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专业15篇)
完善的报告可以使工作更有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初稿后,需要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和润色,确保内容完整,表达准确,无语法和拼写错误。了解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对报告的内容和观点提供有力支持。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一
为认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我校对学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占地面积:学校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21号,占地面积15675.55平方米。
2.建筑面积:学校总建筑面积7291.08平方米,现有2幢主要教学楼,属框架结构,都按要求配备了消防栓和灭火器。第一教学楼4798.40平方米,第二教学楼2492.68平方米。
3.人员情况:学校现有教学班级32个,在校师生1230人。
1.学校依法通过了消防行政许可;
2.学校建立了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学校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学校每天开展了防火巡查、每月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5.学校按规定配备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6.学校内部、外部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学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存在锁闭、占用、堵塞现象;
8.学校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车通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存在占用、堵塞现象;
9.学校没有学生宿舍和教师宿舍;
10.学校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11.学校外墙门窗上没有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学校不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13.学校没有自动消防设施;
14.学校没有消防控制室;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每天巡查,领导小组每月一次消防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组织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师生熟悉自己的逃生路线,教师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制定了详细的'疏散逃生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教职工明确职责,学生熟悉逃生的路线。
1.重点部位、疏散通道设置了安全出口标志,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
2.利用班队会、5分钟安全教育提醒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二
根据xx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的工作指示,为落实酒店的安全工作,切实消除火灾安全隐患,酒店组织了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公司管理人员对全店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完备齐全;
2、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
3、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1、检查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部畅通;
2、检查配置灭火器、情况良好,无过期失效现象;
3、厨房用火责任到人,并有值班人员负责收档检查。需改进问题:
1、厨房部分电器线路需固定,加设顶棚;
2、灭火器放置处需加设底座(防潮)及使用方法贴。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三
(二)基本情况。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四
为积极响应《生活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宾馆的实际情况,于20××年8月13日起在全宾馆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百日大检查自检自查活动。
为了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宾馆特别成立了专项安全督检组,制定了《宾馆百日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检查信息反馈制度》。对宾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继续完善,由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部长担任组员及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新设立了专门的安全员,对宾馆应急抢险救援小组人员也做了新的调整。宾馆自上而下逐步形成了一个职能健全、指挥有效、反映快速灵活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确保了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安全工作既然是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就不能马马虎虎满足于只符合要求,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使之正常化、规范化,纳入长效管理,而安全制度的建设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旨在强调科学管理和有章可循,使安全工作始终坚持高水平。针对上级文件指示和我宾馆实际情况主要修订了以下制度:
1、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客房部安全防范规定》、《客房部服务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客房部安全岗位职责》、《餐饮部安全防范规定》、《餐饮部服务员安全岗位责任制》、《烹饪工安全岗位责任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宾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宾馆治安管理制度》、《宾馆门卫值班制度》、《宾馆物品寄存制度》、《宾馆前台接待制度》、《客房部治安管理制度》、《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宾馆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主要修订以下应急预案:
为了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还特别配备了各种应急救援物资。(1)防汛救援物资:后勤部:手电五把,雨鞋五双,铁锹八把。客房部:手电两把,雨鞋三双,铁锹三把。餐饮部:手电两把,雨鞋两双,铁锹两把。(2)消防救援物资灭火器共计60具,宾馆41具,餐厅20具,后勤15具。
为了切实贯彻百日安全大检查文件精神,保证宾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近期重点加强了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力度与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强调各部长要做好每日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对所查出的隐患能当即整改的当即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宾馆安全督察小组对安全状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有效的促进并巩固了安全工作的成果。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来时以来,我宾馆领导一直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凡布置工作都有安全一条,凡检查工作都有安全一项,凡总结评比都有安全一份,真正把安全意识灌输到员工的思想深处,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宾馆自上而下狠抓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的学习贯彻,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宾馆还充分利用各级培训体系在各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工作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思想重视,认识统一。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而且安全突发事件有其突然性、偶然性,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就能避免偶然性向必然性的转化。正如江泽民所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只要我们把工作做踏实做仔细,相信我宾馆的安全工作能更一层楼。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五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县消防安全总体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大队结合日常消防工作情况,收集数据资料、开展专题研究,对我县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和综合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随着xx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大量兴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项目快速推进、地下设施广泛利用,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发展迅猛,公众娱乐场所逐年增加,诱发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逐年增多,城市火灾负荷不断增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近几年,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全县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这些建筑楼层高、体量庞大、功能复杂,给防火灭火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受举高车高度限制以及缺少大型的移动排烟设备,一旦火灾蔓延,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困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薄弱。xx街道解放街、环城路、高家桥3个片区,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常住人口约2万人,片区内建筑多为老旧木质及砖混结构民房,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电线大多为高架线路,长时间风吹日晒,老化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由于电容低,不适应现代化家电需求,住户私自接线,极易引发火灾。这些老旧城区建筑耐火等级低,人口密度高,道路狭窄,乱搭乱建多,同时,由于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进行扑救,延误救火时机,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后果。随着冬季到来,各种集会庆典、家庭活动频繁,用火、用电、用气猛增,尤其是屡禁不止的电烤火箱大量使用,进一步增大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四)“三合一”“九小”场所较难防控。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xx县核心商业区和大型市场等附近,聚集着大量利用临街商业用房或私人住宅改建的餐饮、游艺、经营等场所,以及其他集生产、经营和住宿的“三合一”及“九小”场所。这些场所存在从业人员留宿的情况,且经营者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操作规程,私拉乱接电线,有的电器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转;有的在具有大量可燃物的场所生火做饭、吸烟、烤火。这类场所不但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而且十分隐蔽,这类场所的大量存在,极大地增加了火灾防控面积和难度,火灾潜在诱因急剧增多,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同时,由于这类场所居住人员大多由社会低收入人群组成,关乎民生,在执法过程中极易激化社会矛盾,虽然消防部门在执法中进行过专项检查,但威慑效果不明显。
