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合同税率(优秀22篇)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合同执行的可行性。请记住,合同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交易双方的协商确定,并充分保护双方的权益。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一
通信地址(邮编):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e-mail:联系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协议服务内容:乙方应邀为甲方提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报价予以参考确认。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标准材料、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设备,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以上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机器提供定时检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应及时将故障恢复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6.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于甲方新购置的设备,在生产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调试等)。
五、付款类别及付款方式。
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
a类:乙方每月或季度为甲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b类:当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次数不限,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现金支票均可。配件所需费用另计,一周内付清。
六、争议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前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ⅹ未服务月份)。
八、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附则:
十、附表:
十一、合同执行期:
至甲方:(盖章)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二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红日幼儿园内所有水、电维修服务项目(不包括空调、复印机等设备),具体事项是:所有维修服务材料由红日幼儿园提供,乙方提供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合作期限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共1年。
1、收费标准: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每月底收费450元(开发票要加收8%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底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维修服务费用。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和维修用材料;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的维修项目交由乙方处理;
3、负责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保管,维修时需有甲方人员现场跟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维修作业;
4、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维修服务的费用需照常支付。
2、乙方未能按要求上门服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则按合同规定,给予乙方5%滞纳金;
4、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终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定,如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三
(一)。
一、维修配件质量及价格承诺。
(一)车辆所有维修配件均符合汽车4店标准配件质量的要求。
(二)车辆所有配件的价格不能高于汽车4店标准配件规定的价格。
二、质量保证承诺期限。
(一)整车修理或发动机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0公里或者6个月(其中喷漆部位保质期为________年)。
(二)变速箱、分动箱、前后桥等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个月。
(三)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1个月。
(四)在____区、泥土砂石路等恶劣条件下行驶的车辆,上述保修期按50%执行。
三、质量保证承诺说明。
(一)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三)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及配件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____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将及时无偿返修。
(四)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站将给予退还用户维修该故障的直接工时费及材料费。
四、不予保修事项说明。
(一)鉴定属使用操作不当的原因引起早期或异常磨损及损坏的。
(二)鉴定属缺油、用错油等人为原因引起早期或异常磨损及损坏的。
(三)鉴定属使用不当,如人为短路、湿水引起发电器元件或线路等元件损坏的。
(四)不按保修卡规定里程来厂保养。
(五)在保修期内有作弊行为的车辆。
(六)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未经本厂鉴定、同意,自行拆装造成损坏的。
(七)汽车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响、报警及已出现异常情况,而未及时停车检查、排除而强行驾驶直接和扩大部分的零件的损坏及因而引起继发性故障的。
(八)车辆出现故障后,故意破坏故障原始状态,造成无法鉴定的故障。
(九)由于外界环境原因(如自然灾害、化学腐蚀等)而导致车辆损坏。
承诺人:
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四
乙方:
地址:
甲方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委托乙方在其经营的时尚门户网站“xxx”账号(其余账号请看附件,以下简称“平台”)上为甲方发布通讯稿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声明及保证。
双方均声明及保证,各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并保证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3)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4)已向另一方披露行政及司法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第二条费用。
甲方须在发布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作为发布信息服务的合作费用。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内容投放。
完成内容的一次性投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音频、视频)、版幅均由甲方确定并提供,乙方有权审查发布内容。
推送时间:
有效期限:
第四条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甲方是指定客户的合法代理者或经营者。
(2)甲方自行编辑、制作发布的内容,乙方有权审查甲方通讯稿内容以及提出修改建议,并在通讯稿内容投放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内容发布文件。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通讯稿内容文件不包含下述内容:
a.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诬蔑等违法性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损失。
(2)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发布的账号、内容,或超过通讯稿发布期限发布内容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
(3)甲方如果不能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的百分之一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以及移动运营商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政策调整、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电信技术故障、黑客攻击、病毒入侵、非因人为原因导致的电力系统中断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一小时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30日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法定的减损义务使不可抗力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则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终止。
本合同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守约方依据第五条的相关条款终止本协议。
(2)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第八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各条款具有独立性,若本协议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因为何种原因而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中山伊莲丽姿服饰有限公司。
日期:12月_9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日期:2012月_9_日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五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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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六
咨询相关税务部门。可以参照:税目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七
乙方:怀化__公司(__叉车怀化销售服务中心)。
一、服务范围、期限:
1、服务范围:经双方议定,乙方负责对甲方供怀化康师傅厂区叉车进行三包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质量和要求:
1、乙方承担三包期人工费,不包含三包期内所需配件费用。如三包期内需更换配件,由甲方提供或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2、如车辆经技术鉴定为人为破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车辆好坏由乙方鉴定,并由乙方保证车辆维修质量。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三包期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0台,合计.00(贰仟元圆整),甲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三包服务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则乙方对因叉车影响正常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怀化__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074____1361。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八
