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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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区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是引进发展资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安置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拆迁人员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去年以来,先后共实施了四五期、城际铁路等40个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近157.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163户,拆迁企业317个,安置被拆迁群众1841户,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此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反映这几年我区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实行了区领导分片包干制。区领导挂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区机关各部门成立拆迁工作小组进驻现场,积极配合各有关街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宣传、阳光运作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文章优秀拆迁。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我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熟悉和把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强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坚持规范运作,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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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几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全力促进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实,主动为困难拆迁群众提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全区拆迁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节点和交地时间紧,许多项目穿插进行,使得宣传攻势有时不能跟上拆迁工作的节奏。一些少数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给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二
征地拆迁事关益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以下简称“市征拆处”)配合,就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分别听取了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召开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组织财政、编办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召开了“三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就征地拆迁问题听取了基层干部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由市征拆处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迁大约要经过20个程序,包括接受项目主体申请、组织用地预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发布征地公告、支付补偿资金、拆迁安置等等。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处直接承担,有关区、乡(镇)、村组配合。在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内的所有工作环节和步骤都由市征拆处完成,村组干部协助配合做工作。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储备土地、市本级重点项目用地等。比如益阳大道两厢部分土地的征拆。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35%。
二是由市征拆处领导监督、“三区”具体负责。这种模式主要是园区用地(也包括“三区”的其它部分项目)。目前市征拆处分别在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设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这几个办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书,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工作主要是由“一区两园”负责,相关村组配合完成拆迁和安置工作。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50%。
三是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自行组织征拆。即“三区”在未取得征地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以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的名义组织实施,或交由区建设局、各园区拆迁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测绘队等部门进行征地拆迁。比如资阳台资工业园部分项目、赫山茶叶市场部分配套项目、益阳高新区部分项目等。这一模式在工作中约占15%。
当前中心城区征拆工作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
市征拆处是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一直未配备到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市征拆处实际承担的职责主要有8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确定安置地,领导“一区两园”的拆迁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协调征拆矛盾、应诉,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拆,申请司法强制腾地。
实际工作中,市征拆处除行政许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其协调上至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政府等,横向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8个内设科室,向下延伸到了乡镇、村、组、农户,范围相当广,中间所要调处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要一个正科级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协调“三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事实上很难做到。
(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工作量大、人员少。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容、招商项目的大量进驻,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区平均每年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面积为3000亩左右,20xx年为4500亩,预计今年将达到5000亩以上,相当于每年征拆一个行政村。目前市征拆处的工作涉及到“三区”的56个行政村,近段必须完成的征拆任务涉及龙洲路建设、十洲路建设、益宁城际干道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处在编在岗人员仅有9人,要高效完成这些工作,确实人手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由于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市里专门机构人员少,“三区”纷纷从机关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拆迁。这从推动工作的需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从事拆迁工作所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容易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常常人为地改变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形成了一个工作队实行一个拆迁标准甚至多个标准的混乱局面。
(三)工作机制与依法高效办事的要求不相适应。
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机制远不能与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适应。一是市与区之间没有统筹协调机制。征地拆迁许可权在市级,但大部分拆迁任务由“三区”承担,这之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沟通衔接、共同协调解决,但目前市征拆处事实上不能承担协调职责,政府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出面协调,政策口径很难统一。二是市与区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关系,没有规范约束。市征拆处本来人手就少,没有主动管“三区”的征拆;而“三区”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当搞不下去时才回过头来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动。如大桃路建设,从1996年开始由赫山区重点办进行征拆,到20xx年几栋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处。三是各级征拆相关部门没有形成配合联动机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建设、规划、电力、自来水等20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当前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比如,目前高新区铺开了18个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需要新架18台变压器,但目前只架了4台。自来水管道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配套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拆迁安置进度。
二、目前这种征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拆迁主体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地级市所辖区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而目前“三区”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无论是征用土地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园区拆迁部等的名义进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实际补偿标准不一。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号令)和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号令),从政策上统一了集体土地上征拆安置补偿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不顺,“三区”各自为政,造成了一个补偿政策多个补偿标准的局面。一是补偿范围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边的青苗在征地时已经补偿,在拆迁房屋时又重新列入补偿范围;房屋自然隔热层是房屋主体,已列入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但有的区将其作为“小屋面”,在房屋主体补偿之外另行追加补偿,等等,均有悖于4号令。二是台基安置面积不一致。益阳医专、城市学院新校区建设征拆任务分别由高新区和龙岭工业园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区严格按每户6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而龙岭工业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降低工作难度,按每户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攀比设阻。大明村以前属龙岭工业园管,执行的安置台基面积是每户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划给高新区,只能执行每户60平方米安置台基的政策,拆迁时很难做通群众工作。三是丈量标准不一致。拆迁中没有统一明确的丈量主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在丈量房屋面积时“放水”,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十几、几十个平方,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市征拆处20xx年在赫山区抽查两个征拆项目,结果区里丈量的面积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积大20%。四是对个别刁蛮户被迫提高征拆标准。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没有按政策严格控制,对胡搅蛮缠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多支付费用的妥协方式解决,而对于势单力薄的,则往往采取强制手段。
