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汇总16篇)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的集中体现。在写总结时,我们要保持客观性,不夸大自己的成绩,也不过分苛责自己的缺点。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范例,或许能够提供一些启示。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一
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及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内容。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对企业居厂隔离室、宿舍等重点防疫场所,以及厂区消防、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商贸流通、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服务,突出加强羊绒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园建材市场、家具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一)压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园区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复工复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件到期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可适当放宽证件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并给予一定期限办理。对安全管理较好、_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专家安全指导服务,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做好企业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冶金、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场所、施工工地、办公区域等消防设施、安全培训等情况;特种设备要开展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管委会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强化督查督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对管委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项行政处罚进行赋权,开展园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精准执法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执法,强化隐患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线上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安全生产在线培训系统,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安排专人负责,注册“爱上安全”在线教育平台监管账号,把所属企业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过程中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培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把推进安责险与企业复产复工、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加强与保险部门沟通协调,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加工、高危粉尘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八)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以及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干部包抓服务。继续实行管委会领导包片区、干部包企业帮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责任落实、解决难题、政策宣讲为主要内容,采取深入企业调研、现场办公、重点督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包抓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
(二)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整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强化“监管干部+专家”现场服务指导,实时掌握企业安全运行动态,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三)加强日常检查。由应急管理部具体负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机制,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每月覆盖1次,工作在经常,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责意识。各部室、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严守底线,自觉将各行业领域、各重点项目、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置身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要在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切实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毫不松懈地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做细。
(二)强化风险提示。各部室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状,对各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升职工安全意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培训、投入、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xx区、xx市、xx区有关企业节后复工复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多措并举、靶向发力,结合疫情形势优化调整复工复产政策,全面指导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截止3月3日,全区规上工业企业160家(剔除留库的11家),已复工复产160家,复工复产率100%。
2月8日覃塘区印发《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由区工信局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程序、防控要求、管控服务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2月21日,覃塘区下发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取消审批制,实行备案制。规上工业企业只需提前24小时将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十严格”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报备,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即可复工复产。对于所有规上企业,由33名处级和70名科级领导分别包干负责,实施“一对一”服务、“一对一”施策,加快规上企业复工复产达产。
(二)加大扶持,制定落实鼓励政策。
在落实自治区、贵港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覃塘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覃塘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产复工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覃塘区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返岗全额补助交通费用等特殊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鼓励村(社区)两委组织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给予返岗员工车费补贴,落实专车接送返岗员工,减免基础电费,解决防疫物资,给予经济贡献奖励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据初步预估,覃塘区在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上需支出900多万元,其中企业员工返岗补助交通费大概需支出约200万元,一季度产值奖励需支出约500万元,减免企业基础电费约60万元。同时,为重大企业、项目的复工人员进行igm快速检测,解决企业后顾之忧,让外地员工可以立即上岗。
(三)落实物资,抓好疫情防控保障。
到目前为止,确保所有规上企业和重大项目均发放1把红外体温枪和500个口罩,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应急防疫物资。一是签领发放情况。区工信局从物资保障组一共签领领了3批物资,合计11200个口罩和160把红外体温枪,加上由大之雅木业、航凯木业、裕泓木业三家企业捐赠的38500个口罩,共计4。97万个口罩和160把红外体温枪。目前已发放4。82万个口罩、160把红外体温枪。二是定向分配情况。根据贵港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定向分配一批物资给厅级领导挂点服务的规上企业及重点工业项目用于复工复产,物资为11。2万个口罩和274把红外体温枪。结合之前已经发放的物资,已对10。65万个口罩和77把红外体温枪进行分配,由各乡镇(街道)、部门直接到物资组领取发放。
