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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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一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二
20xx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组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动员县**局、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工作,努力为***镇***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与***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局包村联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办公室,负责处理小组工作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调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联户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定期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深入基层,做好联户工作。
坚持把包村联户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本着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结合我工作小组工作特点,主动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驻村蹲点,做好帮扶工作。
为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我小组共安排两名技术骨干到****村驻村蹲点,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从***局、**共抽调*名帮扶人员,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通过扶贫工作队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实干,为包扶村做实事。
20xx年以来,我工作组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村*户*人和建档立卡工作。
今年以来****局已向****村发放村委会维修改造费用**元;添臵价值*元办公桌椅*套;过节期间,前往****村慰问贫困户并发放慰问品。现已将****村*组、****村*组、****村*、****村*组纳入规划当中,日后将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实施。
机关工委今年已向****村发放干杂果建设费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费用**元;为****村发放科技读物、报刊**余份;慰问该村困难户并发放慰问品;在村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
20xx年,我局将立足本职,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地开展好包村联户包扶扶贫工作,让所包扶村和所联系贫困户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术服务。
我局将坚持促农增收、富民优先,进一步加大包村联户的投入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扶持,跟踪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以实际行动做好包村联户工作,深入推进包村联户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注重实际成效,建立督查机制。
强化效能督查,落实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四
信息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是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是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展示法院自身形象、提高法院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从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有利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出发,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工作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凝聚力量的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唱响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主旋律。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基层人民法院在信息宣传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机制不科学等这样那样的问题,加之在新媒体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且突飞猛进的今天,信息宣传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这不得不让我们在正视问题和挑战的同时,以“居安思危”精神,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基于这一认识,近期,武功法院组建调研小组,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刻的调研,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建议及对策,以期实现信息宣传工作回应新挑战、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之目的。
一、xx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宣传机制建设情况。
1,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院党组成员勇于担当分别担任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长和副组长,院办公室、政工科等部门负责人及院文秘工作人员、网管员全员参与为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员,设置了信息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拟定了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形成了一个集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为一体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建立了信息宣传员工作网络。按照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设定信息宣传员x人,覆盖全院x个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的动态消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聚合信息宣传员力量,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组、活动策划组、信息采集组、影像图片组、信息编发组和舆情监测组,并规定信息宣传人员可以列席涉及宣传内容的党组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以便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搭建了一个独具特色和把沟通联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融为一体的工作网络,保障了信息宣传报道任务的圆满完成。
3,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和措施。在研究建立信息宣传工作机制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要点》、《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信息宣传员学习培训方案》、《信息宣传工作流程》、《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信息宣传报送统计制度》、《信息宣传审核签发制度》、《网络舆情监测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奖惩制度》等意见制度和方案,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统计上报机制、建立评析通报机制、加强队伍培训机制、制定考核激励机制等六个方面规范了信息宣传工作,确保了信息宣传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信息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1,巩固传统阵地。以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的作用,巩固板报、宣传栏、宣传图画、法院文化墙等传统宣传阵地,及时更新板块内容,宣传时代主题、形势和任务。加强与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和xx日报、xx电视台、武功广播电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地邀请其专业人士来院进行指导,学习好的信息宣传工作方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编发信息宣传稿件,宣传法院发展成果和干警的工作风采。
2,拓展网络阵地。高度重视新媒体时代网络宣传阵地的建设和运用,主动抢占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在开通法院网站、政务微博的同时,开通了三级法院专网,建立了法院“三大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平台,网络阵地内容集法治思想交流、执法办案动态、审执工作举措、司法为民服务和审务公开、政务公开为一体,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快速传递审判工作动态,进行网络庭审播放,展现法官队伍风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微服务。把中国法院网、xx法院网、xx中院网和xx法制网等主流网络媒体作为指导、推动信息宣传工作的喉舌和工具,与他们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通过联络沟通、信息互动,再现法院执法如山、司法为民、构筑和谐、求真务实的精神风尚。
3,注重物力投入。在保障每名干警人均拥有一台电脑的基础上,为各部门和人民法庭及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配置了摄像机、照相机、速印机、传真机等器材,并设置专用电脑与互联网连接,确保了信息稿件编写发布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信息宣传报道编发情况。
以xxxx年度武功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为例:经过调研梳理统计,一年中,该院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增强人民法院社会公信力、公众亲和力、法制传播力的着力点,先后编发信息宣传稿件x篇(条),被中国法院网等国家级网络媒体采用x条次,被xx法院网等省级网络媒体采用x条次,被xx中院网等市级网络媒体采用x条次,被xx日报、xx党建报、西部法制报等平面媒体采用x篇,同时,通过“武法快线”政务微博平台发布新闻消息x条、庭审播放案件x案,信息宣传工作做到了报纸网络上有名和有影,为法院建设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调研中排查分析出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正。调研中,我们感到尽管武功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逐年上一台阶,尤其是xxxx年,创历史最佳,获得省高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奖,但个别领导和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上依然存在重审判轻宣传的思想,认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执行才是法院的工作重心,信息宣传工作只是审判执行工作的附带,搞信息宣传干不出大成绩,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就是不主动搜集身边的宣传素材,即使有很好的宣传亮点,也不愿意动手写。
2、队伍力量薄弱。从武功法院信息宣传队伍的具体情况看,当前,信息宣传工作主要是由办公室人员来承担,尽管在网络、微博管理和信息编发等事项上有分工,但从实际看是一个人身兼数职,难以形成合力,以至于不能将很好的宣传素材及时编发,亦不能及时更新充实本单位网站及微博版块内容。另外,从各部门的具体情况看,虽然有负责信息宣传的兼职人员,但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下,这些人员大多是将精力用在了办案上,很少有时间去考虑信息宣传工作,尽管在实际工作中给他们定任务加压力,但大都是以完成数量任务为目的应付了事。
3、稿件质量不高。从武功法院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稿件的具体情况看,信息稿件质量瑕癖多的问题确实存在。如:有的稿件写作的基本方法不规范;有的稿件题目和内容不统一;有的稿件所要报道的重点不明确,反映不出特色;有的稿件只注意观点和概念的堆砌,不注意把观点和概念通过行为事实加以具体化,理论上也不透彻,显得空洞概念化;有的稿件说教式的宣传多,读起无味,激发不起读者兴趣,很难起到宣传的效果。