(五)商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较大。xx县商贸市场分布于文化广场及公社大道周边。商贸市场的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小的数百平方米,大的数千平方米,难以进行防火分隔。商贸市场可燃物多、人员多、电气照明设备多。一些商品本身属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物品;商贸市场陈列和堆放商品的柜台、货架,有不少仍用可燃材料制作;商贸市场建筑的装饰材料,也多为可燃物质。以渝东南边贸市场为例,总面积90000余平方米,商户360余家,商品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棚户违规搭建;为节省经营成本,使用住宅或租赁经营地旁的住宅作为仓库使用,“居民仓库”隐蔽性强,缺乏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已成为一大火灾隐患。
(六)两大园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够。xx县工业园区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园区主要是家居、建材、钢材、机电商场和危化品聚集区,建筑面积较大。虽然园区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在县政府扶持下,起着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但部分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未及时跟上,消防手续办理不及时时,消防安全隐患激增。火灾隐患突出为工业园区,一是园区企业未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是厂房及车间内装修全部采用彩钢板进行隔断(因彩钢板夹心材料为易燃聚苯乙烯材料),严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三是厂房和车间擅自改变功能,使消防安全出口、通道及防排烟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四是园区企业10余家厂房未办理消防手续,属于非法建筑。
通过分析当前我县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职能部门仍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不能有效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多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客观存在。二是部分街镇对消防工作的落实停在表面,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往往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重部署,轻落实,重发展,轻安全,消防工作图应付的现象严重。三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一些社会单位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体意识淡薄,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各种“习惯性”违法行为等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单位重建设、轻管理,导致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应有作用。部分建筑无物管公司或物管公司管理不善,特别是多产权建筑,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消防设施无人管,损坏后无经费修复,发生火灾后无人会用等情况,火灾隐患突出。
(二)消防装备未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一是消防大队装备器材及配套训练设施落后。大队辖两个中队共有11台消防车(有1台已达到报废标准),只按照国家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最低标准配齐了消防车辆,其中主战车辆为新大康水罐消防车,性能比较落后。消防中队作为一个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只具备了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条件,与特勤队站的配备标准相差很大。二是消防特种装备和训练设施欠缺,达不到公安部《关于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建设》的需求。由于特种装备的缺乏,在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高难度灾害事故上,难以发挥出有效作用。目前缺乏高空训练、地下救援、攀绳横渡、深井救援、攀爬训练、石油化工火灾扑救训练等设施和场地,无法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导致战斗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名无实。政府志愿消防队及村(社区)志愿消防队队员无人员编制,无经费保障,造成人员变动频繁,使得基层消防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置、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的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二是基层消防监管人员履职能力不强。全县27个镇街均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但消防监管人员均身兼数职,导致日常消防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治安防范工作任务重,加之部分派出所重视不够,派出所消防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大队专职从事防火监督的人员共4人,除负责全县12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以及全县27个镇街、18个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外,还要承担行政审批、专项整治、火灾调查、消防宣传和各类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四)火灾隐患存在并趋于复杂化。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相继开展了“清剿火患”、“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一系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始终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火灾隐患在不同领域仍大量存在。一是部分场所在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行,导致火灾隐患先天存在。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特别严重,人为制造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两个园区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存在“先建设、后申报”、“先使用、后验收”的情况非常普遍。二是“九小”场所、“三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比较突出,且经整治后的隐患反弹现象严重。三是由于管理的不确定性、人员的流动性和设施设备运行的动态性等客观和主观原因,导致火灾隐患边整改,边产生,反反复复,始终无法彻底消除。四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量使用,新的火灾隐患不断产生,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重淡薄。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虽然有了质的改观,但由于基础的薄弱,人民群众的思想较之发达地区还相对落后。不论在生产还是在生活上,大多数人在利益与安全的天平上还倾向于前者,心存侥幸,消防安全意识依旧淡薄,乡镇农村尤为明显。这种思想的存在约束了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的自觉性,增加了“全民消防”工作推进的难度。对火灾发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主动学习消防知识,缺乏日常火灾防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火和自救逃生知识,不知道如何报火警,更不会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在老幼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中尤为突出。
(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一是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大批企业入驻,却存在市政消火栓缺乏缺水的严重现象;县城高楼大厦的不断崛起,人口增多,人均用水量不断增加,市政给水管网滞后于人们的生活、生产和商业的用水需求,城市管网的输水能力不足,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压、水量要求。二是市政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市政消火栓数量普遍不够,缺口量大,成为消防供水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个别街镇的场镇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道路狭窄,消防车不能能行,同时没有消火栓,没有消防水池。部分新建场区的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的建设也还远达不到城市安全的要求。有的市政消火栓建设严重不足,有的建设好了,但都存在无水、水压不足、锈蚀不能使用、被埋压、圈占等,真正能使用的不多。
(一)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季度通报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定期向消安委上报消防工作总结,对消防责任不落实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行政问责。启动县消防安全总体规划,将消防公共基础建设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中来。
(二)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四个能力”。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一般单位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推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年度检测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
(三)立足部门联合,加强综合整治。加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建立火灾隐患常态整治机制。加大以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工商、安监、质监、文广等行业部门,依法采取查封、停产停业、挂牌督办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打击、震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比如对于渝东南边贸市场的整治,建议由xx街道牵头,联合国土、安监、房管、城管、工商、消防等部门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开展宣传引导,采取加设喷淋等技防措施,同时将一部分商户引导分流到到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对于西街棚户区消防安全治理,联合xx县建委、xx公司,按解放街片区、环城路片区、高家桥片区逐步整治。对两大园区的消防安全治理,建立入驻企业退出机制,对于消防相关手续不完善或存在隐患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责令退出。
