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大全(13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工作,提高协作效率。方案的制定过程应该充分考虑实际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或片面。范例方案包括了多个不同领域的实例和案例,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制定的方法和技巧。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从2015年12月启动以来,国务院颁布《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出台《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落实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底,绩效工资工作的制度框架基本成型,省级行政区域均已出台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绝大部分市、县也已出台本地具体办法,显现出了阶段性成果, 绩效工资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稳定教师队伍,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有助于凝聚教育力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有助于提升学校管理,促进教育事业良性循环。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予以审慎的思考。
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基本内涵
首先有必要了解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基本内涵。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就是指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套改后的绩效工资,它主要体现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也是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中除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大部分外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绩效工资实施中面临的诸多问题
根据2 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在北京联合发布的《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 0 1 0)》(以下简称《蓝皮书》),自2015年1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政策以来,教师工资有所增加,对农村教师有所倾斜,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遇到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改进。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难以调动教师创造性
根据《意见》,奖励性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等常规性奖励经费却占据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大部分比例,而真正用于奖励和鼓励教师做出创造性劳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费比例并不宽裕。这种工资设置的激励效果很难覆盖到全部教师,对于部分已经取得高职称的、安于现状的教师来说,其激励的效果并不显著。
(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考评体系构建有困难
教师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则是绩效考核的基础与核心。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研究表明,绩效工资能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一个关键的条件:工资奖励必须与组织期望强化的员工绩效紧密相关。这意味着,如果学校管理层不能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工资就不可能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所以,选择何种绩效考评方式,决定着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实践的成败。但是令人头疼的是,教师工作具有特殊性,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而且还要塑造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教师工作过程的独立性、创造性和教师工作结果的滞后性为教师的评价带来巨大困难。此外,在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及其量化过程中,忽略了教师劳动的职业特点和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在考核方式上也应该更加丰富更加科学。总体来说,我国教师评价还很少关注教师绩效本身的内涵及结构,对评价信度与效度的研究也不够。这就造成了考核结果的不平衡性,这将致使评价缺乏科学性,进而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绩效工资城乡差距大,落实工作需要加强
据蓝皮书调查显示,在实施绩效工资前,工资水平在2000元以下的教师占调查总人数59.16%,其中1500元至2000元间的教师占调查总人数28.85%;3000元以上仅7.07%。发放70%的绩效工资后,以各地平均计,每月工资2000元以下的降至26.39%;2000元至3000元的上升到43.76%;3000元以上的,则增加到24.90%。从总体上看,教师工资增加,且增幅明显。
但是与城市教师和公务员相比,农村教师工资水平依然偏低。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收入水平差距拉大,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教师工资水平偏低又难以得到保障,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教育质量的保障更是威胁。这也是造成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将绩效工资落实到位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主动性,才能保障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
三、对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的建议
(一)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保障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应纳入国家财政教育预算,并在财政预算义务教育经费予以单列。又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义务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应以县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种财力,按照法定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到位,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的经费。同时,各县(市、区)政府,特别是欠发达县,要积极争取省级乃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
(二)合理安排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
杨坤弟在《知识型员工薪酬激励研究》中吃出,设计知识型员工的薪酬激励模式,采取调和型薪酬模式,既可以保证员工的安全感,又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调和型薪酬模式中,其固定的基本薪酬一般在整体薪酬中占据50%-70%的比例,其浮动的绩效薪酬则占30%-50%的比例。这种模式既有激励性,又有稳定性,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各占接近比例。
在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比例,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工资不同于职称工资的显著特点就在于它打破了论资排辈的“大锅饭”现象,低职高聘或是高职低聘成为可能,充分调动了年轻教师、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工资分配等次就应该创设合理的“最近发展区”,使教师有挑战又能达到。同时,同职称教师的收入有差距才有竞争和活力,但差距要适当,过大和过小都会缺乏吸引力。
(三)建立科学、易行的考核体系,规范发放程序
落实绩效工资制度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合理并且行之有效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因各学校教师、学生情况不同,软硬件条件不同,倡导的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有别,因此不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确的考核体系,学校必须根据本地区和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绩效工资的考核指标。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教师履行的法定职责的实绩;二是教师履行学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三是师德实绩;四是教育效果实绩。教师的责任应该是帮助所有学生全面发展。发展不仅是指学习成绩的提高还包括学生身体健康在内地全面发展,因此,绩效评价不能单一以“升学率”作为依据,应该以学生各方面进步的幅度作为评价的依据。作为考评的组织体系应该是多元、民-主和公开的。除了学校内部的自我评价外,家长、学生和社区的评价以及教师的自评也应该全面评价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组成。构建一个规范、公证的评价体系是实现教师绩效工资评价可持续的基础和目标。
在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学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收入分配全过程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的分配方案、奖励办法等必须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实施。所有人员的所有收入,统一由学校制表,经本人确认,经人事处备案后,财务处通过银行卡发放。减少现金发放,减少暗箱操作,力争做到全校工作人员的收入情况,自上而下“单向透明”。同时,发放绩效工资的过程中,应发挥学校工会和教代会的作用,加强监督机制,最大限度的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不断规范和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制度。
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个里程碑。对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义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一定会随着教师绩效工资制的实施而拉开帷幕,只要打破传统人事制度的桎梏,义务教育就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更多的优秀人才一定会积极努力地投入到义务教育事业中去。
在前面我们谈到了制度对教师责任心影响非常大,而学校制度有多种,安全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各部室工作制度等等,其中,主要矛盾集中在学校的绩效管理制度上,只有它是一切制度的终结者,评判者,引导者,所以不必对所有制度都面面俱到,只需对绩效管理制度对责任心得影响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出制度因子的功效。
一.学校绩效管理制度的内在原则
1.奖惩原则
例:全体教师每月绩效考核分四等,分别对应四种绩效工资。a等级约占全体教师人数的20%,b为70%,c为10%,d为不合格,末位淘汰。前三个等级的差距在200元左右。这项制度对教师的工作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从教案,课堂,作业,成绩,考勤等各方面全面赋分,最终得出结论。奖勤罚懒,平者让,能者上,庸者汰。这项制度从2015年开始实施,对比2015年到2015年前四年和2015到2015后三年,教师队伍的责任心明显增强,责任行为显著增多,不负责任必有严惩,学校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经发中学新的起点。在绩效管理实施后,我校也把责任作为学校教育特色予以固定下来,就这实行这一制度的一年后,我校初三勇夺未央区中考第一名,以90.2%的升学率刷新未央区的记录!
