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实施方案(模板18篇)
方案的质量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问题的解决效果和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选择可行的方案非常重要。制定方案需要明确每个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以确保协同工作的顺利进行。了解这些优秀方案的成功之处,是提高我们方案制定能力的重要途径。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一
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实际工作要求,由人事行政部牵头、储运部组织进行20xx年度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本次技能比武本着“以比促学、以比交友”为前提,通过四川区两个工厂的叉车技能比武,促进两个工厂的技术交流以及员工互动,达到最终提升我们工作效率、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借此可以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公司营造崇尚职业技能、重视职业培训、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证。
为确保本次叉车司机技能比武顺利开展,特成立活动组织小组、赛务小组、裁判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赛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裁判小组。
主裁判:
副裁判:
裁判员:
叉车司机技能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采用先培训后考核,占总成绩的40%;操作技能进行实地演练,占总成绩的60%。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一)理论知识【40%】。
1、培训内容:
1.1叶树林—《叉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2魏才旭—《叉车常见故障排查及保养》。
2、考核方式:现场闭卷笔试。
3、安全支持:何休、王邓刚。
(二)操作技能【60%】。
1、操作技能比武规则:
1.1本次比武统一使用丰田叉车;
1.2参赛选手上车前需戴好安全帽并检查叉车有无非常;
1.3上车后参赛选手能系好安全带,比赛以鸣号开始计时;
1.4比赛结束,关闭叉车、手刹制动以鸣号宣布比赛结束。
2、比武及评分项目:
2.1载物蛇行【图一】——每组限2人参赛。
2.1.2叉车行进采用“前行”【货物在前】方式;
【图一】。
2.2精准装卸【图二】——每组限4人参赛。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2.2.1参赛选手按照行进路线,统一将一边的货物运送至另外一边;
2.2.2叉车在运行过程中保持产品平稳、整齐,附属物品无倒塌;
2.2.3货物阻碍叉车行进时,必须向后倒车行驶;
2.2.4码放以托盘为准,托盘间距为5cm,错位误差为1cm;2.2.5标准用时为5分钟。
【图二】。
2.3技巧转运叠盘【图三】——每组限4人参赛。
2.3.1参赛选手按照行进路线,从a点出发至b点叉托盘后转运至c点;
2.3.3按照2.3.2如此往复,直至将托盘运完并叠码整齐退回a点鸣号结束;
2.3.4托盘上下左右呈直线,标准误差不超过1cm;2.3.5标准用时10分钟。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图三】。
比武时间:20xx年11月11日比武地点:
比武人员:成品库叉车司机共20名。
参赛人员条件:身体健康,持《叉车证》。
1、团体奖【团队10人累积分高者胜】4l油1桶/人+5kg米2袋/人;
2、个人奖【广汉、双流各1名】4l油2桶/人;
3、参与奖【未获得团队奖人员】4l油1桶/人。合计:
4l油24桶以及5kg米20袋。
(一)理论知识部分【上午】。
1、参赛选手抽签分组;
2、主持人介绍比武流程及安排;
3、人事行政部经理致辞;
四川区工厂叉车技能比武方案。
4、培训课程授课;
5、现场测验。
(二)操作技能部分【下午】。
1、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
2、主持人宣布裁判人员名单并请工作人员将评分表发放至各位裁判手中;
3、请赵(红梅)总致辞并宣布比武开始;
4、比武结束,现场邀请领导进行总结性发言;
5、颁奖仪式;
6、主持人宣布比武结束。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镇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工作任务。
运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全镇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图斑,并按照“边检查、边完善、边整改、边处理”的方式,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审查是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主要是通过核查“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供地审批手续,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经核查后确属违法用地的(待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后核查),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2010年当年实地已建设的,补充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根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查处和整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4月20日以前)。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取得审批文件的,按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份)。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务必在5月底前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做到整改完善到位。并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份)。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和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县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也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今年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查处违法用地上,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各村领导责任追究的依据。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题、伪造数据的,将追究相关村、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要共同把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严肃查处,规范管理。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在既查事又查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剖析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联合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止前查后犯的问题出现,确保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有序。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三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四
2015。
2015。
〕
85。
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区。
2015。
15。
号,以下简称。
15。
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2015。
2015。
〕
85。
号文为依据。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1.