(四)调动多方力量,形成“全民消防”。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协调本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免费开设消防专栏,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定期发布消防新闻、日常防火知识、火场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结合不同季节的火灾特点,发布防火提示。同时,借助楼宇视频、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流动宣传车等户外媒体,针对密集人群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常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完善消防设施,打牢基础建设。一是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的区域、建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装完善消防设施。二是普及各乡镇、街道市政消火栓安装,对原有损坏和缺失的消火栓进行修整和补充。建立消火栓维保机制,消防大队将发现的市政消火栓的缺失情况及时报给市政园林局,园林局联系水务公司进行维保。三是强化现役消防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执勤备战及训练器材装备。加大消防车辆、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的投入,尤其是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高难度灾害事故的特种装备。依托应急救援支队,加快高空训练、地下救援、攀绳横渡、深井救援、攀爬训练、石油化工火灾扑救训练等设施和场地的建设。
(六)健全消防队伍,壮大消防力量。一是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xx)要求,建议在县级中心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有行政编的人员担任队长,强化领导。落实专项经费,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执勤、快速响应体系。二是巩固现有乡镇兼职(志愿)消防队力量,并依托社区、村干部、民警、治安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等建好志愿消防队伍,定期开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做好就近处置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准备。三是依托应急救援支队,全面开展各类救援训练,加强各应急救援分队大型综合应急救援应急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响应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反应迅捷、能征善战的应急救援队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六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消防安全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对照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找出工作中的隐患,加以整改。真正做到消防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
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确保各管理部门和员工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员工培训、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为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消防氛围。
我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配备了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消防安全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教训。
切实做到“四不二立即”:即: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不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不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电线的;立即修复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定本单位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每日对公司各岗位进行防火巡查,查出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马上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定整改方案和期限,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定时复查,确保了所有火灾隐患妥善解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七
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大排查评估报告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我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现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组长:xxx(全面负责)。
副组长:xxx(协助校长工作)。
成员:
为了使师生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学校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班会课专题教育、校园广播站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师生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
责任明确,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
1.实验室应注意改进的问题:仪器存放归类不科学,要整改。
3.消防栓有损坏现象。
4.个别灭火器药粉过期。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时时有、处处有。学校要求各部门、处室要以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巩固已有成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首位,各处室、部门应加强协调协作,发现隐患及时沟通解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平安。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八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并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反映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严格审点单位报告备案文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在“户籍化”管理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口本”。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报备消防安全“户主”。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三)申报消防设施“户口”。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应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评估消防安全“户情”。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一)扮演消防安全“户籍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录入的信息,督促重点单位更新信息和定期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同时,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二)依法检查“预警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按时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以及监督管理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结合消防安全“零点行动”错时(工作日下班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抽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时空监管,每季度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热情服务担当“宣传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托“户籍化”管理工作平台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主动宣传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一)划分区块,网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划定辖区单位,成立片区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日常办公室设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防火处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二)微信互动,信息直达。建立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微信平台”,将片区工作小组组长、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添加为平台成员。消防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通过平台指导培训会议通知、相关表格上报提示、检查反馈结果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动态预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则可通过平台咨询消防安全事宜。
(三)自检互检,有效监督。重点单位按时进行建筑消防设施自检和“四个能力”自我评估,通过互联网向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负责人发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并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互检,记录检查情况。
(四)资源共享,防消结合。消防部门依托防消联勤机制,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与基层中队单位“六熟悉”工作有机结合。消防基层中队可按灭火辖区逐一家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测试,掌握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共享防火监督员收集整理的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和突况疏散预案等“户籍化”管理信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处置突发灾情。
