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精选18篇)
方案的可行性需要通过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来保证。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需要经过实践和检验,才能确定其可行性。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一
20__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6281939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2、8月28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二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精选招生方案本站锦十篇。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三
一、课堂教学改革的目标:
在教学实践中形成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策略,并不断提炼为基本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新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措施:
1、将借鉴杜郎口中学10+35的教学模式,深入学习《杜郎口旋风》有关课改的一些做法和生本教学的教学案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新课改教学教研经验交流、案例研究、专题研讨、课堂教学观摩等活动,大胆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2、充分备课、精心上课。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认真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精心选择教法学法,优化教学设计;上课前要对教材知识点、难点突破方法、学法、教学程序、训练习题等充分内化,准备好小黑板、教学用具或仪器等。在课堂上要机智灵活,突出重点,精讲少讲,学生多动。
3、认真解读数学课程标准,解析并把握小学数学新课程的内容要点,把握教材所体现的理念精心挖掘教材内部的创造性因素。开展专题研究,重点研究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以及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4、积极探索研究实施小学数学新课程的教学改革。运用现代课程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探索与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新方式,新方法。公开教学,上好实践课,重点探索新课程标准、新教育理念在课堂中的体现。
5、积极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吸取好的经验为我所用。继续参加上课、观课、议课、思课活动,促进教学水平提高,同学科、跨年级互相听课与交流,自觉进行,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四
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学校要做好规范合理的招生计划。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招生。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
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
通知书。
为准。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
20xx.6.15。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20xx。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
劳动合同。
(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本计划待上级文件公布之后调整实施)。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利军。
副组长:薛果红、魏红军。
组员:蒋利强、马富平、李志风、井现伟、张彩红。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2、8月28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五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瑞昌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瑞昌市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曾兴淼。
组员:余传炫熊贻平。
组长:余传炫。
组员:熊贻平刘文剑周慧鸿。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市教育局教育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辖区内内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辖区内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可报名入学(注:2018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辖区内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教育科备审。
4.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辖区内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辖区内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1、制定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2、在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3、一年级新生报名。
4、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5、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六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决定开展“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在学生中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学生对“八荣八耻”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广大小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扎扎实实地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活动内容。
围绕“知荣辱树新风”的主题,与革命传统教育、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原则,在学生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读书经验交流会,开展一次征文活动,举行一次主题班队活动,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观看一次影视作品,收集一条知荣明耻的格言。
三、活动方式。
为确保本届读书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由政教处大队部主要牵头,具体指导实施,其他部门协助配合。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柯元星。
副组长:陈金辉徐伟萍张如意应娟。
成员:一至六年级各班主任。
(二)宣传报道。
政教处、大队部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媒体资源,对本次读书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和宣传。
1。校园宣传:利用墙报、板报、校园广播、校刊《江花》等方式在校园内宣传。
2。媒体宣传:积极投稿、上报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四、活动要求。
1。活动要做到人人参与,班班开展,层层选拔。
2。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读书教育活动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舆论氛围。
3。各班要将读书活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纳入班级工作计划。高度重视本次读书活动,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4。各班要认真做好活动用书的导读及学生阅读、征文活动,切实增强读书活动的教育实效性,并及时总结读书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5。各班要结合小学生的求知需求和身心特点,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大胆探索、寓教于乐,要把传统节日蕴含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纳入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培养的教育体系,和同学们的日常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营造平等友爱、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周工作安排。
第一周:3月4日——3月10日。
1。“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活动授书仪式。
2。四项达标、文明礼仪岗开始。
第二周:3月11日——3月17日。
2。植树活动。
第三周:3月18日——3月24日。
1。“知荣辱、树新风”主题国旗下讲话。
2。制定读书成长规划书。
3。红领巾小广播“安全、环保、行为规范”(《知荣辱树新风》)栏目开播。
第四周:3月25日——3月31日。
1。安全教育周、日活动。
2。刊出安全板报。
3。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第五周:4月1日——4月7日。
1。开展我读了一本好书汇报活动。
第六周:4月8日——4月14日。
2。革命传统教育。
3。消防演练。
第七周:4月15日——4月21日。
2。安全大检查。
第八周:4月22日——4月28日。
1。春游。
2。环保教育。
3。法制教育。
第九周:4月29日——5月5日。
1。读书实践活动(调查台初、台中等名校学生读书情况)。
第十周:5月6日——5月12日。
1。处德育论文评比。
2。召开家长会。
第十一周:5月13日——5月19日。
1。读书活动网上知识竞赛。
2。读书活动主题班会。
第十二周:5月20日——5月26日。
2。环保实践活动。
第十三周:5月27日——6月2日。
1。环保教育课本剧评比。
第十四周:6月3日——6月9日。
1。“安全生产活动月”启动仪式。
2。世界环境日活动。
第十五周:6月10日——6月16日。
1。防溺水安全教育。
第十六周:6月17日——6月23日。
1。观看任长霞等有关荣辱观的影视作品。
2。人人收集一条知荣明耻的格言。
第十七周:6月24日——6月30日。
1。“百日安全无事故”先进班级评比。
2。表彰读书活动中的先进班级和个人。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__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6281939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八
