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新闻稿(优质18篇)
天文学是一门跨学科的学科,它和物理学、数学、地理等学科密切相关。另外,写总结时我们也要注重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精练性。这些范文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和观点,相信会对你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启发。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一
今天,我观看了《今日说法》“爸爸请不要打我”。“虎毒不食子”主持人用这句俗语引出了今天的事件,故事的播出让人触目惊心,无法理解。在志愿者的跟随下节目组来到了宁波的一个小村庄。透过一户人家的窗户,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身体上沾着斑斑血迹,小男孩的面部有明显的伤痕,双脚的血和鞋子粘连在一起,让人的心不禁颤抖着。
而孩子的父亲蹲在院子里,对于记者的疑问,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行为,并说:“我控制不住,有气就会打他们。”警方随后介入,一群好心人为孩子穿上衣服,斥责着父亲的行为,而他却不以为然,无法想象,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孩子竟是如此残忍。父亲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是他教育孩子的方法只会让孩子远离他。希望所有的父母改变对孩子不正当的教育方式,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法治,或许我们还不完全明白,但是在我们成长的20年中,我们接受着法律的教育。在学校,我们学习法律,在生活中,从许多法治电视节目里,我们也受益匪浅。在我读三年级时,第一次看到了有关法律案件讲解的节目——《今日说法》,此后,我们的一家每天中午都会准时收看。在九十年代里,老百姓对法律的认识或许只停留在字面的含义,《今日说法》将当时我们广大社会公民与法律联系起来。
到现在,只要你打开电视就能看到许多法律节目,有《人与社会》,《社会与法》,《道德观察》,《大家看法》等节目。不仅能够感受到,社会公民对法律认识程度提高,更能我们一步一步健全法治社会。尤其是每年一度的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晚会,更能看到我们公民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所做的努力,更能体会到法治社会的温暖,坚定了我们走法治国家的道路。同时也表彰了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50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是五百农民工的工资,更是五百个家庭的冷暖,他们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引起了一次公益维权的接力,法治,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感受劳动者的光荣。
法律,真正的维护我们切身的利益。他们鼓励了我们,当我们的自身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利益。在维护了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维和警察——因为和平,他们把异国作为家乡,海地,八位中国维和警察以生命铸就了和平。十年维和,他们用责任履行了国家的庄严承诺。
他们更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向世界展现了中国伟大法治进程。法治不仅仅局限于法律,法治不仅仅停留在国内局面。维和警察引发了我们对法治更深的思索。其中有一位维和警察对他的女儿说“我现在连头发丝都是国家的”这句话体现了,维和警察的骄傲和自豪,以致他们忘我,忘小家的无私奉献精神。我们也许没有机会向他们一样为国增光,但是,我们一样不落后。
王林——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是天大的事,他以极大的耐心,使一件件纠纷通向圆满。法律援助,演绎着春风化雨的力量。
一个还有三年的`癌症患者,用不多的时间从事了法律援助事业。王林说,法律援助事业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而他用实践创造了奇迹,将最平凡的事情做到做好,就可以是不平凡。法律援助,为那些贫苦边区的百姓提供了帮助。法律援助是法制社会健全道路的产物。
张宝艳——世界上那个最遥远的距离,是一个被拐孩子回家的路,一群志愿者以爱的名义,为164个孩子找回丢失的世界,在法治的护佑下,政府与公民联手,演绎了一个个不抛弃不放弃的传奇。
看到了太多,听到了太多孩子被拐卖的故事,我们都为丢失孩子的父母都感到遗憾,为丢失的孩子担心。但是我们无能为力,只能为其心疼,而这群志愿者,付诸以行动连接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参与到,帮助丢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宝贝回家的这个网站,帮助了许多父母找到了自己宝贝的孩子。其中就有自己丢失孩子的志愿者,虽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帮助了其他父母,减少了其他家庭的痛苦。
打虎网友——真相有时可以被掩盖,但永远不会被消灭,面对谎言,一群网友进行了旷日地较量,法治精神在网络时代超越了时空,网络时代在法治社会放大了正义。
网络的出现增进了人们的交流,提高了社会舆论的导向能力。在当今的许多案件调查审理的过程中,网络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友们对真相不懈努力的追求,是许多案件的破解的原因。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运用网络,彰显法律威严的网友,是他们的真情,热情促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蒋汉生——正义有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一个检察官用七年的努力,使一起十三年的错案回归正义。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中国法律完成了一个关键跨越。
在法律探索的道路上,需要我们广大的执法工作者,不厌其烦,细心严谨,认真负责的办理每一桩案件。没有责任心的河南的警察耽误了胥敬祥个人与全家的11年,而有责任心的蒋汉生不仅还给胥敬祥清白,更是还我国法律的公正严谨。执法机关的工作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我们的法治工作者需要像蒋汉生一样的检察官,为每一桩案件的审理把好关,希望类似胥敬祥的案件不会在发生。
柏万青——一个和谐的社会从一个没有纠纷的家庭开始,她将家庭调节搬上了荧幕,她不是清官却断了难段的家务事。以法服人,以理明人,以情动人,是法治力量的又一种表达。
我们的社会中,许多从事于民事调解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少了法律的坚硬,多了更多更多的民情,就像是我们的生活。刚柔并进,才是我们真正的法治。我们的生活更需要像柏万青这样的民事调解员,费心费力的为我们各个家庭的矛盾进行调解,在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在不伤害我们感情的基础上,顺利调节矛盾。
