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大全(16篇)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一个好的总结应该结合实践和理论,注重实际应用。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总结写作的经验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一
附城乡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6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二
附城乡20x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7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三
xx社区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在xx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xx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切实加大了对违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社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灵秀社区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制定相关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五是深入辖区,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二、抓住重点,打防结合。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1、xx社区x年的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写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一年来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生传销组织活动的迹象。
3、存在问题主要是辖区商住小区较多,又在城郊结合部,管控相当困难。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加强协作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四
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局20xx年1—9月份的整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20xx年1—9月份整规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按照“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了红盾护农、食品安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9大类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1—9月份,我局(含三县一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万多人次,检查经营户5万户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698起,案值834.4万元,罚没款23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44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79万元。(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推进“关口前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近年来,我局把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20xx年,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我局在全市食品行业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我们通过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有关制度,把住食品进入市场的关口,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线。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购货票等相关证件的商品,全面要拒绝进货、进场。同时,为了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结合我市食品市场监管的实际,我局制定了《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户(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要求各分局、工商所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规范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户建立了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的达到85%以上,各类食品经营户企业亮照经营率达100%,工商所实施经营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100%。食品监管初步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加强日常的巡查,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一是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二是查进货票证,看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有无质量、卫生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四是查包装标识,看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有无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六是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工商所每星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六查六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和梧州市的消费特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别是: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依托12315网络,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今年1—9月份的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349人次,车辆615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万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食品217户,查获私宰肉3478公斤,劣质酒类、饮料7547瓶,劣质奶制品125.8公斤,过期变质的饼干、糖果等食品一大批。(3)加强对上市食品的检测工作。
一是快速检测。我局投入资金30多万元购置了食品快速检测车,可检测的项目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吊白块等8大项;每个分局还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市的上市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到9月份止,我局共出动工商食品快速检测车120多车次,检测蔬菜农药残留、豆制品吊白块等项目268批次500多个品种,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173.5公斤、含吊白块豆制品195.8公斤,甲醛超标水产品32.6公斤。二是定期检测。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商品质量投诉情况以及消费的季节性特点,每月制定食品检测计划。如今年7月份是检测饮料类,主要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等。通过有重点、步骤地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并及时向市民发出警示,努力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三是专项检测。今年7月我局配合自治区质监部门对我市的桶装水进行了抽检,这次抽检共抽取了3家厂家生产的4个品种的桶装水,经检测,4个品种的桶装水全部合格。此外,今年8月底9月初,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针对在月饼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梧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我市的上市月饼进行了检测。这次监测共抽取了10个厂家生产的16个品种的月饼,经检测,有2个品种的月饼不合格,合格率为87.5%。(4)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我局每月都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情况通报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以利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商标法》活动。今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商标法》的活动。4月23日我局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咨询宣传日活动,在活动中共展出商标侵权产品50件,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中国知识产权报1100多份,展出宣传板报及挂图20多块,收到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局还在《报》开辟了专栏宣传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知识,展示我局打击商标违法行为的成果。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此外,我局联合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等违行为。行动中查获假冒“”洗衣粉一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200盒。二是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红盾护农”工作,重点开展了保护涉农商标专项行动。1—3月,开展了以查处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产品商标侵权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3—6月,开展了以集中整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坑农害农行为,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9月,立案查处商标案件28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罚没款11万元。其中涉农商标案件4起,端掉制假窝点4个。在查处商标大要案方面也有所突破。工商局于今年4月查处的xx厂擅自仿冒生产法国著名louisvuitton(路易威登)商标和国内注册商标kaiser(凯撒)手袋商标侵权案件,涉案总值达400多万元。三是与企业联合打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与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的企业建立了打假联系点,实行专人负责,指导、协助企业进行打假维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商标专用权被侵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指导企业打假12次,先后协助奥奇丽公司等5家企业到全区各地进行打假5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受到企业的好评。