(三)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处力量有限,区里拆迁工作有待规范,再加上市与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缺乏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松散,导致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种征拆户信息档案。特别是村民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实际房屋数量、安置户信息、衍生安置户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掌握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资料的缺失,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户多基,有的以假离婚来骗取安置补偿和安置台基,有的被安置了几次。这样导致该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该安置的多处安置,群众意见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区毛家塘村总户数为765户,安置面积达到了300亩,根据安置经验推算,每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4户拆迁户(包括配套设施),300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1200户拆迁户,而村里现在仍然说安置点面积少了,但有关部门又拿不出具体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违规安置问题。
(四)程序不规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门的必要指导,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抽调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指挥的随意性,导致工作程序违法,成为征拆诉讼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经批准实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许可批文后,才能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但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有一些项目常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二是不按规定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全。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区里知道自身无公告主体资格,所以有些项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区”名义进行公告的,也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没有按规定听取群众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项目一开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难才“补火”,反而耽误了征拆时间。赫山区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区配套开发用地,需迁坟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区重点办名义发布迁坟公告(不具备公告主体资格),公告期满后采取强制迁坟措施(没按程序申请),导致当地群众不满,于今年3月“两会”期间集访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回过头来重新申请市征拆处走相关工作程序,大大延误了征拆时间。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的运作模式是: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款交市财政,市财政将征拆成本按土地来源分别付给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市征拆处或“三区”重点办、长春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上述部门再将补偿经费交给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发给拆迁户。由于补偿经费是市财政支付的,而财政并没有监督这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处又没有力量、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监控到补偿经费的运行过程,因此造成资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争利。一方面,群众向政府争利。比如:一些农户只要获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迁前大肆抢种、抢栽、抢修、抢建,实施拆迁时就漫天要价,很多时候,具体实施的基层组织往往被迫迁就。另一方面,下级(包括区、办事处、镇、村)向市里争利。比如多造拆迁预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级都可以从中得利,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迁成本。
三、对理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的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科学界定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常德、娄底等地做法,建议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升格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能是:组织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统一规范“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为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当好参谋,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来访,申请司法强制腾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征地拆迁信息资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处内设征拆一、二、三科、综合科和办公室,一、二、三科常驻“三区”,分别负责组织“三区”的征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别兼任一、二、三科科长。
(二)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建议市征拆处的人员定编25人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为5人,综合科、办公室9人。人员来源采取国土资源局内部调节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必须统一规范。要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征拆办公室,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由市征拆办统一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统一丈量测绘、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核算补偿费用。具体实施由“三区”和有关办事处、村密切配合,既依法办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征拆办具体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征拆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商讨协调有关工作。三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管理。“三区”和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拆迁安置补偿经费专用帐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区分拆迁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标准使用工作经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审计,严格监管。
四、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要特别重视解决的四个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调查发现,影响益阳征地拆迁的因素除征拆体制机制问题外,还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拆迁安置点建设问题。安置点建设是决定征地拆迁进度至关重要的一环。按有关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在动迁腾地之前要落实好具体安置地块,完成该地块“三通一平”工作;被拆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不应当超过9个月。事实上大多没有做到。近些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的拆迁安置达1000多户,绝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点)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点建设制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点缺乏统一规划,操作无所适从。无论是《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益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都没有对村民拆迁安置建房进行规范。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高新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制定(或修订)了详细规划,虽然确定了一批村民安置点,但由于用地调整等原因,部分安置点被反复变动,有的甚至被撤销而没有及时增补,客观上造成了安置地数量不足,影响前期操作,也导致了乱搭乱建、重复拆迁等问题。二是安置点选址相对偏僻,群众不满意。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众认为生活不便,缺少发展空间。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山丘区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群众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点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安置点从启动建设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实际看,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现有安置点的建设严重滞后,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慢,远远不能满足拆迁需要。高新区1995年至20xx年间完成了拆迁却没有及时进入安置点的农户达70%左右,近三年的拆迁户大部分还居住在亲戚、邻居家或者临时“过渡房”里,部分拆迁户在“过渡房”内一住数年甚至上十年。龙岭工业园在20xx-20xx年曾一度出现村组为主支配村民拆迁建房安置台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基于此,调查组建议:一是市里要抓紧做好拆迁安置点详细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努力形成小区化的安置新区,避免重复拆迁。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适当超前建设拆迁安置点。三是要堵疏结合,在澄清底数、确认资格后,依法规范受理村民分户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基、一律进拆迁安置点建房、手续齐全等要求批准村民建房,既堵死违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时要下决心清理解决村民建房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据统计,目前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失地农民总数约3.5万人,其中益阳高新区0.92万人,赫山区1.45万人,资阳区1.13万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缺乏就业创业技能,没有明确的未来预期,结果导致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问题大量存在,造成项目建设环境不优。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为城市的发展让出土地,作出了牺牲,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所以,调查组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法,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快完善失地农民转为城市社区居民的管理衔接。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更多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同时,政府要加强拆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三是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
