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后感(通用16篇)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容进行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引入相关的背景知识和学科知识,来丰富文章的内涵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第一篇来自于学生小明,他在读完《红楼梦》后写下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第二篇是来自于书评人张老师的读后感,他对《活着》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第三篇是来自于作家小李的读后感,他深入解析了《1984》一书中的政治概念与现实社会的关系。这些读后感范文都秉承了真实、深入、准确的原则,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借鉴。
兄弟读后感篇一
余华的书,我看的不多,一本《活着》,一本《兄弟》,阅读的过程都很艰难,几次看不下去,人物命途多舛,一波三折,美好的东西总是揉碎了踩扁了给人看,作者的笔像一把刀,刀刀割人心。
对于宋凡平,我既仰慕又钦佩。他与美丽人生中的圭多一样,乐观豁达又充满才气,他们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笑对苦难的勇士,是言出必行的丈夫,是护犊情深的父亲。但宋凡平却比圭多不幸,相比于被敌人杀害,被自己的同志活活打死显得更加冤屈和悲惨。但他的一生没有白活,他的光辉伟岸一直被铭记在妻儿乃至刘镇人心中,足矣。
李光头和宋钢,截然不同的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生。李光头,活的很糙,皮实,滑头,却有情有义,鲜明的个性让他在改革开放的洪流里独占鳌头;宋钢忠厚老实,处事谨慎,却落得悲剧收场。我同情宋钢,却难以为他的结局辩驳,这是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故步自封和思想陈旧是必然要被淘汰的,我们没有时间同情弱者,因为我们正扬帆起航追赶强者!
或许作者没有这个意图,但我却对奋斗感慨良多,不满足于现状,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才是人的一生幸福而充实的源泉!
兄弟读后感篇二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文革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文革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
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兄弟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讲述一对孪生兄弟在城里读书,打工的艰辛历程的故事。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事实在确实如此,两位主任公“马明”和“马亮”,两人学习成绩都很好,但就是家里太贫穷了,后来他们两也一同考取了重点高中,但因为学费太贵,所以他们俩就想出了一个计划,叫做“影子行动”。看完这本书,我很有感触,由于自己出生于上海这个大城市,所以读书理所当然也就在这里啦,而那些外来名工子弟,跟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子,吃饭这一个个全是大问题。但他们依然坚持,而那些同学努力、认真的读书。因为,他们知道一个真理,那就是“唯有读书才能改变贫穷以及其他不好的一切生活!”我觉得我们这些本地户口的学生要向他们学习,家境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可仅有一点,呢可不就是自身的不努力,不认真学习呗!我们要改变自己错误的学习习惯,以良好的学习面貌和精神去学习,用优秀的学习成绩来报答我们的`父母。
本书中的马明、马亮也因为知道父母的不易,他们俩刻苦读书,由于两个人的性格不同,也还几次他们差点露出了“马脚”。为了远大的目标,他们俩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合力打造出一个优秀的好学生形象,结局也超出了他们自己的想象。学校知道了此事,但并没有处罚他们,而是帮助他们:免住宿费,学费……快乐,自由是这部校园小说的基调,不论是艰苦的劳动还是紧张的学习,他们都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快乐其实无处不在。当你遇到困难,险阻的时候,应乐观的去面对,这样的话,你也会找到这份快乐的!去看看这本书吧,你能从中收获不少哟!