结束语: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是公安消防部门适应新形势,有效解决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促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提高消防监管效能的一种探索,但总体上受制于重点单位量多面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自查能力有限及自检自查工作尚存“形式主义”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人员热情提供指导培训、定期工作提示和不定期抽查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方循序渐进抓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度的落实。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目标,公安部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高层住宅、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监督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20xx年6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实行“户籍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录入工作;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实行“户籍化”管理,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和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门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其中必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是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扩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础档案信息库,提供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三色”预警、信息交流、在线学习考试、统计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门担负着业务培训、分类指导、检查督导等重要任务。消防机构要通过“户籍化”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并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单位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及时审查录入的信息,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虽然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建档率不高。截止20xx年11月份,全国尚有10%的重点单位未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单位建档率不到40%。业务水平不高。虽然多数重点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责任的'层面,在思想上轻视、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录入上被动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机构对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到位。根据《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并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队编制得到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现状,但是与消防部门担负的任务不断外延的现实相比,警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火灾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牵涉警力相对较大,消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得消防部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录入的不完善,导致“三色“预警的指导性不强,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强,从而使得动态监管缺乏针对性。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动、措施尚未真正统一到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检查督导不够严格,部分部门存在尚未制定督导方案、督导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针对性等问题;试点成效不够显著,推广“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试点先行,全面推广,部分县市存在试点建设进度缓慢,典型引领效果不够显著,没有真正创建提供可学可看的工作样板;问责不够严厉,在推广工作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捆绑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区实行的“领导分片联系、参谋包干到点”的责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建议在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负有法定主体责任,从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单位普通员工,层层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构建起了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中的督导、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机制必将不断完善。
(二)强化“户籍化”消防管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培训中要详细讲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核心内容,指导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并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督导不断完善消防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越来越多,消防人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为适应新形势,消防机构应将部分监管督导职能交给消防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宏观监管的消防运行机制。将原来社会单位因业务水平限制难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专业水平的消防服务机构来完成,消防部门就可以从具体的消防事务管理向宏观的消防指导、服务转变,更好的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完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方式。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单位“户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网格化”的管理经验,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区域责任人负责制,将大片的监管工作细分为小部分,网格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逐一排查登记,逐级汇总报告;对收集掌握的火灾隐患,逐项上报、逐项查处、逐项反馈;对分类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对已消除的隐患及时撤销,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立体防控”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网络,确保辖区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网格化”配合“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将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更加完善。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目标,公安部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高层住宅、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监督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6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实行“户籍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录入工作;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实行“户籍化”管理,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和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门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其中必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是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扩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础档案信息库,提供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三色”预警、信息交流、在线学习考试、统计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门担负着业务培训、分类指导、检查督导等重要任务。消防机构要通过“户籍化”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并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单位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及时审查录入的信息,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虽然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建档率不高。截止11月份,全国尚有10%的重点单位未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单位建档率不到40%。业务水平不高。虽然多数重点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责任的层面,在思想上轻视、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录入上被动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机构对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到位。根据《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并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队编制得到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现状,但是与消防部门担负的任务不断外延的现实相比,警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火灾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牵涉警力相对较大,消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得消防部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录入的不完善,导致“三色“预警的指导性不强,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强,从而使得动态监管缺乏针对性。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动、措施尚未真正统一到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检查督导不够严格,部分部门存在尚未制定督导方案、督导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针对性等问题;试点成效不够显著,推广“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试点先行,全面推广,部分县市存在试点建设进度缓慢,典型引领效果不够显著,没有真正创建提供可学可看的工作样板;问责不够严厉,在推广工作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捆绑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区实行的“领导分片联系、参谋包干到点”的责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建议在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负有法定主体责任,从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单位普通员工,层层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构建起了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中的督导、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机制必将不断完善。
