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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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一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三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制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铁路和民航股)、综合建设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股、公路股、航务股。
3.人员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4.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是强力推实重点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成集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站、城市公交枢纽站、新能源充电桩、加油站为一体的县城南部客运站综合体项目,昆交集团武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顺利搬迁,县城交通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积极配合推进武定猫街至禄丰至双柏高速公路、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金沙江航运武定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交通项目43项,总投资1881.1178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一是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路面结构层铺筑。二是完成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三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田东公路河门口大桥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内建设完成。四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周交通和移民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万德镇民心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五是计划投资1.9亿元的发窝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使用林地、土地及水环保报批工作。六是积极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投资329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7公里,投资601万元对长己线、沙山线、环东路等县道实施养护大中修。七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xx年县人大2号议案猫街至仁和水库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开工建设,20xx年1月建设完成。八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铺西公路实施提升改造,12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抓好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工作安全畅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航运和海事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任务落实。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收支两条线原则。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规定认真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对批复后的预算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进行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共设立了三个绩效目标。
一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全力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公路、河门口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营造“畅安舒美”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超限超载和散装货物泼撒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日常保养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高于75%。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xx年度收入合计118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5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0xx年度支出合计119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项目支出1155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要求,接待费收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收定支。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股,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管理合同制、质量监管制、检查验收制、年度审计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防止公路建设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设立了产出绩效目标,根据履行职责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继续巩固和提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局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示。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部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三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动态监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分管部门要尽可能细化项目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质量。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四
(一)专项资金概况。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为428.6万元。该笔资金专用于森林消防队运作开支,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限额包干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持续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严格值守备战,助民于危难,救民于水火,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了全年度值守任务,完成了各项应急处突任务,总体上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弘扬了生态文化,保障了民本民生,形成了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打造了“林中之城”名片,彰显出“休闲之都”的特色,营造了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受灾财产损失。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xx年,县财政按年度预算足额及时下达了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428.6万元。队伍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统筹安排,逐级报批,科学合理开支该笔专项资金。20xx年度全队共计开支401.38万元,主要用于队伍工资、保险、伙食和机具设备车辆维护保养及用油等费用开支。
森林消防队始终以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以高要求严格执行值守任务,安全迅速地完成了森林灭火等应急处突任务。队伍节假日里始终坚持靠前驻防不松懈的奉献精神,队伍日常严格训练、枕戈待旦的作风精神,队伍任务中负重前行、英勇奋斗的作战精神,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森林消防队一方面超标完成了20xx年度训练、培训与实战演练任务,训练有素,能打胜仗,是全市最具战斗力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圆满完成了各次森林火灾扑救等任务,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另一方面全力践行“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主动加强新业务新技能学习,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天气,加强防汛抗洪备战,努力建设为“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
队伍人员不稳定,离职率高,队伍长期未能满编,出现人员经费结余闲置。
建议根据实际重新核算审定队伍预算,酌情提高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或增加结余经费的灵活应用度,用于队伍统筹安排灵活开支。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五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存在问题:(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七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九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一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二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省、市、区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的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专职河道专管员队伍,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台江区河流健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台江区河道专管员队伍成立,负责台江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河”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问题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发现问题—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涉河问题处理闭环机制。20xx年以来,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807次,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2435个。同时,河道专管员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爱河护河参与河道管护等工作。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7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6.78万元。当年结余2.4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42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87.4%,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87.4%,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87.4%。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台江河段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对台江区河段进行日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立整立改。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文件等方法,根据《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对各河道专管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定期对河道巡河员展开培训,并检查巡河员的培训出勤率、巡河记录等。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95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87.6%,得15分。未得满分原因:20xx年5月有一名巡河员辞职。
质量指标-奖补资金发放合规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奖补标准执行准确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人均基本支出,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38400元,满分20分。实际完成38400元,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人单位满意度,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督促整改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涉河问题发现效率,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河道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依托“智慧河长”app巡河,及时上传涉河问题,为河长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台江区内河管护水平,优化沿河生态环境,维护河道生态健康,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三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无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四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五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生态全覆盖,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20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20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20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20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20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20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六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七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案例篇十八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