冯东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中最宝贵的是健康,他以一个公民的责任,引发了一场国家的行动。用两只面对生命,用法制守护健康。
我是石家庄人,哥哥就是当年三鹿集团的员工,而对于身边发生的三鹿的事,更多的感觉是突然,是一个十多亿的集团突然倒塌。而对于三鹿奶粉导致儿童得肾结石,感觉就是惋惜。而对于在这次行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冯东川,却不清楚。无论是sars,h1n1都是由医生认识到,升级到国家全民运动,拯救了许多人的生命。是他们的默默无闻,是他们的尽心尽责,是他们的勇敢质疑,是他们法治的观念根深蒂固。
王灿发——坚持不一定成功,放弃一定失败#from 今日说法观后感3篇来自学优网http:/// end#,为了青山绿水,他一次次出发,虽然步履艰难,他却意志坚定。法治,留住绿色,赢得未来。并不是每一场战斗都会赢,并不是每个官司都会胜,但是,终此一生,为地球代言,为环境说话。
我们是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王灿发的事迹可歌可颂。环境是我国经济发展道路上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不容逃避的,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在许多企业存在着环境污染问题,王灿发在发现问题后积极解决。我们不仅需要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更需要王灿发的这种精神,在发现环境受到污染时,是否能大声呼吁全名,是否敢与不法污染者作斗争。
郑宜栋——世界上最贵重的不是黄金,而是诚信,85岁的老人,67年的时间偿还了父亲的债务,他用一生遵循了公序良俗,诚信是构建法治中国的精神基石。
有的人自己的债务都不会还,但是,郑宜栋,非常的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用一生的时间偿还了债务。
在这个节目中仅仅展现了十位法治人物,而在我们生活中还有更多工作在法治建设的前线,有的是最平凡的民警,有的是在法律部门举足轻重的任务,还有的是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用几十年如一日的精神,进行着神圣的事业,他们坚决的扛起肩负的责任,却没有想到,就是他们精神推动了我国法治的进程,时间不会遗忘他们,我们会将他们铭记在心。
在此节目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制历程,看到了我们的未来。我忽然明白当初《今日说法》开办的原因,就是从零做起,向广大老百姓普法,真正的将法律与老百姓结合。或许在老看这个颁奖晚会只会为其感动,但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要大声为其歌颂。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二
法学c112宋冬118897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今日说法里面有这么一期节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令我感触颇多。吸引我的是这期节目的名字:离奇的车祸。到底是怎么离奇呢?我好奇的观看下去。
本来只是一场看似平常的车祸,一家三口驾车出游,丈夫不小心将车驶进了河里。但是其实案情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2012年2月3日,也就是农历春节的正月十二,晚上七点左右,在浙江宁波江北区庄桥村街道黄梅堰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在路边的河里有一辆翻落的吉利轿车,目击者赵大爷没有多想,随即报了警。不多时候,庄桥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已经被救上岸,该男子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生在经过全面的检查后发现该男子并无大碍,除了身上有些皮外伤,喝了几口河水并没有过多的伤到。在抢救过程中男子一直呼唤着“我的老婆和孩子”医生表示会尽全力她们进行抢救,然而,等到将车辆从河水中吊出已经用了很多时间,最后将该男子妻子、女儿彻底救出花费了整整二十分钟,当民警将两人从副驾驶位置拖出后,医生表示,其妻和其女已经死亡。
经过民警的询问得知,该男子名叫余望喜,鄱阳人,现年34岁,溺毙的妻子名叫万花平,32岁,女儿余梦瑶刚满一周岁。在我们都为这一家三口惋惜时,这场事故引起的警方的关注,毕竟一家三口,一伤两亡不是小事,警方在事故现场勘查时发现,坠河轿车右前轮胎破裂,右前灯部位破损严重,地面上留有车辆轮胎刹车痕迹,道路上却找不到事故车辆与其他车辆碰撞的痕迹,断定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意外交通事故。警方在对余望喜的血液检测中并未发现酒精,所以余望喜并非酒后驾驶,然而该路段又较为宽敞,足够两辆车子进行会车,当晚的监控录像也表明并没有车辆故意刮蹭余望喜的车,尔后,余望喜的表现更是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他得知自己的妻子女儿全都死亡后并没有露出伤心难过的表情,另外通过医院方面得知,余望喜在清醒后并没有询问妻子、女儿的抢救情况,而是关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由谁来买单,之后保险公司向警方表示,余望喜在事发当晚就打电话给了保险公司,之前他为妻子买了一份价值50万元的意外险,他流利的报出了妻子的保单号。警方对其的种种表现,推论出余望喜是故意肇事,在警方严密的审问中,余望喜精神崩溃,跪地大喊“是我害了你。”
原来余望喜有了婚外情,所以想到将妻子害死,本来只是一场看似普通的交通意外,没想到演变成为刑事案件,2月23日,宁波警方等一行10余人赶赴嫌犯余望喜的老家鄱阳县银宝湖乡余家村,对这起“交通事故”中已经溺毙并埋葬的万花平及其女儿进行尸检。通过尸检及其他刑侦手段警方发现,事发当日,余望喜驾车故意冲进一条河流后,汽车并未立即下沉,抱着女儿坐在副驾驶座位的万花平央求着丈夫赶快把女儿抱出驾驶室,并提醒他拨打110报警。余望喜迟疑片刻后,自行打开车门逃生,并关上了驾驶室的车门,然后趴在汽车的引擎盖上,眼睁睁地看着妻女在车内无助地拍打和呼救,而车辆在慢慢下沉中,余望喜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成功脱险。警方在开棺验尸中发现,死者万花平及其女儿虽然是溺亡,但在溺亡前,在汽车的副驾驶室内持续通过拍打车窗玻璃等手段呼救,并多次尝试打开车门未果。警方开棺验尸后,余望喜的父母、岳父母等亲属才明白事情真相,而这之前,都认为万花平及其女儿死于交通事故。
节目最后请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进行了点评,通过李教授的点评我感受很多,为人处世一定要有底限,要知道有可为有可不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想要钻法律的空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一定会付出代价。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三
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云南省公安局片刻的宁静,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说一对夫妇在家中不声不响地死了。
