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汇总17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关注风险和不确定性,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梳理出问题的本质和核心。方案的成功案例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下面是一些经典案例的分享。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防控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区、建筑工地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开发项目销售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
(三)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市房地产市场及销售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县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内各单位、各股室立即组织人员到位,认真负责,关闭,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和办公室督促落实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工作,每天下午5点前收集总结检测情况,并报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发现疫情高发区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拨打120或上报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应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公众适应常态化防控形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x州市及我市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20xx年8月中旬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
一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单位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向全市市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发布动态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全市各网格单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单,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网格单位、各乡镇)。
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公益宣传。在景区、商场、酒店、商铺、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文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以及圩镇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交通站台、围挡、宣传栏、宣传橱窗、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1至2条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三大电信运营商)。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宣传。广泛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对境外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瑞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科学宣传,让其了解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切实提高来瑞返瑞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1、对xx大道、xx大道、xx路、xx路、xx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及绵江湿地公园、xx广场、博物馆广场、体育广场、各高速路口、xx桥、博物馆等沿街公益广告牌、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旅游大巴及的士,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文旅公司,经费自行承担)。
2、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至少要有1块疫情防控或健康教育知识广告宣传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网格单位要上户向市民发放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单并上户宣传,宣传内容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单位,印制上户宣传单位由指挥部承担,其余经费自行承担)。
3、沿街机关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景区、农贸市场、文化公共场所、窗口服务行业、沿街金融机构、沿街店面经营户等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网格单位)。
4、各建筑工地围档要对疫情防控知识广告、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制作。(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费由各建筑工地自行承担)。
5、利用手机短信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周推送2次。(责任单位: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费自行承担)。
6、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精准推送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7、影院、ktv、酒吧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无led电子屏的要制作宣传栏或者利用宣传单、易拉宝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经费自行承担)。
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若宣传广告涉及创卫或创文,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一些疫情防控知识或健康教育知识,可不用删除。
(一)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紧抓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我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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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就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预案。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及分工:xxx。
(1)宣传与教育:xx。
(2)消毒与检查:xx。
(3)联络与上报:xx。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预案,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预案,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预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预案: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预案,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方案》从三个方面为行业正常服务运行提供了便利。一是为从业人员出行提供便利。优先安排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点开通“绿色通道”。设置现场引导标识,安排专门人员提供检测,优先送检样本并优先出结果。二是保障运输车辆通行便捷。相关部门要根据邮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邮政快递企业车辆信息,快速核发通行证,允许运输邮件快件车辆在高速口进出。三是为末端收投提供条件。允许邮政企业员工凭工作证、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检测正常情况下进入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到指定机要通信和党报党刊收发点进行无接触投递服务,在高风险区提供服务的,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各地要本着保障人民群众寄递服务需求的原则,第一时间快速解决邮政快递业遇到的人员车辆通行、收投服务受阻等问题,全力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服务、车辆通行等提供便利,严防发生邮件快件积压、投递服务和车辆通行不便等问题。
河北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文件的落实,全力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配合筑牢首都“三道防线”,全力做好抗疫物资人员和生产生活必须品保运保供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经石家庄局积极沟通协调,1月9日,石家庄市疫情办印发了《石家庄市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二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除外)。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均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配备2-3支专业核酸采样队伍,配备8名工作人员。快递从业人员可以凭借快递证出入村镇和社区进行检测。
《方案》明确,疫情办要协调对接检测机构,加快统计整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信息于1月10日早6点前入网并告知受检人,以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加快上岗。从业人员出社区后统一由各快递公司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从1月10日早6点起,被检测合格凭借健康码和工作证可以到社区、村镇寄送快递。
为此,石家庄局迅速组织,联系明确各监测点具体位置和联系人,要求各企业组织员工就近检测,并负责对参检人员做好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并有序撤离。
据了解,目前市疫情办已将批转的市邮管局《关于邮政快递企业车辆通行便利及正常经营的请示》转发到各县市区,明确快递小哥等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快递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纸质核酸阴性证明,可出入小区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切实保障群众寄递需求。
