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范文(21篇)
人生是一本书,而总结就是书页中的扉页,记录着我们走过的每一页。着重描述实际行为和取得的成就,可增加自己的亲身体验。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一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二
到了看书的时间,我必定会拿《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令我喜出望外,叫我爱不释手,尤其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是我在火车南站的一家书店买的,回家时,虽然手里沉甸甸的,可心里却很开心。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作家——罗琳。《哈利。波特与密室》主要讲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一间密室。这间密室很神秘,大家都不知道这间密室的出口。据说,只有斯兰特林学院的继承人才能进入密室。哈利因为会与蛇交谈,被认为是斯兰特林的继承人。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小伙伴想要找到密室的出口,却引起了好几次误会。最后,他找到了一本关于密室的日记,加上罗恩妹妹金妮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出口。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是关于魔法世界的故事,令我好奇不已,叫我如痴如醉,看完后,让我大开眼界。
我欣赏哈利的冷静与执着。虽然他和两个小伙伴引起了巨大的误会,可哈利并没有为此而乱了阵脚,丧失了信心。相反,他更加执着地去追求目标。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冷静执着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不能因为解决不了问题就打退堂鼓,要冷静下来,运用自己的优势,要执着的与困难作斗争,最终一定会打败困难的!
我佩服书中的作者,佩服她的想象力,佩服她的文字功底。她把书写的很精彩,我也要好好地研究,把书读透。这本书使我受到启发,从中吸取了知识,这本书也当之无愧地获得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个称号。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三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你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大白猫放出来和大黑猫玩?”小非洲说:“因为爸爸妈妈说怕大白猫和大黑猫在一起生出来的孩子一黑一白的不值钱,纯白的猫才值钱,所以不让大白猫出来。”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四
我有许多的书,我也喜欢读书,自然也会有自己最喜欢的书籍。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写成。
作文。
欢迎阅读。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可以增长人们的知识;书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书还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你们喜欢那个呢?总之,我最喜欢的书是《绿野仙踪》,虽然,我读过很多的书了,但是,我还是对它爱不释手。
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中用童话人物形象、真实的让人们知道什么叫做毅力,什么叫做坚持,什么叫做勇敢与友谊!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喜欢读书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叮当的魔法》。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
励志。
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叮当的魔法》令我印象深刻,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教给了我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我很感谢它。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叮当的魔法》莫属!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
散文。
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五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六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七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是一个小书迷,平时最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九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习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21.2厘米,宽15厘米,厚3.3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习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一
我现在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千字文》,作者是周兴嗣。我是在幼儿园学前班接触的,当时我很好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拿到书我迫不及待的让妈妈教我读了几遍,发现这是一本讲解古代国学的书,于是我更感兴趣了,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古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了。
每天我都让妈妈给我讲一篇,妈妈读了很多次后,我现在也会单独读完一整遍了,我最喜欢的三遍是《盘古开天辟地》,《熠熠生辉的随侯珠》,《仓颉造字》因为里面的内容都很有趣。
《盘古开天辟地》主要讲的是很久以前,因为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所以世界是漆黑一片,盘古就沉睡在这个漆黑的世界里,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突然醒来,当他发现自己在这一团混乱之气中时。他感到很憋闷。就拿起旁边的一把大斧头,朝着前方的黑暗猛劈过去,突然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天和地突然分开。盘古就一直站在那里,防止天和地再次连接。因为天和地太沉。盘古的腰都直不了了,于是,盘古就用手托着天,用脚踩着地,只要他再长高一点点,天和地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已长成一位高达9万里的巨人,但是他顶天立地,天和地再也无法合拢,就在这时,因为太过于劳累,盘古终于倒下死去了,盘古死后他身体的部分纷纷别化为了太阳,月亮,山川,江河,田地,以及所有地方。盘古开天辟地,美好的生活从此依然诞生了。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了解古时候和世界上很多美好的事情。我也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的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了解十万个事物。我一定会坚持读书,看书,读书可以修生养性,可以丰富多彩的生活,提升精神灵魂。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二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著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三
是瑞士著名作家斯比丽夫人写的《海蒂》。
书中主要写了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描写了小海蒂童年时期的成长历程,成长中的海蒂和善良的爷爷帮助瘫痪姑娘克拉拉站起来的故事。