(二)强化“户籍化”消防管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培训中要详细讲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核心内容,指导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并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督导不断完善消防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越来越多,消防人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为适应新形势,消防机构应将部分监管督导职能交给消防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宏观监管的消防运行机制。将原来社会单位因业务水平限制难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专业水平的消防服务机构来完成,消防部门就可以从具体的消防事务管理向宏观的消防指导、服务转变,更好的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完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方式。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单位“户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网格化”的管理经验,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区域责任人负责制,将大片的监管工作细分为小部分,网格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逐一排查登记,逐级汇总报告;对收集掌握的火灾隐患,逐项上报、逐项查处、逐项反馈;对分类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对已消除的隐患及时撤销,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立体防控”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网络,确保辖区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网格化”配合“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将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更加完善。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一
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公司专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的“安全安全生产目标自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监察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和评价,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按照标准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评,现将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效果评估如下:
公司成立了安委会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内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为完善标准化的建立,公司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和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安全科科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安全处置工作。下属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专工担任副组长,各班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各区域都设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形成了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保障了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使项目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项目部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项目经理、项目部书记、项目总工、各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及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教育制度》以及“职业安全健康”所应有的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认真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执行,狠抓制度的落实,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根据项目的“安全培训计划”,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主要学习了本专业施工特点及状况,各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消防知识,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要求,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予案和现场急救知识,组织熟悉施工现场。项目部组织对了消防专项培训、文明施工标准化培训、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施工用电培训、起重作业专项培训等。每位管理人员深刻的认识到“抓生产,首先抓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会议有记录、有计划,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上半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达到了安全生产的目标。
(一)设施:项目部建有办公室,职工生活区,宽敞明亮,环境卫生条件良好。
(二)机械设备:项目部所有小型机械均进行进场验收检验,大型起重机械证件齐全有效,状态良好。
(三)项目部健全了《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办法》《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了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有计划,加强设备使用全过程中的自查工作,消除隐患,保证了安全运转。
项目部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有应急救援队,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六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同时对生产现场的人、机、物、料做了合理安排,现场设置应急物资,实行定置管理,保障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应急设施的配备保证了控制各种突发事件能力。
项目部制定了《安全、环境检查工作制度》,每星期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查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下发检查通报。在每周的安全例会上通报,责任单位汇报整改情况。每月组织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消防、生活区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通过层层检查,层层筛查,确保了安全生产。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项目部严格按照“抓生产首先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和各班组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因失责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从严从重处理,每月由安全部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给予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或处罚,由于制度严格,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上半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各工序、工种,各类设备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制作成版面挂在各岗位各工序显眼部位,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实用,布置规范标准。
项目部根据有关的制度进行自查自评,认为符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服务理念,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以信息化牵引勤务模式改革,全面系统地掌握消防安全隐患,运用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和指标评估体系,积极推进政府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提升防控火灾能力,提高部队整体战斗效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督导组组长:*。
职责:负责对全县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的督导,协调解决大队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督促整改。
2.调查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督促和指导红果、城关中队对本县红果镇、城关镇城区重大危险源的全面调查和信息采集,其它片区或者较远地区的重大危险源调查和信息采集由大队防火监督人员负责完成。为评估小组提供有关数据和重大危险源的详细资料。
3.评估协调组长:*。
成员:*(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旅游局)、*(建设局)、*(文广局)、*(工商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成立评估专家组,整理调查组提供的资料,建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体系,撰写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的工作报告。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消防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定义为:有可能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爆炸、毒害等灾害事故的场所或设施。
特征:此类场所和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本区域的消防灭火救援力量往往无法有效控制,需要跨区域联合作战才能处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通过危险因素的辨识,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分析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以及已有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2、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评估是采用定量或定性安全评估方法,预测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3、危险源控制:危险源控制是指充分考虑各种有效资源,利用技术手段或管理措施抵御或控制风险的过程。