同时,自疫情发生以来,因防控工作需要,全市邮政快递行业车辆通行受到了影响。石家庄局在市疫情防控协调机制领导下,积极开展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在省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多方协调沟通,1月9日,为企业争取到了第一批200个干线运输通行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在按照防疫办和行业要求进行消杀后,可以进入市区三环和石家庄地区。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行难题逐步得到缓解。
下一步,石家庄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有效解决车辆通行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寄递需求。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
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
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
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
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
在应急状态下。
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
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
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
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
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
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
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
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
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
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
调配权限下放。
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
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
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
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
第三轮开始前。
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
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
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
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
其他需求”栏。
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
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
采取优先线上申请。
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
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
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
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
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
必要时提供保障。
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
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
设置。
8782个采样点。
20865个采样台。
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
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
保障。
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
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
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
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
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
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
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
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
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
确定货源供应商。
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
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
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
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
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
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
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
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
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
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
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
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
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
在跨区调配中。
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
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
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
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
申请省级物资支援。
必要时。
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
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
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
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
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
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
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
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
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
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
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
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
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
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
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
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
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
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
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
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
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
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
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
结合自身储备情况。
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为确保应急启动时。
确保。
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
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
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
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
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
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
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
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
为确保应急启动时。
物资及时分发到位。
转运有序。
在常态化下。
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
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
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
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
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
)进行区分。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
10个(含)。
自行确定是否打包;
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
个(含)的。
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
个(含)的。
打包率必须。
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
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
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
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
按照。
“熟人熟路”
的要求。
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
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
(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
组织。