海蒂天真活泼,善良淳朴,特别热爱大自然,在她的纯真的感染下,人见人怕的爷爷又回到了人们身边。
我真喜欢这本书,因为太感人了,我还流了好几次眼泪呢。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四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任何书刊——童话、故事、小说……我都读过一些,因为我认为,在读书过程中体味到了些许乐趣,只要有趣就心满意足了。也许,我那时不是在读书,而只是单纯的看,心中感想也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细微。
是好书《名人传》改变了一切。
我小的时候不知什么叫书,买回就读,不到一天就读完了一本。隔些时日便催父亲再给我买书,开始父亲还很高兴,见我如此爱书,便也欣然应允,但是对于我来说都是当时新鲜,可谓囫囵吞枣,不出几日便失去了读的兴趣。终于有一天,父亲拿着一本我刚刚看过的《负荆请罪》问我里面讲的内容,我吱吱呜呜才说出了几句,父亲脸色失去了往日平静,他大声的呵斥我读其中段落,我战战兢兢接过书,忐忑不安地读起来,读地磕磕绊绊。不觉暗自思衬——读过了为何还如此陌生,陌生的好似没有看过,连有些字也音调不配,词句分家。这次父亲没有发火,但从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他真的生气了。
晚上。父亲给我买回了一本叫做《名人传》的书,我先是惊讶而后满是欣喜,正要走过去拿过来读,父亲却说:“不必了,先好好想想怎样品读吧,然后明天再读,以后再读时,一定要认真,理解‘品读’的内涵,读完应该有所收获呀!”语气虽平和但很具有威慑力。“这本书有什么好的?”我在猜疑中朦胧入睡直至天亮。
一年又一年,酷爱读书的好习惯终于养成了,以至于每晚睡前都必看书,它给我带来无尽欢乐的同时,更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名人传》是我真正读书的开始,我爱它!
读书,百利而无害;品书,定会使你经历五色人生。只有读书的人生,才能尽显快乐的心灵旅程,定会使你小小的书房到处飘满文字带来的芳香,回味无限。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五
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但买回之后,我就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柜,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
从上个学期开始,张老师布置了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的收获及感受。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就被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丝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个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我思来想去,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已不清晰,无从下笔。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的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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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七
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十九
我喜爱读书,而且非常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又意义”读书是一种兴趣,我们可以根据兴趣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
我要说的这本书就是《居里夫人传》。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一遍了,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章,也不管明天上不上学。现在已经毕业了,看到寒假作业里有一篇就是写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就在书柜中把书粗粗的扫了一遍,在众多书目中看到了《居里夫人传》,它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为了保证这篇征文的质量,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多多少少有些忘记了,所以我就在中午的时候又把它给看了一遍。感受到了与看完第一遍时不同的感受。
我第一次捧起《居里夫人传》时,便一下子被居里夫人身上那种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给折服了。自从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之后,我发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变的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居里同样也是一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着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便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在我读第二遍之前,我已经学过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也是一篇赞美居里夫人的文章,其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在所以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是啊,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进取,自由地驾驶规律,永葆这一种理性的美丽。
也正是因为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我对居里夫人有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她不愿去做名人,她因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而感到厌倦,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和人民思想有着极大的反差,这也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她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居里夫人甚至经历了世纪大战的考验!但她并没有倒下,真正的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候,她倒下的时候,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料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的成就,她舍得抛弃这一切吗?命运不给她迟疑的机会,就带走了她。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走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的科学事业,终结了。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激励自己,用尽所用的力量应对一切……我的毅力终于站了上风。”这让我明白坚强的意志力不仅是成功的保障、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而且还是克服困难,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二十
我最喜欢的书有,阿衰、儿童文学、唐老鸭、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许多人会问我为什么你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比如:什么是无声手枪、睫毛有什么用……。
我非常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你喜欢看吗?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篇二十一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