结论:物质奖励制度的外在强制性,保证了公平正义,让负责的教师脱颖而出,让落后的教师黯然离去,让观望的教师心中敬畏,使结果导向的思维方式,负责勤勉的工作态度成为一种常态。由外而内,从强制到自觉,制度因子是提高教师责任心的必要条件,有时在教师素质相对低下的环境中甚至能发挥决定作用。奖惩的方式固然有其粗暴不近人情的一面,但对民办学校教师来讲又是提高素质,负责尽力的一大保障。
局限:制度一旦制定下来必然具有稳定性,但现实中学校的发展却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制度的稳定性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滞后性,所以也会在有些方面不但没有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责任意识,反而会阻碍和挫伤老师进步要求的渴望。
2.责任换自由原则
这一原则的核心是负责任教师在制度适用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负责任的教师则在制度适用方面严厉对待。
例:学校省标验收,准备工作繁忙,临时抽调了一些教师来帮忙行政事务,这些老师加班到深夜,工作很辛苦。本着责任换自由原则,在本周作业和教案的检查和赋分中被定为免检,体现了:我出力了,我尽心了,我就应该被肯定。再比如,有某教师在抓学生方面投入很多时间,义务为学生在午休时间补课,同时考试成绩很优异,在具体的检查制度上就享有一定的自由,也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符合教学规律,表明内容比形式重要,结果比内容更重要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结论:责任换自由原则在保护教师责任心方面发挥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它明确的告诉教师:如果你负责了,制度对你的约束就小了,因为你的责任行为已经远远高于制度的要求和标准,学校与教师相互理解,相互配合,能极大的促进责任行为,建立责任意识,带动全校负责的风气。
局限性:责任换自由原则能在制度管理中发挥多少主要取决于学校的管理层和执行的行政人员的判断,在熟悉教师教学工作的人那里运用的就较好,在有些人员的僵化运用中就较差,有时反而挫伤了教师的责任心。
3.透明性原则
这一原则的特点是在精神层面对教师进行表扬或批评,对教师行为进行公开评价,全校皆知,要么“长脸”,要么“丢脸”。
例如:教学事故必然公开批评通告全校师生,教学差错必然公告栏公布,这对教师的自尊心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使教师能够恪守职责,勤勉敬业。
局限性:教师属于知识分子,有自我纠察和自我改善的动机与欲望。他们宁可扣钱也不想被点名公示,一旦公示,固然可以警示其他教师,但对被处罚教师的责任心有一定的挫伤,对其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制造了很大的舆-论困扰和不利评价,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行为和消极抵抗的态度。
4.责任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一般情况下,制度的设计是管理方的权利,教师更多的是被动的接受和被命令,被要求完成任务。但是管理方在制定制度的同时,也有义务为教师完成任务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支持。
例如:美国加州州长对下级下达任务时,各下级也会提出要求,最后双方民-主协商,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最后完成结果,只要一对比协议,谁尽责,谁失责,一目了然。这个原则可以最大限度的明确教师可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底限,让教师无后顾之忧,放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局限性:坦率的讲,本校在这一方面有待提高。出于升学压力,竞争压力,在教学成绩的制定和要求上明确:必须一年比一年高,必须步步高。但是对生源素质的变化,师资配备结构,竞争对手的进步等情况视而不见,要求只许胜,不许败!有时目标订的太高以至于教师感到非常绝望,在行动上就不能达到负责的最大化,反而有所减退,工作的责任心和拼搏意识淡化。从唯物主义来讲,没有从实际出发,而从主观愿望出发,效果可想而知。
二.学校绩效管理制度对责任心的影响
通过对绩效管理制度原则的分析可以看出,绩效管理制度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但是利大于弊。科学的绩效管理能够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培养责任意识,倡导责任行为,是提高责任心的必备条件和重要的物质,精神保障。只要加强制度的科学性,民-主性,绩效管理制度必然产生强大的动力,推动教师责任心建设,为学校发展奠定最深远,最根本的精神源泉和不竭动力!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晋升提级、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本学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全勤奖、续班奖、月绩效奖、年绩效奖、提成奖、突出贡献奖);
3.提供学习机会;
4.晋升提级。
第五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教学事故出现;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招生工作突出,按计划完成招生指标;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
9.领导有方,带领教职工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学校做出贡献,董事会或校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奖金奖惩规定具体如下:
1.全勤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金额为100元。
2.续班奖:指为奖励学校老师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把所教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的班级学习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方法如下图:
续班率
奖金数目
100%
5%×续班生所缴学费
90%——99%
4%×续班生所缴学费
80%——89%
3%×续班生所缴学费
70%——79%
2%×续班生所缴学费
60%——69%
0
50%——59%
扣发当月绩效奖
50%以下
予以解聘
3.月绩效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200元、100元、50元。
4.年绩效奖:指为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800元、500元。
6.突出贡献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能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做工作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视贡献的大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教职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所在部门同校长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审核;
3.董事会或校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完成教学任务或招生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教学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泄露学校秘密,把学校生源介绍给他人或向生源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教职工情绪稳定的;
11.利用职权对教职工打击报复或包庇教职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校长应予以处罚的。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学校损失:
2.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由董事会讨论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 各部门领导发现本部门教职工触犯以上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教职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校长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及时报经校长或董事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校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校长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二条 给予教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对教职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受处分的教职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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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监督食堂工作。
二、检查安排及职责
周次 检查人员 周次 检查人员 周次 检查人员
1 、 10 沈朝明 2 、 11 徐强生 3 、 12 潘淑丹
4 、 13 孙金宝 5 、 14 李军 6 、 15 王放
7 、 16 汪秀珍、葛柱 8 、 17 李源 9 喻越忠
2 、每周至少抽查二次,如遇重大情况报校长室商量办理。
三、检查、奖惩内容: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食堂卫生
(二)饭菜质量
2 、饭菜数量有明显不足,质量较差,有多名学生投诉的。第一次罚款 30 元,第二次 40 元,以此类推。
(三)服务态度
(四)操作方面
(五)、综合方面
3 、食堂一学期评选最佳“工作人员” 2 名,奖励 200 元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三
1、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与一次性的表彰奖励。
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改革,积极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幼儿园评定或有关部门签字认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3、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的表扬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4、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经常修旧利废,节约开支,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大家好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5、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6、各班幼儿出勤率超过90%以上每人奖励10元。