警察发现这对夫妇死于他杀,这起案件属于入室抢劫案。现场虽说血迹斑斑,还很凌乱,但却从中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只有一辆被偷走的车,遗憾的是,也没留下印记。
8天转眼间就这么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传来。可是又一桩关乎生死的命案正在不远处无声的上演着。
这桩命案发生在一个名叫东红旅社的旅店里,死者就是老板娘的儿媳和孙女佳佳。
这一天,老板娘刘小凤出门了,只有儿媳和孙女在家。回来后发现两个在这住着的客从自己家惊慌地走出来,上了三楼。她发现家里被弄得乱七八糟,儿媳和孙女也都死了。警察赶到后,又顺藤摸瓜发现了另外一起关乎生死的案件。
最后在网吧找到了一个电话卡,这属于一个嫌疑人的。又几经周折找到了他的同伙,他们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谁也不会想到在几天之内杀了7条人命的竟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而抢了几千块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痴迷的网吧生活。他们小时候不爱学习,不写作业,贪玩游戏。而杀人对他们来说就像在玩游戏。
直到下了判决知道生命的可贵以及父母的打骂是为了自己好。他们说:“叔叔我是不是在做梦?”“叔叔我怕死。”
可是已经晚了,这个世界是没有卖后悔药的。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四
南昌一中陈梅。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知道法律对自己成长的作用,激发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2.平时严格规范和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争取做个好学生,好公民。
过程与方法:
1.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让学生掌握全面分析问题的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从而找到张某走向犯罪的原因,并进行自我教育。
2.通过对不同观点的讨论,明辨是非,即可以使学生生成正确的守法观,又可以培养多角度看问题的思维方式。
3.在班上选取两位同学担任“法律顾问”,通过同龄人的发言纠正或总结学生的发言,进行生生对话,使学生更易接受和理解。
知识目标:
1.知道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哪些事情是青少年不应该做的。
2.明白一般违法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要从小事规范自己,远离暴力。
3.懂得当受到非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明白一般违法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要从小事严格规范和要求自己,不以恶小而为之;当受到非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树立法制观念和提高道德修养,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好学生。
三、学生分析。
能开除学生,老师拿我也没有办法等错误思想;再加上有些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不当,或者不管不问,或者以打骂代之,在以上因素的作用下,学生平时迟到、旷课现象时有发生,打打闹闹屡禁不止,有些学生无心向学,自由散漫,反映出道德修养低,法制观念淡薄的实际问题,因此,对学生教学法制教育十分必要,这也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
四、创新设想。
教学模仿《今日说法》栏目,教师充当主持人,贯穿教学的整个过程,学生充当现场观众,进行思考,发表观点,挑选两位学生充当“法律顾问”,课前查找资料,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分析。通过案例材料的设置,引发学生的思考;通过讨论活动的开展,明辨是非对错,通过法律知识大考场和挥洒才情的环节,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引导学生生生合作探究,进行师生合作探究。
五、教学过程。
人们把一个人没有文化称之为“文盲”,一个人不懂法称之为“法盲”。一个法盲的存在,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对他人,无论是对家庭还是国家,都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此,对我们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上一堂法制课,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们今天的课模仿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老师充当一下主持人,你们就是现场观众,进行思考,发表观点,同时,大家推荐的两位学生担当“法律顾问”,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分析,他们花了大量时间查找资料,我们先用掌声对他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言归正传,请看案例:张某,16岁,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张某小学时,其父亲经常从单位偷偷“拿”东西回家,受父亲影响,他也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捡”回家,父母总是夸他“有本事,顾家”。从一开始的一支笔,一个好玩的玩具,到后来迷恋上网络游戏以后,为筹集上网资金,伙同网友去盗窃,偷不到就去抢学生,渐渐的,胆子越来越大,盗窃抢劫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电脑等。这些东西换成钱用来上网,大吃大喝,进入舞厅酒吧等场所。仅2年时间就作案30多起,价值达到2万多元,打伤了七八个同学,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师:请同学们想一想,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有哪些原因?
走上犯罪道路。生: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还有社会的不良影响,进入网吧,迷恋网络游戏,没有钱,于是伙同网友去盗窃。
法律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师: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那学校有没有责任呢?生:有。
生:他开始是一支笔,一个玩具,属于小偷小摸的违纪行为,后来为筹钱去偷盗,发展为一般违法行为,最后偷盗抢劫数额变大,次数频繁,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变成了犯罪行为。
师:从违纪到一般违法,再到犯罪,这种变化说明什么?