(三)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围绕服务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扎扎实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一是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了加强农资经营户的自律意识,我局把农资商品管理作为“关口前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农资经营“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给农资经营户发放了统一的进销货台账登记薄、“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工商服务三农、红盾护农公示卡”。为保证“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到实处,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还定期对农资经营户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到经济户口管理资料中,建立对农资产品经营的全程监管机制。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经营行为。我局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把“红盾护农”行动分为“打假保春耕”、“打假保三夏”、“打假保秋播”三大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以基层工商所为依托,以县局、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市场科(股)为主力,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要农资商品,采取查登记档案与实地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进一步强化杀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81户,检查农资市场27个,查处无照经营19户,查处农资案件52起。涉案40多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化肥247.15吨,假冒伪劣农药128公斤,假冒农用柴油机37台。
其中,岑溪市工商局查处侵犯“溪丰”牌注册商标复混肥一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制定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和“金字塔”形式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份1万多份,出动执法人员879人次,端掉传销窝点28个,遣送传销人员47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传销骨干分子5名。依法没收一批用于传销的皮具、西服、化妆品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局还会同公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重点监管,对以往有涉嫌传销活动窝点的出租屋、旅店进行定期不定其的复查,防止传销死灰复燃。(五)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一是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了能及时查处以“消费处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我局及时成立了清理“消费储值”及其类似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我们还对“清仓价”、“跳楼价”等误导宣传、虚假打折等欺诈性行为进行认真整治,责令拆掉此类宣传广告85条,对有关业主进行了严肃的警告教育。
二是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整治。我局以监管拍卖和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作为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加强对消费品、生产资料、房地产、旅游、劳动力等市场的合同监管。1—9月份,共检查了合同398份,金额1000多万元,调解合同纠纷18起,暂未发现有合同欺行为。三是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活动。我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在企业中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建立“合同帮扶”企业活动。同时,为了使诚信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倡导诚信经营,努力营造诚信兴商的氛围。召开了全市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动员大会,发放以讲诚信、反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定发布“诚信兴商的”公益广告10多条,在媒体上发表以宣传“诚信兴商”为内容的稿件13篇。(六)规范粮食交易市场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违规收购粮食的行为,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同时,组织全局执法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粮食收购、经营单位和各饭店、饮食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加大对粮食经营户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粮食市场秩序。(七)开展汽车、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抓住重点,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商职能,依法办事。采取局所联动、市场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对全市范围的废旧金属回收点、汽车维修厂、汽车零配件经营户、加油站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1—9月份,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维修点等578家,检查加油站214家,立案查处非法收购旧汽车案件2起,无照经营汽车维修、废旧金属回收和机动车零配件案件26起,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6起,没收不合格成品油21吨。(八)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虚假违法违章广告行为。1—9月--,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5起,其中药品广告4起、医疗广告3起,房地产广告10起,食品广告2起,罚没入库金额为6万元。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我局通过建立广告监测台帐,指定人员对市内各媒体的广告按药品、房地产、食品、化妆品、医疗服务、家用电器等八大类实施分类监测,及时发现问题。1—9月份,共监测各类广告2651条,发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整改通知80份,同时将广告违法情况通过各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至今共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9期。三是提高广告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我们召开了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会议,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了对媒体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建立广告审查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违法广告的发生。
(九)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在行动中,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全面清理。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138户,用人单位19户,劳动力市场8个。严查其合法资格,对无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职业介绍机构都能守法经营。但有个别职业介绍机构超经营范围经营家政服务。执法人员对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其他专项整治今年,我局还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打击无照生产经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盐业市场、清查“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无照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中,我局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旅游景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年货市场、农资市场等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等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处无照经营78起。在清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中,我局重点清查出版物市场,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1—9月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874本,非法音像制品1521张,取缔无照经营的卡拉ok、酒吧、电子游戏机室、网吧共16家。在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会同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2次,主要对食盐批发经营户、学校食堂、饭店、酒家、食品加工企业等的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无碘生盐14.5斤,散装食盐30斤。二、经验与体会20xx年1—9月,我局在整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确保我市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局领导对整规工作高度重视,每次专项整治,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作出部署,制发实施方案,做到方案措施落实、督查检查落实、责任目标落实。局领导经常亲临执法第一线,既当战斗员,又当指挥员,从而保证各项行动都取得好成绩。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做好整规工作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局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和强化内部监督为切入点,以“人人会办案”为目的,加强了法制教育。除了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外,在日常的执法中,我局还要求在执法文书的填写、统计报表的报送、案卷装订归档等方面,力求统一规范。
