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执法工作总结(专业16篇)
总结是一种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整理我们的想法和经验。总结要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改进建议,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这些总结范文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1、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2、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4、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压滤机滤布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xx〕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5、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1、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滤布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2、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开展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的“四进”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流动宣传车,以及将典型案例编制成广播剧、拍摄成警示片以案说法,通过开展播放广播剧、送电影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四进”主体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我叫xxx,从xx年x月x日开始任xxx大队队长。任职期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与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围绕我局里各项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克难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加强教育,严格责任。
作为xx队的领头人,稽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在思想上十分重视运政稽查工作,对涉及稽查工作安全稳定方面的事脑子里时常绷紧。在对队员的教育方面,我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法律、学政策法规,学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对队员进行教育,进一步强化队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在严格制度上,落实责任,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提出了考核的`内容,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制定了考核评比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二、围绕稳定,强化措施,履行职责。
(一)点面结合,重点监控“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道路交通运输秩序。
大胆创新,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区域大队监控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为加强对“两站一场”及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营运秩序的监控,保障市内重要地区和重点路段营运秩序良好,稽查队采取以区域大队管理为主,稽查一大队配合监控、打击的方式,采取灵活手段,提高了对“两站一场”监控效果。确保了市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良好。
(二)重点突出,严查狠打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任职期间,我带领稽查一大队全体队员,坚持将打击xxx、xxx等重大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稽查工作重点放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x宗。
(三)服务优先,抓好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顺利完成“十一”、元旦、春运、交易会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没有发生大的旅客滞留、责任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事件,实现了“及时、安全、有序、温馨”的工作目标。“十一”、元旦期间,主要做好“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道路运输秩序的维护和客运疏导工作;xx年春运期间,协助各区域大队保障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道路运输秩序良好的同时,联合公安、交警组成春运联合执勤队,对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恶性违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客车非法营运75宗、克隆出租车33宗;交易会期间主要是联合出租科、公交科及相关属地大队做好运力组织及参展客商疏导工作。
(四)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各项专项及综合整治工作。
xx年x月x日至今,我带领大队领导班子,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开展了打击“野鸡车”、“克隆车”、非编出租车司机、“黑站点”、“拉客仔”、非法旅游包车、“校巴”等突出违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xx年x月x日至今,在开展xxx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力量4799人次,查处违章xxx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整治工作得到了委领导的好评。另外,还配合属地大队及相关部门开展对xx客运市场秩序、机场非法营运蓝牌车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及货运市场整治工作,确保了各项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以人为本,抓好稽查大队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能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经常对照检查自己,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常鸣。能够做到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工作中不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所谓的各种“便利”,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务,不以权谋私。在以身作则的同时,我还注重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考核,任职期间,稽查队未收到过关于干部作风的来信,也未发生过违法乱纪方面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但是我本人认为自己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日常工作做得不够细,工作中一些细小的问题考虑得不够周全;二是对业务知识、理论知识学习不够,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理论知识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用学到的知识指导工作,进一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每一件事情想到细微之处。以恪守党的各项纪律为原则,以广州市信息化大交通事业为己任,以及时、优质地完成委及局、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廉洁自律的党员本色,切实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形象。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我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进入**市***管理局,在**大队外勤工作,4月调入大队内勤工作至今,主要负责**大队的文秘和第三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以“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的人生信条,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于学习、勤奋工作、努力钻研、不断进取,在理论水平、运政执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除了学习道路运输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之外,我还加强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稽查大队外勤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查处的每宗案件都能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了问话、做笔录、摄像等各项取证技巧。刚进入到大队内勤工作时,我(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的写作能力比较差,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我找出了以前文秘人员写的各种公文来学习,并不断到书店查找各种关于文秘写作技巧方面的材料,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顺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优质服务,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大队工作在运政执法工作的第一线,是我局(处)、交委,甚至是广州市的窗口和形象。因为在一线执法时,每天接触的大多是各类违章违法经营业户和广大的人民群众,面对着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稍不留意,一个细节上的疏漏,就会影响局(处)和交委的声誉、形象和威信。对此,我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局(处)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坚持按规定着装,戴好执法证件,始终做到谈吐优雅,举止端庄大方,解释细心、耐心、真情暖人心,时时处处向外界传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形象。
三、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业绩。
常言说“空谈误国,实干兴帮”,作为一名执法者,光在嘴上夸夸其谈,在实际工作中不知道怎样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做什么事情都讲的是一个表面”华丽”,久而久之,人员将失去动力,事业将失去活力。作为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一名执法人员,我知道自己工作的目的是维持广州市交通行业的营运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州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必须立足岗位、塌实工作、爱岗敬业,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实际行动,让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闪光。
