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范文(21篇)
有时候,我们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来解决问题。总结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需要有深度的思维和全面的观察。以下是一些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练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一
1、采购办公用品和其它物品,统一由总务处按需要造预算送校长核准采购入库保管,并按需要发放。
2、各组室办公室因急需添置50元以上物品(包括器材、劳技材料、图书教学设备)均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教导处、总务处商讨,再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3、凡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1、凡总务处同意组室或办公室购买的物品,必须送总务处保管员验收登记。
2、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着,并根倨此单入帐,同时将其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二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三
加强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减少差错,防止假、劣药进入医院,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药品验收目的
保证入库药品质量,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不符合药品包装规定要求的药品入库。
二、药品验收质量的基本要求 数量准确、质量完好、说明书符合规定、包装无损、记录完整,交接清楚。
三、药品入库验收程序
药品入库时首先进入待验区,由验收人员根据入库凭证内容核对后,再按批号逐批进行质量抽查,并填写记录,合格后交给计算机入库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药品验收依据
1、二级质量标准
国产药品(包括中外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品)均应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验收。
2、《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药品必须依据《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凭上述单位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
3、药品购销合同
购进国产药品、进口药品除按上述规定严格验收外,在签订合同时,如另有质量要求和条款,亦应按合同规定验收。
五、验收内容
药品入库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及包装三个方面。
1、数量验收
检查来货与入库通知单上所列的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及数量是否相符,若有不符或破损应做好原始记录,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查明原因,以便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质量验收
外观质量验收(直觉判断法)
主要检查项目有:看药品外观有无变形、开裂、熔(溶)化、变色、结块、沉淀、混浊、霉变、污染、挥发等异状;嗅药品有无异味、串味;听药品包装内有无异常撞击声;用手触摸,感觉药品的干软、黏结、滑腻程度,经过看、触、听、嗅、尝等外观检查手段,发现异状则应拒收该批药品。
3、包装验收
药品外包装必须印有药品名称、规格、“易碎”等储运图示标志及特殊管理药品和外用药品的包装标志。内包装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四
原料采购小组成员由供销部经理、库房管理员、检验员三人组成,共同担负企业生产原料的购进与验收任务。
1、经过考察和以前的合作历史,确立一批符合企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的合格供货方,并建立档案和必要时签定《供销合同》。
2、原料购进时,“采购小组”要共同定价和检验质量,做到一人不谈价,单人不进货。
3、购货时,要严格按照企业的《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原料质量。
4原材料购进前,要坚持索要供货方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测报告》、qs认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
的做出隔离标识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放置库外退回供货方,严禁入库和投入一线生产。
2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否则按公司惩罚条例处理。
4、检验人员对每次的检验结果,应严格按检验单上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要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5、只有经过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并由检验员签署“合格”的原材料,库管人员方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否则由库管人员承担违规责任。
6、检验时如遇到无法判定合格与否情况时,检验员应速向部门主管汇报安排生产部人员会同验收。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亦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内签章。
7、对于随机抽样物,在发现有疑点时应反复多抽样,以防误差严重。
9、对于需使用仪器等检测工具时,应校正确认工具合格后方能使用。
10、检验人员应依据情况,在必要时对所检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11、反馈进料检验情况,及时将原材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资料内,供采购部门掌握情况。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取及保管行为,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学校事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所有办公用品(含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学校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订书机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或办公专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或教研组提出申请,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专门购买。
2、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人员采购实行双人双岗制,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兼任。
3、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4、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或教研组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直接到办公室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申请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直接办理领用手续。
3、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4、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第五条领取的优盘、鼠标、硒鼓、订书机、计算器等物品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制。
第六条加强学校办公用品日常公开监督。每季度通报一次办公用品出入库数额和各使用业务处室领取情况。
第七条加强对旧办公用品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资产管理员保管,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第八条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第九条充分发挥办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纸张双面利用,复印纸不得用做草稿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长尾夹等反复使用。
第十条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六
1、采购员在总务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务库房和专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2、各科所需的.办公用品,按月造计划报送总务科,全院每月所需的用品,由总务库房汇总制定计划,一式三份,经主管科长审查,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按计划采购。
3、固定资产的购买由主管科长、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办理验收入库的同时,要登记入帐。