7、各班幼儿定员:
托班:20人(二人);30人(三人)。
小班:30人(二人);35人(三人)。
中班:35人(二人);40人(三人)。
大班:40人(二人);45人(三人)。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四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五
1、学校设立控烟单项奖,用于创建“无烟学校”的奖励,学校定期开展办公室创建“无烟办公室”评比活动。
2、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不发烟并劝阻他人吸烟,办公室人员要互相监督,中层以上干部值班时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检查内容之一,检查发现凡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本校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
3、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办公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办公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4、每个教职工都有劝阻吸烟的责任。
5、考核内容
(1)办公室内成员人人知晓创建无烟学校工作。
(2)办公室包干区域内无人吸烟。
(3)办公室包干区域内无烟烟具(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4)告之并劝说学生家长及外来办公人员在学校内不吸烟有成效,包干区域内无烟蒂。
6、考核办法
监督小组(由各办公室控烟监督员组成)每月对各办公室进行巡视,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提问办公室人员控烟知识,回答正确率未达60%,每人扣1分。
(2)包干区域内有教职工吸烟,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扣3分;发现三次以上,该办公室不能评为无烟办公室。
(3)包干区域内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2分;有烟具的,除没收烟具外,扣3分。
(4)包干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1分,每发现1枚烟蒂扣0.1分。
(5)累计扣分达到25分,该办公室不能评为无烟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款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加大控烟工作的力度,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导处: 负责安排控烟教育内容、课时与落实,把控烟教育安排到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教育课)计划中,做到有计划、有教员、有课时、有教案,分年级落实,并注意充分利用学校师资和多媒体设备提高教学效益。安排教师定期更换“控烟宣传栏内”的宣传内容。通过一学年的`努力让100%的教师和100%的学生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
该项工作纳入教导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由办公室考核评分。
2、总务处:学校总务处在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或“无烟办公室”的标牌。
该项工作纳入总务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有校长考核评分。
3、团支部:2015年举办一次“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仪式。举行一次控烟知识竞赛。每月进行一次控烟宣传,每月组织出版一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黑板报,每学期组织一次四至六年级学生控烟知识手抄报比赛。在5月31号世界无烟日中组织部分共青团员到社区、街头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号召成人戒烟。
该项工作纳入团支部书记学期工作考核细则之内,学期末由办公室考核评分。
4、年级组:各年级组要倡导教职工“口袋不装烟,工作不带烟,办事不敬烟”。鼓励、教育教职工戒烟。年级组内如有不按期在校园内戒烟的教职工,学年不得评为优秀教研组。
5、班主任: 各班每学期召开一次“拒吸第一支烟”的主题班队会,一至三年级举手承诺不吸第一支烟,四至六年级向班主任上交书面“不吸第一支烟”的承诺书(要有家长签名)。在团支部的安排下组织学生自办一期禁烟知识手抄报,让学生深刻认识吸烟的危害。对有吸烟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大队部建立“吸烟学生档案”,并与家长签定联合教育责任书,定期调查有无吸烟行为,耐心细致地开展转化教育。各班还要通过学校创建“无吸烟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带动家庭开展控烟行动。家长开会或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时,要向家长宣传学校控烟要求,劝止家长的吸烟行为。
班级中如有一名学生一学期累计吸烟2次以上(含2次),班级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该项工作纳入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细则和班级五项评比内容之内,学期末由政教处考核评分。
6、教职工: 自2015年5月1日起,教工在校内吸烟,首次发现批评教育,再次发现扣发绩效工资10元,第三次及以后吸烟扣发绩效工资50元,并向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上报检讨书,必要时责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检讨。严禁教职工在学生面前吸烟。教职工不按期改正在校园内吸烟的行为,不得评为各级各类优秀。对屡次违纪不服从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学校书面报告镇、区教委请求将其调出。
7、学生:严格禁止学生吸烟。学生在校内校外第一次吸烟,给予写反省书(抄写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知识)一千字,停课反省一天,在班上作检讨的处理;第二次被发现抽烟,给予停课三天的反省,写三千字检查,在年级学生会上公开检讨的处理;第三次被发现抽烟,给予留校察看的处理。学生如有吸烟行为,本学期不得评选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8、商店: 学校总务主任负责与学校商店的承包人签订《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承诺书》,并定期到店中、学生中间调查承诺兑现情况。自签定承诺书第二天起,承包人首次向未成年人售烟批评教育,再次发现提高租赁费50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提高租赁费100元。因违背承诺书提高的租赁费当时处理当时收取,如拒不签定承诺书、拒不服从管理、拒不上交违诺租赁费,学校有权在二个月后终止商店承包合同。
9、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六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七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强经济管理,挖掘高等学校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力,增收节支,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按照1965年原高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特种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当前高等学校的情况,确定从1980年起,逐步地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试行办法如下:
一、学校基金的来源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并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科研任务以及不增加国家财政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依靠广大教职工艰苦创业,广开财源,增收节支,逐步发展。学校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实现的纯利润(具体核算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转让或利润分成及出售科研产品、提供科技劳务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差旅、资料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三)实验室、计算机和仪器设备对校外开放服务和实验室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四)接受校外单位委托实验、检验、化验、解剖、设计、打样、复制、绘图、翻译和艺术院校对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场租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五)学校招待所、汽车、轮船(渔轮)、放电影、绿化、冰场、游泳池、出售零星废品等收入,抵冲各该项事业支出后的净收入。
上述各项收入,要认真进行经济核算,防止毛估冒提,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划清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凡按财政制度规定应作为专项使用的各种资金,应交国家财政的预算收入,代管经费,其他往来款项以及应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纳入“学校基金”。
试行本办法以前历年结存的上述收入,除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外,其余可纳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发展生产。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适当用于集体福利事业,但不得用以发放奖金。
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内外有别,合理定价,合理收费。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在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产品价格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合理定价收费,不准任意抬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外服务、加工项目,可酌收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学校基金的使用
学校基金,原则上应当分别用于教学、科研,发展生产,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个人奖励等四个方面。
教学、科研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包括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开支。
