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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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1、车辆:
2、值班联系电话: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完善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群专结合,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公共卫生影响,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的可疑或预警病例。
2、发现本乡从未发生或发生近3年从未报告易于传播、爆发流行的传染病。
3、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5例及以上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疟疾、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
4、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10例及以上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5、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6、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0例及以上流感病例。
7、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局部发生暴发流行,或非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群体性危害。
8、二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病症较罕见、病情较重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9、预防接种、服药出现疑似异常反应3例或疑似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1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12、短期同源医源性感染3例及以上。
13、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
14、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或导致卫生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众健康明显危害。
15、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16、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7、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18、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的突发公共事件。
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乡卫生院作为镇级医疗服务与卫生防疫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疫情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针对性的门诊监测。
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乡政府、村委会(农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乡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市卫生局和乡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市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走访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镇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乡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乡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乡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乡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乡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乡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基层组织使用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7)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乡人民政府可成立和启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场)、乡卫生院、派出所、驻乡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乡政府。
乡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乡卫生院是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配合镇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加强动物防疫,及时通报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疏散群众、转运病人、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乡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乡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乡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乡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场)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乡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场)、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镇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镇居民基本信息。
加强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公共卫生组织的建设,培训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卫生服务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乡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加强配合协调的应急演练,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安全员、保安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乡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乡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摸清本乡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通信、广电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灾难;非法x、x、x、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社会安全类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师生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摸清、消除隐患,防患未然;定期举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x(教导主任)x(政教主任)x(总务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承担善后处理等职责;负责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安全保卫救援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门卫人员、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疏导、警戒、维护管理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教师。
职责:负责处理现场所需人员的调集、车辆调配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解决相关人员的食宿。
(四)医疗护送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体音美电教教师。
职责:做好伤患人员的心理安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护工作。
(六)信息报告组。
组长:x。
成员:各教研组长。
职责: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直报和续报,(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任何教职工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一)现场应急处理一般执行下列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警,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情况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用电话、文件等形式对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向教育局或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报送。
1、立即拨打“119”报警,报告内容为“基长镇中学x楼发生火灾,地址xx”。
3、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打开校门,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车到来。
4、注意事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2)如是电源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
(3)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马上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与家属、家长联系,并陪同病患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教育局。
(2)对病患所处场所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消毒或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师生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表明其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和工作。
(4)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其它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医院联系,实施救护或救治。
(3)视事态发展情况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将食堂、小卖部中的各种食品、蔬菜、肉类等立即封存。
1、严格门禁制度,校外来人履行登记手续,擅自强行闯入的,门卫应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门卫追赶不及的,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值班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在场的教职工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帮助门卫将闯入者逐出。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
(2)视情况报警(110)。
(3)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情况决定处理意见。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师生、控制事态。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控制局面、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3、学校党政领导、德育处工作人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随意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对在群体性的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1、迅速报告值班领导,根据案情报告德育处,如是学校财物被盗丢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接报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事发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1、学生在校园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接报后,要及时将摔伤或患病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如遇学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并采取救护措施,同时就事态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校长、校长报告,决定是否报警。