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
确保人熟路熟。
应急有序。
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
各区县。
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
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1.人员落实。
为防止人员重叠。
保障不力。
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
本方案印发两周内。
各区。
(市、县)。
组织人员。
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
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
医疗救援组配合。
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
核酸样本转运要求)。
由医疗救援组牵头。
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
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我区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严格发热哨点体系管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体系和规范运行的通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应尽快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其余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增加医务人员配备,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的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各单位及时将设置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并向公众公布。
2.严格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体系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来院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不能排除的疑似患者和发热患者,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并及时查验健康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任何患者;要按照最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和隔离治疗,绝不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将启动责任倒查程序。
4.规范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患者核酸检测报告未出应全部留观,不能随意走动,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一定数量有临床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停诊。
(二)落实感染控制措施,树立标准预防意识
1.确保“院内零感染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院感督查员,发挥院感督导员作用,协助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病区的封闭管理。住院病区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及筛查专岗,出入口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三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重症病区、传染病区禁止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患者,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一人一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传染病区严禁现场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后做好相关防护进行探视。探视人数仅限1人,时间30分钟内,并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夯实“零漏检”底线
1.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最大诊疗量相匹配。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分时预约分段检测,科学设置核酸标本采集室,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出具报告时长,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原则上4-6小时内报告结果;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必要时对大人群样本筛查釆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提高新冠核酸检测效率。
3.规范建设提升质量。要强化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站要开展和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全区已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四)落实“四集中”原则,保障患者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疑似、确诊定点(雁江区定点医院为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原则。强化抢救设备、防护用品、药品器械和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等医疗资源的统筹调度,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五)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明确定点,按标改造。按照要求,雁江区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由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雁江区中医医院为市、区储备定点医院,以应对爆发性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储备定点医院要限时进行改造。储备定点医院的救治床位要按照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原则上不少于救治床位总数的10%;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木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完善方案,有序启用。雁江区中医医院要做好储备定点救治医院(院区、病区)启用工作方案,以确保启用时能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病)区。同时根据区情,做好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第一分院作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3.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摸清全区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区直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力量充足和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提升应战能力
1.强化培训,开展技术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密接管理、医废处理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全员培训,呼吸、传染、icu和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利用病人与医生的纽带,进一步掌握患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市、区级专家队伍和相关质量控制中心(站)切实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 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采取自助预约、微信、银行卡、电话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全覆盖,增加门诊预约号源,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
2.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病房缓冲区和门诊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3.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医疗管理,指导互联网医院依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及时为患者提供在线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一)强化领导,发挥合力。成立雁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汇集全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指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案例,充分预判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等工作应于2021年8月中旬全部完成,切实保障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机构类别将《资阳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流程图》张贴在医疗机构显眼位置,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区卫健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进度要求,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督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检分诊设置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实行“四必须一登记”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能够快速有效的展开救治、转运等工作,能够严格按预案执行。
(三)强化医护人员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严格执行防护标准和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室、感染科、呼吸内科等一线科室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废弃物处置等后勤保障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到人员全覆盖,必要时根据防控需要扩大检测范围。医疗机构非高风险岗位每周抽检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一)严格落实筛查登记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全部来医疗机构人员筛查登记制度,引导来院患者有秩序的就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逢疑必问、逢疑必报”。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实施健康检测