4、采购员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5、对临时性计划,经主管科长、主管院长批准后及时采购,保证临床一线的供应。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七
1、采购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酒店规定,不得因合同条款订立不当而给酒店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报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采销合同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3.1物品的采购,按每月使用计划及合理库存的需要,经营业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营业,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3.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根据请购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用途,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买。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已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酒店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5、采购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八
1. 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所需任何药品必须由资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组织配货,药品购进前应认真审核供货方资质,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协议中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并将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3. 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增值税发票和电脑清单)。验收员按照清单在药品货柜上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对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履行拒收职能,及时退回。
4. 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 药品验收后,验收员要及时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进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6. 对进货情况应每年年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进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协同厨师,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5、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6、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由主管领导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收款方应出示收条或收据。
7、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采购中必须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所采购的食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做好账物相符,结算手续完善。
3、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即无工商证、无卫生合格证、无出产证的食品。
4、严格保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新鲜肉冻货的正常进货渠道,加强食品物资采购安全防范工作。
5、供应商有条件的应提供正规发票、无条件的应提供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本单位的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报主管领导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购货。
3、购货时应写清楚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一致),日期。由店家出具票据,店家需签字盖章。
4、货物送到后,由厨师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5、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6、未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7、月度终了,应及时统计出本月伙食支出情况,公布本月食堂支出情况,月末需要编制食堂食物盘点表。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
一、为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三、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四、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六、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七、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规范员工食堂原材料定价、采购、验收和结算流程,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物美价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管理。
1、食堂原物料供应商由食堂仓库物料管理员进行初步甄选,管理部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对送货品种、质量、规格进行约定。(价格数目大的须签订供货协议。)。
2、如发现有供应商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仓库物料管理员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
3、食堂不得私自从未经管理部主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原物料。
二、原材料定价。
1、原材料每周或每半个月定价一次,所定价格在此期间不受市场行情涨落的影响。
2、由食堂班长和食堂仓库物料管理员共同议价、定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名,所有报价单报管理部主管备案,要求所核定的价格合理、公正。
1、食堂所有的采购计划单由食堂班长会同厨师根据每日生活开支情况提前3天做好计划,交管理部主管审批后由食堂班长通知供应商按时派送。
2、食堂调味品、餐食辅料做到数量合适,不能造成浪费或库存积压,且所有物料必须存放在食堂仓库保管。
3、原物料的派送由供应商随货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联,必须填写清晰,总金额以大写表示,并签字确认。
4、收货组文员负责对采购来的原物料等货物进行验收,核对品种、数量,食品有效期等,厨师负责检查原物料的规格和质量,逐件核对,逐一过磅,凡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予以拒收或退换。
5、验收完毕,由食堂仓库物料管理员、收货组文员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6、食堂班长、仓库物料管理员、管理部助理应轮流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至少每周一次,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7、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不营私舞弊,不假公济私,不搞不正之风,大宗物品价格由集体或厂长做决定。
四、结算。
1、所有送货单及时交由收货组文员登账,收货组文员完整记录台账,在每次结算前先与供应商进行送货单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2、所有发票或收据交管理部助理负责相关的报销手续,并分别通知供应商自行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不得代领。
五、仓库保管。
1、仓库物料管理员负责存、发管理,并建立仓库台账,做到随手关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每半个月盘点一次,确保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向管理主管书面汇报。
2、食堂仓库实行分类管理,物品应按标记有序存放,分类明确,标签准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货架必须清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违者以偷盗公司物品论处。
六、奖惩制度。