图斑核查。全区。
2015。
年度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区国土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
2.
复核检查。对监管平台套合重合率低、通不过变更调查审核的图斑,区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上报市级实地核验,重新判定图斑性质。
3.
图斑定性。区国土部门按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抽查、土地例行督察和自治区审查的意见,完成图斑判定工作。
1.
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清单消耗制,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快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争取获得批准文件;对该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
95%。
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
50%。
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予通过验收。
1.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地块,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2.
数据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70%。
的合法地块的用地批文和批准红线图等证明材料,为合法地块数据比对提供依据。
依据卫片数据成果,对违法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乡镇(街道),作为约谈对象,开展约谈工作;对查处整改后,没有消除违法状态,违法仍然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纳入问责范围。
全区。
2015。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具体负责图斑核查、数据填报、资料收集工作,承担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
2.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3.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
2012。
〕
217。
号)和。
15。
2015。
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区级印发。
2015。
2016。
年
1
月
25。
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
2015。
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初步结果数据,分析全区违法违规监管形势。
2016。
年
4
月
10。
4
月
15。
日前确定约谈对象,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2016。
年
4
月下旬,转发国土资源部制作的。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发现并查处整改。
2015。
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消除违法状态。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依据工作图件逐一开展实地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在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合法用地审批信息;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填报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将初步数据成果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员,努力构建政府牵头组织、责任部门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区国土部门要认真按照部、自治区、市、区《实施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要如实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比较突出的,通报批评并予以惩戒。
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乡镇(街道),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革、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
“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逐宗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各乡镇(街道)每月
20。
日前向区级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月报包括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区级专门报告。月报或专报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件上报(发至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fcjqdd@。
)。区级适时通过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成果,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具体反映本区工作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按照卫片执法报告制度,及时将我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严把数据报送关口,确保上报的数据成果严谨真实准确区国土资源分局上报数据时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0770。
)
3254822。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五
开展全公司岗位技能竞赛,本次竞赛以“展示崆峒风采、树立公司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广大员工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目的,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全面展现集团公司的形象风采,交流员工服务经验,激励员工提升素质,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推出一批身心健康、品质优异、技能突出,能代表公司形象的优秀员工;以本次大赛作为岗位练兵的平台,以赛促学,以学促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技能规范、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一流的员工队伍,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满意的优质服务。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竞赛评委:邀请有关领导、嘉宾。
记分员:xxx、xxx。
主持:xxx、xxx。
演员:4名。
(一)景区全体导游员、崆峒国际旅行社导游员;
(二)票务公司售票员、检票员、站台服务员;
(三)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织画工;
(四)崆峒山庄餐饮服务员、厨师。
竞赛分部门选拔赛和公司总决赛两个阶段。部门选拔赛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举行,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
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前:部门选拔赛(推荐参加部门选拔赛选手名单于9月19日前报至公司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每日早8:00开始举行公司总决赛。
地点安排:公司总决赛设在崆峒古镇五味宫酒店。
(一)导游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0日。
包括导游服务中心和崆峒国际旅行社2个部门的参赛选手,导游服务中心选手比赛成绩也作为导游员(讲解员)定级考试成绩。竞赛内容分自己形象展示、激情演讲、综合知识问答、才艺展示4部分。
自己形象展示主要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及各方面表现。按每人1分钟时间逐个进行个人形象展示和自己介绍。
激情演讲由参赛人员围绕“爱我名山、兴我崆峒”的主题,设计并自编导游词讲解,题材不限。主要展现选手向游客表达意思的准确性、文字的清晰性、语言的规范性、幽默性、逻辑性等方面的能力。每位选手演讲时间5分钟,如超时,评委可根据每超时30秒扣0.5分,超时1分钟即被停止讲解,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综合知识问答以景区概况、周边旅游景点、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综合知识问答题,作答时间为2分钟,超时即被停止作答,超时未作答或答题错误均不得分。
展示,超时扣分分值最高不得超过1分。
(二)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
时间:20xx年9月21日上午。
售检票和站台服务员竞赛共分3个环节:自己形象展示时间为1分钟,主要是通过选手的自己介绍来考核选手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仪态及各方面表现等;知识问答内容以景区概况、景区收费标准、周边旅游景点、景区优惠政策、旅游线路等旅游服务业务知识为主,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每道题作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超时视为作答无效;情景再现时间为3分钟,每位选手现场抽取2道题进行作答,其中:检票员、站台服务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其为游客咨询讲解能力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售票员的情景再现主要考察工作中办理票款的速度及准确率,时间为3分钟。评委可根据这一环节选手的语言表情、应变能力以及处理事情的准确与否做出评分。
(三)织画工竞赛。
织画工竞赛依据部门选拔赛阶段结束后的成品画和时间,根据画稿制作要求,由评委对织画员工的剪裁能力、织画能力及修画能力进行评分。如出现裁剪纸条大小不一,断线,横条不紧密,作品有太大缝隙等情况,可酌情扣分。
(四)山庄厨师、餐饮服务员竞赛。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六
为持续改进临床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技术操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激发护理人员的创优争先的工作激情和主动创新精神,开展护理岗位技能大练兵,特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重点主题,强化基础,提高技术,改善服务,进一步提升我院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为病人提供科学的、人文的护理服务,达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
通过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感,进一步提高护理团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投身到岗位训练活动中。
参赛对象:我院全体护理人员。
护理操作技能:护士职称的护理人员参赛。考核项目为急诊急救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静脉留置针操作法。
1、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由各科室积极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选拔,比赛结果上报科护士长备案。
3、复赛进行组织遴选,对进入预赛的选手经过再训练后组织复赛,将入围选手上报护理部。内外科6人,妇儿科6人、急诊科5人。
4、决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根据参赛选手的总成绩确定比赛名次;若成绩分数相同,以完成操作时间先后为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初赛阶段(20xx年9月15日-9月20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确定分工,围绕竞赛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特别要注意活动参与的广泛性,重过程轻结果,严格按照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达到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