(三)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基本思路和方法。
1、风险评估的对象。
单体对象:在火灾风险评估中,划分出使用性质单一、建(构)筑物组成相对独立的建筑物(群),简称单体。单体对象是评估的最小单元,是可以用指标模型(体系)直接评估的单元。一栋高层住宅、一座加油站等。
复合对象:包含多个单体组成,且各个单体之间属性相异,由于管理或从属关系,这些单体对象又相互关联,评估时需要对这些单体对象进行综合,给出集合体的整体主体结论。如一个石油化工企业,它既有储罐区、装卸站,又有生产加工车间、办公楼。这种场所在风险评估中称之为“复合对象”。
区域对象:根据火灾风险评估需要,在城市地理区域中划定出的相对独立的一个评估范围。评估区域是由多个独立单体对象和复合对象组成的,简称区域。可以将城市系统看作由一个个具有不同功能的区域(如住宅、商业区和工业区)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
2、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的思路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采用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单体评估和区域评估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城市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通过调查、采集信息,初步选定可能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对象,结合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对单体对象、复合对象以及区域的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前提下,基于指数法和层次分析法定量评估单体对象的风险,通过单体评估结果的累加,评估区域或城市的风险程度,在单体、区域和城市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重大危险源事故危害后果分析(伤害范围分析),比较本地灭火救援能力、跨区域救援能力,实现对城市抗御重特大灾害事故能力的评估。
(四)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结果的应用。
1、制定、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组织网络,制定相关预案,提高社会应急处置力量的快速反应能力。
3、完善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指挥网络,明确辖区保卫对象,指导消防部队力量调集和技战术及专业训练,提高消防部队协同作战和综合救援能力。
4、指导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消防监督检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一)成立组织机构。时间:3月8日前。
由政府领导担任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任务的组长,各相关职能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全面工作开展;消防大队成立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相关部门抽调专业素质好的业务、技术骨干和有关专家,成立调查评估工作组和评估专家组。
(二)动员部署,开展培训,前期准备。时间:3月15日前。
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支队有关培训,按照支队要求完成《系统软件》安装和调试,由参与培训的人员组织大队全体官兵进行培训,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数据调查采集、校对。时间:3月16~8月10日。
消防大队由大队长、副大队长、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联络员等负责指导和督促消防大队官兵对*县辖区单位调查采集、信息复核,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参与数据调查采集和校对工作。
(四)软件评估。时间:9月5日前。
运用重大危险源评估软件进行评估。*县地区重大危险源调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主要由重大危险源调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由消防大队实施,其它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消防大队组织和负责*县辖区单体和区域风险初评工作,研究区域主要事故类型、分布、风险程度和城市灭火救援能力,评估协调组负责城市数据整理和城市风险初评工作,研究城市主要事故类型、分布、风险程度和跨区域灭火救援能力。
评估报告: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评估报告,具体工作由消防大队完成。
(五)专家论证、验收。时间:9月30日前。
成立论证专家组:
组长:*。
专家组成员:*(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水利局)、*(供电局)、*(大洋液化气站)、*(气象局)、*(科技局)等方面专家组成。时间:7月10日前。
开展专家评估:
1、对城市消防供水、工业和民用建筑、化危品、消防站布局、消防装备、市民消防意识等进行调查抽查。
2、对重大危险源单体进行抽样比对,核实重大危险源单体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3、重大危险源单体对灾害事故控制能力的需求与本地区灭火救援力量处置能力进行比对,形成论证依据。
以上内容进行专家论证过程,即为评估验收过程,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对评估验收论证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人民县政府,并报市消防支队备案。时间:9月30日前。
(一)用科学的评估结果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请政府加大消防站和消防队伍建设力度。
(二)通过对单体对象、复合对象和区域的火灾风险评估,得出科学、客观的评价结论,报请政府重视城市建设与应急救援能力协调发展。
(三)切实促进“六熟悉”工作落实。
“六熟悉”是强化指挥员和责任中队官兵对作战环境熟悉掌握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对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弥补措施。“六熟悉”工作制度虽已实施多年,但成效不理想。中队参与重大危险源评估,参加辖区各类评估对象的调查、采集。通过反复调查和信息采集、复核,不断更新数据库,同时把对各种建筑消防设施的测试、实战演练和这项工作结合起来,能很好地促进“六熟悉”落到实处。
(四)推动“防消结合”勤务模式有效建立和实施。
辖区中队开展“六熟悉”实际上就是防消结合的具体形式。责任中队参加消防验收、开展消防安全巡查、以及独立开展“六熟悉”工作,其主要的制约是专业知识不足,如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的判别等知识,防火监督人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提供必要的协助。中队参加重大危险源评估,是落实防消结合的契机。中队官兵参与数据调查采集,通过消防监督员一定时间实地指导,很快就能独立开展工作,继而获得独立开展“六熟悉”的能力;同时,中队通过“六熟悉”,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监督部门依法督促整改,从而达到“防消结合”勤务机制目的。
(五)深化灭火救援训练改革,开展特殊高危火灾课题研究攻坚,切实增强作战能力。
面对超前发展城市建设现状,消防部队决不能自甘落后、无所作为,要针对急、难、险、重问题,立足实战,开展重点攻关科目的技战术研究训练,攻克高层(超高层)、地下、危化品、大面积火灾扑救难关,提高实战能力。要充分结合当前国家多部委联合部署开展的两个专项整治(《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有利时机,把重大危险源数据调查采集深入扎实抓紧抓好,两不误、两促进。
(六)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装备建设计划,尽快形成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装备体系。
近年来,*县消防装备建设发展较快,争取经费的力度很大,实力得到一定增强。但由于经济形势影响,我们在装备建设中更要注重经济性,要把经费用在刀刃上。一是要形成实用配套主战装备体系,二是保持常规装备实力不减,三是重点发展高难火灾急需的新技术装备,立足实战、立足区域、立足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是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各单位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加大指导检查力度,全力推进。重大危险源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努力实现调查和评估工作的资源互补,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进度表,责任到人。
(二)合理整合资源、全力做好保障。各单位和部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做好充分的保障,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有一支专门力量开展调查、信息采集和评估工作。协调社会力量,结合部队内部专家等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三
为了切实抓好全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永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检查和风险自查,工作扎实,成效明显。通过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乡防范火灾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把火灾隐患及风险降低,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不容忽视,我乡为把消防工作切实抓好落实,专门成立乡长才殿武为组长,副乡长杨春波和派出所所长申立德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王凯为主任,肖明卫为消防文员。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小组,以各村书记及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工作。乡上还实行隐患排查及自查制,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进行隐患风险自查、自改。制定了永茂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制度,建立完善的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的频次,增强全乡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及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由于农村防火意识落后,人民群众对火灾防范重视程度低,各企业消防设施不足及违规建造房屋等隐患,对于火灾发生的风险较大,易燃可燃物较多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教育及宣传培训方式,首先在主要道路及村、单位宣传展板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增强防火意识;再次以更贴近群众的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防火教育,增强人民自身防火观念;最后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更专业更有效的逐级开展,播放火灾宣传片。提高人民群众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乡内各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老旧,消防警示及消防通道不足,我乡在对检查的企业及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各企业单位要求隐患自查,风险自改:对员工要定期培训做到掌握本岗危险性,了解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知道如何应对初期火灾、引导疏散人员。乡里定期组织人员去对各单位分批分次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进行复查。
我乡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消防事件的发生,努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培养群众良好的消防习惯,为我乡的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四