一是物流运输未全面恢复。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前期各地在公路、水路、航空运输方面都进行相应管控,现虽逐步放开,但物流运输尚未全面恢复。部分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短缺,现有库存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部分企业成品运不出去,库存压力较大。二是产业链尚未联通。受下游板材企业未全面复产复工影响,胶水需求量较小,上游甲醛生产企业亦未敢开足马力生产。加上工地尚未全面开工建设,板材企业成品销不出去,库存压力较大。三是部分企业老板复工意愿不强。板材企业员工有一大部分来自云南、贵州、四川以及广西河池、百色等地,外地员工受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小孩未开学等因素影响,有一部分尚未返厂返岗,导致企业用工紧张。四是企业后续防疫物资依然紧缺。覃塘区已兑现发放16万多口罩,红外体温枪340多把,确保所有规上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应急物资,但各企业对于复工后的防疫物资需求量依然较大,目前尚未有充足的采购渠道。
(一)抓好企业复产复工防疫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工业企业复工“十严格”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重点人员排查、采购防控物资、设置体温监测点、设立隔离点、场所消毒等防疫工作。
(二)抓好企业复产复工扶持工作。在落实自治区、贵港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覃塘区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增长若干措施等奖励扶持政策,在做好企业员工返厂返岗同时,鼓励企业实行“两班倒”、“三班倒”,摸排原则:一是产值贡献较大的企业;二是已返岗人员较多的企业;三是注重在20xx年新增为规上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在员工加班、融资贷款、上下游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倾斜保障,逐步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三)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后续帮扶。一是主动协调企业配套产业复工复产,重点解决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运输等问题,以及产业上下游本地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二是谋划好企业后续防疫物资的保障,重点对接好防疫物资的采购渠道。三是针对部分板材企业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协助解决用工问题。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财政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帮助县内工业企业共渡难关。
在疫情期间实施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以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工业企业,积极协调银行采取办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省州文件,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续贷或展期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存量贷款,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
三是疫情期间减轻工业企业经营负担。按照省州政策文件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工业企业,2月租金全免,3月、4月租金减半收取。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对复工复产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企业同期新增运输成本,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减免4家符合条件工业企业租金合计12489元。
四是疫情期间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凡是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简化规范申报流程,加快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五是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争取惠企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财税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更好知晓政策、消化政策、享受政策。
六是积极配合县经信局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县规上企业累计复工复产情况和疫情期间县内工业企业返岗报备登记人数。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政策落实,保障资金拨付,与企业一道团结协作,共同发力,切实降低疫情影响,推动我县经济发展。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四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五
8月16日,8月18日炼铁、炼钢逐步复产,供电车间在复产前做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准备工作。此次高炉同步检修,车间主要完成了炼铁35kv站所有高压断路器、变压器、母线的继保绝保试验,高压柜、变压器的清飞,所有二次端子的紧固。现总结如下:
召集继保班、线路板、炼铁35kv站长开展预试前准备会议,分工合作,主要工作内容:继保班负责高压断路器、变压器的继保试验,线路班负责监督中冶湘重电缆、母线、主变的绝保试验,炼铁35kv站所有值班人员都到岗,以2人小组监护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注意误入带电间隔。
第一次预试在8月4日24。00完成全部预试项目,第二次预试在8月9日晚上23。00完成,两次预试完成时间比预期稍长了些。部分实验没有到达预期目的。
在此次检修期间,中冶湘重负责高压绝保试验、能源中心。
继保班负责高压继保试验,在试验期间我们发现中冶湘重绝保设备缺乏,导致试验项目不完整、不能真正达到预防性试验的要求和目的。中冶湘重设备缺乏和人员管理混乱是最大弊端,整体安全意识比较差。继保班、线路班、炼铁35kv站值班人员任劳任怨值的精神得赞许。
车间及站所专人现场确认炼铁35kv站35kv、10kv母线,1#、1#变压器,各配出高压柜具备生产条件,高炉复产当天车间专人值班,全力确保复产的顺利。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六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七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x月x日,我市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根据市委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现将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注册企业x家,经排查,正常经营的企业有x家,按照“分类、分级、分区、有序、有责”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强化企业服务保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截至x月x日,共复工x家,复工率x%。其中规上工业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x家,应复工x家,复工率x%。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一方面压实企业责任。企业递交复工材料的同时需提供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承诺和企业上岗员工旅居史和接触史的承诺,企业和上岗员工对承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排查情况,将复工的企业进行行业划分,划分到x个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建立了市县乡村企五级企业网格,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排查指导和防控措施落实督导,以全面覆盖、精准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二)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防死守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市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设置隔离观察点;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坚持错峰返程、错峰返岗,引导工人有序返岗、安全上岗。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做足防护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外出,职工就餐实行分餐制,对公疫情高发区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措施。全面开展厂区消毒,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员工身体健康监测。
(三)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强化审批服务,大力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积极开展预约办理,为项目开复工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强化金融保障,督促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当前省市关于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各项措施,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协调指导,由各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任企业驻厂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产中产生的困难问题,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引导员”“服务员”“监督员”。