3、拆迁安置基础信息资料收集管理问题。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户等情况底子不清。特别是村(居)民建房情况混乱,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绝大部分没有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待实施征地拆迁时麻纱很多,严重影响拆迁进度。调查组建议:由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会同三区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对中心城区所有农户的在册人口、住房、田土、从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归集到市里统一管理、随时调阅,这将为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亟待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规定,根据土地权属不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分设。因此,目前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与拆迁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随着益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年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过去每年拆迁量为2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房屋面积66.2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7196户,相当于过去三年的总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仅有3人(其中1人从外科室抽调)。由于人员太少、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等原因,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远没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迁没有获得行政许可,隐藏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鉴娄底、岳阳等地做法,调查组建议:将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以其为基础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房管局管理。内设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主要职能是:编制益阳市拆迁年度计划,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上拆迁行政许可,指导、监控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监管,决定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调处拆迁纠纷、处理征拆信访,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拆迁信息资料。建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人员定编为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迁管理科5人、政策法规科2人、综合科3人,人员来源采取市房管局内部选拔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三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四
按《通知》的要求,现就两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房地产市场运行等8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1、20xx年,xx区地、县(市)两级筹集资金1101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新建廉租房1509套,发放租赁补贴3623户;计划投资3.7亿元开展棚户区改造,改造户数2224户;1-4月已完成540套廉租房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成了260套廉租房招投标工作。5月31日前全部开工。
2、自实施国家廉租房政策以来,xx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100万元,已建设廉租房1234套,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约5000人住房问题,地区住房成套率达67.28%。20xx年,xx区计划投入100-200万元资金,计划建设廉租房562套,在援建省份的支持下力争完成800套,发放租赁补贴3279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508户,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3、加强了廉租房日常管理模式的探索。xx县和xx县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改变了以往廉租房“谁建设、谁管理”的做法,采取建管分离,即建设主管部门承担廉租房的建设职责,社区承担后期管理职责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对廉租房的动态管理;xx区把xx市定为廉租房“租售并举”的试点县(市)之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租房管理的新模式。
4、两地区都已召开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并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均已启动了20xx-2012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以及《住房建设发展规划(20xx-2014)》编制工作;都已编制完成了棚户区改造规划。
(二)关于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
1、自治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以来,xx区累计投资63.29亿元,建抗震安居房96266户,共35万多城乡居民搬进新居。20xx年全地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5885户,拆除危房3000户。地区财政计划给予抗震防灾专项补助700万元,确保受灾户10月底前搬进新居;xx区累计投入资金16.3亿元,新建抗震安居房35905户,加固改造33501户,约22万城乡居民受益。20xx年,全地区计划实施抗震安居危房任务1205户。
2、两地区需要完成的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任务是很艰巨的。
xx区:需要抗震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建(构)筑物有91.84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61.79万平方米,卫生系统15.16万平方米。20xx年,已完成了19.59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完成建设任务47.42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45.34万平方米、卫生系统2.08万平方米。
xx区:需要进行抗震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建(构)筑物有73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50.3万平方米,卫生系统13.4万平方米,建设系统2.2万平方米,文体系统3.8万平方米,民政系统1万平方米,应急指挥机构2.3万平方米。20xx年,投入改造资金1.53亿元,完成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项目459项31.1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完成建设任务34.46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30.58万平方米(包括抗震加固24.58万平方米,更新改造6万平方米),卫生系统3.88万平方米。
3、两地区均制定了抗震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并将抗震安居工程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统一安排部署,现均已把今年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xx区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经济”的原则,做到了“四个相结合”(即将抗震加固工程与新建工程相结合、与外墙保温相结合、与设施改造相结合、与室内外装修相结合),实现了 “严格标准,节约投资”的目的;xx区专门制定了《地区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放在工作推进表》,要求各县(市)合理安排工期和加固改造时序,抓紧备工备料,落实建设条件,对条件完备的项目保证其尽快开工。
(三)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自主性和改善性住房建设。xx区:20xx年计划发开发建设城镇住宅90.7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20万平方米、集资建房(统建房)6369套,计63.25万平方米。
2、认真贯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xx区制定了《xx区20xx年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纠正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xx区提出,对发现有两次以上不良行为的开发企业,可建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降低或取缔其开发资质,行为严重的,应清理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
(四)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xx区已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万平方米,已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5.68万平方米。xx市、xx市、xx县、xx县开展了地源热泵、太阳能路灯、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作;各县(市)均开展了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工作的试点。加强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其供热系统和设施符合热计量收费要求后,才批准开工建设,并在既有建筑和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中积极推进改造工作。
xx区自20xx年起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截至目前,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8.96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三年内完成10万平方米的任务。xx县、xx县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供暖面积达1.3万平方米;20xx年将进一步完善两部制热价,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继续强制性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
(五)关于城乡规划工作
xx区各县(市)已将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成了《xx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开展了《近期建设规划(20xx-2015年)》编制工作;加强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全地区各城市中心城区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均达90%以上;完成了各县(市)《城市特色和风貌研究》;编制完成了地区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和51%新农村与村庄整治规划;制定了《xx区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容积率、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县(市)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中,对27个违法审批和违法建设工程进行了通报,对19项违法行为行进了整改,行政处罚3万元。
xx区目前已完成433个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完成了6县1市城镇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和58个城镇专项规划编制,县城修建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平均达到63.27%以上。20xx年,计划完成20个村庄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编制率要达到87%以上,全面启动了地区城镇体系规划(20xx-2030年)编制工作,全面开展《近期建设规划(20xx-2015年)》编制工作和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