4、信息内容单薄。从武功法院信息稿件编写的具体情况看,内容和表现形式单薄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从稿件形式上看,大多数为文字类,声像、图片的不多;从队伍宣传上看,工作动态居多,深度报道队伍建设的举措、推出先进典型等方面少;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宣传上看,以单个案例宣传居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举措以及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宣传少。从宣传深度上看,有影响力的大稿件不多,精品“拳头”稿件少。
5、宣传渠道狭窄。从武功法院信息稿件被采用的具体情况看,90%以上的信息稿件是通过网络媒体编发的,而且存在着法院系统外网络媒体用稿少、平面媒体用稿少、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上宣传少等问题,拓展宣传渠道事宜必须正视。
分析研判以上问题的产生原因,我们感到有以下几点:一是在信息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上,法院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性教育活动序列,以至于一些干警不能深刻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在信息宣传力量的整合上,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以至于导致个别信息宣传员兼职不履职、不担当、不出成果等问题的出现;三是在信息宣传工作的学习培训上,缺乏计划性和严密性,以会代训的多,专题组织的少,以至于大多数信息员不能接受系统的培训或学习,导致各部门兼职信息员接受新闻的敏锐性不够、新闻稿件写作的水平不高;四是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上,缺乏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交流,以至于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协调配合不到位。
三、调研中征询研判出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是关键,法院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规划和总体布局,明确主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领导责任,对一些涉及政治原则和全局性工作的信息宣传,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
2、深化教育,提高认识。要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形式,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促使干警达成信息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是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是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展示自身形象提高法院影响力的重要窗口的共识,彻底改变干警存在的重业务轻信息宣传、信息宣传工作可干可不干的错误认识,形成全院干警人人参与法院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3、优化机制,激发活力。要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协调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通过优化机制,保证信息宣传工作任务明、责任明、制度严、奖惩严、有人抓、有人管,打牢信息宣传工作基础,激发信息宣传工作活力,促进信息宣传工作协调推进、有序发展。
4、建好队伍,提高能力。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选拔政治思想强、业务技能精、理论素养好和作风正派、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信息宣传工作。要加强队伍政治洞察力、政治敏感性、政治敏锐性的学习,撰写的稿件必须与党和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信息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信息宣传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宣传培训,还可以组织信息宣传骨干到报社、电视台跟随记者采访学习,也可以适时邀请驻地媒体记者、编辑来授课,不断提高队伍的信息写作水平和技巧。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将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要加强实践锻炼,平时多交任务、多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信息宣传员,支持他们更好地为信息宣传工作贡献聪明才智。
5、突出重点,搞好宣传。要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宣传的特点和重点。要着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法官和社会各界群众强化依法治国理念;要着力宣传审判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要着力宣传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新成果;要着力宣传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成果,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在法官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新成绩。
6、强化阵地,拓展载体。要主动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信息舆论引导新格局。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和联系,重大新闻事件要主动向上级法院宣传部门汇报,以争取其支持。要加强与本院各业务部门的联络,掌握信息宣传的第一材料,并促使其尽快报送信息、提供信息材料,为撰写稿件提供基础条件。重视发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撰稿、投稿,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在各级媒体的影响力,形成强大的声音。要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建设和利用,使新兴媒体成为传播法院工作成绩的前沿阵地,成为树立法院干警形象的有效平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积极构建与媒体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通过与媒体携手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将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及法院工作的亮点、司法为民的措施、先进典型人物事迹通晓到社会各界,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五
为加快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度,推动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根据院党组工作计划和部署,近期市中院研究室组织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既全面。
总结。
成绩,也全面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法院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清远两级法院参加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紧跟省法院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及时出台改革方案和开展改革动员,积极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一)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一是出台《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审判团队组建办法、审判权运行机制、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和法官办案责任等作具体规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按照“3+3+3”或“1+1+1”模式组建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团队***个。其中,中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基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并投入运作。三是建立完善其它配套工作制度。出台《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规定》和《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实行边试边改边完善。
(二)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一是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推动员额分配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如清城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占中央政法编制**.*%;而连山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仅占中央政法编制**.*%。二是严格开展法官入额遴选。遴选***名法官进入员额,占政法编制数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4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历占**.*%),担任法律职务10年以上的占**%。三是规定院庭长办案任务。如中院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全年参与审理案件数分别为普通法官办案数的5%、**%、**%、**%。四是对未入额法官进行初步安置。部分继续办案或协助办案,部分转至立案、执行、审判管理、行政后勤岗位或提前退休。五是加快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名,书记员***名,书记员已基本满足各法院配备需要。
(三)在省级财物统管方面。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财务人员配备,以满足省级预算编制工作需要。二是邀请省法院行装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核定上报等工作。四是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五是完成与省法院、省财厅及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及经费保障。目前各类经费项目主要由省财政厅保障,部分经费项目仍由地方保障。六是完成各项预算编制工作。
(四)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完成法官等级套改,实现法官按期晋升。二是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改革,按期完成干警调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雇员待遇保障。目前,中院行政辅助类雇员本科月薪4**元,专科月薪3**元,后勤服务类月薪3**元,比改革前人均月薪2**元有大幅提升。四是加强干警年底绩效考核。对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嘉奖立功依据,并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
(五)在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方面。一是完善“一网双微”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拓展以案释法工作平台。二是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以案说法”类新闻稿件400多篇,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到公园、广场、工厂、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四是邀请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五是配合拍摄法治微电影《春风化雨》,创新法律宣传。六是出台司法公开、法制宣传考核方案,重申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六)在其他改革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7月1日起将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由清新区法院管辖。改革实施以来,清新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7件,其中152件为异地案件。二是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粤北(清远、韶关、云浮)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佛冈法院则集中审理前述地区范围内属基层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目前已成功调解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诉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三是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佛冈法院被选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法院及省编办审核审批。