1、管理部主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食堂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违反上述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10分的处罚,如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处以劝退、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执行以上制度连续三个月无差错时,相关责任人员予以1-10分的奖励。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二
1、校产科将可用物品分成三类:
(1)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由校长、主管校长审批后,才能再由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签字共同领取。
(2)集体使用性物品(例如学生课桌凳,卫生工具,锁具等),由主管校长审批,年级或科室负责人签字统一领取。
(3)常用易耗、易损物品,由各年级、科室负责人审批,使用人签字领取。
2、教职工个人只能以物品对口用途领用办公、教学用品。提倡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反对浪费。
3、每学期开学由校产科按学校规定数量发放教职工办公、教学用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增领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4、新调入的教职工可凭主管校长审批手续到校产科按学校规定领取办公设备与教学用品。
5、班用卫生工具每学期两次发放(开学与期中)。需增领用品由年级、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校产科长审批。
6、违规领用品,校产科有权拒绝发放,重新审批合格后再领取。
7、更新或更换物品,领取新品后必须把旧品(仍有价值的)上交校产科。
1、教职工工作需要借用学校办公用品,依第一条第一款审批,办理借用手续,注意保管使用,到期归还。不得私自转借、外借,如损坏或损失或到期不能归还,按规定进行赔偿。
2、贵重电器、仪器、维修专用设备等(例如电焊机、手电钻,剪草机、发电机)一律不长期外借。短时外借,需经科室主任、校产科长、主管校长批准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后放行,到期必须归还,造成损失的按规定索赔。
3、办公用品谁借用谁负责,不得损坏,否则负责维修,损毁或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1、领用、借用物品必须有校产主管校长、校产科长签字。
2、非损耗用品造成损失的,由校产科及相关年级或科室索赔。
3、校产科应建立纸质帐和电子帐,且两帐必须相符,每月一总账一汇报,不明原因流失物品由校产保管员按规定赔偿。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三、物资采购注意事项: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四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xx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xx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
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五
《招标投标法》的招标人是依照该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公司制)都属于该法规定的招标人,招标投标活动要受到该法约束。
《政府采购法》的采购人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显然不是该法规定的采购人,国有企业采购不受《政府采购法》的约束。
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国企的规制。
(一)《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2条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第3条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第4条规定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也就是国企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
第5条规定了“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
第7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相比,山西省的规定在各种项目范围上略有差异,在各种项目的数额上一致。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国企招投标无影响。
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做好非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一、改革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住建部意见精神,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发包方式。改革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事后备案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报建时明确发包方式并对自主选择的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国企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属于“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其发包方式并未调整,不实行事后备案监督管理。
四、国资监管制度中有关采购的规定。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目前已失效;《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仅适用于国有金融企业;有一些省份颁布了相应的制度,如《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国有非金融企业的采购管理,目前散见于各种国企监管制度中,而且更多是从责任追究的角度来阐述的。国有企业领导从预防风险考虑,按照上级国资监管部门或上级集团颁布的制度执行即可。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2、购销管理方面。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贸易;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含抵押、质押等)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3、工程承包建设方面。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5、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严肃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在企业采购产品、服务过程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资产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订立合同的;。
2、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3、未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支付预付款项的;。
4、采购标的物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相比明显偏高的;。
5、采购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6、虚报、瞒报物资(劳务)采购价格的;。
7、授意、指使或者串通进行违规采购的;。
8、未按照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第五条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通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或者控制中标结果等方式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中标的。
(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严禁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为第三条所列亲属及其他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为其承揽本企业工程或参加自己主管、参与的工程施工、物资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的招投标业务。
(七)山西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六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xx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xx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
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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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单位自行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资产后勤处采购。
