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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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一
尊敬的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xx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xx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xx市xx区人事局、xx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xx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xx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xx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xx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二
从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三
附一:收入构成情况(共12项组成)。
边远地区艰苦津贴 农林水一线浮动或浮转固。
民族地区工作补贴 93年工改保留津补贴。
技术津贴 年终考核一次性奖金。
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清凉费、烤火费。
合同制工人10%工资性补贴 驾驶员5%津贴。
附二:各地政府出台的津补贴文件。
附三:农林牧渔行业收入分配在本地的水平(2002年底统计数据)。
行业 人均收入 名次。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 13732元/人年均 1 。
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业 10799元/人年均 4。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10655元/人年均 5。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四
2021年,x县委编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精编优政、服务发展”这一机关使命,坚持躬身入局、置身全局,勤勉履职,改革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和管理任务,较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赋能保障作用,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今年七一,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按照“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功能再造”的要求,将全县x家涉改事业单位调整优化为x家,精简x%,审核拟定出台了x家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完成x家事业单位章程制订(修订)以及涉改事业单位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工作,解决了过去事业单位“散、弱、小”、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不协调不理顺的问题。
二、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需要,先后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县委、县政府机关服务保障、县委农委、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工作力量,优化设立县社会信用中心,调整设立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完成x家中小学和x家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推动镇(街道)党校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等。
三、创建形成一批巩固深化改革的制度成果。
制定印发《x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将全县x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评估范围。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党委政府和编委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内设机构配置、调整、协调配合等事项落实及机制建立情况;全面履行主要职责情况;与其他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情况;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公示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监管评价。
制定印发《x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为了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制定《x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确立了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需遵循的“依法依规”、“先协商再协调”等6条基本原则,规范了部门协商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协调的具体流程,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问题,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制定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的通知》。从严格执行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违纪违法监督问责等五个方面对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确保改革不反弹、机构不膨胀。
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新增编外人员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部署和县委编委“严控总量、卡住关口、只减不增”工作要求,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增编外人员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对全县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提出新的具体要求。
编制公布《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细化手册》。逐项明确了镇街职责任务清单中承办机构、责任人、咨询电话等事项,将清单细化手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清单发布及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的调整及镇街、部门人员轮岗等情况,对清单细化手册实行动态调整。
编制公布《“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结合规范镇街属地管理工作经验和开发区工作实际,编制并公布了第一批《“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共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项目用地及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发区综合评价分析、外资外商服务、财政数据统计、统计服务”等七大类事项,明确界定了x个开发区与x个驻地镇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
创新实施《机构编制函告制度》。在全市率先创新实施了以“一封信、一张表、一本手册”为主要内容的机构编制“函告制”,采取送达信函上门的方式进行函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单位)“一把手”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助推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调整理顺不协调不理顺的突出问题。
针对市政管理领域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上下贯通的原则,主动协调住建、城管部门落实职能交接,重点明确了公园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市政管理领域的主要职责,彻底解决了住建与城管在市政管理方面职责边界不清、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
针对污水处理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在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上下贯通的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信、住建、水利、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的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分工,特别是明确了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污水处理费核定、收取的职责。
针对马踏湖湿地保护机构职责不清的问题。依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参考外地湿地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就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的相关事项、重要职责反复与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沟通、研究、论证,厘清了湿地保护机构与旅游开发运营单位的职责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了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