一是复工复产企业在用工、原材料供给、防疫物资等方面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部分复工企业技术人员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一时不能返岗;三是部分复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主体责任不到位。比如x企业没有进行员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登记、没有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工作和生活场所没有进行每日消毒等。
(一)进一步做好排查工作。借助x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登记系统,精准摸排返岗人员在春节期间的行程及接触人群情况,为企业员工建立健康台账。
(二)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关于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包联制度、驻厂员制度、企业网格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复工企业协调解决用工、上下游配套、防护物资、资金等各方面问题。加大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全力做到“保运输、保生产、保安全、保民生”。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指导。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急需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开复工情况的督导,加大对企业复工前准备情况、复工后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驻厂员派驻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部门监管到位,属地管理到位,复工企业防控到位。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八
根据省川安办〔20xx〕12号《四川省生产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国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射安办发〔20xx〕9号文件精神,广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国两会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后没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我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会议,结合我镇实际,镇主要领导对两会期间和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明确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检查、交通劝导、农村集体餐饮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和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春节前后及两会期间,我镇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切实做好了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环保办、住建办等部门对辖区内各单位、重点风险点位及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共出动各类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组6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家,检查重大风险点位3个,发现问题隐患4处,整改问题隐患4项,落实整改措施4条,发出各类文书14份。同时,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场所和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对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打围现场进行了安全督导,督促施工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对节后施工安全进行了强调要求。
“紧绷”安全这根弦,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协同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道路重要路段设立劝导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劝导,对存在的不良行为加强劝导和教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加强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集中点进行了防火、用电安全宣传。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我镇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各村社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也认真做了详细安排,工作中坚持了领导带班、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全镇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不断岗、不脱岗,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有力保障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全镇的共同努力,在两会及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我镇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了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节后复工复产也有条不紊的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指示,进一步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力促进和保障我镇的全面发展。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九
根据各级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24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后复工专项整治的通知》(泰住建〔20xx〕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检查,我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数已按程序复工,多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节后建设项目复工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此次检查共落实节后复工检查141项,排查各项安全生产隐患441条,其中,安全不达标项目0个。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少数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要求履责。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未亲自带队检查,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教育、现场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隐患排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落实不全面、整改不彻底。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节后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未认真落实,未进行至少两次的人员安全教育;复工前未对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专项验收工作;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全面排查项目的生产安全隐患;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对所属工程项目的复查,未有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工作不能闭合。
2.建设项目监理安全职责履行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总监不能正常到岗,未有效落实复工程序的监督,不能严格按照复工条件,督促项目部落实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不能提供复工检查情况以及整改结果复查的记录资料。
3.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部未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未逐一对从业人员进行行踪核查,未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出入登记、人员行踪辨识等工作。
(二)工程实体防护方面。
1.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混乱,重复接地数量不足,楼层移动配电箱配备不足,移动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及pe线连接不全、配置不规范;现场安全标识牌及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缺失,内档防护、防护栏杆、剪刀撑等构件设置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全,未达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要求,施工层段的电梯井、采光井等防护措施不到位;型钢悬挑料台悬挑型钢锚固方式与方案不一致、绳卡数量不足,后端锚固螺栓松动;模板支撑体系中普遍存在剪刀撑缺失、水平连接杆(扫地杆、扫顶杆、剪刀撑)设置不全和不连续等问题。