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应接尽接"的疫苗接种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日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的主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新冠确诊患者转运和救治的医务人员应采取严格闭环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不得居家或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诊管理,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安康码,戴口罩。发热病人要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同时做好流行病史询问和登记。规范普通门诊和及急诊管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门诊“一诊室一病人”,急诊病人未出检测报告前隔离救治。规范病区管理,严禁加床,无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不得进入病区,严格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制度,病区陪护不得扎堆。规范院区管理,继续执行院感巡查队和院感监督员制度,及时纠正院内人员的不良行为,避免人群聚集。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医院职工要每天坚持体温测量报告,医疗机构继续督促组织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规范核酸采样和检测,落实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规范环境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及省、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重要道路运输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客运站。
1.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措施和“七不出站”工作要求。做好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明确消毒责任人,每天进行不少于二次全方位的消毒,不留死角,留存消毒日志备查;。
2.客运车辆由司乘人员在发车前、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下车后和全天运行完毕收车后各进行一次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3.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进站的旅客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测量体温。建议车站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器;。
4.车站设置留置观察室,对体温超过37.2°c的乘客在留置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留观室设置务必真实可用,标志明显,内可设置储物设备专门存放应急防疫物资;。
5.客运站进行防疫健康信息二维码认证,严格落实乘客扫码并出示绿色动态行程卡乘车;。
6.增加车站公用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及洗手液,严禁用普通洗手液替代;。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冬春季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到位,完成闭环管理;。
8.客运班线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辆后两排设置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乘客,建立与行业主管单位联络机制;。
9、客运站利用led屏播疫情防控放宣传视频,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二)公交车、社区巴士。
公交车:
1.严格落实驾驶员和乘客戴口罩乘车;。
2.严格做到勤消毒,勤通风。收发车环节开展全面消杀,对座椅、扶手等部位进行消毒擦拭,车辆配备便携酒精等日常消毒器具,做到一趟一消毒,无业务时将前后车门以及车窗打开进行通风,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
3.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乘车正确佩戴口罩、注意相互之间的安全乘坐距离;。
4.充分利用公交车车内led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的相关常识和要求。利用公交车语音播报系统,对车上乘客进行防疫宣传。
社区巴士:
1.严格落实驾驶员与乘客戴口罩乘车;。
2.每天不低于两次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随车携带消杀日志,做好日常管理,由于社区巴士人员流动大,务必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严格做好防疫工作;。
3.充分利用出租车顶灯进行防疫宣传。
临时停靠点:
1.客运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做好秩序维护及行包安检;。
2.客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乘车;。
3.驾驶员严格佩戴口罩,并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内空气流通。
(三)冷链物流及寄递物流。
冷链物流:
1.严格落实冷链物流渠道“人物同防”,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冷链货物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不承运”要求,涉及我县有冷链物流车辆往来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积极配合做好产品运输环节相关接触人员的排查和跟踪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和国外货物的检验;。
2.涉及冷链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个体户要加强冷藏保鲜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冷藏保鲜运输车辆应建立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冷保鲜货物源头可溯;。
3.冷藏保鲜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增加冷藏保鲜运输车辆消毒频次,使用500~1000ml/l含氯消毒液,并确保消毒液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防护,司乘人员随车配备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杜绝直接接触货物。
寄递物流:
1.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包裹消毒等措施;。
2.备齐疫情防护装备和物品,严格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和健康防护,全面落实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域以及车辆和设备的消毒处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寄递物流业安全稳定。
3.加强运输环节信息登记工作。应建立货物运输信息登记制,详细记录车辆、司乘人员、装卸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货物源头可溯。
4.严格做好收(寄)件人员信息明细登记,100%落实收(寄)实名制,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
(一)局安全股、运管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运输行业,将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扎实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
地方各级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防控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乡村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
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也可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可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态。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
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落实有转诊需求村民的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乡镇和村要统筹调度,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
(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接诊能力。
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暂未设置的可通过配置发热哨点、指定发热诊区等形式提供发热患者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正常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
(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辩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
(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
(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
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
(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
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
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
(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
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
(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成立全县“两会”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xx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1.疫情防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会议室的消毒、健康码及行程码核查、体温检测及消毒物品配置等疫情防控措施的指导,负责对所有参会人员流行病学个案筛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配合市场监督部门沟通衔接,积极做好冷链食品等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期间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两组,每组两人)提前40分钟在会议室门口进行体温测量。
2.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xxxx。
县中医院救护车司机。
xx。
救护车号:。
