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委托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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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一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因(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事宜代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事宜;代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本。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二
本人_______因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来申请工伤认定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特全权委托用人单位经办人_______前来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受伤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三
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_______,于_______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_______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伤认定委托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信息以及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等,然后就是委托权限即委托日期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伤认定委托书范文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四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单位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办理。
(受伤职工xxx)。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及送达工伤认定文书给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按指印):
被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经办人员电话:
委托日期: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五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委托xxx(单位)权全代表我方(受伤害职工姓名:xxxx)参加工伤认定行政确认活动、办理工伤保险金理赔和补充工伤保险金理赔手续(理赔所得归单位所有)。单位经办人如下:
委托事项和权限:
有权代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权代为签收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文书。有权代为办理工伤保险金理赔手续。
委托人(受伤害职工方签字、手印):xxx。
受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字、手印):xxxx。
xxxx年x月x日。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于xx年x月x日因发生事故,现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前往贵局处理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
代表单位接受有关调查;
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章:
xx年x月x日。
备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请附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七
委托人:
委托人:
工伤鉴定不需要提交委托书。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提交委托书,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八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
对______的左手手指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______在由______承建的.______工程的工地上干活时,被混凝土车砸伤左手。当日,______被送往______市第______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
1、左手食指不完全离断;。
2、左手中指关节囊裂伤;。
3、左手小指中节粉碎性骨折。现已治疗终结出院,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及小指的有关功能受限,活动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
为此,特请求贵鉴定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______的伤情进行伤残鉴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九
本人_______因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来申请工伤认定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特全权委托用人单位经办人_______前来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和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受伤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
被申请人(原告):xxxxx厂。
住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货款结算纠纷。
一、“资质等级”内填写施工单位持有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等级。
二、“申请检测单位”由申请单位自行在公安部授权我省从事技防工程检测业务的三家检测单位列表中选择。
三、“工程额(技防部分)”内填写工程的技防系统部分的工程额,非技防系统的部分不应包括在内。
四、提交表格时需一并上传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竣工报告、系统初验报告和施工单位资质证副本扫描件。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规范公安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适用本规定有关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等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公示可以采取设置公告栏、触摸屏或者查阅本等方式进行。已经建立公共信息网站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将该条规定的公示内容以及受理机关的地址、在网站上公示。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公安行政许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当面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表上委托栏中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并签名或者盖章,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便于公众知晓的位置公布受理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办公场所分散、行政许可工作量大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立统一对外、集中受理公安行政许可申请的场所。
第七条同一行政许可需要公安机关多个内设机构办理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机构或者本机关指定的机构统一受理,并负责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接到申请的机构应当将行政许可申请转告有关机构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机构联合办理。
第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将自己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委托县、区公安机关受理。
第九条申请材料有更正痕迹的,受理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确认。
第十条受理机关接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情形作出处理,并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受理。但因为申请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除外。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凭证。受理凭证应当注明申请事项和办理时限、联系人、和收到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加盖本机关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无需出具受理凭证。
公安机关依据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出具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应当写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加盖本机关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外,应当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审查后应当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签名。
第十五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公安机关应当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核查可以采取实地或者实物查看、检验、检测以及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应当制作核查记录,全面、客观地记载核查情况。核查记录应当由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涉及专业知识或者技术问题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评审,由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出具评审意见,也可以召开专家评审会。
公安机关不得事先公开专家名单。专家评审会不公开举行,申请人不得参加专家评审会。
公安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时应当参考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或者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对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纳入行政许可审查范围。
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十日,并在公告期满后二十日内举行听证,公告期不计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公告期内报名参加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案卷中载明,不再举行听证。报名人数过多难以组织安排的,公安机关可从报名者中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五至十人参加听证。
第十九条行政许可听证由负责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经过听证的行政许可,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未经听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根据。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____工伤认定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____(性别__,年龄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为我方的代理人。
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以画圈或打钩方式确认代理权限):
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3、办理其他各项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的代理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___(印章)。
受委托人: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月_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二
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_______,于_______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_______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三
本人,于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经常居住地: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日期:年月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委托(单位)权全代表我方(受伤害职工姓名:)参加工伤认定行政确认活动、办理工伤保险金理赔和补充工伤保险金理赔手续(理赔所得归单位所有)。单位经办人如下:
有权代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权代为签收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文书。有权代为办理工伤保险金理赔手续。
委托人(受伤害职工方签字、手印):
受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字、手印):
20xx年x月x日。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五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事故,现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送达地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局处理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六
本人_______,于_______在工作中受伤,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现委托_______前往贵局申报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事宜,请贵局予以方便、支持。
委托权限:申报工伤认定、领取工伤结论书等。
委托人: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工伤申请委托书篇十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单位:
被委托单位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办理
(受伤职工xxx)
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2.代为签收工伤认定文书及送达工伤认定文书给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按指印):
被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电话:
委托单位经办人员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