因房屋装修而对房屋产生的损害。另外还可约定租赁房屋到期后对装修的处理,是拆除恢复原状,还是承租人撤出后保留装修归出租人所有等等。
3租赁期限、租金、费用的问题。
租赁期限是房屋租赁起始日与终止日的期间。按照合同法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租金问题,要明确租金计租的标准,如年租金、月租金、日租金等,以及租金的递增、租金的支付方式都要明确约定。租金在实际支付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税,即租金是否含税。一般民间房屋租赁仅凭收款收据,甚至没有凭证,没有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但商业经营活动中的房屋租赁发票对于承租人来讲是一个很重要的票据。出租人到税务部门凭房屋租赁合同开具发票时还要缴税,所以这个问题要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4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及确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明文规定企业法人不得擅自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不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对于租赁合同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租赁经营权,只有那些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确定了财产租赁经营范围的企业才有权从事财产租赁业务。在实践中,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承租方一定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出租方的经营范围,看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财产租赁这一项。
5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及确认。
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方无履约能力,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说,不但不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具有履约能力,还要看其商业信誉如何。只有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在实践中,要搞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是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等。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问题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造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频繁发生,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些问题予以重视,除了注意这些问题以外,还要对房屋租赁管理机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以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解决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着相关问题。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一
塔机是塔式起重机的简称,属于建筑、交运业中的重要起重设施,随着新一年的到来,特别是各地建筑工程紧锣密鼓地展开新的施工,塔机租赁企业亦将迎来新的旺季,但是,鉴于宏观经济转冷,大量工程面临预付款、尾款不足的问题,一些不重合同的企业,很可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拖欠塔机租赁企业的租金,故合同防骗也成了新一年里要重视的问题。
出了以下几条防骗小技巧,供大家参考。
一、塔吊入场条件。
某些施工单位,为了故意折扣租金,在合同中不约定或有意忽略产品标准方面的内容。在塔吊入场后,再以不合工程规范为由扣减应给的首付乃至最后的租金。
对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塔吊型号、规格再入场,保证自己的权益。
二、付款时间的约定。
以“工程结束付款”为例,
一些建筑施工方在享受完塔机租赁服务后,常常以“我没说不付款,我一直答应付款,但并没有说明工程结束后什么时间付款”为由拖延付款时间,通过逼迫塔机租赁公司降低要价标的来达到“省钱”的目的。这也是一种不得不防的合同骗局。实际上,“工程结束后付款”实际只是约定了付款期间的起点而遗漏了终点。
对策: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应把履行合同债务的时间约定清楚,如:工程结束后__日内结清全部余款。
免责条款与解释权。
有些建筑施工方常常在合同尾部的“免责条款”和“解释权”上“咬文嚼字”,以期使塔机租赁公司签约人上当受骗。举例说明:某施工方甲公司要求从事塔机租赁业务的乙公司将几台塔吊及其机组人员运到“工地”,但是由于合同未指定明确,故乙公司的塔吊装运去了甲公司不需要塔吊的工地上,致使甲公司以“装运错误、延误工期”为由扣下了不小的一笔施工费,这其实就是“咬文嚼字”合同暗藏玄机之处。
实际上,合同一切条款,包括附加条款都需解释清楚,特别是时间、地点、规格等关键要素,这才是企业合同防骗的重中之重。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个地址。
甲方同意出租该房地产(产权证书编号。)位于编号_____区___________街(巷、巷)给乙方___________。
2、房屋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期限自始至终,月租金人民币(大写:),押金人民币(大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杭州租赁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财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4、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煤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___。电表:_____________(其中峰数为______________)。煤气表:________。
5、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
6、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内的设施进行检查。房屋内有乙方增加的附属设施,乙方应自行拆除并取走,并将房屋恢复原状。
7、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内,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与本杭州租房合同未列明的房屋相关的费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
本杭州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杭州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下列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住房的基本条件。
(2)该财产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支付方式。
乙方应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人民币__________[季度]。年结付人民币元。
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的产权承诺。
甲方保证交易中不存在产权纠纷。
第6条:修理和维护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应每[月][年]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妨碍施工。
(3)如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造成连带责任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
第七条:房屋结构改造变更协议。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水、电、卫生费用。
2.管道燃气费。
3.取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内,政府部门收取的本合同未列明的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1.擅自将房屋转租。
2.租金拖欠超过个月。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遇国家建设或不可抗力,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会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四
甲乙双方于__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路29号大新华国际商务中心26层的f、g房屋出租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号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同意终止双方在____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在______日前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交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气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条件。甲乙双方应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赔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归还房屋,乙方应自愿承担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再依赖《房屋租赁合同》再次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从一开始就放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所授予的优先购买权。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在处理本协议项下争议时发生的所有损失,如律师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______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五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型?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_____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_____。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_____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_____,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六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区道号室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框架,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其他,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未(已/未)设定抵押。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第一条)。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合同继续履行,以甲方实际交付乙方房屋之日起计租。
3-3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每日按欠缴租金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4租赁期届满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所承租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否则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如有相关费用没有结清的情况,双方同意甲方将有权限制同等价值的.物品搬出作为抵押物,在双方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结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物品。
3-5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起5日内,如乙方使用该房屋地址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应完成注册地址的变更,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乙方逾期未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的,自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办理完成之日止,乙方向甲方支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每日双倍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第一年度每套(年租金)为元(人民币);
4、租赁期间房屋由乙方免费使用。