3、政教处和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
4、知情人员协助德育处、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有关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会同德育处、年级组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力求尽快查明该生去向,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报警。
1、如遇自习突然停电,值班领导和主管主任、全体年级组长应在第一时间到所管年级的教学楼加强巡逻,当堂课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等待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允许任何学生离开教室。
2、如正值下课、就寝前突然停电,学生正在走廊、楼梯、卫生间、厕所等处,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拥挤、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马上开启过道、楼梯内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1、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文件,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都要遵照执行。
2、在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执行者。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控制险情、抢救和报警的任务。如事发或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失职、玩忽职守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包括开除在内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鼓励和表彰。
3、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县xx希望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鹤山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应急预案专项抽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区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3适用范围。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2.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文秀华。
副组长“钟定科。
成员:杨丽平王美彩梁凯欣吕文倩余艳珍。
2.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2.3。
3.1报告范围。
3.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3.3报告要求。
3.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1.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1.2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1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余艳珍副指挥长:吕文倩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4.1.1救缓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4.1.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4.1.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1.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4.2.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2.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4.2.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2.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4.2.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4.2.6开展事故调查。
4.3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4.3.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4.3.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适应凉城社区发展需求,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凉城新村街道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虹口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类别。
本预案中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给予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内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并与区应急工作有效对接。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
1.6预案体系。
凉城新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各类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1领导机构。
凉城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凉城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成立凉城新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员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武装部部长、公安分局凉城派出所所长及相关领导担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总结和部署应急管理工作;执行区应急委部署的工作;组织制定本街道应急处置资金、物资分配计划,并检查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启动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视突发事件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研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充实,并报街道党工委决定。
2.2办事机构。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街道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承担组织编制、修订街道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
2.3工作机构。
街道具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相关办所、有关社区单位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负责与有关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对工作。
3.1预警预防机制。
3.1.1信息监测。
各相关办所、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网络,掌握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其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工作。
3.1.2预警级别与发布。
3.1.2.1预警级别划定。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3.1.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调整和解除。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送。
3.2.1.1信息报送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要迅速、主动了解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同时向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及时向区应急办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在1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主要为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伤亡数量、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信息。
3.2.1.2信息报送质量。
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3.2.1.3报送方式。
信息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可通过传真传递。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等口头方式报告初步情况后,须详报文字信息。涉密信息的报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2.2响应。
3.2.2.1应急响应。
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相关办所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组织相关单位采取现场应急措施,包括封闭、封锁现场,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清除障碍物,应急避险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3.2.2.2扩大响应。
当出现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情况或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在指挥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区应急委报告,并按照区应急委指令,扩大响应范围,实施相应等级的处置行动。
3.2.3应急指挥与协调。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事发地毗邻地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2.4安全防护。
3.2.4.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2.4.2群众安全防护。
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研究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加强治安管理。
3.2.5社会动员。
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并按上级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
3.2.6应急结束。
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经应急处置控制和现场危害状态消除情况,决定解除或调整响应等级,撤离现场应急队伍,转入善后工作。
3.2.7后期处置。
3.2.7.1善后工作。
由街道应急指挥部牵头组织善后工作组落实各项善后工作。需要区政府给予援助的,应及时报告。
3.2.7.2调查与评估。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3.2.7.3信息发布。
对于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必要时报区有关部门复核。
街道有关办所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受害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通信保障。
由党政办等部门确保街道应急指挥部与上下级组织及相关方面的通信联络。必要时可以向区科委请求技术支持。
4.2队伍保障。
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志愿者等人员,建立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4.3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的经费,通过街道预算予以落实。
5.1宣传教育。
运用微博、网站、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5.2培训。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工作,对负有应急处置职责的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对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进行专业指导。组织志愿者根据其自身能力,参加科普宣传、应急演练、秩序维护、心理疏导、医疗救助等活动。
5.3演练。
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应急演练工作,各相关办所负责与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4奖惩。
对发现并举报可能发生突发事件隐患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突发事件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因延误处置、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6.1预案管理。