(三)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依靠人民群众的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合力,是做好整规工作的保障。如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盐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盐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查处案件中形成合力,切实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加大宣传力度,构筑舆论监督氛围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我们抓好系统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广大工商干部克服厌倦情绪,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做好整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从舆论上大造声势,大案要案局记者站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今年,1—9月份,共在各级媒体上刊登反映我局整规工作的稿件365篇,专题论文3篇,编印整规简报17期。从而保证了整规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开展。
三、存在问题20xx年,我局的整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相关标准、对抽样检查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程序还不够了解,对有关质量检测方面的基础知识还没有很好地撑握等等。(二)推进商品质量准入监管的法律支撑不足。我们在准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的过程中,虽然通过制定商品准入制度,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商品质量管理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无法定的依据,市场开只者和经营户不可避免地出现推诿、应付的态度。(三)工商部门对商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手段不够,抽检经费不足。目前,工商部门在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和鉴定,有时仍沿用看(查看)、闻(闻味)、尝(口尝)、摸(手摸)、比(比较)等陈旧的方法。这种原始的鉴别方法已难以适应对利用高科技、新工艺进行制假、贩假的食品质量进行鉴别。由于自身手段的局限和落后,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涉嫌质量问题的商品,主要是采取送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弊端在于费用过高、送检时间过长,难免影响了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查处。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大局,充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教师和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宝鸡市x年“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渭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1、烽火中学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永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张永良。
成员:张强信张朝晖宋伟张晓斌各部室主任。
2、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
组长:各部室分管领导。
成员: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六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出动人员52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5件,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件,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0人次。受理涉嫌传销投诉举报45件,已处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打传工作责任。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总局下发打击传销的两个紧急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和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市综治办、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二、牵头联动,明确打传工作重点。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来宾市大量人员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行为,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我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我局移交的网络案件线索成功查处取缔一起特大型网络传销案件,罚没款2667万元。开发区分局与黄岛警方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缔了1个大型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6人。通过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一系列的打传工作措施,力促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由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工商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实施意见》。意见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即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
各分(市)局分别召开各区(市)无传销街道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根据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在各区(市)同步推行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召开打击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形成了由各区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迅速全面铺开。使前期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得到良好延伸,进一步巩固了打传工作基础。
四、突出重点,注重打传宣传实效。
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幌子强行对参加者进行灌输传销理念。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我局通过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揭露所谓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打击传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牵头并组织开展“红盾杯20xx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活动内容发布。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一期以《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为题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传销的定义、惯用手法及危害、从事传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机关打传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的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七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八
木头城子分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木头城子分局。
二〇一x年十月十五日。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九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宫集中心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以张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
组长:张琦副组长:李玉。
成员:王盛军刘艳平魏忠各班班主任。
职责为:张琦负责全面工作,李玉具体负责,其他各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
2、举办专题讲座,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使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宣讲法律法规知识。
3、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制作宣传条幅,组织学生开展自愿签名活动。
4、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针对传销心理骗术进行反宣传,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使在校学生了解传销的严重危害。
三、学校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话,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同学们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四、以各班为单位进行了“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承诺签名活动,活动中,同学们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要坚决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坚决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
五、通过《宫集中心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阅读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开展好家庭服务和自我服务。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一
