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建议书(优秀15篇)
我们经常会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总结和概括。在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列出要点和关键词,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组织思路。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和重点,提供写作思路和方法。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一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下称《奖惩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完成本职及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施奖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和员工和谐发展为目的。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施的奖惩,按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包括: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和授予“劳动模范”、“金牌职工”、“开路先锋奖章”等荣誉称号;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予“员工之星”、“管理能手”、“经营标兵”、“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严格按照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一)通报表彰奖励,实行及时表彰。
1、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2、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或产生经济效益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3、通报表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给予非货币性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按一事一办的原则确定。
办法〉的通知》(物资司人[2007]7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九条奖励实施程序。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阐明理由并附有关依据,报公司劳动人事部核实并提出意见,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公司给予员工的奖励,在公司相关会议或工作平台上公布,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受奖员工个人事迹失实,除撤销奖励决定外,公司将追究呈报单位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公司有关会议决定执行。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包括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处理包括:减发工资、罚款和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一)(二)。
(三)项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减发工资标准为不超过当月本人绩效工资的100%。
(二)警告和罚款: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的,或年度内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金额为不超过本人3个月绩效工资的100%。
(三)记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或年度内警告2次的,给予记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记大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20000元的,给予记大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但最低额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
(五)降职、撤职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至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内的,给予降职、撤职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六)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处罚权限及实施程序。
(一)批评教育由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实施。
(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以及经济处理由员工所在单位对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报公司劳动人事部,由公司劳动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报公司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除批评教育外,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其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六条受处罚员工,处罚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经济处理未了结之前,不得办理调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适用专项奖惩办法的,按专项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三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和项目部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两年多的时间里,公司和项目平等团结的工作气氛,让我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但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我感觉并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也没有什么进步,所以我感觉这份工作不适合我。
离开公司,我满含着愧疚、遗憾。我愧对公司上下对我的期望,愧对各位对我的关心。遗憾我不能和大家一起同甘共苦见证公司辉煌的未来,也遗憾我什么都没能留下来。本着对公司和自己负责的态度,经过慎重考虑,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望领导同意。
最后,衷心祝愿公司健康成长,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
此致
敬礼
辞职人:凉州司。
项目领导意见:
项目部(盖章):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五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五、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六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管理者奖:对突发事件、事故能妥善处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实效性。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量,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导、不旷工、擅离职守、离岗串岗,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记进行评选,每个月进行一次评比,选出优秀员工,予以奖励。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旷工不报、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4.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0、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1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3.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无论是民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以上建议,纯属本人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七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八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九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
一、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归管理部门。
四、奖励。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终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8.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升职位: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
2.在一年的公司绩效考核中连续9个月得a的,并未得e者;
3.团结互助、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业绩显著;
4.有工作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效益的;
5.其他条件被公司总经理认为可以提升职位的。
6.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升职位的。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力资源部审核;
3.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实施并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
5.奖励档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五、处罚。
(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除罚款;降级,在降级的同时,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
(1)统一着装,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和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遵守“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属区域及员工进行管理,保持清洁、优美、卫生的环境,培养员工素养。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罚款10元;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50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20元;在岗睡觉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吃零食、瓜果等,违者罚款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空调未关闭现象,每次罚款1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公司通报批评。
(10)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每次不准超过2分钟,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违者罚款5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私自将公司设备和工具带回家,罚款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500~30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5)擅自透露和传阅尚未公布的有关会议内容和组织建设、干部配备、人事档案、人事考察报告、奖惩决定等机密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内部下岗处理,并罚款3000元;透露本公司的经济和技术情报,对外提供客户电话、内部课程培训等资料,在对外业务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全年效益工资和奖,并罚款3000元,责令退出不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7)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中层干部罚款20元,高层领导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8)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9)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20元。
(20)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
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50~300元。
(2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财务规定,对玩忽职守、违反现金保管制度和财经纪律,致使支票失窃、现金丢失、账目错误、罚款500~1000元。内外勾结、贪污挪用者,罚款1000~3000元,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构成犯罪者,交司法部门惩处。
(23)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4)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25)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0-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轻者。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6.破坏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企业形象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8.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9.擅离职守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10.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11.借本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企业名誉情节较轻者。
1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13.负责考勤员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或计算错误。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严重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6.扰乱社会治安,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受公安机关拘留的。
7.伪造、编造或滥用企业有关证明材料、发票、单据,性质严重者。
8.吸食毒品者。
9.故意撕毁本公司章则布告、通知或扰乱公司生产和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
10.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
11.与经营同性质行业的企业或个人勾结者。
12.参与社会流氓或械斗活动,性质恶劣者。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一
一、奖惩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奖优罚劣,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1、按照权限进行提报、审核、决定、报备。
2、奖惩记录,由项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信息及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扣除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奖金按照财务流程支付给项目办公室。
3、奖励中提及的‘工作创新、降低费用’,严禁通过偷工减料或降低服务标准实现。