以学校章程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依据,突出“阅读奠底蕴,艺术见特长”的办学特色,努力打造书香校园,引导师生沉下心来多读书、乐读书、读好书,使读书真正成为师生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活动目标。
1.以读书节活动为契机,让师生真真正正沉下来自觉读书,爱上读书,养成读书习惯,让读书成为师生心底自觉生发的行为习惯。
2.通过“读-诵-编-演-画”主题童话诵读,打造朗诵特色,构建有特色的书香校园文化。
3.以“童话”为切入点,力求课内与阅读教学融合,课外与家庭作业融合,逐步实现朗诵项目班本化、校本化、课程化、特色化。
4.充分利用家庭与社会资源,增强读书实效,同时推动家庭读书和社会读书。
三、活动主题。
童话浸润心灵阅读成就人生。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2月。
五、具体活动内容及安排。
9月:主题童话诵读启动月。
1、师生座谈问卷。
3、淘书乐。
10月:主题童话诵读月。
1、确定班级童话诵读主题。各班依据学校读书节方案要求,首先确定本班所读童话主题,如:可以以作者为线索确定主题:叶圣陶童话、颜文井童话、郑渊洁的童话,也可以选“科普类童话”“环保类童话”“成长类童话”等等。
2、确定并准备书目。确定主题后,发动学生搜集相关书目,可以买、淘、换,还可从主题丛书中搜集,保证有书读。
3、指导主题诵读。要求语文老师利用朗诵课时间指导学生如何阅读该主题的童话类丛书。
4、自主诵读。指导学生掌握方法后,引导学生天天阅读,班级内进行个性化的自主评价,如读完几本经考核通过就认定为“读书未来星”“读书小硕士”“读书小博士”等。
5、诵读实践。当读到一定程度后,班主任可以引导学生演一演、画一画,即将所读的自己最喜爱的童话故事和同学、家长一起演一演,画一画;语文老师可以引领学生展开大胆的想象,创编自己心中的童话故事。
11月:主题童话诵读汇报月。
1、举行校级童话创编比赛(11月第二周)。
2、举行校级童话绘画比赛(11月第四周)。
12月:主题童话诵读成果表彰月。
1、评选书香班级等童话主题诵读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2、汇编校园童话集(文本、刊板)。
3、汇编童话画(展板)。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九
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__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
为满足三中、东昌中学、北校教师子女上优质特色小学愿望,学校决定成立三中附属小学(三中北校院内),同时面向社会招收部分学生。
三中附属小学坐落在交通便利的财干路5号(原财校位置),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励志笃行”的精神,以培养“引领社会发展的卓越人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学校致力打造特色鲜明,习惯优良,全面发展,国际化的品牌小学。
选择三中附小的六个理由:
一、小班教学。每班学生40名,能更好关注孩子个性发展,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
二、直升东昌。优秀毕业生直接升入东昌中学,其他毕业生报考东昌中学,予以加分录取。
三、名师团队。面向全市高薪聘请名师授课,打造敬业、爱生、有责任、能力强的教师团队。
四、课程特色。课程决定孩子未来,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特点,开设相应特色课程,包括益智游戏、国学吟诵、表演、围棋、书法、绘画、葫芦丝、鼓号、舞蹈,合唱,钢琴、武术、田径、健美操、儿童素描、儿童音乐剧等。
五、双语授课。突出英语特色,从一年级开设英语课,抢抓培育孩子语言智慧机遇期,赢得孩子美好未来。
六、校车接送。学校统一联系校车接送,统一安排午餐,食谱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为学生提供午休床位,专职生活教师负责照顾。
1、招生对象:小学一、二、三、六年级。
2、招生人数:一年级xx人;二年级80人;三年级80人;六年级80人。
3、报名地点:三中北校教务处。电话:
4、报名方式:家长带相关证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出生证明、一寸照片两张)到三中北校教务处报名登记。
6、录取方式:面试。面试时间:x年7月27日;下午14:00时开始。
7、收费标准:小学新生学习费8800元/学年。
三中北校。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20__〕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__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__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
组长:杨国斌。
成员:_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严秋明 。
唐宝泉张丽娟蔡其根李一平赵治清殷晓安。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为:
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__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__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_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__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__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二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_五育_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20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20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6689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三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为目标,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年开始,到年,对全市中小学校所有校舍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七度(西外环以西为,以东为,下同)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对处于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实施迁移避险,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改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统筹安排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要精心设计,规范施工;要依据校园具体规划,按照先排查、鉴定,后设计、施工的要求,做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要保证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三)分级办学,分级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中小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一)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充分发挥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完善全市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信息处理系统。
(二)全面排查鉴定。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并填报《校舍排查报告》、《抗震安全鉴定报告》,按要求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通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检测机构,查验所有校舍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确定校舍抗震设防状况,提出加固初步方案并作出施工图设计。
(三)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地质灾害情况、校舍危险程度、使用用途、建成年代、结构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校舍重建、加固改造等规划,到年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学校实施迁移。
(四)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七度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排查出的d级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重建;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优先加固改造无设防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性较强的建筑;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抵制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规划确定废弃的危险校舍不再进行改造,但必须确保不再使用;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五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七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坚持全区统一管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我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区统一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持以户籍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鄠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鄠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鄠邑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住院等相关证明,填写《鄠邑区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儿童少年审批表》(附件13),经当地街办(景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学区所在学校存档并上交区教科局备案。
(二)划定学区。