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我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把奉献在岗位看作是自己天经地义的事情,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当然,自己的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大队工作近三年来,我被评为了**先进个人,并在20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时被评为优秀。
四、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是一个令人向往、催人奋进的光荣称号,从我面对用革命先烈鲜血染成的党旗,举起手宣读铮铮誓言的时候起,我就决定要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无比崇高的信仰来实现一个伟大的'承诺。“我是共产党员”,就要保持(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共产党员的先进性。1月至今,我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钟南山、任长霞、冯尚益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我对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为广州市信息化大交通事业而奋斗。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能力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在竞争中求发展的素质和技能。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在自己岗位上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纪律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牢记“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立足本职,服务交通,争取为广州市的信息化打交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年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xx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代表政府形象,为了建立一个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支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商务执法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文件,并采用考试的方式以检验学习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环境,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网络、宣传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及执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还到各种集市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接到举报咨询的各类案件14件,回复率和办结率100%,让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一)加大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了一系列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卫生。具体做到了如下几点:
一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按要求生产、检疫检验,把好合格关,严防病害猪肉投入市场,对肉品销售人员购销规范化管理,制定购销日报表,登记备案,发放“放心肉摊位”牌照监管户档率达到100%,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开展企业设置条件审查,全面完成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合、核查和换发证书工作。
三是采取主动查处和根据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定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制度,检查屠宰企业残渣油脂管理情况。
四是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行为。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查处私屠肉品经营户14家,扣私宰肉品304公斤,查处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行为3起,取得有效地改善了肉品市场,保证了县内没有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肯定。
(二)酒类监督管理工作
在酒类监管工作中,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打击假冒伪劣,规范流通秩序,净化酒类市场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一是执法队积极开展酒类品牌清理登记和对伪劣酒品的稽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
二是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付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依法查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票、索证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酒类执法检查活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04家,查获假冒酒24瓶,规范了酒类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的安全。
(三)成品油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抓好成品油的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成品油资格的年检换证工作。对每个加油站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送达年检文件等方法将年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企业,指导企业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对非法加油的摊点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加油点,由县商务局牵头与县公安、安监、工商一起联合执法,勒令其停业,并拆除非法设施。
今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组织大型执法检查活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车辆28台次,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确保了县域内成品油市场秩序。
xx 年以来,南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对南县县域的商品流通行业加强监督管理,针对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行为,下达了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经营主督促其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来南县县域举办各类展会增多的情况,要求其明示促销内容,检查其备案登记记录;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
xx 年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双考勤制度即队员除了打指纹卡外还到在上班签到表上签到,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制度,做好卫生工作,积极做好信息报道宣传等本职工作外还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较好的完成了“三创”工作在宝塔湖社区的服务;三是派出队员下乡协助浪拨湖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宣传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五是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如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卫包街道清扫任务,无偿献血工作,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全县治安巡逻工作等。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执法监督工作难以确保到位,诸多的客观条件制约着执法工作的进程和打击非法经营者的力度。
1、强化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将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4、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承诺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限时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
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二)维护有力,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上半年清运垃圾9.54万吨,清运率100%;对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实施单元式无害化填埋处理和定期消杀,覆盖填埋垃圾12000m2,绿化15000m2,达到了“国卫”要求。
二是及时维护环卫设施,城区78座直管公厕、174座垃圾收集点和900多个果皮箱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新建垃圾收集点铁件3个,维修更新198次,维修果皮箱539个/次,城区环卫设施完好使用率95%以上。
三是加大化粪池等环卫设施监管力度,对城区42xx个化粪池和199个垃圾收集点、2xx个公厕进行建档管理,新建化粪池一律进行备案,现已备案19个、备案验收31个。
(三)创新模式,环卫作业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20xx年城市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机械化作业达40%以上,城区保洁率、“五无一净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待遇挂勾,在去年底在市环卫三所管辖小市片区试点,经过半年运作来看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现着手在市环卫一所拟启动承包作业。三是加强市区城两级配合,主动与街道、社区协调,有效解决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区结合部清扫保洁职责不明、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2010年工作总结2010年,在局领导关怀和有关股室的大力协助及全队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5起,其中立案57起,罚没收入万元(2009年23|、8万)。全年辖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完成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20篇,完成“金质系统”企业信息录入200余家。
一、主要工作。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2010年执法工作要点和行政区划,实行执法监督责任制,明确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及其责任。