生:略。
师:(总结)一般违法与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会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生:迟到、旷课、打架斗殴、扰乱课堂纪律、顶撞老师、进入游戏机室······师:除了不能做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以外,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举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请看: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总之,法律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
张某的案例给我们哪些启示?
生:略。
师:(总结)一般违法与犯罪没有明显的鸿沟,我们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用法律来严格规范和要求自己。
当警察在审讯张某是,张某说了一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深思:他曾经对同一个学生前后进行了6次抢劫,金额达到400多元,而且每次都十分顺利。后来经过多方查找,发现受害者是一个八年级的女同学,第一次在抢劫时乖乖地把身上仅有的2元钱给了张某,第二次、第三次,以后每次张某要钱的时候她都没有反抗或告诉老师家长,随着金额的逐渐扩大,她已经再没有钱给张某了。第6次以后,她对父母说不想上学了,她害怕,在父母的追问下,她才说出了被抢劫的实情。
看了这个女生的遭遇,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某每次都能顺利得手?生:因为她胆子小,不敢反抗。
师:除了她性格懦弱以外,还有什么原因?
生:张某得寸进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和索要钱财,十分嚣张。
生:(略)。
师:我们要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勇敢的与之斗争,如:记住对方的外貌特征,事后报告老师家长或报警。
师:这个女生的例子给我们什么警示?
生:(略)。
师: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忍气吞声和打击报复都是不对的,我们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甲:我们是未成年人,犯了罪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乙:平时同学之间打一打,闹一闹没有关系,只要不过分就没事。
请同学前后两排讨论三分钟。
(学生讨论,教师巡视并与学生交流)。
师:先请同学就第一个问题发表意见。
生:(略)。
师:同学说得对不对呢?我们还是来请教一下法律顾问吧。
法律顾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有了权威的解释,第二种观点我们怎么看?
生:(略)。
师:我们同学中有没有这种打打闹闹的情况,以后应该怎么做?
生:(略)。
师:同学中的这类情况比较常见,虽然发生以外的概率比较小,但是一旦发生就是大事。因此,我们要防微杜渐,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珍爱生命,远离暴力。
以上同学思考和发言表现得很不错,下面,我们进入“法律知识大考场”,看看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掌握得如何。
(展示测试问题,考察学生,教师总结和评判。)。
师:大家对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的比较清楚,回答得相当不错,学习了今天这课以后,同学们对青少年与法有什么认识,请大家挥洒才情,写一句青少年与法的警示语或感悟。
(学生沉思,写自己的认识。)。
生:(略)。
法律顾问:(略)。
师: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深受感动和教育,希望同学们能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五
主持人:今天节目当中我们要关注的是一个男婴,这个婴儿从出生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仅仅在世界上存活了34天,他的家长甚至都没来得及给他取上名字,甚至都没来得及给他留下一点点的影像资料。
这个孩子是2008年3月23日出生的,不幸的是他一出生就身患重症。孩子得的病叫“骶尾部脊柱裂”。就是婴儿脊柱上面有一个囊肿,随着年龄的增长囊肿也会长大,时间一长就会压迫背部神经导致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所以孩子出生后的第7天就做了手术,可手术后高烧不退,没办法孩子的家人将出生仅16天的孩子转到了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邯郸市中心医院通过检查发现,孩子不仅患有“骶尾部脊柱裂”,还有严重的化脓性脑膜炎和脑积水,病情相当严重,随时都可能危及生命。可是,就在孩子住院才半个月的时候,邯郸市中心医院却把孩子送走了。
邯郸市中心医院说因为孩子的病情很严重,他们没有把握医治,为此他们就尽快劝家属转院以免耽误病情,这一点在2008年4月18日那天的病历上可以得到确认,孩子的父亲在上面签了字,可是孩子家长的反应让医院有些无奈,医院称当时孩子的父母提出放弃治疗。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作为职业医生的她们不可能见死不救,可家长的态度却是放弃,到了2008年4月20日,家长干脆就从医院消失了,无论医院怎么联系,孩子的家人就是不来也不办理转院手续。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一是担心事情拖下去会耽误孩子的病,二是如果孩子死在他们医院将来有说不清的麻烦,所以经院领导批准,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孩子满月的那天,医院决定用救护车把孩子送回家,可是在路上事情出现了波折。
孩子的家在成安县的一个村子,离邯郸市中心医院大约有六七十公里的距离,可是当天下午医生们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找到孩子的家,后经打听在成安县人民医院工作的董保云和孩子家有亲戚关系,于是她们就把孩子送到了成安县人民医院交给了董保云,让她转交。其实董保云只是和孩子的姥姥是一个村的,并非直系亲属,可邯郸市中心医院说他们也实在没办法了。近些年来,将重症患者遗弃在医疗机构的事情屡屡发生,医院确实有苦衷,可当记者向孩子的家人求证时,他们却否定了医院的说法。孩子的母亲说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又是儿子,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这一点从他们交住院费上可以看出,孩子入院后他们总共交了5笔钱,共7000元,最后一次是2008年4月20日,也就是孩子被医院送走的前三天交的。孩子的母亲说如果真像医院所说,他们在4月18日那天就要求放弃治疗,他们怎么会两天之后还去交钱呢?孩子的母亲说他们一家都是农民,全家一年的总收入也不过一万元钱,给孩子做手术花了五六千,转到邯郸市中心医院后又交了7000元,这一共就是一万三四千元钱,几乎全是借的,而且越到后来借钱越难,而这也正是为什么医院建议他们转院他们没有答应的原因。
记者从邯郸市中心医院提供的治疗费用清单上看到,孩子的治疗费几乎每天都要数百元,最高的一天达到了一千三百多元,孩子的母亲说邯郸市中心医院的治疗费已经让他们无力承担了,如果再转院费用可能会更高,所以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邯郸市中心医院了,如果事情果真如此,那么邯郸市中心医院为什么要把孩子送出去呢?孩子的家人说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拖欠着医药费,原来2008年4月20日他们交了最后一笔住院费1000元后就实在借不到了钱了,而治疗费却以每天数百甚至上千元钱的数额在增长。2008年4月23日,也就是邯郸市中心医院将孩子送出病房的那天,他们已经拖欠了医院700多元的住院费了,这个欠费数额后来记者在邯郸市中心医院得到了证实。孩子的家人说医院曾多次向他们催要,就在当天上午还打来电话,可他们还是没有借到钱所以也就没有去医院,没想到下午医院就把孩子从病房里抱了出去。
医院说是家长主动放弃治疗,家长说是因为拖欠医药费,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判断,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孩子被送出来之后躺在洗衣房的值班室里,就越来越没精神了。据接受孩子的董保云介绍,由于重病在身再加上值班室的条件太差,孩子越来越虚弱了。董保云说她不是孩子的直系亲属不敢随便处置,而邯郸市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放下孩子就走了,没有办法她只好赶紧和孩子的家人联系,可联系了一下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直到晚上22∶00才打通孩子父母的电话。