附城乡x年构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及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乡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围绕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了维护好我乡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我乡召开了打传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附城乡x年打击传销工作,并在会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兰斌同志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我乡的打传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一明确了打传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列会制度、汇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村委会主任职责以及社区打传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制度等,为我乡打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以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全力配合,各村会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对辖区内的城区旧家属楼、村民居住区、公园、广场、待拆迁房屋、宾馆、招待所、网吧、游戏厅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外来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进行了彻底清查。
我乡分别与辖区内3个行政村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在全乡建立起乡政府、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以及村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活动,全乡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板报、定点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我乡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群众介绍了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行骗本质,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在全乡营造了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大部份受到传销毒害的群众起因是因为不认识传销的本质。特别是在农村,根本不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甚至大多数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连传销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实质,才能有效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针对此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乡着力从宣传入手,一是在街道粘贴宣传标语。二是在乡村干部会议上广泛宣传,让村干部先认识传销的危害,再回到本村宣传。期间我乡共悬挂了2条横幅,16块小展板,发放了宣传资料有600余份,并在学校开展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相警示教育宣传。各村还结合戒毒宣传向社区居民开展及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县民举报传销活动,实行群防群治群管措施。
为杜绝传销源头,我乡在加强本乡群众打击传销的基础上,同时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了重点排查,抓好以出租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的落脚点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趋向,重点抓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今年9月22日至10月24日,我乡对辖区内具有传销疑点的区域进行了彻底清查。
为推进我乡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一是以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零距离管控,突出双向追究责任链。加强与房主的签订了《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并印制《致租房主的一封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等,对流动人口清查过程中,发现有传销行为的,立即报告派出所、工商部门。
通过努力,今年我乡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将来的工作我们也绝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此项工作,让传销活动无处藏身。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工作负荷,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日常职能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创卫两大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检查考核和国家爱卫会的暗检及技术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年,是多年来狠抓市场监管基础性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年,是队伍意志作风和素质在经受重大考验中得到较大提高和升华的一年。实践证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有能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维护好市场平安。
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了“8大任务”、“12个百分之百”和“20个量化目标”。其中我市工商部门要承担4个“百分之百”和1个“彻底解决”,标准之高、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中,全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反复动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我市召开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情况汇报会,对我市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投入182万元,统一印制、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生猪进货台账》、《生猪销售台账》、《生猪产品进货台账》和《批发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等台账、凭证共14万本,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要求登记使用。印制40多万份有《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在广州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县城以上2566家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88473家食品经营店铺(含市场内经营业户)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经营者更加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和有效防范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牲畜屠宰管理两项目标的实现。针对肉价上涨、私宰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抓住“源头打私宰、流通抓配送、终端管销售”三个监管环节开展整治。撤销了17家镇级屠宰场,放开了良田、雅瑶2家镇级屠宰场和“温氏佳润”、“山东金锣”、“湖南正虹海原”、“湛江安康”4家外来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全市7414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市场、超市、餐饮业、机团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白云分局依法对私宰肉经营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进行了处罚,协同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了神山新街市屠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另对一起私宰案件中4名涉嫌犯罪的私宰分子实施了拘捕。全年共查缴私宰生猪573头、乳猪195头,查扣私宰肉60.7吨,立案534宗,罚没入库78.08万元。
下大力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无照经营问题。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创卫工作,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的不同情况,在辖区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街道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实行了分类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3949户,引导办照63350户。通过“一消一长”,全市减少无照经营87299户,促进了“五小行业”的规范监管。全市亮照经营示范街由227条增至732条。天河分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在龙洞、东圃抓了整治“五小行业”试点,总结的“引导规范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做法,被市创卫办推广。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检测食品样品118768批次,总合格率为97.3%。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06宗,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32.5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创建了42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平息了番禺区新造镇9个养鸭场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去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在广州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开展创卫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工商部门所负责的532个农贸(肉菜)市场、97个临时集贸点的创卫任务,硬件设施、管理基础都比较薄弱,卫生保洁反复性大,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做到“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督办制度。采取领导定点挂钩、基层定人守点等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创卫责任。在创卫迎检阶段,全系统除内勤和窗口工作的人员外,大都下到一线,督促检查,严防死守。同时,坚持“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实行市场卫生“三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进行清退。这期间,很多分局都停止了双休日,冒着酷暑炎热,日夜加班奋战,广大干部不计得失,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投入到创卫中。有的在经营者不理解甚至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有的病倒累倒了,仍坚守岗位。创卫尚未结束,又连续作战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整个队伍呈现出甘于吃苦,敢于攻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夺取了创卫和专项整治“双丰收”。