理顺列入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设在部门的关系。参照省、市做法,印发文件明确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军民融合办、县委审计办、县委教育工作办、县委农办是设在有关政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办事机构的性质定位,加强办事机构力量,完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健全一体化行动的制度机制,确保办事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科学拟定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向基层乡镇、向经济主管部门倾斜,向镇(街)下沉x名事业编制,年内安排x名行政编制使用计划、x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用于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
积极推动各项人才政策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才金政37条”政策规定,截止目前共接收返x人才(x籍)二十九批次共计x人(含高层次人才家属1人),对符合安置条件的x人确定了安置单位,已有x名返x人才顺利办理入编手续。
六、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服务水平。
创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式,构建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平时考核和年度实地考核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评价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等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持续推进“两转变两服务”。
七、全面完成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工作,重点看部门职能是否充分发挥、职责是否充分落实到位、编制使用效益是否最大化,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2021年度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工作,将全县x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评估范围,进一步强化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推动部门依法全面高效精准履职。
机构编制核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数据等进行审核,摸清了机构编制底数,提升了编制部门形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根据x编办[2021]81号文件规定,依据2020年底学生数及实际存在的班额数,按照相应的核编标准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并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待批。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在去年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多措并举,高效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今年以来,x县x家事业单位顺利申领电子证照、亮证成功。
人员结构优化分析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基础上,借助x市人员结构调优平台,重点围绕县情县况、机构编制人员概况、人员结构优化总体方案、分年度方案等6个方面,编制x县人员结构分析报告,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优化提供具体思路和数据支撑。
八、创新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长效机制。
创新实施“四聚力四服务四争当”。打造“精编优政改革先锋”党建品牌,创新实施机关党建“四聚力四服务四争当”,将抓党建落脚到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抓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提振干部精气神上,实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共进、硕果双丰。
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目标,坚持规定动作不变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史知识竞赛、“打卡初心路建功新时代”、“党史故事我来讲”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笃定前行。
强化内宣外宣。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全员办信息,一月一通报,激发全办人员比学赶超意识,今年以来,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x余篇,在县级媒体发表信息x余篇。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编辑推送x期《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贯》,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进行广泛宣传。
九、坚持不懈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着力打造“编伴文明文明编办”精神文明创建品牌和“编织文明爱心相伴”志愿服务品牌,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国传统节日、党员社区“双报到”、“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农村帮扶共建、扶贫助困、秋冬季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等,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展示机关文化建设成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十、提升完善机关文化理念。
形成了以“精编优政、服务发展”为主体的机关文化理念体系,编印了《精编优政服务发展——机关文化理念》一书,初步完成了机构编制发展大事记(2010-2021)编写工作,为编写x机构编制志打好了基础。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继续以率先、争先、领先的姿态,求突破、当先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翻篇归零再出发!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五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六
2021年,在市委、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编办关心指导下,市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服务“六大赋能”“十二大攻坚行动”,听令景从讲政治,坚定不移促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被授予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不断加强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机构改革“化学融合”。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和调研力度,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向x个部门提出x条整改落实意见,及时解决“化学反应”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二是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台账,对x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理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设在部门关系,提升办事机构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聚焦健全制度机制,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制定印发《x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方式方法与结果运用等内容,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常态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优化事业单位布局设置。突出服务大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产业攀登等x个重点领域,重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对保留及整合设置的x个单位,全面优化原职能、赋予新任务。突出保障民生,重点加强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服务主阵地机构设置。改革后,全市事业单位精简x%,其中市级精简x%,实现了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瘦身提质。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方式。首创工作量量化核编,利用数学模型精准核定编制资源,改革后净精简编制x名,其中收回使用效益低下的编制x名。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在市属x家单位试点实行“事业单位+”多元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体制机制活力。相关做法被江敦涛书记、马晓磊市长批示肯定。