一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审判团队作用、成效发挥还不明显。二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基层经费保障标准过低,特别是法官助理有较大空缺。三是省级统管机制不畅,改革前在建项目及历史债务化解难。如清城区法院新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连州法院、阳山法院的历史基建债务没得到化解。四是地方保障部分落实不畅。一些当地公务员可享受的地方性津补贴,一些法院尚未发放到位。
三、
一是司法责任制方面,着力抓好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和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重点建立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二是人员分类管理方面,重点解决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法官助理配备管理及未入额法官分流安置。三是省级财物统管方面,重点解决历史债务化解、改革前在建项目经费保障及新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缓慢等问题。四是职业保障方面,重点落实“托低保高”及政府聘员经费论,努力解决个别基层法院聘用制人员收入过低、队伍不稳定问题。五是以案释法制度方面,重点抓好司法公开、法制宣传常态化与规范化。六是其它改革方面,重点加强智慧法院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3.0版工程,加快建设全市法院信息数据中心。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诉讼服务中心。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判处缓刑的占**.*%。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个特邀调解组织、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万件,执行到位金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根据海北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3月7—16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州“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的独立、公开、公正。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11月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这一改革重点,立足本地实际,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州“两院”按照州委和省院要求,从强化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入手,坚持将顶层设计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及时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司改方案及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遴选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并及时落实运行,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定有效推进。同时,及时召开司改动员大会,向全体干警讲明白改革的意义,引导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打消担忧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成为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司改办牵头、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准备到位、工作方案制定到位、规章制度建设到位,为稳妥推进司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夯实了思想根基。
(二)人员分类管理,全员定岗定责。根据《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均采取比例制的方式,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确定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经过前后2次遴选,全州两级法院共选任出员额法官***名,员额检察官***名,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并按新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办理案件。同时,优化内设机构,全州两级法院共设置5~8个相对固定、专业化的合议庭,在合议庭员额配置上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中院3:1:1、四县基层法院1:1:1的模式,各合议庭法官之间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均衡办案。同时采取法官轮流驻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全州两级检察院以1:2:1模式设置办案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案件数量整合内设机构,州院将原有业务处室整合为“一局七部一组一室”(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政治部;纪检组;驻门源监狱检察室),各县院按***人以上设“一局五部”(门源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行政事务部),***人以下设“一局三部”(祁连、刚察、海晏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行政事务部),力量得到整合,运行更加顺畅。
(三)明晰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坚决贯彻“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权责一致原则,积极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了彻底放权、严格监督、科学追责三位一体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审判、检察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二是划清权力界限,细化了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权限。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减少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将审判和检察权充分下放给法官、检察官。如2016年1月以来,门源县法院共召开审委会3次,同比下降**%。海晏县检察院共召开检委会14次,同比下降**.*%。四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考评办法,考核不达标的,退出法官、检察官员额。五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四大公开”、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平台,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案件办理及监督全程留痕,主动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晾晒在人民群众面前,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落实职业保障。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省院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有关要求,按照省下达的员额比例和数量,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2016年3月起,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制度安排,先后给予不同标准的增资预发,新的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即将实行。
(五)及时清产核资,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实行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资产管理机制,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债务核实、资产划转、专网安装测试、财务人员培训、编报预算等工作,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差旅费报销均通过省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发放,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也为全省牧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累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州“两院”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作为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石,通过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先后完成了三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定位工作,促进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初步构建起了以法官、检察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检察工作为重心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一方面大胆放权、各尽其能,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起权力、责任、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责权一致。一线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消除了部分法官、检察官的依赖、推诿心理,办案责任心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法官、检察官对审判权、检察权的滥用,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和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法官、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三是法官、检察官自我充电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员额动态管理、随机分案等制度的落实,使广大法官、检察官都感受到不学习就会落伍,不钻研就会办错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办好案、办铁案成为大家的共识。四是领导回归一线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全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法院确定正副院长按法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检察院确定正副检察长按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业务知识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同时也实现了审判资源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工作仅停留和局限在法检内部,社会知晓面不广、知晓度不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解读不到位,致使不少人误以为改革就是给司法人员涨工资、提待遇,从而对改革的认识产生偏差。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实行后,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数量有所减少,但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立案数每年大幅度增长,员额法官、检察官面临的办案压力增大,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既影响案件办理效率,也不利于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
