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策划合同(优质18篇)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设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提高合同执行的可行性。合同的参考文件应当来自于可靠的渠道,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广告策划合同篇一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从事业务。为树立和推广企业形象/促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本企业进行全面的广告策划和广告设计服务。
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主要面向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策划和设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2、根据广告策划方案进行的具体广告设计,包括拟投放到相应媒体的广告画面设计稿;
1、甲方的保证。
(3)就其委托乙方进行策划和设计的广告事项,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交下述证书和审批文件: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书和审批文件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5)甲方保证其具有签定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2、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格和权利。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不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权益。
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费用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依上述广告策划方案制作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3、甲方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内既不确认验收也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确认乙方交付的策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或广告画面设计稿。
4、乙方交付的广告画面设计稿经甲方书面确认或依上述视为甲方确认之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全部履行完毕。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其中:
1、第一期费用: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3、第三期费用:自乙方完成并交付广告画面设计稿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4、乙方如拟变更其指定帐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相应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值发票。
鉴于乙方有能力并且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工作。
1、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其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甲方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将上述方案计划和设计稿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宣传企业形象、促销本企业产品/服务的目的。
2、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因故意或过失为第三人侵犯乙方对上述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
3、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其因订立与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样稿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4、甲方的上述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和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终止。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甲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顺延。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2、本合同得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上述第1款第(2)项与第2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报告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终止执行。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擅自复制或使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向其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广告画面设计稿,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甲方故意或过失为第三方侵犯乙方上述作品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任何方便或帮助的,甲方应就其该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与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本合同所谓的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因对方违约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而支付的罚款,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
乙方:
广告策划合同篇二
广义广告包括非经济广告和经济广告,非经济广告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又称效应广告,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策划服务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 “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 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 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广告策划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xx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xx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xx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xx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xx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xx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十。
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十。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章)。
返
广告策划合同篇四
前言。
组建于1986年的联合利华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联合利华旗下14个品类的400个品牌畅销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洗发用品,护发用品,婴儿护理产品,家居护理及个人清洁用品,食品等。
目录。
一、市场分析。
二、广告战略。
三、广告战术实施细节。
四、广告预算及分配。
五、广告效果的预测。
六、前景预测。
一、市场分析。
(一)市场分析。
1.市场概况。
长期以来,洗衣粉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在60%~70%,而洗衣液的市场增长迅速。acnielsen和euromonitor(中国)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20xx年和20xx年中国洗衣液市场增长迅猛,20xx年市场份额尚不足2%,20xx年上半年猛增到4%。ac尼尔森预计,国内洗衣液将在20xx年达到整个洗衣剂市场的19%,在20xx年之后达到30%。且洗衣液中国市场发展历程20xx年,“消毒水老大”威露士推出卫新洗衣液;20xx年11月,“洗手液大王”蓝月亮高调推出洗衣液,随后大举进行广告及渠道促销,让洗衣液真正“火”起来;20xx年第一季度,飘影集团也跨界染指洗衣液,一口气推出“先锋”品牌三大系列产品;而拥有樱雪、滋采等品牌的美日国际也在同年7月推出洗衣液;本土日化巨头立白也在20xx年底推出去渍霸洗衣液,本土品牌的一连串动作让外资们骚动起来:日本花王集团宣布推出洗衣液洁霸neo,联合利华以低于同行30%的定价杀入洗衣液市场,紧跟而来的是宝洁旗下的汰渍和碧浪。自蓝月亮高调推出洗衣液新品后,威洁士、汉高、美日、花王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争先恐后杀入其中。专注洗发护发用品10多年的飘影集团更是“跨界”染指,一口气推出了“先锋”品牌的三大洗衣液系列产品。在华联、南百、华润万家等各大百货超市,因各种品牌的新货纷纷上架,洗衣液俨然有了自己专门的柜架,大有将洗衣粉逐出之势。
2.市场分析总结。
经济方面,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人们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均逐步提高,具有强大的购买力。
技术方面,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给我国洗涤行业技术革新带来了巨大的空间。自1993年进入中国以来,奥妙一直将消费者需求放在第一位,凭借对中国消费者的深刻了解,采用领先的全球高科技,不断研发出适合中国消费者使用的洗衣产品,获得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目前,奥妙旗下已有奥妙全自动洗衣液,奥妙全自动洗衣粉,奥妙净蓝全效洗衣粉以及奥妙洗衣皂系列产品。
成本方面,与传统洗衣粉肥皂相比,全方面考虑,洗衣液使用成本相对较底。竞争方面,目前中国市场洗衣液品牌层出不穷,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染指洗衣液市场,市场竞争较激烈。
社会期望与需求方面,环保思想价值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当今更多的消费者相应国家号召热衷于低碳环保,并且对健康洗涤有了更高的要求。
市场前景,据调查国外洗衣液早已颠覆洗衣粉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中国却恰恰相反。有数据显示,去年中国洗衣粉在整个洗衣剂市场的占比首次出现负增长,洗衣液销售额则猛增65%,表明洗衣液时代的到来。
(二)消费者分析。
1.消费趋势调查。
注重生活品质,追求时尚品味,是现代人追逐的生活方式。自洗衣液走入寻常百姓家后,健康环保洗衣就成了人们的新风尚、新体验。日化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洗衣液队伍中,更多的品牌可供顾客选择。为深入了解洗衣液使用情况,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和看法,我们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人群进行洗衣液消费市场的调查。