兄弟读后感篇四
余华的语言叙述,粗犷中不乏温情、平淡中不缺浪漫、荒诞中又不失其合理性,他擅于叙述历史,长于揭露现实,喜欢将丑陋的现实撕裂给人看,让读者于无形中融入到他的故事中~书中以“李光头”“宋钢”两位主人公的一生为主线,他们的成长史同时也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史;李光头由最初捡破烂蜕变到最后的职场ceo的发家奋斗史可以说是很励志的了。
兄弟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叫《狮心兄弟》的小说。
主人公是一对亲兄弟,哥哥约拿旦·狮心健康英俊、聪明善良,弟弟斯科尔班·狮心(原名:卡尔·狮心)性格懦弱,患有重病。
狮心兄弟约拿旦和斯科尔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哥哥约拿旦身体强壮,而弟弟斯科尔班常年生病,身体非常虚弱。一天晚上,一次火灾突然烧到了他们的房子,约拿旦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救了他的斯科尔班,而自己却在这场火灾中失去了生命。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约好死后都在南极亚拉见面。一天夜里,斯科尔班很想念约拿旦。就给妈妈留下一封信,就去南极亚拉了。在那里兄弟俩一直生活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听说在南极亚拉的蔷薇谷出了一个大坏蛋,叫腾格尔。他有一条巨大恶龙,他喷出的或非常可怕,如果被烧伤了就会瘫痪或死亡。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蔷薇股的坏蛋全部杀光了,就剩下那条恶龙卡特拉了。他们先把关在卡拉特山洞的奥尔瓦救了出来,去找卡特拉,最终三个人没打败他,是一条巨蟒把卡特拉吞了进去。现在所有的坏蛋都没有了,蔷薇股的人们也重新获得了自由。可是约拿旦不小心被卡特拉所喷出的火烧伤了,现在他的腿已经瘫痪,所以他们跳进了跳进了望不见底的深渊,到了南极里马,从此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
从中我明白了只要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干什么都能胜利;并且兄弟俩的友谊很深,并且哥哥很有耐心的照顾弟弟。
我喜欢这本书!
兄弟读后感篇六
大家对格林童话可能已经再熟悉不过了,但大家可能不知道他们的故事是从哪儿来的,我从儿童百科全书里却找到了答案,他们采集故事时是很辛苦的。
现在我来给你们讲这个故事吧:一百五十多年前,在德国的一个村庄里,小埃尔莎拉开窗帘向窗外张望。“妈妈。你看谁来我们家了?”埃尔莎的母亲也向外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很体面的陌生人正向门口走来。“一定是卖东西的人。”埃尔莎回答。她猜错了。这个人彬彬有理、面带微笑的人敲了敲他们家的门问道:“您愿意给我们讲故事吗?”“给你讲故事?”埃尔莎的母亲吃了一惊,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这个人解释说:“您的邻居说您记得很多民间古老的传说。”“哦,”埃尔莎说,“你指的是我的祖母。她会讲各种动听的故事。”这个年轻人把她讲的所有故事都记下来了。印成了册,这就是格林童话集。这个人就是威廉.格林。他有个兄弟叫雅各比。兄弟俩很多年来在各地周游,采集传诵的童话故事。现在想想他们是多么不容易呀!走了那么多的地方,可以想象他们是怎样的'风尘仆仆,历经艰险;记笔记的时候可能用秃了很多的铅笔…….如果没有他们,恐怕我们永远不能读到这些激动人心的故事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睡美人……他们都会在偷偷的哭泣呢!
兄弟读后感篇七
孩子初看《牧犬三部曲——兄弟情仇》,就被主人公灰灰和黑头所感染,这次,又找到了这本续集。她很快就读完了,而且非常满意。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场。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兄弟读后感篇八
《聪明的兔兄弟》写了:冬天来了,雪花满天飞舞,兔妈妈让两个孩子去小河边抬水。这时候兔哥哥水结冰,想到了把冰砸坡取水的好办法。但是兔弟弟不小心把水桶打坏了,他又想到了把冰抬回家。再后,得到了妈妈的表扬。
这篇文章以童话形式出现,表现了兄弟俩的`聪明机智。告诉了人们遇事要沉着,善于动勤于思考,就一定会克服困难。文章通过具体事例表现了兔兄弟的遇事沉着,善于动脑想办法。
兄弟读后感篇九
《兄弟》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小说,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这本书呢?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01。
对于余华的记忆在闽江的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容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活着已经变成余华的标签。
在如故上推到这本书,分四个晚上看完。
第二次看到宋平凡被人打断腿往棺材埋就看不下去了,不敢相信。是因为作者的脑洞大还是有现实的例子都是黑云压城的悲凉。第三次捡起来读已经是一周后了,也庆幸这也是全书上部的结尾,下部已经没有这么直击的力量也感觉不到缓慢腐蚀的黑色。李光头的暴富,宋刚的隆胸,林红的转变好像合理但是感觉不畅,不真实。觉得真实的是小关剪刀的生活。