(三)辅助人员配置不尽合理。按照法官、检察官、助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3:1:1和1:2:1的比例,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较少,且在实践中由于人员缺少,甚至连规定的比例都未达到(基层检察院基本是1:1:1),难以充分发挥协助和保障作用,法官、检察官仍然置身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无法专心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同时,目前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预期模糊,晋升途径不明,如果与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差距过大,极有可能出现法官助理留不住、干不久的问题。此外,由于配套制度建设滞后,检察院内设机构尚未批复,有的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不尽切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四)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员额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和信息化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有一定差距。部分法官、检察官法律水平有限,办案实际经验不足,不能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和随机分案的要求,独立承担办案的信心不足,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感到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进度甚至办案质量。二是人员进入渠道不畅通,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日益凸显。有的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年龄偏大,加之法官、检察官职业准入门槛较高,致使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院“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少。随着“两院”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审判、检察工作及政务工作都要通过信息化应用系统进行,而基层院网络管理人员缺少(四县都只有1名),影响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司法行政人员配备过少(专项编制的**%),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只有1~2名,不能满足正常的政工、纪检、党务、行政事务、维稳、扶贫等众多工作的需要,导致后勤保障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五)基建资金及各项经费保障不畅。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机制滞后,后续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州检察院、门源县法院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下达批复,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过小,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的各类信息化设备“休眠”于仓库,发挥不了作用。而刚察县法院审判大楼已竣工两年,但因后续建设资金不到位,部分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办公桌椅等无法落实,至今不能搬迁,办公大楼闲置。全州“两院”办公楼取暖费用拨付标准低,无法保障正常的取暖需要,尤其是各项经费及司法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不能及时到位,难以保障正常办案的需求。同时,地方享有的各种奖励性待遇难以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低等问题。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层次调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是空前的。为此,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定改革信心不动摇,持续做好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凝聚改革共识,勇于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创新相结合,认真做好总结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反映我州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多争取上级机关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保障司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和新媒体,讲清楚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性质、目标,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把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
(三)强化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着力在提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上取得突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通过交流挂职、实务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现有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理论、法律适用、办案技能、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和调解能手。广大法官、检察官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尽快适应随机分案要求,拓宽学习范围,提升素质能力,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要积极向省院反映,充分考虑农牧区办案半径大等因素,科学确定员额法官、检察官比例,适当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在空编内按规定及时补充专业人员,解决一线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和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的问题。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与保障,尽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地方党委要加强对“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关爱,将“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建议省院在法官、检察官的招录、遴选和退出机制以及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等顶层设计上要给予支持,确保边远牧区基层院引得进、留得住优秀法律人才。
(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举措,是司法工作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完善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审判(检察)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监督、有效制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立足实际综合测算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绩效,合理体现法官、检察官工作量与工作奖励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有效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为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排除各种干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权责统一、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要正确处理好完善司法责任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独立的关系,既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责任,又要充分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既要明确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确司法豁免原则和免责事由,实现司法责任与司法豁免相统一。
(五)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要加强汇报衔接,及时向上级院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逐步解决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结合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办公用房,为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提供良好的物质装备保障。要抓紧解决人财物省级统管后财务报账手续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经费保障。
(六)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外部环境。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虽然实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但维护地方稳定、惩治犯罪、化解纠纷、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司法责任和服务功能没有变,尤其在案件办理、干部管理等方面与地方联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法检“两院”工作,关心司法队伍建设,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务性任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
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
创新。
及时把。
创新。
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自2016年10月份,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并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落实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了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名员额法官,既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了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共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并实行台账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2940件,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万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的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
计划。
”。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或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件。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速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去年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额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在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时给予肯定。
(四)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在案件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与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了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长、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不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三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了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足,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的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了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的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得益于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组建、入额法官任命、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多次到法院调研指导、听取专项汇报,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推动建立司法改革保障机制,及时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外包面临的经费保障等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八
