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管部工作计划(十四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一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1、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1、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看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
2、查主体资格,看食品流通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上墙悬挂,是否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5、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6、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查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看是否建立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批发销售凭证;
8、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二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三
以公司下发的《xxxx文件》为指导,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客户满意度为标准”,客服部工作计划。
1、搞好员工岗前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主要开展普通话培训,微笑服务培训,文明用语培训。
2、深入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信访、回访等方式展开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整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开设“党员先锋模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此牵引提高服务质量。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工司要求,努力学习,提高工作标准,增进业务水平,切实把下半年客服工作推进到一个新台阶。
2、每名员工要制定出自己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标准要高,要切实可行,并认真落实,工作计划《客服部工作计划》。
3、其它事宜由公司另行通知。
(一)工作计划的格式:
1.计划的名称。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学校团委20xx年工作计划”。
2.计划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一般地讲,包括:
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3.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怎样做)。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制订好工作计划须经过的步骤:
1.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的有关指示办法。领会精神,武装思想。
2.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这是制订计划的根据和基础。
3.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环环紧扣,付诸实现。
4.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确定预算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
5.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并分配力量,明确分工。
6.计划草案制定后,应交全体人员讨论。计划是要靠群众来完成的,只有正确反映群众的要求,才能成为大家自觉为之奋斗的目标。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四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xx县教育局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为手段,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
1. 各级各类学校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意外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3. 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的传染病防控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
4.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由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督查。
5.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震、消防等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开展住宿生晚间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一次;县教育局组织指导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6. 县教育局组织安全工作培训1―2次;各校组织教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少于2次。
7. 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学校8所以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2所以上,市级禁毒示范校1所以上。鼓励各校参与市、县级其他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示范学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8. 力争政府扩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为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职保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加强对庐城、柯坦、金牛三镇校车运营的监管;3月31日前完成“过渡期”校车更换或强制淘汰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1.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校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2.各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分工明确,管理机构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各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授课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人人知晓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校长要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处室、班级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各校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学校要有校领导带班,门卫、专职保安和教师值班巡查,外来人员入校登记、验证等安全保卫制度;防踩踏、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理化生实验、体育课、晚自习等教学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预防溺水、环境卫生、食堂管理、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重点场所安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形势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并及时修订。
4. 制订教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
(二)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1. 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3月份是“隐患集中排查月”,要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教室、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围墙、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强化消防安全、周边治安、文化环境等重点内容;突出安全工作责任和制度的落实。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警“五到位”的要求整治隐患,实行隐患治理闭合管理。学校自身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整理汇总,提请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
2. 开展日常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情况记录等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局体卫安全科上报“学校安全隐患一月一排查”月报表。
3.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县教育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包括社会接送车辆)安全为重点,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的打非治违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 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文化、卫生、城管等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园警务室和护学岗建设。
(三)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 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安全专题会议,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实行教学时段封闭管理。门卫或专职保安值班、交接班记录保存完整,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器具配备到位。
3. 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建立以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日为主体的安全巡查工作机制。
4. 要重视学生管制刀具的收缴和清理,外防侵害学生事件,内防学生之间暴力行为的发生。
5. 各校要切实抓好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准确掌握校内外住宿生的有关信息,建立校内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台账,特别是对经学校批准的在外租房住宿生,学校要与家长、学生、房东签订安全承诺协议,并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6. 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管理,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第一时间通知或联系家长。因病缺勤要追查病因,疑似传染病的要立即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
(四)加强学校安全专项管理
1. 交通安全管理:校园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禁鸣、限速提示标志,校内划定停车场地,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各校要经常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教育,教育师生文明行走、骑车、乘车。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举办校车管理人、驾驶人培训班,与拥有校车的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过渡期校车的管理,20xx年3月31日前所有过渡期校车必须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或强制淘汰。严格审批更换或新增国标校车,凡需新增或更换国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报经所在地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购买。