(六)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xx区:一是已编制完成了《xx区城乡建设项目手册》、《xx区建设系统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与住房保障建设项目手册》和《xx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与十年建设规划》(对口援助规划),编录供水改扩建、集中供热、供排水管网改造等107个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19个;二是在20xx年计划投资5.4亿元完成城镇综合整治、水源保护等事关城镇发展的市政公用基础建设;计划投资1.5亿元用于和什托洛盖镇等五个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三是在20xx年计划投资5.2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使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xx区:一是自20xx年以来,累计投入村镇建设资金26.05亿元,“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城市供排水、集中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约10亿元,提高了全地区城镇服务功能;二是在20xx年,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积极做好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亚行贷款(三期)项目的衔接工作;三是继续开展村镇建设“新村杯”竞赛活动:20xx年,将着力做好8个示范乡、6个整治乡和47个示范村 、47个整治村的达标验收工作,并规定以村庄整治为主的旧村改造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将地区农业、交通、水利等8个部门纳入到考核检查组中。
(七)关于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xx区积极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了20xx年以来在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累计发现问题91个,其中城乡规划管理方面27个,招投标方面38个,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26个。20xx年,xx区建设局制定了《xx区20xx年建设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确定了招投标、“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五项重点治理事项。
(八)关于对口援建工作
在xx区、xx区的调研中,从地区领导、各县(市)领导到各级建设系统的各族干部职工,对对口支援的省(市)的真诚帮助和付出表达了由衷的感谢之情。目前,黑龙江省、吉林省对xx区的支援、帮助和辽宁省对xx区的支援、帮助的共同特点是,项目选的准,支援力度大。三省都将民生工程作为援建重点,三省主要领导都分别带队前往援建地进行实地调研,将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等列入今年援建计划,这些都是两地区所急需的项目。目前,各项援建工作都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着。
(一)惠民工程建设方面
1、近年来,建设领域先后实施了城市住房保障、抗震安居、农村危旧房改造、建筑节能、棚户区改造等一些惠民工程,工程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建设成本普遍较高,上级下达的任务一个接一个,种类较多,刚性要求严,对经济欠发xx县(市)而言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有的地方感到困难较大。
2、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补助标准尚未下达,对工作中的一些具体政策难以把握,致使一些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遇到了一些难题,受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困扰,影响了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开展多年,有的县反映,工作干了,但补助资金至今没有到位,影响了基层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例如:xx县尚未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4、xx区反映,我厅和教育厅向xx区下达的抗震加固工程完成计划的数字不一致(我厅下达的计划是约24万平方米,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是约12万平方米)。
(二)村镇规划和建设工作
两地区、各县(市)均提出了加大经费补助的要求。各县(市)村镇建设都在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但普遍性的经费困难影响了这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致使村镇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制约了指导村镇建设的科学发展。同时,集镇和村庄规划覆盖率和编制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层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不配套,管理薄弱,“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
(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所到之处的地区、县(市)无一例外的反映,城镇建设中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薄弱,且不配套,不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少、差、低”的问题普遍突出,老化问题日显严重,制约了现有基础设施发挥整体作用;农村的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管网建设基本处于空白。我们深感,城镇、村镇需新建的基础设施的工程量很大,总体供给量的缺口很大,如果不解决好新增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加快原有基础设施老化更新的问题,势必影响到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进展。
(四)资金问题
惠民工程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的“资金严重不足”,“处处需要钱”,“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是地区、各县(市)领导和城建系统干部职工向调研组提出的最迫切、最普遍、最核心的呼声与请求,详情不再赘述。这里有三点应予以重视,一是上级下达各项惠民工程和城乡建设任务时,要高度重视所需资金的核算和及时到位,做到量入为出。承诺的补助资金,特别是惠民工程的补助资金需及时、全额到位,不可拖延。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出现较大缺口,即使刚性要求再多,也于事无补,计划可能成为空文,这样会影响上级领导部门的公信力。二是对需要地方拿出配套资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特别是惠民工程,自治区可根据地区、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自给能力,而有区别的下达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要“一刀切”。否则地方因拿不出配套资金,致使项目建设无法落实。三是对人口少、地区偏远、条件艰苦且数量不多的乡镇惠民工程可采取政策倾斜或全包下来的做法。
(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方面
现有制度设置亟待完善,20xx年自治区人大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后,未再颁行涉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方面新的法规,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困难与困惑。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适时地进行角色转换,监管的措施不适应实际需要,而是被动应付。例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政策不配套,职能部门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一些地方出现了节能不节价的现象。
(六)灾后重建方面
xx区、xx区在灾后重建工作上的反映与要求是相同的。鉴于灾情罕见,损失严重,时间紧迫、压力很大,两地区多次请调研组把实地所见灾情的严重性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再次反映、陈述,请自治区从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尽快给予帮助。
(七)各级城建系统的自身建设
在继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关注专业性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村镇管理机构普遍缺人,致使城建工作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力不从心或人手不足;办公经费普遍紧张;有的建设局办公条件较差,亟待改善。
(一)按照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主席联席会议已通过的《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的任务分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11项总任务分解为58项具体工作任务。建议我厅应迅速进入角色,依照《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所提要求与部署,与我厅已安排的全区民生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对照、梳理,可根据《实施方案》进行整合,提出 “继续实施的”、“需进行修改完善的”和“不再进行的”等类型的不同要求,调整工作部署,避免工作事倍功半。
(二)高度重视资金问题。积极反映,争取多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向自治区财政申请城乡规划专项经费。对应予到位的启动资金,按照下达的指标计划,需及时下拨,以免贻误工作;对应予补发的配套资金,需尽快筹措,以保证惠民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对地方要求增加支持的资金,在核实基本情况后,积极予以争取。目前,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等惠民工程正是施工旺季,为保证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加强工作力度,抓紧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好相关资金及时到位是十分必要的。
(三)在城镇化建设中,县(市)城建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xx县(市)城建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并争取村镇建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需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区别、有重点的提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做到事事有人管,不断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四)在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时,要防止出现对公用企业“一卖了之”的现象,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细化《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新的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投入,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城市建设、财政、税务、物价、国资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