6.1.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6.1.2预案修改。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市统计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和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总协调,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现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全面贯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预见、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常备不懈和预防为主、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力求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准确判断和及时响应,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水平。
(一)台风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特大强台风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将有特大强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报时,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过局域网公共信息或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由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通知所在处室的全体干部职工,进入防台风工作状态。
2、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办公大楼内24小时值班、定期巡视各楼层情况,发现隐患和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当班记录。
3、全局干部职工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随时待命并服从调遣。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时,由局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立即行动及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上级指挥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投入防台风工作。
(二)地震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全局干部职工应无条件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要求立即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全局干部职工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时刻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积极完成局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抗震救灾任务,并及时有序组织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躲避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火灾应急响应。
1、当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按下楼层消防报警器报警或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迅速启用配置楼层的灭火器材或消防水枪开展灭火和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办公楼发生火灾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局领导并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组织协调灭火及救援工作,立即通知大楼物业公司,关闭电源;协助解决消防人员灭火中的有关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3、组织处室、单位人员安全转移。当接到火灾安全转移的信息后,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引领所属人员,迅速有序地转移安全带,当浓烟较大时应卧下身体匍匐前行,迅速前往各楼层楼梯向一楼室外转移。
4、在紧急情况下局办公室应指定人员迅速安装好缓降梯,并组织引导人员有序撤离。
5、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四)《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案例时,要及时把病人隔离,向上报告。
2、拨打120紧急送医院隔离救治。
3、及时请防疫部门对办公室和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性疾病蔓延。
4、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1、当发生治安事件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及时应对,说服输导,防止激化矛盾、事态恶化,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2、发生斗殴、伤亡事件要及时拨打110求救,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将情况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及时拨打120急救,救助伤者。
1、当发生五人以上群体上访时,值班人员或第一接待人员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应及时向上访人员了解有关上访事项,并及时报告局领导。接待处理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做到妥善安排、热情接待、科学答复,防止激化矛盾、事态恶化。
2、群体上访人员直接进入有关处室、单位办公室,第一接待单位或个人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热情做好上访人员接待工作,同时应视上访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按程序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七)临时重大任务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统计局关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或临时下达紧急统计工作任务需要抽调局机关人员时,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应树立全局观念,无条件服从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按要求带领有关人员按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总指挥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保持通讯畅通。为了确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局副处以上干部以及行政、机要、车辆驾驶等特殊岗位人员应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使用局机关通讯录内的其中一种通讯方式可以联络。
(二)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台风、防震、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消防知识讲座,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三)搞好培训与演练。结合落实应急工作预案和消防安全预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处室、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四)实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八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对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写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级关于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各项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确保灾后无大疫。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
王明明李丽萍刘华王涛郭颖翟界文医疗组组长:王明明,成员:李丽萍刘华郭颖王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标本采集分析。疫区防治处理,防治。总结等各项工作。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十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班主任。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班主任。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本院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我院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应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我院各科室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南娄底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焦木军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科科长宋永仓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二、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群众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一、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承担本院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应急药品、物资准备工作。
南娄底乡卫生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1、监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卫生院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村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信息系统。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负责并组织各村卫生室、、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辖区内各村村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三
微信公众平台是腾讯公司在微信的基础上新增的功能模块,通过这一平台,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打造一个微信的公众号,可以群发文字、图片、语音三个类别的内容。目前微信公众平台支持pc,移动互联网网页登陆,并可以绑定私人帐号进行群发信息。微信公众账号的用途非常广泛,政府,媒体,企业,明星等都开始纷纷建立独立的微信公众账号平台。在上面进行个人企业等文化活动的宣传营销。微信公众账号被分成订阅号和服务号,运营主要是组织(比如企业、媒体、公益组织)可以申请服务号,同时运营主体是组织和个人的可以申请订阅号,但是个人不能申请服务号。
一、服务号的功能:。
1、公众平台服务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帐号类型,旨在为用户提供服务。如:招商银行、中国南方航空。个月(30天)内仅可以发送1条群发消息。
2、发给订阅用户(粉丝)的消息,会显示在对方的聊天列表中。相对应微信的首页。
4、服务号可申请自定义菜单。
二、订阅号的功能。
公众平台订阅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帐号类型,为用户提供信息和资讯。如:骑行西藏、央视新闻。
1、每天(24小时内)可以发送1条群发消息。
2、发给订阅用户(粉丝)的消息,将会显示在对方的“订阅号”文件夹中。点击两次才可以打开。
3、在订阅用户(粉丝)的通讯录中,订阅号将被放入订阅号文件夹中。
4、订阅号不支持申请自定义菜单。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众所周知,由于微信公众平台是无法在手机上登陆,也无法主动添加好友的,所以在微信推广起来比较困难。
村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专题知识讲座、给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师生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
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杨晓强),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工作,并由校长主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属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书面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组长:(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
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学区和教育局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