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调整通知范文(16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和提高。阅读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批判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写作有积极影响。以下是一些规范的通知范本,供大家在撰写通知时参考和借鉴。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一
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统计局已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20xx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二
随着20xx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xx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三
各年度申报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20xx结算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将于20xx年6月29日—7月13日进行,年申报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结算年度申报及补充年度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人员范围为20xx年6月30日前进入单位并已办理劳动合同报送的所有在职员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6月29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中结算年度申报权限将开放给各年申报单位。
二、从7月7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将开通20xx年7月的补充年度申报权限。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20xx自然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20xx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折算成全年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对照公积金缴交额上、下限的规定。
四、员工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等。各单位20xx年度的年终奖金也应计入此次申报的员工工资收入总额中。
五、各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的单位,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外,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公积金),或未按时缴纳而影响本单位会员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各单位在输入员工缴费基数前,须仔细核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至中心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为及时更新缴费单位基础信息资料,各单位还必须准确核对并修改确认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直接修改。
七、本次年度申报时各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如下标准操作: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20xx年度结算年度申报工作以保证本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准确与正常缴纳。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6日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四
6月12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依据省统计局公布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4867元),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后,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五
为规范经办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经办环境,朝阳区社保中心迁址后,于20xx年11月8日起对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调整后预约号码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支付号三个类型,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选择相应取号类型进行取号,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办理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单位登记和个人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诸如人员增减(最后一人减少除外)、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网上申报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新单位登记网上申报预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包括原征缴科和登记科非网上申报的各项业务(含补缴业务)。
普通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3.支付号受理范围:原支付科的各项业务。
支付号预约办理时间:全月办理。
4.注意事项:
如单位需同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和普通业务,请预约网上申报号,可在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同时,就地办理普通业务。
1.取号系统调整后,参保单位可提前一天预约下一工作日的号码,预约时间为每日10:00—18:00,请各单位根据取号时间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出的号码单上会显示业务办理楼层和号码激活时间,经办单位可按照号码单的提示到对应楼层激活,每个楼层仅限激活本层对应业务类型的号码。
2.单位取号后如不能前来办理业务,请及时取消预约,避免号码资源浪费。
3.即日起,我中心将对1年内累计3次取号但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封号处理(未取消预约且未激活视为未办理)。当单位存在一次取号未办理的情况时,取号系统自动给出提示,累计达到3次未办理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单位进行封号处理,封号后单位只能登录系统,无法预约号码。被封号的单位需在每周二、四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层服务保障科进行备案和提交解封申请,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解封。
4.各参保单位取号后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1.社保中心受理业务时将按照预约号码顺序进行叫号,单位激活号码后请不要离开,听到叫号后按号牌显示及时到指定窗口办理,当日上午号仅当日上午有效、当日下午号仅当日下午有效。
2.各类号码上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1:45,下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7:00,截止时间后未激活号码的单位不予受理业务。
3.如出现叫号系统、经办系统故障或大厅人流量过多等情况,请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排队办理业务。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六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七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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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
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明确,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这意味着,石家庄公积金贷....
20xx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例最新解读 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新的《暂行规定》对职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公租房等的最高金额、应提供材料等做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后,再次提取需....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八
1、汇智地社保基数2012年是1786.55,2013年是2004.352012年社保的计算方式:(农村户口*10%,城镇户口*11%)。
农村户口:1786.55*10%+4=182.66城市户口:1786.55*11%+4=200.522013年社保的计算方式:
农村户口:2004.35*10%+4=204.44城市户口:2004.35*11%+4=224.48所以:
农村户口员工上半年需补交的社保是:
公司给员工缴纳:2004.35*28.7%=575.25。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九
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中指出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20xx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从20xx年7月份开始执行。
最近有传闻,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变少了。
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先了解几个简单的小知识。
1、社保年度:北京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
2、社保缴费基数:上一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3、社保缴费分为城镇职工(固定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职业)。
4、如果传闻属实,那也只针对有固定职业的城镇职工。
5、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
下面我们就举一个生动的案例来解释下传闻的内容。
看完了城镇职工,我们来看一下20xx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共有3种缴费档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参照上年月平均工资。
档位1: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1417.2元、失业保险85.03元。
档位2:以上年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850.4元、失业保险51.02元。
档位3:以上年月平均工资40%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566.8元、失业保险34.01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养老保险170.04元、失业保险5.67元。
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70%缴纳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对比上一年的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低月缴费为948.01元,比上一年需多缴83.31元。
灵活就业人员三险最高月缴费1849.43元,比上一年需多缴162.59元。
最后,我们再看看五年来北京市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
本报讯(记者邓柱峰通讯员邹花妍)由于最新的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已经公布,城镇职工十分关心的社保参保有何变化?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适时向媒体公布了2009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的消息,7月1日起佛山城镇职工每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从2454元提高到2759.17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的2361元提高到2587.25元。
由于缴费工资提高,从7月1日起以此为基数的社保缴费额也将适当增加,这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更加殷实。