2、开展重点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在对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对油漆涂料、燃料油、胶管、等重点产品以及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查假冒伪劣,保生命安全”“查无证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对重点嫌疑易出问题的企业采取重点巡查,掌握违法证据,规范生产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3、开展产品专项打假,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们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查处3家种子定量包装不合格案件。另外,较好地完成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汽车衡专项整治、家电下乡专项打假、民用四表专项检查等工作。
4、开展生产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对我辖区内国家列入发证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16家。查处5家企业无证生产,以上案件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开拓进取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比较保守。
2、区域监管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员工作积极性没有充分的调动起来。
3、工作方法不够灵活。
4、依托科技打假的意识不强、思路不清、没有必要的装备。
三、
2011年我们准备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拓进取,力争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
2、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办案信心,强化案前分析的习惯和分析能力。学习主要以技巧、经验、教训交流为主的方式,适当组织外出学习,开拓视野、接触新事物。
3、加强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4、深挖案源,特别是对以前没有涉及的行业进行检查,包括:机箱机柜行业、仿古家具行业、电信设备、缝纫机配件等。
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以及案卷制作严格遵守《河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程序操作规范》。
执法队。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市审计局转发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领导上下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就全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作了统一部署,用近1个月时间对20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结合我局审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要以全面宣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为契机,把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作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执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检验一年以来全局审计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总结的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1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局各业务科室20xx年度的审计项目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我局审计项目复核委员会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具体审计项目;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提高。
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阶段,采取了科室负责人全面把关,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互相检查的方法,认真对照市审计局下发的《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试行),对本科室一年来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归档,对所有审计项目从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到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进行检查。自查注重四个方面:一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二是事实是否清楚;三是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四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通过各业务科室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个别审计证据取证日期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日期不一致;个别审计事项审计证据不充分、反映事实不清楚;甚至个别审计项目存在定性不准确等问题。
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交叉检查阶段,主要抽查了市局下达的计划项目和部分我市自定项目。采取了审计项目复核委员会重点抽查,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全面互相交叉检查的方法,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项目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项目质量、深度等进行了检查,并对个别项目进行了案例分析。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注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二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三是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四是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部分审计项目的审计业务文书未严格按公文处理国家标准进行处理,业务文书未完全统一。如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字体大小均未完全统一。
20xx年我局实施并完结的审计项目共31个,涉及处理处罚的审计项目28个,处理处罚总金额295万元,其中收交财政资金68万元,处以罚款11万元,其他处理11万元;移送有关单位处理事项1项。
通过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一是所有审计项目均严格按规定按标准进行了归档。二是涉及处理处罚的审计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即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审计行政处罚程序合规。三是所有涉及审计处罚的审计项目无一出现错审及行政复议。四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执行率达100%;审计收缴、罚款均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国库,入库率100%。
通过评查,我局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基础上,今后将全面统一审计业务文书执行国家公文处理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强化审计监督工作。
这次案卷评查,评出我局20xx年度优秀审计项目案卷个。通过评查,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更加规范了审计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一的干部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所利用集市日与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镇兽医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涉农补贴和优惠政策;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镇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xx区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卫片执法”,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动物防疫率达到90%以上。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
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5、违反本局廉政建设规定的。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对晋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欢迎阅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严格落实法治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动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完善了市气象局权责清单,明确了职责、权责、依据、程序等内容。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公示。重点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每年年初制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等,明确抽查内容和方式,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记录工作。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成立并及时调整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请领导再次审核后下达决定。同时,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多方征求法律顾问、市司法局等相关意见建议再下达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不够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资料的记录、保管等还有所欠缺。三是执法公示方式和渠道略显单一。四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缺乏相应培训,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根据省最新出台的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调整完善三项制度的内容,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二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渠道,丰富公示途径,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示效果。四是不断总结经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大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把握和运用。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二、必须文明执法、礼貌待人、遵老爱幼,助人为乐。