众此周知,有为才有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为”就在于其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效果实在,就能真正迎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我县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所还不能全面履行职能。目前,我县有基层司法所12个,只有7个司法行所有司法助理员在职,其他5个司法所是乡镇干部代理。司法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本职工作难以落实,法律服务、代表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综合治理和临时交办等项职能的履行也是参差不齐。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欠规范,难以实现办所初衷。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在城关、古阳、默戎、河西等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以管理不善而停办。现只剩下县司法局组建的联合法律服务所――卫权法律服务所还拼命挣扎,勉强维持运转。卫权所的注册法律工作者由10多人到现在的几人。由于管理欠规范,导致法律工作者道德素质不高,追求经济利益多,履行义务少,违章执业时有发生,偏离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因有的运行轨道,难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二、建议和对策。
(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予以整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济余缺。将法律服务所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司法所,将司法助理员作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有资格证的)或辅助工作人员(无资格证的),扩大法律服务所的容量和活动空间。司法所的工作由挂靠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或辅助工作人员完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安排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法律顾问费(由局领导与乡镇领导协调),并拨至法律服务所帐户,由法律服务所统一安排支付。所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分类管理,财政工资、福利的人员,原则上由局机关负责,视其在法律服务所中开展的工作情况,适当享受法律服务所补贴。非财政发放工资、福利的人员,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由法律服务所比例安排工资、福利,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
(二)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在利用国债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从优,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所工作的积极性。为排除后顾之忧,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交流。为照顾家人在乡镇的工作人员实际困难,可采取干部轮流到司法所值班或设立业务接待日制度,实行个别接待,统一调整,集中办理机制。未到司法所值日值班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局机关或法律服务所总部上班,完成局机关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司法所长的培养选拔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坚定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信心。
(三)严格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强化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1.在办所方式上,实行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现司法所指导管理与法律服务经济反哺的统一,增强系统内部自身造血功能。
2.在组织人事上,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任应由县司法局委任,在过度时期,不烦试行局领导兼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文秘、财会、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从现在职干部中安排。
3.在业务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收集,统一委派,凝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4.在财务管理上,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挂钩,一般应占法律服务收费的60左右,另外,40应作为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基金使用。
(四)建立基层司法所长效保障机制。在贫困小县,法律服务反哺司法行政是必要的,这是基层司法行政创“为”的应急之措。要想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还得靠政府增加投入,增强输血功能,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争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县、乡两级政府应当将司法所的工作经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等9项职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功能,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九
20**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工作要求,我工作小组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积极动员县**局、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工作,努力为***镇***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联户包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与***将包扶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筹划,扎实推进。成立了****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驻村联户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全局包村联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办公室,负责处理小组工作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调度,做好包村工作。
建立健全包村联户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定期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汇报、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深入基层,做好联户工作。
坚持把包村联户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本着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结合我工作小组工作特点,主动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驻村蹲点,做好帮扶工作。
为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我小组共安排两名技术骨干到****村驻村蹲点,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从***局、**共抽调*名帮扶人员,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通过扶贫工作队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四)真抓实干,为包扶村做实事。
20**年以来,我工作组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村*户*人和建档立卡工作。
今年以来****局已向****村发放村委会维修改造费用**元;添臵价值*元办公桌椅*套;过节期间,前往****村慰问贫困户并发放慰问品。现已将****村*组、****村*组、****村*、****村*组纳入规划当中,日后将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实施。
机关工委今年已向****村发放干杂果建设费用**元;村容村貌政治费用**元;为****村发放科技读物、报刊**余份;慰问该村困难户并发放慰问品;在村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3次。
20**年,我局将立足本职,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地开展好包村联户包扶扶贫工作,让所包扶村和所联系贫困户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技术服务。
我局将坚持促农增收、富民优先,进一步加大包村联户的投入力度,强化先进技术扶持,跟踪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以实际行动做好包村联户工作,深入推进包村联户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注重实际成效,建立督查机制。
强化效能督查,落实考评制度,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督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而全国超过80%的案件消化在基层法院,着力提高基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成了重中之重。
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对xxxx县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突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递增,但办案法官的数量并未随之相应增加,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越来越多,“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xxxx4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661件,办结2451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2件,个人最高结案161件,工作压力较大。我院现有编内在职公务员88人,距93人的编制有5个空缺。xxxx0年以来,xxxx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开招考共新录用人员20人,但同时也有11名干警不同方式的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整体素质与适应新形势发展有差距。一是法官队伍构成复杂,职业化程度不高。当前基层法院的法官有的是从行政机关调入,有的是教师改行调入,有的是转业军人安置,有的是“以工代干”转正。二是大部分法官第一学历低。虽然从表面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法官所占比重达到了80%甚至90%,但这些人大多数是在职参加业大、函授毕业,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的数量很少,法学专业毕业的更是极少数。法官队伍的这种状况很难适应目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服务意识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前,有的干警公仆意识树立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作风不深入,坐堂问案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少。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存在对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司法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审判队伍流动机制僵化。新施行的《法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规范化程度及报考条件的提高,再加上国家政法专项编制的严肃性和相对固定性,这在促进法院部门提高队伍素质与工作能力的同时,也给现行的司法体制带来的一定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引进人才门槛高,基层法院补充新鲜血液难,人才更新进程慢。虽然近几年形成了公务员的招考制度,但由于基层法院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干警待遇较差,法院竞争力较小,人才选择面较窄,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有的招考时人数甚至达不到开考比例。
鉴于上述四点问题,xxxx县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今年来,xxxx县法院把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最高院摄制的专题教育片。利用正反典型进行了6次警示教育,组织了一次“xxxx故事·干警讲述”的演讲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
(二)大力培养审判后备力量,缓解法官断层问题。