三是做细事业单位监管服务。围绕监管模式创新,建立“履职效能指数”和“机构编制效益评估指数”以及“互联网+监管评估数字化平台”,形成数字化监管与评估新机制。围绕服务能力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提升公益服务能力的意见》,梳理确定x家事业单位x个大类x项公益服务事项。
(三)深化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职能。优化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能体系,调整设置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理顺安全监管、农业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职责分工。
二是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开发区改革“回头看”,评估“党工委(管委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运行情况,编制“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明确开发区与驻地职责关系。
三是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围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实行职责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全面实行包含x个领域x项职能任务的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县镇职责关系。
二、强化系统管理。
一是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出台《x市事业单位周转编制专户管理使用办法》,强化高层次人才、“返x人才”、名校人才特招等人才招引工作编制供给,共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x名,切实提升编制使用效益。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聚焦全市机构编制资源的准确核实,对市、县、镇三级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以及经费形式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共对x家机构、x名人员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在省内率先完成核查数据审核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人员编制管理创新。开展人员编制结构调优工作,依托人员结构调优综合分析平台,制定结构调优、人才引进、人员分流x份具体方案,形成全市人才结构调整优化“十四五”规划。承担全省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两个试点任务,探索形成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进入、管理考核、待遇保障、退出清理的管理“全链条”。统筹机构编制与组织、干部、财政、人事链条关系,理清衔接合作点,推进全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对2021年度x余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x个部门x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提升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五学联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党课x次,现场教育x次,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实效化。创新打造“我讲党史给你听”宣讲品牌,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朗诵比赛、书画作品展等特色活动,切实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
二是持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组织生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依托“双报到”社区和第一书记帮扶村,组织党员开展“党史进社区”“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民生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配合王铁军部长挂包张店区房镇镇,聚焦社区、商场、医院及城市道路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开展工作督导,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三是创新开展对标夺标。组织市县编办,以机构编制工作国内一流、省内最好的地区为学习对象,开展“事争一流、对标先进”工作,对确定的x项对标学习课题,定期调度、定期交流、定期转化,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标准、提质量、上台阶。
四是纵深推进信息宣传。加强信息宣传与业务工作一体化建设,坚持以业务工作推动信息宣传走深走实,以信息宣传促进业务工作提质提效。围绕推介典型经验,全年在中央及省级平台发布机构编制信息x余篇。围绕放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编辑刊发x期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围绕调研辅助机构编制决策,开展机构编制大调研,其中事业编制量化核编等x项调研成果获评全省机构编制优秀调研成果奖。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七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8.23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2.5万多个,实有人员达49.5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33.4万人,占67.5%,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000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2004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
合同。
占42.9%。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四)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一是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主要抓好了竞争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两个关口。针对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参照党政干部管理的单一模式,以及职务、身份终身制和人员能进难出等问题,重点实施了“双聘制”,即对单位领导或中层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职”的聘任合同制,对一般岗位实行“公开竞岗、双向选择”的聘用合同制,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员工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准则的“双方协商,按需聘用”的合同关系。二是分类管理。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管理制,共分为五级,即:二级职员(正),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不同事业单位职员职务最高等级的设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报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职员职务等级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其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对工人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三是分配制度改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并可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可选择60%:40%到50%:50%,有条件的积极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办法,也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二对不同类型人员实行不同的分配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其中职务工资为固定部分,津贴或岗位津贴为活的部分。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分为职员职务工资(固定部分)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活的部分)两部分。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分为技术等级工资(固定的部分),岗位津贴(活的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分为等级工资(固定部分)和津贴(活的部分)。无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工资活的部分均按照工作条件、工作量、岗位性质、奉献大小确定,并建立了正常的增资机制。其三对不同的效绩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将国家财政支持变为对项目的支持,对优秀人才给予重奖。主要有提高人才岗位津贴,对两院院士等不同的人才由市财政每月给予8000元、3000元、1000元的岗位津贴;妥善安置配偶子女;享受医疗待遇;建立高级人才疗养制度;提高退休待遇和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离退休人员。