发展生产部分:主要用于充实、更新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的生产设备,新产品试制,技术改造措施,增补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新建、扩建生产用房。
集体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设施。
列为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各项任务中劳动好、工作好、贡献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学校基金,主要应用于改善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和发展学校生产。具体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原则上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部分不低于60%;用于集体生活福利和奖励部分不高于40%。根据“预算包干”办法从节支中提取的奖励金,可与学校基金中的奖励部分合并使用。学校基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经校(院)长批准后使用。
鉴于各高等学校的现有条件差异较大,收入来源悬殊,为了帮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所属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围内),用以调剂解决那些完成任务较好而收入来源少的院校发展生产资金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个人奖励问题。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精神,报教职工的政治荣誉、物质利益和他们完成的工作、生产任务及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反对平均主义。
(二)提奖条件和要求
凡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招生计划及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遵守财政制度的学校和单位,可以按规定提取奖金。没有完成和部分完成上述任务的,应当不提或少提。奖金的提取应以有无学校基金为前提,坚持按主管部门审定的具体比例,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不准超支。
要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评比和奖励办法,哪些人员该奖,哪些人员不该奖,奖多奖少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三)奖金的种类和标准
(1)奖金种类分为:综合奖、单项奖两种。
教师、干部、职员一般实行学期综合奖。
生产性工人、服务性人员,学校可根据其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制定有利于鼓励先进,体现“多劳多得”的奖励办法。
在一定时期内,学校对在教学、科研、生产和党、政、后勤等各项工作中成绩优秀,贡献较大的各类人员,可给予适当的政治荣誉奖和物质奖。
单项奖要从严掌握,防止奖金名目繁多。
(2)奖金额的计算:在国家对事业行政单位职工的奖励制度没有统一规定之前,暂定为:全年发给教职工的各种奖金总额,包括从“预算包干”定员、定额节支经费中按规定提取的奖励部分在内,以不超过本校在册教职工一个月的标准工资额为限。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奖金,当年使用有结余的,可以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以丰补歉”或用于集体福利事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是改革学校经济管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加强领导。学校要指定一位领导干部分管此项工作,具体事务由有关部门办理。要加强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正规,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局(厅),中央各主管部门,可按照本“试行办法”精神,会同财政、劳动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下达所属高等学校试行。
一、对“现代”的理解
“现代”,《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指现在(今)这个时代。
“现代”一词最先的使用,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学者以形容词的形式出现在他们的.著作中,主要用来表示事物的性质:如现在的、新近的、时髦的等。而在英文里,“现代”(modern)一词有两层意思,一是作为时间尺度,泛指中世纪以来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一个“长时程”;二是作为价值尺度,指区别中世纪的新时代精神与特征。
我国自五四运动以来,人们习惯上总将自己所处的时代称为“现代”。我们认为,“现代”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动态时程,其标准在不断提高,在时间上无确定起点和终点的一个过程。
我们认为,对“现代”两字的不同理解,往往关系到未来现代学校制度研究与建设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目前我们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网络时代的“虚拟社会”、“地球村”等已进入人们的生活,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教育部明确要求通过“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我国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思路、途径与策略,要求各校转变办学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办学效率,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所研究的“现代学校制度”,是适应时代潮流将要大面积实施的一种学校制度,是适应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指导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制度的总称。本文中所述“现代学校制度”中的“现代”,是一种“价值尺度”,指的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能进一步推动学校制度优化发展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落脚点在“优化”二字。
二、对“学校”的理解
“学校”,《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学校是专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机构。
我们认为,学校即“培养人的地方”,是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场所。
三、对“制度”的理解
“制度”,《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的解释: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体系。《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的解释:办事规章或行动准则。《写作大全》(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年版)的解释:指一个系统或单位制定的要求属下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教学制度、财务制度等。
我们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制度”是一组规则与规范的体系,它带有一定外在的与内在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表现在制度强制的限制性与激励性上。所谓“限制性”指它对个体随意行为的约束。在一定的社会里和特定的组织中,个体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如果,个体行为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组织利益或他人合法的利益,有可能妨碍组织目标的实现或降低组织的效率,这种行为就被称为“非期望行为”,制度就要对这种非期望行为进行限制。比如,中小学普遍实行的考勤制度就是对教职工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进行约束的制度。 所谓“激励性”指它对个体社会期望行为的鼓励。个体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公共利益、组织利益或他人合法的利益增加,有可能导致组织目标实现程度提高或组织效率增强,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期望行为”,制度也对这种社会期望行为进行鼓励。比如,我国不少中小学制定的“优秀教师奖励制度”就是旨在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作贡献的制度。
在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中,“制度”是工作措施中的重要环节,是激励和约束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准则,用来调节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规则。
四、对“学校制度”的理解
“学校制度”,指的是为了激励和约束学校的行为和与学校有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等的行为而制定的教育法律、规章等成文的规则体系,以及学校、学校周边社区中的组织等规则体系。
五、对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解
从近五来的文献来看,国内专家、学者们对现代学校制度的内涵等基本的问题,目前仍然未达成共识。
为了给“现代学校制度”下一个比较恰当的定义,我们应考虑以下因素:
——制度要体现“传承性”。一种新的制度都是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形成、改造、变革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不单要借鉴国外教育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做法,在立足中国传统教育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与研究中不断汲取传统制度上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
——制度要体现“发展性”。这种制度必须有利于学校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学校制度的改革的根本性目的在于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运行效率、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和有效地促进人的充分、全面的发展。因此,在学校制度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人的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性。