二是狠抓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8406次,引导入室经营3518户。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招聘市场卫生督导员521名,增加了市场的保洁力量。市场普遍实施了“两不下一减少”(即:水不下地、下脚料不下地,减少杂物堆放)的卫生保洁模式,增设垃圾桶37344个,活禽档落实存栏、宰杀、售卖“三分离”措施,对达不到条件的只允许售卖光禽,熟食档全部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备。重点抓了早晨进货、中午休市、晚上收市等时段以及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习惯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创卫期间,市场开办者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市场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完成44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占总任务量的88.8%。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中,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关于“集贸市场与摊点”12条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56项基本标准。推行了营业执照、物价牌、宣传广告标牌、灯具电器“四个悬挂统一”,实行了商品摆卖“三必须三不准”的要求,农贸市场所有个体经营户建立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下大力解决了378个卫生难点,特别是白云区江南蔬果批发市场、运城果品批发市场、萧岗综合市场和荔湾区黄沙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市场,脏、乱、差的面貌有很大改观。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也得到有效整治。此外,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拆违章户外广告181块,招牌广告23204块。
在这次创卫工作中,各级不仅着眼于卫生整治和设施改善,同时注重拓展市场监管思路,摸索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今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去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682宗,案值7.73亿元,罚没入库2.06亿元,办理案件数和罚没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54%和13.8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宗,案值3.79亿元,罚没43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宗,案件数同比上升33.5%,罚没数上升70.8%。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229宗,罚没1119.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宗。我市“打假重点市场”文园通讯器材城摘了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91宗,同比增加46.75%,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72万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宗;在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试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办法,推广涉外高知名度品牌定点经营通告制度。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3宗、涉嫌企业89家,在媒体曝光17家,取缔4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追回骗款60.69万元,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30.9%,申诉举报数下降20%。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2宗,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4530条。于去年12月首次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展开清理整顿,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270家无证照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实行强制删除。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6宗,走私案件75宗。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成功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共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联合行动1059次,清查出租屋等场所26997间,取缔传销窝点259个,解救被骗人员59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1人,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对46名犯罪分子进行判决。破获了“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舟国际视频网络有限公司”、“美国金百合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传销大案。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400个。经过省的打传考核,我市从全省打传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加强年检验照工作。全市去年应检企业167417户,实检139899户,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分别为83.98%、82.78%和94.33%,企业户数、年检率为历年来最高。对1795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了“广州市创嘉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涉嫌虚假出资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案件。追缴外商投资企业欠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欠缴注册资本企业由1900多家减至393家,按期出资户数由87%增至95%。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剑锋07”、“红棉07”等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取缔“黑网吧”1637间,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毒气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市场等整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的有关服务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外资窗口开设了“银行改制绿色通道”,为汇丰、渣打、东亚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外资法人银行当场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接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4.5万人次。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601402户,较上年增加了22.9%。其中,内资企业35148户,注册资本2293.56亿元;私营企业140001户,注册资本1777.54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861户,注册资本387.2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417392户,注册资本70.14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本地户籍农民以创业实现就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行政性收费259.2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荔湾分局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做了专题报道。我局连续3年被广州市评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品牌建设。新增11件驰名商标,创我市历年纪录。其中,“侨鑫kingold”、“霸王”、“阿波罗”、“奥妮ausny”“hedy”等5件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七喜”、“好迪及图”、“石头记”、“cav”、“真彩”“采诗”等6件商标获法院判决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4件,省著名商标253件,市著名商标541件。全市2409家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花都区炭步镇、增城市小楼镇和从化市鳌头镇进行培育农村经纪人试点,全市培育农村经纪人近3000名。认定“江村黄”(鸡肉)、“爱保农”(饲料)等6件涉农商标为市著名商标,首次将“增城菜心”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地理标志。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6万宗,申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0.6万元。在全国工商系统首个建立12315业务应答知识库,录入格式化问答400条,更好地发挥12315的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73个,配备联络员2899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万多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消委会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申诉457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好民情调研,共梳理了3大类10个方面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向服务对象发放7000多份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了98%。扎实推进机关和基层工商所“五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被评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市局和越秀、荔湾、萝岗、番禺、花都分局注册大厅受省工商局通报表彰。越秀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法”展,营造“廉为荣,贪是耻”的良好氛围。开展“红盾杯”乒乓球赛及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参与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项。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所有审批业务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办案等进行督察,共上报数据13533条。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进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改革。