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感谢余华的字给了这样的世界。宋平凡太完美,完美的像雷锋,完美的像铁轨上的血一样鲜红。所以不相信,应该会有缺点吧!应该会像蚂蚁一样活下来。
02。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真的是太惨了,深夜读到宋凡平死的情节,忍不住痛哭,都不敢再读下去了,这本书的故事太惨了,我真的不敢去面对,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因为我觉得后面不能比这个还惨了吧……(冷静的话语去描述生活的凄惨,生活在这个大背景下,人生存的艰难,这种冷静的叙述,在悲惨的故事上又笼罩了一层凄惨),书上描写李光头推着他妈妈给宋凡平上坟那个情节还是挺暖人心的。
下部:虽然文字比上部多很多,但是我读起来却一目十行,不再那么细致,因为上部太过真实和痛苦,夹杂着我的愤怒和恨!每一行读起来都那么艰难。下部,像是天马行空,却又真实的反映了另一个时代的浮躁,不过感觉结尾有些不完满,不像《许三观卖血记》。
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写的让我夜里痛哭的一本书。
昨日晚上,有人和我分享兄弟读后感,分析凌红的结局,一直不解,听完他的理解,豁然开朗,凌红隐居一阵子之后,可能想明白了一些事儿,比如:宋刚死的原因。开妓院,其中之一的作用就是,满足男人的性需求,而且避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可以来专业的妓院,正如铜铁匠她老婆带铜铁匠定期来妓院一样。
03。
匆忙到触碰不到自己的内心,这真是够王八蛋的。最近工作的事情简直了翻江倒海,拿捏不准的事情半夜都是搅得我心神不宁,夜里的飞机从小区外头的高楼轰轰烈烈的飞过,我现在好像回到了n年前的惆怅。最近疯狂想看小数,就是想看一本沉重的小说。余华的《兄弟》刚刚好,好到一口气都不用喘,2个深夜就读完上下2册。
下午下车后,在楼下的面馆吃了一碗面,自从在青岛的上清路吃过无敌的伊麦加拉面后,似乎再也遇不到煎蛋的蛋炒拉条子了。下午点了一份牛肉炒面,肉非常不多,零星的几块,然而番茄酱的浓郁非常诱人,吃了只打嗝,喝一口飘着香菜叶的卤汤,一股的热情冲的我浑身出汗,出门后微风吹过,清爽之极。
到家后,就窝在沙发里,不喘气的阅读《兄弟》。好像小说里面的信息几十年弹指就过去,历史越遮掩的东西,我越是感兴趣。就像小时候摔跤后冒出的血痂,还没有完全脱落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甲一点点的揭开,然后又有细微点滴的血滋滋的冒出来,结痂后再揭开,直到有一段时间遗忘了,才会慢慢复原。历史不是血痂,历史就是人性啊,就是赤裸裸的往前走,不后退。我沉迷历史不知道是在反问些什么?是肮脏、是励志、是沉默还是哪些王八蛋的胡言乱语。
爱上阅读,就会沉寂在作者的情感中,小说不用说教,一段文字就能让人记忆深刻,浑身战栗,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死?为什么如此残忍,说的却如此坦然。波云诡谲一般带着我往前冲,不喘气啊,车,没有刹车,一开到底。
04。
答应我,饭前不要看这本书,好吗。
宋平凡,并不平凡。
这个男人,在李光他爹跌入粪坑淹死后,跳进粪坑把尸体拖回了李兰的家。妻子死后娶了李兰。最后死于红卫兵的殴打。
他风光过,赵镇唯一能扣篮的男人,是扛大旗,挥舞大旗的旗手,地主的儿子,姐姐在上海工作。
后来,他挂着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挨批斗,肩膀脱臼告诉哄骗李光头说让手臂休息一下,在儿子送来小龙虾一个没吃递给红卫兵们。为了兑现和妻子的承诺,逃出监狱在车站被打到面目全非,惨死于此。
这本书差点没看下去,用词比较糙,全是屁股,粪便之类,还好心里承受能力较强,看下去了。前几章比较无趣,赵镇这个小村落没有什么消遣的东西,靠的都是发生的一些小事,口口相传成了各种大事件。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书中,现在的农村仍然是这种封闭状态,有点风吹草动,人尽皆知。目前下部已经看了百分之三十,感觉略荒诞,甚至说不怎么精彩,全是絮絮叨叨说着日常。四十万字的长篇,豆瓣搜了下大家评价也都不一样,书这个东西吧,看个人,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是打算这个周把下部看完,不知计划跟不跟得上变化。
感觉上部感情线比较杂,太久没写读后感也不知道怎么写。
李光头是本文的主角,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以羞耻的方式死去。九岁的时候偷看宋平凡和母亲房事摩擦板凳进入了青春期,和异性兄弟宋钢在父亲进看守所相依为命,两兄弟顽强生长,我更喜欢作者笔下的宋平凡。
宋平凡以“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教两兄弟识字,地是大地,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在一堆人面前,李光头说宋平凡是骗子,是地上的毛主席,导致宋平凡进了看守所,受尽折磨。这个男人有没有恨意我不知道,反正我对李光头喜欢不起来。我亦不知道宋平凡和李兰在一起的契机,莫名其妙两人就结婚了,可能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吧。