确定xx县中医院为“两会”期间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和医疗保障单位,承担参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可疑病例的隔离检查和患者救治工作,负责对代表委员驻地宾馆医疗保障工作。制定“两会”期间突发新冠疫情的救治预案,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预留5张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隔离病床,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救治药品和医疗设备等,负压救护车24小时待命,全力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3.公共卫生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豆员。
确定xx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两会”期间驻地宾馆公共卫生保障定点单位,组织安排驻点监督员,采取积极防范措施,严格对“两会”驻地宾馆进行医务室设置、卫生监督检查,开展传染病风险安全大排查,定点定人全程监测监督,确保“两会”各驻地宾馆卫生达标。
4.核酸采样组。
第一采样组:(采样点:县疾控中心、xx号楼)。
组长:。
成员:。
第二采样组:(采样点:x国际酒店)。
组长:。
成员:。
确定xx县中医院为“两会”期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定点单位,承担所有参会人员核酸采样及核酸检测工作。
(一)疫情防控组。
1.仔细甄别所有代表委员、列席人员及宾馆、外围等各类工作人员等参会人员(以下简称“参会人员”)会前出行情况。会议前14天内未出省但与省外返回人员密切接触史的参会人员和会议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参会人员。
2.“两会”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的代表委员、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册,收集的流行病学史个案筛查表、信康码及行程码截图打印件等于报到前1日交各驻点宾馆疫情防控组审核。
(二)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
1.县中医院要配备常规急救药品、设备器械(包括便携式除颤仪、便携式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手持式体温检测仪、便携式氧气钢瓶等)及口罩、隔离防护服等防疫物品,足够的常用药品等驻会服务。要求驻会保障人员政治合格、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善于合作,有新冠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医疗急救和保健工作经验。
2.会议期间保障组人员24小时驻会服务。县中医院派出的救护车24小时驻会服。
3.会议期间县中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救治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紧急、意外事件的准备工作,代表委员到医院就诊、住院治疗时,要保证生命绿色通道畅通,并提供优先优质的“一条龙”医疗服务。对重点病人医护人员应陪同随行保障。
4.驻会医疗组在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开展日常巡诊时积极做好与会代表委员的体温监测、症状观察等,及时识别可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积极开展与会代表委员的疾病预防及健康宣教工作,同时要做好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监测和报告工作。
5.如发现可疑病例,驻会医疗组应立即与疫情防控组联系,在做好可疑病例就近隔离观察的同时,协助疫情防控组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患者转运、疾病诊治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工作需要,驻会医疗组派出单位应及时选派采样人员配合疫情防控组做好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
(一)会议时间:2月xx日-xx日。
(二)会议地点:xx县会议中心。
(三)接待宾馆:人大代表驻地宾馆:xx酒店;政协委员驻地宾馆:xx酒店(环城东路)。
(一)前期准备。
1.人员配备。所有参加“两会”的乡镇和单位应指定1名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本乡镇、本单位参会人员的流行病学史筛查,信康码及行程码前期查验,指导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发放和收集流行病学史个案筛查表,与大会疫情防控组联系协调。
2.会前出行。所有参会人员会议报到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国、不出省,尤其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流行病学史个案筛查。所有参会人员必须进行流行病学史个案筛查(见附表),筛查发现报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会。
4.健康监测。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前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千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到当地综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报告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
5.核酸检测。所有参会人员报到当日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核酸采样工作。
6.个人防护。会议前14天内应避免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时须谨慎,做好物品消杀工作。规律生活,认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多通风,到人群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饮食安全,尽量不食用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详见“温馨提示”)。
(二)会议期间。
1.健康码检查。所有接待宾馆必须验证入住人员信康码及行程码,并进行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合格者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异常者严禁办理入住,并及时通知疫情防控组开展进一步排查工作。列席会议等非驻会人员由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提前查验信康码及行程码,做好登记并及时报疫情防控组。
2.公共场所消毒。会议中心、接待宾馆、会议室、会议车辆等公共场所,在会议前期及会议过程中须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客房、会议室、餐厅、走廊、大厅、车辆、电梯、卫生间等做好卫生清理、清洗、通风工作,不建议过度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遥控器、电话机等各类高频接触物应使用酒精等消毒剂擦拭消毒。
3.防疫物资准备。接待宾馆应储备消毒液、喷雾器、一次性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体温监测仪(手持及红外线监测仪)等防疫物资。会议中心、各宾馆应设立单独的医务室,并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
4.饮食安全。所有接待宾馆不得提供来源不明、过期、腐败等可能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建议不提供冷链食品以及进口冷冻食品。
5.个人防护。参会人员提前40分钟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除参加必须的正常会议活动外,应避免聚餐等人员聚集活动。同时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应及时报疫情防控组,并在原地自我隔离(如单独房间、佩戴口罩等),等待开展进一步排查工作。
(一)全县“两会”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政治性强、责任大任务重,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把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组顺利、有序完成对所有参会人员的疫情筛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确保不漏一人。所有参会人员须经疫情筛查合格后方能参会,参会期间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驻会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严禁接触疫情中高风险来县人员。
(二)驻会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公共卫生保障组和核酸采样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和大会秘书处的安排,要严格纪律,高度负责、密切配合、注意保密,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紧急情况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会议保障任务。
(三)各宾馆应积极配合驻会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和公共卫生保障组工作,预留易通风、光线好的房间作为工作区域,并协助维持秩序,确保各项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六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强烈指导下,经过全县的上下努力,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策进一步巩固了良好的形势。目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随着中国国际口岸复苏,人员流动和集中活动增加给疫情预防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其他秋冬呼吸道疫情进入高发期,我县疫情预防管理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不排除秋冬疫情爆发。为了实行贵州省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的指导意见铜仁市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和铜仁市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特别是秋冬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预防管理,有效预防管理2020年秋冬新冠肺炎疫情,结合9月25日思南县20年秋冬疫情预防管理物资保障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抓住常态化疫情对策。一是严格贯彻各项预防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已经公布的国务院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合预防控制机制加强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1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交通应急明电〔2020〕173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员工及站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南》、《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区分等要求,继续实施。二是做好重点环节体温检测工作。