日前,佛山市统计局正式回复佛山社保局《关于提供2008我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复函》,统计部门在文件中提到,2008年广东省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9.17元,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7.25元。
缴费基数提高费率不变。
据了解,此次佛山社平工资提高,意味着佛山城镇职工在参保过程中由于缴费基数提高而相应增加缴费金额。具体变化如下: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核定,即上限为8277元,下限为1656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08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即2070元。社保机构表示,此次只是调整缴费工资基数,各险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
算条数。
一般职工每月多缴29.56元。
缴费工资增加,参保职工要多缴多少钱?就此,记者请社保机构的有关人员算了一个账。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省社平工资的100%,医疗缴费基数按市社平工资的80%,工伤缴费按一类算,一名企业职工的单位、个人缴费总费率为27.95%,目前其月总缴费额为637.87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391.50元,个人缴纳部分246.37元。
7月1日调高缴费基数后,其缴费总额为:2759.17×18%+2587.25×0.8×8.5%+2759.17×1%+2759.17×0.45%=712.61元,比上年多缴交74.74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436.68元,个人缴纳部分275.93元,分别比上年多缴45.18元和29.56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一
公司各员工:
今接到社保局的通知,根据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1月起上调社保缴纳基数。涉及到员工个人缴费部分,有以下变动:2012年个人缴纳208.67元,2013年个人缴纳237.16元,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上调28.49元。补缴款项将从员工7月份工资中代扣(2013年1月至6月)。请各位员工相互转告为谢!
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科2013-7-18。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二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xx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xx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xx年当年保费。20xx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网站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20xx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20xx年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20xx年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按60%、80%、100%标准缴纳20xx年及以后年度保费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其中20xx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可依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人退休时间,到吉林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
20xx年吉林社保转移手续与流程,吉林社保跨省怎么转移。
20xx年吉林省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20xx年吉林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20xx年吉林省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省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20xx年吉林市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20xx年吉林市社保可以补交吗,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政策金额材料。
吉林补交社保流程和手续,20xx年吉林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件。
吉林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9月开始。
以上关于20xx-2017年吉林最新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的相关信息是达内考试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三
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4月至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记者了解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7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其中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伤残津贴乘以12个月后申报。
2.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2015结算年度,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8元,下限为2697元;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178元,下限为5036元。
3.对逾期未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
4.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单位在办理用工参保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5.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每一结算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市财政局确定后执行,2015结算年度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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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四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我市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近,市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卫计委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无锡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210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
新办法有三大变化:一是明确了费率浮动幅度,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至八类行业分为五档,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向下浮动至80%、50%。二是规定了费率浮动条件,用人单位支缴率为200%到400%的,费率上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120%,支缴率为400%以上的,费率上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为零且工伤保险基金零支付的,费率下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80%,工伤发生率为零且工伤保险支缴率未达100%,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被评定为安全生产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费率下浮至行业基准费率的50%。三是三种工伤情形不计入支缴率计算范围,即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费率每两年浮动一次,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将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实行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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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q: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多少?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q: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为多少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q: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正副本各一份,无锡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受一式两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若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上下班路线图(地图复印件上注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和事故发生时居住地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或亲属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单位申请:
(1)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单位作息时间规定;。
(3)如若加班,应提供加班证明。
工会组织、职工或亲属申请:
(1)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报送材料中,由用人单位(组织)提供的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组织)公章;由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和用人单位使用的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不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申请判定其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判定情形时也须提交能以证明非法用工的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五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
20xx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65400元(304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3080元(6090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xx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xx年4月1日。各县级市、吴江区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为: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是社会保险征收的重要环节,也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计算的基础。申报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参保职工;申报内容为用人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资性收入总额。
20xx年度相城区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自20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柜面办理申报了本单位的社保基数。为提醒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避免单位缴费基数的硬性调整和列为20xx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社保中心于3月1日对尚未完成申报的单位再次发出提示短信,告知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渠道。
广州社保调整通知篇十六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