2.少数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单位不能及时落实设备的复工前点检工作,部分设备管理单位复工前点检工作不严,资料不实。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管控好出入登记、行程核查、体温监测等工作。针对节后复工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迅速落实整改。
2.抓好特种设备和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xx版)》文件要求,抓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规范隐患整改行为,确保隐患整改质量;施工企业要及时组织项目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要加强“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应用。
3.强化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各个重要环节、主要节点和特殊时段的管控,重点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并落实到位。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
为保证复工复产的安全平稳有序,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有关领域安全防范,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为复工复产工作保驾护航。
街道、社区分别召开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深入分析研判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摸清企业底数,全面掌握复工复产情况,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五个一”要求及其他各项工作,压实企业责任,确保节后安全顺利复工复产。
街道积极部署、加强督导,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节后安全生产“第一课”,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和复工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着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发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小喇叭、巡逻车分时段进行安全提醒,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通过“敲门行动”及联合各办所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查阅台账资料以及现场检查,详细了解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把安全职责落到实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人安全意识,提醒企业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一
湘乡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报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截止2月18日,我市复工企业169家,复工人数5387人,其中规模工业企业复工139家(园区61家,园外78家),累计复工人数5089人(园区2765人,园外2324人)。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复工效率达58.4%。高于全省16.1个百分点,高于湘潭0.5个百分点,员工返岗率37.2%,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回顾(一)全员发动、营造氛围。一是全面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由我局负责园区外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前期摸底调查,专门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建立企业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坚持一天一督导、两天一调度,全力支持解决企业各类问题,组织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二是宣传落实到位。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联络qq群、乡镇经发办主任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惠企政策文件,确保企业对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知晓到位,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二)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一是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所有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求填写“湘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登记表”和“企业承诺书”,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到“六个必须”“四个到位”:即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报告每名员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注明原材物料以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必须进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修;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乡镇对辖区内企业的报备登记表由乡镇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同意方可复工复产。二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督导和服务。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选派246名驻企联络员全部下沉企业,一对一联系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物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六员”联系制度(即企业防疫员、卫生员、安全员,乡镇督导员、科工信局指导员、市级派驻联络员),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责令企业在整改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我局安排2名同志专职负责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和企业复工复产动态信息的收集报送,确保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等各方面的信息。
(三)积极服务、措施到位。一是我局向全市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下派干部任防疫指导员,做到一企一人;二是协调联系市卫健局对全市企业卫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市中医院发放中药预防汤剂复工复产企业134家,员工7803人;三是我局赠送复工复产企业口罩12000只、体温仪5个;四是申报湖南振添光学、洙津渡电化、祥贸五金科技、利华新材、深思电工、巨强科技等6家企业拟纳入湖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五是积极与市内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四家运营商对接,推行网络疫情防控系统、远程办公、在家线上办公、线上跨地域远程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新成果更好地促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目前全市企业复工率超过60%的乡镇街道达12个。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企业的疫情防疫物资缺口较大,目前缺口罩2万个,体温检测仪50只。
(二)由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原材料供应严重不足。
企业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少数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少部企业员工受疫情恐慌影响,返岗积极性不高。
三、
下步工作举措(一)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到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90%以上,员工返岗率70%以上,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科工信局的行业监管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根据企业防疫物资缺乏的实际情况,积极与湘潭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及时推荐相关医药公司,为企业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助力企业迅速有序复工复产。
(四)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省、湘潭市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协调市税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主动为企业服务,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经营有序推进。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二
我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对我矿职工组织安全培训。截至20xx年十月底共开展如下工作。
建立培训制度和制定培训计划。按时召开培训例会组织职工培训。
2、完善了基层区队建设。新工人培训合格后,根据生产需要,在原来职工队伍的基础上,加强了职工队伍.