第三章学校集中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对各项目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谈判与询价小组由资产后勤处、监察处、申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第十四条国家明文规定的招标范围内产品,单台或批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国内物资,单台或批量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的进口物资,均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其他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各种采购方式均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符合招标采购范围,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采购的,申购单位可向资产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购方式。
(一)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并有下列情况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由资产后勤处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人员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招标公告发布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功;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或者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小组由申购单位、资产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并让其报价。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有下列情况的.单台或批量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1、招标失败;
3、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4、重复合同;
6、设计竞赛;
7、紧急需求的采购;
8、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9、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申购与审批。
第十六条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组织的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前均需认真填写《厦门大学货物申购清单》(可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须附《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集中采购的申购单报送资产后勤处作为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属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如需申请自行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并附自行采购说明,经资产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属自行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申购单作为固定资产登帐及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在执行采购过程中,购置计划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办理报批与申购手续。
第十八条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资购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学校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资产后勤处是学校授权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验收和索赔。
第二十一条物资的验收和索赔按《厦门大学物资验收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境外采购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物资到货后,各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规范员工食堂原材料定价、采购、验收和结算流程,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物美价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1、原材料供应商由食堂厨师进行初步甄选,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供货协议,对送货品种、质量、规格进行约定。
2、如发现有供应商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如多次发现类似情况,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
3、食堂不得私自从未经办公室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
1、原材料每周或每半个月定价一次,所定价格在此期间不受市场行情涨落的影响。
2、由两名厨师和办公室验收员共同定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名,所有报价单报办公室主任备案,要求所核定的价格合理、公道。
1、食堂调味品必须在超市购买,做到数量合适,不能造成浪费或库存积压,所有调味品必须放食堂仓库保管。
2、原材料由当班厨师负责订购,供应商随货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联,必须填写清晰,总金额以大写表示,并签字确认。
3、验收员负责对采购来的原材料等货物进行验收,核对品种、数量,厨师负责检查原材料的规格和质量,逐件核对,逐一过磅,凡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予以拒收或退换。
4、验收完毕,由厨师和验收员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5、厨师应轮流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至少每周一次,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6、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不营私舞弊,不假公济私,不搞不正之风,大宗物品价格集体决定。
1、所有送货单及时交记帐员登账,记帐员完整记录台账,在每次结算前先与供应商进行送货单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
2、所有发票交办公室行政专员负责报销,并分别通知供应商前来签字领款。
1、仓库由保管员负责管理,并建立仓库台账,做到随手关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每半个月盘点一次,确保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2、仓库实行分类管理,物品应按标记有序存放,分类明确,标签准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货架必须清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违者以偷盗公司物品论处。
1、办公室将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食堂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0.5--10分的处罚,如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处以劝退、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十九
(1)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
(2)大宗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供应商需要提交两联送货单,其中一联由餐饮公司保管制作台账,另一联交由餐饮服务中心派驻到每个食堂的值班人员保存,食堂值班人员根据收到的.物资采购流水监督各食堂所采购物资的来源、确保质量、数量、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对不合格物品有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餐饮服务中心采购员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3)小型物资的验收由餐饮公司与餐饮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完成,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此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4)各食堂对所采购的合格原材料除需立即使用的外,必须归类按要求存放,并根据物料的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及时退货处理,严禁流入食堂或仓库。
4、原材料货款的支付。
(1)原材料验收合格后,餐饮公司应严格按实际数量做好入库,并按要求填写出入库单。