三、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办私事;。
七、必须规范着装,佩戴行政执法标志,维护林业执法队伍的文明形象;。
九、必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不得无故拖延、刁难;。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根据6月4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01]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01]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01]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5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动员,使普法工作贯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始终。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注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结果。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收到效果。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二00一年七月十六日。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商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适用于市场管理人员与经营商户面对面沟通、协调、处理问题时佩戴使用。
3.1使用部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申购、日常使用与保管。
3.2it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培训、检修、更新等事宜。
3.3总务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出入库登记、回收等事宜。
4.1市场管理人员在与经营商户面对面沟通,处理问题时,应当主动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4.2每次使用前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4.3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4.4在现场处理群体性纠纷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取证。
4.5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时,市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告知it部。
4.6it部负责统一存储和保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用一次存储一次,每天存储,声像资料至少保存3个月。
有下列情形,应当长期保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4.6.1经营商户逃避、拒绝、阻碍市场管理人员的正当管理工作,或者谩骂、侮辱、殴打市场管理人员。
4.6.2市场管理人员参与处置集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4.6.3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处理的事件及案件。
4.6.4其他认为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4.7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未经市场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越权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声像资料的,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私自复制。
4.8市场管理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时,严禁下列行为:
4.8.1在与经营商户面对面交流,处理问题时不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8.2删减、修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
4.8.3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4.8.4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8.5故意毁坏执法记录仪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次。
4.9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须知。
4.9.1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插拔,不允许过量充,不按顺序插拔。
4.9.2使用中不允许磕碰,注意防水、防尘、防震、防摔。
4.9.3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经损坏,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给予一定处罚。
4.9.4总务部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警告或处罚。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条为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加快我站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认真守法、主动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实现依法行政,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履行行政职责。
禁止设定和实施没有法律依据、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开发布行政管理规范,确保行政透明度。
第四条建立首问必答制度。
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公示处,公布查询电话。
商贸总公司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对其查询事项,不论与本人分管业务是否有关,均必须尽可能予以答复,或者告之查询方法,禁止敷衍搪塞、简单处臵。
第五条建立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超前研究制度。
各科室要积极组织和推进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事物的发展规律探索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
凡列入重大超前研究范围并需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应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组织调研或者听证,并由总公司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第六条完善公文处理规范制度。
经办人员草拟公文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江苏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精练,标点规范,不使用“基本同意”、“原则同意”等语义不明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
办理公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需要会签的公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送签、会签手续。
参与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的人员,均按规定签字确认,以示负责。第七条完善审批程序规则,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对现行有效的审批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真实、完整地公示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准入条件,资格、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审批、审核、核准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备案的内容、方式与程序。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职责分工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其主管部门执行的行政审批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执法权限进行逐级分解,分别落实到内设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九条完善内部行政管理监督体系。
实行“逐级呈报、逐级负责”的纵向监督体制和“主次分明、相互会办”的横向监督体制。
实行纪检、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的制度。
按照行政复议规则和行政应诉规则,切实办好每一件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
第十条完善外部行政管理监督体系。
总公司纪检、监察共同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大、政协、行政监察机关以及行政相对方、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按照分工调查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一条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凡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或者存在行政不作为、行政不规范现象的人员,一经查实,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司人事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以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和《高邮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商贸总公司是高邮市生猪定点屠宰、煤炭经营管理、酒类流通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担负全市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的职能。具体职能有:
1、国务院[2008]第525号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省政府[1996]70号令《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3、国家主席[1996]第7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4、国家经贸委[1997]11号令《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5、苏经贸煤炭[2005]844号文《江苏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6、商务部[2005]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7、扬州市政府扬政发[2005]4号《豆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1、宣传、贯彻、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依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臵、加工、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