2、复赛阶段(20xx年9月20日-23日)。
各科系及护理单元按照活动方案,开拓进取,创新模式,认真做好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工作,在院内营造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
3、决赛阶段(20xx年9月25日)。
竞赛在各护理单元及科系选拔的基础上,由护理部统一组织,于9月25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大赛有序、有效的进行,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宁格加。
副组长:王存业。
成员:xxx。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七
近几年来,我乡教育质量整体稳中有升,但与“人民满意的教育”仍存在较大距离。为了实现我乡教育质量新跨越,把我乡教育办成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满意教育,结合这次省厅、市县局开展“提升质量年”的活动要求,我乡教育系统拟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全面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以提高“五率”为目标,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检验发展的意识,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认真分析我乡教育工作质量现状,进一步理清提升质量的思路,研究提升质量的措施,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使“提升质量年”活动成为全乡教育质量深入调研的过程,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过程,探索建立教育质量长效机制的过程。
二、主要内容。
1、提升学校德育工作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过程育人,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挖掘校内外德育资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县情乡情教育,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把课堂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构建自主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重视教学设计检查评定,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加强常态课的管理与监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质量。全乡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有实效的课题研究,引导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课题去研究,并通过课题成果交流、展示、评比等活动激发研究热情,加快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直接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4、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质量。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为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好全省农村中学实验室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做好电教经费统筹管理与使用工作,加快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让现代教学手段充分为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课堂开设提供服务。
5、提升教育教学评价质量。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现代人才成长规律,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要在改变百分制、减少考试数量、评语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
6、提升校园文化建设质量。培育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建设一批寓意深刻、内涵鲜明的校园文化景观和设施,优化美化亮化校园环境,努力建设绿色生态校园,把教学育人与环境育人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勤奋、刻苦、自主学习的品质。
7、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校园后勤管理水平。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要提供更多更好的后勤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围绕师生需求提供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提高师生员工对后勤的满意度。
8、提升安全稳定工作质量。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维稳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形势研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畅通师生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9、提升班子办学治校质量。学校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办学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方法,遵循教育规律,勤于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努力提升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
10、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引导教师聚精会神教书育人。中小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教学互助组、教学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市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会议精神,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劳动社会保障执法大检查。为保证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以《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劳动力市场运作,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劳动关系以及实施“两制”情况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导、全面复查、重点抽查方式,深入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找出和解决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大检查,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检查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的部署,按照上级部署的检查内容,根据我县的实际,这次检查不同以往,要突出重点,进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情况,这次检查是以下岗职工数量,资金筹措及拨付发放情况,服务中心建立和运作情况,资金是否有筹措不到位、挤占、挪用和虚支冒领情况,有多少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等。
第四、重点检查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拒绝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方法步骤。
这次大检查是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我们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然后组织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
月份我们先将市里大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进行动员部署大检查的内容,落实有关的责任单位,制定出我县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着手解决。
2、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阶段。
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所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准备进行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项检查,然后再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情况,拒缴、欠缴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剖析户,查找问题,纠其原因,真正达到大检查的目的,同时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用工,合同鉴证,劳动关系的确定,工资及劳动保护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限期纠正,这些工作要在7月初完成。
3、整改小结及迎接上级检查阶段。
月中旬到月底前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拿出整改措施,并写出检查、整改的总结报告,报有关部门。同时选择件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搞的更彻底,更有效。到月底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四、组织保证。
为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取得成效,实施“两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今年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部署,各级各部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列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要克服“日常工作繁忙顾不上”、“人员少抓不过来”、“查人不如查己”的模糊认识,破除消极应付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一组织协调,科学周密安排上下联动扎实有效。
3、突出重点,边整边改。
今年开展的这次活动重点是执法检查,劳动保障要不怕揭短,针对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和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改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新面貌。
4、坚持执法检查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把执法检查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联系起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其号码为,通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九
“提升质量年”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1、制度方案。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的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动员。全乡各中小学要召开“提升质量年”活动动员会,部署活动实施工作。
3、开展学习讨论。采取召开交流会、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辅导、专家讲座以及个人自学等形式,围绕“十个提升”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提升质量,提高“五率”,办人民满意教育上来。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五项活动。围绕“十个提升”内容,努力在教育督导迎省检、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特色学校创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教师专业成长课题研发等活动中提升工作质量,检验活动成效。