同时,对一些重要岗位,重庆市鼓励试行年薪制。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目前,重庆市已有6000多个单位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抓住难点突破。养老保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问题,是疏通“出口”的关键因素。重庆市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人事、保障、财政、编制四部门发文对改制为企业和分流出去的人员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即离开事业单位的全部入保,留下的暂不入保。五是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六条途径予以妥善安置。(1)正常退休。凡改革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其余的一律退休;(2)提前退休。改革时,财政拨款和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年满5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满20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工作人员,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但市管干部和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者除外。高温、高空等特种行业人员,可再提前5年。提前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其经费来源渠道不变。(3)提前离岗。改革时,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原则上都应提前离岗,但市管理干部和副高级以其以上职称者除外。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年龄可再放宽2年。提前离岗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不晋升职员职务和技术职称,其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福利待遇同在职人员相同,经费按原来渠道解决。(4)辞职辞退。经单位批准辞职的,可由单位视财力状况,酌情给予一次性的补助费。被辞退人员符合领取辞退费条件的,由辞退单位按规定标准发放辞退费。(5)自谋职业或进入企业。凡自谋职业的人员创办科技、经济实体,税务、工商部门应在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6)下岗待聘。下岗待聘期限为两年,第一年为待聘期,第二年为托管期,待聘期内享受本人原基本工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托管期内享受原本人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托管期满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辞职或予以辞退。同时,重庆市对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被撤消的单位人员的分流安置,也分别做了规定。六是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人事争议仲裁条例》,在人事争议仲裁没有和司法接轨的情况下,为保证仲裁顺利执行,重庆市政府制定了仲裁保障条例,将仲裁执行与否直接于被执行单位的领导人的考核、晋职、增资等待遇挂钩,保障了仲裁结果的顺利执行。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委员21名,市政府主管人事工作副市长任主任,设副主任5 个,人事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劳动、财政等部门领导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仲裁办,与人事局仲裁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任由仲裁处处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仲裁处两位正处级调研员担任。仲裁委员会共聘请专、兼职仲裁员22名,其中专职仲裁员3名,兼职仲裁员19名,分别由人事局各业务处室处长(主任)和市级部分综合部门、市级司法机关人事(干部)处处长担任。目前,全市40多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截止今年8月份,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件,调解和仲裁结案29件。
(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注重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2000年至今,重庆市已出台47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整个改革过程政策规定明确,实施起来有法可依,相对减轻了实施层面的工作难度。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造势作用。重庆市委宣传部、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宣传报导工作的通知》,做出了一些严格的、必要的政策性规定,并且通过动员会、学习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月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将改革精神传达到家家户户,将改革完完全全地置于全社会的关注之下,激发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督导和通报力度。“事改”办经常深入到各个县区、行业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建立了“事改”进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县区、行业系统定期按规定上报“事改”进度,“事改”办汇总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积极的予以表彰,对不积极的进行批评。
(五)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改革保驾护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点多面广,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出现各类人事争议在所难免。重庆市仲裁办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对人事争议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维护了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大了保障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六)对重庆市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几点忧虑。(1)提前退休政策、离岗退养政策加大了财政负担。重庆市虽然在经济总量等方面位于全国前列,但穷困人口多的现实问题也不可忽视。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等于是政府在10年内用钱养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提前退休和离岗退养的人员,一部分是空编空岗后新进的人员。(2)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到底改成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为企业不能单纯的视为政府断奶,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现的有效形式,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的改制,形成多元投资混合所有,并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降低改革成本,尽快将潜力转化为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不能再走国有企业改革的老路——死了再改或者半死不活了再改。(3)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尽快完善,改革的后劲不足。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只能算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一旦出现反复和反弹,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将更大。
(一)千方百计调动领导层的积极性。“事改”工作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吹风,要多请领导同志参加“事改”工作会,要将“事改”风不时地吹进主要领导同志的耳朵,切实引起领导层的关注。
(二)加强宣传。集中起来,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在市属广播、电视台、报刊进行“事改”专题宣传,造声势,鼓士气。要树立一些改革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可比性。同时,市“事改”办要通过编写“事改问答”等形式扩大技术层面上的宣传,切实指导各实施单位的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事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督导作用,切实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当务之急,要印发一个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事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各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进行督导,凡工作不积极,不按要求制定政策、编报方案和推进改革的,年终取消县(市)区和行业系统及其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资格。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改革机制。