坚持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有计划地将具有法官资格的干警放到利于锻炼和成长的岗位。坚持人岗适配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岗位以及实行“轮岗交流”方式,形成人岗良性互动的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配置人才资源。通过审判与执行法官间的轮岗交流和审判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有效地避免或弱化因长期处于同一岗位而产生的“心理性疲劳”,从而实现法官的良性互动和人员的合理配置,促使干部转换思想,增强对不同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密切工作配合和协调,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化建设提供人才互动的平台。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实现由理论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现政治性要求与专业性要求的统一、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的统一、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的统一。尤其注意了认真研究和把握年轻干部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增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了《干警教育培训方案》,编制了培训计划,选派18人参加了最高院、省高院等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结合xxxx法院实际,建立健全了院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管人与管事、管人与管案、管人与用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运行的工作机制。出台了《xxxx县人民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对上下班纪律、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坚持部门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一
上半年,市商务局的__在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加强__的指示精神,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利益,做好机关保密和对外开放工作。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__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我们的涉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和政府决策将更加公开透明,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也将进一步扩大,__的难度为上进一步增大,__的角度日趋多元化,__的方式日趋多样化。就工作职能来看,我局主要从事全市的外经、外贸、外资和对外开放以及世贸组织等方面管理协调工作、涉外性极强,涉外面很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广泛性、直接性和针对性,我们的__也正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为此,进入xxxx年以来,市商务局党组一如既往地把__放在重要位置,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市商务局组建伊始,便组织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会上与会人员重新学习了信密[xxxx]xx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保密法》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__的规定》,在局机关掀起学习《保密法》、遵守《保密法》的新高潮。积极主动地制作并悬挂宣传《保密法》的标语横幅,并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地观看了保密宣传展览,大家边看边记讨论,感觉很深、启发很大,受到了一次良好的保密教育。通过学习文件,参观展览,进一步加深了对__形势、任务、特点、规律的认识,强化了保密观念,增强了做好__的自觉性。
为把新形势下的__做得更好,我们结合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__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时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__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检查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反映情况,切实抓好保密部门和保密部位的各项__,确保国家机密不外泄,维护国家的利益。
根据信保办发[xxxx]xx号《关于开展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求,我局已被中国共产党信阳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信阳市国家保密局列为市直11个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试点单位之一。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局领导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根据我局__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保密部门和部位,随后将开展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试点工作的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市保密局作了汇报。经市保密局信保[xxxx]xx号文件《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审核批准,我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如下:
保密要害部门:
1、局长办公室:涉及国家秘密文件;。
2、局办公室:涉及绝密、机密、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文件;。
3、局外资科:涉及国家外资政策、法规文件;。
4、局外经科:涉及接受国际经济援助项目和涉外劳务输出有关文件和出国人员教育培训。
保密要害部位:
1、局档案室:集中存放、保管国家秘密文件及物品的固定、专用场所;。
2、局打字室:涉及秘密文件的打印、复印。
局机关工作人员把保守国家秘密作为一项重要义务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辨明是非,切实做好__。在涉外活动中,既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注意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可能的情报收集活动;做到未经上级和领导同意、安排,不擅自接待外国人来单位参观,遇有外国人突访,及时向领导报告;在与外商洽谈业务时,划清密与非密、核心秘密和非核心秘密的界限,规定业务、项目洽谈的范围,不涉及国家重要政治经济情况;对外国人索取和了解属于国家秘密情况时,及时向外事部门汇报;对出国人员进行审查,接受保密教育;出国人员不许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笔记本;不准让“三资”企业中的外方人员接触秘密文件和参加秘密会议,不在外方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复印秘密文件履行领导审批和登记手续;对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国家秘密文件等各个环节,实行登记,搞好手续衔接;传阅秘密文件,非经批准,不擅自扩大秘密阅读范围,阅读秘密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进行;秘密文件做到不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在普通传真机上传送;清理完毕的上一年度的秘密文件,均按照文书立卷要求,立卷归档或者移交上级部门。
市商务局是在原商贸局和外经贸局的基础上组建的。随着加入世贸组织,__的重要性日显突出。为此,我们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印制了《保密委员会职责》、《保密人员职责》、《档案借阅保密规定》、《机要文件管理制度》、《机要室保密制度》等。根据信办[xxxx]xx号文件《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印制了《电子政务安全保密制度》,对保密计算机的硬件管理、软件管理、上网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之,在__中,我局虽然做了一些扎实有效的工作,但离市委保密办和市保密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保密委和市保密局的要求,强化保密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抓好__,使我局的__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二
根据区人大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会调研组,于x月中旬,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区人民法院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各种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镇(街)党委、政府、人大、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目前,区人民法院共有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即第一、第二、第三中心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均在x万左右。三个人民法庭现共有干警xx名,其中在职在编干警xx名,聘任制干警xx名。xx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xx件,审结各类案件xx件,占区人民法院结案数的xx%,人民法庭法官人均年结案数xx件。先后有xx名干警获得表彰,其中x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标兵”,x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办案能手”,x人荣获市民政局授予的“xx好人”称号。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法庭”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被区委政府授予“调解先进单位”称号,三个人民法庭均被市高法院授予“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实现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在xx年被市高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后,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民一庭、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精心制定了方案,对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内容等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逐级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相关改革会议精神,打牢了改革的思想基础,掀起了学习讨论司法体制改革的热潮,引导干警做好了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三是稳妥推进了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合理确定了主审法官员额,细化了庭长、副庭长、主审法官的主要权责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逐步完善了主审法官业绩评估和退出机制、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和人民法庭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制度,确保了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二)创新机制,司法公信提升。
区人民法院面对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始终坚持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切实把司法机制创新作为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一是提高了诉讼服务质量,以“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强化人民法庭立案导诉、接待接访、信息查询、疑难解答等传统服务功能外,大力推行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安装便民服务自助查询系统、制作便民诉讼二维码,借力官方微博、微信、司法政务网站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二是着力减轻了群众诉累,强化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理念,对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规范了巡回审判工作,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积极参与了社会治理,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引导基层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实行了诉讼前移,将辖区一些突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延伸了审判职能,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积极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实际,网络建设到位。