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描写场景,一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老师带着我们解析字句,描写得好,哪里好,为什么觉得这段话好。
每个人的文字都带着自己的张力和个人特征,我看书少,这里也就举不出其他作家的例子。余华的文字冷冽又带着些许人间烟火。
“李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之后,终于在一个月光明媚的深夜,抱着李光头悄悄地来到街道上。她低下的头都贴在了儿子的脸上,她沿着墙根快速地走动着,只有在她确定前后都没有脚步声的时候,她才会放慢自己的步伐,抬起了自己的头,看着天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沐浴着夜风凉爽的吹拂。她喜欢站在空空荡荡的桥上,凝视着河水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一波一波永无止境地荡漾过去。她抬起头来时,河边的树木在月光里安静得像是睡眠中的树木,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散发着河水一样的波纹,还有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在黑夜里上下跳跃前后飞翔时起伏不止,像是歌声那样的起伏。”
“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挂这个动词,挂满了月光,多美的夜晚。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李兰碰见宋平凡两次,宋平凡告诉李兰,孩子太瘦,要多晒太阳,太阳里有维生素,李兰喜欢上这个高大伟岸的男人了吧。
我对红卫兵了解得不多,这种私刑,以人取乐是合法存在的吗。
宋平凡活活被打死,长头发的孩子被割到大动脉,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又都掉进历史的洪流里,发不出一丝声响。
人们路过宋平凡的尸体,没人发声,也没人上前,能责怪他们冷漠吗,不能,明哲保身谁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披着网络外壳自以为正义的喷子放回当初的年代又是什么样的呢,愚昧不是因为时代的不同。
我想,我也是冷眼旁观的众人。
兄弟读后感篇十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也许他们没有兄弟,但可以有一个兄弟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是一个人,就会有力量。”读完常新港的《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我有这样的感想。
《树叶上的兄弟》主要讲了:一个叫糖的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叫森的男孩,从此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可是一个月后,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森死了,从此以后,糖不分日夜地想念森,后来班上来了一个叫木的学生。在发生一系列事情后,糖才知道木就是森。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只不过朋友的数量有多有少。有朋友就有一份快乐,因为朋友的存在并不会让我们失去什么,唯一会失去的只有痛苦和烦恼;相反,我们会获得很多,比如友谊、快乐。
朋友也像一面镜子,随时都可以照出你心中的烦恼,帮助我们化为喜悦;也随时都可以照出我们的高兴和快乐,和我们一起分享,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作为朋友之间,我们应该放弃他的缺点,尽心地感受他们的优点。或许,你发现的别人的闪光点,也许就是自我的缺点。
我有很多朋友,但是真正懂我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季海鹏。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想起一段难忘的经历。有一次,我在玩滑板时,一不小心摔倒了。因为当场有很多人,都笑我滑板技术不好,只有季海鹏没有取笑我,他把我扶起来,问我摔疼没有,还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下次他们也有可能摔倒,到那时就会有更多的人取笑他们。”
是啊,人人都拥有朋友。让我们如树叶上的兄弟般,珍爱朋友,珍惜友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文革部分是全程看着哭完。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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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又到了重阳节,每到这一天,我就不由想起诗人王维的诗作《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王维独自离开家乡,到他乡做客,每到佳节到来之日就加倍思念亲人。遥想亲人们登高的情景,都插着茱萸却唯独少了他一人。是啊,一个人独自出远门,到外面去打拼实在不容易,而且每逢到了一家人团圆的时候,就更想家了!