(四)尽快落实各级“事改”办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使之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事改”办所抽调的人员一定要精干、务实、好学、善思、能写、不怕吃苦,要抽“贤人”而不能抽“闲人”,扎扎实实搞好政策研究制定、信息宣传、日常协调督查等基础性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市“事改”办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事改”各项配套政策,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尽快制定出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关键性制度。收入分配政策要注意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充分结合起来,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创收能力高低进行分配形式的选择。具体到岗位和人上,要充分考虑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的大小,要将激励创业部分(活的部分)的作用最大可能地体现和发挥出来。养老保险政策制定要注意不同行业不同政策,不同人员不同政策、不同年龄段不同政策。原则是所有新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参保单位(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全部要入保,所有从事业单位出去的除公考录入公务员队伍或上学深造的外一律要入保,留在事业单位的也要按照一个相对时间段(工作年限5年以下或10年以下)灵活入保。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台符合银川市情的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或办法,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类人事争议案件依法仲裁,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总之,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既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短视和滞后。一些关键性政策一定要经过市委、政府两会研究通过,能联合组织部及其他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一定要联合印发,提高文件和政策的效力。
(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量力而行“。无论是政策的出台,还是具体操作,都要符合政府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改革是为政府和单位轻装,不是自我加重负担,尤其是改革的代价不能全部由政府承担。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八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吧!
颁布时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
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
方案内容。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20xx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xx]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单位公务员)。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人手一张社保卡,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九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十
在我国,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一门专业会计。近几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已开始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预算会计的客体运行环境又发生了变化,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现状根据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共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情况;财政部门通过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会计期末,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将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会计报表的方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再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汇总编制政府的财政决算报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财政资金活动和管理的程序,体现了“统一管理、分级领导”的预算管理体制,突出了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目标。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实施等,使得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都使预算会计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财政资金的流转程序。预算单位用于发放工资、购置固定资产、购买材料及服务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人,单位只见预算指标不见钱。这就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应当如何反映这一类业务?各单位集中存放在国库的预算结余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又如何界定?”此外,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在何时确认购入的资产?购入的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总预算会计应在何时确认财政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这些新情况到涉及到预算会计收支确认的基础是否改变和如何改变的问题。
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不能适应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政府会计核算和预算编制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存在如下缺陷:一是只反映当期的财政资源,无法全面反映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成本波动的情况,不能充分反映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成本,也不利于政府部门内部激励机制的建立;二是财政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包括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因此许多实际存在的现实债务不能得到反映,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三是不能客观反映预算结余和预算执行成果。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反映当年预算结余,可能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出现预算已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而不得不作为年终结余处理,从而出现年终结余虚增的现象。缺乏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我国政府会计报表包括财政总预算财务会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但各套会计报表自成体系,报表项目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缺乏一套能够完整的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这既不利于对政府财务受托责任进行核算,也不利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首先,目前我国政府决算报告是一种只反映政府收支预决算的`单一模式,按照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无法综合反映政府财务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也不能以统一的形式完整地提供预算资金收支和分帐核算的社会保障基金、国债转贷资金、预算外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总体财务信息。其次,基建会计独立于单位会计,基建会计报表中的在建工程和基建借款等内容都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导致单位会计报表往往并没有完全反映该单位的资产负债全貌。由于基建会计与单位会计之间的独立,导致报表的分析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调整;再次,现行预算会计报表项目列示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报表中的负债没有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的分类,根本无法判断流动性债务风险。