孩子的家在离成安县人民医院30多公里远的农村,交通并不方便,等孩子的家人赶到的时候,由于长达十几个小时没有得到救治,孩子已经不行了,在抱回家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8年的4月26日孩子走了,结束了他仅仅34天的人生旅程。失去了孩子的小两口都只有20多岁,孩子是他们的梦想,这件小棉被是孩子的母亲怀孕的时候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可她没想到梦想那么快就破灭了。她认为邯郸市中心医院作为一家公共医疗机构为了几百钱的欠费竟然不顾一个婴儿的死活,在未经婴儿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孩子送出医院,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医院并不这样认为。医院认为这一切后果都是孩子家长放弃治疗造成的,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嘉宾:即使家长表示出放弃治疗,应该说医院仍然不能放弃治疗。按照我们国家《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所做出的这种意思表示,他只有说有利于监护人它才是有效的意思表示。虽然父母说了你不用救他(男婴)了,就让他这样自生自灭吧,但是这句话对医院而言,要清晰地意识到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个孩子他的生命受法律的保护。那么我们的医疗机构必须要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对他(男婴)进行有效的抢救,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推诿他(男婴),更不能把他(男婴)放在一个没有人照顾、没有医疗环境的这样一个洗衣房中,如果因此而导致了这个孩子的死亡,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医疗事故问题了,这甚至于可能构成一种刑事责任的追究。
嘉宾:应该说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上确实是医院最头疼的问题,一方面他觉得和自己的职业底线有冲突,另外一方面又觉得我如果救治了又没有人付费。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医疗行业一定要恪守我们的职业底线,那就是“救死扶伤”。换句话说,对于急危病症医院有一种不可推卸的救治责任,但另外一方面,我们要找到一些渠道补偿我们这一块经济上的花费,一方面我们可以找政府,另外一个方面医院也可以通过社会的捐赠,就是医院可以向社会寻求救助。
主持人:我想这个案例会给我们留下很多的思考,在未来一方面政府要不断地努力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而另外一方面,作为医疗机构也应当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肩负起救死扶伤的职责,当然社会的爱心也不可或缺,不过所有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一个更重要的基础之上,那就是这个社会上每一个人对生命的尊重。感谢您关注本期《今日说法》,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六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xxx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xxx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xxx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七
资料一: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资料二:
《今日说法》讲了一个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案例。一户业主在自家阳台上盖了一个厨房,物业公司派人将正在装修的厨房砸掉,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交涉,便将其厨房砸毁,造成损失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庭认为物业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权力,而没有强行拆毁他人建筑(甚至是违章建筑)的权力,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力依法将其拆毁,而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超出了自身的权力范围。因此法庭判决物业公司败诉,赔偿损失。
我觉得任何物业公司在对待业主时应当摆正自己,把业主当作上帝,而把自己当作业主值得。
信赖的管家。业主有什么不对,应当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对其进行劝说,不能作出冲动的决定。最近有关部门正在审定物业管理的法规,希望尽快颁发让广大物业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资料三:
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相对矿井工人不一定能兑现的一二十万的死亡赔偿,可以看出人命还是有贵贱之分。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八
近年来,随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兴起,加上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的商务信函日渐增多,以便捷著称的快递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服务。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全行业缺乏一个公正、有序、透明的市场环境,导致我国快递业的竞争不规范,企业规模偏小,所提供的服务也难如人意。
由于交通上不可预知的因素太多,如路上堵车、车辆故障、交通事故、航班延误等,物品往往很难及时送达用户的手中。另外,很多物品的寄送需要经过第三方,转运送的时间并非企业所能控制。如五一、十一及春节等时期,铁路方面会大幅度减少货运铁车的数量,所以快递物品很难确保准时运送。此外,因为物品需要经历多次转车装运,保障物品不损坏丢失也是一大难题。以上种种因素,导致了目前快递业很难给用户提供稳定而有效的服务。
赔偿难是导致目前用户对快递业普遍不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引发投诉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大量的投诉分析,笔者发现赔偿难更多地发生在未保价的物品上。快递业属于新兴的产业,由于至今仍未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行业的“霸王条款”盛行。这些“霸王条款”不仅遭到了用户的广泛质疑,另外在问题的具体处理上,如送达时间延误的赔偿、物品丢失和损坏的赔偿等,往往都是企业依据自己的条款说了算。消费者因为损失的物货金额不够大,很难有时间和精力与快递企业去长时间较真,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在这种情况下,向有关部门及网络等媒介投诉成了他们解决问题的唯一希望。
快递行业的诸多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横行无忌,原因在于相关法律与制度的缺乏,在政策真空的前提下,潜规则自然肆无忌惮。然而事实上,快递行业潜规则横行并非因为规则的缺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也是白纸黑字言之凿凿: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消费者的知情权被剥夺,确认权被无视,快递公司的霸王条款横行,法律条款形同虚设,消费者的权益则如砧板上的鱼肉,徒然令人宰割。再看看某些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的态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放任自流、佯作不知、放任自流,正是如此的玩忽职守与肆意“不作为”才纵容了种种侵权行为,才造成了霸王条款横行无忌、潜规则泛滥成灾的局面。一句话,潜规则不欠规则欠监管。