2. 消防安全管理: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校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天候畅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警示标语醒目,设置合理,适时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学生发生中毒事故;食堂餐饮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饭菜留样方法正确、品种齐全,食品采购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仓库管理、餐厨具消毒、防鼠防蝇措施到位。
4. 预防拥挤踩踏:在事故易发时段和部位,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靠右上下的提示标线或图案;教学楼、学生宿舍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通道、楼梯间紧急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疏散示意图醒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五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政策规定,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精神,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征管新模式,继续全面落实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缴账户管理,继续优化收缴流程,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妥善处理好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与均衡入库的关系,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退还操作规程,严格退还程序,确保规范退还。
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按照票款同行,以票控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非税票据购领、保管、发放、使用和缴销等制度办法,严把非税票据的发放和核销两个关口,充分发挥非税票据源头控管的基础性作用;
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不断巩固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与软件服务商联系,帮助解决目前系统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请他们来一趟。
开展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大检查。落实《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及《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非税征管稽查工作,选择用票大户和重点专用票据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强化非税票据的源头控管功能。以理顺各单位票据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其票据使用、收缴管理及项目管理
开展非税代收业务检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代收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银行认真执行代理协议,以解决执收单位在下午4点以后就无法缴款的问题。同时解决银行数据审核较慢,不能与上传数据同步的问题。不断规范非税代收行为。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多维整理数据,全面反映情况,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及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不断拓展分析深度,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交流,了解非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非税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坚持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经,以提升干部能力为目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梳理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激励约束、工作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六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危化二股
20xx年7月6日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八
各办(中心)、大队,各工作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三加三”安全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向村(居)延伸,把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机制向纵深推进,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源头监管,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安监局。
1、划分网格区域,责任到人,确定网格管理人员、村(居)安全员所联系的具体企业名单。(3月30日前完成)
2、统计各网格管理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数量并上报市安监局。(4月10日前完成)
3、发文公布镇、片(区)、村(企业)三级网格管理员及其监管企业名单。(4月10日前完成)
4、绘制古山镇行政区域网格管理员监管示意图。(4月30日前完成)
1、辖区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落实具体网格管理员、村(居)安全员,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2、强化网格管理员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完善督查通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落实“三分六定”要求,确保网格化监管实效。
“三分”,一是分级建格。将镇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镇为一级网格,片区为二级网格,区块(村)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镇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级网格以镇辖区划分成若干安全监管片区,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本片区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以行政村、自然村或企业组团划分成若干网格区块,由镇干部担任区块网格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村(居)安全员予以协助、配合。二是分片包块。明确网格责任区、责任人及其职责。三是分类监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企业单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明确检查防范重点,加强监管指导,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建立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数据库。
“六定”,一是领导定点。镇主要领导联系一到两家重点企业。二是全员定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岗位、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监管定位。镇联村联企干部作为网格员,对区块内每个企业和场所实施有效监管,村(居)安全员按职责予以协助、配合。四是排查定时。对各企业单位及其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隐患,定时检查,限时整改。五是培训定期。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六是奖惩定规。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奖励、问责等管理办法,奖优罚劣。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抓好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和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监督检查范围
监察重点和范围:86户非煤矿山、9座尾矿库、32户危险化学品、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462户零售企业、6户冶金行业、1户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和领域的现场监察。
(二)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任务
1.监管行业计划(见附表1-4)
2.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检查、督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1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监督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上报备案情况。
xx.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8.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县安委成员单位落实“管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三个必须”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安全资料台帐、查看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等方式进行。
(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
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行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实现我县20xx年关闭矿山4户的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化工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从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监管。
职业安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地下矿山和非煤露天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推进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
此外,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和治理、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六)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推进加油站“han”阻隔防护技术改造任务。要求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加大对重大隐患动态监控,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类监控制度。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继续巩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成效,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工作。以3月综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企业复工复产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培训1次、“六月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企业培训1次。