——制度要体现“操作性”。这种制度是现实的,具体的,可操作的,要适合学校的发展。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是单纯逻辑的制度,而是在实践中能改进学校工作的“好的”制度,它不仅存在于理论或逻辑中,同时也存在于现实操作中,永恒不变的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理念是不存在的。
——制度要体现“法理性”。这种制度要体现学校法人制度这一主体,是一种推进学校管理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新型制度。
——制度要体现“包容性”。现代学校制度不单包括学校的内部要素的关系,同时还包括学校与政府、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社区、学校与家庭等关系问题。如果将学校制度孤立于社会这个统一体之外,这种制度绝不是一种现代的制度。
——制度要体现“体系性”。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建立在学校法人基础上的制度体系,具有法定组织机构及由此而构成的学校管理及其运作。这种制度保证了学校教育改革,并能促进学校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机制,使学校在面向社会和市场的依法自主办学的过程中,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民教育的需求。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八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 ,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九
为了更好地激发我乡小学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实验、探求教育科研实验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激励机制的功能,营造“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浓郁氛围,不断推进我乡小学教育科研的深入开展,在将教育科研实验作为学期、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条件的同时,结合我乡小学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专项奖励制度:
一、奖励对象
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我乡小学教师。
二、奖励范围
1.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2.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的;
3.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和会卷比赛等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
三、操作办法
1.论文发表奖励操作程序。个人论文发表后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公室,并将发表论文杂志原件及论文的复印件及稿酬凭证复印件一并交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将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图河小学教育科研奖励标准”发给相应的奖金。
2.课题或论文、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获奖奖励操作程序。校长办公室组织参加获奖的,由校长办公室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本人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如证书由本人领取,则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并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
四、奖励标准
1.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40元、20元奖励;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元、60元、40元奖励;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120元、100元、80元奖励。
2.市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00元奖励;市级课题结题的,给予200元奖励。
3. 省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50元奖励;省级课题结题的,给予300元奖励。
4. 国家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200元奖励;国家级课题结题的,给予400元奖励。
5.论文在市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100元奖励;论文在省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200元的奖励;论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给予300元的奖励;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400元的奖励。(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国家邮政部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
五、附则
1. 同一篇论文和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
2. 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学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参照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奖励标准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一流学校、特色教育”的办学目标。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校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对科研成果显著者,在评优、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予以优先。
第三条 受奖励科研成果范围为本年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奖、论文发表奖、论文比赛奖、多媒体课件制作奖、课堂教学大赛(或课堂教学展示)奖等。
第四条 教科研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各级别中按有关规定可分类别等次。
第五条 本校各有关部门、处室、教科研组及教师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科研成果奖。
第二章 奖 励
第六条 提倡实事求是的教科研道德风尚,任何被奖励的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撤销并追回奖励。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课题研究成果奖
1、课题研究成果奖用于激励取得研究成果的课题组。获奖课题必须是由各级教育主管业务部门(或学校)批准的课题,并按照程序立项、开题、研究并结题的课题。
2、教师以个人名义参加外单位课题组所进行研究的课题,不享受本条例。
3、课题研究成果奖以课题组为单位发奖,奖金由课题组组长代表课题组按照实际贡献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4、课题研究成果奖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四个档次各三个等级奖。
5、课题结题奖奖励给经课题立项主管部门鉴定结题取得课题结题证书的课题。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四个档次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
第八条 论文(随笔)发表奖
1、论文(随笔)发表奖指教师所撰写的教科研论文在各级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主办的教育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在学术会议上只交流未获奖的文章不在奖励之列。
2、在各级增刊、特刊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随笔),不在奖励之列。
3、非教科研类的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凭稿酬通知,给予同额奖励。
4、凡教师编写的教学辅导用书、习题集由出版社出版,以单元(章节)计算,一个单元按200元计算。
5、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300元、100元。
第九条 论文比赛奖
1、论文比赛奖指学校根据上级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而推荐教师参加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举行的论文评比(含教案设计、案例分析等)中所获的奖。
2、教师自行参加的非教育管理业务部门所举行的各类比赛获奖不纳入本条例奖励范围。
3、论文比赛奖分县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同一文章多次参评,记最高奖,不重复记奖。若比赛设有特等奖,特等奖即对应一等奖,一等奖对应二等奖,二等奖对应三等奖。)
第十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奖(导学案设计奖)
1、由学校教科室对获奖的多媒体课件和进行导学案设计概念界定。
2、参加多层次评比并获奖的,取最高奖励计算一次。被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收录进入信息网的,以录用通知为准。
3、多人参与一起制作的,其所得奖励按实际贡献由主创人分配。
4、制作奖和设计奖分县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与第九条第三款相同。
5、其它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被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收录进教育信息网的课件(含导学案、论文、按降一个级别对待),以录用通知为准。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 赛课奖、荣誉奖
1、赛课奖指本校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含本校)赛课,或在校内参加教研课比赛。
2、赛课奖分县(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层次、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若比赛设有特等奖,获奖等级降一级进行对应奖励。)
3、公开课、观摩课奖励: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校)范围内进行公开课或在同级教育教学研究会议上上观摩课,每次分别奖励执教者2,000、1,000、200、100元。
4、公开课、观摩课以取得的开课证书为验证依据。交流课、研究课不在评奖之列.