(五)继续深入开展城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央新疆工作座谈提出举全国之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今后,新疆必将出现空前规模的惠民工程建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城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和和谐的社会氛围是十分必要的。要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精神文明工作部署,从新疆城建系统的实际出发,可以借鉴xx市规划管理局《党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管理实施意见》的做法,在全区城建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预警和防范机制,增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六)进一步加强和对口支援省(市)城建系统的交流往来。要制定近期、中长期的学习交流计划,深层次,多领域地学习发达省(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全区城建系统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七)安排开展“城建法律法规学习周”活动。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落实,全自治区将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改善民生建设工程的热潮。因此,要继续组织全区城建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城乡建设各类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这项工作也应推向全社会,建议每年安排二周时间(上半年一周、下半年一周),在全社会集中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学习城建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城建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五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xx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xx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xx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xx个,总面积达xx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
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xx户(其中全过渡xx户,半过渡xx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xx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六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七
1、配合学校党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理论,学习《工会法》、《中小学教师职工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学习十七大文件,学习《劳动法》、《教师法》,引导广大教职工与时俱进,追求卓越。
2、开展班组建设,倡导精神文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位老师都能认真学习,为枸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3、开展“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师德教育活动,宣传先进班主任的德育经验,组织全体老师观看经验交流。使全校教职工师德素养得到了提高,体现在我校老师在多次社会活动中的积极行动。一年来我校教职工都能用积极的因素响应政府扶贫、救灾,助残等号召,积极募捐义款,大家通过这类积极有意义的活动,对生活,对社会更加热爱,更有信心,充分体现了我校广大教职工乐助崇德的博大胸怀和高尚情躁。如:在今年爱心助学、募捐等活动中,我校老师踊跃捐款达数千元。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教育教学,以培养新时期的优秀人才为目标,要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职工队伍不但要思想素质好,还必须业务素质高。
学校工会能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倡导全体教职工立足本岗
位,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取,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并提供一定的经费,组织部分教师到兄弟学校参观取经,拓宽教师的视野。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学校一贯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民主管理:学校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做到教代会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每次召开教职工大会前,学校党支部与工会委员先讨论列出教代会要解决的问题及要点,拟定审议的方案、决定,教代会代表经全校教职工的民主选举,代表们广泛征求老师们的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全体代表共商学校大事,民主评议校领导,对中层干部的竞岗进行评议,事关学校发展的大事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经过教职工大会审议。真正把教职工大会开成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求真务实、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大会。
管理的方法、工作的程序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发扬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全面调动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意识。
在生活上关心、爱护教职工,帮助教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推进文化建设和和谐发展,道路进行铺设及环境美化、绿化,大大改善了教师的生活质量。
2、做好对生病、受伤的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只要学校有教师生病住院,学校领导和工会干部就到医院探望、慰问。
3、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对已经退休的老师,工会也经常关心他们的生活、病痛。过年过节,工会都有组织对退休老师进行慰问,或邀请他们回校聚会,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4、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今年10月组织集体体检),积极落实女教工的相关保健工作。
5、在一些传统民间节日来临时,向全校教职工表示慰问。
一年来,工会在各个不同时期和节假日组织开展了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的课余生活,提高教职工的文明素质,营造多彩多姿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工会搭建舞台,组织部分教工参加活动,即锻炼身体,又美化生活,交流情感。
2、倡导读书精神,提高教职工的艺术品位和人文素质。
3.在“三八”节组织教工外出参观游览, ,组织教师的文体联谊活动。,组织教职工的象棋、乒乓比赛、定点投篮比赛等。
以上是一年来学校工会工作的汇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广大会员对我们的期望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本届工会在工作中得到校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全校工会会员的大力协助,在此,我代表本届工会的全体委员向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 衷心的感谢!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八
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人才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标准引进人才。
十二五期间,县文体局针对文体工作队伍现状,积极面向社会和院校引进招录人才。近几年分别从教育系统引进游荣亮、黄晓燕等2名优秀人才充实到文化馆和图书馆,从乡镇遴选1名青年干部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今年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引进1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县文化馆从事“非遗”工作。在招录和引进的过程中,坚持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条件、不讲人情关系,严把人才“进口”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有效地改变了过去文体系统人才队伍老化问题。
(二)多途径培育人才。
一是培育文体专业人才。为提升整个文体系统队伍的素质,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专”活动方案和文体人才“链条式对接服务”工作方案,制定年轻干部导师制度,除了组织文体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继续教育外,采用“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加强对文体人才的培养。文化馆青年干部王梦被组织部门选派到茅坪镇农办锻炼2年;业余体校派出3名老师到省体育局、市体育局参加社会指导员培训;向省、市输送青少年运动员50名,我县级籍运动员曾晓云获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划船队健将级运动员,目前正在备战2016年奥运会。文化馆、剧团选派数十名专业人才到省、市群艺馆、美术馆学习群众文化辅导知识和进修专业美术知识等等。去年,与艺术职业学院,采用院团合作、定向委培“3+5”学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招收20名17周岁以下的从事花鼓戏的后备人才到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学习。
二是培育乡镇和社会文体人才。分层次搞好文化培训,每年对乡镇(街道)文化站长进行了改造提升专题培训,提升了文化站长的业务素质。县文化馆在选取100名热心文化事业、经常组织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分子,对其进行广场舞、文化活动策划等业务培训5期。每年开展三级社会指导员培训工作达50人次以上,目前我县有38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深入实施农民文化培训工程,指导培训民间艺术、体育健身活动30余期,扶持壮大农村文艺健身队伍,培养一批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民间艺术体育人才。
三是培育民间工艺传承人。我县现有农村文化人才30余人,分别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呜音》乐器制作人王德晶、省级“非遗”项目《冲菜制作工艺》和《鹿苑茶制作工艺》传承人郝传平、谭思宝,还有花鼓戏等民间文化表演等农村人才。我们除了每年组织民间文艺调演、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技术擂台活动,让农村文化人才相互交流开展学习外,还积极组织农村文化人才到国家级、省、市级去表演学习。2013年我们组织荷花镇民间乡土文化人才一行4人参加了省首届“江欣苑”杯皮影戏展演活动,组织部分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到参加“非遗”纪念日展演,组织荷花镇文化乡土人才一行9人在山东枣庄参加中国第十届艺术节——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非职业组),进入决赛最后获得演奏奖,首次获得国家级大奖。我们还积极推荐王德晶、谭思宝、郝传平等为省大师级民间工艺传承人才。
(三)完善人才服务群众机制。
坚持文体人才全心全意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我们建立了嫘祖文化人才群英录,选定12名优秀的文化体育人才,分为体育活动策划指导、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等多个门类,制作人才类别卡,下发到全县117个村和社区居委会,用于方便及时指导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文体人才发挥自身优势,每年主办、承办和协办全县大型的文体活动10余场次,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50余次。每年开展送戏下乡150余场次,开展少儿舞蹈、音乐、绘画等培训和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等培训,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文化馆、图书馆常年开展免费开放,开展读书征文和书画比赛等活动,为丰富我县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们在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人才依然短缺。尤其是缺乏领军人才,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非遗”传承和保护、体育教练等更显突出。在人才引进上、人才培养上和服务人才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加大文体人才的培养,建立良好的培养投入机制。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全社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开发文体人才资源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研究制定文体事业单位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紧缺文体人才的引进、有突出贡献文体人才的奖励、特殊急需文体人才的培养资助等。
(二)加强文体人才的领导,创新文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模式。牢固树立“人才是文体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文体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文体人才特点,从市民对文体生活的需求出发,更新观念,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我县文体人才引进、开发力度,为“三个”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证。