第一、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交纳呢?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第三、还有那些凭证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呢?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交纳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让您对印花税的税率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您以后更好的交纳税种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九
乙方(承修方):
签订时间:
一.合同工作内容:
1.锅炉保温层漏风、漏烟的维修;。
2.锅炉炉膛内部耐火砖断裂的维修;。
3.出渣机油封漏油的维修;。
4.锅炉排污管机蒸汽管加保温层机固定的维修;。
5.锅炉基脚及省煤器基脚漏风的维修;。
6.水位报警器排污管的安装维修;。
7.省煤器及省煤器安全阀加装排污管道的维修;。
8.安全阀d40pd16及水位报警器dn350各一只的更换维修。
二.工期要求:
乙方于20xx年6月6日开始动工,20xx年6月13日竣工,并于20xx年6月14日交付甲方使用。
三.付款方式:
2.甲方预付50%维修款,乙方将所有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整个合同工作内容经甲方内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修款的45%;剩余的5%维修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经市质监局验收后,鉴定为上述八项维修内容存在重大缺陷时,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其修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锅炉维修施工资质,按国家质量技术标准,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保修一年。
3.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锅炉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利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六.双方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锅炉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的合同纠纷交由东乡县人民法院管辖。
七.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一
1、租赁管理费:租金×2%(暂免征)。
2、月租金小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4.1%。
(1)房产税:租金×4%。
(2)个人所得税:租金×0.1%。
3、月租金等于或大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6.12%。
(1)营业税:租金×1.5%。
(2)房产税:租金×4%。
(3)城市维护建设税:租金×0.105%。
(4)教育附加:租金×0.045%。
(5)个人所得税:租金×0.44%。
(6)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03%。
1、营业税:租金×5%。
2、教育附加费:租金×0.15%。
3、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1%。
4、城市建设费:租金×0.05%。
5、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1、营业税:租金×5%。
2、预提所得税:(租金―营业税)×10%。
3、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备注:个人购房物业在出租时才需缴纳租金的4%的房产税,而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则在购买物业后无论是否出租每年均需缴纳房产原值×70%×1.2%的房产税。
意见稿提出,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二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三
合同能源管理税率是多少呢?一起看看吧!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了解,近期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以下简称emca)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并同国家节能中心共同召开了“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在会上,国家节能中心节能管理处辛升和emca副主任兼咨询研究部部长孙小亮通过与多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近距离交流,了解他们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宝贵经验、碰到的障碍和问题。
一、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已成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emca调研及与会的节能服务公司反映,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已比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已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二、节能服务公司需对增值税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方面,切断了增值税链条,客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客户成本增加,因此,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市场开发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合同谈判失败;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节能服务公司需综合考虑企业类型(设备自产型企业或设备外购型企业)、购进设备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的比例、项目利润率,进行测算和筹划,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或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纳税筹划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节能量要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门槛稍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才可申请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其限制了较小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利于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持续发展。
另外,“1000吨标准煤”指的应是项目竣工后第三方检测确认的年节能量,即节能项目的体量和规模。但有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理解为项目的实际节能量。而项目的节能能力都是按照改造时工况测量来计算,由于经济在下行、企业减产等因素,项目产生的实际节能量会低于设计值,有可能低于1000吨标准煤,此时项目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存在争议。
四、政策条款和申请文件的模式“固化”
财税[2010]110号文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内容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所附合同模板的要求,但由于合同模板的格式单一,实际上企业与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对内容不断增减和完善。但税务局机关审核时,有的地方会认为合同不合规,需要节能服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另外,由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清晰,存在着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节能服务公司申请项目认证的准备材料清单提出不同要求。
五、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
座谈会上,有北京的两家企业反映,由于税务系统设置问题,同一个客户在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中只有一个id号,节能服务公司为同一家客户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能同时备案,因此,只可享受一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北京地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上述问题在杭州等地区却不存在。
六、增值税即征即退探讨
虽然产业内一直呼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但是在此次会议上,也有企业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对于设备自产型或者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较低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尤其是体量比较大的项目,由于项目进项税额较少,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虽然增值税可以退回,但附加税无法退回。由于附加税金额也很可观,相对于即征即退,免税对此类企业和项目更加有利。
七、基层机关需提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
目前,仍存在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在部分县市或偏远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的主管税务机关由于不了解政策,不予受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沟通时间比较长。因此,建议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培训,让他们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节能服务产业,减少节能服务公司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阻力。
八、相关税务培训“迫在眉睫”
在组织税收优惠培训方面,大家纷纷表示,如果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节能服务公司希望emca能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将同地区有成功减免税的经验拿出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分享,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不光涉及到政策本身,也涉及到政策落实的相关具体问题。”辛升强调,想要搞好节能服务,国家不仅要制定相关政策,也要经常性地听取节能服务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孙小亮也感言,emca作为连接两者的桥梁,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且意义重大,他希望emca努力做好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纽带,促进相关政策的深入落实,共同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做优、做强、做大,不断增强节能服务产业的活力和影响力!