2、组织调查研究。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征集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分析影响工作质量的原因,提出提升教育质量的思路和对策。
3、提出质量报告。全乡各中小学要写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教育质量分析报告,于10月2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探索建立提升质量的长效机制。为巩固“提升质量年”活动成效,探索建立提升质量长效机制,中心学校和全乡各中小学要积极参与由局机关相关股室牵头的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备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各校要把公用经费最大限度地向提高教育质量倾斜,将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提升质量。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0日)。
“提升质量年”活动基本结束时,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着重总结通过活动查找到什么问题、提出了什么思路,采取了什么措施、建立了什么制度、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全乡各中小学的总结报告请在2010年12月5日前上报中心学校“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中心学校成立“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程节新校长任组长,陈希平、汪恒龙二位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
全乡各中小学都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总体目标,确保“提升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校园广播、板报、班会等宣传途径,宣传“提升质量年”活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领导小组要对本地、本校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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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劳务输出业是我镇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xx政发[]6号、[]3号、[2005]8号[]9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xx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x次、宣传标语x多条、墙壁板报x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x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x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x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x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x多人次,金额达x万元左右,现在已有x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xx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x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题宣传。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目的、意义、作用、政策和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以及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充分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就业趋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党和国家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大好事的认识,消除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起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几年来,我乡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x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对x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收入稳步增加。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安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镇(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清当前全县土地管理形势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查清,严肃整改,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确保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
二、切实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以县长张万双同志任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要求,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制定,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上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好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任务。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形势紧、任务重,各镇(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坚决拆除复耕;对符合办理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6月20日前相关部门要给予补办用地手续,争取最大限度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降低违法用地比例。
四、按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建立卫片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制度。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表格数据,相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上级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数据报送,对影响工作进度而给予我县通报批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安排,从2020年10月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同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一刀切”,搞“一关了之”问题。
(二)多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频繁重复,增加企业迎检负担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三、
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维护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长期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应当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进度安排: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长期组织实施,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全县“典型差案”评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全县行政执法错案明显下降,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本系统、本行业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的行政执法错案;
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并经相关机关依法查处确认的行政错案。
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
审批、许可态度恶劣,不尽解释说明义务,简单应付、回避问题的;
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的;
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
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野蛮执法、态度冷硬、强权霸道,导致执法结果错误或出现重大瑕疵的。
3.评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典型差案”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行业评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业务专家等各界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进行评查。
4.评查结果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本系统范围内印发文件,进行通报,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含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报县司法局审核,各县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实施的同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长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厅、县司法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职能,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传达、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营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跟踪督导,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工作机制等,对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必要时约谈提醒,整治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五)注重。
总结。
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注意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整理、报送,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前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加强全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权益,依据省、市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职业健康执法为抓手,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以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目标,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行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完善职业健康执法监督体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有效遏制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范围。
