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驾驶员安全管理及奖惩制度 驾驶员安全考核规章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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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管理及奖惩制度 驾驶员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驾驶员安全管理及奖惩制度 驾驶员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篇二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服务制度,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及工作态度,保护公司财产,确保公司配送车辆运行良好、驾驶员行驶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设立驾驶员安全奖。驾驶员在一年当中无违法、违章记录,无出险记录,年终奖励驾驶员1000元。
2、驾驶员在出险情况下,对方全责不记录驾驶员档案中(依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的,根据责任认定书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案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驾驶员罚款100元。涉案金额20xx~5000元的,驾驶员罚款200元。涉案金额5000~20000元的,驾驶员罚款500元。涉案金额超过20000元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3、保证车辆的卫生。车辆卫生应由驾驶员和业务员共同负责,车辆管理组和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不合格一次每人罚款50元。
4、驾驶员回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到门岗统一管理。不得未经允许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钥匙带离公司、拿别人的钥匙出车和私自配备公司车辆钥匙。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如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此条情况中车辆发生一切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车辆出现违章,如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超速、乱停乱放等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8、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马虎开车造成的单方事故,参照第二条规定处理。
驾驶员安全管理及奖惩制度 驾驶员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遵章守纪,保证公司车辆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
1、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记录填写及安全违纪情况督查。
2、驾驶员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年检及记录填写,安全,遵守交规出车。
(一)出车补贴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驾驶员出车均按0.1元/公里予以补贴(日照市以外其它地区)。
2、周六、周日出车,另给予20元/天的补贴。
3、出车必须严格填写出车记录。
(二)安全奖
1、每季度交通安全奖标准为500元,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放。享受安全奖,要求做到:
(1)认真敬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该季度内,无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无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车辆出车记录填写规范,并及时提交审核。
(5)车辆的日常自我维护与保养,并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季度安全奖: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派车任务的.。
(2)该季度出现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10天的。
(5)季度内车辆使用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提交的。
(6)车辆超过年检期限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考核: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部和生产品质部共同组织,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