5、评为全国学科带头人(含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一次性奖励1000元;评为省学科带头人(同上)一次性奖励800元;评为绵阳市学科带头人(同上,包括明星教师)一次性奖励500元;评为县(校)级学科带头人(同上)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活动辅导奖(含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
1、科技创新辅导奖指由学校组织或同意的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有关评比。(所获奖须经学校审核)单项按获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次、乘以相应等级获奖人数的积之和计算。集体项目获奖按获奖等级乘以二计算。(若比赛设有特等奖,获奖等级降一级进行对应奖励。)
2、辅导教师人员由学校教科室和学工处共同安排。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三名教师进行辅导,由其中一人负责协调。
3、辅导学生有特大贡献学校视其含金量作特殊处理。
4、荣誉证书:一般由原任课教师保留,但应将复印件上交学校,学校同时拥有使用相关证书原件的权力。
第十三条 教科研成果发放办法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如跨年度提供证明的教科研成果放到下一年度发放。
2、参评的个人或集体要持原件、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到教科室验证,填写教育科研成果申请表。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教科室存档备案。
3、教科室负责收集、提供本学期的教育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奖励资金发放表,呈报校长室由校长审批后发放教科研成果奖。
4、学校对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科研工作考核、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5、教科室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对,杜绝重复评奖和工作简单随意。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如有上述内容之外的教研成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 同一教科研成果按最高档次发奖,不重复计奖。多人合写论文,只按第一、二作者颁奖。对一稿多投的情况,只按其最高级别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六条 教师的论文、教案设计、案例分析、课件等参加各级比赛的参赛费,一律自理。
第十七条 原来有关奖励办法与本条例相矛盾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十
为了加强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荣誉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鼓励学校各团体及个人争创先进,被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一次性奖励办法如下:
备注:
(1)先进集体奖金由主管团体负责人确定分配方案,学校综合性获奖由校长确定分配方案。获奖级别指政府各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其它社会团体获奖下调一档,既市级变县级等。
(2)同一项目评优多次获奖取最高奖,不同项目可累计获奖。
(3)综合先进指劳动模范、春蚕奖、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技术能手、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单项先进指教科研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管-理-员、先进党工团个人、先进教研组长、先进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称号。
二、教科研奖励制度
为了加快科研兴校步伐,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且在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科研论文、通讯报道奖励办法
发放办法:
(1)论文及通讯报道奖励以原始获奖证书或上级部门文件为依据,获奖后须交论文或通讯报道复印件一份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2)通讯报道须发表在综合性报刊和政府及教育行政网站上,反映本校动态及办学经验之类,报刊有国家统一的刊号。网上报道奖励减半。通讯报道转载按高一级报刊及网站发表奖励,不累计发奖。。
(3)论文及教学成果获奖级别指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科院、教研室)组织的评比,教研大组或教育学会评比奖励减半。
(4)各级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课题结题县级奖400元、市级奖2000元、省级奖5000元、国家级奖1万元给课题组,奖金分配由课题负责人决定。各级教研大组或教育学会规划的课题奖励减半。课题获奖除发给结题奖金,还按论文获奖级别标准发放奖金。
(5)教学论文发表视该刊物级别的论文二等奖计奖(1000字以下奖金减半)。
(5)个人专著(含教材)视同该著作发行级别的论文一等奖计奖。主编、副主编、参与编写者视该著作(教材)发行级别论文的一、二、三等奖计奖,不参与编写具体内容只挂名者不给予奖励。不分主、副编的均以二等奖计奖,练习册等教学辅助资料编写出版奖励减半。专著及教材级别以组织编写单位级别为准,各大专院校的出版社视该院校级别而定,专著及教材必须有国家统一的书刊号。学校组织编写出版的著作不计奖。
(二)师生各类竞赛奖励办法
发放办法:
(1)辅导学生竞赛,团体或个人奖均发给辅导教师,同一类竞赛不累计奖,取最高奖。设团体奖只奖励团体奖,不设团体奖取个人最高奖。
(2)辅导教师与学生一起参加师生竞赛,辅导学生获奖与教师个人获奖可累计发奖。师生竞赛不评奖级只取名次的第1-2名以一等奖计算,第3-5名以二等奖计算,5名后所取名次以三等奖计算。
(3)组织评奖单位为国家政府部门(含劳动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科院、教研室),其它学科大组、教育学会、社会团体组织评比奖励减半。
(4)不设奖级只设优胜奖取同级奖二等奖发奖,鼓励奖不发奖。
(5)本校学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奖发给平时指导教师,同一项目不累计奖,取最高奖项。体育竞赛团体第一、二名视同一等奖发放,第三、四名视同二等奖发放,第五、六名视同三等奖发放,只取个人名次不设团体奖县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20元、10元,市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元、50元、20元,省级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50元,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奖。
(6)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比武、优质课评比、备课、说课、评课、课件制作、网叶制作、解题竞赛、演讲等各类教学比赛发奖办法同上。
(7)教师上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校级奖50元,县级奖200元、市级奖400元、省级奖800元、国家级奖2000元。校际间的交流课以活动范围的层次确定级别,外地来校听课视为县级。公开课必须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证书。
(8)校级教师竞赛奖励为县级各相同等级的一半奖金发放,辅导学生参加校级各类竞赛对辅导教师不设奖励。
三、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体现优质优酬的原则,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会考奖:
参加市系列统一考试中,通过率必须达到90%、通过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40元。班级人数不到25人减半,参考的学校不足3所奖金减半。
(二)专业技能考工奖:
学生参加技术等级考工。初级工考核必须100%通过;中级工考核合格率必须达到市平均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教师30元。班级人数不到25人减半,参考的学校不足3所奖金减半。
(三)高职升学奖:
设奖项目:上线人数超额奖、本科人数超额奖、优生奖、班主任奖
发放方法:
(1)上线人数奖:设人数奖及超额奖。
根据当年省招生计划及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各班上线率,每一上线人数奖200元,在规定上线率以上每超额上线1人奖励400元。
(2)对3+2班级设巩固奖及相应办法
(3)本科上线人数奖:1人次以2000元。第二人数为3000元,第三人数为4000元,以此类加计入。
(3)优生奖:高职考进入全省各专业总分第1名奖励4000元、2-3名奖励2000元、4-10名奖励1000元。
(4)班主任奖:经学校综合考核全学年班级管理效果,根据本班高职参考上线率情况和优生情况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发400元,二等奖发200元,不足25人的班级减半奖励。