区人民法院为确保上下联动,立足实际,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一是完善了便民诉讼网络,按照“方便群众诉讼、协助法院工作、优化审判质效”要求,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以“选好人、借好力、管好网”为着力点,在已有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布局基础上,重新在各镇设了1名联络员骨干,对便民诉讼网络进行了完善。二是规范了制度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了区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制定了《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保障了便民联络员培训、误工等相关费用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制定《便民联络员工作职责》、《便民联络员骨干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便民联络员业绩评估和奖惩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了对便民联络员的管理,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完善了“大调解”格局,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便民联系点负责人或便民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网络的有机整合和无缝对接,通过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区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在履行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区域规划等方面条件的影响,在建设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案多人少、诉讼服务跟进缓慢、设施改造不完善和人员编制不足、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矛盾纠纷为主的民商事案件逐年上升,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人民法庭较为突出。目前,全区三个中心人民法庭,每个辖区约30万人口,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仅有在职干警17名,法官人均年结案186.6件,多的达200余件,同时还承担着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进行以案说法与法治宣传等社会治理工作,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法官的工作和心里压力较大。
(二)诉讼服务跟进缓慢。
区人民法院虽然挂牌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但功能不够完善,理念不够先进,地方偏狭小,没有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还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目前还没有建立诉讼服务站、当事人和证人单独等待区、巡回审判站(点)独立办公场所,没有完全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使司法工作完全贴近群众。
(三)装备经费保障薄弱。
尽管近年来上级人民法院和区财政不断加大了对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力度,新建了办公楼,不断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含量,但与先进地区的人民法庭尚存在很大差距。人民法庭在便民利民理念、法庭功能设置、业务用车等物质装备、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不少差距。同时,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也明显制约着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的正常履行,影响了干警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司法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案件的大幅上升,少数法官感到难以适应,传统的办案方式和理念显露出弊端,尤其是个别法官在紧张的工作中,心态调适不好,影响了办案质量;青年干警存在不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化解。
三、对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功能,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一)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归根结底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实现。一是要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真正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长于协调的优秀法官担任人民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安排富有法律实务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到人民法庭工作,以满足人民法庭开展审判及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强度。二是要在物资装备和经费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适度倾斜,确保人民法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优势,积极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推进司法为民工作。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并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配置,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网络的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一个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流程,让当事人打官司更明白、更便捷、更温馨。二是要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公正裁判,树立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当事人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要强化物质经费保障。
物质保障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坚实基础。人民法庭的干警身处一线,审判任务繁重,工作条件却很艰苦,需要积极优化干警的办公环境,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充分满足干警的实际工作需要。一是区人民法院要足额保障人民法庭办案的实际支出,福利待遇方面要尽可能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二是人民法庭所辖各镇(街),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像关心支持派出所、司法所一样,关心支持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三是区财政要逐年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对一些必须改善的建设项目,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法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要纳入财政预算,给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他们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这样才能拴住干警的心。
(四)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动力源泉。一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扭转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的尴尬局面。区人民法院要针对这种现状,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引进使用人才机制,不断拓宽人才引进路子,力争做到保编增编。二是要加强人才教育培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一对一”为青年法官配备指导老师,重点指导青年法官熟悉社情民意、掌握办案特点、领悟调解方法、提升庭审与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重点实施青年法官一线磨砺计划,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新任助理审判员到人民法庭工作的年限,不断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三是要扎实开展“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按照市高法院要求,特别是要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求得突破,力争创建成功。四是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作为人民法院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建议区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会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的办法措施,逐步使人民法院整体队伍职级待遇落实制度化、科学化,建立起长效的人民法院干警职级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三
随着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文化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文化统计数据越发成为我们认识文化现状、研究文化问题、制定文化政策的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全国各级文化统计工作者按照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文化发展这个主题,依托“文化系统统计能力建设工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统计基础非常薄弱、统计力量明显不足、统计管理比较滞后等因素制约,文化统计工作从数据质量到文化产品,从统计基础到统计制度都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需要重点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近年来文化统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文化统计通过完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软件、规范统计流程等工作,在统计制度改革、统计信息服务、统计基础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文化统计工作反映文化发展、服务文化决策、引导文化实践的作用。
(一)指标体系更加完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飞速发展,以及网络化、信息化等新兴技术在文化建设中的普遍应用,对现行的文化统计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在xx年、xx年和今年分别开展了三次文化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在统计制度中增添了美术馆、动漫企业、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等统计报表以及电子图书、实际拥有产权面积等统计指标,使统计制度基本涵盖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指标体系更趋于科学化、系统化,能够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当前文化发展的现状和全貌。
(二)调查模式更加多样。
为进一步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有效提升统计数据服务文化管理决策水平,xx年在现行文化文物统计制度中,增加了7张文化文物主要统计数据快速调查表,数据实行半年度报送,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动漫企业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内容。同时,结合业务工作需要,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国美术馆、剧场等专项调查,形成了以年度调查为基础、快速调查和专项调查为补充的文化统计调查模式。
(三)技术手段更加先进。