一直以来,消协每年都会公布报告指责快递公司的侵权行为,但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管部门的介入,这一现象没有得到明显改观。所幸的是,近来,面对一片乱象的快递行业以及怨言一片的消费者,相关方面已经开始重视对快递行业的整治。譬如,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哈尔滨、北京、上海、香港、澳门、成都21城市消协挑战快递行规;8月25日至9月中旬,吉林省消协、省邮政管理局和省快递行业协会对长春市主要快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联合监管部门对用户举报投诉的侵权案件进行集中调解和查处……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积病良久非短期能痊愈,快递行业的问题由来已久,唯有长期战斗、重拳出击,方可从根本上铲除侵权行规,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此外,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也应该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声誉较好的快递公司,以便将利益被侵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一旦利益受损,消费者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很多用户为了减少寄送费用,加上带有侥幸心理,常常有不给物品买保险的习惯。因为未给物品买保险,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后,快递公司往往会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赔偿,如目前不少公司在面单上注明:未保价物品单件最高赔偿不超过500元等。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九
自从看了《 今日说法 》后,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例如: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x洛因超过50克或贩卖x片超过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会缓期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偷逃税款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情节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 死刑。
第三,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结婚了。
第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第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赔偿他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损失,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中伤或重伤,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他人赔偿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有许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已及《药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说法》以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看来,我还是一只井底之蛙呀!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
今天看了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这是我最爱看的节目。这个节目都是些真实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从小就学法,保护自己。今天讲的是“十面埋伏”,主要讲的是xx年春运广州火车站发生的事,及在火车上的小偷如何作案,教大家如何防范。
剧情大体上是这样的,一位赵女士刚到售票厅就被几个人拦住,说去山东潍坊的票已经售完,赵女士看着火车站这么多人,连售票大厅都没去就相信了他们的话,其中一个男子说他表哥可以买到票,随后骗子通过一系列的行动,取得赵女士的信任,赵女把行李物品等托付给这几个人,跟所谓的表哥去拿票的时候,这位表哥又以各种理由支开赵女士,当赵女士回来时发现行李及物品都不在了,这时警察告诉她被骗了,因为这些人早已经被民警所掌握的,作案人员还未走远,就被警察捉住了,挽回了赵女士的损失。
xx年2月11日一期的《今日说法》讲述的是一个神秘红衣女子的故事。
故事中的红衣女子名叫王燕,她在外地独自打拼多年,才终于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外企当验货员的稳定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所以会经常到外地出差去验货。一次,她要到外地出差,在检票口验票时却被检票员认为手中拿的是假票,检票员便让她在一旁等候,可当检票员再回来找她时,王燕却不见了踪影,王燕可疑的行为引起了检票员的警惕,检票员便立即通知了铁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原来,当验票员发现王燕的票疑似假票后,便让她到自助售票机处重新购票,可后来却再也找不到王燕了,经过几番周折,民警在售票处的监控中找到了那红色的身影,最后找到了王燕。王燕对使用假票供认不讳,民警又继续对她的家里进行搜查,找出大量假票。原来,王燕利用职务之便,三年多来共向所在公司报销假票290多张,累计金额达五万元。民警还根据王燕提供的线索抓到了制造假币的犯罪团伙,最后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
通过观看这期的《今日说法》,我深有感触。片中王燕有稳定的收入还不满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歧途,最后丢掉了工作还要在监狱反省几年。这告诉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学习,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广,不应该贪小便宜,这样你的胃口会越来越大,最后容易跌入犯罪的歧途。我十分憎恶这种社会蛀虫,总想着不劳而获,挖社会主义的墙角。我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能够更加健全,更加严格,让那些犯罪分子无处可钻,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我还是认为他的方法欠考虑,因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一
有关资料表明,自七、八十年代以来,未成年人吸毒与犯罪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截止1999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已达68.1万,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80%,未成年人占有一定比例,最小的只有8岁。刑事涉案的未成年人占同龄人的比例也从1986年到1995年的十年间提高了一倍。
青少年对新型毒品危害认识不足是吸食群体不断增多的重要因素。由于新型毒品(冰毒、摇头丸、氯胺酮)在服用后成瘾时间比较长,身体的依赖性不强,停用后戒断症状不明显,使吸食者错误的认为新型毒品危害不大。部分青少年甚至认为吸新型毒品是时尚,是潮流,是找灵感,是充分展现能量的,而新型毒品的兴奋效果恰恰迎合了人们缓解压力、放松身心的心理需要。
未成年人吸毒成因分析。
吸毒的原因多种多样,吸毒者最初“品尝”第一口时,或多或少是受到一种不健康心理的驱动。研究工作者将原因归纳为以下七种:1.盲目好奇。在吸毒者中,特别是在青少年吸毒者中,很多人最初只是为了盲目满足对毒品的好奇心理而“偷尝禁果”。2.赶时髦、羡慕虚荣。在当今社会中,以“吸毒为时尚”而去赶“时尚”,从而染上毒品的确实不少。3.追求刺激和享乐。一部分吸毒者受享乐主义的影响,将吸毒作为“追求刺激”和“高级享受”。4.轻信与无知。有不少青少年以为吸毒能减肥,也有的以为能治病,还有的认为能增加灵感。5.逆反心理。因赌气或逆反心理导致吸毒的也有许多。6.受诱骗。有不少青少年因交友不慎,被所谓的“哥们”“朋友”诱骗而步入歧途。7.自暴自弃。在吸毒人群中,因受挫折而自暴自弃的也不少。以上这些可以划为吸毒者自身原因,在这里我们主要分析其他三种原因:
1.家庭视角。
人一生下来就要受到养育,所以人们以为“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往往成为孩子的学习榜样,这就是“语言教育”和“行为教育”。不健康的家庭,往往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家庭的教育问题是产生吸毒行为的温床。以上117个未成年人家庭中父母离异的有26例,单亲(父母一方去世)家庭有8例,占总数的29%,在117个家庭中父母或兄弟姐妹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占21%。