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我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现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使师生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学校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班会课专题教育、校园广播站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师生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
责任明确,未发现大的安全隐患。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限期整改。
1.实验室应注意改进的问题:仪器存放归类不科学,要整改。
3.消防栓有损坏现象。
4.个别灭火器药粉过期。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时时有、处处有。学校要求各部门、处室要以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巩固已有成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首位,各处室、部门应加强协调协作,发现隐患及时沟通解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平安。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篇十五
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由区领导带队、区委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于5月下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察看基层单位、走访干部群众、随机问卷调查、查看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全区71个机关单位、24个镇街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认真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评估如下:
一、主要成效。
根据中央、市里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初区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并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区政府印发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五年来,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公民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抓好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我区“十五”计划实施期间,有针对性地抓好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司、证券、合同、财务、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了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了宪法、基本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斗争以及取缔邪教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治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稳步推进了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了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区共有75、48万人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8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8%,居(农)民普及率为90%,外来民工普及率为70%。区财政五年来共投入普法专项经费75、6万元,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5万多册,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1000多人。
通过五年来在全区干部、公民和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以宪法、基本法律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我区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取得以下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四五”普法期间,全区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全区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为了切实加强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和“法治渝北”建设活动,我区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举办了教师法制征文活动、召开教师法治报告会、校园法治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为全面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在巩固和发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乡镇、依法治村、依法治理社区、依法治校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区对企业的依法治理进行了探索。制定下发了《渝北区依法治企三年规划》、《渝北区依法治企工作指导标准》、《渝北区普法依法治企考核标准》,各企业单位积极向法治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渝北”的创建。
“四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渝北”创建。在严打整治期间,深入宣传“严打”政策和刑事法律法规,营造“严打”氛围。“非典”防治工作中,以专题形式连续编发《防治非典特刊》等法制宣传资料。结合我区“双创”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有效促进了“平安渝北、法治渝北”的创建工作。
通过对全区71个局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24个乡镇检查的情况分析如下:
镇街:优秀:17个,合格:7个;
机关单位:优秀:32个,合格:38个;
企业单位:优秀:1个。
二、主要做法。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方面的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经费到位。
为了巩固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拓展“四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政府各级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第一,6月,区委办下文调整了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了区委办、区政府办、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教委为成员单位。同月,区委法建办下发文件,要求各镇街在建制调整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确保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二,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制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分解到家、落实到位;第三,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与全区各镇街、区级机关各单位、各园区签订了《建设“法治渝北”责任书》,明确了至建设“法治渝北”的责任目标,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做到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内容列入了区委、区府对各镇街、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中央、市“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结合渝北区的实际,制定了“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五年间,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认真讨论制定了全区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出每年度的工作要点,及时对各地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区的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围绕业务工作和专业法学习,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
为了适应“四五”普法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从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入手,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第一,针对不同行业所需不同法律知识的需求,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和部门中精心挑选了业务精、素质好、热爱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对本部门、本行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行业法律问题,由各业务对口部门进行解答和授课,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第二,为及时掌握了解各阶段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使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区委法建办编印了《渝北法治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对全区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第三,在中小学校中设立法制副校长,主要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把在青少年学法教育中的一些好的建议、新的想法、做法及时交流推广,不断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几年来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由司法助理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法制文艺宣传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教育网络队伍,提升了普法教育宣传效果。