继续进行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重要交通运输场所的体温检查,发现发热患者立即隔离临时隔离观察,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长途客运站必须在10月底前设置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器。三是做好客运站和客运企业的预防管理。会间有关部门要做好黔返黔人员健康代码、防疫旅行卡、三史(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中报等检查工作,积极执行人员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在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综合研究客流趋势和旅游特点,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形势和运输服务再生产等情况,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输能力分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切实加强运输供应和疏散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评价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对策形势,实行客座率要求和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四是做好车站港口设施消毒换气工作。应按频率要求进行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和客运车辆(船)消毒、通风,确保场所、运输工具环境符合防御要求。五是预防交通运输相关人员和用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和长途旅客应按要求戴口罩,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乘车。要继续做好员工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减少近距离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二)抓住交通运输行业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一是全力预防和控制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疫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冷冻食品全链条监督严防新冠状病毒输入风险的通知》(黔府发电〔2020〕242号)及相关要求,保护货物车辆、站点消毒和员工。要督促冷链食品运输公司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冷链货物检验和信息登记,严格省际道路运输司机闭环管理,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检验海关报关文件,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装卸信息和收货人信息,不得运输不能提供收货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彻底调查管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生鲜、低温肉类运输的相关场所和车辆,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相关名单。二是严格执行汽车客运门票实名制售票工作。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和旅客运输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售票和定制旅客运输服务,严格执行减少旅客运输站人员聚集的旅客实名制乘车要求,妥善保存数据,根据当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需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协助进黔人员审查鉴定、正确管理。三是做好水路客运站和港口预防管理。要督促港口企业、引航机构执行最新版《港口及其第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指南》,根据港口船舶依赖港口状况、船员状况等确定港口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船舶疫情预防管理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进出管理、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紧急处理等工作。车站内人数多的情况下,要加大运输配置,合理引导乘客上下船,降低车站内人员密度,采取目的措施避免人流拥挤。四是做好船员的预防管理。要督促航运企业执行最新版《船舶航空员新冠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操作指南》《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预防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船舶座位、扶手等位置的清洁消毒和舱室通风,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必须根据区分级别的预防管理要求,继续实行客运船舶座位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工作,保护乘客、船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五是做好道路水运建设项目预防管理,促进道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参建部门继续执行当地预防管理要求,履行交通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下,完善和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预案,人员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查,实行名制管理,结合当地疫情预防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六是保障疫情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通行。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进行运输的,应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车辆快速通过。
(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积极规划,建立科学高效的紧急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制定可行的紧急预案,提高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要加强运力储备,加强运输组织,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确保运力充足、保障及时、指挥有力。要健全与当地紧急、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机制,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按要求处理,及时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紧急运输保障和其他疫情预防管理相关工作。
(四)提高运输服务保障。必须继续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一断三连、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究判断。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应实现全面保障。要顺利通过道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及时增加交通堵塞缓慢的道路,确保道路网络有序进行,利用道路沿线信息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道路状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顺利通过水路运输通道,保证通道、通航枢纽的顺利工作。
(5)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秋冬降水还很多,道路很湿。
边坡和道路容易崩溃,冬天道路结冰,雾多,可见度低,秋冬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群体死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履行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秋冬运输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立场,加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政府,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应配合地方建立和完善智能警报多点触发机制,多渠道监测警报,切实实行四早措施。根据自己的工作责任,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对接外事、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预防管理下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加强部署的执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研究配置相关工作,细分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工作进度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实行五有三严等预防措施。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的抗疫胜利。当前,国外疫情持续爆发,国内多地陆续发生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在即,人流加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途径向我县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旅客在进出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主动说明14天内旅居史和有无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
二、交通运输从业者请及时调整近期运输作业范围,避免到外省和疫情高发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及时上报车辆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交通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员工和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车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企业办公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从外省和疫情高发区返回的人员、车辆,须主动进行报备,人员隔离观察14天,车辆及时消毒处理。若与返回人员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
五、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近况,并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传递官方和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