4、及时处理(当时发现当时处理)、实事求是;特别是处罚员工,教育为主,应坦诚沟通并做谈话记录,核准事实,指明错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不服,可在10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提出书面申诉。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四、奖励内容:
1、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对于现金奖励,要当众发放,而不是放在工资中。(1)、通报表扬:每次奖金为100元。由部门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公司总经理。
(2)、嘉奖:每次奖金为500元,授予嘉奖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3)、记功:每次记功奖金为1000~3000元,授予记功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决定。经总经理特批也可予以其他形式同等价值以上奖励。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2)、对员工安全、效率等改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3)、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者。(4)、预防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工作不中断者。(5)、其他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干部员工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革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5000元以上)或有明显社会效益。嘉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提合理化建议或发明创造,使公司获得明显效益者。
(2)、对于主管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或提升社会形象者。(3)、维护公司利益,抵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者。(4)、策划、承办、执行、督导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5)、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干部员工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等方面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20000元以上)或社会效益显著。记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为公司管理有重大改善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3)、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在突发事故中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者。(4)、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六、员工惩罚规定:当场填写过失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1、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合同。
(1)、口头警告:给与口头警告,不进行经济处罚。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可以决定。
(2)、书面警告:给与书面警告,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2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3)、通报批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5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4)、重大过失: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人资总监、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5)、员工惩罚实施累进制:在1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升级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相当于三次书面警告),升级为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报批评(或相当于三次通报批评),自动升级为解除合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未给公司直接造成损失。口头警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胸卡、或瞌睡、禁烟区吸烟、吃东西、喧哗、闲聊、上网玩游戏、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网页等。
(2)、对上级合理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礼貌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者。(3)、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两次以上或旷工半天者。
(4)、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情节较轻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或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开展工作的。(6)、浪费、不爱惜公物或设备,情节轻微的。(7)、个人办公场所、更衣柜等不符合5s规定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口头警告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但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2)、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工作岗位、干私活者。
(3)、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公司安排的业务招待除外)。
(4)、超越职权或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指挥不当、有章不循、或监督不周,致使发生错误者。(5)、对合作伙伴或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或恐吓威胁的。
(6)、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及其主管领导。(7)、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以上或旷工一天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书面警告的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下)或直接造成公司工作程序等发生混乱,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不按流程、消极怠工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2)、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
(3)、发表损害企业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4)、库存与实物不符,以虚报手段掩饰差错,推脱责任者。
(5)、库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备料不及,影响工作正常运转者。(6)、由于管理不善或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对知情不报采取同等处罚。(7)、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通报批评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合同: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或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未经允许,泄露公司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5)、在公司范围内与顾客、同事发生打架斗殴。
(6)、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故意侵吞或非法占有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利益者;(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8)、伪造、盗用公司印章、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者;(9)、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部门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10)、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11)、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联合协创(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o一六年三月五日。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二
奖励先进员工、惩罚违纪行为,是促进员工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的工作氛围的基本保证。
一、奖励、处罚程序:
各类奖励、处罚由上一级主管(项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填写《奖励、处罚申请单》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应的奖罚手续。
二、奖励标准:分为部门级奖励、公司级奖励和晋升奖励。
1、部门级奖励:
a)一个月内多次受到业主或上级的表扬;b)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成效显著;
c)积极推介顺驰品牌产品,树立良好口碑;d)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e)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公司级奖励:
a)总经理特别奖:依据相应程序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b)优秀员工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依照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授予称号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岗位标兵每月增加100元奖金,并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3、晋升奖励: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经考核可给予晋升奖励。
三、处罚标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职或降级以及辞退。
1、警告处分: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月达2次;
2、记小过处分:
3、记大过处分:
a)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b)一个月内旷工两天;
f)工作时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影响。
g)主管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h)遗失或损坏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职或降级:
a)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b)管理不善,部门内部存在数起违纪现象,影响极坏;c)严重渎职现象;
d)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5、辞退:
a)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擅自对外散布污秽性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形象的;
i)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消极怠工者;
四、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品质部进行调查,并于15天内作出回复。
第九章员工培训制度。
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及工作水平,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正式员工在职培训两部分。
二、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岗位知识等,以便较快的适应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为时六天;维修、保洁人员培训为时四天。课程内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新员工培训实施方案”统一进行。
三、在职培训主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1、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每年年底根据员工需求及公司要求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2、同时建立培训网络,由各项目经理指派项目培训联络员,与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切合,实施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基础培训。
3、人力资源部实施的培训按照计划分批、分阶段、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与专业部门切合或联系专业讲师开展培训。
四、培训方法:
1、专业讲师讲课,系统讲授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公司内部经验交流会,达到资源共享作用。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培训组织者做好《学员培训签到表》的管理,培训结束通过对员工的考核,记入培训卡,作为员工晋升发展和项目优秀团队评比的依据。
六、公司根据需要派遣相应人员进行外部培训,各部门在月底将培训计划交到人力资源部,以便对培训费用统筹管理;员工培训后所取得的资格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由公司统一保存,该员工离职后不交还个人。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三
1、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勒令辞职(视为以实际行动提出自动离职)四种。
3.1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长签发奖罚决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对部长以上的,直接由总经理签发奖罚决定。
3.2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决定。
3.3奖罚决定生效后,须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册并由关系人签字认可,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并在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其本人家属和下一家单位。
4、奖励标准。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5、处罚标准。
5.1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60%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50%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辞职。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6、奖罚金额:
6.2每警告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5%处罚,小过按10%处罚,大过按15%处罚,勒令辞职按20%处罚,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7、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四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创新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建议书篇十五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本站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