“四五”普法期间,各单位都建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保证了法制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镇、街党政在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均超过人均0、2元,各部门也立足实际保证了普法工作所需经费,有的实行财政专项预算,有的实行普法经费支出实报实销。特别是法院、环保局和龙溪街道、玉峰山镇、统景镇等单位每年投入数万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五年来,切实加大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普法考试、演讲和征文比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几年来,把领导干部学法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一年两次的学法讲座作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修课,先后邀请了多名教授授课,举办了如《宪法》、《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行政许可法》、《西部开发与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制讲座,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充电。二是以区委党校为干部学法基地,在每年区委党校进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上都安排有学法内容,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重庆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就《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总则,行政许可清理实务与研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收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来自镇街、部门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多名予以讲解,并就目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政府的影响和对策辅导讨论。三是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治理论、依法治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四是以干部理论学习为契机,注入普法学习内容。各镇街、各单位纷纷建立了学习日制度,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五年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意见通知》,抓好了对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使公务员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听讲座、做作业、写体会等形式,提高了公务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如组织部一是利用每周四下午的职工学习日,通过领学、听讲座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严格考勤,参学率达95%以上。区工商分局举办了“渝北区工商分局第三届工商杯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各工商所、机关科、室为单位组织参赛,竞赛内容涉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等。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区政府法制办抓住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契机,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三)注重形式,普法宣传广泛深入。
1、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多数部门及镇街以办好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作为“四五”普法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幅射教育作用。镇街培训的主要对象为镇(街)、村(居)及镇(街)属单位普法宣讲员,每年2-3期。区级部门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有下属机构的部门,每年都要举办法制教育骨干培训班若干期,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医药执法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防保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卫生监督执法、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培训。几年来,区级党委组织法制讲座52次,举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3次,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23580人(次),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23200人(次),组织处级领导法律知识统一考试86次。
2、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工具进行法制宣传。两路工业园(东区)近两年办板报16期、标语219幅、散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出动宣传车4批。区工商分局每年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书写标语横幅360多幅,广播、电视宣传3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册,制作案例展板86块,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32次。财政局利用电教、网络(开通了财政局局域网,涉及新颁布的财政法规在网上公布)等工具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区司法局与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渝北》、等媒介单位密切合作,合力办好报刊的“渝北司法行政”和电视台的“法制之声”等专栏节目,同时还向《法制日报》、《中国司法》、《中国法律援助》、《决策》、《重庆法治》、《重庆日报》等积极投稿,形成“荧屏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的立体宣传格局。
3、利用执法职能进行法制宣传。如交警12队以“交通安全法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33个,社区8个,学校18所。设立宣传站百余次,培训少年小交警千余人。财政局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宣传讲解财税法律法规。人事局近几年来利用群众集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群众集访数十次、群众来信近300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4、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如兴隆、茨竹、木耳等镇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准备资料和场地,配合法建办开展“法律进社区”及“送法下乡”活动。每年区委法建办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相关单位都积极配合,准备资料。
(四)普治并举,依法治理有效推进。
各单位十分重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普法与治理并重,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推行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从坚持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切实有效地把依法治理工作步步推向深入。多数镇街在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把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点,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先后开展了“严打”整斗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理的成效。
“四五”普法规划在我区基层的实施过程中,与基层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特别一些村(居委会)数年来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首位,以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开创了农村农业致富的道路。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以依法治社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了社区管理的法治化。针对我区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及时下发了《关于渝北区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完善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标准,同时确立了不同层次的社区进行试点,统一了“民主法治社区”的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台帐资料和硬件设施,以送一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一张法律绿色援助卡、一套普法台帐资料、一支律师队伍为社区普治活动载体,为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同时,结合社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社区法制文艺宣传队、机关联系社区共建等力量,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五)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多数单位都较重视普法依法治理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大量扎实认真的工作从资料及图片上得到了真实的反映。如兴隆、国税局、建委严格按照区委法建办统一要求,对普法依法治理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村(居)委及学校也相应规范收集了普法工作资料。
三、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镇街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4、有的单位由于资金不到位,收集普法资料,导致档案资料不齐,不规范。
5、对企业开展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镇街甚至未开展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6、有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法日制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记录不全。
(二)对策建议。
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收尾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1、要切实搞好自查验收,自查验收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保证全区“四五”普法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要切实搞好总结和表彰工作,认真回顾总结“四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探索规律,为下一轮普法规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抓重点,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按照全区“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抓好机关、镇街、村居、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对象的普法典型,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通报情况,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和鞭策后进。
3、近期召开“四五”普法推进会。根据这次检查的结果,分层次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要继续把“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扫尾阶段的各项工作,力争插漏补缺,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对做得差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待年终进行复查。
4、加强督促指导,全力迎接全市、全国的检查。要求各单位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得好的单位要不骄不躁,巩固已有成果;差的单位要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力争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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