家庭矛盾长期存在和激化是导致家庭成员吸毒的一大原因。家庭矛盾加剧或激化,往往严重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家庭成员出现沮丧、怨恨等不良情绪,使一些青少年产生孤独、怨恨等心理走上吸毒道路。父母离异、家庭解体,父母亲对子女漠不关心、放任自流,也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自卑、自私、自负、自弱的心理,不少吸毒者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吸毒成瘾的。家庭的不当教育方法构成青少年行为的偏离。由于学校的教育的规范化和社会对学校教育文凭的唯一认可机制,许多父母将对孩子前途的期望越来越多地转移给了学校。可父母们通常看不到学校教育中所存在的致命弱点,因而意识不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潜能开发和培养的重要性。由于学校过早地将他们的前途和潜能封闭和扼杀,如果父母仍不强化家庭教育的功能,那么,青少年人性的弱点就会立刻暴露出来,他们的潜能从享乐方面得到发挥,以致欲望迅速膨胀,父母再也无法约束,吸毒也由此走向可能。
2.学校视角。
学校对毒品的预防教育重视不够。117例未成年吸毒者中,有80%人的都回答在学校没有接受正规的禁毒教育。在每年“创建无毒社区”考核中,学生的禁毒知识知晓率是被扣分最多的项目之一。有的学校从来没有安排过禁毒教育,也没有禁毒知识的教案,也有的学校老师自己对毒品知识知之甚少更不用说学生了,有的学校领导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顾及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学校在“分数第一”的现行教育体制的指导下,只关注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而对那些差生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甚至是歧视,学校的不作为是产生吸毒行为的重要因素。
学术界在如何应对未成年人吸毒这一问题上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即防范新型毒品为主的思路。为防止青少年吸毒行为的蔓延,更多的要从预防视角思考对策,而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维度是必不可少的。
1.学校预防。
遵守法律,常抓不懈。严格遵守《禁毒法》的要求,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学校是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场所,是控制青少年中新吸毒人员最有效的防线之一。吸毒预防教育,旨在培养学生抵抗毒品侵袭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识别毒品、拒绝毒品的能力,学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育人、育才、育德并重。要在教学课程中把禁毒培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把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主题教育落到实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学生时时处处自觉地加以防范。要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
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学校校长是学校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禁毒教育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特别注意对差生的培养,做到不放弃、不抛弃。学校要进一步建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校规,使学生在优良秩序、优良环境、优质教育中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远大的理想,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坚持摒弃吸烟、酗酒等恶习。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娱活动,引导学生正常的娱乐。开展适当的心理教育课程,纠正某些学生的不良习惯与不正常心理。
2.家庭预防。
家庭是预防吸毒的主要阵地,特别是防止青少年吸毒,家庭责无旁贷。家长要会沟通。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度是社会团体都无法比拟的。只要家庭成员具有整体意识,对家人怀有浓浓的亲情,就能及时发现和洞察其成员的吸毒的苗头,并给予坚决制止。家长一定要把反毒、防毒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增强子女抵制毒品的意识与能力,提高警惕,防止子女误入吸毒的歧途。有些家长只会单纯说教,这会引起青春期少年的逆反心理。青少年心理学上所谓的“亲子冲突”,是指家长和子女的行为对抗。
家长要积极引导。在家庭中家长要先受预防毒品的教育,以身作则,影响子女,正面实施言传身教。首先,要帮助孩子改掉恶习,消除孩子的不健康心理,发现孩子不良嗜好,如嗜酒嗜烟、无心学习、过度焦虑、思想消沉或不思进取,要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做好防毒于未然。其次,要注意子女的交友情况,时刻提醒子女远离吸毒人员,一旦发现孩子所交朋友中有吸毒者即令其与之断交。再次,要学会观察识别孩子吸毒的行为特征与心理先兆,及时防范孩子吸毒。发现孩子吸毒要正确对待、正确处理,对未成瘾者,要切断毒源,防止再吸;对已成瘾者,要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爱心,积极帮助孩子抵御毒品的诱惑,树立战胜毒品的信心,使其最终摆脱毒魔的纠缠。
3.社会预防。
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根据《禁毒法》的要求成立社区禁毒办公室,明确禁毒工作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区禁毒委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道确定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主任具体负责,成员由综治、司法、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各社区成立社区禁毒工作组,下设若干个禁毒帮扶小组,由社区主任、社区民警、专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区医生、戒毒人员家属组成,自上而下组建三级组织,形成“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完整禁毒组织机构工作体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用“积分制”细化评估社区禁毒工作考核指标,将责、权、利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及对吸毒人员的帮助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多管齐下,加大宣传、管理力度。禁毒的关键在于认识毒品的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危害。而认识毒品危害的关键在于宣传与教育。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章全面规定了禁毒宣传教育,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工会、青年团、妇联、新闻、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等单位必须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种社会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毒品的能力、扩大宣传毒品危害的范围。堵源截流,遏制毒品蔓延。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大发现查处和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建立健全禁毒情报信息网络,广辟线索来源,加强缉毒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管控、网上排查、网上研判,切实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切实开展“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品、追资产”活动,努力遏制毒品的蔓延。
计算机应用技术。
王建涛。
