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大全(17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影响,以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编写应考虑到不同变数和情况,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借助新的工具和平台来制定更加科学和高效的方案。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为有效遏制拖欠劳动报酬、劳资纠纷多发态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查、快处,重点做好线上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行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二是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三是根据全省根治欠薪“两清零三确保”工作要求,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构建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对欠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重大疑难存量案件集中研判,并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对积案的多元化化解力度,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随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积极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共计落实信息化监管工程建设项目55个。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总包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公示牌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住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发频发的态势。
2022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8件,其中:线上信访投诉案件234件(全国欠薪平台反映线索68件;12345市长热线166件),线下投诉案件84件,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了动态清零,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累计为6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895余万元。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和谐用工。重点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学习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和分类实施同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实施源头治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工作,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动、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负总责、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村、社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确保、一避免”这一总体思路,强化根治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监督、处置等主体责任,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依法监管、协作配合、齐抓共治。
四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履职尽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三
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四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本次专项行动从8月14-9月30,为期45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镇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政治使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通过猛药去疴,重点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压线,扎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织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做到“两清零”目标,即:当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当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为重点,从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四)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规上企业欠薪案件查处;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边防派出所:负责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维稳、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根据情节情况决定立案刑事追究。
镇建设局、小洋口旅游区建设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经济发展局:负责风电项目欠薪案件和规下企业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业农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信访、欠薪案件的协调处理及集体讨薪案件应急排查处理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第三方公司的审查备案,杜绝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镇的经营,对违反欠薪备案制度的及时清理。
镇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新天顺投资集团:负责本级及其子公司建设或代管、代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其他相关部门和工会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及时排查,及时线索统计移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举措,根治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中的突出问题,对恶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二)组织有力,强化保障。各相关职责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机制,突出在易发多发农民工工资欠薪的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做到不遗漏一处,不遗漏一人;各责任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时,落实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案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信息上报至县级部门的同时,按时间节点报送至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失职追责。镇纪检部门通过及时督,后期查的方式实现精准监督,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数不清晰,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宝民工工资联席办〔20xx〕11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查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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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九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北街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支书或主任三级包保,包保分配情况附后。
(一)迅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办事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导各社区、包保科室认真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欠薪欠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能及时化解的要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
(二)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由当班领导、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组成。办事处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处置。当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三)领导包保,一抓到底。
对排查出的建设项目欠薪欠资、用工企业欠薪信访事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科室“一岗双责”和“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包保制,对发生的欠薪欠资事件和不稳定问题,必须按照“一个事件、一名包保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评估报告”的工作要求,每个事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方案,“零距离、面对面”地与上访人接触,认真沟通,了解上访人真实诉求,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四)重点人员实行专人稳控。
各包保党政领导、社区、科室要对建设项目、欠薪欠资责任范围内有可能到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重点人员,明确专人,组织力量,做到人盯人,24小时盯死看牢,做到不离视线。
(五)解决问题,做好稳控。
进一步强化社区的主导责任,对梳理排查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既要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欠薪欠资人员的合理诉求,又要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理念,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对涉事人员进行帮扶,千方百计帮助涉事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涉事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对要求无理、纠缠闹访的涉事人员,可通过教育疏导、感化、法制宣传等综合手段进行稳控;对可能集体到市赴省上访、可能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积极参与者,要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沟通,第一时间上报;对组织策划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重要人员,要加大法制告诫和调查取证工作力度,由派出所牵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训诫的同时,择机依法打击处理,牢牢把涉事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项目建设欠薪欠资人员或群体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按照西秀区信访联席办对“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的解释: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稳控和劝返以户籍地为主,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有明确住址的由常住地负责。综治办要及时与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等单位加强沟通,做好重要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协调工作。
(六)迅速到位,及时处理。
辖区的项目建设,一旦发生集体上访或非正常群体上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包保(联系社区)党政领导、包保科室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疏导并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并及时向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反馈处置和稳控情况。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北街街道办事处把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各社区、各科室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考评奖惩挂钩。
(二)在北街街道办事处20xx年建设项目、企业用工欠薪欠资工作中,因失查漏排而造成赴省进京上访,或接返后由于处置不力、稳控不到位而造成重访、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非访和群体性的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贵州省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安顺市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实施细则》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追责问责。对欠薪底数摸排不到位、欠薪台账建立不实和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未能按时完成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或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的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领导小组将提请纪工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深化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清零,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严密排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区、各部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化解处置,防止小风险“发酵”、小隐患“做大”。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结对包联。各区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要组织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接联系,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通过联络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需求或问题,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对存在问题的,要定人定责、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强化预警。市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速开发、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线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动态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模块,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跑腿、数据说话,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六)快速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天津线索、本市政务服务热线接收线索、信访舆情或矛盾调处部门转办线索,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确保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推动案结事了。
