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范文(17篇)
演讲稿是一种通过口头表达方式向观众传递特定主题或内容的文稿,它可以用来演示、阐述、感染、鼓舞等。演讲稿往往需要充分准备、言之有物、结构清晰、语言生动,以引起听众的兴趣和共鸣。撰写一篇成功的演讲稿的要点演讲稿范文中的优秀示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演讲的技巧和要点。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xx: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xx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xx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缉单光竿叱放癸虱含僵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同时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我主要讲三点:
1、法律重要性。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1982年,我国制定了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俗称1982年宪法,也称为现行宪法,1982年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用了整整30年。以82宪法为核心,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截止2011年8月底,我国已制定法律240部,行处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我们的行为还与各种法律打交道。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舞厅等。对经营者将处以200元左右的治安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处罚外,还吊销营业执照。对未成年人将由学校、家长处以批评教育,责令悔过,等等。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3、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根据六五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禁止把职校的学生带进我们学校。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四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校法制宣传。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
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同时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xx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我主要讲三点:
1、法律重要性。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1982年,我国制定了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俗称1982年宪法,也称为现行宪法,1982年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用了整整30年。以82宪法为核心,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截止20xx年8月底,我国已制定法律240部,行处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我们的行为还与各种法律打交道。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舞厅等。对经营者将处以200元左右的治安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处罚外,还吊销营业执照。对未成年人将由学校、家长处以批评教育,责令悔过,等等。
共
2
页,当前第。
1
页
1
2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 2003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人难以忘却的深夜,山西一名16岁的中学生,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一名年仅13岁的少年,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断了家里的网线,不让孩子去任何地方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到外面网吧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络游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络游戏是网络发展的产物,但由于网络管理的不规范和监控得不到位,网络成了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络游戏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无知少年,游戏的内容多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上,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障碍。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真正重视自身的身心发展,把学习尤其是课堂的学习放在首位,端正拖拉的心态,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作业,多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服务当中去。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的中学生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六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3、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根据xx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
规章制度。
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禁止把职校的学生带进我们学校。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应该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谢谢大家!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七
法律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石,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变得愈发重要。因此,我们需要强化法制宣传,引导人们了解和尊重法律,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我们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在媒体、学校、企业等场合进行讲座、交流会等形式的`宣传,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普及,让广大人民真正了解和认识我们的法律体系。同时,我们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大家树立起法律观念,做到遵纪守法,尊重法律。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借助公益法律援助、法律志愿者等组织,开展一些义务服务或社会救助活动,帮助广大人民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和素养,从而打造一个更加和谐、更加公正的法治社会。
总之,要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正确的法律观念,就需要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让我们一起为构建一个法治社会而不断努力奋斗。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八
同学们:
你们生活在这繁花似锦、多姿多彩的世界,可以走进lntemet里笑谈天下,可以尽情地享受亲人、朋友百般呵护与关爱。世间的爱都留在你们身边,你们生活得自由自在、快乐、幸福!而有一位失足的青年,曾经像你们一样的快乐幸福。但现在他一无所有,他只有每天面对四面高高的围墙,住在狭小的牢房中,吃的是极为素淡的饭菜,含着泪水面对众人的指责、漫骂与埋怨,他是罪人,他失去了亲人和朋友,荣耀与名誉,自由和青春,太多的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它们的珍贵,他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应有罪责。
我就是这位失足的青年,一名大学生。今天,我用泪的教训向你们诉说我的悲剧。
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我内心充满着绝望,是监狱的干警给了我关怀、给了我教化,是几十年来含辛茹苦的亲人给了我生活的动力,让我有勇气面对现实,接受改造,为我思想补上法制意识这一课。
而今,当我回想起这不堪的历程,仍心有余悸。xx年我以优秀的成绩大学毕业后,抱着报效社会,打拼未来的壮志与希望,从郑州来到南方的城市,凭借我的学识与才干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我吃苦耐劳,精明能干,深得老板赏识。不到一年,就从一名职员挤身领导阶层,月薪数千元。那时,我满心欣喜,因为从升学到就业,生活一帆风顺。可慢慢的,我的思想与学识中的弱点开始暴露。记起在学生时代,我总是重专业技能轻觉悟,重知识本身轻法律,重时效轻原则,对学习以外的东西漠不关心,认为只要学习成绩好,其它的无所谓。走入社会后,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非常的薄弱。记得,有一天,公司部门经理找我,同我讲了很多很多,他说出他现在的艰难处境,让我帮他。他让我多发货少报帐,我开始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了他。当时,我意识不到这已触犯了国家律法,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却还心存一些饶幸。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0月,事情终于败露。庄严的法律给了我应有的惩罚,同时给亲人和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我后悔万分。人生是短暂的,拿自由、拿青春、拿生命、拿亲情作为代价来渎法律是何其的卑微、愚蠢和可耻。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犯罪行为往往是一时冲动。同学们,你们有讲过恶意的流言吗?你们有给别人恶意的伤害而高兴吗?你们有拿了别人的一点东西没被发现而暗自庆幸吗?你们仅仅在为优异的学习成绩而漠视其他吗?如果有,这将是危险的。一个人在成长中,如果没有完好的道德修养,没有健全的人生观、法制观,如我一般的悲剧依旧可能上演,等到像我失去了太多才懂得后悔,就不太值了。
请记住我,一名大学生悲痛的教训,在学习中,一定要好好培养用道德的眼光、法律的意识看待周围的事物,审视自己的行为,你才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九