说明:计算上线人数超额奖出现本班单课平均分低于全市本科目平均分、本科人数超额奖或优生奖出现个人单课分数低于全市本科目平均分时,本科目任课教师不拿奖,由其它任课教师分得。
四、申领办法
每学期的第十八周向办公室申报,申报需要填写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统一造册,主任室审核发放奖金。
五、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与本制度不相符,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解释权归主任室所有。
管理心理学认为,激励是激发鼓励,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的动机,使之产生指向需要目标的动力的心理过程。而激励机制是指一个组织为了某种激励目的所采取的体系和制度。激励是职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学提出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转变,反映了职业学校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已成为职业学校办学的主体,是实现教育目标的主导力量。如何充分调动现有教师的内在动力因素,把教师作为实现目标的主导力量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调整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科技水平、创新能力,以及“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是职业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优化职业学校人力资源,持续地增加教师为提高教育质量而工作的积极性。
一、激励机制建立的总体思路
建立职业学校教师激励机制,就是指学校为实现其目标而根据教师的个人需要,制定适当的行为规范和分配制度,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达到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激励机制建立的实质是要求管理者树立“人性化”的观念,通过理性化的制度来规范教师的行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谋求管理的人性化和制度化之间的平衡,以达到有序管理和有效管理。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应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1.建立激励机制的出发点是满足教师的个人需要。设计各种各样的奖酬形式,并设计具有激励特性的工作,从而形成一个激励因素集合,以满足教师个人的外在性需要和内在性需要。
2.建立激励机制的直接目标是为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谋求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因此,需要有一个组织目标体系来指引个人的努力方向,组织目标的设立应当适合不同教师的期望价值和期望概率,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
3.建立激励机制的核心是分配制度和行为规范。分配制度将激励因素集合与目标体系联结起来,即达到特定的组织目标将会得到相应的报酬与奖赏。行为规范将教师的性格、能力、素质等个性因素与组织目标体系联结起来。行为规范规定了个人以一定的行为方式来达到一定的目标。
4.建立激励机制的效率标准是使激励机制的.运行富有效率。决定机制运行成本的是机制运行所需的信息。信息沟通贯穿于激励机制运行的始末,特别是组织在构造激励因素集合时,对教师个人真实需要的了解,必须充分进行信息沟通,通过信息沟通,将个人需要与激励因素联结起来。
5激励机制运行的最佳效果是在较低成本的条件下,同时实现教师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使教师个人利益和学校利益达到一致。
二、激励的基本原则
1物质利益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人们创造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一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在生活、工作中,不仅要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足,而且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充实和满足。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就是这方面的论证。他认为有两种因素影响人的行为动机:一个是外部因素或称保健因素;另一个是内部因素或称激励因素。保健因素的满足只能消除职工的不满情绪,不能起到激励作用。激励因素,即工作富有成就感、领导重视、工作的责任感等。这种因素对人们的行为动机有很大的作用,能直接激励人的积极性。特别是教师这一高知识阶层,他们更注重名誉和精神上的满足。
2.适度性原则。古有“中庸之道”,《论语》有“过犹不及”的说法。需要的满足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分配要与劳动成果相适应,奖励适度,才能服众,也才能收到激励效果;奖励要与贡献相适应;眼前利益要与长远利益相适应,把握好需要的尺度,不能脱离实际。激励太多,不加努力即可获得,产生不了内动力;激励太少,努力无效也产生不了积极性。在利益驱动上,既要保证当前利益又要兼顾长远利益;既要保持人们的当前积极性,又要对未来充满希望,产生动力。
3.时效性原则。奖励的时机直接影响激励效果。时效性原则,一是注意激励的时间性。在一个合意行为发生后就应立即给予强化。“强化”和“合意行为”之间的间隔越短,强化效果就越好。二是注意奖励频率,奖励频率过高或过低,都会削弱激励效果。奖励的时机和奖励频率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一般情况,对于十分复杂、难度较大的任务,奖励频率宜低;对于比较简单、容易完成的任务,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对于目标任务不明确、需要长时间方可见效的工作,奖励频率宜低;对于目标任务明确、短期可见成果的工作,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在劳动条件和人事环境较差、工作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奖励频率应高一些;在劳动条件和人事环境较好、工作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奖励频率应低一些。
4.公平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也是激励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提出了公平理论。许多研究证明,不公平使人们心理产生紧张和不安的状态,对人们的行为动机有很大的影响。当个人认为自己的待遇是不公平的,产生不公平感,就会表现出不满情绪和消极行为,这就要求在给予分配和奖励过程中尽量把握公平性。每位职工都是用主观的判断来看待是否公平的,他们既关注奖励的绝对值,又关注奖励的相对值,在比较中理解是否公平。
三、激励的方法
1通过提高奖酬对个人的吸引力,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工作和奖酬对个人的吸引力越大,激励教师积极性的作用就越大。为解决具体问题,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方面提高内在奖酬的吸引力。如通过工作本身来满足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或其他较高层次的成长需要;另一方面提高外在奖酬,如工资、晋升等由学校控制的奖酬的吸引力,增加教师的满意度。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于他们的具体需求更应当从奖酬内容、奖酬制度等多方面来考虑。在现阶段,对教师而言,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同样重要,二者均需满足。在具体实践中可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同步进行的手段,对教师所做出的努力与成绩,要及时予以表扬和肯定。同时,职业学校应为教师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全力满足不同教师的不同层次发展需求。
2.通过树立目标,激发期望心理,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具体而言,可采取目标激励法。所谓目标激励是运用激励目标,刺激人的需要,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发挥内在潜力,为实现所追求的目标而不断地努力。有关目标设定的研究表明,设定恰当而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能够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目标太低,激发不了积极性;目标太高,奋斗无望则产生不了作用。学校要提高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调整师资队伍结构,那么在评定职称、进修、考核等教师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就要恰当地提出对个人科研水平、教学质量,以及学历的要求作为个人的奋斗目标,从而达到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职业学校的教职员工由专业教师、普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室教师、工勤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各个层次以及个体差异较大,所以在进行激励时,一定要区分不同的人群。对不同教师的需要,采取不同的目标激励,将会极大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对于层次、素质较低的学校工勤人员,关心的重点是生活中的衣、食、住、行诸方面。这一层次的人员主动性、创新性的行为少,以单指标进行业绩考核比较易操作。对于素质较高的教师群体,既要给予物质利益的满足,更要给予精神需求的满足。就性别而言,男性与女性的基本需求也有所不同。如女性教职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男性则更注重学校和自身的发展。在年龄方面也有差异,一般20~30岁的教职员工自主意识比较强,渴望获得培训、深造的学习机会,对工作条件等各方面要求比较高,因此“跳槽”现象较为严重。而31~45岁之间的教职员工则因为家庭等原因比较安于现状,相对而言比较稳定。