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
现行预算会计虽然提供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包括未来财政年度的预算收支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由于许多类别的财政交易(例如政府基金和预算外交易)并未包括进来,这些报告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另外,长期以来,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因而造成预算会计仅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财政每年向人大提交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使用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或有负债、税式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不仅立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
改革我国预算会计的相关措施重构预算会计体系。
将我国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重新划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或简称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两个部分。更确切地讲,是用政府会计和事业会计两个概念取代预算会计概念。由此形成我国整个会计体系及其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会计、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企业会计。其中,政府会计由财政总会计(或称预算会计)和行政机关会计(或称机关会计)组成,因为各行政单位都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二者可以说是总和分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政府会计;再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等付诸实施后,政府对财政支出的控制加强,行政单位资金的运行同财政、国库业务活动运行融为一体,因此,两个会计制度通盘安排是十分必要的。事业会计由原预算会计的一个部分独立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以区别于政府职能。选择此种观点的原因在于,目前许多事业单位日益走向市场,在资金上与财政逐渐脱钩,实行自负盈亏’而且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内容变化最大,对预算管理影响最直接,这种变化和影响已经涉及到对资金收付记帐法、预算会计准则以及科目分类和核算过程等各个方面,所以应将其独立出来。
逐步转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修正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政府的受托责任;而收付实现制可以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的变化,便于帮助政府确定合理的财政支出政策和债务规模。只有二者结合,才能反映政府收支全貌。权责发生制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也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的改革方向,发达国家同政府会计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一会计基础。我国预算会计会计基础应是渐进式转变,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报告系统后预算系统,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权责发生制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权责发生制基础不仅反映当期的财政结果,同时抓住当期决策的长期结果。使政府活动从纯粹的预算分配向积极的财政管理扩展,从而提高了政府整体对人大会的受托责任。
第二,有效控制财政支出。收付实现制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对控制支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它只是侧重于对一个财政年度内资金拨付“不超预算”的控制,这种控制模式往往将财政资金控制者(如财政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者(如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对立起来,前者往往掌握预算的“最后防线”,后者却想方设法为自己多争“预算”份额,所以这样只能是一种形式上的控制,而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财政支出的总额。权责发生制则是从政府部门的产出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规模及质量上确定拨款,它将责任和义务的发生作为确认基准,关注的是所消耗的资源及其为其所支付的价格,从而使管理者即财政资金使用者从根本上关心资金使用的效率,便于更有效率和更有效果地进行资金管理。
第三,有效地评价政府绩效和工作效率。收付实现制下的“支出”并不能反映政府当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因而也就不能实现收入与成本的配比。权责发生制则将重点从投人转向结果。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政府会计信息,对提供的产品、服务与成本、费用进行配比,使政府的业绩透明化,有利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评价政府部门改造职能的状况以及它们的工作效率。
第四,为防范国家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对于政府长期的债务,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地进行反映,只能在偿还当期予以确认,本期应承担而在未来期间支付的债务及利息无法反映,因而往往低估财政风险。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各种风险情况,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第五,提高政府的长期持续能力。随着现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加强,众多的需要知道政府事务的人们要求有全面和透明的信息来评估政府的责任。权责发生制下,政府拥有的各种资源都能得到清楚的反映,对财政支出区分为经常支出与资本支出,对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充分了解这些资源的状况和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合理的长期决策,提高政府的持续能力。
改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政府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政府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会计报表不应只提供给政府部门,更应提供给与政府服务和政府收入息息相关的广大社会公众。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系统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资产、负债、人力资本);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等。
总之,预算会计需要与时倶进,不断改革,积极探索,不断进取,只有改革,预算会计才能发展,才能使我国预算会计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模式的道路,才能使我国预算会计与国际接轨。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十一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王晓初指出,首先是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的任务还很艰巨。在进人方面,存在着进人不公开不透明、向事业单位乱塞人的问题。在管理上,聘用合同还没有真正成为确定人事关系的依据。岗位管理也缺乏具体政策。在出口上,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相关政策不完善,致使出口不畅。在人事监管上,缺乏对事业单位用人的监督管理手段。
其次,事业单位人事法制建设亟待加强。目前,行政机关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企业有《劳动法》,惟独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
再次,改革发展不平衡。有的省、市聘用制度已经全面推开,像北京、上海、重庆、河南等地已超过80%;有的处在试点阶段;还有的地方由于各方面的困难和压力,改革“醒得早,起得晚”。同一地区也不平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地处偏远的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
最后,整体改革需要配套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影响着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第二,机构类别比较庞杂,不是简单的执法类、公益类和经营类的归类就可以界定清楚的。《公务员法》颁布以后,有些单位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界线进一步模糊;第三,人员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差异很大,特别是事业单位聚集了各行各业的大量人才,改革如果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将会造成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对政府威信、国家和民族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事业单位改革既要有紧迫性,又要稳步推进。