4-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免租金。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租金在二个月以内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每日按欠缴租金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二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上述4-3-1项约定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和违约金。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欠交的房租、水电费和承租期内损坏甲方房屋设施及建设结构等费用,并提供相应注册地址变更证明材料后,剩余部分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5-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供暖(冷)、物业管理、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双方租赁合同到期,乙方交还甲方该房屋时,应恢复房屋交付时原状。如因乙方未按要求向所属供水、供电、供暖部门交齐相关费用等原因,对甲方造成招租困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5-4双方租赁合同到期,乙方交还甲方该房屋时,应补齐采暖费(热能损耗费)等费用,如退租时乙方仍为欠费状态,乙方认可,甲方从押金里扣除相应的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责任。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因房屋主体结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房屋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因违法行为或管理不当造成的灾害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及赔偿。
6-2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一第二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由甲方负责正常维修,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的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6-4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内从事危险、有污染、有异味、有噪音、有震动等影响其他业主的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一切损失及后果。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7-3甲方在租赁期内拆除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事件发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一第三条)。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4乙方已对合同及附件所述内容全部知情,无异议。
9-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房屋租赁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6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诉诸法律解决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因守约方保全违约方财产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责任险支出的费用、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9-8在租赁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甲方有权带领预期的承租人查看租赁场所,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但查看时间应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市___街___巷___号。
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x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租赁期间出租方需按合同租金租赁,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租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房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
4、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7、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房屋买卖、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10、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需通过法律赔偿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x度。
(2)电表现为x度。
(3)煤气表现为x度。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随合同一起签订。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x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x%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x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八
一线城市主流商圈铺位,月租金动轧6位数(不到100平),高额转让费(空铺也不例外),租期短期化,加之租赁合同一般出租方提供,较多保护出租方利益,承租方利益保护条款较少甚至没有。商铺租赁往往成为风险高发领域—特别是产品推广前期,市场前景末明时。
顾问单位为推广自有品牌,大量开设品牌体验及营销店,笔者在租赁合同审核中,通过整理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将风险解决提前到业务谈判阶段,为顾问单位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支持。
一、转租风险:承租方(上家)将承租合同转给下一家。
如果上家租赁合同中有不得转租条款(事实上,租赁合同一般要求不得转租),那么,单方转租是无效的,业主随时可以收回商铺,而上一家很可能在收钱后“跑了和尚,庙也跑了”。
建议:如果一定要转租,一定要与转让方、业主,签订三方协议。
二、转让费风险。
转让方一般会以“装修、人气积累”等收转让费,但转让费并不是法律概念,只要双方约定,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高额的转让费是很难要回来的。
建议:
2、合同中明确:非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费退承租方(或按比例);
三、政策等外在风险。
承租方难以了解物业外在潜在风险,一般而言,物业外在风险:抵押、司法限制(如查封)、市政建设(封路、改造、拆迁等)、消防检验、工商注册是否受限等。
建议:要求出租方承诺(并明确在合同中):产权完整(不存在任何限制)、租期内无拆迁、影响正常营业的重大装修或市政改造、整体消防验收合格,市政配套能满足营业需要。
四、物业风险。
商铺一般由运营方整体管理,要考虑物业服务是否适合商业经营如:商场招商定位(服装城、电子城、小百货城等)、运营商广告支持力度、物业服务(电梯、保安保洁、空调、网线、供水、pos机、供电等),是否符合商铺经营要求、停电能否自营发电等。
建议:在招商谈判中,双方要综上考虑上述问题,在达成一致后,以合同方式固定如:物业费是否包括在租金内、pos机的收费如何结算;全年停电、停水不超过多长时间(政府原因停电外);商场如果有整体装修,影响营业的,租期顺迟(退还租金)。
因上述原因导致承租方未能正常营业,达到一定时间,承租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回转让费、押金外,另赔偿承租方装修费、前期投入等。
五、其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3、商铺最迟交付时间、标准,免租装修期间,应当明确;
4、承租方是否能转租、合租或转让,除合同约定用途外,能否做其他类似用途等,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
5、商铺外部广告墙使用权,承租方是免费使用,还是另行支付要明确;
7、合同到期,承租方装修是折价或拆走,或归出租方?
10、扣款:约定出租方任何扣款行为,均需经过承租方书面确认。
租赁合同问题篇十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友好协议,现甲方将自有商场出租给乙方作经营家私销售使用。为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商场地址及面积。
甲方出租的商场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和商场租金及交纳方式。
双方商定商场租期为贰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1、甲方将文____________服装批发市场二楼______号商场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
2、租金约定如下: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_____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20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
4、经双方协商,上述商场在租赁期间,甲方按年向乙方收取商场租金,每年租金按双方约定实际计算,乙方必须先付租金后方可使用上述商场。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以上面积均按建筑平方计算,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和卫生费由乙方自理。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乙方拖欠租金的。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并无条件将商场交还甲方。
五、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费是按照商场的物业进行收取,电费是按照实际用度收取。
2、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税费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并赔偿乙方违约金贰万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贰万元。
八、免责条件。
若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__________县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1条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1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整)。
第2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3条租金支付地点:____________。
第4条租金支付方式:______(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5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1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______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2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3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1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2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3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4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1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2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3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4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1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2条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二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元,计人民币(大写),交纳方式为付;押金:计人民币(大写)。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出现房屋水、电、暖设施异常,甲方因积极修缮,以防止乙方财产遭受损失,如因甲方不予修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1.如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房屋收回,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房租,并赔偿三个月的房租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支付甲方三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合同问题篇二十二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区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b:家俱:________c:水表底数:_________d:电表底数:___________e: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
本协议__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