3、依法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
4、依法对酒类流通企业进行备案登记、溯源制度和酒类企业经营秩序进行管理与监督。
5、依照市政府的文,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豆制品生产、经营秩序进行管理和监督。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上述行政执法工作。第四条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分解。
(一)综合执法大队队员的责任。
1、根据举报线索或自行组织稽查,经常查处各类生猪、煤炭、酒类、豆制品市场方面的违法行为;在发现违法行为起7日内报领导批准立案查处。并及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
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较轻,现场执法人员会议后可按简易程序依法对公民处于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情节较为复杂的,必须依法履行一般程序。
2、在立案之日起15天内查明事实,依据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因特殊原因不能在1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0天。
3、按程序逐级审批意见,直至作出处罚决定书。
4、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承办人员做到“当事人清楚、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清楚、权利交待清楚、处罚结果清楚”,卷宗资料完整,并严格执行法定时效规定。
5、督促当事人履行和执法处罚决定。
(二)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责任。
1、审查承办人意见,必要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勘。
2、在案件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准确无误后,及时签署意见,报请分管领导。
3、按领导批准意见作出处罚决定,指派执法人员送达。
4、督促当事人履行和执法处罚决定,必要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组织、协调、管理好执法队伍;安排好执法大队内部工作、资金、交通。
(三)分管领导责任。
1、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把关,必要时再次组织进行现场勘查。
2、研究、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督促或组织实施。
3、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4、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组织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组织执法人员监督当事人履行或执行处罚决定。
6、定期检查、过细研究、认真监察各部位行政执法工作。
(四)主管领导责任。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带头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推行依法行政作为总公司工作重点之一。
1、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范围、权限、责任,制定并实施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列入目标管理;依法支持和保护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3、主持制定全公司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负责向市人大、政府、法制办报告执法情况。
4、依法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五条执法岗位责任要求。
1、执法依据充分。
2、执法主体准确。
3、执法职能到位。
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岗职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
一、岗位一:高邮市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岗位人数:40人。
执法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江苏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法定职能:
1、生猪屠宰场的设臵许可。
2、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3、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落实生猪屠宰法规、规章和标准,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岗位要求:
1、每天对全市范围内的上市肉品进行常规检查。
2、定期不定期进行乡镇市场的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3、查处私宰窝点和接受举报查处。
4、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1、上市猪肉检验检疫率100%。
2、完成日常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查案率100%,无投诉。
4、及时结案,无错案。奖惩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达到上述标准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由总公司按相应分值比例扣发年终奖金:
1、完不成日常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考核细则扣分。
2、查实有一次投诉扣10分。
3、确认发生一起错案扣20分。
二、岗位二:高邮市商贸总公司综合执法大队岗位人数:6人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江苏省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法定职能:
1、煤炭经营资格认证。
2、煤炭经营资格初审。
3、查处非法经营煤炭案件岗位要求: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审查煤炭经营资格。
3、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4、查处非法经营煤炭案件和其它违法行为。
5、举报查处及时,加大对举报查处的力度。考核标准:
1、许可证核发、备案登记全部到位。
2、经营单位合法、守法。
3、查案率100%,无投诉。
4、及时结案,无错案。奖惩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达到上述标准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由总公司按相应分值比例扣发年终奖金。
1、发生未经许可而长期经营扣20分。
2、查实有一次投诉扣10分。
3、确认发生一起错案扣20分。
4、发生为违法经营者提供场地、帐号、票据等方便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而不查处的扣20分。
三、岗位三:高邮市商贸总公司综合执法大队岗位人数:6人。
执法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法定职能: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溯源制度岗位要求:
1、自收到备案材料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情况及溯源制度。
3、查处各类酒类经营违法案件。考核标准:
1、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全部到位。
2、酒类经营企业溯源制度执行情况。
3、查案率100%,无投诉。
4、及时结案,无错案。奖惩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达到上述标准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由总公司按相应分值比例扣发年终奖金。
1、发生未经备案的酒类流通企业扣10分。
2、查实有一次投诉扣10分。
3、确认发生一起错案扣20分。
2、商贸总公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见附件二)。
3、商贸总公司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见附件三)。
6、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公示制度。严格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实行“五公开”。五公开: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公开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翔实、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存档及时。遇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邮府发字[2006]5号文精神执行。
7、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有关法制培训,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廉政觉悟;同时管好、用好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执法人员滥用、转借证件。
第七条本制度于2006年1月1日施行。
附件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质量,促进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指商贸总公司对所属执法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办理生猪、煤炭违法案件和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第四条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办理行政案件中的执法情况;
(三)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控告申诉案件中的执法情况;
(四)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人员执法违法情况。第五条行政执法办理各类案件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受理、查处行政案件;
(二)执法主体合法,符合管辖范围规定,无越权办案的;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
(六)适用调查措施,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七)法律文书规范、完备,案卷装订规范。
第六条在实施行政管理、办理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依法及时履行职责,无应当履行而不履行的不作为;
(四)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无因履行不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或国家赔偿;
第七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控告申诉案件,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二)对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应诉,无拒不出庭、不提出诉讼证据答辩意见等情形;
(三)依法进行国家赔偿,对违法行为无拖延确认、不予确认或不依法理赔等情形;