妙的把公立学校和医院股份化或私有化,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职工和社会都不满意,管理层和职工矛盾激化。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内部管理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而不是新自由主义改革。
其次,体制外及预算外收入管理问题。我国的体制外和预算外收入去年大约有3万亿元人民币,这些收入大部分可以说是事业单位控制,事业单位管理层对这些公共收入有很大的支配权。为什么过去所谓的教育、医疗这样一些清水衙门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部门的管理层财权和用人权过大又没有监督,群众不敢监督、上级部门又监督不了,为腐败、渎职、浪费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第三,要注重改革事业单位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职工在选举、管理、决策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这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公共机构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笔者注意到深圳市事业单位要实行由各方组成的理事会管理制度,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民主化改革提供了一个标杆,将对我国建立现代化的公共服务机构、打破公共服务机构的官僚化倾向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四,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问题。政府管理机构要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建立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内部与外部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确立公共服务机构的外部监督和淘汰机制。
专家解析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将被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政事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第二类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事企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企业,走向市场。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十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事业单位改革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作为这一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之一,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和积极影响。在经历了事业单位改革后,我对于这一改革的看法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认识。下文将从管理体制、工资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发展和社会形象等方面,分享我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心得体会。
首先,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变得更加灵活高效。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种繁琐的审批流程和行政程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得到了简化和优化,行政效率大大提高。现在我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工作本身,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得到了实质性提升。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且缺乏灵活性,很难提高收入。而通过改革后,我们的工资制度变得更加科学公平,工资水平和工作成绩挂钩,使得努力工作的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这不仅激励了员工的积极性,也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作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在改革之前,我们工作的环境往往比较陈旧,设施不完备,给员工带来了很多困扰。然而,在改革的推动下,事业单位的工作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新的办公楼、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给员工提供了更加舒适和便捷的工作条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了明显扩大。在改革前,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路径相对单一,升迁机会有限。随着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路径更加多元化,员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去实现自我价值。此外,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使我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在社会中的形象得到了空前提升。改革前,一些事业单位因为行政化管理和部分员工的不作为、不负责的行为给社会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然而,改革后事业单位更加注重优化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的工作受到更多的认可和赞誉,让我们更有自豪感和成就感。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改革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和发展。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高效,工资待遇得到实质性提升,工作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明显扩大,社会形象得到空前提升。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平台和发展机会,让我们能够实现个人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对事业单位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事业单位改革报告篇十三
(参改单位参考模版)。
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xx参改单位主管部门):按照《xxx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区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我单位xx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单位类型,3.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情况,4.人员编制情况,5.现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计划于xx月xx日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1.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2.改革后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人数,3.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人数,4.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详见附件3)。
三、
车辆保留与取消情况。
1.本单位改革前车辆总数。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用车等车辆数量。
2.改革后保留车辆总数。其中,需列出车辆保留明细。(详见附件4)3.改革后取消车辆总数,以及车辆报废和上缴等情况。(详见附件5)。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1.本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总数,2.各种用工方式的司勤人员数,3.改革后各种途径安置司勤人员的情况。(详见附件6)。
五、车改节支情况。
1.改革前(xxx年度)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已实行车改单位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2.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计划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保留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资金额和节支率。(详见附件7)。
六、其他情况。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需补充的相关情况。本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当否,请予批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
参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