2.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洗衣液认识普遍较高,但使用率不高,六成消费者消费额偏低;注重产品质量,拥有环保意识的同时,价格成为其瓶颈,消费习惯仍需培育;使用人群偏年轻化,多半从超市渠道购买。此次调查的对象主要面向城市消费者,白领、家庭主妇、商务人员是主要调查对象,男女比例接近1:4。虽然消费者都知道洗衣液这类洗涤产品,但对洗衣液选择上显示接受程度不高,19.4%的人会经常使用洗衣液,一半的人偶尔使用,26.4%则是从来不用洗衣液。
相反,使用洗衣粉、洗衣皂洗衣的人群高达91.6%,这其中不排除几种产品交叉使用的情况。这一现象反映洗衣液的使用,在消费者心目中仍停留在尝试观望阶段,由于人们多年来在洗衣方面都选择洗衣粉、洗衣皂,消费习惯根深蒂固,改变习惯并不容易,尤其是家庭主妇。从侧面反映出,洗衣液企业和品牌要突破增长点和扩充消费人群,消费者洗衣意识和习惯转变上是一大突破口。
(三)产品分析。
1.产品特征分析。
较之洗衣粉等传统洗涤剂,洗衣液具有节能环保、易漂洗、少残留等优势。奥妙洗衣液现有三个系列,全自动高浓度系列、全自动含金纺馨香精华系列和全自动洁彩系列,每个系列均有500克袋装补充装、1千克、2千克和3千克瓶装可供选择。
全自动洁彩系列:在洗净衣物的同时,特别添加的护色因子,令洁净护色一步到位,特别适合鲜亮衣物使用。
2.产品生命周期分析。
奥妙洗衣液目前处于成长期,即已经打开销路,并且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的阶段。
3.产品的品牌形象分析。
奥妙,联合利华公司旗下的全球领先家庭护理产品品牌,在世界上已有近百年历史。作为消费者心目中超凡洗净力的代言人,奥妙的品牌形象始终居于同类产品的前列。
奥妙的品牌理念是“干净无止境”,通过不断的研发与创新努力让洗衣变得更轻松,其专利技术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
4.产品定位分析。
奥妙洗衣液强调的是其全自动的特点,该产品的主要客户定位是大众消费者群。当今世界中国经济发达的同时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身心健康。此外中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其中25―40岁左右的人群人口的40%左右。家庭主妇主要是指一些“年青家庭”指孩子在18岁以下的家庭,平时买洗衣粉也是由家庭主妇购买的,所以家庭主妇是很大目标消费群体。
5.产品分析的总结。
随着中国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用洗衣液洗涤日常衣物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联合利华历经多年潜心研究,并基于中国消费者洗涤习惯,特推出了专为中国消费者设计了奥妙洗衣液配方。多年以来,奥妙一直以强效去污在消费者心中赢得很好的口碑,所以满足消费者日常洗涤的要求才是研发部门最重要的目标。为了生产出针对“中国污渍”的洗衣液,研发部门经过大规模的消费者测试,不断优化配方体系,使新奥妙洗衣液能够保持奥妙品牌一直以来强效去污的品质。为符合国家提倡环保的国策,使消费者洗涤时更易于漂洗,设计出的新配方在洗涤过程中泡沫丰富,而漂洗过程时更易于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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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合同篇五
广告策划就是对广告的整体战略与策略的运筹规划。那么房地产广告策划代理。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或者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身份证号(或者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策划代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2广告策划代理要求:
1.3代理费用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内容:
【提示】:双方可以在本条中约定具体工作内容,如不便于在此处约定,也可在专门的文件中进行约定,并将该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策划代理费用与付款方式。
2.2付款方式:
2.3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乙方的收款账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如果乙方的账号发生变更,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果未通知甲方而导致发生无法支付的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有关销售证件的合法性;。
3.2甲方向乙方展示的相关销售文件及产品条件并提供设计方面的销售资料;。
3.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设计等方案进行修改或确认;。
3.4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代理事项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并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作为合同附件。
4.2乙方承诺其制作并投放的广告符合我国广告制作的相关规定;。
4.3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事项所产生的著作权,
4.4乙方设计工作中就该项目需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
4.5乙方应保守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4.6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提供的设计方案等进行修改;。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以下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策划代理工作须延期的,则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处理:。
6.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策划代理工作须终止的,则按照这如下约定进行处理:。
6.3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甲方可酌情减付乙方相应的委托报酬。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按支付违约金。
6.4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策划代理所需的相应资质,已经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乙方保证本公司的设立、批准手续合法、完整,如因乙方违反本条承诺造成了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6.5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广告策划代理工作的的,则乙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提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
6.6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及其它委托内容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7.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
7.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时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时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时视为有效。
送达。
第八条联系人。
8.1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如下工作:
第九条不可抗力。
第十条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2.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三条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20~40万30%。
40万以上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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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合同篇六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__________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__________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__________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__________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__________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广告策划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1.广告服务。
1.3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期限。
2.1本协议由__年__月__日起开始生效;。
2.2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独家代理。
4机密。
4.1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服务业务详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2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4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5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制作部分包括:
5.4.1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6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6综合推广。
5.6.2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收费。
方案a(长程合作)。
6.2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
6.3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2其他同上。
7.其他业务原则。
7.1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4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7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9.解除和约。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2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3条义务和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b)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c)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d)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第4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具体费用及内容:
1.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3.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动的工作时间进度表;。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将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定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支付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第5条违约责任。