(三)强化文体人才的竞争,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评机制。根据文体行业各自特点,对不同岗位建立一套科学客观、操作性强的岗位能力标准体系,将岗位能力标准作为使用的依据、考核的方向、培训的目标;对文体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不定期考试与考核,保证文体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四)关爱文体人才的群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文体工作队伍。努力创造有利于文体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千方百计改善他们工作、创作、学习的条件和生活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艺术创造性,不断激发其工作热情,做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从而为我县文体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加大对体育教练,文艺创作,音乐、舞蹈、美术辅导老师、广播电视采编播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九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了从修法、制定细则到部署行动的“三部曲”,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服务机构加快壮大,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与此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在一些痛点。比如,以往的工作更多注重局部推动和点上的突破,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的问题,相关工作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紧密的衔接和有效的贯通,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支撑能力尚显不足。为此科技部制定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到20xx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xx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精神,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xx〕13号),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从山东实际出发,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技术转移体系为目标,到20xx年,我省基本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转移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省对技术转移工作要求,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市科技局对全市技术转移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技术转移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目前拥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52家,协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76人;协助政府、企业组建创新创业平台51家;促成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果转化共计253项,合同技术交易额共计1.3亿元;协助企业申报专利479项。我市高校、科研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高创中心等大型技术中介机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机构服务内容基本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环节,涵盖了项目申报指导、技术咨询、专利代理、检索查新、技术需求征集、高校成果展示和推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各个环节,服务功能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各县市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存在较大差异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各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泰山区(13家)、肥城市(12家)、高新区(10家)、新泰市(8家)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宁阳县(4家)、东平县(3家)、岱岳区(2家)发展相对滞后。
(三)各县市技术合同登记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20xx年我市各区域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存在较大的差异,新泰市、肥城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到8亿元以上,宁阳县、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亿元以上,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亿元。
宁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41%,东平县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比20xx年增长22%。
(一)技术转移机构没有形成发展规模
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弱、小、散的特点,主要从事一些项目包装、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专利代理等工作,缺乏有效引导,不能有效地开展或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比如,肥城市、新泰市、东平县高创服务中心虽然为省政府批准的集科技研发、项目孵化、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人才交流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未开展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主要从事的还是基础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申报包装服务等工作。
(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服务机构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方面水平较低,人员的服务能力不够,工作重点以对上争取政策补贴为主,重服务数量,轻服务质量,对企业的发展现状、技术水平和技术难题了解不透,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最新的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掌握,导致服务机构不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服务体系,有些合作了的项目也不能进行有效的跟踪服务,不能形成服务品牌。
(三)缺乏从事技术转移的专业人才
技术转移人才应具有广泛猎取和筛选科技信息的能力,能够对技术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对现有和潜在的市场进行准确的调研和预测,具有管理、组织、营销、公关和社交能力。目前,全市注册的具有执业技术经纪人证书的人员很少,大部分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是半路出家,在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方面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四)技术合同登记统计亟待加强
1.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够,很多企事业单位不了解,对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农技推广、软件设计、专利代理、科技查新、检测检验、科技评价、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单位技术合同没有进行登记。
2.各县市区参与技术合同统计的人员少,主要由负责技术市场工作人员协调填报技术合同录入,大多数企业单位不配合,征集技术合同困难。
3.市域内常规生产型企业对技术合同了解少,录入的合同大多为产品销售合同,存在部分录入信息不正确,同一项目反复录入,合同真实性差。
(一)出台新政策引导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规范发展。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政策,完善泰安市技术转移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加快泰安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发展技术市场,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要求,集成技术转移全要素,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技术转移全过程,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规范化的技术评价活动,一站式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60亿元。到20xx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运行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二)构建全市统一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依托泰安市创新谷创新平台,建设泰安市技术市场“一厅一网一金”的发展模式。“一厅”即技术交易服务大厅,实现科技成果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功能;“一网”即“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网站,开展网上交流、信息发布、数据分析等工作;“一金”即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对接、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内设立法务咨询、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技术评估、金融服务、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等区域。力争为泰安市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无断点、无盲点、横纵交错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三)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吸引市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品牌技术转移机构在泰安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通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备案工作,认定一批专业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根据其业务量评定等级,对备案的服务机构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四)加强技术市场专业人才的培养
成立泰安市技术经理人协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举办2次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对技术转移经理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培训;探索出台鼓励驻泰高校技术经纪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工作的意见,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要允许高校在绩效工资额度以外奖励技术经纪人员和技术发明人。
(五)切实加强技术合同统计工作
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培训,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四技合同认定登记范围,了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要积极主动到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宣传技术市场工作政策,宣传技术合同登记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激发企事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开展。在全市各县区指定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引导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将促成技术合同登记的绩效作为申请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
太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宏伟目标,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是现代化新太仓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最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就如何突破这个“天下第一难”瓶颈,提出了思考和探索。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02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60万至80万平方米之间,其中70%为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