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常见问答
可以。
2.不是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吗?
只要符合财税[2010]110号对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请,是不是备案公司与能否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关系。
3.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依据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4.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暂免征收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申请税收优惠吗?
不能。只有符合条件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
6.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取得的效益分享收入,应开具何种发票?
如果希望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原营业税)减免,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节能服务公司也可选择放弃免税,依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后,可以抵扣进项税。
合同期满,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用能企业时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享受优惠期不可间断,应连续计算。
10.何时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11.节能服务服务公司应向哪个税务机构申请税收优惠?
应向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12.哪些机构可以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确认,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也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13.办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1)减免税备案申请;
2)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5)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四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
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请保留此标记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就单笔租赁合同纳税而言,如租赁金额为300元,应纳印花税0.3元,由于不足1元,所以按1元贴花;而如果租赁金额为1600元,则应纳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舍五入按2元贴花,因此,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也应以角为最低计量单位,超过1元应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取舍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
应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20000元。
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五
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拓展:
一、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五、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九、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一、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税率:按件贴花5元。
纳税人:领受人。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六
1、对于融资租赁合同,因为印花税是列举征税,其经济合同中暂时没有融资租赁合同的税目,暂时按照一般财产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2、易货合同类似于“购销合同”,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为交换双方的价值的合计数目,因为易货存在既购又销的情况。税率为0.3‰。e_wbo稍微用错了点税率。
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己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这样就完成了缴纳的义务。印花税的主要纳税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就是立合同的人。缴纳印花税的方法一般分为四种:贴花法(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金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如果需要多次贴花,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期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旦缴纳方式选定一年之内饰不能更改的)、代扣代缴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
房屋租赁合印花税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算法,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金额缴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可以免征印花税,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对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1角但是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租金金额是400元,应纳印花税0.4元,但是不足一元,所以按一元贴花。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以角作为最低的计量单位,超过1元的应该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的取舍问题。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三)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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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七
答:购销合同印花税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可以在合同上贴花,也可以申报缴纳,具体的纳税方法可以咨询主管税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工业企业:按采购金额和产品销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计税额;。
2.商业批发企业:按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计税额;。
3.商业零售企业:按采购金额的60%—80%核定计税额。对不能确定采购金额的,按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金额。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八
在经济活动中,很多是要征收税费的,印花税是应收税种的一种,与其他常见的税种相比印花税的税额相对较小,很多人对印花税的知识并不了解,比如说具体哪些需要征收印花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纳税人是立合同人,即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如果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则交两份印花税,如果是三方合同则交三份印花税。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不含税销售收入交印花税0.03%,每年营业账簿需要买印花票,每本5元,自行贴在账簿上,新增资本金时在载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资金账簿也要交印花税,为两项金额之和的万分之五,说白了,大多都是贴在总账上的,因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大多都只是记载在总账上,在贴花之后没有新增资本金无需贴花。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十九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九、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一、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税率:按件贴花5元。
纳税人:领受人。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婚后不缴。
20__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账簿,这里的账簿主要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性账簿。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薄,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薄,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要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另外还有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需要根据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二十
一、租赁设备:_________________(如所需设备较多,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二、服务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如活动时间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饮料。
三、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服务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全款总额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二十一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比例税率---税目---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1‰5、货物运输合同0.5‰。
2、仓储保管合同1‰6、产权转移书据0.5‰。
3、加工承揽合同0.5‰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下表并没有涵括购房过户时的印花税税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相对比较简单,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是按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因应各地方政府的政策,以上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不定时会有所调整,大家应当在需要缴交时到地方税务局或者所属区域的租赁登记所咨询清楚印花税税率,并索取相关印花税税率表的单张指引。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服务类合同税率篇二十二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于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供应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应当区分其性质和用途,即看其是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还是代替合同使用的,以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对某些使用不规范的凭证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