(2)对于大宗物资,每月月底(每月25日以后),各供应商根据各自的供货记录,与食堂值班人员及餐饮公司一起核对大宗物资采购结算价款,三方签字确认。大宗物资结算价款核对完毕后交餐饮服务中心,由餐饮服务中心办理好相关报账手续后由xxx大学财务处从相应餐饮公司的营业款中代扣支付给各供应商,原材料货款采用转账方式汇至相关供应商账户。
(3)对于小型物资的原材料货款结算由各餐饮公司自行负责结算。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二十
为规范员工食堂原材料定价、采购、验收和结算流程,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物美价廉,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管理。
1、原材料供应商由食堂厨师进行初步甄选,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供货协议,对送货品种、质量、规格进行约定。
2、如发现有供应商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如多次发现类似情况,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
3、食堂不得私自从未经办公室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
二、原材料定价。
1、原材料每周或每半个月定价一次,所定价格在此期间不受市场行情涨落的影响。
2、由两名厨师和办公室验收员共同定价,并在报价单上签名,所有报价单报办公室主任备案,要求所核定的价格合理、公道。
1、食堂调味品必须在超市购买,做到数量合适,不能造成浪费或库存积压,所有调味品必须放食堂仓库保管。
2、原材料由当班厨师负责订购,供应商随货开具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联,必须填写清晰,总金额以大写表示,并签字确认。
3、验收员负责对采购来的原材料等货物进行验收,核对品种、数量,厨师负责检查原材料的规格和质量,逐件核对,逐一过磅,凡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应予以拒收或退换。
4、验收完毕,由厨师和验收员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5、厨师应轮流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至少每周一次,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6、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不营私舞弊,不假公济私,不搞不正之风,大宗物品价格集体决定。
四、结算。
1、所有送货单及时交记帐员登账,记帐员完整记录台账,在每次结算前先与供应商进行送货单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
2、所有发票交办公室行政专员负责报销,并分别通知供应商前来签字领款。
五、仓库保管。
1、仓库由保管员负责管理,并建立仓库台账,做到随手关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每半个月盘点一次,确保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2、仓库实行分类管理,物品应按标记有序存放,分类明确,标签准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货架必须清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违者以偷盗公司物品论处。
六、奖惩制度。
1、办公室将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食堂进行奖励和处罚。
2、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0.5--10分的处罚,如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处以劝退、开除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物品验收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为加强公司物资采购及物资出入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0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本制度所指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原材料等一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资产。供应部为公司所有生产及生产辅助类物资的采购管理部门;除大宗物品和专业性设备等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办理外,其他资产、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企管部指派专人办理采购。
2.2物资的管理必须贯彻“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对物资的采购、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2.3采购流程对于办公用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日常事物物资,需求部门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相应权限领导批准后,报采购部门采购。2.4采购部门在收到《物品采购申请单》后,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必要时应将可供选择的两至三种购买方案,(如品牌、价格、数量、功能、供货商)提供给物品需求部门选择确定。物品需求部门在确定最终购买方案后,根据方案所涉及的购买金额按照相关权限领导批准后,即可由物品采购部门凭《物资采购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资金购买物品。
2.5采购人员在物资采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2.5.0注意采购物资的售后服务和供应商信誉;2.5.1尽可能选取价低、质优的供货商;2.5.2建立供货商档案,以备调阅;2.5.3参考历史购货资料。
2.6对于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避免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对所有购入物资实行归口负责制。物资入库由专人负责,业务办理相关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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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五羊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lwy/qg/zd/1803/002-0(1).办公用具(含会计用具、清洁用品、办公用品、书籍、礼品等及单价在500元以下办公用具),由企管部指定的人员专管。
(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办公用具),由企管部指定的人员任库管员。
(3).计算机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价值低于2000元的所有计算机辅件)由企管部指定的人员任库管员。
(4).任何物品的采购均须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明细入库单(由经办人、审核人、库管人签字)。
(5).采购人员及库管员为同一人时,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入库审核签字。
2.9.1任何物品的领用均须办理出库手续,在物品出库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物品的出库由库管员负责。
3.0.1领用物资办理完出库出续后,应由领用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领用人在保管物品时应做好防盗、防损的工作,并合理使用领用物品。
3.0.2领用物品因正常磨损需修理,领用人在填写《保修申请单》,并经相关权限人批准后,可交由采购部门联系维修。
3.0.3领用物品因非正常磨损须修理(如未按规定使用或损失发生频率高于公司平均水平2倍以上等),公司将视物品的损害程度按不低于维修金额的20%向物品使用人收取维修费用。
4.0领用物品的转移、变卖及盘存。
4.0.1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出库物品使用人部门之间转移,相关人员应到库管员处重新办理登记;不得未经库管员监交,直接将物品转移。
4.0.2员工已领用的物品在减损、报废、丢失、变卖时,应提交《物品报废/丢失/变卖处理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库管员处登记备案;根据该物品的购入金额大小按照财务部规定的报相关权限人批准后,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变卖,并将款项交至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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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五羊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lwy/qg/zd/1803/002-04.0.3每年年末,库管员应与财务部人员按照资产盘点管理办法,对已领用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清查盘点,编制《资产盘点表》。
5.0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企管部负责解释、修订。
洛阳五羊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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