让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统筹做好春运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使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二、工作目标。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调配运力,抓好应急运力保障,避免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二是从细从严,加强安全监管,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以人为本,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对春运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四是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做好春运执法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五是多措并举,提高处置能力,以强有力的预案机制提高保畅通的能力;六是统筹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刻认识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邹满丽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远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裴宇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祥海副局长。
陆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思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伍圣昌二级调研员。
梁振礼二级调研员。
陈志兰市铁建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叶坚局办公室主任。
黄栋局计财科科长。
潘健局法规安全科负责人。
高燕婷局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覃波局规划科科长。
李慧玫局建设科负责人。
梁波局运输科负责人。
王国俨局铁路协调科科长。
褚乃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何立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赖军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谭玉彬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苏业瑞原市航务管理处副主任。
梁中峣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暨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陆鹏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健、谭玉彬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春运暨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伍圣昌。
副组长:褚乃会。
成员:潘健、杨业、王国俨、李晓云、朱磊。
主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督导行业春运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行业春运暨防疫工作统计和相关上报工作。
(二)防控检查组。
组长:裴宇昌。
副组长:陈志兰。
成员:彭定新、邓国辉、林海忠、胡冰、张志鹏等,并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和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抽调。
主要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钦州火车东站、客运企业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和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工具和场所的通风、消毒处理等工作。
(三)运输保障组。
组长:陆鹏州。
副组长:谭玉彬。
成员:张幸、张倚华、吴权津。
主要工作:督促、协调各客运企业做好春运期间旅客正常出行保障工作。督促、协调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药品和医疗原材料及社会生产生活物品运输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应急处置组。
组长:周祥海。
副组长:赖军民。
成员:叶坚、梁波、苏业瑞、施剑东。
主要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春运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道路通畅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
(五)物资保障组。
组长:韦思宁。
副组长:黄栋。
成员:黄晓艳、梁中峣、玉艳丽、贾春阳、何莹莹。
主要工作:统筹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暨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本局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和发放等工作,完善物资采购、接收和发放等工作台账。
(六)宣传教育组。
组长:刘远平。
副组长:覃波。
成员:韦舟朝、王松伟、陈文慧、方宝钦、朱磊、李晓云。
主要工作:负责做好春运和疫情宣传和旅客运输情况收集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开展春运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各客运企业要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的运输服务,做好实名登记。配合组织学生有序离、返校,做到上门和点对点定制服务保障。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春运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指导落实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超员率。指导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必要时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对于发热旅客,及时报告、处置,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将一线客运服务人员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核酸检测的支持保障力度。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应接尽接”,根据实际情况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春运期间不得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各级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推动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领域设置隔离区(留验站)。(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等情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加强运力应急保障。
1.加强运力保障。要加强重要客运枢纽、渡口、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辆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加大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强化铁路、公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铁路临时客运列车等衔接,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科学调配出租车运力,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干部职工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牵头单位:局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各级交通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订并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大风、寒潮、低温等恶劣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并严格按照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港口企业要严格作业规程,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车站等重点站场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加强农村短途客运安全管理。各级加大力度严格查处、取缔非法客运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有关单位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道路、水路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牵头单位:局法安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加强春运宣传引导。一是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出行时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二是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级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局运输科、法安科、人教科、铁路协调科;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三娘湾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大局意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行动统一到全市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带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统筹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注意春运动态。要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工作汇报和跟踪制度。各单位、各企业联络员春运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领导报告。
(三)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建立、健全春运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应急预案能及时、有效地实施。
(四)严谨科学统计。各单位要做好春运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为分析春运形势提供数据支持。为确保春运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同时,要按局春运办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
(五)做好经验总结。春运结束后,各单位、各企业要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并报局春运办,总结材料应包括本单位、本企业在春运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等,为今后改进春运工作积累经验。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2月9日上午下班前,向我局报送春节假期及上半段春运情况总结;3月9日下班前报送2021年春运工作情况总结到我局春运办。
医疗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七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