各分局从实际出发,在“荔湾模式”基础上有所创造地推进。越秀分局建立了“领导包工、科所互动、层级管理、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也纳入到监管责任体系中。海珠分局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辖区监管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办法。番禺分局把部分工商所合署办公,撤并临时机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工商所一线力量,还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与村治安队建立联动巡查机制。萝岗分局依托技术手段,通过段管员采集数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分局加强了技术培训,基层人员运用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创卫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监管责任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清华大学举办了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用4年时间对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18名工商所长到香港大学培训,完成252名新进大学生的任职培训,选派20名青年干部赴北京市工商局挂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型工商系列讲座”,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培训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为1296家食品市场、超市开通了登录系统权限,其中与67家食品市场、超市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开发了市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与肉品监管系统整合成“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过整合,初步形成了“两大板块,十一个子系统”的金信工程整体框架。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共上缴财政收入总额7.79亿元,同比增长11.2%。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理清了全系统固定资产底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加强与公安、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1—10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126台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标语37幅。目前我县未发现有传销组织及变相传销组织,直销有“雅芳”、“安利”两个品牌。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非法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涉嫌传销举报8起,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95人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5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3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5次,向市民发放印有打击传销内容宣传资料35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份,录入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123人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20xx年,我市和我局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同时作为辖区“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局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互通各打传人员联系方式,而且相互提供“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等有关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打击传销工作的互通互联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打击传销活动,我局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长期抓的工作思路,划定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网络,一是打击传销内部信息网络。根据市局、分局二级执法信息网络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便于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全方位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各分局和部分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将市监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络方式,张贴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积极发挥工商所片区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有分局、派出所专管员、社区联络员联合巡查相结合,对各地段的宾馆、会议中心、出租房屋等传销易聚集的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使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各小区显要位置都张贴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现场设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今年分两次在华地百货、大润发等户外广场设立宣传点(台),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视校园无传销创建,年年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及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今年寒暑假期间,利用学生返家之机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自20xx年开始,我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溧城镇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知》,通过在城区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对“打传”工作起到了较好效果。真正形成一套“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人人参与”打传工作体制,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发动基层社区村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已创建1个,有3个社区村正在创建中。
一年来,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传销活动体现出“三性”,一是流动性更大,住所、培训点经常转移,甚至由室内转移到室外,使其很难跟踪;二是隐蔽性更强,由原来上百人集中变为十人左右集中,使其更难发现;三是欺骗性更强,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其在组织、培训中更具有煽动性、迷惑性,使其很难识破。因此,下一步打击传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我市及周边地区仍有传销活动存在,一些不法组织打着直销经营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现在还出现向青少年人群特别是在校学生蔓延,打击传销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们要加倍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严防死守,决不能让传销活动回流反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克服短期行为,切实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领导力量不减,专业队伍力量不减,整治力度不减,宣传声势不减,工作格局不变,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3、进一步完善长效联防机制。实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打传的责任制,实行辖区管理和业主管理相结合,实行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社区打击传销长期的宣传教育阵地,对传销活动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
4、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继续进行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稳妥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把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
村打击传销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有效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增强在校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以x校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为:x校负责全面工作,xx具体负责,其他各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1、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
2、举办专题讲座,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使了解非法的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的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宣讲法律法规知识。
3、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制作宣传条幅,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自愿签名活动。
4、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针对传销心理骗术进行反宣传,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使在校学生了解传销的严重危害。
学校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全体教职工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进行了“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承诺签名活动,活动中,教师们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要坚决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坚决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
此次活动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