4.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第6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7条不竞争限制。
1.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8条保密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10条法律关系。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11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12条关于附件及其他。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广告策划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章)。
时间:。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一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第2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3条 义务和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b) 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c) 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d) 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 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 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 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 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第4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具体费用及内容:
1. 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动的工作时间进度表;
4. 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将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定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支付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第5条 违约责任
4.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第6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7条 不竞争限制
1.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第8条 保密义务
1. 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 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 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9条 知识产权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10条 法律关系
1.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 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第11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第12条 关于附件及其他
1.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b)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c)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d)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具体费用及内容:
1.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3.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动的工作时间进度表;。
4.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将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定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支付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4.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1.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1.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1.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四
甲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 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五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并实施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各项目的策划方案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甲方负责来宾邀请工作;
b) 甲方负责公司内部领导的邀请及相关安排;
c) 甲方负责对活动提出明确的目标以及相关要求
d) 甲方负责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活动中的部分款项:场地部分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活动的策划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书面确认后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3. 乙方负责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a) 乙方负责活动现场整体效果的策划、设计、制作及搭建
b) 乙方负责活动所需设备的租赁
c) 乙方负责现场音频和视频设备的安装(现场电力和网络安装由场地方负责);
4. 乙方负责第三条第3款中其所负责事项的安全执行及使用相关设备、场地、仪器设备等的责任。
具体费用及内容:
1. 此次活动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 附件一列明此次活动的费用预算清单;
3. 附件二列明此次活动的工作时间进度表;
4. 活动实施应按照甲方确认后的策划方案进行,如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将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并依据实际费用发生情况进行结算。甲方如提出调整,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确定此项调整的相应费用变动,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确定费用情况,或者甲方提出的调整实际上不能操作(包括时间上的不够充分),乙方有权按照原定方案执行并收取先前约定金额。
支付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甲方于活动结束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此次活动的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甲方可选择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4.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除预付款外,逾期支付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0.03%作为违约金。
1. “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迟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之内提供相关官方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的任何直接竞争对手提供公关咨询、策划及相关服务。
1. 未经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联合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乙方承诺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材料(包括来宾的一切个人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材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 但本条的保密义务不涉及如下信息和资料:
1) 非由于乙方的一方的过错而公开的信息和材料;
2) 乙方可从第三方在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获得的信息;
3) 乙方可以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无须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已经知悉的信息。
4. 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在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用品,活动用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一依法赔偿甲方损失。
1.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和同意乙方只作为甲方的独立承包商按照本协议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不应亦无权显示自己为甲方的分支、董事、人员或雇员。
2. 本协议不构成或被视为构成、任何明示或暗示甲乙双方之间有劳资、合伙关系。
1. 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应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同意接收此约制并执行其中仲裁决定,除非有关费用的支付另有裁决,否则败诉的一方应支付仲裁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了争议的部分外,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1.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协议有若干个附件,每个附件需由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中文写成。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七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_________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______________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_______________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___________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广告策划合同篇十八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委托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