(七)集中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春节前,全市要组织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判裁决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八)联合惩戒。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好的项目或企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要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歪曲捏造拖欠事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及时发声澄清,不能片面追求息事宁人,错误发声。
(十)维护和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欠薪的,要简化办事流程,尽快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欠薪或发放基本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治欠薪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要充分发挥街镇一级作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周报告,对各区在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在建项目实名制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到岗率进行每周通报,对各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情况、动态核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各区对通报指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有关部门通报线索情况,对各区开展随机抽查、专案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将组织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发挥警示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将列入对各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请各区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阶段进展情况、20xx年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浦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用工密集型商贸综合体、教育培训、快递物流、餐饮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排查切实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预测、预警、处置和防控措施,有效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面通过各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开展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有案必结;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众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街道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任组长,分管建设、人社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管理办、服务办、党群办、总工会、营商办、平安办、信访办、城运中心、受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保大队、各居(村)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受理服务中心。
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职能部门工作参照如下:
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培训。汇总上报并协调处置各职能部门排查上报的劳资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组织开展调查、协调工作,并向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和建议。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总和通报工作。
管理办: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建立完善在建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及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服务办:负责对辖区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营商办:负责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建立工会单位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会单位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党群办:组织宣传资源,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推送有关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稿件,关注协调欠薪舆情监测处置及舆论引导。
城运中心:加强对辖区进行巡查,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投诉件及时反馈信息,对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信访办: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负责协调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平安办:根据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态发展,视情组织协调派出所、社保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开展工作,控制现场情况,防止事态发展。
派出所:及时介入突发事件现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保安大队:协助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控制突发事件现场。
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处置,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党政办: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急需车辆、装备和食物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居(村)委:负责对辖区内店面商铺进行排查,并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部门、居村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部门、居村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各部门、居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20xx年12月1日起每周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汇总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日起至春节,实行群体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群体性纠纷隐患和突发案件情况。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抄报区劳动监察队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管理办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服务办对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营商办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总工会对建立工会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街道分别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25日前将《盈浦街道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附件1)和《盈浦街道欠薪处置台账》(附件2)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迎接区不定期对各行业、各街镇的用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居村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氛围。
各部门、居村要注重宣传企业覆盖面,重点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支持服务。
(三)加大排查力度,提高处置效能。
各部门、居村要加强检查,保持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预防、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萌芽及时反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街道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形成优势力量高效、及时地控制事态,进行化解处置。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二
“两节”临近,农民工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长沙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街道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行政审批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执法队、派出所、社区等部门为成员,负责专项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部门职责: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全面组织协调,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农民工欠薪情况摸排。
行政审批办、司法所:出现欠薪纠纷问题,及时进行调处。
社会事务办:负责辖区内项目及企业欠薪线索反馈和上报。
执法队:负责法律宣传及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等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案处罚。
派出所:对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欠薪纠纷问题,及时到场维护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专项检查范围:县下发的26个在建工地。
2、专项检查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三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3、专项检查目标: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前)。
1.集中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在公开县行政执法局、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网站等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湖南政务服务网站上的欠薪线索反映链接和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方便农民工维权。
2.开展自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拨付等环节开展自查,确保按要求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逐项落实抓到位。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移交执法局处理,对未按《条例》相关条款要求落实的在建项目进行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春节前)。
1、强化小组职责。小组牵头认真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2月15日前、春节前,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摸排,对每一项目安排一个联点责任人,尤其是20xx年新开工项目要采取逐个验收的方式,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抓好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对隐患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案”,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把握主动、化解积案、形成长效。
2、加强检查落实。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资料、访谈农民工等方式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交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因拖欠工资引发重大突发性问题的,要靠前指挥。
3、建立工作台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核实工作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要单独建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按期完成“两清零”行动目标。
4.依法开展惩戒。街道执法队等执法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落实对欠薪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扛起责任,全力以赴开展专项行动,有效管控和遏制欠薪事件的发生,必须做到“两个绝对不允许”,绝对不允许出现重大群体的事件,绝对不允许出现极端事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由小组牵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县级下派的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小组要联动迅速调查处理。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突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各责任办所、执法队、派出所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较真碰硬的严实举措,认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行动重点。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三)行动内容。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和退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四)行动目标。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xx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xx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xxxx年xx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在前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基础上,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春节前)。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
(一)健全督导排查机制。各县区要紧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对账销号。