同学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工作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的积极支持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较好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科研工作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农村青少年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问题。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特别是我们农牧区小学生,又只有模糊的印象,罢了有时候违犯小错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菲律宾人为什么犯了罪,重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小错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青少年更要对小错有深刻的认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可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身体健康上才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杀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亿万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农村中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干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教室里,我们给同学一点设法;在道路两旁、在校园里,我们弯腰捡起一阵阵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家务。这都是道德规范遵守法律和道德个股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则几乎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领导成员,人人都要违犯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非常简单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今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准则,作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同一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21世纪是一个行政管理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介绍的重要性,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开始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享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会生活,你能渴求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所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具备自由。法律和我们校园生活息息相关,大事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果然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舞台,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首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民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即便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很高要培养极佳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极为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能否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教导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教诲的。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拜师学艺。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有意无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明天,社会的未来,冀望你们能时刻记住并做到"学法用法,从我做起”,预防犯罪,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
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遵纪守法,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一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踏实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操作方法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末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为难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省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编出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维护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校园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非常基本的素质。
毛泽东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领域信息领域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展示出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焦躁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难以忍受、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幼儿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产品服务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入口处在营业场所应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安全管理保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积极推动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持之以恒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我的演讲稿结束,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三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我又不会偷、支抢。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湖北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xx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却得300多元及牛仔裤1条、怀表1块。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社会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随机请学生回答)。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人对违法的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将别人的庄稼损坏,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翻墙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优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桥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五
教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是12月4日,可大家未必明白今日就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国家设定“法制宣传日”的用意应当是:国家依法治国,百姓心中有法。所以,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大家都明白,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能够说完美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所以,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到心中常有法,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必须时时处处用法律法规来指导自我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能够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豁然开朗。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仅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必须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不良风气作斗争。
下头,我倡议,我们所有的教师和所有的同学一齐宣誓,请举起我们的右手、握紧我们的右拳,开始:
“我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刻苦学习、奋发图强、报效国家、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为我的梦中国梦而奋斗!”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六
同学们:
你们的寒假就要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度过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三点: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20xx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的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本想去当兵的,但自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几件案子很有代表性,有一天,住在集镇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学校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七
老师和学生:
早上好,孩子们。今天是星期一。是我们再次升起国旗的时候了。大家振作起来,立正!请护送国旗到升旗台。全体起立,升国旗,奏国歌,立正。
今天,孩子们举行了新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开心吗?暑假过去了,我们的孩子长高了,长大了,我们的老师为你感到高兴和骄傲!告诉你,这学期我们幼儿园也迎来了一批新的合作伙伴,就是小班和三班的小朋友。快看!这是三班的孩子们,他们旁边是三班的弟弟妹妹。来,我们向新朋友问好:“孩子们好!欢迎你!”
现在,我们幼儿园的孩子更多了,所以我们应该更加注意安全。
如果教室里的.孩子在二楼和三楼,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下楼梯记得靠边站,不要推不要挤,扶着栏杆。我们班的老师应该经常提醒孩子们避免事故。
还有,我们的孩子在户外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用正确的方式玩各种乐器。从上到下排队下滑很危险。孩子们应该记得保护自己的安全。当然,我们的老师也要引导孩子安全玩耍,遵守游戏规则;为了避免意外。
最后,提醒我们的孩子在教室里喝牛奶、喝水、吃饭时要小心。喝牛奶、水、汤的时免很多不安全的事情。
另外,老师要告诉你,当我们的同伴有危险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去问他们。不能的话,一定要找大人帮忙。千万不要盲目行动。还记得今年正月台州河塘淹死五个孩子的事故吗?多危险啊!
安全是最重要的,它关系到孩子的生命,所以我们应该永远记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