区教科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5),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我区学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区教科局工作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初次审核。初审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持房产报名的鄠邑区和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学区划分方案在居住地就近学校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同时报名多所学校)。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6月10日—6月16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详见学区划分方案,附件5)进行入学信息初审、登记。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正式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填写区教科局统一制定的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与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及移交区域且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但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户籍(非城区)及移交区域且城区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6月10日—6月16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3)、《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分校、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阳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两营小学;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附件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领取通知书。
(5)其他情况。
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甘亭中心校户电路分校、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兆丰桥小学、两营小学、惠安小学山阴分校等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凡具备新区小学、人民路小学东新路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其他公办小学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一中六中分校(初中部)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和东关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名校+”教育联合体内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登记学校印制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全区镇街中心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区甘亭城区以外公办初中均可满足学生寄宿需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科局组织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鄠邑区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鄠邑区内招生,若区内学位富余,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三)公布计划。
我区将在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鄠邑宣传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1年,我区无民办初中招生计划,6月9日发布鄠邑区玉立实验小学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科局将通过相关平台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区教科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补录需经区教科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科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科局备案。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科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别制定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鄠邑区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见附件4)。
(三)拆迁户、涝峪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6月10—16日,由中心学校初审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户口本、街办拆迁证明、房产证明或加盖村队(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送区教科局审定,并进行统筹安排;涝峪内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审核,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二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三是做好少数民族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学校要增强民族政策观念,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如出现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区教科局,由区教科局联系区民宗局解决。四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段中心校以上直属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交叉区域存在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区教科局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区教科局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不断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将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科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格执纪问责。在招生入学期间,区教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在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区教科局审核,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在区教科局招生接待协调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宣传册、展板、网络等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和招生问题解答。区校两级招生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教科局还对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统计和周通报。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质量提升成果。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西安网讯:(记者黄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区级主导,学校实施。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经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服从派位、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经开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盲区。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日程安排。
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义务段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皆须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10日—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我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在学区对应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回流学生,持《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6月30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6月30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我区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6月27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经开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本校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经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经开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一)划定学区。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今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首次划学区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信息审核。
1.审核时间。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经开区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23日—7月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经开区中心区及高铁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经开区泾渭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群体子女入学。