我的故乡在徐州,爸爸妈妈年轻时就在常州拼搏了。他们经过了无数的风风雨雨,终于为以后的生活打下了基础,并在这儿买了房子,长期住下来。我可谓是身在常州心在徐州,做梦都见到自己的亲人,特别是在中秋重阳佳节来临的时候,我们一家便更加思念自己的亲人。这时,想必远方的亲人也在思念着我们吧!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飞回故乡亲人的身边……愿天下所有人的游子能和家人早日相聚,共享团圆!
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很庆幸在还算年轻的时候遇到陀思妥耶夫斯基。
本科的时候读《悲惨世界》,第一次感受到经典文学的力量,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矛盾冲突都远超年少时读过的流行作品。也因此后来偶尔读古龙,读村上,甚至读某些名著,总觉得不够味道。要么是人物单薄,要么是情节单薄,读时一时爽,读完总感到少些韵味。
后来又慢慢读了几部大部头,作品各有所长,也大都底蕴深厚,但是再没有过初识雨果时的惊艳,大抵是因为后来读的作品与《悲惨世界》不相上下。
直到近段时间遇见陀思妥耶夫斯基。
第一次深受吸引是众人到佐西马长老的修室去,虔诚的宗教徒、将信将疑的宗教徒、无神论者,另外加上一位老卡拉马佐夫共处一室谈论宗教,戏剧张力太大了。同样的张力也出现在格露辛卡到卡特琳娜处的做戏与调笑,体面与轻浮的冲突,体面与气急败坏的融合,读的时候真的感到太妙了。我相信这种张力是陀翁的有意为之,而这种张力也一定只能出自对世事人心有广博视野和细微洞察的作者。
第三次震撼来源于长老死后阿廖沙心灵的蜕变与成长。佐西马长老之死、尸体腐臭的闹剧、格露辛卡的自白、拉基津卑鄙的筹谋……围绕阿廖沙的矛盾冲突在阿廖沙卷的最后部分达到了一个高潮,而在该卷的最后一节,处于狂暴漩涡中心的年轻心灵在至悲至痛之间,在困顿怨怼之后,终于回到长老的灵柩前,于心灵痛苦的求索之后,最终容纳了一切,悲痛迷惘替代以平和喜悦。陀翁笔下年轻的阿廖沙,让同样刚刚开始人生之旅的我第一次见识到心灵所能够具有的宽宏力量。
人的好奇心大概分为两类,向外了解世界和向内认识人心。于我而言认识人心的作品又分为两类,一类用于寻找共鸣巩固自己的人生观,另一类用于寻找突破拓展自己的人生观。陀翁的作品属于第二类。
兄弟读后感篇十四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文革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兄弟读后感篇十五
兔年新春的第三天,我和爸爸妈妈读了《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这首诗是唐朝王维十七岁时写的,这首诗的'意思是王维独自远游在他乡,作为他乡的客人,每逢佳节来临,总揪起我对你们的无限思念,遥想你们今日登高望远,遍插茱萸,却少了远方的我,少了你们无限思念的兄弟。
我们现在正在欢度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春节,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所以在外找工的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他们不嫌车票贵和路上的辛苦,也要回家乡过年,和亲人团圆是他们最开心的。
我们小学生大多数都在亲人的身边,没有远离亲人的感觉,但是我也能时时感觉到亲人们对我的爱。我现在要努力学习知识和本领,长大以后孝顺他们,尽我的孝心!
兄弟读后感篇十六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上次我读兄弟实在一年前,当时,我对文革时期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就着重读了文革时期人们遭受的迫害,对于主人公的结局,我没有细想,只是不解。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