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回头看”活动,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印刷包装、纺织、冶金、塑料制品、非煤矿山、危化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
(二)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6)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4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和年度监督执法安排,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二)执法检查阶段(年4月11日—2018年10月31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版试行)》等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通过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关闭和停产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督促指导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执法年活动,确保执法年活动质量和效果,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将点名通报批评。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1月)。
及时做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总结,总结包括执法年活动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职业健康执法意见建议等,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于2018年11月5日前报县安监局职业健康和综合安监股。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依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加大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教育。定期上报执法年活动宣传稿件,全年不少于3篇。
(二)纳入考核通报。由职业健康和综合安监股对阶段性工作定期督查,每月通报一次执法年活动推进情况,执法年活动情况将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通报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量化打分的主要依据。
(三)结合重点工作。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健康打非治违、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执法年活动,将近几年已经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重点行业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突出水泥制造、印刷包装、纺织、冶金、塑料制品、非煤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击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严密组织、强化领导,制定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按期报送情况。4月至10月,每月8日前向县安监局上报一次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11月5日前,报送执法年活动总结至县安监局。同时,要定期上报执法年活动宣传稿件,全年不少于3篇。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z{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时间。
二、路线开发区。
三、分工及整治标准。
1、4月29日由刘克局长到新世界装饰材料城迎接参加现场会的区、县领导。
2、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法制科、果里镇负责803省道张店交界处——新世界装饰材料城的路段。整治标准:沿路无店外经营、无乱设广告牌、无乱堆乱放、无特种车辆占道经营。
3、二中队负责新世界装饰材料城——中心广场——兴桓路(至建设街)路段。整治标准:沿路无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墙面无乱涂乱写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建筑施工物料、无建筑垃圾、无特种车辆占道经营、无门头装修、自行车摆放整齐。
4、一中队负责建设街、锦秋小区、少海路路段。整治标准:建设街、少海路:无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墙面无乱涂乱写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建筑施工物料、无建筑垃圾、无门头装修、自行车摆放整齐。锦秋小区: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墙面无乱涂乱写乱画、无小市摊点、无树挂、无晾晒衣物、无乱堆乱放、无垃圾。
5、公安中队继续负责夜间“野广告”蹲点守候,确保无新涂、新写、新画的'“野广告”。
四、要求。
1、各中队、科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所分工的路线要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前介入、提前进行整治,确保现场会期间不出问题。
2、4月29日现场会期间,全体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休息,统一着制式服装。
3、整个路线的“野广告”粉刷,有执法督查科负责督促粉刷。
4、现场会期间一中队、二中队和机关各出2人,骑摩托车,戴头盔、扎武装带,沿途进行巡逻,确保在岗在位。
5、其余车辆和人员按照分工加强巡逻、巡查力度。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流通环节、动物诊疗场所经营业主守法意识,压实主体责任,xx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逐步走向深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农业局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兽药股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业主)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明确官方兽医的.监管责任和管理相对人(业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官方兽医的业务能力以及执法水平,增强管理相对人(业主)的知法、守法意识,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及时将召开的会议、开展的培训和采取的行动形成新闻稿件,编制工作简报,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逐渐扩大全市动物卫生执法规范年活动在整个行业内的影响力。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市、县两级动卫所成立检查组,采取定期督查督导、随机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对动物检疫申报点(包括指定通道检疫申报点)、屠宰场(厂、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诊疗场所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层级监督,严管队伍,正风肃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经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处理。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共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49起,罚款金额12万余元。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七
一、整体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为了达到相互借力、形成合力的目标,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土地例行督察成果,积极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简称武汉督察局)对组织实施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比例以及相关工作标准,按照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执行。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由武汉督察局将有关疑似图斑清单移交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并督促有关地方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根据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提请武汉督察局在土地例行督察时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重点督察。邀请武汉督察局参加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土地卫片检查约谈会,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土地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明确要求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培训、同时推进。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两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及时解决协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地籍部门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复耕复绿的图斑持续监管,对省抽查未变更的疑似违法用地要进行外业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而未变更和未查处到位的,将纳入省级约谈问责范围,并严格追究应变更拒不变更、未查处到位的地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土地卫片检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分析日常执法发现、制止、报告及查处的情况,对其日常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抽查复核突出“三个重点”。即在省级复核抽查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图斑、重点项目。重点地区主要指遥感监测图斑面广量大的`县市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地区;重点图斑包括占用耕地面积或图斑面积较大的遥感监测图斑、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和推平未实质建设、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报拆除图斑等未变更图斑,以及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图斑等等;重点项目主要指采矿生产设施用地和省以上重点工程等项目。省级抽查复核认定确认的违法图斑,加上各地初核上报的违法图斑,作为省级土地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考核验收、约谈问责的主要依据。