(四)对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处理,无推诿、拖延、敷衍等情形。第八条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严格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决定和命令,无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
(二)对已发现的错误案件,及时纠正、无故意隐瞒、拒不纠正的情形;
(三)依法及时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过错责任,无应当追究而不追究或降格追究的情形。
第九条依法制定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十条在登记、统计、上级各类执法情况过程中,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形。
第十一条商贸总公司所属执法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贸总公司相关执法科室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应确定为不达标:
(一)因重大执法过错造成重伤、死亡的重大事故的;
(三)被评议考核单位拒绝接受评议考核或者弄虚假的。
第十二条。
因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命令而发生执法过错的,不予扣分;对执法过错自查自纠,并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可以减少扣分。
第十三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评议的内容范围,确定考核评议项目和评分标准。
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
第十四条。
商贸总公司所属执法机构的执法情况按本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议,将考核评议结果报市法制主管部门并在商贸总公司内通报。其他考核评议活动应当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合进行。
第十五条。
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应当成立以分管行政执法的工作负责人任组长,有关科室参加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考核评议日常工作由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采取平时考查与年度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以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为一个考评年度。
第十七条。
商贸总公司应当建立考核评议档案,如实记载平时专项执法检查、专案调查、案件审核等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被考核评议机构对专项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考核评议商贸总公司总经理室提出书面申诉。负责考核评议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可以视情况重新组织人员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机构。
第十九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商贸总公司所属执法机构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商贸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二。
高邮市商贸总公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过错,是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
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依法追究的原则;
(三)责任与过错相适应的原则;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商贸总公司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
第五条。
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行政处罚的;
(七)未持行政执法证行使处罚权的;
(十)滥用职权,循私枉法、贪赃枉法的;
(十一)其他执法违法行为。
第六条。
执法过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执法过错的,按照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由于承办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原因,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执法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批准人对执法过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应当纠正而没有纠正的,主要追究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执法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酌情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十条执法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法规对执法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执法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的;
(三)因过失造成执法过错,危害不大的;
(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第十五条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
(二)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三)坚持错误不改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进行调查追究的。第十六条执法过错由市法制办讨论确定。
第十七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由总经理室执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自立案调查之日起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案件复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决定追究责任的执法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十九条对执法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在十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
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申请复查。复查决定应当在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并通知申请人。复查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条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机构建立评查制度,对在一定时间内办结的案件进行评议检查,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
第二十一条商贸总公司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发现行政执法机构有错不究的,可责令其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有争议的执法过错,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交行政执法机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商贸总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三。
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为不断提高商贸行业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提高商贸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知识,精通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交流学习心得,并有学习记录;每半年一次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提高办案能力、办案质量。
二、总公司执法部门法制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辅导讲课与集中讨论相结合。
三、分期分批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新进人员必须先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对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颁布后二个月内,职能科室要制订好学习宣传提纲,组织好法制宣传。
五、对相继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期分批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
附件四。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和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并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2)有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3)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总公司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由总公司监察室负责登记与管理。每年底按要求由总公司监察室负责集中统一到市人民政府法制局领取、交验行政执法证件。
三、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所领证件,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如遗失应登报声明作废,重领新证。
四、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证件,只有在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务之外不得使用、滥用。
附件五。
一、优质服务。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当事人做到有问必答、文明用语,对申请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
二、依法办事。
凡手续完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请,在公示期限内办理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说明不受理原因,待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即行办理。
三、文明执法。
查处案件做到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仪表端庄、用语规范、执法文明,无执法证件或使用非法定执法证件的,当事人可拒绝检查。
四、有报必查。
凡举报情况属实的违法案件,接报后当日或次日必须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在查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五、依法收费。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合格票据,否则当事人可拒缴,或先缴费后投诉。
六、廉洁自律。
凡执法人员杜绝“吃、拿、卡、要”,一律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管理、收费的集体和个人邀请,不接受当事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或礼券。