3、强化日常安全培训。每周五分上、下午组织全矿员工培训学习,每周六和周日晚上19:00~21:00点组织全矿技术员以上人员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99号文件)、“双七条”规定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让每位员工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能够切实落实在现场工作中,杜绝违章操作现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1、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实操培训以及自救器的使用。达到每个工人都能够熟练掌握应用自救器。
2、档案归类管理,迎检资料一持两份,做好迎检工作。
3、组织纪律方面,认真贯彻学习好矿上各种规章制度并且要落实到实处。管理好自己的科室。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三
近日,各地纷纷迎来了“复工潮”。复工复产,既要能攻还要善守,守住疫情安全防控“红线”,才能在降低疫情影响中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守住防疫底线,方有复工底气。抓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松劲,要防止盲目乐观,保持清醒头脑,严防死守,层层把关,守牢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线。相关部门要守好“审批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不可一哄而上、一步到位,对于提出申请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根据程序规定逐个核准、严格审批,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每一个复工复产的企业都经得起检验。企业要守好“安全关”。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明确防疫管理规范,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物资保障,将测温、消毒、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守护员工安全。同时在复工复产时也切忌操之过急,可通过轮班轮岗、错峰上班、远程办公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稳步、有序地扩大生产能力。
疫情按下的“暂停键”需要我们用一场复工复产的“翻身仗”来主动打破。企业要坚定“攻”的信心,做到能攻善战。无需回避的是,复工复产形势与抗疫斗争局面尚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对等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因畏惧困难、担心风险而趑趄不前。只要统筹好、兼顾好、协同好,抗疫斗争和复工复产定能齐头并进。为此,复工企业要迅速进入作战状态,以攻坚克难的姿态积极应对挑战,尽早恢复生产。
以惠企政策助攻,及时将已出台的暖心措施落细落实,以加大帮扶力度、缓缴减免税款、支持稳岗就业等方式为企业“全副武装”;以服务保障助攻,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企业打好“复工复产战”保驾护航;以资金支持助攻,供应“粮草”“弹药”,解决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不断加大进攻火力。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四
关于当前企业复工复产的调研报告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按照上级要求,近期,田林县潞城乡深入调研,查找问题,积极为企业创造条件,以便尽快实现全面复工复产,调查情况如下:
调查情况显示,潞城乡工业园区企业共有35家,主要产业为以木材加工为主。从调研情况看,20xx年春节后,园区企业积极复工复产,截止2月25日,未停产及复工复产企业已达85%以上。
1、严格开展疫情防控。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隔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确保不留死角;设立检查点,对厂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溯源等,做到排产不漏一人,监测不漏一人。
2、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用品物资储备,做好粮、油、肉、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等保障工作。
3、加强重点群体的帮扶。协助县扶贫指挥部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岗位,积极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招工宣传动员,提升企业知名度;组织“点对点”直达包车,确保职工或有就业意向的人员安全到岗。
企业“复工却而未能充分复产”。
1、企业招工难,当前就业人数远不能满足生产需求;
2、产业链没有完全恢复。部分原料供应困难。
3、疫情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利润微薄,企业发展困难。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五
为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安镇街道开展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严格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检查,突出重点,源头治本。
(一)生产加工企业。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三违”、“三超”行为;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严格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安全。突出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围墙作业情况,安全防护设置,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吊装设备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查了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情况,最大限度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了全园区复工检查。共检查企业30家,查处隐患10条,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主管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针对春节停工期间作业场所设备设施闲置较久、安全性能不明等情况,详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立即安排人员检查检修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求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监管机构和建总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建行总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金融服务的“十项举措”,全力以赴抓实防控措施落地,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及疫情防控企业金融服务保障,以金融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对公信贷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以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xx〕10号)、《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金融服务的通知》(建总函〔20xx〕58号)、《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通知》(豫金发〔20xx〕15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企业资金保障工作。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分别为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及地方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针对名单内客户,各行要逐户联系、逐户营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优先支持、选择支持、关注支持、其他四类,全力满足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生产、流通等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重点区域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名单内客户信贷支持投放,严禁在疫情期间向名单内企业搭售捆绑产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各行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保障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和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用好用足行内外政策,切实做好续贷增贷工作。
加强二级行与省分行、省分行部门间沟通协作,集中力量提升疫情期间重点企业及复工复产企业信贷投放效率。各行在获取企业融资需求后,要立即组建团队,加快授信材料的搜集申报,原则上在资料搜集完整后3个小时内,应将相关准入材料通过疫情期间远程办公允许渠道报送至省分行公司业务部,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原则上1个小时内出具客户准入意见。客户准入通过后,各行应抓紧报送授信材料,授信审批部及时响应,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原则,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做好审查审批工作,确保流转环节快速、审查审批环节优先,高效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力争将上报材料到完成审批批复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融智合平台、飞驰e+平台将优先发布推送与防疫相关的融资需求,重要信息予以置顶。各行要关注平台上关于企业发布的与防疫工作相关的信息,采用线上反馈、线下微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对接,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各类金融需求。