统计信息化是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便捷化的根本,也是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文化统计工作,完善文化统计软件功能,xx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研制开发了“全国文化文物统计系统软件”。该软件操作界面简洁,极大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管理水平。今年,我们还将在单机版的基础上研发网络版,将会实现数据的在线传输与储存,有效提升数据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统计工作,加强文化统计管理,保障文化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xx年我们以部长令的形式正式颁布《文化统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管理体制、统计机构、数据质量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重点对统计项目的制定和审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人员的设置与培训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文化统计工作,为我国文化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数据质量更加准确。
数据质量是文化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文化统计工作水平的根本标准。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我们在工作中采取设置审核公式、加强审核力度等措施,将数据控制重点前移到基层填报单位,并在年报数据会审过程中,采取按文化发展情况分组交叉审核的方式,将一些经济情况类似、发展水平相当的地区分为一组,相互交叉比对审查,有效地确保了各省数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文化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统计服务更加优质。
通过创新性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统计产品改版,形成了以《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文化统计提要》、《中国文化统计手册》、《中国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为主打的系列产品。这一系列统计产品内容翔实,观点明确,形式美观,可读性强,在各部门统计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对文化决策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是文化系统第一本正式公开发行的统计分析报告,引起了业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相关宏观管理部门的高度肯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又在年报数据中选取部分核心指标,试编了《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用数据向全社会直观解读文化改革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了文化统计数据权威性和影响力。
(七)统计影响更加深远。
近些年来,文化统计数据在体制改革、规划编制、经费测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文化统计工作也受到了部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近期,我们依托历年统计数据,联合国家统计局、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演艺设备协会等科研机构共同开展了“中国文化发展指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我国新建剧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在文化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我国新建剧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还得到了刘延东同志的重要批示,极大拓展了文化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文化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体制机制、历史沿革、思想认识等多方面原因影响,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突出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统计任务与统计力量不适应。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不断加大,各级文化统计部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统计经费欠缺的问题越发突出;二是统计需求和统计水平不适应。随着文化内涵不断扩展,文化统计调查范围不断扩大,当前部分领域的文化统计数据还存在着范围不全、口径不一、质量不高的问题,难以适应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统计责任和统计服务不适应。当前统计服务还仅仅停留在数据年度比对分析的层面,没有对数据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难以充分实现统计数据研判发展阶段、预测发展趋势的作用。
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不够。
文化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文化发展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统计观念和统计意识淡薄,一些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认为统计工作只是简单的数字加加减减,实质意义不大,甚至把统计工作定位为“闲职”,可有可无。
(二)队伍建设薄弱。
据了解,在全国文化统计人员中,基本上均是兼职从事统计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前提下,兼顾统计工作,且不少文化统计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专业素质欠缺,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很难保证,统计报表存在迟报、缺报、误报等现象,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三)业务经费欠缺。
近年来,随着文化统计工作量不断增多,文化统计工作任务逐渐加大,文化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不足的问题越发突出。据了解,目前统计培训、统计调研、统计监察等统计业务活动基本上均无专项预算,相应统计经费的落实也极其困难,严重制约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数据分析不足。
由于各级文化统计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在统计分析能力方面较为欠缺,目前的统计分析多停留在统计数据的文字描述层面,深度分析、能够提出观点和建议的分析较少。而且,受编制少、软件对比分析功能欠缺等因素的限制,统计人员往往耗费大量时间在数据审核汇总上,难以抽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对数据进行挖掘,致使大量的数据失去了生命力。
(五)考核机制缺失。
目前,文化统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地方各级统计人员报送数据、撰写分析仅仅凭借自身的工作责任心,容易形成“报不报送一个样,早报迟报一个样,数据好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想法。加之目前各基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基本上均已合并,文化统计人员还要负责广电、出版和体育统计工作,据了解其他部门均已对数据报送情况、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撰写等内容开展考核评比工作,致使统计人员工作重心很难放在文化统计工作上,严重影响文化统计工作水平。
三、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文化统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化统计管理办法》,继续努力实施“文化系统统计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建设文化单位名录库系统、文化统计信息化系统、文化统计分析监测系统和文化统计人才保障系统等四大文化统计系统建设,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新时期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文化统计工作力量。
按照《文化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一是督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文化统计工作的领导,健全统计机构,并把统计数据作为规划编制、资金下拨的依据,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二是进一步充实统计工作人员。要求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级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承担统计职能的有关业务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统计人员;三是加大统计工作经费投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将统计培训、统计调研、统计监察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四是加强对文化统计人员培训工作。着重提高统计人员的数据加工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统计报告撰写能力,全面提升各级文化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五是建立文化统计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和量化指标,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提升文化统计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改进文化统计工作手段和方法。
一是加强调研,对文化统计的功能、组织方式、指标体系、调查方法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形成一套既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需要,又符合文化发展实际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二是针对文化领域不同门类的特点,探索运用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科学测算等多种方式收集数据;三是拓展文化统计数据来源,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工商、税务、民政、商务等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各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咨询机构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实现统计数据的共用共享。
(三)进一步加快文化统计信息化建设。
一是根据文化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目标,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尽快建设文化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缩短文化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查询、管理和发布的时间,有效提高统计数据采集效率,确保数据的时效性;二是利用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积极推进文化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全面准确掌握文化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有效避免调查对象的遗漏和重复,确保填报单位的真实性;三是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适当配备信息化设备以改善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丰富完善产品。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统计产品资料的基础上,尽快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文化发展统计公报》,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产品;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全国文化文物领域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提高《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质量,同时依托科研机构和各地统计人员,积极开展统计课题研究工作,提升统计分析的深度与广度;三是建立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反映文化发展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科学的测算,及时反映全国和各地区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统计工作的在文化决策中的地位;四是加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纸质传媒、网络传媒等各种载体,加大对社会各界的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文化统计信息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