(二)全力保障工资及时兑付。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规定,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作为检查和整治重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发现的欠薪隐患进行专题研究,对不同欠薪风险,实行红、橙、黄三级预警,对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区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达到“两清零”目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严肃督办案件办理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建立督办案件工作台账、督办日志和督办案卷,全面搜集保存督办案件证据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依法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拨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监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严格靠实包保责任。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包保县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统行业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又督促包保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全程督导,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各包保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点对各包保县区排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处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和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跟进掌握,并督促各县区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划分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风险。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陇明公”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欠薪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部门,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四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以来,中和镇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日常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自20xx年以来相继召开4次会议,研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和镇根治欠薪年度工作计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方案等,明确各职能站所各成员职责,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聚焦制度落实,源头根治欠薪。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模式,紧盯在建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专户和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督促指导施工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一表”制度,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制度政策,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以来,辖区内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足额到位。
聚焦案件化解,维护合法权益。中和镇始终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案件处置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对欠薪线索进行排查梳理、核实原因、协调处理,快速高效解决欠薪问题,化解矛盾争议。20xx年以来,中和镇受理欠薪线索办结率达100%,共为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9503元。
聚焦法规条例宣传,提高知晓率。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结合普法宣传,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广泛宣传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切实提升知晓率。今年以来,共发放资料4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条。组织各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81份,转发微信、qq宣传216条,提高了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镇营造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切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桐梓县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保支办通[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规定,进一步压实根治欠薪工作责任,细化措施办法,分级分类施策,坚持系统治理和制度管理,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各挂村领导、部门和各村(社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挂村领导要定期调度和研判,确保辖区内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二)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100%。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以目标考核为导向,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狠抓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人工费用分账拨付、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落实,自20xx年3月份起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目标。压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主体责任,对没有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派出所、社会治理办的打击力度和其他行政管理手段,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工作。
(三)欠薪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率100%。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加大欠薪问题线索核查调处力度和风险管控力度,及时消化群众反映欠薪问题,确保欠薪问题线索回复处置率达到100%。降低欠薪信访量和网络舆情量,确保我镇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
(一)加强源头管控。
1.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
镇经发办要健全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各村(社区)每月共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审查等信息。镇村建中心、水务站、公路站、经发办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各村(社区)每月共享项目施工许可信息。镇中心校、计生办、文旅办、林业站、水务站、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对本辖区主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前1月内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共享建设施工相关信息,每月定期向镇人社中心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状态、欠薪情况等。
2.“六项制度”落实全面监管。
镇人社中心每月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调度。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及各村(社区)对本行业、本部门、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为100%。对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六项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部门、镇人社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要依法责令责任企业单位限时整改和处理。对未按期整改落实的企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管理,且最迟应在整改期限届满后15日内移送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率不得低于80%。
3.欠薪问题隐患联防处置。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原则,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常态化联合排查欠薪问题隐患,建立部门和村(社区)双台账;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常态化研判处置交叉项目欠薪情况,落实行业和属地双责任,并对欠薪问题实行双销号。部门之间根据职能职责,加强源头管控。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镇财政所首次拨付进度款项时施工单位需提供“六项制度”落实证明材料,此后每次拨付进度款项时建设单位需提供按月拨付人工费用依据。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出所、法院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每月通报研判欠薪案件处罚打击情况。
(二)严格制度落实。
1.定期调度研判。
政府每季度专题安排部署一次根治欠薪工作,分管领导适时召集分管部门和所挂村(社区)调度研判根治欠薪工作。镇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每月对本行业本辖区欠薪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压实工作主体责任,逐一研判风险等级,化解处置欠薪问题。重点研判处置在国家、省、市、县反映或留言的问题线索及县级排查通报的欠薪预警项目,及时核实情况,有力有效化解,严控舆情风险。
2.分级定时接访。
劳动者集中到镇级的由部门和各村(社区)接访;县级层面现场反映欠薪问题人数在10人以下的,由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接访;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由分管部门和挂村领导接访;人数在20人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接访。凡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接访,涉及各村(社区)根据距离远近所需必要时间限时到场接访。
3.按时督查通报。
镇人社中心电话通知接访情况和书面交办欠薪问题线索处置回复情况,实行每年3月至10月每月督查通报,11月至次年2月每周督查通报。督查通报由镇人社中心负责,主要包括条例宣传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欠薪线索排查处置等内容。
(三)加强监管督查。
1.“六项制度”落实季度督查。
人社中心和镇纪委每季度对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各村(社区)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随机进行检查。
2.欠薪问题线索“一案三查”
镇人社中心对上级转办交办的欠薪问题线索实行“双重交办”即交办给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涉及部门和各村(社区)接到交办后3日内必须书面回复核实处置情况,1月内回复化解情况;对未按时回复、未有效处置化解的,镇人社中心和镇纪委将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案三查”即查违法事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
(四)严格考核管理。
镇人社中心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欠薪问题线索处置化解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半年对根治欠薪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价,检查评价结果书面呈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同步抄送镇纪委、并采取镇纪委督查通报形式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治欠薪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社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欠薪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力度,依法查处欠薪案件。行业工程建设部门要履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欠薪问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引发的欠薪案件,开展行业内诚信评价。项目建设部门要监督建设资金筹措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按月将人工费用进行分账拨付,督办本系统欠薪问题,加强本系统欠薪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派出所要及时接收和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保持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乡镇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七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较真碰硬的严实举措,认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行动重点。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三)行动内容。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和退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四)行动目标。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xx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xx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xxxx年xx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在前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基础上,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春节前)。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
(一)健全督导排查机制。各县区要紧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对账销号。
(二)全力保障工资及时兑付。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规定,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作为检查和整治重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发现的欠薪隐患进行专题研究,对不同欠薪风险,实行红、橙、黄三级预警,对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区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达到“两清零”目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严肃督办案件办理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建立督办案件工作台账、督办日志和督办案卷,全面搜集保存督办案件证据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依法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拨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监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严格靠实包保责任。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包保县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统行业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又督促包保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全程督导,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各包保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点对各包保县区排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处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和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跟进掌握,并督促各县区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划分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风险。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陇明公”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欠薪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部门,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