20111304022。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二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我从7岁开始就看,如今已有两年。我看过很多期,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20xx年的一个故事。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继续往下看。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仅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给他上人生的一课。”
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
但愿社会上不会再有这样的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三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和往常一样,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今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忙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样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样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职责,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最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明白,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能够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务必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明白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明白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忙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明白该说些什么。
我期望,透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期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忙那些需要我们帮忙的人。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四
我与办公室的同志们一起收看了“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案例,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责任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五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两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六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看了一期《今日说法》,是关于地沟油的内容。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警察在一个村里发现了几个油罐,前面有一个大池,池里装着很多从酒店运回来的剩菜,臭气熏天的,苍蝇到处飞,我看了那么一眼就想吐。经过调查发现那些剩菜都是用来做地沟油的,这些人真恶心,用这么恶心的东西做成的地沟油,还把它变成食用油卖到各大超市,真可恶。最后这些坏蛋被警察抓走了。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以前购买的那些五毛钱一包的香辣辣小食品全都是用地沟油做的,妈妈说这是垃圾食品,我以后再也不吃了。我还会告诉我的朋友们,叫他们以后也不吃了。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七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著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今日说法新闻稿篇十八
看完一部作品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栏目《今日说法》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实在是太没道德了,才残酷,太残忍了。和往常一样,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我做喜欢的今日说法栏目。今天的节目实在是让我颇有感受,也是满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节目中所谓的“网戒营”,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个“网戒营”的营造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对从远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妇,没时间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这样迷上了网瘾。网瘾给自己孩子带来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让孩子整日沉迷于网络,学习成绩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渊。于是,束手无策的父母看见电视里的广告,说能戒除网瘾,就像见到金子似的,赶忙把自己即将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网戒营”,学费更是贵得吓人,一个月7000。只要能帮助孩子,父母什么都愿意。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送进孩子的第二天里,孩子竟死亡了。这让那对夫妇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儿子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身体也强壮,怎么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网戒营”开始还为自己开脱责任,最后,经过调查与取证,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铁证如山山下,“网戒营”不得不承认教官殴打孩子导致死亡,至于是间接致死还是直接致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这家“网戒营”已被查封。
这件事一爆发后,引起了连锁反应,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有许多家类似的“网戒营”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设施简陋,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还有的“网戒营”虽有执照和登记本,可执照上并没有允许可以经营网瘾戒除。但那负责人还振振有辞地说:法律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而且大部分“网戒营”都是以“军事训练”来戒除孩子的网瘾,按规定“军事训练”,必须要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而他们却没有,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对送进来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国的一家“网戒营”来说,我想我们国家所谓的“网戒营”实在是无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经营“网戒营”的老板,他们的脸皮是不是用钢铁铺起来的,无日不再赚黑心钱。德国的“网戒营”是用艺术、体育、让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来帮助孩子解除网瘾的,是对孩子们的心灵有益无害的,而我们的呢?再和他们的对照起来,我们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希望,通过此事,能让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种子,也希望国家也能举办一所“网戒营”,来真正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