一是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造成临时还款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再融资、期限调整、还款计划调整、贷款结息频率调整等方式避免企业贷款逾期,减轻企业逾期利息负担,维护企业信用。
二是各行要梳理发债企业近期到期兑付或付息情况,提前与发行人做好沟通,如因疫情导致企业停产、停工或资金筹措困难,协助企业及时与交易商协会和上清所沟通还款宽限,做好市场公告及投资人解释,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各行要提前做好客户沟通工作,原则上应满足客户回收再贷需求,对于确实回收不贷的,各行在详细了解客户情况后,需向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汇报,经省分行同意后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执行。
防疫所需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防疫物资科研、生产和运销企业,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防疫设施建设企业等纳入优先支持类行业管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增加产能。
对于达不到准入底线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监管要求,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无需履行例外核准程序,可直接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对于满足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中,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可及时报备总行纳入先进制造业名单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综合授信无法覆盖的疫情防控授信需求,可采用信用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合并申报的方式申报审批,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提高疫情防控响应速度。
要求需采用会议方式评审的综合授信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比照信用审批业务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评审的,牵头评审员及参会评审员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1.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授信需求,执行信贷快速审批流程,执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两优先原则,确保疫情防控授信需求的审批时效。
2.对按《中国建设银行大中型对公客户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操作规程(20xx年版)》(建总发〔20xx〕410号)要求需采用会议审批方式的信用审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审批的,审批牵头人及参会审批人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3.对于分行审批权限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授信审批业务,优先安排审批资源,第一时间处理,全力保障审批效率。
4.建立债券承销“绿色通道”申报机制。各行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需求,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医疗器械、防治药品的医药或器械生产企业,从项目核准、推荐、注册、发行实行“绿色通道”,高效帮助企业筹集生产资金;对参与防疫医院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机电安装企业进行摸底,协助企业尽快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对名单内企业,各行可根据需要自主定价,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利率应不高于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减100bps,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相关贷款给予内转价格优惠,内转价格按照一年期lpr减250个基点执行。
对于地方性名单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生产所需的贷款新增,各行计划内无法满足的部分,省分行予以足额保障。
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新发放贷款,在eva计量和考核时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按零计算。对于受疫情影响企业资产质量劣化的,在不良贷款、逾期贷款、新暴露不良贷款、拨备计提等考核时予以剔除;在现有拨备考核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投放增提的拨备由总行统一承担。各行在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成本、利润问题作为无法实现信贷投放的理由,影响重点企业及企业复工复产合理融资。对于各行疫情期间因投放产生的成本、利润问题,省分行将统一协调兜底。
大力推广云义贷、以及以信用快贷、云税贷、云电贷、抵押快贷等优势产品,发挥全线上产品纯信用、利率低、自动审批等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到增量扩面,降价提质。主动传导我行各项利率优惠政策,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上述优惠基础上进一步下降0.4个百分点。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若确需办理再融资、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担保类表外业务变更等再融资类业务,可不执行《关于授信审批条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建信审〔20xx〕79号)的风险化解程序,直接报有权行进行审批。
省分行已将人民银行全国性以及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下发各行。人民银行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省分行会及时将最新名单传达至各行。各行应详细梳理,如在我行已有授信的客户,应抓紧投放;如在我行尚无授信,应迅速开展授信工作,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尽早实现投放。
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对重点企业自主决策发放贷款;合理授信,授信额度不能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不得用于重点企业的一般性资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同时监控重点企业不得将此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得转贷,资金封闭使用。
如发现金融机构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并取消金融机构借用专项再贷款的资格。如发现重点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相关分支机构应提前收回贷款,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分行。
执行过程中,各行应树立大局意识,讲责任、讲担当、讲情怀,做到尽职免责的同时,全力支持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省分行也将积极向总行争取免责政策支持,合理降低免责标准,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保护各基层行工作积极性。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有关企业可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其度过难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重点关注米面油、肉蛋奶等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要针对三农企业给予特别支持保障。同时也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情况,采取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在保持贷款增速基础上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要不断提高制造业信贷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加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各行应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针对性举措。对工作不力、方式不当、企业反映强烈、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二级行,省分行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总行要求,建立名单内重点企业贷款台账制度,请各行指定专人进行业务对接、台账报送等相关工作,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