则,操作比较困难。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11月2日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形式,到襄城区尹集乡学习考察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受益匪浅,现将该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拆迁安臵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尹集乡概况。
该乡位于襄阳市区西南,距市区8公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786户,14001人,版图面积49.72平方公里。按照总体安排,尹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于2012年4月份正式拉开帷幕。按照“城乡一体、整镇推进,产业为基、民生为本,新型社区、田园新城”的方针,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尹集打造成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国际国内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全省和全市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高科技农业示范区。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分三个阶段,2012年为起步阶段。完成“白云人家”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一主五新”建设。即围绕一个中心主城区建设白云人家、凤凰家园、人旺湖畔、青龙碧湾、姚庵新村等五个农村新社区。计划通过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争创乡村休闲旅游名镇、建设教育科研新镇、打造花卉苗木大镇。
二、拆迁安臵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该乡按照襄阳市委、市政府和襄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臵,我们先后实地考察了中华紫薇园观光项目,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百云人家”社区504套安臵房在建项目及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建设项目。他们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了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较好地确保了该乡社会和谐稳定。他们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101户家庭的拆迁安臵工作,且未发生一例质疑事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关键在拆迁安臵,拆迁与安臵相辅相成,解决好安臵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该乡党委一班人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把拆迁安臵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城乡一体化规划该乡确立了以项目建设确定拆迁工作进度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臵房征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坚持以人为本,以建促拆,安臵先行的理念得到升华落实,安臵工作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该乡拆迁工作措施有力,按照有情操作、无情拆迁的方式,抓住拆迁这个牛鼻子,他们规定09年以前存在的违章建筑本次拆迁时给予认定补偿,09年以后在建的违章建筑不予认可;补偿标准按物价部门认定为准,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安臵标准按每户180㎡为准,老房面积则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
该乡动迁工作思路严密,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科学合理。“百姓人家”社区安臵房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三层小高楼样板房随时供被拆迁群众观摩。
3、千方百计、帮助安臵。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臵问题,该乡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最大限度地帮助群众解决过渡安臵问题,他们创新安臵方式,出台安臵房承租办法,缓解安臵工作压力,并根据该乡实际落实一批临时性安臵房,酌情提高过渡费标准;对外过渡拆迁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特殊补助救助;通过租赁闲臵用房,改建老校舍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过渡安臵,这一为民措施,得到了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的高度肯定。
三、拆迁安臵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针对拆迁安臵工作,也存在和反映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性用房和安臵房的建设进度。
2、清零工作有待突破。尽管该乡拆迁总体进度较快,但由于少数群众没有完成拆迁,未实行整体拆平,如千亩高效农产品示范园产业项目征地范围内仍有数十户尚未拆迁、拆平,也导致该项目不能完整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影响。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我们考察调研中不凡引发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与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该乡群众顾全大局,拆房移家,为城乡一体化建设腾出了空间,作出了牺牲和贡献。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着期待,从调研情况来看,该乡虽然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较大,但项目不多,土地有效利用率偏低。
四、对我市拆迁安臵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使拆迁工作顺民意、得民心。
房建设;二是提品位,优先选择地块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方,高标准建设安臵房。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臵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发扬“5+2”、“白加黑”工作法,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突破难点,力求实现拆迁整体拆平,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防止抱团阻拆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坚持“净地”出让,规避引发社会矛盾;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愿意的基础上,对我市现有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不断提高拆迁工作公信力,从有利于民生角度出发,尽可能做到统一补偿标准,使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平衡、稳定、连续;四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良好的舆论宣传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举措。要突出正面宣传,多宣传我市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实施城市建设给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变化。
4、强化招商引资,努力实现迁村腾地发展的最大利益。目前我市各专业园区建设已初现雏形,但入驻项目全、规模小,且有些大项目生产建设比较分散凌乱,如:奥新粮油一、二、三期项目。必须改变“高、大、新、精”集聚产业偏少的局面。
5、加强调研,及早谋划。我市计划组建60个新兴社区,必然会出现安臵小区管理保障方面的问题,随着拆迁工作的不断推进,怎么安臵?怎么管理必须及早谋划。
项目为依托,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广泛支持,群众主动参与,稳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加之考察调研时间仓促,对尹集城乡一体化建设作法了解的不够客观、全面、深入,文中可能出现许多不足,仅供领导参考。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去的拆迁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今后的拆迁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初步思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及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拉伸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彰显特色”的建设思路,城市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近5年来,共实施拆迁项目60多个,拆除房屋面积75万平方米,大多城建工程都离不开拆迁工作。
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先导性工作。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先导性工作,无论是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只有顺利实施拆迁工作,才能有效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如七闸桥、龙川二桥、北区道路框架的建设都是从拆迁开始的。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生态广场和各种小公共绿地的建设,老城区的改造和环境的整治,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
三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近几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xx年在长江国际花园突击拆迁整治工作展开前,推进的难度是无法想象的,该区域老百姓无理取闹,用粪浇、用棍棒追打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60名工作人员未能进入拆迁户家中,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便宜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拆迁实施部门连续三年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平安拆迁”先进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用辛勤的汗水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xx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评估指导性意见》要求“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我市目前仍是按区位加重置价计算补偿价格,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以区位加重置价格进行的货币补偿和以产权调换选择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实际上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增加了安置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置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置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
三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从xx年实施的拆迁项目开始至今,我市仍有1300户左右的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无法得到安置,其中福利院周边项目、五星级酒店综合开发项目、建盈国际城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设。由于安置房迟迟不能到位,超期过渡腾仓费用累计达1600万元,每月支付150万元,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四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置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安置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张纲一号地块、利民北路上市地块、福利院周边,五星级酒店等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而我市由于资金不及时到位造成拖欠拆迁资金4600多万元。在资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着问题,一是《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执行能力建设的意见》先公示后审核的内容,违背《条例》精神难以操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一但签订就生效,审核根本没有意义;二是每份拆迁协议由融资办先审核实际上根本行不通,这些从制度上又制约了拆迁工作的开展。