七、举报监督。
对违法案件的举报电话:
0514-84642857(生猪)0514-84680819(煤炭、酒类)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电话:0514-84680811举报箱设立在高邮市商贸总公司传达室边。
一、及时受理相对人关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申请,对行政违法案件,及时立案;
三、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需要,必须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或者暂扣的,应报请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为,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四、调查(核查)结果时,应及时作出调查(核查)结论。
五、履行听证(告知)程序。
六、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
其中,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必须经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七、送达有关决定或证件。高邮市商贸总公司商贸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制度。
为提高商贸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商贸行政执法人员的选任,保证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商贸总公司所属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人员。第二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具有下列资格和素质:
(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三)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相关管理业务知识和必备的基本技能。
第三条岗位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和认证工作由商贸总公司、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行政处罚、诉讼、复议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岗位工作必备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以及执法公文写作等业务技能。
第五条岗位资格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第六条岗位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半年后可重新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合格者经考核、认证发给证书。仍不合格者,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必备的依据,有效期为3年。在规定期内未获得此证书者,不得参加执法工作,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第八条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政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示和预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行政管理办事程序流程图。主要是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收费以及人事任免等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步骤。这些具体步骤由商贸总公司统一通过流程图的形式对外公示,使行政管理相对一目了然。
(三)行政管理办事时限。主要是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收费以及人事任免等行政管理过程中所规定的期限。上述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时间。
示;凡上级未制定工作标准的,按本单位根据实际制定的标准公示;有收费项目的,应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一并进行公示。
(六)违示责任。违示责任是指违反公开和预公开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各单位应按照违示的性质、情节等,制定相应的追究措施,并严格执行。
(七)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举报信箱位臵、举报电话号码和聘请的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等进行公示。
第三条公示和预公开方式。行政管理公示和预公开应遵循公正、透明、效率、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公示栏(牌)必须固定在办公处所醒目位臵,对其中相关内容还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发布公告、通告等方式进行。
预公开事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四条公示和预公开内容确需调整、变更的,应依法进行。公示内容应应自调整、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由总公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审查公示和预公示内容,并监督公开和预公开事项的实施;同时将公示和预公开内容自公示和预公开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商贸总公司行政执法部位行政执法公示按《高邮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意见》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的部位,按《高邮市实施行政许可公示办法》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商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保证干部勤政廉洁、秉公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
二、弘扬敬业精神,坚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三、经常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得随意用公款请客送礼、滥发钱物和奢侈浪费。
五、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以职谋私、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或权物交易。
六、办案人不得在家接待当事人,不得接受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馈赠的财物。
七、自觉遵守财经纪律,行政执法的罚没款如数上缴市财政。严格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
八、不准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游山玩水。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严格执行财务部门规定的支出标准。
九、不准用公费参与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实行岗位动态管理。十一、十不准: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购物时执法;不准以言代罚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或低价购买产品;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规定的处罚程序;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不准私自处理、留臵罚没款物和抽检的样品;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法制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六
近年来,我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参与了许多法制执法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制执法的重要性和合规意识的重要性。在法制执法过程中,我慢慢领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我希望能够将这些体会分享出来,以期广大执法人员有所启发。
首先,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法律是社会的红线,也是执法的底线。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始终遵守法律的约束。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合理性,让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有更大的信任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要注重法制宣传和教育。法制宣传和教育是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我们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提高遵守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法制宣传和教育中,我们还要注重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不同方式和手段,让大家能够真正理解和尊重法律,做到心知法律、明白法律,从而自觉遵守法律。
再次,我们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法制执法工作需要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和协作,需要形成合力,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只有政府部门之间协作紧密,信息沟通畅通,才能够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人员要善于联络各个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法方案,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进行,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最后,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素质和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制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掌握各类执法技巧和手段。同时,我们还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勤勉尽责,严守纪律和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还需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自我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认识和认知水平,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执法水平。
总而言之,法制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注重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制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希望广大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这样的体会,推动法治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