三、查处整改体现“三个抓手”。即要把查处整改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明确查处整改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二是加大查办督办力度。根据卫片检查成果,省厅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要求各市州直接立案查处不少于3件,并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不得通过验收。三是注重查处整改实效。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从重点地区、重点图斑和重点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家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验收考核坚持“三高标准”。即在验收考核是坚持高履职、高查处、高整改。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卫片检查纳入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市州(含所辖县市区)被约谈的每个扣1分,被问责的每个扣2分。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突出查处整改实效,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履职到位率90%、查处到位率60%,整改到位率45%以上才能通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地区,省政府将暂停该地区国土资源的有关审批。在确定约谈地区时,充分考量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在确定问责地区时,重点考量地方政府履行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卫片执法实施方案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下同)以及经合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行政执法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七条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行政机关内部实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是行政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未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的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但经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合法委托、可以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由该委托机关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委托执法。
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委托执法的,应当逐级报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备案。
委托执法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执法没有禁止,并且委托事项在委托机关职权范围以内;。
(二)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具有行使相应职权的能力,并不得将被委托的事项再行委托;。
(三)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严格依照委托权限行使行政执法权,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第十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中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为代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作出统一规定的,持证人员所在机关应当到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法规对持证执法未作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均应持有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前,应当接受本岗位专业法律培训和综合执法培训。未按规定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三)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或者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四)国务院部委发布的规章;。
(五)省人民政府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依据赋予的权限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合法、适当,不得滥施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具体的,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程序,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依法办理各项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有关情况。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扣留财物,应当按规定向当事人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罚没财物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工作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应当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应当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并听取管理相对人的陈述;国务院规定统一着装和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统一佩戴标志的,还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对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行政执法依据;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或者不说明依据的行政执法有权拒绝。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应当告知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和机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告知其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具体期限和机关;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涉及跨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行政执法,应当会同当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合;不予配合或者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的,其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后,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宣传贯彻方案,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实施一周年后的3个月内,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贯彻实施情况,并将报告抄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行政执法协调。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主持协调:
(一)对同一执法依据理解或者执行不一致的;。
(二)发生行政执法管辖权争议的;。
(三)对同一问题处理意见不一致的;。
(四)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其他需要协调的行政执法矛盾。
第二十三条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难以作出协调决定的,应当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解释的,由主持协调的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逐级报请有权解释的机关作出解释。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协调结果由作出协调决定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以文件发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执行。
第五章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章所称的行政执法监督,仅指各级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
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有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核发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主要监督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程序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
(四)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资格以及行政执法证件、标志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六)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七)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认为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协助和配合:
(二)调阅有关案卷和文件资料;。
(三)考核行政执法人员;。
(四)向社会各界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作调查;。
(五)对有关重点问题组织调查或者督促有关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由备案审查机关依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备案审查机关认为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有权责令发布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暂停执行。
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进;。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吊扣或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五)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责令撤销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行政执法资格。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执行前款规定,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发出通知书的机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造成某一方面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监督检查拒不改正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纠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其所在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视情节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
(三)擅自脱岗、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的;。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刁难、勒卡或者对抵制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行为。
具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前条所列行为,是二人以上共同作出的,依其各自责任大小,分别处理。
因领导者干预导致执法错误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对领导者的违法干预不提出纠正建议而仍执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提出纠正建议因领导者不予采纳而导致执法错误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要求,依法予以赔偿。
有赔偿义务的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受委托执法的组织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违反本条例,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放弃监督或者越权监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放弃职责或者违法实施监督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