(九)落实重大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除认真指导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切实落实整改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重大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十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十一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日常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以提升监管能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活动,用最严谨的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整治农产品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确保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60%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禁限用农药及添加剂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查种植业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2、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以生猪为重点,梳理查找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饲料环节存在的畜产品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奶畜养殖环节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畜禽养殖环节规范、安全用药的指导;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瘦肉精”自检、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重点强化对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大的养殖品种、养殖区域的监管。引导督促生产者按标生产,规范“三项记录”和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善从苗种、投入品、基地环境和产品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辖区内苗种场产地检疫。
4、强化农业执法检查。以“绿剑”执法行动为抓手,集中突击行动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全年组织三次集中执法行动,中间穿插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经常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快镇街农产品检测室和基地自检室建设,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充分发挥速测筛查作用。继续按照省政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要求,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继续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
6、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要求,继续以质量安全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一标”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主要对象,加大抽检力度,争取省、市、区三级对生产主体抽检实行全覆盖。全镇全年共抽检120批次以上。
(三)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7、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发展。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加强证后监管,以规范标志使用、规范生产主体内部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获证生产主体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和绿色食品市场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根据景市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力争新建设可追溯主体3-4家,逐步实现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过程追溯和监管责任追溯。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9、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生产主体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局系统内各部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10、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区、镇两级要分期分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农产品检测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果蔬体验、知识培训等活动,依托电台、报纸、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给广大消费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十二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优为抓手,健全县、乡(镇)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全年计划新增“三品”3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省级考核,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全县蔬菜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去年,全县23个乡镇监管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基本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等目标,今年的重点是夯实基础,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保证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考核评优,推动乡镇监管监管工作开展,确保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在80%以上,优秀等级50%以上。二是加快县、乡镇检测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通过“双认证”,做好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指导乡镇监管站开展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完成免费为农民提供蔬菜农残速测服务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园艺标准园、生态健康养殖场等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2个。二是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努力完成已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完成好省市级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力争5-7个。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溯源和执法查处。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每月对全县果蔬重点生产基地、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每次抽检各类果蔬品种不少于15种,抽检样品不少于50个,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畜禽产品监测由兽医站组织实施。坚持月检月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同时将结合去年监测情况,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开展例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督抽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舆情监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农资打假”、“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五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从示范乡镇基地开始做起,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传。二是做好“放心吃”上网工程。力争今年再上1-2个绿色食品企业。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委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委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农委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定期总结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各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科站和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因渎职失职出现重大过失,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重大隐患的,对于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监管部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镇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镇20xx年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4、安全监管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5、工作车辆及装备。
一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原则。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责任和应尽义务;
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针对全镇非煤企业实际安全情况,重点加强各类井工企业、尾矿库和危化企业的监管工作,努力解决非煤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坚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与监管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计划监管。镇安监站在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授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安全监管执法。
镇安监站站长,负责全镇各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科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全镇重点非煤企业8户,其中井工企业5户、露天企业2户、加油站1户,综合监管企业13户。
镇安检站,现有工作人员3人。监管执法总工作日为国家法定日,工作日为250天。
具体工作安排:
1、整理内业,制作执法文书、送达执法文书(上级和企业)工作为72个工作日。
2、陪同上级检查工作为36个工作日。
3、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36个工作日。
4、参加省、市、区会议、业务培训、政治学习、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5、调查举报案件工作,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6、联合执法工作,工作日数72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8、全镇重点监管企业每户两月检查1次为120个工作日。一般监管企业每户每年4次,60个工作日。
9、对全镇其它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为30%),工作日数为60个工作日。
10.带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数为30工作日。
11.站长总工作日为个84个工作日。
以上总工作日为584个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节假日补,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镇重点非煤企业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监督检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坚决按照监管计划进行监管。
2、严格执行监管计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
3、以上工作计划要求的监管次数包含复查工作次数。
4、如年内企业数量增加,人员变动,视情况局部调整,该监管计划调整后到安监局务案,不再报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