五是相关部门对拆迁工作没有真正的理解,增大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压力,产生了消极情绪。做好房屋拆迁工作,核心是妥善处理拆迁安置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实际工作中尽管我们始终把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通过调查、评估、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经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各区域拆迁的补偿实施意见,最终由市领导批准实施。然而有些人认为,我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过高,把拆迁补偿标准比作一张桌子,老百姓的破桌子通过拆迁补偿了红木桌子,还另加贷币,还有人甚至认为目前的城市建设债务是由于拆迁造成的。这些言论都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而得出的,与事实严重不符,这些言论误导了领导的决策,挫伤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最终必将影响工作进度、造成社会的不能和谐稳定。
扪心自问,老百姓配合我们拆迁工作,举家搬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它牵动着这个家庭的各种切身利益,牵动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牵动着他们的思想情绪,他们为**的城市建设已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更何况我们对被拆迁人各项补偿是根据相关政策、条例制定的,是合情合理、有理有据的,在货币补偿上只有低于市场价,没有准确反映市场价值。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由于时间仓促,以上只是和同志们实地调研时的一点思考。有的问题考虑得还不周全、细致和深入,其可操作性尚需进一步论证,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期为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参考。
打捆融资”只是解决企业改制资金的搭桥”问题,害(把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的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城市建设品质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规划条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区块土地同时盘整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单独出让其中的改制企业土地时产生的城市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因急于筹措改制资金而不得不“贱卖”土地)等不利结果。然而。融资后的还本付息以及解决改制企业的其它困难最终还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进入土地供应市场,通过市场变现来实现其价值。要进入土地供应市场,就必须使改制企业的土地形成“净地”那么,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土地上现有的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打捆融资”难以顺利进行(金融机构会因为考虑用于抵押的改制企业土地市场变现的程度和时间的风险而对抵押土地的预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资金而无法分配下去(改制企业职工因对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的担心而在职代会表决改制方案时不“举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顺利通过,置换身份也就不能实现)还可能因改制企业职工在不明晰其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时阻挠企业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资”一开始操作就搁浅。
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与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属国有企业一建公司进行调研,希望与同志们一道能共同破解这道难题。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种工程施工资质,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职工总数2909人,其中,职职工1698人,离退休职工1211人,拥有土地197亩,职工宿舍面积79000m2住户1600户,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户,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户。建造年代分别为60年代以前建的约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约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约30000m2占38%户型面积分别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这其中,前进东路有2万m2属典型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极其恶劣,职工盼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前几年多次要求集资建房,但未获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职工因受到中签比例的限制,难以及时享受到廉租房的实物配租,还有一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因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又无力申购经济适用房。因此,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争取他支持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切实解决好。
要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市委书记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建项目拆迁以及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统盘考虑的指示精神。必须首先考虑争取纳入纳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赁权的职工的既得利益,还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业土地的净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为此,提出如下方案:
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篇十五
在开展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中,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月余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情况调研,旨在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监管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一)招投标行业发展迅速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招投标已由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延伸至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类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发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筹备成立招投标协会,招投标已成为一个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行业。
(二)有形市场格局初成
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有形建筑市场。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级设有1个市场,即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15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16个交易中心,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劳务分包一级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交通委设有1个北京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交通基础实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规划委在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设有1个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科,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设有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水利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国土局设有1个土地交易中心,10个区县设有10个土地交易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权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北京电力公司设有2个市场,分别是电力工程市场资源平台和物资资源平台,为北京电力公司管理的所有电力工程和大宗电力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等。各有形市场中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装备的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管提供了硬件环境。
(三)招投标活动有效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含直接发包)9025项,中标价3532。8亿元;专业招标8659项,中标价366。41亿元;劳务招标15637项,中标价292。6亿元;材料和设备招标1488项,中标价81。8亿元。招投标活动的有效开展,节约了资金,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了奥运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尽管招投标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由于现行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已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形势,致使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出,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和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场。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场。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标投监管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目标。
一是项目行政管理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现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等项目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核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及稽查等职责,将各自的监管权交由统一的综合监管部门实施,解决“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二是政策制定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由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承担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实现招投标市场运行中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拟定招投标的相关配套规章及监管规则;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体系;统一的投诉质疑受理平台。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
三是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取消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等有形市场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违法行为公告等,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