凡符合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6.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以下类型群体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市教育局、西安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发〔2019〕92号)精神,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防疫一线人员子女。按照《西安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0〕3号)精神,做好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6)新落户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20〕81号)执行。
(7)非中国国籍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集体户籍学生。户籍随父母在经开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在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9)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需持廉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0)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持公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四)招生入学。
取得《报名条》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分布情况,结合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体户子女入学;最后根据剩余学位,结合意愿学校,统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7月12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1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1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五)其它问题。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经开区和未央区招生。
各民办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2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我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教职工子女或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同一时间规定于7月12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7月15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实施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地教育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4.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5.强化执纪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学校学位情况和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6.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招生工作要做到“摸底到户、宣传到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19日开始,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大力宣传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篇十八
今年,在xx区区委区政府的关怀下,在教育局招考办的指导下,在各群众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xx区汤村小学的招生和考务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汤村小学创建于1949年,坐落在九龙镇汤村教育路旁的农村小学,至今已经走过了六十多年的风风雨雨。2006年9月,旺村小学和大涵小学撤并到我校,成为我校的分校区,使我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我校占地面积总共约1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共3200平方米,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师45人,小学高级教师24人。近几年来,在各部门的支持和学校的努力下,我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辍学率为0%,毕业升学率为100%,教师敬业爱岗,学生勤奋好学,现我校校风、学风不断向好发展,教学成绩稳步提高。
今年,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xx区招生办工作的意见,采用“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招收居住在汤村行政村和旺村行政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为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把“汤小”招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按要求招生,明确招生对象。
我校严格按xx市xx区教育局(穗萝教【今】63号)文件精神和《今年xx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按区的招生计划要求,今年汤村小学一年级将开办两个班,招收一年级新生名额共有80名,但实际我校一年级开了2个班,实际新生有66人,能做到计划内招生。
此外,我校严格明确招生的对象和年龄。凡居住在xx区汤村和旺村的两条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大涵行政村按实际需要和区的要求到九龙二小报名就读),年龄要求满6周岁,即:具有本校招生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才能成为我校一年级新生。
(二)让学生家长明确报名时间和报名手续。
按xx区招生办要求,我校确定今年5月14、15、16日(周六、日、一)三天为报名时间,要求监护人在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带齐相关资料到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时,我校有专人负责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并认真核查各监护人带来的报名手续材料。要求地段生(本地)报名要出示:
(1)以小孩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计划生育证明。非地段生(非政策性照顾类)报名要出示: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监护人以前年度及现在的本地段居住证(暂住证);
3、监护人历年至今在我区缴纳社保金证明;
4、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5、监护人在本区纳税证明;
7、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因根据调查,我校没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所以此类学生我校无需登记。
(三)让监护人明确报名地点和办理人以及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1、地点:xx。
2、办理人:
黄锐宏主任电话:xx。
何锦培老师电话:xx或xx。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分配学位,录取通知书由学校通知家长于今年6月10日到我校领取。
4、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20日。
(四)招生具体措施。
1、认真参加xx区的招生会议,明确其招生要求和流程。
深刻体会“二0xx年xx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招生文件精神。
我校成立了汤村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愫谦校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根据今年招生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汤村小学今年招生工作方案》。李校长组织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今年小学招生文件精神,使每一位参加招生的教师掌握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坚决做到依法招生,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办事。教导处对招生工作小组的教师进行招生业务培训,要求大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微笑”面对家长,掌握接待家长、与小朋友谈话了解情况的方法和技巧。
3、加强学校宣传力度,塑造学校良好形象。
加强学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我校的办学理念,了解学校校园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等。一方面,召开学生家长会,发挥家长们的宣传作用;另一方面,发动全校师生关注左邻右舍的适龄儿童,派发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发挥全校师生的宣传作用。
4、到各村委和幼儿园派调查适龄儿童人数和名单,并派发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公告及学校简介,发挥村委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宣传作用。为了做好今明年的一年级招生工作,我校教导处黄锐宏主任特到村委了解近5年本地段“今—2015年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调查”,以确保到时无一适龄儿童遗漏入学。
5、精心布置招生场所,合理安排报名程序。
(1)场所布置。在学校校门口出示招生展示板,展板上张贴上“汤小”招生公告及报名程序,并在一楼会议室门口墙上贴上“一年级新生报名处”!
(2)人员安排。此次招生工作,我校安排了学校行政、有丰富招生经验的老教师和有责任感的骨干教师担当,报名程序依照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要求。招生的周六、周日,我校还特设了安保组,由陈伟光主任负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6、耐心解答家长疑问,安抚家长过激情绪。
由于招生前的宣传、准备等工作做得非常详细周到,故在本次招生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出现家长在学校吵闹的现象。虽然个别儿童与招生要求的年龄相差几天或一两个月,因而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产生一定的不解,但经过耐心的劝说和解析后,家长能感受到学校的诚意和爱意,从而接受学校的建议,达到该年龄阶段才来报名。
今年,学校能圆满完成了“汤小”招生工作,有赖于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家长们的选择和信任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汤小”招生工作,使我们全体教职工看清楚了形势,找到了奋斗目标,同时也增强了凝聚力,我们相信,只要上下一心,齐抓共管,汤村小学一定会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