3.通过提高期望值,从而提高激励水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提高完成任务,达成一定绩效的期望值。其二,提高从绩效到奖酬的期望值。要提高期望值,关键是严格履行按绩给酬的原则,绩效评定要客观,尽量剔除主观因素,而且各项奖酬制度必须落到实处。
4.通过提高教师公平感,从而提高激励水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在与别人进行比较,并在社会比较中产生公平与不公平感,教师也不例外。教师能否得到激励,不仅取决于他们所得到的报酬的绝对数量,同时取决于他们认为自己所得的报酬与别人所得的报酬相比是否公平。因此,学校管理者在对教师管理中应特别注意坚持公平原则。第一,要有公平客观的评价标准。学校管理者要避免教师评价不公现象及其引发的负面效应,在评价中首先要按标准行事,教师评价的公平与否取决于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其中最主要的评价标准是客观与全面。第二,要保证评价过程的科学性。评价标准的合理、评价过程的科学,以及评价结果的及时公开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保证公平的竞争和产生巨大的激励功能。第三,待遇和业绩挂钩,奖罚要公平合理。管理者可引入干部聘用竞争上岗、教师职务聘任制、专业技术职务阶段确认制度及分配制度上的绩效浮动工资等竞争机制,使教师在公平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从而激励其奋发进取。在处理工作任务的分配、总结评比、工资调整、奖励和晋升等实际问题时,应做到公平合理,同时坚持按劳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5.教师参与决策是对其最大的激励。教师参与决策,发表意见,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策具体实施的体现,从而满足人们受尊重和信任的需要。同时,增进领导和教师之间的了解,创造出一种相互信任的心理氛围,教师会产生满意感、归属感。职业学校教师参与决策,是学校管理决策正确、合理的必要条件,同时正确合理的决策本身就是一个激励源。教师参与决策,证明他们不仅仅是执行学校任务的工具,而且也是影响学校全局的主人,从而更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参与的方法有:教代会形式,参与学校大政方针的制定;征求意见制.在学校重要问题做出决策前广泛听取教师意见;直接对话,在对话中释疑、沟通;成立专家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让教师真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利用职业学校教师这个独有的智力资源,体现教师在学校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不仅有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同时使教师感到学校的利益和本人的事业成功息息相关,更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职业学校教师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一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二
1、 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 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 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 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 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处理决定经由行政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作出。具体规定如下:
(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朴关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 3 )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 4 )违反“十不准”其它规定者,经举报,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告诫,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获得“优秀中队辅导员”称号;
10、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班主任3人。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各学校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三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责 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厅务会议参加人员。
二、表彰奖励的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国家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三、表彰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一)标准:
民办高校及其教师、职员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对整个行业有引导示范作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帮助。
(二)条件:
四、所需材料
(一)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二)评分情况。
(三)事迹材料。
五、受理
承办人(a角、b角)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和用途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并加盖公章。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讨论并出具意见,承办人(a角、b角)审核并起草意见报处长审查,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呈报主管厅长签批。
(二)主管厅长签批后,提交厅务会议审定。
(三)厅务会审定后,作出奖励决定。
七、核准时限
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厅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可适当延期,并将延期原因及时告知申请人,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示范文本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长期公布,拟核准情况和核准结果分别在该网站公示和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http://)。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落实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把教育科研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大兴科研的浓厚风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一、每学年召开一次全校教育科研总结大会,总结科研成果,表彰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每学年对全校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对优秀科研成果向上级部门推荐并在全校推广。
三、建立教育科研活动基金,每学年对教育科研奖励资金投入不少于4000元。
四、每学年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撰写者进行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100.00元
省市级: 80.00元
县 级: 50.00元
校 级: 30.00元
优 秀 论 文 奖 励:国家级: 50.00元
省市级: 40.00元
县 级: 30.00元
校 级: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